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业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jian****018 文档编号:9500685 上传时间:2020-04-06 格式:DOC 页数:53 大小:84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煤业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3页
某煤业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3页
某煤业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煤业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目 录1、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2、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83、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34、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95、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236、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257、防治水工作日常巡检考核制度278、防治水绩效考核制度299、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3110、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3311、探掘分离管理制度3512、探放水图牌板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3713、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4214、探放水队伍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45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水工作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文件精神,确保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 3、组织做好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4、解决好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财力和物力问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 5、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对矿井水害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对重大水害隐患及时制定处理方案,确保全矿井的安全生产。二、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组织技术部门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好各项水文地质工作。 3、组织编制本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季度的安全技措工作和工程计划,并协助矿长付诸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补充勘探)工作,选用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试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和本井田上下及四邻采空情况,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富水性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对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或预计涌水量较大的采掘工作面,尤其是仅能依靠水泵排放涌水的工作面,应组织超前开展井下物探,进一步查明开采区的充水情况。 5、每月召开一次防治水工作会议,组织一次矿井防治水专项检查,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出现的难点问题,总结上个月防治水工作中的不足,做好本月防治水工作计划并安排落实。 6、积极推动健全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对所有的影响安全生产的充水含水层布设水文观测孔。积极推广先进的水位自动观测技术,以获得准确丰富的水位资料。 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和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 7、组织矿井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和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8、组织审批矿井各项防治水技术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 三、生产矿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的防治水工作,杜绝分管范围内水害事故的发生。 3、认真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 4、确保分管范围内人力、财力满足防治水工作的需要。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6、组织开展矿井排水系统、探放水等防治水工程的实施确保放水工作超前准确和及时到位。7、合理劳动组织,保证防治水施工队伍人员充足、结构合理,探掘队伍分离管理。四、安全矿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隐患防治、监督和管理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监督落实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3、按上级规定认真组织好老窑水、裂隙水等水害的排查,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落实情况。 4、督促防治工作所需的资金的落实情况,发现资金、设备、人力不到位,应督促解决。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6、坚持矿井防治水“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发现并制止各种顶水采掘的违章行为。五、机电矿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防治水工作机电范围内工作的落实。 3、按规定组织配备矿井探放水设备,备用设备数量充足,定期组织人员对探放水、防水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积极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水害防治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分管范围内资金、设备、人力的到位。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水工作的正常开展。六、地测科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做好矿井防治水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省、集团公司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分析观测结果,建立矿井涌水量观测台账。 4、煤层接近含水层(水害威胁区域)开采时,负责开展“三带”发育高度的探测工作。开采浅部受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有充分的水文地质资料和“三带”观测资料,负责编制专项报告,确定安全合理的开采上限,按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规定上报批准后,方可开采。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基础工作。 收集、掌握井上下和矿井四邻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害(情)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领导、生产安全部门及上级部门,发到受影响的采掘队组。 6、查清采掘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充水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 7、编制探放水设计,参与探放水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8、受水害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负责编制专门的工作面水文地质说明书,对各类水害因素依据补勘或探查资料作出明确的分析。 9、定期搜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小窑)的有关开采情况,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对存在的威胁本矿安全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并报告上级部门。 10、编制矿井年、季、月度矿井防治水安全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负责做好矿井防治水仪器、仪表的检测工作。 