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会议讲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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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专题会议是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一是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下半年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二是专题部署迎接省委巡视组对我市进行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项巡视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邓小柱同志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下面,我先传达中央和省委的有关精神,并就下半年干部监督工作讲几点具体意见,供同志们参考。一、认真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根据今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当前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胡锦涛同志强调:“要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完善制度法规,深入分析和认真解决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习近平同志要求:“要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认真开展全过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责任追究等工作,切实把严格监督贯穿选人用人始终,把严肃纪律贯穿选人用人始终。”中组部随后多次召开会议,并结合省级班子换届调整,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在最近召开的中央干部监督联席会上,李源潮同志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取得了明显成效。党的十七大以来,查处违规用人的力度不断加大。河北省省长助理拉票、安徽阜阳市买官的两个县法院院长“带病上岗”、山东济宁市统战部一个副部长跑官等问题都受到了严肃查处。但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歪风邪气屡禁不止,有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对用人不正之风很不满意。李源潮同志强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坚决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要充分认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充分认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艰巨性、长期性。全国组织系统要以最坚决的态度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力争用3至5年时间,使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目标。为此,李源潮同志提出了四条举措。一是增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战斗力。对查实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要果断严肃处理,坚决维护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靠铁的纪律保障用人风清气正。二是从源头上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在用人上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规必追究,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始终处于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以民主促进公正、以公开提高公信。三是严格执行各项用人制度,切实纠正有制不遵、有规不循等现象。四是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强大合力。上述精神和要求,表明了中央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坚强决心,也体现了中央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从我市来看,今年5月份,市委组织部委托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百千万大调查”活动,从民意调查的结果看,人民群众对干部监督工作的不满意率达到7.54,排在16项工作的最后一位。这说明,尽管我市干部监督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一些焦点和难点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群众有意见。各级组织部门及其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务必正确分析当前干部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深刻认识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主动查摆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切实把干部监督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让市委放心、让群众满意。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认真做好下半年的干部监督工作2007年以来,我们以被中组部定为全国干部监督工作联系点为契机,牢牢把握组织工作全局,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把握特点、形成亮点,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换届巡查组,与考察组“两组并行、同时进驻、互相监督”,并查处了下陆区某街道办事处3名领导干部为了党工委书记提拔搞非组织活动。再比如,把监督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每年一次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监督关口前移,对干部任前公示的发布和征求纪委意见等工作,由干部任免科室改由干部监督机构实施。前不久,根据群众举报查实了2名公示干部的问题,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取消了他们的提拔任职。关于今后一段时期的干部监督工作,中央和省委将于国庆前后先后召开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市委也将适时召开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到时我们将作具体部署。下半年的中心工作,将以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为主线,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和群众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和监督“一把手”用人行为,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一把手”的用人行为。多年来,我们围绕“一把手”的思想作风和经济行为监督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随着形势的发展,当前对“一把手”用人权的监督已经成为工作的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如果不对“一把手”的用人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就容易出现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因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规范,二是监督。