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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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发布2005-5-1实施2005-4-27发布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标准Q/ZXJZ GJ012005Q/ZXJZ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企业标准ICS目 次1 总则12 管理职责23 技术管理54 项目质量管理程序375 项目技术质量管理的监督526 奖惩办法54附录A 计量设备的分类及编号56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标准1 总则1.1 为全面提高总公司的本企业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水平,促进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强化企业技术质量管理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节约工期中发挥出更为积极有效的作用,适应市场经济及总公司全面质量管理的需要,制订本办法。1.2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是总公司工程项目(包括分包项目)技术质量管理的依据。总公司其它生产活动可根据本单位的机构特点,制订自己的技术质量管理标准,规范各项生产活动,保证产品质量。1.3 本规定的职责及管理办法,只限于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程质量管理。1.4 总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除应遵守本规定以外,还尚应符合国家、地方等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文件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本企业相关管理文件的规定。2 管理职责2.1 总公司2.1.1 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有关建筑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并制定本企业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2.1.2 确保总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确立年度质量目标,建议和推荐总公司每年度的重点工程项目。2.1.3 对总公司的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和指导,对各公司的质量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和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对总公司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2.1.4 规范总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编写和管理,参与总公司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研讨和 审核,负责总公司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并监督其执行。监督各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并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交流和评比,对创市优以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进行审查。2.1.5 监督、指导公司的施工资料管理,并负责对申报市优以上工程的资料审核把关,组织施工资料的评比活动。2.1.6 负责总公司试验管理,重点监督总公司试验检测所的业务管理工作,同时监督、指导施工现场的试验工作。2.1.7 监督、指导公司测量管理工作,重点负责测量人员的管理。2.1.8 监督、指导公司计量管理工作,重点管理好A类计量仪器。2.1.9 负责组织总公司范围内的科研开发和建设部、北京市及企业内部的新技术推广应用。2.1.10 负责组织企业内部的科技成果评估,以及申请北京市、行业及建设部科技成果的申报、鉴定和评估工作,组织参加各级科技交流活动。2.1.11 负责组织开展总公司QC小组活动,组织QC小组活动成果的内部发表、评比和标准化推广工作,组织参加对外的交流活动。2.1.12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负责办理验收手续。2.1.13 依据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2.1.6对总公司分承包方的技术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监管和评审。2.1.14 2.1.7组织技术质量交流和主要管理岗位人员的短期业务培训。2.1.15 2.1.8了解本行业科学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促进和推广“四新”技术在全公司的应用。2.1.16 2.1.9帮助项目解决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技术问题。2.1.17 2.1.10受理顾客对工程质量投诉,并负责解决顾客的重大工程质量投诉。2.1.18 指导各公司创优质工程活动,对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的项目实施行跟踪检查和指导。2.1.19 总公司成立技术专家组,由总公司总工程师任组长,专家组负责对总公司的科技质量活动进行研讨和评审,技术质量部负责专家组的组织活动。2.2 公司2.2.1 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贯彻总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制定本单位相应的具体实施细则。2.2.2 确立公司年度质量目标,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公司的有效运行和每年度本公司的重点工程项目。2.2.3 负责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审核、审批公司所承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检查项目经理部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对创市优以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进行初审。代表总公司法人,对工程项目的实物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对本公司的工程质量状况进行分析和讲评。2.2.4 对施工资料进行监督、指导和审查;负责竣工验收资料和评优资料审核和把关,并做好工程资料的移交。