11、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危险性评价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 12、协助总工程师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组织制定防治方案与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13、负责对矿井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面提出防治与整改措施。 14、负责矿井等各种地测防治水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15、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16、积极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和新装备,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17、编制矿井水害防治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矿井发生水害事故时,协助矿领导制定处理措施。七、生产技术科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 1、采掘设计时,从开拓布局、采区巷道和回采工作面设计布置上要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尽量避免大量积水的发生,并确保矿井所有排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 2、采掘设计中,必须进行上下煤层对照、对四邻采空情况调查了解,掌握井口标高与当地最高洪水位标高关系,必须有排水系统设计及矿井防治水措施。 3、审查作业规程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完善可靠的排放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具备完善的矿井防治水安全措施及水害避灾路线;负责落实矿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设计;负责组织审查探放水、疏放水设计并组织落实实施。 4、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与矿井防治水相关的各项措施。 5、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 6、对可能发生矿井水害的危险区域,要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隔水煤柱。7、负责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管理,并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考核。八、调度室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 1、加强水情、水害情况的调度,及时落实处理采掘工作面的异常出水情况,并落实人员、设备等,加强采掘工作面异常涌水排放的调度协调。 2、发生水灾事故时,立刻指挥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按照救灾指挥部要求,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救灾工作。 3、每年雨季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必须对井上下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编制排放水工程计划,组织抢险队伍,安排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定期核实库存抢险物资储备情况。4、协助矿井防治水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熟知矿井水灾事故处置程序,科学调度、安全有序处置。5、准确掌握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图、排水系统图、供电系统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等相关图纸资料内容,便于指挥决策。九、探放水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一)探放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1、探放水队队长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探放水工作负全面责任。2、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助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 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二)探水工岗位责任制1、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熟知探放水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3、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与安监工和跟班干部共同验收钻孔深度,严禁弄虚作假。4、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5、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6、在安装探水钻机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档板。(2)清理巷道浮煤,挖出排水沟。(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电话。7、在打钻过程中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和调度室,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8、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矿井水害的具体情况,制定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一、规定1、矿井水害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由矿长、总工程师主管,地测部门是业务管理部门,有关部门配合时,要从人力、物力、资金上给予保证。2、煤矿是防治水、防洪、探放水、防排水的主体,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矿总工程师主管并负责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地测部门负责具体技术管理。矿每年应成立本年度防治水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应安排一定的防治水工程费用,以保证现有的防治水工程正常发挥作用,并新建急需的防治水工程。3、地测部门应经常调查矿井充水条件的变化情况并掌握水文动态,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4、对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患,必须采取防治措施,地测部门具体负责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二、地表防治水1、每年汛期到来之前,矿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对地表裂缝、河床、排洪渠、防洪设施、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2、地测部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巡视塌陷区、河床、渠道、排水沟,了解这些地方的积水情况和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由矿总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处理。3、地测部门定期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内正在生产的其它煤矿和关闭老窑情况,并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立即汇报矿总工程师,及时制定、采取预防措施。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炉渣、垃圾等杂物,以免洪水堵塞河道、水渠,造成水害,防洪指挥部每年在雨季来临前,组织安排河道清淤、排水沟清掏。三、井下防治水1、防治水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涌水动态,查清可能存有积水的老空区、废巷老窑的分布情况,结合采掘设计制定出当年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防治水工作。2、受水害威胁的地段,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巷道掘进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全面分析水害因素,编制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工作。3、对小窑、老空区、充水导水断层、强含水层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探水警戒线时,必须超前探水。探放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地测部门及生产技术部门有关人员编制设计。设计中要规定探水起点至积水区实际边界的距离、钻孔的数量、方向、角度、深度、孔径及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会审后,方可执行。 