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学院门诊部管理方案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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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云南中医学院门诊部新一轮管理方案和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招聘工作方案为稳妥做好云南中医学院门诊部(以下简称门诊部)本轮合同期满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并促进门诊部持续、健康运行和良性发展,现对门诊部新一轮的管理方案和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即门诊部负责人)招聘工作方案制定如下:一、门诊部新一轮的管理方案(一)管理的基本原则遵循“管住资产、放开经营、促进发展”的原则,实践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我约束、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模式。(二)门诊部的性质云南中医学院门诊部的性质是学院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为社会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承担学院临床实践教学工作任务的医疗服务机构。(三)学院对门诊部的投入学院对门诊部的投入均为国有资产,包括:1、房屋建筑物:现门诊部使用学院白塔校区房产总面积约为1636.5。其中,临街房屋面积374.79,非临街房产面积1261.71(含门诊部作为库房使用的498的老教学楼9间房屋)。2、医疗设备及器具、办公家具及设备、电子显示屏等实物资产(以移交清单为准);3、流动资产:价值为30万元的库存药品(中药房和中西成药房的药品)。4、无形资产:云南中医学院品牌,门诊部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保系统联网资质,以学院在职、离退休人员为主的专家队伍。(四)门诊部的管理模式门诊部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我约束、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模式。1、经营管理责任:门诊部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我约束、自负盈亏。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全权负责门诊部的日常经营及管理工作,独立承担门诊部经营中的民事、法律、经济、社会责任等综合责任。其中:(1)经济责任包括: 经营管理目标责任金:按季度向学院上缴不低于45万元季度的经营管理目标责任金(每季度末上缴完毕,如遇节假日,时间依次顺延);经营管理目标履约保证金:由新聘任的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按其一个年度应上缴的经营管理目标责任金数额的10%在签订经营管理合同时一次性向学院交纳。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逾期上缴经营管理目标责任金,按5000元天的标准向学院支付违约金。如履约保证金被全部扣完后也未足额上缴应缴经营管理目标责任金的,经营管理合同则自行终止并解除,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违约人自行承担;如发生逾期上缴经营管理目标责任金并为此行为导致被扣收违约金的,在一个月内须补足其应交纳的经营管理目标履约保证金数额。合同期满、清盘结束后,所交纳的经营管理目标履约保证金由学院无息退。经营管理风险抵押金:不低于50万元(仅限货币资金),在签订经营管理合同时由新聘任的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一次性向学院交纳。经营管理合同期内,如发生经营责任(如医疗责任、劳务用工责任、用水用电安全责任等)并造成学院直接经济损失或连带赔偿及相关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支出的,学院有权从其所交纳的经营风险抵押金中直接抵扣收回损失或支出费用。合同期满、清盘结束后无息退还剩余数额款项;(2)社会、学术责任包括:遵守国家及省、市、区对医疗行业和劳务用工关系的有关管理规定,不能出现违法、违规、违纪经营行为和劳务用工行为;向民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维护学院品牌、声誉、形象和利益;为应诊专家提供优质服务,稳定专家队伍,完成学院安排的临床实践教学工作任务。2、经营管理权益:(1)门诊部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享有按企业化管理的一切合法权益(学院投入门诊部的国有资产处置权除外),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我约束、自负盈亏;(2)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具有独立的人事聘用和用工权(劳务用工须按国家、省、市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并依法、依规履行劳务用工手续);(3)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具有自主的经济收益分配权。(五)学院对门诊部的监督约束机制1、资产管理处按照合同约定代表学院对门诊部行使监督管理职能;2、门诊部财务按照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执行,实行计算机全程管理,纳入学院计财处二级财务监管;健全完善各项报表制度,按季度报送计财处、资产管理处作监管使用;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按会计法行使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学院计财处有权对门诊部财务进行检查、监管;学院审计部门对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实行离任审计。门诊部在合同期内,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综合责任指标情况时,学院有权单方面中途终止合同关系,并由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承担由此给学院造成的经济损失。学院有权重新招(选)聘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六)受聘到门诊部从事管理工作的学院在编在职人员的身份和待遇受聘担任门诊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和从事门诊部管理工作的学院在编在职人员,保留学院原事业编制和岗位编制,受聘期间的个人待遇(包括工资及福利等)由门诊部自行承担。学院代发的国拨工资和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单位承担的部分由门诊部承担,并随同经营管理目标责任金交回学院。事业单位工资晋级、个人职称晋升与学院在编在岗职工待遇等同。