首先,要科学规范“一把手”的用人行为。规范“一把手”用人行为必须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准则,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突破口,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一是要规范“一把手”的推荐提名行为。这是解决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权问题的关键。市委组织部已出台了实名推荐领导干部的实施办法,规定“一把手”推荐提名人选,必须认真负责地写出推荐提名材料并署名,并说明推荐提名理由、使用意向、与被推荐提名人的关系等,口头推荐提名或书面推荐提名材料未署名的,推荐提名无效。最近,市委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将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首要内容,拟全面实行实名推荐干部制度和地方党委全委会推荐提名重要干部制度。各单位要以此为突破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有关精神,研究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提名推荐办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把手”要慎重行使推荐提名权,推荐提名的对象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基本条件,一般应在后备干部中进行推荐提名。“一把手”应充分尊重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向党组织推荐干部人选的权利,积极支持组织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受理其他领导干部个人和党组织推荐人选。各县(市)区委要逐步实行全委会推荐提名干部制度,对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党政正职,应由全委会成员进行无记名推荐提名。在推荐提名问题上,下陆区作了有益的尝试,希望其他县(市)区予以借鉴,也希望下陆区进一步认真总结经验,出台较为规范的实施办法。二是要规范“一把手”的酝酿行为。在干部考察、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由“一把手”本人或委托组织部长按规定进行个别酝酿或集中酝酿。“一把手”不得违反程序规定,临时提出和议定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或考察期间群众反映较大,存在影响提拔问题的人选进行酝酿,更不得直接上会讨论决定。对拟任人选,县(市)区一般应由书记主持,在县(市、区)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中集中酝酿,并征求有关领导的意见;市直部门“一把手”事先应与分管领导沟通,同时应征求纪监、计生部门的意见。三是要规范讨论决定行为。在上级组织决定“一把手”将要调离时,不得研究讨论干部。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议事规则明确规定,讨论干部必须有三分之二的班子成员到会。在讨论干部时,要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在讨论决定干部时也要逐步实行票决制。其次,要严格监督“一把手”的用人行为。对“一把手”用人行为的监督,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上级监督、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一是要坚持上级监督。近几年来,我们制定了上级组织部门派人参加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等制度。在今年6月份召开的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上,市委组织部又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考评办法,作为今后我们检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一个重要依据。今年下半年,我们还将出台“一把手”用人行为离任审查制度,就是在组织决定“一把手”调离前后,市委组织部派人对其任期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审查,作出客观评价,并找出存在的问题,性质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此外,还将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要时段报告制度,在决定“一把手”即将调离或领导班子将换届等重要时段,确需调整干部的,必须事先向市委组织部报告。二是要坚持班子内部监督。“一把手”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遵守干部任免工作议事和决策规则。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班子成员提醒和监督。县(市、区)委书记每年要代表常委会向全委会或全委扩大会议报告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市直部门“一把手”每年要向全体机关干部报告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是要坚持群众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搜集渠道,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对“一把手”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问题,不得层层下转,要直接调查处理。今后,市委组织部对收到的群众反映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问题直接核查;各单位对查处的选人用人的问题,必须上报市委组织部。(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部门的内部监督。2006年中组部出台了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人要列席部长办公会讨论干部;今年下半年还将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部门内部监督办法,进一步明确干部监督机构的职责,理顺干部监督机构与干部任免机构的关系。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上述两个文件的精神,充分发挥干部监督科室的职能作用,以信息收集为基础、以全程参与为目标,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监督机制,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1、实行信息归口管理,建立与干部选拔工作相适应的监督信息处理机制。目前,组织部门内部干部监督信息来源不畅、途径有限、管理分散,必须加强干部监督信息的统一管理。一是要加强部内信息资源的整合。凡是部内各干部科室和信访机构收到的群众反映领导干部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问题的信息,都应转干部监督科归口管理,统一登记,统一处理。今年上半年,我们制定了市管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和干部任前征求市纪委意见实施办法两项制度,将干部任前公示的发布和征求纪委意见的工作转由干部监督科负责,便于干部监督信息的统一管理。二是要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制度一直是组织部门搜集干部问题信息的渠道。由于种种原因,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和计生等部门的联系不够,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前不久一名县级干部在任前公示期间,群众举报其曾因受贿问题接受过检察机关调查,我们一了解,情况属实,如果群众不举报,那么我们就掌握不到这个情况,这件事说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联系。