负责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2.2.5 负责在施工程试验工作的监督、指导。2.2.6 负责工程测量工作的管理,重点做好工程关键部位的验线以及测量人员的管理。2.2.7 负责计量仪器管理,重点管理好A、B类计量仪器。2.2.8 对工程项目的实物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对工程质量状况进行分析和讲评。2.2.9 帮助创优工程制订创优计划,对创市级以上优质工程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指导。2.2.10 依据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分承包方的技术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监管和评审。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2.2.11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2.2.6制订公司的创优目标, 帮助创优工程制订创优计划,对创市级以上优质工程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指导。2.2.12 负责组织本公司范围内的科研开发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协助项目部制定科研开发计划,收集项目部的科技创新成果,及时向总公司传递。2.2.7 对分承包方的技术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监管和评审。2.2.13 负责组织开展公司QC小组活动,督促和协助项目部开展好活动。2.2.8积极推广应用总公司引进的“四新”技术。2.2.14 9搞好保修服务,负责受理并解决顾客的质量投诉协调解决一般质量投诉。2.3 项目部2.3.1 项目经理部技术质量管理机构:1. 项目经理受法定代表人委托,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是项目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对工程管理负主要责任。新开工程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一旦确定,公司技术部门应报总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2. 项目部必须按照总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见下图),划分管理职责,配置与工程项目规模相适应的技术质量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质量工程师)项目质检员项目计量员项目测量员项目资料员项目试验员项目工长3.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标准和管理制度,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最终实现项目质量目标。4. 项目总工程师的选聘应经公司技术系统领导同意,其任职资格应满足以下条件:建筑面积5000m2以上工程要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施工经验,建筑面积30000m2以上工程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建筑面积80000m2以上工程要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5. 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应达到100%,其数量应满足本工程规模的需要。2.3.2 项目经理职责1. 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所确定的各项技术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的要求,并满足业主的合同约定。2. 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的研究、编写和修订工作,并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签字认可。3. 选聘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仪器、质量检查工具和规范书籍。4. 对项目的科技质量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及资金保证条件。5. 组织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评定,参加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6. 组织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评定(竣工预验),参加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2.3.3 项目总工程师职责1. 组织图纸会审,负责主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交底,监督各项技术交底。2. 根据工程情况,确立本项目部科技活动指标,积极采用建设部、北京市及企业内成熟的新技术,并对施工中遇到的难题开展科技攻关活动。3. 安排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做好图纸、洽商变更、试验、计量、测量和工程资料的管理,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4. 根据工程情况,按排布置样板计划的施工并组织实施与验收,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检查和评定,根据工程质量情况,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杜绝质量事故。5. 负责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的技术标准和文件精神在本项目部的贯彻落实,做好现场的技术培训工作。6. 负责组织施工技术的总结工作,重点工程的施工技术总结报总公司技术质量部。2.3.4 项目工长职责1. 参加进场材料的质量检查和验收。2. 根据规范、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对劳务队进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3. 根据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的要求,检查各工序准备工作和作业条件的落实情况,批准工序施工。4. 指导和监督现场作业人员按照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填写预检记录,向质检员报验。2.3.5 项目质检员(或质量工程师)职责1. 对进场材料按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2. 对施工工序和检验批进行内部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和检验批验收记录,向监理报验。