4、矿井井下排水设施和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检修三套水泵。水泵的能力应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内最大涌水量。(2)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两套水管,其能力应与水泵排水能力相一致。(3)配电设备:应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同时开动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安全出口,一个通往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通至井底车场,并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5)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一般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四、老窑水害防治1、克服麻痹侥幸心理,避免疏忽大意。由于老窑积水的分布规律不易掌握。又带有灾害的特点,一旦警惕不高,很简单的问题也会酿成惨痛的水害事故。因此,必须采取严肃慎重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坚持“全面分析,逐头逐面排查,多找疑点,有掘必探”的基本原则。2、认真分析老窑积水的调查资料。老窑和地方小煤矿开采的积水范围,由于缺乏准确的测绘资料,是老窑水防治难,易于发生水害的主要原因。因此对老窑积水调查资料的系统分析和正确使用,是防治这类水害事故的一个关键环节。对老窑积水资料的调查,必须通过物探、钻探等手段查清积水范围和积水量,要严肃认真、深入细致、准确地加以记录,并且要反复分析核实,判断可靠程度,指出疑点和问题。3、制定合理有效的防治对策。老窑和地方矿井多为复杂的矿区,分管安全的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要千方百计地了解掌握本矿井周围的老窑积水的分布情况,各片积水与本矿各采区之间的隔离情况,要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有关图件,全盘安排开拓部署和采掘工程。4、严密组织探水掘进。老窑积水有分散、孤立和隐蔽的特点,水体的空间分布几何形态非常复杂,往往很不确切。防治的唯一有效的手段就是探水掘进。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在有足够帮距、超前距和控制密度的钻孔情况下,掘进巷道。5、特别注意近距离探放和贯通积水巷道或积水区,当积水位置明确,或通过“探水掘进”确已接近并进行近距离探放水时,必须用钻孔安全探放,严禁与积水区直接贯通放水。6、重视自采自掘的采空废巷积水探放工作,不能认为资料相对可靠就掉以轻心,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对原无积水的区域要分析重新积水的条件的可能,定期进行积水区探测与确定。(2)要分析测绘精度和误差,注意可能少填、漏填的巷道、硐室。(3)探放采空区积水要编制专门探放水设计好安全积水措施。7、严格“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综合探测原则,要以钻探为主,物探资料要有钻孔验证。五、特殊情况下的防治水1、汛期来临时,矿井雨季“三防”领导小组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委派专人在河道、渠沟、工业广场及其他可能发生水害的场所巡视,随时向防洪值班室报告水情和汛情。一旦发生险情应立即组织抗洪抢险,保证矿井的安全。2、各矿在汛期到来之前,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洪物资,如麻袋、沙土、工具等。3、有积水的老空区、井田边界、河床两侧,必须按规范要求留设防水煤柱。地测部门应负责保护各类防水煤柱不遭破坏。六、 地面塌陷坑管理1、地面塌陷坑系指由于井下采煤后对应地面发生的塌陷、垮落、裂缝等。2、当确定在某一区域进行回采时,地测部门应在井上下对照图上圈定对应地面可能出现塌陷的范围,预计塌陷的时间。3、当井下开始采煤,矿总工程师应指定地测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定期到可能塌陷的区域查看,并实际记录塌陷发生的时间、范围、深度及周围裂缝范围,并及时通知各有关领导和部门。4、矿总工程师指定专人在可能出现塌陷区域的周围、路口设置警示牌。5、地面出现塌陷时,要及时对塌陷坑进行回填。6、经过塌陷区域的供水管路,应定期检修,维修,严防跑水。其他工业和民用废水,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或经过塌陷坑。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安全生产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特制定本制度。一、职责划分(一) 地测科职责1、负责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矿井水害预测预制度。2、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水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台账与档案。3、负责按程序严格审批水害预测预报,及时发送到相关采掘队组、有关领导和部门,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地质勘测处上报(传)。4、负责督促施工队组按照水害预测预报或临时水害预报编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5、负责监督水害预报预报需要施工队组超前探放水、物探等工作任务的安排与落实工作。(二) 调度室职责1、负责井下采掘过程中出现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3、掌握水害预测预报情况,调度具体工作落实情况,科学合理地发挥好指挥作用。(三) 施工队组职责1、根据水害预测预报编制(修改)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到每一位员工,使其熟知作业地点的水情水害和防灾技能。2、根据职能部门的安排,负责(配合)本单位作业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地质构造的探测施工。3、负责在采掘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异常时,及时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室和地测科汇报。二、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一) 水害预测预报的依据1、根据勘探地质报告、矿井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薄煤区,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2、根据现有三维地震勘探查明的地质构造,主要是断层、陷落柱、褶曲、冲刷带、薄煤区和积水区等进行预测预报。3、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4、利用现有的物探设备,在井下巷道进行超前物探,结合井田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对富水等物探异常区进行预测预报。5、根据超前钻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6、根据矿井充水性图和层间对照图分析结果,利用有关水文地质科研成果进行预测预报工作。三、预测预报工作及程序要求(一) 预测预报工作要求1、地测科按矿井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收集当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2、地测科在年、季、月初根据矿生产衔接安排,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经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集体会审后签字,提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及矿领导,同时上报集团公司。3、地测科对上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进行总结,评价预报准确率,分析预测预报不准确的原因,总结经验与教训,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同时月度总结上报集团公司地质勘测处。4、根据施工单位及调度室的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地质构造时,地测科地质及水文地质技术人员应及时深入现场观测,编写临时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并发放施工队组及相关职能部室。5、相关施工队组在预报下发后要严格按水害预报执行,当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向地测科反馈现场情况。6、地质人员必须跟踪收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跟踪补充预报。7、地测科要严格按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及时收集编录原始地质资料、涌水资料,并分析总结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预报的结果应能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能出现因预报错误造成事故。8、地测科要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开展防治水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及准确度,逐步建立完善的、科学的预测预报体系。