隋鹏生总结的民法准格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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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鹏生总结的民法准格言,下面的内容是我根据“中法网基础串讲民法”的录音整理的! ck_fEF 最后几段录音中,隋老师总结了自己的准格言,我觉得很有用,就一边听,一边打成了文字版,在这里与大家共享! ._MAHBx+G 希望能对大家有用,对照着听录音效果会更好! 0tf1pV2 同志们今年都通过! mV*/zWh_ (也希望大家支持这个帖子,我可是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的啊!累啊,哈哈哈) |*c6 : 准格言 Z -h7 一 ryk*g#|% 1、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ltoqtBs 2、权利能力纵横平等,行为能里纵横不同。 J*j5#V; 3、民事权利可以抛弃,权利能力不能抛弃。 X D) 8? 4、宣告死亡有顺序限制,宣告失踪没有顺序限制。 P? (vW&B 5、宣告失踪,离婚必然胜诉。 % &+TbDE+T 6、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然消灭。 bM5e=B 7、人鬼情未了,再嫁鬼不收。 vc8?I.? 8、以所有权出资形成共有,以使用权出资不形成共有。 rk|a5-i 四 u)*CP 1、法人是独立责任(最显著特征),非法人组织不是独立责任。 7?nJ4x1 2、滥用与混同,解开公司的面纱。 ;:mu 3、分立与转投资责任大相径庭。 d-B7z, 4、始于设立登记,终于注销登记。 ?D|0eN 5、法人机关无独立人格。 g%a|q) 6、代表机关由一个自然人充任。 QA;!caNp 7、分支机构(比如:分公司)不是法人机关。 n?88 五 cNU3 1、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都是期间。 7N=-Y$X 2、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可中止、中断、延长)。 g:2xI5P 3、诉讼时效主要限制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限制形成权。 zfG. 4、诉讼时效消灭胜诉权,除斥期间消灭权利本身。 (%_n!ip 5、期日是时间点,期日是时间段。 k7 zxS 6、出生是时间点,活一定岁数是时间段。 -&2B 7、时间点的意义是一个分水岭(比如: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GV.A+u 8、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的中止,缺多少,补多少 :=fN= 9、黑签(诉讼时效)和白签(除斥期间) :9t4s#. 10、民法倒计时。 gBfFkd 11、掐头去尾(民法通则第154条,的当天不计入内,因为当天不足一天;诉讼时效的最后一天如果是节假日,要顺延。) kgdT7 12、时间起算分为主观标准(知道或应当知道)和客观标准(其他)。 5N9 vW 六 =ONHK FUJ 1、物权效力优于债权,债权也可以优于物权。 SMHwq 9、一物一权原则。(一物上只有一个所有权,自物权和他物权可以共存) oIAeH + 10、效力分离原则:物权的效力和合同的效力是区分的。(物权法第15条,物权法第212条,专利法第10条第3款) Sy=My89r 11、登记之所在,物权之所在。(物权法第14条) 36u8pE 12、动产以占有方式公示。(通说,但区别于物权法) 8-LwZd? 1、产权的登记高于红皮书。 H:oNpfb 2、征收是征收所有权,征用是征用使用权。 _N|L|M 3、变更登记制、异议登记制、预告登记制。(物权法第19、20条) m2AnXY 4、特殊动产特殊规则。(物权法第24条) 98V4maR: 5、观念交付不实际过手。 k:7(D_ 6、(以买卖合同为例)简易交付由买受人继续占有,指示交付由第三人继续占有,占有改定由出卖人继续占有。 AK9?_D 7、物权保护方法有三之:原物返还之,妨碍防止之,危险防止之。(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li)$=d&g 8、善意取得是终局取得。(第三人善意取得后,原物所有权人对善意取得人不再有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 4:FK;wM&x 9、国家是个筐,六个月往里装。 50X(hIr 10、所有权是唯一的自物权。 qM2,YrbAI 11、处分行为、重大修缮行为、保存行为。(物权法第97条) 2 5xTt 八 *WuID2cOI 1、货币占有与所有同一。(货币的特殊法律属性) qi7 2、法定孳息的物质组织形式是货币。(有例外) u ,KD4! 3、未分离的孳息不是孳息。 -Fe?R*-g 4、原物和孳息是两个所有权。 *_d7E 5、收取孳息的时候,用益物权优于所有权。(比如:孳息的收取,如两者并存,由用益物权人收取。) 2fL;-!y( 6、所有权保留,天然孳息随同保留。 te-jfmu2 7、原物与孳息交相辉映。 V0 1、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物权法第182条) ?jv/TBZX4 2、登记生效主义(不登记不生效);登记对抗主义(在物权法当中,不登记也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没有对抗力)。 _Ubsd=* 3、抵押权人必为债权人,质权人必为债权人,留置权人必为债权人。 24 J 4、抵押不破租赁;租赁不破抵押。(后边的不能击破前边的) w e/|fAgtpVy 7、残羹剩饭规则,也叫顺位规则。(第一顺序的抵押权人,优于第二顺序的抵押权人。) g*AWE,%=| 8、按顺位清偿,按公示清偿,按比例清偿。(物权法第199条,同一物上的抵押权受偿顺序) KoV_2| 9、动产之留置,牵连之关系。(物权法第231条) AofKw 10、法定留置权,法定之合同。 S&wMrQ 11、留置优于经过登记的抵押,经过登记的抵押优于质押。 4 SxX3Fw 12、动产留置,以占有为条件。 q6luUx,m 13、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担保权人没有优先购买权。 iOghb*aW 14、占有需以物为客体。 