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莲路 2012 号五莲公路管理局关于申请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快S334松柏路口省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请 示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鲁安督办字2012第2号文件下发了,五莲公路局按照五莲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尽快组织队伍/资金进行了整改,按照省财政厅/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鲁财企201225号)规定,特申请给予一次性奖励.一、申请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主要原因和依据按照鲁财企201225号文件精神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的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省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百处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对近期完成治理任务且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目前,S334松柏路口安全省政府安委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已整改到位.特申请一次性奖励.二、整改项目的基本情况该隐患位于五莲境内334省道和吕街路交叉路口,无减速带/警示标志和信号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和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接到省市关于该隐患整改的通知后,五莲公路局立即组织专家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和预案,立即进行隐患整改.共投入资金 万元,其中:设置路口减速带投资 元,警示标志 元,安装红绿信号灯 元.并通过了公安交警部门的验收.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隐患总投资 万元,五莲公路局垫付 元,申请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为此,申请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0万元。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