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草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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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办理及其稽核等事务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办公室主任指派专人负责驾驶、维修、检查、清洁等工作。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因公用车应事前向办公室主任申请派车,办公室主任依业务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第三条 每辆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部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主管,扣除当月绩效和公里奖,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予开除处理。第四条 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办公室于每天进行统计登记,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起交办公室行政主管稽核。 第二章 车辆的调度第五条 车辆的调度即根据企业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和当天的用车量大小,包括乘车人数、次数、行车线路和急缓程度,有计划地安排车辆使用。第六条 车辆调度的原则1、 原则性强,即坚持按制度办事,按车辆使用的范围和对象派车,什么事可以派车,什么人可以坐车,什么事不能派车,什么人不能派车,都要按制度规定办理,不派人情车、关系车,秉公办事,不徇私情。2、 调度合理,即要按照用车的行驶方向,选择最佳行车线路,不跑弯路和绕道行驶,不在一条线路上重复派车。在一般情况下,车辆不能一次派完,要留有备用车辆,以备不时之需。3、 灵活机动,就是对于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而确实需要用车的、紧急的用车情况,要从实际出发,灵活机动,恰当处理,不能误时、误事。第七条 车辆高度的程序1、 做好用车申请。应当坚持做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或3天)前申请。2、 做好派车计划。根据掌握的用车时间、乘车人员单位和姓名、乘车人数、行车路线等情况做出计划安排,并将执行任务的司机姓名、车号、出车地点等在调度栏公布或口头通知司机本人。3、 做好解决工作。对于未能安排上车辆的,或变更出车时间的用车人员,应及时说明情况,做好解释,以减少误会,避免造成误车、误事。第八条 车辆的使用1、 车辆使用人必须持有驾照。2、 公务车不得借给非本公司人员使用。3、 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做好基本检查(如检查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轮胎、外观等)。如发现车辆有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4、 驾驶人员须严守交通规则。5、 驾驶人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6、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位置。7、 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 “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并经主管核准后转办公室稽核。8、 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9、 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扣掉保险赔额后其余额度全部由私人负担。第三章 车辆的保养第九条 车辆保养是一项维护性作业,应做到以下五点。1、 要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依照车辆机件技术变化的情况,在机件变坏之前做好保养工作。2、 要根据不同运行条件,不同磨损情况,从实际出发,及时、高效地保养各部件。3、 要保证保养质量,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加强质量检验使保养达到预期标准。4、 车辆保养工作要有计划有领导地进行,要按月编保养计划,按车况分清缓急,有秩序地进行保养。5、 要处理好使用和保养的关系,克服“重使用、轻保养”的思想,及时、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的保养和检修,以保证车辆的完好率,进而提高车辆的使用率。第十条 车辆的三级保养制度1、 一级保养的作业项目和技术规范。(1) 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中心,其主要内容包括检查车辆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给规定润滑部位加注润滑脂,检查各总成内润滑油平面,加添润滑油,清洗各个空气滤清器,排除发现的故障。(2) 经一级保养后,汽车应达到车容整洁,装备齐全、连接牢固,三滤清畅通,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油嘴齐全、润滑良好。2、 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和技术规范。(1) 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二级保养除执行一级保养的作业项目以外,还主要检查、调整发动机、底盘及电器设备的工作状况,并完成一些附加小修项目。3、 三级保养作业项目和技术规范。(1) 三级保养以总成解体、清洗、检查、消除隐患为中心,以改善车辆技术状况,并做好技术鉴定。(2) 以上维护主要有修理厂完成,但小的维护项目由司机完成。第四章 车辆的维修第十一条 目的。有计划、及时地修复车辆,是保证车辆完好率的重要措施,其目的就是及时消除故障,修复损伤,恢复车辆的使用性能,保证车辆正常安全地运行。第十二条 按照不同的对象和不同的作业范围,汽车修理分为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小修和零件修理四种。1、 汽车大修。