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苇笛文学社章程2011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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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苇笛文学社章程第一章 总 纲为了贯彻“苇笛文化”,推广“苇笛文学”,严肃社风,维护本社正常的管理和工作秩序,建立一套高效务实的组织体制,加快“依章治社”的进度,促进我社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章程。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苇笛文学社章程,旨在为苇笛文学社学生组织管理社团、举办活动提供依据,以达到规范苇笛文学社行为的目的。苇笛文学社章程的制定,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完善。一、性质:苇笛文学社是在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团委领导下和社团联合会监督下,学生自愿自发组成的,纯文学性的学生社团组织。二、运作方式:接受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与监督,实行集体领导制、社长负责制、总编负责制、部长负责制和部门分管制。三、目标:本社在工作过程中本着遵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原则,力争将本社建设成为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的一流社团组织,打造苇笛文学的新貌飞出校园。四、 成立时间:2005年5月五、社团类别:文艺类六、信条:精思、少说、实干第二章 社员须知一、凡思想品德好,责任感强,态度好,有事业心和忧患意识,擅长文学、交际、采访、电脑、书法、漫画的大一、二年级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报名加入本社。入社前需填写报名表或申请表,经面试、笔试、考核后,填写社员档案表正式成为本社社员,履行义务的同时享有本社赋予的一切权利。 二、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学院有关规范。三、社员应准时参加活动、集会,有事须事先向所在部门主管人员请假,每学期无故缺席累计满三次者,视为自动退社,本社注销其社员证,并载入社员档案表。四、社员应主动创作投稿,每月至少向苇笛邮箱投稿一篇,积极向编辑部推荐校内优秀稿件,并注明推荐人姓名。社员的投稿及推荐稿可优先采用。 五、维护本社的团结,积极沟通,互相配合,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六、社员必须遵守本社规章制度,服从本社领导,认真工作,积极撰稿,努力学习,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写作水平。七、社员应自觉遵守本社章程,不得从事有损于本社声誉和破坏学院名誉,触犯法律的活动,若有违反,取消社籍。八、社员如果对本社有建议、质疑应积极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秘书处提出,社委会、编委会召开会议时应及时办妥,讨论后给予回复。九、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常委会同意可退出本社。十、不服从组织合理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常委会研究可予以开除。十一、社员毕业离校前,应自动退出本社。第三章 机构设置第一节 机构构成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社务委员会(社委会);编务委员会(编委会);秘书处第二节 机构性质一、常委会苇笛文学社常委会为本社最高决策机构,对社内重大问题进行最终决策。包括社长1名,副社长12名,总编1名,主编1名。社长对外代表文学社,全权处理社内外一切重大事务,对苇笛文学社负总责。副社长协助社长开展工作,搞好社内的日常管理和组织统筹工作,必要时可代表社长出席部分会议,代理社长做好决策工作。总编主持编委会工作,做好本社刊物和征文比赛的总负责和指导等工作,全权管理编务各项工作,主编协助总编开展工作,搞好社内编务的日常管理和组织统筹工作。 二、社委会1、社委会是本社最高管理机构,对社内重大问题进行统筹管理。2、社委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就过去二周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工作效果进行评议,并讨论、表决。自我监督、自我批评,积极起模范作用,任何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和扰乱会议纪律。3、社委会由社长、副社长(12名)、秘书长、策划部长、组宣部长、外联部长等7人组成。(设一名秘书为社委会会议记录及做登记签到)4、社委会所有成员必须是大二、大三在校学生,务必紧密联系社员、关心社员,认真听取并及时反馈社内外各类建议和意见。