3. 根据现场质量情况,向工长反馈技术交底的修订建议。及时向项目总工程师反馈工程质量情况。2.3.6 项目试验员职责1. 结合工程进度编写工程试验计划,当工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试验计划。2. 根据规范要求和试验计划对进场材料、半成品和施工产品进行抽样送检,获取试验报告。3. 对试验室和各项试验设备进行保管、维护,控制养护室和标样箱内部的环境,保持在规定的范围。2.3.7 项目资料员职责1. 按照工程资料整理的有关要求,随施工过程及时督促和指导有关人员填写相关资料,并收集、整理齐全,妥善保管。2. 对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登记、发放、回收、归档、销毁,保证其有效受控。2.3.8 项目测量员职责1. 编写测量方案。2. 根据有关测量规范和测量方案的要求,进行现场施工测量放线、验线,填写施工测量的有关记录,保证测量精度满足要求。2.3.9 项目计量员职责1. 将计量器具按照法定的周期,及时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定,并做好标识。可以自行检定的仪器,要按期进行检定。2. 对本部门计量仪器进行妥善保管,做好必要的维修保养,并建立完整、详细的管理台帐,保存好相关资料。3 技术管理3.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技术交底管理3.1.1 管理流程项目部公司总公司方案研讨分阶段编写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审查是否通过是否报公司技术部门外部流程进行相关的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同意审批意见工程技术文件报批表修改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批进行施工会审表公司有关部门会审(审核)审批意见同意修改审核意见同意修改公司总工审批审批表项目总工程师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复杂的施工方案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总公司有关部门会审(审核)审批表总公司总工审批会审表审核意见同意修改审批意见同意修改3.1.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原则1. 凡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翻修的建筑工程,在施工前都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批准后执行。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可分阶段编制、报批施工组织设计。2. 施工组织设计是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用以指导各项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3. 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应随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不适用的内容,并经原审批部门同意后实施。3.1.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分类和主要内容:1. 按照施工项目的规模和具体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部(项)工程施工方案及季节性施工方案等。 2.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以组织整个建设项目或建筑群工程实施为目的,以设计、施工图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依据,指导施工全过程中各项施工活动。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 编制依据;(2) 工程概况;(3) 施工部署(全场性);(4) 施工准备(全场性);(5) 主要施工方法;(6) 主要施工管理措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消防、保卫、环保、降低成本等);(7)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8) 施工总平面布置。3.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以组织单位工程实施为目的,以施工图、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依据,指导施工全过程中各项施工活动。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 编制依据;(2) 工程概况;(3) 施工部署;(4) 施工准备;(5) 主要施工方法;(6) 主要施工管理措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消防、保卫、环保、降低成本等);(7)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8) 施工平面布置。4. 分部(项)工程施工方案是以组织分部(项)工程实施为目的,以施工图、系统原理图、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依据,指导分部(项)施工全过程的各项施工活动。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 编制依据;(2) 分部(项)工程概况;(3) 施工安排;(4) 施工准备;(5) 主要施工方法;(6) 质量要求(7) 施工、安全防护、消防、临时用电、环保等注意事项。5. 深基坑支护应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 编制依据;(2) 工程概况、施工现场周围情况及地下勘察情况;(3) 基坑支护方案选择和设计(图纸、计算书);(4) 施工安排(5) 主要施工方法;(6) 对基坑及相邻影响物体的监测方法和应急措施;(7) 保证质量、安全、消防、保卫、环保、劳保、降低成本;(8) 施工平面布置。3.1.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核与审批: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由组织工程施工的项目部负责。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前,由项目经理组织方案研讨,公司相关部门和项目部人员参加研讨,列入总公司重点工程的,总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同时参加。3. 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编写工作,项目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依照总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和研讨会的决议编写,完成后要经过项目经理审查同意。4.