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类企业资质办理指南(2014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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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61.144.227.212/was5/web/search?channelid=281280&searchword=%E8%B5%84%E8%B4%A8办事指南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许可(含延续) 住建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业务工作工程建设勘察设计与建筑行业 事项内容: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方面的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等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三)水利行业、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四)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5-9号窗口咨询电话:83785013,12345 决定机关: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事项收费: 不收费 条件: (一)依法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聘用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执业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这些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其它企业;(三)具备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机械设备、办公场所、生产场地和资本条件;(四)企业申请资质增项的,近一年内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无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所列行为以及按照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管理办法(深建规20126号)的有关规定,未被列入红色信用等级的。各项资质的具体条件详见建筑业企. 事项程序: 包括网上核查、书面审查、部门会审、现场核查、做出决定四个步骤:(一)网上核查在受理企业申请资料的过程中,通过省住建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核对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凡是网上资料填报不全、网上申请资料与书面申请资料不符、网上人员与其他企业重复的,不予受理申请资料。(二)书面审查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企业书面资料进行审查,并核对企业提供的人员社保,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审查结论。(三)部门会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利行业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会审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27. 办事指南 网上受理 状态查询 http:/www.szjs.gov.cn/xxgk/ywgz/jsgcgl/jzhy/200810/t20081006_83815.htm 2013-08-22 http:/www.szjs.gov.cn/xxgk/ywgz/jsgcgl/jzhy/200810/t20081006_83815.htm事项内容(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方面的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等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三)水利行业、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四)劳务分包序列资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条件(一)依法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聘用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执业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这些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其它企业;(三)具备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机械设备、办公场所、生产场地和资本条件;(四)企业申请资质增项的,近一年内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无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所列行为以及按照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管理办法(深建规20126号)的有关规定,未被列入红色信用等级的。各项资质的具体条件详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可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里的“政策法规-部门规范性文件”栏目查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条、第二十一条。数量及方式随时受理,符合条件即予许可。申请材料网上申请启用省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根据关于“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办字200938号)的要求,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以及劳务分包资质,需要进入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插入粤建通U卡,登录省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填报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生成并打印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应提供书面文件,书面文件采用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装订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提交书面文件时不核验原件。资料以A4规格附上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依综合资料、人员资料的次序装订,按照资料的厚度(一般不超过2厘米),可成一册或分册。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规范,印鉴完整、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一、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的材料(一)综合资料(第一册)1、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资质申报(表格下载);2、企业章程;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职文件;4、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5、企业办公场所相关证明文件;6、部分资质标准要求的机械设备的购置发票;7、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申请增项资质,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尚需提供:1、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2、企业年度财务、统计报表;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十五条规定。(二)人员资料(第二册)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4、部分资质标准要求技术工人的身份证、职业技能证(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不需提供)。二、企业申请资质延续需提供的材料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延续的,除按照上述提供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外,尚需提供:1、企业资质延期申请表;2、安全生产许可证(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3、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工程合同等)。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59号)第十六条。注意事项1、企业需要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需附带提交深圳市人才大市场出具的学历核验证明)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表;2、不再使用三级项目经理证、三级项目经理培训证及临时建造师证,资质标准中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核定由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持有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人员)代替。企业新申请三级资质获准许可后,应凭准予许可决定书去办理所用建造师的注册或转注册手续,注册或转注册成功后,凭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注册公示文件、准予许可决定书打印资质证书。企业增项申请三级资质所用的建造师务必已经注册到本企业;3、企业有职称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超过60周岁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15,技术负责人年龄限制在60周岁及以下;4、注册资本金是指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注册资本金,以实收资本为考核指标;5、企业增项专业承包资质数量已经超过五项的,如果再增项申请专业承包资质,需要提交报告说明预取消相应数量的原增项专业承包资质,才能许可再申请增加的专业承包资质;6、企业需提交供查询企业人员缴交社保情况的企业用户名和密码;7、根据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省政府156号令)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市政府212号令)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申请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的,新建站点应当报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施工许可相关手续,并按国家规定配备专项试验室;8、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水利、交通运输等专业部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两份、附件资料一套。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第十六、三十九、四十、四十三条规定;关于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348号);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申请受理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5-9号窗口 咨询电话:83785013,12345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十二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第三十三条。决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事项程序包括网上核查、书面审查、部门会审、现场核查、做出决定四个步骤:(一)网上核查在受理企业申请资料的过程中,通过省住建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核对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凡是网上资料填报不全、网上申请资料与书面申请资料不符、网上人员与其他企业重复的,不予受理申请资料。(二)书面审查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企业书面资料进行审查,并核对企业提供的人员社保,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审查结论。(三)部门会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利行业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会审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2741号)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会审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2742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申请水利、交通运输专业承包资质的,需送同级水务、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会审。(四)做出决定对于书面审查、部门会审、现场核查均合格的企业,做出准予许可决定,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打印资质证书;对于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做出不予许可决定,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时限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结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办结法律效力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事项收费不收费申请表格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资质申报.doc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资质申报(样表)企业申请建筑业总承包、专业承包以及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需要登录省住建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填报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生成并打印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依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办字200938号)。网上受理http:/113.108.219.40/Approve/Default.aspx状态查询http:/www.szjs.gov.cn/bsfw/bwcx/年审或年检无年审特别提示申请劳务分包资质技工人员无需购买粤建通自然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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