三、编委会1、编委会是我社刊物出版筹划、组织的专门机构, 对刊物编辑出版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进行决策。2、积极向学生征稿,编辑出版刊物苇笛,一年两刊,即一学期一刊。3、编委会由总编、主编、编辑部长、编辑部副部长、创作部部长、创作部副部长等6人组成。(设一名秘书为编委会会议记录及做登记签到)4、编委会所有成员必须是大二、大三在校学生,务必紧密联系社员、关心社员,认真听取并及时反馈社内外各类建议和意见。5、编委会在筹备阶段每二周举行一次例会,就过去二周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工作效果进行评议,并讨论、表决。在编辑出书阶段每周一次例会,所有成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和扰乱会议纪律。四、秘书处1、秘书处是服务于社委会和编委会的专门机构,也是本社信息枢纽中心,发挥枢纽部门职能,强化社团纪律。协助各部门的联络工作和统计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日常活动,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经费收支登记等事宜。2、负责每次会议的新闻稿的起草编辑,活动的出席情况的考勤记录,各类档案的管理及重要资料的分类、保护。3、协助社长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担任社团秘书工作。4、传达常委会决议和社长、副社长工作安排,沟通上下级,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选拔优秀社员干部,宣传本社形象。5、随社长、副社长出访,书写社长等核心领导干部贡献、苇笛历史、大事记录。第三节 部门职能一、办公室:本社办公室的直接管理者1、协助常委会、社委会做好文学社的内部制度建设。2、协助秘书处做好各项工作。二、编辑部:本社气质部门核心部门1、专门负责出刊,与创作部联系紧密,对本社来稿审读、校对、编辑、整理并归类上交编委会。2、负责约稿、征稿、退稿以及处理与审核所有文稿。审稿组:负责纸质稿件的输入、审稿、编辑、修缮、核对、排版工作。美编组:负责选配文章插图,杂志封面设计。三、创作部:本社内质部门核心部门1、专门为刊物提供优质稿件,指导社员进行业余创作。2、组织创作经验交流会,配合编辑部开展选稿工作。3、收集登记社团干部、社员投稿情况,配合秘书处开展社团干部、社员考评工作。4、编委会赋予的其它职责。记者组:负责本社各项活动的新闻稿的起草编辑和校园快讯、人物采访、专题报道等工作;。四、组宣部:本社的组织宣传中心1、负责制作各种活动横幅、喷绘、海报等。2、负责宣传板的设计与维护,协助其他部门广泛开展工作。3、负责本社对外宣传,扩大本社影响力。4、负责发放刊物。五、策划部:本社的活动策划中心1、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策划,努力做到经常有活动。与组宣部联系紧密,组织联络开展各项活动。2、协助秘书处、组宣部搞好各项活动前后期组织安排工作。3、每次活动须有专人负责,并做好组织主持工作,活动结束后写出总结并报秘书处存档;活动经费必须按规定使用,若有超支,不得超过活动计划的10%,否则由组织者自行负责。4、本社举办活动须由策划部负责申请并列出具体策划方案,经社委会讨论通过,社长决策后,策划部填写两份活动申请表提交秘书处审查,秘书处交与社联盖章,社联存一份、本社备案一份。(任何活动的申请表需要填写两份,提交秘书处一份备份、存档,并向院团委或社联提交一份。注:在西区多媒体教室举办活动需要写三份活动申请表)5、负责发放刊物。六、外联部:本社的对外联络中心1、负责学校内外兄弟社团联谊及其他合作交流单位的联络交际,为我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2、联系商家对刊物或活动的赞助事宜。3、负责征收外校优秀稿件,负责发放刊物。七、西校区办事处(为使苇笛文学社真正为全院师生服务,也为使苇笛文学社更正规,特暂设此处,设负责人3人,待搬入城中校区后再做具体设置。)1、主要负责西校区的一切本社事务。2、负责人为西校区事务综合管理者。3、干事的具体工作由负责人作安排。第四章 编委会一、基本职能1、负责根据广大读者的需要,研究期刊的总体设计及导向,制定每期刊物策划,负责稿件编辑和出版发行工作以及负责安排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2、收集读者意见,总结办刊经验,研究解决期刊编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决策在刊物出版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3、每届编委会必须整理社内作者资料系统、社外作者资料系统、特约撰稿人资料系统,以方便组织稿件,组织相关交流会;4、统一管理编委会所有稿件,负责组稿、审稿、定稿,保证刊物的水平;5、发现人才,培养、壮大编审和作者队伍;6、编委会的各种活动必须遵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苇笛文学社章程及相关编务制度,打造并发展苇笛文化。在刊物出版后必须组织一定的交流会,对出版的刊物进行经验总结,并由总编组织、主编撰写编辑报告存档,以备以后各届编委会成员参考和学习。7、指导、支持编辑部各项工作,关心编务人员的成长和业务水平的提高。二、参编人员具体职责总编:统筹杂志工作,为杂志负总责,负责终稿,审核确定版式、模板格式,制定工作计划及每期杂志策划,审核推广方案,招募编委。主编:负责组稿、编审、校对、宣传工作汇总稿件并发布,具体安排执行总编设计的方案。