IFL*kB 15、善意占有是无权占有。 K;GV 16、直接占有是对标的物直接控制,间接占有的标志是对标的物有返还请求权。(如:向保管人要求返还所保管的物。) oLeq!Kre 17、简单多数决,绝对多数决,一致决。(共有以及业主区分所有权) %ntRG ! 18、担保物权可以善意取得。 AQvudx) 十一 7Ovixd 1、单一之债说主体,简单之债说内容。 kn 4Fa;)O 2、财物之债可以强制实际履行,劳务之债不能强制实际履行。 Ve; nmJ? 3、不当得利是损人利己,反射利益不损人。 _H&, 1、容纳规则。(要约邀请的内容如果没有被邀约否定,自动进入邀约的内容。) K be Cmi 2、镜像规则。(承诺是对邀约的完全同意。例外:合同法第31条,承诺对邀约的非实质性变更。) Nc_l 3、进入规则。(合同法第39条,不尽说明义务,该格式条款不进入合同法律关系。) A*BeR0( 4、不得杀回马枪规则。(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 S?2Er 5、有眼无珠规则。 Zj9rXhrM1 6、独存规则。(解决争议的条款独立存在) 9hynu. 7、文义解释规则。(合同法第125条)考过 scV5PUq 8、目的解释规则。(合同法第125条) 493* 9、交易习惯解释规则。(合同法第125条) xj WA 10、整体解释规则。(合同法第125条)考过 I7 8Y=xf 11、真意解释原则。(合同法第125条) Wx#;E9=Im 12、诚信解释原则。(合同法第125条) !-Gr 13、参照适用规则。(合同法第124条)考过 +b 6v!7_ 14、解除权是债权的从权利。 o2ECGb 15、抗辩权是债权的从权利。 %a7$QF 16、抗辩权是债务的从权利。 n=q 76W 17、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后履行义务人;不安抗辩权属于先履行义务人。 2fS:- 8N 18、只能选择适用,不能合并适用。(合同法第116条,定金和违约金) 7mFL* 19、上九天擒龙是事实不能;入丛林杀虎是法律不能。 WesITr 20、抵消是以自己的债权抵消自己的债务。(站在主动债权人的角度思考) 4PwLCy 21、两个法律关系才能抵消。(两个债权债务关系) K)P%;X 22、撤回是阻止邀约生效,撤销是消灭邀约的效力。 p 2、试用期由你(出卖人)决定,买不买由我决定(形成权)。 OKD+ vj 13、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以损害赔偿为代价;不定期租赁的任意解除权不以损害赔偿为代价。 m4yLd,Yw 14、特定物不得进入规则。(行纪合同) MJrRh 十四 WWt 1、专利技术独占与公开,技术秘密非独占非公开。 +: 2、出版物上的绝对新颖性,使用上的相对新颖性。 b?QoS|e? 3、权利要求书跑马圈地,照片图片划定势力范围。(权利要求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外观设计以照片图片来保护) sIXb09$ 4、微生物不是的动物。(动物品种不能申请专利,但微生物可以) l&QwR5e 5、国际优先权、国内优先权。 pohp&Tc m 6、专利权用尽原则。 X)/ m_ 7、先用权。 * 2$ 8、临时过境原则 65$+ s 9、科学实验原则 ieCEo|b 十六 YvyNHW& 1、先使用不如先申请,先发明不如先申请。 d K 3*; 2、一刀切与两刀切。(商标的申请日是一刀切以收到的日期为准;专利的申请日是两刀切面交的以收到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ryUQUv 3、前六后六。(商标注册的续展) RF4vtQC= 4、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大于使用范围。 /,&6c-QW 5、商品相同,商标相同对假冒商品的一种描述 DfshZ0QM 6、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qqr?!vem6 7、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利。 # 0QdO 十七 A_ N; 1、三不主义:无效婚姻不得调解;不得撤诉;不得上诉 z P SpUd 2、婚姻:欺诈有效;胁迫可撤销。 o5qR 3、(离婚时)军人特殊保护,女人特殊保护。 9_r YBX 4、红旗永不褪色。(婚前财产永远属于婚前财产) zrL$Oyx 5、法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个人财产制。 RJ |5 十八 6F#rz 1、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 RO VW s/ 2、继承,继承成为既得之权。 =UHbU.n! 3、父在爷前忘,孙子可代位。 YEs& 4、代位继承只能往下,转继承上下左右。 xfP:u 5、无继承人的人先死,长辈后死,同辈同死。(继承法解释第2条) /vde2.| 6、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但行为和再次公正可以突破。 z8NZ;A 7、受遗赠人先死,一切化为云烟。 axRV:w;E 8、遗嘱继承不能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 ?)?Ng 十九 gJXq-hd 1、人格权是专属权。 swoQ 2、身份权是专属权。 ZW8vz a 3、专属权不得移转。 C12 Fl 4、荣誉权是人格权。 9y8&9 xe 1、过错责任原则。 n;C :0 2、过错推定原则。 x8?UnB 3、无过错责任原则。 AW0,bv 4、公平责任原则。 syj0.JD 5、过错相抵规则。(民法通则第131条) KVaiugQ 6、共同侵权的三分法: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帮助行为。 t,BMu=% 7、无意思侵权的二元论(直接结合与间接结合)。(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 f:w?pE 8、雇主永远绑在责任柱上。 FFpT. 9、不可抗力有三不能免责。(如:高危作业) 7#a-uHF 10、以小免大是紧急避险。 1. |+S Z! 11、以合法的伤害对抗非法的伤害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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