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专科-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作业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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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1一、单项选择题: 1A 2.C 3.A 4.A 5.B 6.B 7.A 8.A 9.D 10.A 11.C 二、多项选择题:1.ABC(p7) 2.ABE(p7) 3.ABE(p32) 4.AB(p33) 5.AECD(p78) 6.ABCD(p104) 7.ABCDE(p104) 三、判断分析题: 1答案:错误(1分);经济法调整的不是全部社会经济关系,它只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即调整以各类组织为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2分) 2错误(1分)我国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分) 3正确(1分)。承认权与拒绝权都是形成权,形成权一经行使就发生法律效力,即承认了就不能拒绝,拒绝了就不能再承认。(2分) 4正确。经济法律事实就是分为行为和事件两类。 5、错误: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的第一清偿顺序是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四、问答题 1、P19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为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时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所组成,三个要素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变更其中任何一个要素也就不再是原来的民事法律关系了。民事法律关系的主权又称民事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能够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3、P72 4、私营企业的特征:私营企业是营利性经济组织。它所从事的是生产经营等经济活动,以创造利润和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私营企业资产属私人所有。私营企业的投资主体是具有独立资产的公民个人,他对其作为投资对象的私营企业的资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D)b.W0 |!私营企业的雇工人数须在8人以上,没有法定最高限额。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五、案例分析 1、参考答案:刘某的赠与行为有效。刘某已年满16周岁,有独立的工资收入,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刘某是在患病丧失行为能力之前将自行车赠与夏某的,因而其行为有效。 3、分析: (1)不符合法律要求之处有:A甲不能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B企业名称中不能有“公司”字样。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名称应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2)乙与丙签订的合同有效。因为法律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甲以个人独资企业已解散为由,拒不还款,其行为不正确。因为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4参考答案:(1)应由该企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破产企业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r- i C H(2)工商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中800万元,从抵押财产中优先受偿,剩余的200万元作为破产债权向人民法院申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2条的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提保的债权,债权人事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有财产提保的债权,其债权总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依破产程序受偿。 (3)应当从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主要包括:A、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费用;B、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C、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它费用;D、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2一、单项选择题: 1D 2.D 3.C 4.D 5.A 6.D 7.B 8.C 9.A 10.D 11.B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E(p158) 2.AE 3.BC 4.ABCDE 5.ABCD(p242) 6.ABCD(p203。300) 7.AB (p303) 三、判断分析题:1正确。(1分)合资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在中国境内经中国政府批准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企业。(2分) 2、错误: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积金应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益金应用于本公司职工的福利。(P217) 3、错误:15日 4、正确:见P253第73条规定: 5错误(1分)注册制注重公开原则;核准制注重实质管理,二者并非完全对立,将二者结合起来,则可以有效弥补各自的不足,达到相得益彰的效果。(2分) 五、案例分析: 1、案例分析:我国某公司与日本某公司协商建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中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和履行合同的争议作了如下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2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700万美元,其中日方以技术出资,评估价为200万美元,中方以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500万美元。同时,合同还规定双方如若在解释或者履行协议发生争议时,可先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可仲裁,并签订仲裁协议。仲裁协议中有如下内容:仲裁地点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其争议解决所适用的实体法是中国法律,或适用日本法律。请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1答:中日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是无效的 (1) 根据我国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有关条款,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上述中日合资企业合同中签定的投资总额为2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为800万美元,而合同中表明的注册资本为700万美元,明显低于800万美元,与我国法规相违背。(2) 我国中日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我国法律,而上述资料中表明,该协议争议的解决所适用的实体法既有中国法律,又有日本法律,显示公平与我国法律相抵触。所以该协议是无效的。 2、(1)C公司作为从事食品批发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2 E0v w q.b(2)黄某以(食品)专利出资,估价人民币15万元,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本案黄某专利出资估价是15万,占注册资本的15%,是合法的。 (3)王某不能担任该公司经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经理、监事。王某曾经因贪污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3年零1个月,未超过五年,因此不能担任经理。 (4)张某不能抽回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5)B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应当由C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A公司的主张成立。 C公司的主张不成立。 A公司作为C公司的分公司,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其从事经营活动,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 3、答:(1)合同已成立。本案中某贸易商店与某供销公司签订的购销(买卖)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却以口头形式订立,本不符合规定,但供销公司供货后,贸易商店检验后收下,根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己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可以证明合同己成立;另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订立后,不得由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不履行义务。所以,贸易商店以其法定代表人不在场以及承办人王某已被撤职为由否认合同的效力,不符合法律规定。 a9T C u2Z(2)本案的处理: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合同,商店一方应收下500张五合板,支付未付的货款。如商店确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4、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赢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本案中,飞龙公司连续三年微利,难以支付股东股利,不符合发行新股的条件。 同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飞龙公司未履行审批手续,就擅自发行新股,是违法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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