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应报送公司技术、安全、计划、材料、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并根据本部门的意见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意见表,审核通过后,各部门共同签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审表。5. 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列入总公司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还须报总公司相关部门审核,由总公司总工程师审批。6. 由专业公司承担的分包工程项目,其施工方案应由专业公司负责编制,专业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后,报总包单位办理审核、审批手续,总包单位总工程师审批。7. 重要部位、复杂结构的施工方案必须提前向总公司申报,组织方案研讨,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方案编写完成后先由公司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再报总公司进行审核、审批。重要部位、复杂结构的施工方案包括下列情况:(1) 深度超过10米的或地质情况复杂的深基坑支护(2) 方量超过3000m3的大体积混凝土浇筑(3) 安装高度超过20米或者跨度超过30米的钢结构安装(4) 重量超过25吨的大型构件、设备的吊装(5) 搭设高度超过20米的作业平台和模板支架(6) 搭设高度超过50米的外脚手架和悬挑式外脚手架(7) 其它异型脚手架和新型脚手架(8) 高度超过100米或安装位置特殊的塔吊和电梯安装以及塔吊的特殊作业过程(9) 大于等于6T的锅炉安装工程、机电设备系统复杂的安装工程(10) 其它施工难度大、工艺复杂、风险高的作业项目8. 基坑支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管理尚应满足以下要求:(1) 深基坑支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由具有一定设计能力和施工经验、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编写。(2) 当基坑深度大于10米且影响区内有建筑物和市政设施,同时施工降水对周边设施影响较大时,基坑支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专家组(或委托专业机构)审查。3.1.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交底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批准后,项目总工程师应认真组织交底。2. 重点工程(或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总工程师参加交底;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程师对项目部及分承包方相关人员进行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主要设计概况、施工部署、拟选用的施工方法及各项措施、其他重要事项等。3. 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对相应的专业工长进行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主要设计概况、施工安排、施工准备、主要施工方法及措施、质量要求以及施工、安全防护、环保等注意事项。3.1.6 施工组织设计的修订施工过程如出现下列情况,应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1. 施工项目或设计做法有较大变更2. 合同要求或计划安排有较大改变3. 管理措施需作大的更改或补充修改后的内容应按原来的程序办理审核、审批,并发给原施工组织设计的持有部门及人员,同时对相关人员作补充交底。3.1.7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1.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必须在对应项目施工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足够的准备时间。2. 项目工长根据图纸、变更、施工规范和施工方案编写书面的技术交底,其内容应详细介绍分项工程关键、重点、难点工序的主要施工要求和施工做法,并有详图进行说明。组织对专业施工班组的作业人员进行交底,辅以口头讲解,并履行交接签字手续。3. 属于“四新”项目的分项工程,项目总工程师要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四新”项目技术交底,并对专业工长和施工班组进行交底。4.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应根据施工过程的变化和质量上的不足之处,及时补充新的内容和要求;交底后发生的相关设计变更的分项工程,要重新进行交底,施工方案、方法改变时也要及时重新交底。5. 项目总工程师应负责对各分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指导、协调资料员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3.2 图纸与设计变更文件的管理3.2.1 管理流程项目部修改同意 建设、监理、设计单位意见调整施工措施和经济信息资料员归档保存同意 修改同意 修改否是回收作废图纸是否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审查发放相关部门登记、标识接收图纸图纸问题提交建设单位发放相关部门项目经理意见项目经营部门意见提出工程洽商对施工进度和施工准备是否有影响工程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图纸增发、续发、更换图纸登记、标识图纸审查图纸问题汇总发放各有关部门办理一次性洽商记录接收图纸原图是否作废办理洽商建设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各部门负责人在图纸上标识3.2.2 项目部在收到建设单位下发的正式工程图纸后,交给资料员对图纸进行登记,盖受控章,发放到有关部门和分包方,并做好记录。资料员处至少留存一套全图以备查用。作废的图纸由资料员统一收回。3.2.3 图纸审查1. 项目总工程师要组织技术、安全、预算及分包方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查。2. 审查的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1) 总体审查,包括图纸是否齐全,设计深度是否满足要求,工程的基本情况是否完整、准确(2)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做法和要求是否明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符合工程的特点和要求。(3) 各专业之间、不同分部分项之间、全图与详图之间是否协调一致。3. 图纸审查时,可以结合工程情况,向设计提出新技术推广应用的合理化建议。4. 