因此,下一步我们抓好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信息沟通。三是建立领导干部监督信息档案。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将对每个县级干部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将干部本人的所有举报材料及处理情况、受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条例检查情况等统一作为信息档案管理。2、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建立与干部任免机构同步联动的工作机制。干部监督机构要按照“关口前移、多点切入、全程服务”的思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一是关口前移。在考察干部前,干部监督科从信息档案中对该名干部的信息进行梳理,列出需要核实的内容,交考察组核查,增强考察的针对性。在县(市)区换届和市直机关届末考察期间,我们将反映领导班子及成员问题的83条信息提供给考察组。今年以来,干部监督科每季度对干部举报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找出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写出专题报告,及时提供给部领导和干部科室,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参考依据。二是任前把关。建立干部任前监督审核制度,对提拔重用干部的出生年月、学历、原任职年限、受处分情况和计划生育等基本情况逐项审核,看其是否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资格条件。前不久,在提拔一名副县级干部过程中,由于对其档案审查不严,导致出生年月出现错误的情况。三是干部监督机构负责人列席部长办公会讨论干部。会前,干部监督科根据干部任免科提供的上会讨论干部名单,确定在部长办公会上需要报告的举报及调查处理情况;会中,对是否复核或暂缓讨论提出建议。四是加大对干部任前公示举报的直接查核力度。对线索具体、情节严重特别是涉及“一把手”的实名举报,由干部监督科核查,并提出是否任职的意见。3、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材料的收集整理,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追究违规用人责任的重要依据,是干部工作好坏的一个评价标准。2006年,省委干部任用条例检查组,在来我市检查过程中,对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也指出了“少数材料收集不统一、整理不规范”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在每年的条例检查中,发现材料不规范、表格不一致的问题较为突出。这里,我强调三点:一是要认真执行市委组织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基础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的意见。这个意见对收集整理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的基础性材料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各项表格进行了统一和规范,没有增加额外的工作量。希望各单位从事干部工作的同志在平常工作中注意运用。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材料的审核。在每次调整完一批干部后,干部监督科对干部的推荐、考察、呈报等各项材料要进行审核,帮助干部任免科室进行拾遗补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三是注意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大冶和阳新可以尝试在调整完一批干部后,将干部选拔任用的材料交由干部监督科负责整理保管,这样既可减轻干部任免科室的工作量,又可及时发现材料的遗漏现象,加强对干部材料的规范化管理。三、认真准备,周密安排,共同做好迎接省委巡视组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项巡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8月29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召开全省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项巡视工作动员会议,决定于今年下半年,由省委巡视组集中围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行一次专项巡视。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潘立刚、副部长吴超、周崇堂和省纪委副书记陈绪国同志参加了会议,并分别作重要讲话。结合这次会议主要精神和如何迎接巡视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一是要明确省委开展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项巡视工作的重要性。这次专项巡视,是省委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省委对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问题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在5月28日召开的全省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在专项巡视工作会议上,潘立刚同志严肃指出,在今年开展的全省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中,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不满意率达两位数,高于满意率。为此,省委决定,集中几个月时间,由省委巡视组对各地市州和部分省直机关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同时在每个地市州还将抽查三个县(市)区。由省委巡视组负责条例检查,尚属首次。我们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早安排,早准备,自觉做好迎接这次专项检查的各项工作。二是要明确省委开展这次专项巡视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检查方式。这次专项巡视的主要内容是,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2007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特别要把党政正职及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作为巡视的重点。具体内容是10个方面:1、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2、坚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的情况; 3、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重点是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的情况;4、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规定的情况;5、执行干部交流、回避和免职、辞职、降职等制度的情况;6、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情况;7、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8、对群众反映的有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带病提拔”以及党政领导选拔任用方面问题调查处理的情况;9、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领导职数管理的通知、湖北省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暂行办法和派人列席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会议的情况;10、干部到龄退休的情况。这次专项巡视的主要方法和步骤与过去条例检查大体相同,同时也增加了新的内容。具体是:1、发布巡视公告;2、开展“一报告两评议”活动。