9、水害预测预报必须在综合分析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要做到及时、准确,能够有效指导安全生产。11、水害预测预报可以与地质水文预测预报合并,但重点防治水工作面必须加强预报。(二) 预测预报内容要求1、基本预测预报内容1) 预测水害地点、水害类型以及工作面上下标高。2)顶底板岩性,顶板裂隙发育程度。3)地质构造情况。4)对影响采掘的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地质构造要进行专门临时预报。5)煤层名称、厚度及倾角。6)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2、断层预报预测内容断层位置、性质、产状、落差、影响范围、含水性、导水性、建议或处理意见。3、陷落柱预报预测内容陷落柱的位置、形状、大小,陷落柱体与围岩接触部位的充填物性质和特征,陷落柱内岩块的性质及充填物的密实程度。陷落柱裂隙和导水富水情况。4、冲刷带预测预报内容冲刷带的位置,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冲刷带切割深度、范围。富水情况。5、水文预测预报内容充水因素分析:预测积水范围、积水量;预测涌水范围及涌水量大小。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四、奖惩和其它1、地测科未按规定提供水害预测预报,每次对分管技术员处罚1000元,对防治水副科长处罚2000元,对地测科长处罚2000元。2、有关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向地测科提供相关资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2000元。3、施工单位未按照水害预测预报编制或补充完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对技术员处罚1000元,对单位负责人处罚2000元。4、职能科室及施工单位必须设专人保管预报,建立学习贯彻签字记录,未贯彻学习地质水文预测预报,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1000元。 5、对施工队组在探放水或钻探地质构造过程中推诿扯皮不创造施工条件、延误工作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0元。6、对在水害预测预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采掘工作面水害分析预报表 _年_月_日矿井名称预测水害地点采掘队工作面上下标高煤层采掘时间水害类型水文地质简述预防及处理意见责任单位备注厚度/m倾角/()注:水害类型指地表水、孔隙水、裂隙水、岩溶水、老空水、断裂构造水、陷落柱水、钻孔水、顶板水、底板水等。总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 科长 审核 预报人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部门要针对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总工程师作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要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配备足够的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煤矿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配备齐全探放水设备和专业的探放水队伍等,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矿井要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充水性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三、加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1、各矿要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要挂牌督办;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间五落实。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2、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每月组织一次矿井防治水隐患大排查活动,要求采掘工作面覆盖率达到100%,排查后及时召开水患“五落实会议”,形成专业会议纪要,重点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3、隐患排查采取多种形式:井上下现场排查、月底资料分析排查、利用方法和手段探查、走访调查等,做到全方位、立体式水患排查。4、隐患排查要建立专项排查台账,详细记录查出的隐患,实行五落实跟踪管理。四、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矿井如受底板承压水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保证安全开采;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底板加固注浆。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打中老空水体,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五、加强对煤矿职工水害防治知识培训和教育矿井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避灾的路线。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煤矿探放水人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六、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矿井相关科室、单位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各矿井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矿井发生透水事故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七、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矿井水害防治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矿井是否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是否配备足够的探放水设备和专职的探放水队伍,是否制定落实防治水措施,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生水害事故的矿井,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八、加强矿井水害预防的有关措施。1、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2、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3、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监测,采用新技术手段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依据。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时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4、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5、 每年汛期前的地面雨季“三防”检查,对矿井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6、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必须掌握其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避灾措施。7、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8、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9、矿井防治水领导组要定期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10、雨季前对各类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11、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雨季前停电检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12、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报送上级部门。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为了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的及时开展,特制定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1、 矿井必须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2、 地测科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由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落实,保证人员充足。3、 必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账、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4、 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五落实。