项目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将参加图纸审查的各部门和人员所提出的问题按专业整理、汇总后,形成书面记录,报建设(监理)单位,由建设(监理)单位提交给设计单位做设计交底准备。3.2.4 由项目总工程师向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的图纸会审,由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设计交底。项目工长将设计交底的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后,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交由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签认,并办理一次性工程洽商记录。3.2.5 项目部在收到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图纸时,应通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对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图纸进行分析、评价,由项目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签字。如对施工进度和施工准备情况产生影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说明情况,并办理经济洽商。3.2.6 施工过程中增发、续发、更换施工图时,项目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同时签办洽商记录,确定新发图纸的启用日期、应用范围及与原图的关系,如有已按原图施工的项目要说明处置意见。3.2.7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需要办理工程洽商时,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填写工程洽商记录,并交由项目经营部门和项目经理审查同意后,向建设、监理和设计单位办理,机电、设备安装等专业分包的工程洽商由相应分包单位专业工程师负责提出,并应经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总工程师确认后方可办理。3.2.8 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工程洽商记录办理完签认手续后,资料员应及时发给技术、生产、经营、安全等部门和其他专业分承包方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并进行登记签收。各部门负责人在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工程洽商记录后应立即在施工图纸的对应部位标注更改内容、更改日期和编号。3.2.9 对复杂工程、项目和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项目总工认为需要专家论证的,应向公司和总公司提出申请。3.2.10 施工中的深化设计图纸,由项目经理根据工程需要安排有关人员绘制,项目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监理、建设、设计单位审批,然后按3.2.1条办理收发管理。3.3 施工资料管理3.3.1 管理流程:项目部公司总公司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钢筋保护层厚度试验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概况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岗位人员资质证书移交建设单位施工总结竣工报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施工测量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资料组卷最终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子分部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检验批验收过程施工测量放线材料进场检验方案确定图纸会审工程开工隐蔽工程记录预检记录其它施工记录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复试报告使用说明书和安装技术文件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认证证书公司审查交总公司档案馆3.3.2 施工资料由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依据各自工作内容,及时、如实的填写,项目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组卷和归档。资料填写和整理要符合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3.3.3 资料员应按照工程资料整理的有关要求,随施工过程及时督促和指导有关人员填写相关资料,并收集、整理齐全,妥善保管。3.3.4 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填写和整理施工资料,分包项目完成后,资料一并移交汇总到总包单位。3.3.5 项目部编制的施工资料不得少于两套,在竣工验收时,将工程的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成。其中移交建设单位一套,另一套交公司技术部门,审核后移交总公司档案室。如有特殊要求,应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对施工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并按约定的套数进行整理。3.4 施工试验管理3.4.1 管理流程项目部现场试验通知材料员、保管员、质检员、工长选择见证检测单位制订试验计划试验报告传递给资料员按不合格品处置通知项目总工程师不合格合格合格不合格送检测单位试验保 存取 样试验结果试验结果送检测单位试验保 存材料进场取 样分部分项工程施工3.4.2 总公司试验检测所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颁发的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试验业务工作,并接受总公司技术质量部的业务监督。3.4.3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按表3.4-1的要求建立现场试验室,配备试验设备。试验员负责对试验室和各项试验设备进行保管、维护,养护室和标样箱内部的环境应保持在规定的范围,所有设备按照计量设备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表3.4-1 试验室的建立标准建筑面积试验室面积养护条件其它设备5m2标样箱天平、案秤、坍落度筒、烘干电炉、砂浆稠度仪、卡尺、钢板尺、温度计、湿度计10000m2, 8m24 m2养护室30000m2, 12m26 m2养护室80000m215m28m2养护室3.4.4 开工前,项目总工程师应与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制订有见证取样的送检计划,并确定承担有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常规试验应在总公司新兴试验检测所或二公司试验室做试验。