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与扣划知识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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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取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制度2014年版第六章 第六节 冻结与扣划第四百六十九条 协助冻结是指邮政储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第四百七十条 协助冻结分为账户冻结和金额冻结。账户冻结是将客户分户账进行全额锁定,账户冻结期间客户不得办理任何使分户账余额减少的业务,同时也不得办理存款证明等业务;金额冻结的,其被冻结部分不得办理任何账务类交易。第四百七十一条 轮候冻结是有权机关申请对已被其他有权机关账户冻结的账户进行账户冻结时,邮政储蓄机构依次按照送达协助冻结通知书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当有效冻结失效后,排列在先的冻结自动转化为有效冻结的行为。轮候冻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已经账户冻结的账户进行冻结时,邮政储蓄机构依次按照送达协助冻结通知书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当有效冻结失效后,排列在先的冻结自动转化为有效冻结的行为。第四百七十二条 续冻是对已经冻结的账户,在未解冻前由原冻结机构申请到期后继续冻结的行为。对于生效的冻结只能办理一次续冻,对于未生效的续冻不能再次办理续冻。续冻生效前,对续冻前已生效的冻结做解冻结,该续冻同时失效。第四百七十三条 超额冻结指有权机关要求协助冻结的金额高于存款人账户内资金余额的冻结。第四百七十四条 协助扣划是指邮政储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至指定账户的行为。 第四百七十五条 协助扣划根据扣划金额分为全额扣划和部分扣划。全额扣划是将账户全部金额进行的扣划;部分扣划是将账户余额中部分金额进行的扣划。 第四百七十六条 协助扣划根据有权机关要求,付息方式分为付息和不付息。付息时,扣划金额产生的利息随同扣划金额划至扣划有权机关指定账户;不付息时,扣划金额产生的利息归于客户。 第四百七十七条 冻结在存款人账户开户县(市)内任一网点或上级机构办理,续冻、轮候冻结、解冻结在原受理机构办理;扣划在存款人账户开户地市内任一网点办理。第四百七十八条 在网点办理冻结、续冻、轮候冻结、解冻结和扣划时均需支行(局)长授权,在管理机构办理冻结、续冻、轮候冻结、解冻结时需司法主管授权。 第四百七十九条 有权机关要求办理协助冻结或扣划交易时,对个人存款账户不能提供账号的,邮政储蓄机构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相关信息。 第四百八十条 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同一单位或个人的同一笔存款采取冻结或扣划措施时,邮政储蓄机构应当协助最先送达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有权机关办理冻结、扣划手续。 第四百八十一条 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协助冻结、扣划的具体措施有争议的,邮政储蓄机构应当按照有关争议机关协商后的意见办理。 第四百八十二条 邮政储蓄机构在接到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后,不得再扣减应当协助执行的款项用于收贷收息,不得向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帮助隐匿或转移存款。 第四百八十三条 被冻结存款的客户对冻结提出异议,邮政储蓄机构应告知该客户与做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联系。 第四百八十四条 协助冻结、续冻、轮候冻结业务处理要求(1) 有权机关直接至网点要求进行协助冻结的,由网点负责审核司法查询(协助查询)、冻结、冻结、扣划的专兼职人员审查有权机关经办人员出具的工作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审查通过的,填写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存款审查单,经支行(局)长或其授权人(如营业主管、风险经理等)审批后,再由网点其他柜员具体执行冻结操作,执行结果直接反馈给要求进行协助冻结的有权机关;若网点无负责协助司法查询(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专兼职人员,仍由上级机构法律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并经有权人审批后,网点凭上级机构送达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存款审查单具体执行冻结操作,执行结果直接反馈给要求进行协助冻结的有权机关。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存款审查单复印件日终应上缴会计稽核中心,原件留存备查。有权机关直接至管理机构进行司法冻结的,由法律主管部门审查,并经有权人审批后,相关部门凭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存款审查单具体执行冻结操作。(2) 冻结个人存款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冻结期内原冻结有权机关可办理续冻,续冻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冻结的效力从冻结手续办结之时开始,但冻结期限从冻结手续办结的次日起算,续冻的效力从上笔冻结终止日开始生效,续冻期限的起始日期从该日起算。