(七)门诊部新一轮管理方案的执行期限门诊部新一轮管理方案的执行期限为五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八)特别申明1、如在本轮管理方案执行期内,学院投入供门诊部经营使用的房屋、场地及附属设施,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迁改造或学院开发建设等)导致不能继续使用时,学院与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签订的合同关系届时自然解除,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届时,如学院或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另寻场地继续举办,合同内容由双方另行商定。2、学院提供给门诊部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医疗设备器具及办公家具、设备等实物资产,在合同执行期间,门诊部新一轮负责人承担使用维护及保管责任,确保安全、完整,不得对外出租、出借,也不得擅自处置(如需处置,须报学院批准同意)或改作他用。3、学院投入的流动资产(价值为约30万元的药品),按上一轮合同约定,由门诊部前任负责人移交给门诊部新一轮负责人继续使用,门诊部新一轮负责人须按上一轮云南中医学院门诊部经营管理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予以接收。签订门诊部新一轮经营管理合同时,要求由门诊部新一轮负责人在合同期满后(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将学院投入的该项资产按等额货币资金归还学院。4、门诊部新一轮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对门诊部的医疗环境和诊疗条件负有美化和改善的责任和义务。5、门诊部内设诊疗科室不得对外承包。6、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二、门诊部新一轮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的招聘工作方案(一)招聘原则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聘任的原则;(二)招聘方式、范围及人选1、招聘方式:公开招聘。2、招聘范围:学院及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在编人员,或65岁以下(含65岁,年龄按本人身份证出生时间计算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退休人员;3、拟招聘人选:“云南中医学院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人选一名。(三)个人应聘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的岗位工作;2、具备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金的上缴能力和经营管理风险抵押金的交纳能力;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医药卫生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创业精神、创新精神;有履职所需的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对医务人员及患者服务态度好,服务能力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依法执业、依法行医、依法管理,服从职能部门的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4、参加竞聘人员实行自愿报名登记制。报名时每人须缴纳人民币五万元的竞聘保证金(竞聘成功的人员,竞聘保证金不再退还;竞聘未成功的人员,竞聘保证金在本次招聘竞聘保工作全部结束后无息全额退还)。报名登记后中途退出竞聘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竞聘的人员,个人缴纳的竞聘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四)招聘工作安排及程序招聘工作由学院陆炜諠副院长总负责,学院纪委书记杨中梁同志参与并指导。具体工作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开展,纪监审室全程监督、指导。1、成立招聘考评小组组长:陆炜諠副院长成员:资产管理处、计财处、人事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一名,教职工代表一名(由学院工会推荐)。2、招聘工作程序(1)发布招聘信息:张榜公告(含学院校园网)招聘信息,学院各部门传达、动员;(2)个人自愿报名参加竞聘:报名登记、交纳竞聘保证金、提交云南中医学院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个人竞聘书(须密封)。个人递交的云南中医学院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个人竞聘书为考评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定性定量评分的依据,要求按统一规定范本格式填报(见附件1)。(3)评审资格预审:由招聘考评小组根据云南中医学院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个人竞聘书以及学院职能部门(组织、人事、纪监审室、财务部门)提供的参聘人员个人情况进行资格预审。凡有不良记录的一律取消竞聘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人员进入综合评审、定性定量评分。综合评审、定性定量评分:由招聘考评小组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定性定量评分、排名(评审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评分结果当场公布,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在前两名的人员作为招聘考评小组向学院推荐的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备选人选名单,原则上排名第一的竞聘人员为首选人选。如报名参加竞聘考评的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公开招聘竞聘考评,由招聘考评小组从报名参加竞聘的人员中,遴选提出拟选聘的人员名单,报学院审批。(5)考评结果公示:张榜公示一周(含学院校园网),公示期满后,由考评小组向学院提交最终考评报告;(6)学院审定最终人选:学院根据考评小组的最终考评报告审定门诊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人(负责人)的最终人选。(7)聘任及签约:学院向竞聘胜出者颁发聘书并与之签订20112015年期间的云南中医学院门诊部经营管理合同。3、其他:对招聘考评小组的考评过程及结果,招聘考评小组及工作人员无义务向参聘人员作解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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