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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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方案【2篇】目录1、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2、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10第 16 页 共 16 页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印发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xx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同时”和“五落实五到位”为主线和总抓手,突出抓好责任体系建设、“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职业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努力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目标。二、工作目标加强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安全责任;从安全问题易发、频发、多发的环节入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对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大排查、大整治、大扫雷,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三、组织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印发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xx年我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由西洛次仁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央拉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四、xx年度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推进依法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1、道路交通领域: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牵头,进一步深化“百日严打”和“百日扫雷”等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严防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特别要组织开展严打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驾、醉驾、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和准驾车辆不符等专项行动,加大酒驾、醉驾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力度,严格依法处理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2、消防领域: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牵头,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突出森林、居民区、寺庙、学校、医院、人员密集场所、复杂敏感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场所和油、气、水、电等重点领域,加强消防安全巡查管控,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严防发生火灾事故。3、油气品领域:严格管理辖区油气站点,配齐配强油气站安全监管员,督促各油气站点严格落实实名制加油制度和成品油零散销售审批管理,坚决依法打击处理违规加油和储存、倒卖油品行为,从源头管住各类油气品。县商务局负责牵头成品油销售管理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牵头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县安监局负责牵头油品监管。4、寄递物流领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牵头,加大对辖区内的邮政、物流、快递寄递企业的排查检查、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主体严格落实邮政寄递企业实名制收寄、3个100%(寄运物品100%先试验、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100%实名制,邮件、快件100%通过X光机安检)制度和从业人员管理、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邮政寄递 行业安全规范。5、危爆物品领域:严格落实管制刀具实名制销售制度,严格落实民爆物品储存点、民爆物品使用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销售点等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措施,集中清查收缴流散社会面的危险爆炸物品,从源头消除暴恐隐患。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牵头,严格落实管制刀具、爆炸品的安全管理,县安监局负责牵头,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销售点安全防范措施。6、建筑施工领域:县住建局负责牵头,排查整治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对即将开复工的建筑工地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严格督促各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措施,坚决确保建筑领域不发生安全事故。7、做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入汛期时,伴随着高温、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的逐渐增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也越来越多,要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值班值守,保持信息畅通。要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监控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一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坚决做到不执人情法,不办关系案。二要优化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运作机制,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法律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三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四要进一步理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督促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及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尽职尽责,工作照单履职、失职照单问责,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五要继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完善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加大对企业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覆盖率达100%。六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和办法,强化对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履责检查和履职考核。严格落实党委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行政问责制度。健全安全生产通报制度,定期向各乡(镇)、各部门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七要依法强化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有影响的一般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网上直报工作。全面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归口和直报工作的程序和要领,统筹协调好相关行业部门的事故直报工作。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1、加强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本质安全水平。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新闻报道、开展活动等方式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文明素质。2、丰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载体。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坚持同一内容多媒体生产、多渠道传播,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凝聚形成安全生产人人了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自律的合力,同时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发送安全生产提示短信给全县移动用户,努力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人人学安全、人人懂安全”的浓厚氛围,构建全民参与的安全监管体系。六、强化源头治理 ,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程,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设施设备、作业环境、操作过程标准化。2、推行安全生产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建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随机抽查对象的名录库和抽查事项清单,结合计划执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定期执法和暗查暗访等监管执法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切实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3、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一企一档”监管功能,不断完善、动态调整安全生产监管基础数据库。xx年底前,完成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重点监管企业基础数据库。七、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送要高度重视、及时。必须继续加强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对县安委会部署的工作及专项检查,特别是巩固和完善“百日扫雷”长效工作机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动态及时上报县安委办。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加强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五个行业(以下简称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对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非法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安全监管。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使全市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秩序明显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二、组织领导成立市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机构。