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等院校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机试)考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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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福建省高等院校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机试)考场规则第一条 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备考点参加点名,缺任何一个证件均不能参加考试。迟到1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考试。第二条 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如钢笔、铅笔、圆珠笔、橡皮、直尺等,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草稿纸、计算尺、计算器、软盘、快译通、笔记本电脑、录音器材、寻呼机、移动电话等。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第三条 考生进入考场,即按规定机号入座,不得擅自挪动座位,并将自己的准考证和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第四条 考生应听从监考人员统一指挥和安排。对不服从管理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第五条 考场内应保持肃静,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吸烟,未经监考人员准许,考生不得擅自进出考场。否则,作自动结束考试处理。第六条 考生输入准考证号,并和屏幕显示的姓名进行核对。如不符合,请监考人员帮忙查找原因。如核对相符,键入指定的功能键,即开始正式上机考试。第七条 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不准冒名代考,考试过程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不准夹带、传递纸条、偷看他人等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否则以考试作弊论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按考试成绩零分处理。考试舞弊或扰乱考场者,将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处分。第八条 考生在答题时间内,不得离开自己的座位。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准离场。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第九条 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做答。第十条 在教学楼二号楼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后,全部到2A408等待系统管理员评卷,评卷结果出来后,才能离开2A408。在务成楼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后,全部到一楼大厅等待系统管理员评卷,评卷结果出来后,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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