编辑部长:负责编辑部的全面工作,协助主编完成总编交代的各项编务工作以及管理工作。编辑部副长:编辑部副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编辑部会议的筹备工作,草拟议题,汇报工作,并提出今后工作意见;检查编辑出版、发行工作执行情况,拟定有关规章制度;贯彻编辑出版的方针、政策,主持编辑部一次定稿会议,研究确定送主编审定的稿件;组织编辑人员的业务学习,有计划地提高编辑人员的业务素质。编委:执行办刊方针和编委会的决议,参加编委会的会议和活动;组织推荐质量较高的稿件并能撰写本刊的导向性文稿,及时认真完成审稿任务;经常与编辑部联系,关心编辑部的建设。及时向编委会反映对本刊的意见并提出建议;注意在本校、本社内发现编审人才,以便在需要时向编委会推荐;随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以增强刊物的可读性,提升刊物的知名度。第五章 干部一、具体职责社长:负责召开常委会,对全体社员负责,履行社团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代表全体社员管理社团事务,统筹全局,领导、团结全体社员,并制定文学社学期计划;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审核财务报表;代表文学社签署、落实重要有关重要文件;对外代表文学社。主管秘书处副社长:负责召开社委会,密切配合社长的各项工作,具体负责社团行政、人事管理,统筹规划社团工作,对上级有关部门履行询问、申报、协调等义务;负责本社内部及外联的重要事件的决策、组织与领导各项活动;负责本社章程的执行。副社长:密切配合社长的各项工作,负责本社章程的执行。主管组宣部、策划部、外联部总编职责:行使稿件终审权,负责召开编委会。主管编辑部、创作部主编职责:协助总编做好编务工作,负责社团主刊编辑出版发行工作。部长职责:主要负责本部门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履行对本部门成员培养职责,落实社委会或编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履行部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学期开始应上交本学期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包括举行活动的时间进度、人员组织、经费预算等),经社委会审核批准后即可实施。学期结束时应撰写学期总结报告,上交秘书处。副部长职责:协助部长搞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秘书长职责:主要负责秘书处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履行对本部门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领导职责;行使上级安排的其他职责;履行部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干部要求本社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带头推广“苇笛文学”,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在全体社员中起到模范作用。干部必须不断学习,努力充实自己,负起责任,积极培养下一届成员。各部长应制定内部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流程;关心本部成员的学习生活和工作,认真培养部员,使其熟悉自身工作,提高其工作能力,与成员一起解决自身问题,探讨自身发展。 实行部长负责制,工作未落实、未收效、成员涣散,追究部长、主管人员的责任。部长负责建立内部成员关于出勤情况、工作表现、平时态度、社员关系的文字档案,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存档。如果干部成员聘期结束后没被本社继续聘用,则该干部应自动退为普通社员。1、本社各级领导干部的产生由常委会全权负责,必须遵守提名、审核、试用、再审核的程序,最终程序由常委会民主决定。 2、本社干部必须模范履行本章程中关于社员义务的规定,坚决执行本社常委会做出的决议。 3、本社干部要有全局观念、忧患意识,善于团结社员共同提高,做事要讲工作方法。 4、本社干部应自觉学习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5、本社干部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勤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社员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第六章 社员一、 招聘方式:本社招收社员分集中招员和个别招员两种。集中招员计划在每年新生入学后开始,个别招员根据需要临时决定,可以公开招募也可择优推荐。方针:择优录取(限额)在新学年开始之前社委会、编委会和秘书处应该统筹策划招聘一批新社员为以后发展铺垫基础;或者在学年中间社内人员素质不理想,需要重新补充力量时,经常委会决定后可由秘书处负责招聘事务。招聘采取先报名,后笔试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必须经过如下程序:首先社委会、编委会开会研究我社现在所缺人才,再分配人才要求到各部,由部长负责设计面试程序,该程序完成后交常委会讨论通过后,采取统一或者分部面试的形式进行招聘面试。