召开市委全委(扩大)会,由市委主要领导代表市委常委会向大会报告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然后由与会的全体人员对市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2007年以来提拔任用的干部分别进行民主测评;3、开展选人用人公信度调查。每个地市(包括抽查的三个县市区),共调查200人。调查对象比例分配为:党政领导干部50,组织人事干部25,党外人士5,普通党员和离退休老同志各10。具体调查方案由省委组织部另行制定;4、查阅有关资料。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材料、被提拔干部档案、任免呈报表、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记录等有关资料;5、个别谈话。范围是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纪检、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负责人;6、受理有关来信来访。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对收到的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件进行调查核实。同时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将以往收到的用人问题举报件一并转给巡视组核查。7、综合分析,口头反馈。巡视组对市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客观评价,并向市委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长进行口头反馈;8、通报情况,抓好整改。省委将对巡视的情况向全省通报,对存在的问题,由省委组织部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地限期整改。三是要明确这次省委专项巡视工作的特点。这次专项巡视工作,与过去省委的条例检查相比有四个不同特点:一是由省委巡视组负责检查工作。大家知道,省委巡视组的各组长由正厅级干部担任,各巡视员从省纪委、省委组织部选调。负责对我市巡视工作的是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由原人事厅副厅长、省编办副主任张怀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原省纪委室主任、副厅级巡视员廖江生同志担任,其他三名同志分别来自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这些同志都是多年从事组织纪检工作的专家骨干,应该说,对干部人事和编制管理业务是非常熟悉的,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巡视工作。二是这次专项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查问题。查问题是省委巡视组的主要职责,省委第一次将条例检查交给巡视来完成,其目的也在于此。三是检查时间长。过去省委条例检查(含抽查单位)在每个地市州最多不超过5天,而这次专项巡视每个地市(含三个县市区)历时15天,就是说,这次检查,将会很深入、很细致、很严格。四是在检查内容和方法上有所增加。内容上增加了对干部职数和到龄办理退休情况的检查,同时对上级组织部门派人参会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录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方法上增加了“一报告两评议”和民意调查的步骤。四是要明确做好迎接这次专项巡视准备工作的责任和要求。根据省委第一巡视组的安排,将于11月初对我市开展检查活动。按照部长们研究的意见,我市抽查的三个县(市)区初步定为大冶市、西塞山区和下陆区,但不是说,只是他们作准备,与其他单位无关。检查过程中,需要各单位的党员干部参与谈话、测评和民意调查等项工作,对各单位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将进行核查,这些工作都必然会涉及到全市各级党组织。总之,这次巡视的对象,名义上是对市委,实际上就是针对全市各级党组织。被抽查的和未被抽查的单位,都不能等闲视之,掉以轻心,都有责任认真准备。为此,我希望大家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1、认真开展自查。自查的过程,也就是准备的过程。每年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是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市委组织部将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对2007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待省委专项巡视工作完成以后,市委组织部将组织检查组对有关单位进行抽查。自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料上的自查,就是对2007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推荐、考察、任免表等材料进行清理,拾遗补缺;二是内容上的自查,就是对照干部任用条例,看看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和群众有意见的地方,并在一定范围内作出解释和说明,统一思想,尽量消除不良影响。2、制定迎检方案。为迎接省委巡视组的专项巡视,市委组织部内部制定了工作方案,将迎检工作按文字、表格和资料三个大类16个小项分配到各有关科室,明确责任人,并规定按四个时间阶段进行准备,实行迎检工作倒计时。各县(市)区特别是被抽查的大冶、西塞和下陆区,从现在起,要迅速行动起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认真做好迎检准备。三个被抽查单位,于9月15日前将迎检工作方案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我们将对准备工作的情况跟踪检查。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与干部监督科联系,共同商量解决办法。3、明确迎检责任。这次专项巡视工作,内容多、时间长、要求严,决定了迎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可谓责任重大。这里,我宣布几条纪律:1、不准存在违反程序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特殊情况事先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被检查时附文字说明; 2、不准出现资料遗漏和收集不全的问题;3、各项表格和数据不准出现错漏现象。在专项巡视中如果出现上述问题,将对有关责任人提出批评;如果因此在全省被通报的,有关责任人作深刻检查。未被指定为抽查的单位,因群众举报被巡视组查出类似问题的,同样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因此希望各单位回去以后,进行工作分工,明确责任,早安排,早准备,共同完成好这次迎检工作任务。同志们,干部监督工作是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成好干部监督工作任务,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监督有力”的干部监督工作队伍。希望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要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严于律己,敢于碰硬。从某种程度上说,干部监督工作在组织部门是“得罪人”最多的工作,有的同志因为坚持原则受了很多委屈。这里,我代表市委组织部对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表示感谢,希望各级组织部门更多地关心和重视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便利,为他们健康成长营造环境。同时,也希望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要发扬无私无畏的精神,守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自觉抵制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维护好组织部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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