3.4.5 试验员结合工程进度编写工程试验送检计划,当工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试验送检计划。3.4.6 工程材料进场试验。材料进场后,材料员通知试验员,试验员应按试验计划及时取样、保存,送检测机构试验,并将试验结果通知材料员、保管员、质检员及工长。3.4.7 现场施工过程中,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必须做试验的施工项目,工长和质检员应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试验,并填写各项试验记录。需要送检的试验项目,试验员应及时按照试验计划取样、保存,送检测机构试验。3.4.8 质检员和试验员应将各项试验的报告交给资料员进行归档整理。对试验不合格的项目应立即通知项目总工程师。3.4.9 试验员的工作标准:各种材料取样和样品的制作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和总公司试验员手册的要求,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保证各种试验资料真实、完整。3.4.10 现场试验室应建立的台账与记录:1. 按照不同品种分别编号建立原材料送试台账。2. 按照单位工程建立混凝土试块台账。试块编号应连续,不得重号漏号。3. 现场搅拌混凝土砂、石含水率检测记录。4. 混凝土坍落度测定记录、砂浆稠度测试记录。5. 养护室温湿度测定记录。每日上、下午各测定一次,并记录测定时间、测定值、检测人签字。6. 现场自检回填土干密度试验记录。7. 冬施大气测温记录、混凝土搅拌测温记录和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8.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大气测温记录。记录的字迹应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现场检验试验的原始数据不得改动。3.5 施工测量管理3.5.1 管理流程:项目部公司准确无误基槽验线报监理单位验线工程施工楼层标高抄测楼层平面放线有问题报告建设单位 依据点和水准点校核工程定位测量依据点和水准点交接工程定位测量编制测量方案(按3.1执行)图纸会审公司复测3.5.2 测量员应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熟悉施工图纸,并按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DBJ 01-21-1995)中附录H的要求编制测量方案。3.5.3 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配备相应的施工测量仪器,应满足表3.5-1的要求。表3.5-1 施工测量仪器配备标准和精度要求建筑面积经纬仪(J2)水准仪(S3)50米钢尺(I级)其它设备10000m2112全站仪(建筑面积8万m2)激光铅直仪(建筑高度60米)30000m212280000m2232333.5.4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主要包括工程定位测量、基槽放线、楼层平面放线、楼层标高抄测、建筑物垂直度及标高测量、变形观测等,测量员应根据施工进度和测量方案的要求进行工程测量工作。3.5.5 收到设计图纸后,项目总工程师与测量员共同与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的交接工作,交接的资料必须是正式、有效、齐全。3.5.6 交接工作完成后,测量员应对各依据点及水准点进行复测校核,校核的内容包括高程、边长、方向角等几何关系。3.5.7 施工测量中必须遵守先整体后局部的工作程序。即先测设精度较高的场地整体控制网,再以控制网为依据进行局部建筑物的定位、放线。3.5.8 测量员必须采取措施对各测量相关的桩点进行标识和保护。3.5.9 测量员在施工测量前必须严格审核测量起始依据(设计图纸、文件、测量起始点位、数据)的正确性,坚持测量作业与计算工作步步有校核。3.5.10 测量员在施测时应做好原始记录,各种记录应真实、完整、正确、工整,并妥善保存。对于需要归档的各种资料应移交资料员,按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整理。3.5.11 每次施工测量放线完成后,测量员应按施工资料管理规程要求,及时填写各项施工测量的记录,并请质检员进行检查验收。工程定位测量完成后应报公司技术部门进行复测。3.5.12 各公司技术部门应对工程定位测量等关键部位进行复测。3.5.13 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新建建筑物或基坑及其周边设施变形观测的项目,项目部测量员要配合建设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做好变形观测,协助做好标志物的设置、观测点的保护等。建设单位没有进行变形观测的,项目部可以自己进行观测,但数据只做为内部施工参考。3.6 计量管理3.6.1 管理流程项目部公司总公司A、B类仪器封存建立台帐购置计量仪器需求检定项目经理审批申请购置项目经理审批报废申请报废仪器有问题修复后达不到精度要求停止使用继续使用定期检定 发放使用检定启用是否封存建立台帐公司调入计量仪器A、B类仪器A、B类仪器A、B类仪器A、B类仪器A类仪器变动情况报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变动情况报总公司技术质量部3.6.2 总公司将常用计量仪器按仪器精确度和使用场合的重要性分为A、B、C三类,分级进行管理。计量仪器的分类见附录A。3.6.3 各业务部门和项目部计量员应统计出本单位所有的计量仪器,分类建立台帐。其中公司技术部门的计量员还应统计公司的A、B类计量仪器,并建立台帐,总公司技术质量部对A类计量仪器建立台帐。(计量仪器的分类、编号见附录A)3.6.4 各公司的A、B类计量仪器由公司技术部门计量员进行编号,各业务部门和项目部的C类计量仪器由各单位计量员自行进行编号。(计量仪器的编号方法见附录A)3.6.5 项目部需要增加计量仪器时,由使用人向计量员提出申请,计量员填写计量仪器购置和报废审批表请项目经理审批后购置。总公司和公司需用的计量仪器,由使用人向计量员提出申请,计量员填写计量仪器购置和报废审批表,报部门领导审批后,即可实施购置。购置的计量仪器必须带有CMC标志。3.6.6 新购置的计量仪器应由计量员送检或自行检定合格,并建立台帐后方可使用。项目部购置的A、B类计量仪器要上报公司技术部门。3.6.7 计量仪器的使用过程中,计量员应根据计量仪器的检定周期及时组织检定。其中A、B类计量仪器,由计量员送法定检定机构或经授权的检定机构检定,并填写计量仪器变动情况表,项目部将其记录上报公司技术部门;C类计量仪器购入后应交计量员按检定规程自检,做好记录和标识,办理受控制手续后方可使用。(计量仪器的检定周期见附录A)3.6.8 检定后的A、B类计量仪器应粘贴彩标,彩标上应注明计量编号、有效期、检定员等内容。试模、坍落度筒、环刀等C类计量仪器,可用油漆在仪器上进行标识。3.6.9 检定合格的计量仪器由计量员发放给使用人使用,由使用人进行保管。计量仪器要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分类放在专用柜内,无法拆卸的计量仪器要注意防碰撞、日晒、雨淋。3.6.10 计量仪器的使用人应按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并依据检定合格证书提供的修正值进行数据修正,不得随意拆卸。