(一)市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对全市本次整治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安排部署。(二)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监管一处,负责全市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和领导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xx副主任:xx,各县(市、区)安监局分管副局长。(三)市县联合检查组市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监管人员及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抽调各县(市、区)安监局等有关人员组成,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三、检查内容(一)对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检查内容1.是否对全市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本单位及所属企业进行了排查摸底,对问题和隐患进行了整改落实。2.是否依法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取得了国家及省规定的有关证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依法取得了相应资质,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3.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按有关规定履行了安全设施“xx”手续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和备案;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现象;生产系统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并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4.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得到有效落实;是否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落实了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部门和责任人。5.是否贯彻落实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是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6.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和比例提取使用安全费用;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并制定了有效监控措施;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了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是否按规定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有无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行为。7.是否建立了预防为主、持续改进、自*完善、自*提高的企业安全生产约束机制和长效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整体布局,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是否依法保证和加大安全投入,进行了技术改造、创新,依法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开展了安全标准化活动,规范企业生产流程各环节、各岗位的行为。(二)对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检查内容1.是否对本行政区、本部门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企业进行了排查摸底,对非法企业列入关闭名单并实施关闭取缔;是否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列入停产整顿名单并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是否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加强了日常监管,对上述三类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进行了公示。2.是否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在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实行了安全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JP3.是否在机械制造等行业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对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进行了层层分解,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严格考核;是否建立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领导责任体系,落实了每个重点企业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是否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并落实到位。4.是否在机械制造等行业建立落实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事故责任约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各项制度。5.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齐了监督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编制了应急预案,配置了相应的人员装备,并进行了演练。6.是否建立健全了机械制造等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事前责任追究;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安全事故组织了调查处理,并按时结案。四、整治方式(一)企业自查自整全市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和标准,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1.对违法生产的要立即停止违法生产行为,并主动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不如实报告的要对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整改、不积极整改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二)县(市、区)政府全面排查整治在企业自查自整的同时,县(市、区)政府组织对本行政区内机械制造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不论非法合法、规模大小、隶属关系)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并采取相应整治措施。1.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列入关闭取缔名单实施关闭取缔。2.对证照不全、过期,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停产整顿名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对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正常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加强日常监管。县(市、区)政府要对上述三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登记造册、经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并在本行政区内媒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市县(市、区)联动分类整治市县(市、区)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联合检查;到各县(市、区)进行检查时要吸收县(市、区)相关人员参加,联合检查组对三类企业名单和举报电话进行公示;提出分类整治意见和措施。1.对县级政府所报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单位抽查率不低于50%,对列入关闭取缔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关闭取缔进行监督并依法追究责任。2.对县(市、区)政府所报已停产停业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诊断,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3.对各县(市、区)政府所报的证照齐全、列入正常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诊断,证照齐全合法有效的督促其依法生产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建议限期整改;对证照有弄虚作假,提出暂扣或吊销证照建议,由发证部门依法审查处理,同时建议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责任。4.对联动检查结果进行分类汇总、签字上报。五、整治步骤(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1个月)市、县(市、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发动、安排部署。(二)企业自查自整和县(市、区)政府排查摸底阶段(3个月)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查找隐患和问题并进行整改。县(市、区)政府进行排查摸底,分类整治。(三)市县(市、区)联动分类整治阶段(6个月)市县(市、区)联合检查组在安监部门排查摸底基础上进行分类检查整治。(四)再检查和总结阶段(2个月)市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对各县(市、区)再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是跟踪抽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通报情况、追究责任。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行政一把手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要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到人。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整,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或限期整改。(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在检查前要组织培训,检查结果要书面反馈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时,要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等执法文书;要严格实行事前问责和事后问责等责任追究制度。(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各县(市、区)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建立群众举报受理奖励制度;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在人员、经费上给予保障。各检查组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列支,不得向基层政府、部门和企业摊派,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券和礼物等,一经发现,追究责任。(四)搞好总结,及时上报。市领导组要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办每月2日前要将上月整治情况上报市整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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