新车或经过大修后的汽车,行驶一定里程后机件会严重磨损,技术生能下降。经过技术鉴定,应对各部总成进行一次恢复性的修理,以恢复汽车的动力性、经济性、坚固性和原有配置状态,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延长汽车的使用寿命。2、 总成大修。总成经过一定使用里程后,其基础件和主要零件破裂、磨损、变形,需要拆散进行彻底修理,以恢复其技术性能。3、 汽车小修。汽车小修是一种运行性的修理,主要是消除汽车在运行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伤。有些按自然磨损规律或根据总成的外部征象能预先估计的小修项目,可集中组织计划性的小修作业,结合相应的一、二、三级保养进行。4、 零件修理。零件修理是指对磨损、变形或损伤而不能继续使用的零件的修理,它是节约原材料、降低保养费用的一个重要措施。零件修理应考虑到可靠性和经济性的原则。第五章 车辆的折旧与报废第十三条 车辆折旧。1、 车辆折旧主要是以行驶里程为依据。折旧里程的长短,应着眼于经济效果的好坏、设备更新的速度。折旧里程过短会浪费运力,过长将增加修理费用和燃料、轮胎的消耗。2、 汽车达到规定折旧里程以后,应及时折旧,可以不再提基本折旧费;尚未提足基本折旧费用的汽车因故必须提前报废时,应将基本折旧费补足。第十四条 车辆报废。1、 车辆经过长期使用以后,技术性能变坏,运行效益降低,维修费用增高,经济效果不好,安全性能不可靠,应予以报废。2、 车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才准予报废。(1)经长期使用后,性能低劣,车身、发动机均严重损坏,确实不能继续使用的车辆,或虽然可以修复,但大修费用超过同类新车购置费1/2以上,不符合经济原则,并已提完折旧的车辆。(2)车型老旧,经长期使用后,车身、发动机均严重损坏,配件供应无法解决、无法修复的车辆。(3)因意外事故,如翻车、撞车、烧毁等,主要零、部件大部分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车辆。(4)进口车辆,车型特殊,同型车数量很少,经长期使用后,主要零件严重损坏,配件供应无着落,无法修复,又不能进行技术改造的车辆。第十五条 报废车辆必须完整地将车送交废、旧车辆收购部门,不准拆卸主要部件,变卖或重新组装车辆。第十六条 车辆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汽车一经批准报废,应立即向当地交通监理部门缴销牌照、车照,牌照不得进行转让或移作其他车辆使用。第六章 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七条 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第十八条 车辆安全负责人员要定期对司机进行事故预防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反复讲明事故的危害性和事故预防的重要性。第十九条 要宣传和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国家安全法规,尤其要对司机进行交通法律教育,使他们谙熟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做到思想集中不麻痹,谨慎行车不急躁,中速行车不冒险,礼让三先(让小车先行、客车先行、重车先行)、不抢道、不开斗气车,不开“英雄”车,不酒后开车,以增强预防事故的自觉性。第二十条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活动。第二十一条 定期总结安全管理经验。坚持每周一小结,每月一大结,年终全面总结。第二十二条 车辆安全管理设施。1、 车辆安全设施应装置于一些要害部位。2、 车辆安全设施的要求。(1) 车辆:以预防机械事故为主,要求手脚制动器灵敏、后视镜齐备、各种仪表健全。(2) 车库:以防火防盗为主,装置灭火设备和警报设备;车库建筑以砖混结构为佳;各车房之间应有间隔墙;车房门要坚固。3、 车辆安全设施的管理。(1) 车辆安全设施必须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经常保持完好。(2) 要建立车辆安全设施管理制度,配备的各种安全设施一律不允许外借或挪作他用,不允许随意移位。(3) 为了能长久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率,应建立各种设备的登记卡片,注明各种设施的装置时间、检修更新情况、使用方法和使用性能等,以利于连续管理和方便使用。第七章 车辆费用报销第二十三条 公务车油料及维修费以相关凭证实报实销。详细划分类别报销,费用报销周期不得超过两星期,超出的将不予报销。不符实的票据一经发现后一律扣除,并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扣除当月绩效和公里奖,第二次作开除处理。第二十四条 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第二十五条 公司私用收费标准。1、1600CC以内,每次行驶30km内,按2元/km的标准向公司缴纳相关费用;每次行驶超过30km,按1.6元/km的标准向公司缴纳相关费用。2、1600CC以上,每次行驶30km内,按2.2元/km的标准向公司缴纳相关费用;每次行驶超过30km,按1.8元/km的标准向公司缴纳相关费用。司机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对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驾驶服务工作。第二条 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第三条 凭“车辆调度单”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第二章 日常行为规范1司机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2注意头发的、手、脚的清洁。3注意个人言行。4在驾驶的过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势。5出现事故时,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车辆管理者和主管领导报告。第五条 司机上班不出车时,必须在休息室等候安排,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如前晚出车归来晚于零点,第二天上午可适当调整时间休息,但必须向领导汇报请示。