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括苍中学200米运动场改造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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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莲都区括苍中学200米运动场改造工 程施 工 招 标 文 件招标序号:丽建招A【2006】 号招 标 人(盖章) 丽水市莲都区括苍中学 法定代表人(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 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备案单位(盖章) _年_月_日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一、前附表二招 标 公 告一、 总则二、 招标文件三、 投标报价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六、 开标七、 评标八、 授予合同九、 工程结算方式第二章 主要 合同条款及附录一、 协议书格式二、 通用条款三、 专用条款四、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五、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六、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三章 技术规范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七章 附件附件一、开标程序 附件二、评标办法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一 工程名称莲都区括苍中学200米运动场改造工程建设地点莲都区括苍中学校园内(原丽水三中)招标联系人徐俊杰电 话0578-2155938、13305880058招标方式邀请 公开组织方式自行 委托代理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运动场等改造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允许分包内容按国家规定投标人主要条件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民建叁级及以上资质(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建筑面积 质量要求合格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工程类别三类定额工期45天招标工期要求45 天现行定额预算价655528元工程造价指导价655528元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不计息)。投标保证金在2006年7月19日16时前到达丽水市招投标中心帐户(以中心开户银行对帐单为准)。交易席位费金额一、二级企业720元/次(不退还),三级企业360元/次(不退还),已办理长期会员的不需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金额200元(不退还)。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 投标文件份数一套正本 叁 套副本投标文件递交递交至: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地址: 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接收人: 莲都区括苍中学 (招标人名称)投标截止时间: 2006年7月21日 9 时00分开 标时间: 2006 年7月 21 日9时00分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前附表一续表序号项目内容招标文件要求备注1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其中特别约定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3 %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2 %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1 %未履行工期承诺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2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2 %2工期提前奖励标准500元/天3工期延误赔偿标准500 元/天4工期延误赔偿限额合同总价的 2 %5文明施工费企业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规定的相应费率的上限值计取) 6环境保护费7临时设施费8安全施工费9工程质量保修金合同总价的 5 % 注: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内容,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前附表二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工作内容时 间 安 排地 点1发布招标公告2006年6月30日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 2发放招标文件2006年6月30日起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丽水采购与招标网 2、书面索取: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青路137号)3现场踏勘2006年7月3日17时前自行前往 莲都区括苍中学校园内(原丽水三中)4投标人质疑时间2006年7月5日前提交方式:1、传真:0578-21559382、书面递交: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丽水采购与招标网 2、书面索取: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7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2006年7月19日16时前到达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帐户(以银行对帐单为准)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6年7月21日上午9:00时止投标文件递交至: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9开标时间2006年7月21日上午9:00时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10预中标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丽水采购与招标网11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2、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12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地点:莲都区括苍中学 1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商务报价未入围评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入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丽水市招投标中心通过银行直接汇至投标人帐户前附表三-重要事项说明 序号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1资格后审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2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a、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原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b、投标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工作手册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详见招标文件 4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投标文件中载明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书和工作手册e、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书f、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项目经理(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丽建发2005268号文件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交纳注意事项:1、交纳截止时间:2006年7月19日16时前到达丽水市招投标中心帐户(以丽水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对帐单为准),投标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丽水市招投标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2、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丽水市建行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6961350122696021583、交纳方式:以投标人全称电汇或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6交易席位费、招标文件工本费交纳注意事项:1、交易席位费在开标前以现金形式交招投标中心财务室。2、招标文件工本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交招标代理机构。7工程造价指导价工程造价指导价是招标人控制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工程造价指导价的作废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8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1、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详见招标文件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06 号1、丽水市莲都区括苍中学200米运动场改造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和自筹,现已落实。 2、受业主委托,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工程及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招标。 3、招标文件将于2006年6月30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lscgzb.gov.cn/(下同)”上发布并供下载,需书面索取招标文件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不记名购买,书面索取工本费为每套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4、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工民建三级及以上资质。5、投标文件为一套正本,三套副本,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必须在2006年7月21日9时前送交到丽水市招投标中心。6、将于2006年7月21日9时00分在丽水市招投标中心公开开标。7、发布媒体为丽水日报、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丽水采购与招标网。8、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投标人所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有形建筑市场:丽水市招投标中心地址:丽水市宇雷路373号三楼 邮编:323000联系人:潘良英传真:0578-2292511电话:0578-2292512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37号二楼 邮 编:323000联系人:徐俊杰传 真:0578-2155938 电 话:0578-2155938 备案单位(盖章): 招标负责人(签名): 2006年6月30日 法 人(盖章): 2006年6月29日 一、总 则(一)工程概况1、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2)施工用水、电:三通一平条件已具备; 2、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 (二) 投标人资格和投标费用1、投标人资格:A、企业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B、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工民建三级及以上;C、企业必须取得由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有效; D、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必须取得由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即A类证;E、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经理必须取得由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即B类证。