(注:我社各部的面试程序必须有专门的特点,确实保证获得符合要求的人才。)二、社员入社对文学感兴趣的全体在校大学生,愿意遵守本社章程,能够定期发表作品,经本人申请,经本社考核认可,即为本社社员。社员入社时需交一定社费作为活动经费,填写社员报名表或上交入社申请表,本社考核认可后发给社员证或工作证。三、入社程序1、提出申请,招新现场或者平时联系本社,填写入社申请表或报名表 2、面试、笔试 3、考核、审察 4、认可、吸收四、解除方式1、自动退出。若社员在学习、生活或其他方面有特殊原因的可向秘书处递交书面申请,经常委会通过可退出本社。2、开除。若社员在社期间严重违反校纪社规,对本社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经社委会、编委会共同决定通过后取消其社员资格。五、社员的基本权利1、对本社工作享有参与权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对本社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4、取得本社提供的资料及刊物的权利 5、参加本社举办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6、享有向苇笛投稿优先发表权、作品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权,稿件需注明社员编号或学号 7、享有向本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的权利 8、享有向本社推荐社外大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9、各部社员有权要求管理机构举办相关的知识讲座 10、本社社员作品,优先得到指导老师的指导和推荐六、社员的基本义务1、自觉遵守本社章程,执行社团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2、服从本社组织领导,维护本社权益和声誉3、积极参加本社发起或举办的各类活动,按时参加有关聚会4、宣传本社、树立并维护本社形象5、对本社的发展、刊物出版、活动开展,社员有义务提出建设性意见。七、社员管理原则 以人性化管理为主,严肃社风,严格要求,严谨对事。第七章 制度第一节 会议制度一、必要会议1、常委会议:任何人不得无故取消此例会,决策层必须定期保证必要的沟通。常委会由社长、副社长、总编、主编轮流主持。2、社委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取消此例会,领导层必须定期保证必要的沟通,凡本社社务的重大问题均须在社委会讨论决定。社委会由副社长或秘书长主持。3、编委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取消此例会,编委会成员必须定期讨论我社刊物的筹备、编辑、出刊工作,及时解决刊物出版中出现各种问题。编委会由总编、主编或编辑部部长主持。4、部级例会:各部应根据自身部员的实际情况决定定期例会,进行部内人员的工作交流。5、学期末全社大会:总结本学期全社工作二、会议原则:追求开会效率1、基本内容 (1)全体社员大会 时间:每年招新工作结束之后或是每期杂志发行工作完之后,每学期召开一次。(2)常委会会议时间:由决策层自行拟定(3)社委会会议时间:每两周召开一次(4)编委会会议时间:每两周召开一次(5)全体干部成员会议时间:每四周召开一次(6)各部自主会议时间:由各部门自行拟定2、基本要求与会人员穿着得体,带上笔和笔记本,认真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议事时保持会场纪律,不准大声喧哗,并把手机设为静音或关机状态。3、会议议程(1)会议开始:由秘书处点到,并宣布开会。会议主持人报告会议议程,如出席者无异议即为认可;如有异议则应提出讨论再表决。(2)报告事项a、宣读上次会议记录 b、报告上次决议案执行情况 c、副社长及总编报告 d、各部门报告本部门工作情况 e、对上次决议的执行,检讨利弊得失,及时改进办法(3)讨论事项a、上次会议遗留事项(如前会未完成之事项,或指定之事项须于本次会议讨论者,应一一列举) b、本次会议预定讨论之事项 c、临时事项(4)自由发言(5)社长做出决议(6)散会第二节 奖惩制度一、 奖励制度对于模范履行社员义务的社员,本社应予以奖励。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本社上报社联和院团委授予“优秀社员”称号并发证书。1、每年对社员评选出“社团活动积极分子”,予以奖励2、每年由全体社员投票选举两名部长,作为本年度“社团先进工作者”,并给予奖励3、对社团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4、对于各方面工作积极认真出色者,在会议上给予表扬,并在学期结束会议上给予发放荣誉证书奖励 5、定期评出“优秀稿件”、“积极投稿分子”,给予奖励6、具体奖惩项目视具体情况由社委会、编委会决定二、积分制度1、主动为本部门策划活动者,组织者每人次加10分2、主动为本社策划全体社员活动,组织者每人次加20分3、定期组织例会,会中无不正常活动,该部门部长每人次加5分4、按时参加本社会议者,每人次加5分;缺席或迟到半小时以上者,视为旷会,每人次减3分;有正当理由请假者,每人次不加分5、对本社发展提出创造性建议者,每人次加5分10分6、对本社集体活动做出具体贡献者,视情况每人次加3分10分7、开会或活动期间无视会议或会场纪律,如随意交谈、接打电话或大声喧哗等,每人次扣5分8、以上加分减分可重复计算,每学期期末按本社成员的积分予以奖励9、每学年度对社员的积分进行总结、审核,由秘书处负责记录10、每参加活动或会议一次加10分,投稿一篇15分,作品被刊登一次加20分三、惩罚制度(1)以下情况为本社的违纪现象:1、本社成员不按时参加应到的各种会议及活动,无故迟到、早退。