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化建设要从实处着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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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化建设要从实处着手 作者: 詹菊生 发布时间: 2011-04-14 14:20:25 有人说过,法院文化是法院审判工作以及日常工作的积淀所形成的一种文化现象,它来源于日常工作,又作为法院的上层建筑无时不刻在指导着工作的每个环节,因此,法院文化建设关乎着法院审判及各项日常工作的开展,关乎着法院的发展。也有人说,法院文化是司法实践的产物,是法院群体在长期的司法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法院特色并得到共同遵循的司法理念、价值标准、管理制度和行为准则,是以追求和实现法律的公正与效率为核心的人文环境,包括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两种说法各见其长,但共同之处都揭示了法院文化来自于审判活动实践,影响着审判活动的实践和管理。现在确定的“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无疑是法院文化先进性表现的升华。 法院文化建设不是一个抽象的命题。只有以新的思维方式、先进的文化发展方向、具体有效的表现载体,才能营造一种浓厚的、先进的法院文化氛围,建立起法院管理的新格局,将审判工作、弘扬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更高层次。法院文化建设的思维方式、发展方向、表现载体,必须立足于以人民法官为主体的法院队伍,立足于审判、管理、教育等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文化积淀,立足于司法核心价值观,突出国家审判机关的职能特点。“四性八层面”,就是法院文化建设具体的表现载体。 所谓“四性”,概括地说就是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区别于广义文化建设的最基本特征。 一说主体性。人文不可分,人产生文化,文化熏陶人格,这是一般之理。法院文化是以法官为主体这一特殊群体所应有的信念、追求、行为、活动、生活的集中体现。法院文化是培育熏陶法官职业人格特征、是法院队伍的共识理性和精神纽带。法院文化决定培育熏陶法官职业、恪守司法核心价值观、左右法官的思维和判断,直接影响着人民法院和法院队伍的面貌与形象。法官是人,法院文化建设的主体是法院队伍这一特殊群体里的人,法院文化建设必须适应主体特征,满足培育熏陶法官职业道德、恪守司法核心价值观的需要。 二说职业性。法院职能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官的职业是适用法律评判是非,因此说法院文化必然是法律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院的职能和法官的职业特点,都是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法院文化建设,最为重要的一环就是要突显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人民司法的规律,突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永恒的司法宗旨,要突出法官职业思维方式的法律逻辑性和职业应然性,要突出法官职业行为方式的恰当性、独立性和自律性。职业性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表现载体,离开了职业性特征,法院文化建设就难以与司法规律、审判管理合拍共鸣,给力并驾。 三说品味性。法院文化建设的主体性、职业性特征,决定法院文化建设必须有其独特的品味性表现。首先是法院文化建设既应成为一种增强法官职业荣誉感、敬业感、激励感、归属感表现方式,又能成为广泛获取法院的社会认知度、赞誉度、公信度的表现方式。其次法院文化建设既是培育法官忠诚坚定、健康向上、清正廉洁、涵养高雅、为人谦和的表现载体,又是引领社会民众敬仰法律、崇尚法治、守法明理、遇纷循法、服从裁判的表现载体。 第三是法院文化建设应建树自己鲜明的个性,既要体现法律文化特色和司法规律,也要包容其他先进文化的精华,融入不同地区的历史人文传统等,使之在潜移默化中发挥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凝聚、激励等作用。法院文化建设最高品味就是弘扬公平正义,因为这是司法的永恒主题,是法治文化的核心所在,是法院最珍贵的公众形象,是法官的毕生追求。 四说传承性。法院文化建设以积淀传承为生命。法院文化是审判文化的理解、积淀、总结、扬弃和传承。李亦园在文化与修养中指出,“法治发展的实践说明,法律的权威和生命力,不是靠制定了多少法律,不是仅靠法律有多么的强制与威力,而必须来源于内在的文化支持和理念推广,法律的发展必须根植于文化之中,法律的生命力必须从文化上来理解。”法院文化共同的价值取向并是不一开始就存在于法院的文化中,它既是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和世界先进法律文化的交汇和融合,也是忠诚司法事业的群体在审判和审判管理实践中的拓展与弘扬,使之传承为习惯,形成为理念,升华为力量。可见法院文化建设需要经历一定时空的潜移默化之传承,需要循序渐进和相互渗透的传承,需要长时间的积累与积淀的传承,需要与时俱进的发展传承。急功近利,一蹴而就,法院文化建设就会支离破碎,难成系统。如当前人民法院开展的“两项活动三个提升”,追求的就是法院文化先进性方面的传承。 “四性”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基本特征。要充分展示法官职业的崇高性、法官道德良知的高尚性、专业知识的系统性、审美情趣的严肃性和法官行为的规范性,法院文化建设在突出其特征的前提下,还需以八个层面为载体,使法院文化建设成为真命题,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风向标。 政治信仰。坚定的政治信念,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忠诚人民的司法事业,坚持“三个至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是法院文化建设的灵魂,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方向,是法院文化发展、升华、传承的基础。