3.6.11 当使用者发现计量仪器未处于校准状态或不符合要求时应停止使用,并立即向主管领导和计量管理人员报告,同时用合格的计量仪器对该仪器测量的结果进行复检并做好记录,测量对象确认合格则进行下道工序,若不合格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3.6.12 计量仪器长期不用时或暂时不用已到检定周期的,应由计量管理人员作封存处理,贴上深蓝色的“封存”标签,将计量编号、日期、检定员等内容填写齐全,并定期擦拭和按规定要求进行上油。3.6.13 长期使用已无法修复到原精度要求时,计量员应填写计量仪器购置和报废审批表,项目部经项目经理或两级机关经部门领导审批,做报废处理。封存和报废的计量仪器应单独放置,并做出明显标识,以防误用。3.6.14 启用封存的A、B类计量仪器,需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检定机构合格后方可使用,启用C类计量仪器应经计量员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记录。3.6.15 各业务部门和项目部计量仪器的台帐应包括:计量仪器购置、报废审批表、C类计量仪器统计表、计量仪器变动情况表、说明书、登记卡片、技术档案、检定证书。其中需要建立技术档案的计量仪器(见附录A)。3.6.16 除3.6.15要求的台帐外,各公司技术部门计量员还应建立各公司的A、B类计量仪器检定统计表和计量仪器说明书、检定证书复印件,总公司技术质量部还应建立总公司A类计量仪器的A、B类计量仪器检定统计表。3.6.17 各公司租用外单位或租赁公司的计量仪器,租赁单位必须具有法定计量部门出据的检定合格证,并向租赁者提供相应复印件。3.6.18 当计量仪器由一个单位流动到另一个单位时,该计量仪器的台帐和档案随同一起流动。3.6.19 当计量仪器有变动(新购、检定、封存、报废、转移)时,项目计量员应及时填写计量仪器变动情况表上报公司技术部门,其中A类计量仪器由公司技术部门计量员汇总后每月1-6日上报总公司技术质量部。3.6.20 计量管理各项表格见附表3-2。3.7 技术标准管理3.7.1 总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的主要技术标准有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的有关现行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经选择后执行。3.7.2 项目部应配齐所需技术标准的现行有效版本。项目部资料员负责对项目部内使用的技术标准进行受控管理,建立标准的收发记录,并加盖有效标识。作废版本应及时回收处理,对须留存的作废标准,应做出标记,以防误用。3.7.3 工程施工时没有现行技术标准的作业项目,项目总工程师应及时通知公司和总公司技术部门,由总公司组织企业技术标准的制定。3.7.4 总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企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技术质量部根据施工实际的需要和施工技术的发展,有计划地组织有关人员选择技术先进、成熟的项目编制技术标准、或对原有技术标准进行修订,由总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对企业技术标准进行审定和批准,由技术质量部负责发布。3.7.5 总公司技术质量部应及时掌握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发布与修订信息,并建立有效标准和文件清单,及时传递到有关的公司,公司技术部门及时传递到有关的项目部。3.8 科研开发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3.8.1 项目科研开发管理流程项目部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分析工程项目技术难点与市场现有技术情况并选择活动课题制定科研开发计划实施开发计划阶段性总结及过程控制申请项目验收或成果鉴定向公司提出科研开发立项申请课题完成并总结是否批准论证立项申请报告技术工作总结及鉴定资料并及并1.阶段性总结及过程控制记录2.子课题鉴定资料立项论证申请专利或成果奖励主持鉴定的单位组织鉴定或验收会初审完成情况阶段性辅导及审核结束审核结果是否通过验收申请表并及并成果归档同意 需要整 否改 同意通过 否是3.8.2 科技示范工程管理流程项目部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分析工程情况制定示范工程计划开始示范工程阶段性总结与整改提高申请验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示范工程申请示范工程总结审核结果申请表总结材料阶段性总结材料验收申请书审核确认示范工程级别办理验收手续按示范工程级别由相应部门组织验收审核验收资料阶段性审核及验收结束审核结果是否通过验收证书及验收材料备案确认需要整 否改 同意 否 是 3.8.3 基本要求1. 科研开发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应根据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有关规定进行管理。2. 科研开发与推广应用新技术应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3. 科研开发是指为围绕工程对象进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技术研究与实施,并对最终结果进行技术评价。科研开发立项应以总公司及公司的中长期规划目标为依据,结合市场需求和工程施工任务的需要,在项目开工前期,编制科研开发计划。4. 推广应用新技术是指经过鉴定、评估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材料、工艺、产品。应有法定鉴定证书和检测报告,使用前应进行复验并得到设计、监理认可。5. 项目部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提请建设单位委托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实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6. 项目部进行技术、工艺改进或试用尚未鉴定的新技术,应按以下程序及要求执行:(1) 经过技术质量处批准,并获得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的书面认可,报技术质量部审查备案。(2) 在实施前,应编制相应的质量技术标准及验收标准,并经过技术质量处、建设、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的审查批准。(3) 施工前,项目部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及建设、设计、监理审查批准,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审查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4) 对于复杂、难度较大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应通报企业技术质量部门,由主持技术鉴定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质量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及专项施工方案论证。