2、因个人原因导致会议、活动不能正常开展。3、在集体活动中不履行工作义务者。4、在工作中出现拖拉、懒散的工作作风,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5、本社成员不服从上级的合理工作安排。6、各级干部不传达贯彻落实社委会、编委会的工作指示,不按照总体规划运转。7、社团或部门的例行工作或会议是我社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任何人不得随意取消、延期或进行不正常运转。8、干部没有对所辖工作负责,未保持社团或部门工作的稳定和高效。9、本社成员应积极进取,凡无所作为者为违反社员义务。10、利用社团或部门名义在外进行违纪违规活动的社员。11、凡是在外散布谣言、破坏文学社声誉的社员。12、凡是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进行私利活动的社员。13、领导干部造成重大工作失误,使本社声誉造成极大损失的。(2)本社成员违反社纪社规,一般通过以下程序解决:、秘书处调查取证、秘书处调解沟通、秘书处调节无效,交由常委会讨论相关处罚决定。(3)处分的报批权限和程序:1、本社干部的调查、初议权由秘书处行使。2、降职、免职处分,由秘书处报经常委会批准后由社长签章生效。3、开除出社处分,由常委会批准后由社长签章生效。(4)注意事项:若社员被开除的,应在决定下达的一周内将个人工作职务性证件标志和相关工作职务性的文件、文档和社团财务等一切苇笛文学社的物品上交秘书处。对不执行常委会决议,违反本章程的社员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处分分为:社内通报批评;撤消苇笛社内职务;开除本社。对社员的奖惩,应由纪检秘书上报,需经常委会过半数委员通过。苇笛社务对社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苇笛社务在讨论对社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特请本人参加,听取本人意见。 第三节 纪律制度1、社长、副社长、总编、主编必须不定期地下到部里参与各部会议。大会一般开学一次,期末一次。2、部长,副部长必须主持例会,例会不得多于一周一次,不得少于一月一次。部长,副部长不得迟到,迟到一次者提出警告,两次提出严重警告,三次以上者除名。不得无故旷会,有事必须请假,不请假而旷会者,免去职务。例会必须有签到及会议记录。3、部员必须按时参加例会,迟到者须表演一个节目,两次迟到者受警告处分,三次以上者除名。4、全体成员必须服从组织的合理安排,不可推托,不可逃避。5、学期末,对表现积极者实施表彰,表现消极者提出批评。第四节 用人制度在人事管理方面实行民主选举、选贤任能、择优汰劣、能上能下。1、德才兼备者优先录用2、有德无才者选用3、有才无德者慎用4、无德无才者一律不用第八章 换届一、换届本社组织机构每年换届一次,我社主要负责人根据民主集中制选举产生,换届结果上报院团委和社联。每届任期一年,部长级以上干部必须是大二或大三的在校学生,可以连任,但不得超过三届,由上届社委会、编委会提出新一届领导机构候选人员名单,并于每年6月份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进行换届;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后换届,但新一届社委会、编委会成员在6月份正式换届前后为过渡期,上一届常委会在6月份及以前仍有权调换过渡期社委会、编委会干部的职务。新一届领导机构一旦正式成立,即表明换届工作结束。二、条件1、本社负责人须由学有余力、社会活动能力较强,并有强烈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以及忧患意识的同学担任,最好是没在班级、学生会和其他社团担任任何职务。2、负责人必须坚持基本原则,热心文学社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学习成绩优良,能组织本社的活动,能动员和吸收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参加本社的活动。第九章 附则一、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本社最高决策机构常委会全体通过方可生效。二、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苇笛文学社,此章程应随着本社的发展壮大而不断地完善。三、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开始实施。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苇笛文学社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苇笛文学社社长陈勇201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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