并且没有在建或中标工程;F、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由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即C类证。G、上述证件必须提供证件原件,虽已经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三)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四)工程造价指导价本工程设立工程造价指导价,指导价格列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一。工程造价指导价是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本工程项目造价指导价经丽水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审定后得出的。工程造价指导价是招标人控制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 二、招 标 文 件(五)招标文件的组成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标文件必须经丽水市建设局备案后有效。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六)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前附表二所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通过丽水采购招标网形式予以解答。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投标截止前不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用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核对清单; 工程完成后按实际工程量进行决算; (写明其他具体方式) 方式进行核对和修改。 2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将在开标5日前将通过丽水采购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七)招标文件的修改1、 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招标人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3、 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八)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三、投 标 报 价(九)投标报价1、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应考虑风险系数。2、 标报价按综合单价计价方法: 综合单价计价方法:是指项目单价采用全费用单价(规费、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规定的程序另行计算)的一种计价方法。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和。3、 投标报价价格调整方式: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但因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而引起工程量变更可以调整,其价款调整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4、 程造价指导价或现行定额预算价参考下列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编制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丽水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二00六年第二期;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齐全(2)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十)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组成(1)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函)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项目经理证书、工作手册、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项目经理(B类证)和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市场行为情况表) 投标报价书2、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扩展。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十一)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十二)勘察现场1、 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十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 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A4规格装订成册。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2、标志:所有封袋外面上都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全称。(十五)投标截止期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3、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三)和(十四)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 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 标(十七)开标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2、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且项目经理与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工作手册、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上岗证、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的生产副经理(A类证)、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供核对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4、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市场行为内容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6、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7、在开标后,招标人必须先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由各投标人签证认可。检查时投标文件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签字和加盖印章的; (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4) 开标前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5)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7)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以上投标文件,内容不同又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份有效的;(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9) 商务标投标函中的项目经理本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七、评 标(十八)评标 1、评标工作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向招标人按得分高到低推荐 1-3 名并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十九)评标内容的保密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十一)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二)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报价低于次低报价10%(含10%)的最低报价者(次低报价最低报价)次低报价、 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三)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二十四)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五)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交易席位费或招标文件工本费的;2、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3、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 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程项目经理与参加资格审查的项目经理不相符;8、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程项目经理有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9、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专职安全员与参加资格审查的安全员不相符10、 设有工程造价指导价时,投标人的报价高于工程造价指导价;11、 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的,其投标文件中工程数量的整数部位和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工程材料暂定价等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13、 投标报价计算错误按第(二十)条原则修正,绝对值累计超过其报价3%的; 14、 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1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的;16、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7、 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18、 投标人未如实填写市场行为的; 19、 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或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20、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 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的。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二十六)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日历天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日历天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合理的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对预中标单位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有对该资料的复核权,如果发现资料不真实,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预中标资格并按丽水市有关规定执行。