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民政局三定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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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余干县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余干县委、余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余干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干发201029号)文件精神,保留余干县民政局(挂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县老区贫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县移民办公室职责,整合划入县民政局。(二)强化的职责。强化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双拥模范城创建的相关工作职责,加强民政信访维稳工作职责。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民政方针、政策、法规;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全县民政系统的行政执行、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行业纠风工作。(三)组织减灾、备灾和救灾工作,制定救灾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掌握和发布灾情,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国内外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会同有关方面指导灾区安排灾民基本生活和开展生产自救。 (四)负责拟定全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相关规定、发展规划及配套措施;负责社会救助资金分配及使用监督;负责对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开展与社会救助相关的社会救助体系工作。(五)主管县光荣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及服务对象管理工作;负责县光荣敬老院(社会福利院)资金的使用监督;负责全县乡镇敬老院的管理工作。(六)主管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七)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指导全县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建设和管理; (八)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福利事业单位管理;指导老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实施为老年人服务的“星光计划”;对城乡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并监督实施扶持保护政策;主管社会福利彩票的宣传、发行和销售工作。(九)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全县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十)承办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域变更的报批工作;负责与毗邻县(区)的边界线管理和协商处理边界争议、纠纷工作;主管地名日常管理工作,拟订地名管理制度,指导地方地名管理工作。(十一)承担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性民间组织和涉外民间组织的成立审批、登记、撤销和管理工作;负责各地民间组织行政复议工作。(十二)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管理;负责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三)负责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十四)负责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并拟定实施办法;督促、检查老龄工作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余干县民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县老区贫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内设九个职能股(室)。(一)办公室(挂行政服务股室)负责局综合性文件起草及民政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保密、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及生活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本级基建、物资的计划管理;管理局本级及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拟订全县民政信访维稳工作的措施,负责接收和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负责处理有关民政的集体访、异常访和突发信访事件;组织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化解、信息汇集分析、人民建议征集、信访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审议、办理和答复工作。协助局总支抓好党风建设,检查和处理民政系统在遵守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并作出相应处理的意见;受理对局机关和局下属单位以及工作人员违反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民政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负责民政对象的甄别,检查不符合条件享受民政资金的对象,并依据检查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的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负责民政事业发展计划的编制及综合平衡;负责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民政系统的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拟订全县贯彻国家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方针政策的地方性规定和办法,并检查督促各项政策的落实;拟订全县扶贫开发、老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扶贫、老区建设和移民的资金分配计划;负责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贷款贴息项目、老区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全县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统计监测工作;对扶贫、老区建设和移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实施扶贫和移民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县政府公布的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受理、办理与办结;负责本部门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办理程序与办理流程的设计、优化、简化;负责相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宣传、咨询与解答;牵头协调事项办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科室、部门与人员;研究、制定行政服务科的服务规范与准则;按照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及时调整行政服务事项的内容和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做好相关调研和经验总结;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二)优抚股(挂余干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现役军人(含武警)、革命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参战民兵(民工)、烈军属的抚恤优待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国家抚恤优待政策的落实,完善抚恤优待制度;审查、报批、褒扬革命烈士;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三)救灾救济股(挂余干县慈善会牌子)拟订全县救灾工作政策;承办救灾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灾情的核查、统计、上报和发布工作;承办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损毁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承办县本级生活类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和捐赠款物接收分配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拟订全县防灾减灾规划和开展重大防灾减灾活动。(四)社会事务股(挂募委办牌子)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指导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工作;指导城乡福利生产和技术改造工作;检查、监督对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的贯彻实施;指导残疾人康复特教工作;指导儿童福利院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办理涉外,涉港、澳、台的收养登记,指导办理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管理;负责指导和协调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指导办理结婚、离婚、复婚及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工作,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权益;制订全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全县电脑彩票和网点即开型彩票的发行、销售;提出本级公益金使用意见;确保社会福利彩票销售活动和福利事业的健康发展。(五)社会救助股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对象(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六十年代精简退职、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的审核、审批和政策文件、工作计划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三院”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建设,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救助信息网络、微机联网、数据库的录入,编排和统计汇总;编制工作年度资金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进行监管;受理有关社会救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建议、提案等相关工作;指导、检查乡镇社会救助对象的救助资金的使用、筹集、发放;指导、推广全县医疗救助工作网络化、社会化管理。负责指导和协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负责对县救助站的管理。(六)民间组织和区划地名股负责全县性社团、基金会和涉外社团的登记、管理和依法监督;负责全县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依法监督;协调各民间组织与业务归口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全县性民间组织的清理整顿、年检和撤销工作;负责全县民间组织的业务指导。承办省民政厅下达的与毗邻县的边界线管理工作,协助处理与毗邻县的边界争议和纠纷;负责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及管理工作;协助调处县(县、区)边界争议事务,向县政府提出仲裁建议;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事项;指导并监督检查标准地名的使用推广以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承办县(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政府驻地迁址等的审核、报批工作;编纂区划地名书刊及政区图。(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指导乡镇政权、县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建设,拟订有关基层政权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地方法规;指导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指导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干部和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工作;(八)扶贫股拟定异地搬迁式扶贫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异地搬迁式扶贫项目管理;拟定并落实单位对口协助异地搬迁式扶贫工作计划。拟定并落实全县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开展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和协助全县老区、贫困地区开展对外交流、横向经济协作、招商引资工作;争取并按规定接受境外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援助;负责外资扶贫项目的管理。组织扶贫和移民工作调查研究和宣传活动;负责指导全县老区、贫困地区科技扶贫的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贫困农民、水库移民的生产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县贫困地区、移民安置区干部的扶贫开发和移民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县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项目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申报,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项目资金的运用管理,保障后期扶持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做好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对象人口自然变化的调查、统计申报核减工作。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实施和竣工等工作。 (九)余干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编制城镇退伍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退役士兵的就业和全县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开发与使用工作;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离退休干部的接受安置和服务工作;负责本级退伍安置保障金的管理或使用的监督;参与县征兵工作。四、人员编制县民政局行政编制17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工会主席一名;股级职数9名。五、余干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科)设在民政局,其主要职责:办理县老龄委决定的事项,协调县老龄委成员单位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协调组织全县有关老龄事务在本县的重大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承办全县老年证的发放工作。人员编制余干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2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六、附则本规定由余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余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二0一0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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