(5) 项目部应保存批准、论证及实施过程的全部相关资料的记录。7. 工程项目施工中不得采用国家和北京市明令禁止使用的技术,不得超越范围应用限制使用的技术。3.8.4 科研开发管理1. 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之初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在技术质量处的指导下,确定工程的科研开发计划,并根据工程项目的内容确定科研开发项目。2. 科研开发项目按照其内容与性质可分别向公司、总公司、市建委、市科委及建设部等不同部门立项,各级立项按规定程序逐级申报。3. 科研开发项目应重点围绕以下方面确立:(1) 国家级、部、市级(重大)科技合同项目及软科学项目;(2) 解决重大工程中的技术难点、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材料、提高工效、降低成本、改善劳动条件、环境保护等方面有显著效果,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有推广意义的项目;(3) 有市场前景的重大技术储备项目或技术引进项目。4. 凡申报总公司以上的科研课题项目应当填写立项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1) 课题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在建筑业中的地位;(2) 课题所属领域,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3) 课题现有的工作基础;(4) 课题实施目标及考核指标;(5) 课题研究开发的关键技术、创新点;(6) 经济、社会效益分析论证,推广前景分析;(7) 课题年度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8) 课题经费预算;(9) 课题组成员组成基本情况;5. 项目部申报的国家、部、市级科研项目,按照上级有关管理办法与规定执行,申请报告书格式见相关管理办法。批准为市级以上的科技合同项目,由完成单位与批准立项单位签订科技项目合同,其复印件报技术质量部备案。6. 申请市级以上未获批准的项目,经总公司评审合格的项目列入总公司重点科研开发项目。7. 科研开发项目确立后,项目负责人应认真负责,责成专人进行科研开发管理,保证项目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8. 科研开发过程管理按以下程序进行:(1) 按照科研进度计划收集整理课题的研究方案和实施方案、技术论证意见、试验资料、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各种技术数据资料等;(2) 及时采集课题在实施过程中的声、像资料并加以整理编辑;(3) 课题每个阶段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重大课题应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评估或验收;(4) 对创新技术要进行查新,形成专利技术的可另行申报专利,课题在完成过程中要及时征集用户意见,课题完成后要按鉴定大纲要求完备鉴定资料;9. 国家、部、市合同项目完成后,按要求填写科技合同项目经费总决算表,并附购置仪器、设备、材料的收据复印件。10. 总公司有专项经费投入的科研开发项目完成后,应列出科研开发项目经费明细,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核。11. 科研开发项目按合同完成后,根据国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的要求申请进行成果鉴定(评议)。鉴定形式可以按成果的不同按以下形式之一进行申请。(1) 检测鉴定:由专业技术检测机构通过检验、测试性能指标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2) 会议鉴定:指由同行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即可做出评价的成果,可采用会议鉴定形式;(3) 函审鉴定:指同行专业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即可做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函审鉴定形式。12. 市级以上成果完成单位按合同要求完成科研项目后,根据任务来源向其主管机关申请鉴定,并填报科技合同项目报告书和科技合同项目经费总决算表。13. 科技成果鉴定一般程序:(1) 成果完成单位填写成果鉴定申请表报技术质量部,由总公司向组织鉴定单位确定鉴定形式和鉴定日期;(2) 鉴定会由组织鉴定单位确定专家鉴定委员会,选出鉴定会主任委员,鉴定会由主任委员主持;(3) 鉴定委员会考察工程应用效果;(4) 由成果完成单位进行工作报告、研制报告和相关的汇报;(5) 专家对成果提出质疑,课题组进行解答;(6) 由专家对成果进行评价;(7) 通过鉴定意见,主任委员在鉴定意见上签字;(8) 鉴定委员签字;(9) 成果完成单位按照国家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统一格式要求填写十份,盖有组织鉴定单位科技成果专用章的鉴定书方能生效,组织鉴定单位留一份备案,总公司留两份备案,其他原件由完成单位保存。14. 鉴定后的科技成果遵照国家科技统计办法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登记过程如下:(1) 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网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程序并安装;(2) 按照登记内容要求进行填写;(3) 打印成果登记表(两份),并在封面加盖完成单位章;(4) 按导出键拷贝出电子版文档;(5) 将打印资料和电子版文档送北京市科委奖励办公室科技成果登记处进行登记备案。15.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1) 报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必须通过科技成果鉴定,由总公司批准后申报;(2)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每年三月申报,申报书采用远程申报系统,由申报单位在网上进行填写;(3) 远程申报成功后,打印输出申报书(三份),与全部申报资料(三套)由完成单位盖章并签署意见后一并报技术质量部;同时应附有科技成果简介20份,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三份;(4) 申报资料包括:申报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全套鉴定资料、图象资料、成果证明材料(各种反馈意见、实验报告)等、查新报告等。3.8.5 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1. 项目部应遵照建设部颁发的新技术推广项目公告、市建委颁布的新技术推广项目,结合工程特点,在工程项目开工后,确定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项目及推广计划,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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