5、 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6、 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矿总工程师必须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协调;按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制度。7、 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开展突水危险性评价,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8、 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严禁有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贯通巷道等行为。9、 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在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井口和工业广场场地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并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10、 必须加大对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总工程师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矿长批准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煤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和“探掘分离”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1、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放水钻孔。2、探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钻孔移交单。3、探水队负责人、地测科跟班人员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验收单上填写探放水钻孔深度和允许掘进距离。4、探水队负责人、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地测科跟班人员和当班安监工必须在现场对探放水钻孔进行验收、确认移交。5、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放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开工。6、地测科在交接单上未填写安全技术措施的必须停止作业。7、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单上工作面施工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隆博煤矿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单班 次: 时 间: 年 月 日探 放 水工作面名称探 水 次 数钻孔数量(个)123456789101112每孔深度(m)超前距离(m)允许掘进距离(m)存在问题当班排水量(m3)累计排水量(m3)地测科安监部门探水队队长跟班矿领导备注:各签字人员签字时要注明探水是否合格,是否允许采掘,只有地测科及相关科室、探水队队长和跟班矿领导全部签字允许采掘,方可进行采掘作业。防治水工作日常巡检考核制度一、日常巡检制度1、探放水队是防治水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单位。2、防治水工作安排时,要把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杜绝事故发生作为重点,同时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人。3、地测科要定期检查防治水工作质量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4、矿总工程师及防治水机构每月对各工作地点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矿总工程师及防治水机构每季度对全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6、发现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向分管矿长或总工程师进行汇报。二、考核制度1、安全奖罚与安全目标相结合,是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汇报,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3)对于全年严格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职工。(4)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1)没有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单位、相关领导给予处罚。(2)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放水钻孔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给予执行单位和责任人处罚。(3)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牌板管理混乱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4)没有组织探放水员工学习探放水规程、措施,处罚相关单位负责人。(5)探放水措施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处罚相关单位责任人。(6)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人员给予开除处分。(7)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处罚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技术人员。(8)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防治水绩效考核制度一、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制度要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二、考核制度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分明,利用经济、体现重奖重罚。三、绩效考核的对象为单位和职工,奖励按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考核,不搞平均。处罚依据探放水相关标准和制度等。四、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奖励10000元。3、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奖励5000元。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1、没有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单位处罚50000元罚款,相关领导给予撤职处分。2、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放水钻孔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单位罚款10000元,给予个人1000元罚款,留矿查看处分。3、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牌板管理混乱的相关责任人给予2000元罚款。4、没有组织职工学习探放水措施,单位相关负责人罚款500元。5、探放水措施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的,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6、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人员给予开除处分。7、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相关负责人罚款1000元。8、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罚款500元。9、安监部门负责安全奖罚的考核工作,经营部门负责奖金的审批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工作。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为了杜绝水灾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有掘必探、有采必探、探掘分离”的探放水原则,确保探放水工作到位,保证井下探放水现场管理规范,提高探放水工作的可靠性和连续性,进一步落实井下探放水责任制。特对井下探放水工作验收规定如下:一、探放水设计必须合理、规范,在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各部门领导审批之前,严禁擅自进行探放水作业。二、在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严格按照设计的方位、角度、孔深施工,每次钻探后要由矿主管领导组织安排探放水的验收工作,参加部门应由矿地测、安监、采掘队组等部门组成。三、探放水质量检查验收领导组要严格根据探放孔设计认真检查核对并在探放水验收表上签字,提出合理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负责复查,谁签字、谁负责、谁落实。四、矿有关业务部门对探放水地点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未按探放水设计及措施探水加重处罚。