(3) 同一账户办理账户冻结后,不允许办理金额冻结;办理金额冻结后,不允许办理账户冻结,可多次办理金额冻结,但只允许办理一次超额冻结。超额冻结只能针对活期账户,定期账户不能办理超额冻结。(4) 原冻结为账户冻结才允许办理轮候冻结,当账户冻结同时存在续冻和轮候冻结时,原冻结终止日期后续冻先生效。(5) 在冻结期限内,只有在原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做出解冻决定并出具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的情况下,邮政储蓄机构才能对已经冻结的存款予以解冻,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被冻结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对冻结提出异议的,邮政储蓄机构应告知其与做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联系,在存款冻结期限内邮政储蓄机构不得自行解冻。(6) 绿卡通可办理卡户或卡内单个账户的冻结/续冻/轮候冻结/解冻结,绿卡通卡户的冻结/续冻/轮候冻结/解冻结,卡内活期主账户与所有本、外币子账户均冻结/续冻/轮候冻结/解冻结;金额冻结/解冻结只能对卡内单个账户进行,不允许对副卡进行冻结/续冻/轮候冻结/解冻结。(7) 一本通可办理一本通或单个账户的冻结/续冻/轮候冻结/解冻结;一本通的冻结/续冻/轮候冻结/解冻结,所有子账户均冻结/续冻/轮候冻结/解冻结;金额冻结/解冻结只能对单个账户进行。第四百八十五条 协助扣划业务处理要求(1) 有权机关直接至网点要求进行协助扣划的,由网点负责审核司法查询(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专兼职人员审查有权机关经办人员出具的工作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审查通过的,填写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存款审查单,经支行(局)长或其授权人(如营业主管、风险经理等)签字确认后,上报上级机构法律主管部门审查,并经有权人审批后,网点再凭上级机构审批同意后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存款审查单具体执行扣划操作,执行结果直接反馈给要求进行协助扣划的有权机关。若网点无负责协助司法查询(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专兼职人员,或有权机关直接至管理机构要求进行协助扣划,由管理机构法律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并经有权人审批后,网点凭上级机构送达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存款审查单具体执行扣划操作。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存款审查单的复印件网点日终应上缴会计稽核中心,原件留存备查。各级机构具体扣划权限由各一级分行根据辖内机构内部控制水平具体确定,并及时报总行备案。但具体权限不得超过总行对一级分行的授权权限。(2) 扣划的存款直接划入有权机关指定的账户,不得提取现金。(3) 账户冻结状态下可办理部分扣划和全额扣划;金额冻结状态下仅可办理部分扣划。(4) 全额扣划相关规定:1. 活期账户全额扣划不进行销户处理,生成账户未登折明细且不解除冻结标志;2. 除活期外其他储种的账户进行全额扣划时,付息则账户销户;不付息则根据不同储种做相应的处理:(1) 整存整取、通知存款账户全额扣划不付息后剩余金额大于或等于起存金额的,开立新整存整取存单;小于起存金额的,开立新活期存折;(2) 其他储种(除活期、整存整取、通知存款外)全额扣划不付息的,均开立新活期存折。3. 原账户处于账户冻结状态,全额扣划不付息后开立的新存折/单仍为账户冻结状态。(5) 部分扣划相关规定:1. 活期账户部分扣划视同取款,生成账户未登折明细。原账户存在冻结状态,则冻结状态不解除;2. 整存整取、通知存款部分扣划后剩余金额大于或等于起存金额时,参照部分提前支取处理。若原账户存在冻结状态,则新生成的账户或子账户冻结状态不解除;小于起存金额时按其他储种方式处理;3. 其他储种部分扣划按照销户处理,剩余金额及未付的利息在部分扣划成功后开立新活期存折。若原账户存在冻结状态,则冻结状态不解除。(6) 一本通/绿卡通扣划相关规定:1. 绿卡通卡只能对卡内单个账户进行扣划。不允许对绿卡通卡或副卡进行扣划;当对一本通/绿卡通内多个账户进行扣划时,应分别进行操作;2. 当原冻结为一本通/绿卡通整个凭证的账户冻结时,若扣划后生成新活期存折,则冻结状态解除;当原冻结为一本通/绿卡通卡内单个账户的账户冻结时,扣划后若生成新活期存折,则冻结状态不解除。(7) 扣划后若生成新凭证或新子账户,密码相关处理规则如下:1. 存单扣划后生成的新存单或新活期存折均为无密户;2. 一本通/绿卡通子账户扣划后,若生成新子账户,新子账户存在于原一本通/绿卡通内,原一本通/绿卡通的密码保持不变;3. 一本通/绿卡通子账户扣划后,若生成新活期存折,该存折为无密户。(8) 扣划后打印邮政储蓄通用凭证一式两联,一联交法律主管部门留存保管,一联交会计稽核中心留存保管。 第四百八十六条 扣划后产生的新存折/单日终应上缴一级支行综合管理部门保管,网点应做好新存折/单上缴和领取的交接工作。客户来网点领取扣划后产生的新存折/单时,需出示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和原凭证,网点核对无误后将新存折/单交给客户,不允许代办。 第四百八十七条 协助冻结、扣划业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总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有关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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