法院文化建设离开了政治信仰,没有政治理论的支撑,就会迷失方向,就会失去意义,就失去了与社会发展与时俱进的生命力。 司法理念。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基本内容,司法理念是指导司法行为的灵魂,法院文化建设,就是要实践和传播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大法官尹忠显曾说过,“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的灵魂,它决定与支配着法院群体的价值取向,指引与制约着司法现代化的制度性和物质性安排。”法院文化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的核心就是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的司法理念,就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内外彰显。 专业技能。法院文化建设须着眼于鞭策和激励法官提高司法的专业技能。大法官张忠厚最近提出,“要发挥文化建设优化知识,增长才干的作用”。法院文化建设的功能很多,创造条件、搭好平台、多辟园地、丰富形式,不断优化法官的专业知识,有效增长法官的专业才干,努力提高法官的司法水平和司法能力,法院文化建设当是功在其中。作为法官要实现高效办案、及时正确履行职责、科学驾驭审判事务、不耗费审判资源,不断地有效地提高专业技能,法院文化建设是一个重要平台。 文化修养。“文以载道”、“文化而润其内”,这是文化修养的点睛之得,也是法院文化建设要义之一。法官的职业特点与文化修养弥合连襟,相得益彰。在各不相同的案件和层次迥异的当事人中,法庭上法官要居中、循理、善喻、亲和而说,庭审后法官要依事、依法、依理、依章而写。说能说得有理有节,娓娓道来,以言服人,写能写得有章有法,淋漓尽致,以文省人,只靠专业技能显然不可及之,得靠常以文化来冶自身,润其内。法院文化建设,就要舍得投入、营造氛围、积极引导法官时刻注重和加强文化修养,博学求知,既做法律人,又为文化人。文化予人智慧,文化成人气质。 职业道德。法院文化建设的特属性,在于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法官是一个特殊职业群体,法院文化建设应该体现特殊群体的特殊性。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就是“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法院文化建设的内容选择、工作部署、活动安排、方法形式等等,都应当满足于培育法官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公正司法、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和维护司法形象的特殊需要,使法官牢固树立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遵守法官职业道德的意识,使法院文化建设给力于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有德者有人格魅力,“养德以固其本”,正是其中之理。 行为规范。法院文化建设的主体是法官,作用于法官,其回应的是人们对司法公正性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切与期盼。法官行为与司法公信休戚相关,法院文化建设就是法官行为教化的理性培育。忠诚、公正、高效、清廉、为民、守纪、敬业、修养这16个字,涵盖了法官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规范,也就是法官的职业文化。法院文化建设当然地要围绕着法官的职业文化来筹划和开展,丰富法官职业文化的理论与实践,启迪法官职业文化的发展与创新,使法官的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实现人们对司法公正、公平正义的追求和期盼。 司法廉洁。大家耳熟能详那出自于郭允礼在嘉靖三年(1524)十月题书的“居官座右铭”镌刻文曰:“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在那行政司法合一的年代,说其是官场文化,也可读为司法文化,还应说是“清廉”文化的精华。司法守廉,人盼青天,千古一律。在探索和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今天,“公生明,廉生威”的借鉴意义丝毫未减,司法廉洁文化建设仍然是一个火热而不绝的话题,它与司法态度、司法作风、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公信、解纷止争总是形影游离,许多反面的沉痛教训已经印证了司法廉洁文化建设是绝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物质载体。法院审判工作,离不开物质装备设施。法院文化建设,同样依赖必要的物质载体。一是法官应当享有的政治经济福利待遇和办公条件,这是法官积极投身文化建设的直接动力之一。二是适应开展审判活动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一个舒适、美感、庄重、适用的审判环境。三是有适合法官进行学习、锻炼、娱乐的专门场所,充实法官的精神生活和业余生活。四是要有适应审判活动需要的富有科技含量的法院文化设施,拓宽法官视野,方便民众需求。五是办公区、审判区、立案信访接待区要饰有与其功能相应,且相对固定又能凸显法院文化内涵的法谚律名言,以收“润物细无声”的熏陶感悟之效。六是法治文化的特质媒介建设,如报刊网络、声像影视、多媒体功能运用、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等,都应作为法院文化建设、传播法文化的重要平台和手段。七是法官形象介质,包括言谈举止、服饰穿戴等,也当列入法院文化建设内容,不能忽略。 法院文化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音符。工作部署与预期目标相统一,活动内容与活动形式相对应,法院文化建设就一定能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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