五、验收内容以所批复的作业地点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为准。探放水孔质量验收单 年 月 日钻孔位置(导线_点前_)孔号方位角度深度验收意见地测科: 探放水队: 采掘队组: 安监员: 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夯实防治水管理基础,结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下发的晋煤行发2012239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矿井生产管理现状和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出现的情况、问题、变化,进一步强化矿井防治水工作,确保探放水工作优先进行作业,特制定本制度。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2、以总工程师为组长,地测部门对防治水设计编制、实施和业务保安工作,同时制定本矿区域防治水工作规划和本年度防治水计划,对相应水害类型制定的规划和措施。3、按规定编制矿井地质报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建立台账档案,采取地面调查、核查矿井资料以及井上下物探、地面钻探验证等方法,确实查清原有小煤矿开采情况,真实掌握矿区水害地点标高、采空区范围和积水量、巷道布置等情况,特别是可能越层越界开采的范围,做到采掘前水害预防措施到位。4、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培训。所有参与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管理部门监管人员、探放水工作人员和施工队组人员都必须加强培训,未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5、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制度,各类人员防治水安全责任制、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6、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建立满足生产衔接需要的专业化探放水队伍,配齐配足探放水设备。7、对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要及时按规定编制探放水设计,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8、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水规定有关要求留设防隔水煤柱,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柱中进行采掘活动。9、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业探放水钻机,推广探水距离200米以上的探水钻,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10、在防治水工作中要科学分析水压大小,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11、在每月初的生产计划中首先安排探放水计划。12、所有采掘活动必须在已经完成探放水工作并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进行。13、采掘队进入之前必须履行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手续。14、在开拓、掘进、回采封闭等设计编制及实施中,要有防治水机构的审查意见,以达到优先介入、优先施工的目的。探掘分离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矿井探放水工作,在防治水工作中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探掘分离”原则,为实现探掘分离规范化和标准化,实现“防治水五专”,即:专业探放水机构、专项防治水制度、专门探放水队伍、专业技术人员、专用探放水设备,实现煤矿探放水探掘分离、现场验收闭合管理工作规范化,特编制本管理制度:1、探放水队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地测部门负责探水队的技术指导工作。探放水队与采掘队组分离管理,形成互相监督与约束机制。2、探放水工在探放水前必须认真学习探放水制度、探放水设计、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3、探放水工必须经过专业的探放水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的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4、探放水队要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做到“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掘”。5、地测部门要对探放水队每个工作面的钻探进尺进行验收,建立探放水记录牌板,按时审阅班报(原始记录)、日报和允许掘进(停掘)数据,严格执行允许掘进(停掘)通知单制度。6、探放水队必须及时将当日、当班钻探进尺报送地测部门,地测部门审查满足设计要求,达到探水目的后,下达经地测科科长、总工程师签字后的允许掘进通知单,掘进队组方可开始掘进。7、探放水工要不断加强设备使用与维修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钻探设备的结构、性能及操作要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8、井下启动开关必须上台上架,电缆吊挂整齐,施工地点保持整洁。9、井下钻探设备必须挂牌管理,落实责任和人员,经常检查与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钻机必须安设在顶板完好、支护齐全、断面达到设计要求的地点。10、钻进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并做到“一看”“二听”“三及时”。即看操作(档位)把手震动、给进压力和进尺速度,看泵压表及回水情况,看水接头情况,听机器运转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11、钻进过程若发生机械施工或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动动力开关,用人力将钻提到安全孔段,以免埋钻。12、施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扎紧袖口裤脚,以防钻杆缠住伤人。13、探放水地点必须安设满足排水能力的管路、水泵、巷道低洼处要构建水仓。探放水图牌板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为认真贯彻集团公司探放水图牌板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矿井探放水工作,特制定探放水图牌板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一、探放水图牌板实施流程1、探放水工对掘进工作面前方进行超前钻探,并根据钻探结果填写有掘必探记录牌板;2、钻探施工人员填制探放水孔原始记录并报地测科;3、地测科根据探放水孔的钻探情况编制允许掘进通知单并审签后下发到相关单位;4、施工队组根据允许掘进通知单每班施工作业结束后要填写允许掘进图牌板,真实反映允许掘进的剩余距离,以指导工作面生产作业人员正常作业;按照以上探掘循环作业,保证掘进、开拓工作面在超前距的范围内生产,确保安全。二、探放水图牌板管理要求1、凡地测科指定要求进行探掘循环作业的工作面必须执行探放水图牌板挂牌管理。2、开、掘工作面探放水图牌板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该巷道施工的队组进行管理,队长、技术负责人为图牌板管理的主要负责人。3、地测科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格式编制探放水图牌板填写说明,并对负责日常管理探放水图牌板的队组技术员或验收员进行培训和监督。4、探放水队当班负责人必须及时填制探放水孔原始记录并及时汇报地测科(不准隔班汇报)。5、地测科自收到“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后立即编制完成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并经地测科长和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审签后下发到施工队组。6、施工队组收到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后,由技术员或验收员严格按照通知单的要求填写允许掘进图牌板。7、探放水图牌板必须悬挂在上帮侧距离工作面迎头30米的范围内。8、施工队组的队长、技术负责人对图牌板进行日常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图牌板吊挂的位置、填写项目是否齐全以及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9、地测科全面负责开掘工作面水文地质安全分析评价,结合“有掘必探”钻孔情况做出正确判断,决定探放水孔的设计和下发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10、地测科负责井下探放水工作的验收、队组探放水台帐的检查、指导以及工作面图牌板的随机检查、指正、考核。11、安监部门负责按照有关会议、文件、规程、规定的要求对进行的探放水及图牌板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罚。三、考核1、损坏或丢失探放水图牌板一次,处罚损坏人300元,无责任人者,处罚队长500元。2、掘进区域水文地质安全分析评价有误、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填写不能指导生产或导致事故发生,处罚责任人10002000元、科长20003000元、总工程师30005000元,情节严重另作行政处理。3、探放水图牌板填写不完整,每有一处处罚相关责任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