八、授 予 合 同(二十七)中标、 招标人按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实施细则、丽水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通过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十八)实物工程量清单的核对本工程实物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招标人估算的和临时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共同按实计量,经监理单位或审价单位审查时核准。(二十九)合同签订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10 %作为履约保证金。 3、商务报价未入围评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入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4、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 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九、工程结算方式(三十)本工程结算方式工程结算款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单价以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综合单价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按实计量并经签证的。(三十一)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部分单价按以下原则结算:1、工程量变化占本项10以内的,结算单价仍按中标报价单价结算;2、工程量变化占本项大于10的,变化部分的结算单价由业主和承包商重新议定,但议定的单价不能高于本项中标报价单价和浙江省及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确定的单价。3、新增项目的工程量,其结算单价应采取类似套用原则,套用中标报价中类似项目单价组成;没有类似项目单价的,由业主和承包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参照中标价的下浮率确定。但新增项目的工程量单价不能高于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确定的单价。(三十二)暂定价材料本工程暂定价材料如由承包商采购,需经业主认可。暂定价材料单价按业主签证单价结算,材料签证价不下浮。投标人报价时不得对暂定价材料单价进行变动,否则作废标处理。(三十三)单列费用的结算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单列费用,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签证的数量进行结算,综合单价按结算审定单价,该部分总价应进行下浮,下浮率为中标下浮率。(三十四)甲供材料甲供材料是业主采购的材料,其供应方式、供货地点、供货时间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并按下列条件约定:1、 20MM橘红色橡胶跑道为甲供材料,由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另确定供货单位;2、 甲供材料质量由总包单位负责验收,业主支付甲供材料总价2%的配合费给总包单位;3、 支付总包单位工程款时须扣除甲供材料的工程总价款;4、 甲供材料的数量按招标文件甲供材料清单中甲供数量; 5、 业主按甲供材料数量提供给投标人,承包商负责验收;6、 双方不得要求对方少供或多供甲供材料的数量,除非另有协议;4、因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甲供材料数量变化, 双方协商解决。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_(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 工程地点:_工程内容: 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资金来源: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_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 元(人民币) ¥ :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6、施工图纸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_本合同双方约定_ 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2.1规定的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浙江省、丽水市相关的法律、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浙江省、丽水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4.图纸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开工前五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完整施工图四套。_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_ 职权:_ _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_7.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_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已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三天(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开工前开通 _(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开工前三天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三天办理完毕(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开工前三天在施工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开工前三天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开工前协调处理完毕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的进度计划(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由承包人承担安全保卫等责任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提供监理人员办公用房及设施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承包人自行办理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如因承包人范围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_(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_按规范要求执行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开工前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工程师确定的时间:_收到进度计划后3天内审核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13.工期延误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四、质量与验收15.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规定。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基础完工_19.工程试车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_五、安全施工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按招标文件设定的 方式确定。(1)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开工后10天内预付合同价(工程投标价-甲供材料总价款)的30%。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25.工程量的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开工后10天内预付合同价(工程投标价-甲供材料总价款)的30%,预付款不扣回 ,工程量完成50%后支付合同价款(工程投标价-甲供材料总价款)的1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工程投标价-甲供材料总价款)的70%,余款待办理竣工结算后(除5%保修款)结清,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七、材料设备供应2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_(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_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八、工程变更_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资料2套。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_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标书中明确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因特殊情况,更换人员须经招标单位同意,经招标单位同意投标单位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更换),每更换壹人处以5万元罚款,更换其他班子成员每更换壹人处以1万元罚款,更换的人员要有同等资质及业绩证明。2、未经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班子人员的以违约论处,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予以清场,按预中标排名先后次序另行确定施工单位,不再重新招标,合同价不变。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调解 (2)采取第_1_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_丽水市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它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 _分包施工单位为:_39. 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按通用条款执行_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_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 (2)承包人投保内容:_建筑工程一切险。 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一、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履约_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_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合同副本份数:捌份,双方各执肆份_47.补充条款:1、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五大员每月到位不得少于22天,每缺一天罚1000元,连续15天不到位或累计1个月不到位的,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2、工期延误按500元/天赔偿给发包人。工期延误罚款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2%。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层数跨度(米)设备安装内容工程造价(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_ 承包人(全称):_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装修工程为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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