第六条 司机请事假,必须经过办公室主任批准,领导专车司机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第七条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按旷工处理;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者,若情况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第八条 司机必须注意保密,不得将乘车者的讲话内容向外透露,违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第九条 开领导专车的司机,在领导公事外出或外地学习、开会期间,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安排。第十条 单位和个人用车,由办公室主任统一安排,如无办公室主任或企业领导的派车指令,司机可拒绝出车。第十一条 司机下班后,只允许留捷达车做为值班车,其它车辆原则上不准放在外面过夜,违者扣除当月绩效和公里奖,第二次将作开除处理。因上述原因导致的车辆附件的失窃均由司机负责;如车辆失窃,司机须负一定的赔偿责任。第十二条 司机私人用车需经企业领导或车辆主管领导批准,违者第一次按情节轻重给予金额不等的罚款,第二次将做开除处理。如发生交通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并赔偿有关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第十三条 不准将公车借给别人驾驶或练习,违者将处以500元的罚款。第十四条 严禁酒后驾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当事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还应承担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司机利用车辆外出搭客营运者,一经发现一律作开除处理。第十六条 司机利用车辆外出搭客营运者,一经交通运输局查获,一律作除名处理。第三章 司机服务态度第十七条 司机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第十八条 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为其开关车门。第十九条 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第二十条 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第二十一条 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司机应予以帮助。第四章 出车前后工作第二十二条 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度,做到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勤检查、勤保养、勤禁固、勤润滑、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第二十三条 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第二十四条 收车后,司机应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包括目的地、乘车人、行车时间、行车距离等)。第二十五条 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须向管理责任者报告。第二十六条 车辆修理完后,取车人员应认真做好确认工作,并把修理的详细记录备档。对于修理部分内容作假者,涉及金额1000元之内的将追缴此费用,并扣除当月绩效和公里奖;1000元之上的将直接作开除处理。第五章 安全行车规范第二十七条 要树立 “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对企业的财产和他人的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时刻把安全行车工作放在第一位。第二十八条 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驾驶操作规程,随时随地服从交通管理人员及各种交通标志的指挥。在行车中,要讲究良好的行车道德,做到安全礼让,“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开“英雄”车,不开斗气车,不酒后开车。第二十九条 要时刻保持车辆的完好状态,对车辆勤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做到各部件牢固、灵敏,尤其是制动、转向部分,必须可靠、有效。第三十条 要不断地提高司机的驾驶技术,以能在各种复杂的路面,各种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安全驾驶,并且有应付各种紧急情况的驾驶技能。第三十一条 司机人员要做到“三掌握”。1、 掌握所驾汽车的性能和技术状况。2、 掌握各种道路、气候及季节对安全可能产生的影响。3、 掌握人、车、马的动态和他们对汽车通过时反映的特征,正确判断可能发生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第三十二条 在急弯、陡坡、窄路、桥梁、交通路口和行人稠密、交通繁杂或有障碍的路段及夜晚视线不清、气候状况不良等情况下驾车,要特别提高警惕,一般都应鸣喇叭靠右慢行;通过无护栏设施的铁路交通路口时,必须先看清有无火车驶过来,绝不要冒险通过。第六章 离车注意事项第三十三条 司机因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第三十四条 车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而司机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放于行李箱内并加锁,以保证物品或文件资料的安全。第七章 违章与事故第三十五条 交通违章罚款不予报销。从2013年3月1日起所有公司车辆违章均有当事人分担。第三十六条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事故的性质分别处以扣减工资或罚款。1、 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2、 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3、 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4、 机件责任事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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