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制度(41个制度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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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四、承揽工管理办法第一条 依据本办法依据人事管理规则第二条规定订定。第二条 适用对象本公司外包工作(营建工作除外)的承包人及其雇用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承揽工)的管理均依本办法办理。第三条 外包工作范围本公司原物料及产品的包装、搬运、装卸、厂区环境清洁以及其他以由外人承包较适宜的工作均以外包方式为之。第四条 承揽工性质承揽工概不属于本公司编制内正式人员与本公司无主雇关系,不得享有本公司一切津贴、奖金及福利。第五条 外包工作申请各部门内工作需外包时,由主办部门填写“外包工作申请书”并会人事、会计部门及检附工作承揽书呈总经理核准后召请承包人,承包人仍须呈总经理核定。第六条 承揽书内容的订定承揽书应视外包工作的性质拟订,但应包括下列要点:工作项目、酬金、工作规定、验收、安全、罚则、承揽期限、保证等(请参考“工作承揽书范式”)。第七条 承揽工雇用承揽工由承包人负责雇用,并依“出入厂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具“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代工作人员名册)一式四份由人事、守卫、主办部门及事业关系室各存一份。第八条 出入厂管理承包人及其雇用的承揽工出入厂门经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呈经理核准后比照从业人员出入厂门的规定办理,但其使用的“工作证”应予标明“承揽工”字样。第九条 劳工保险承揽工的劳工保险应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已列入工作承揽书条款内)。第十条 承揽工的工作督导承揽工由承包人负责指挥及管理,主办部门亦应派员指导并检查其工作质量,必要时通知承包人辞退不良人员或纠正其行为。第十一条 工作验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每日或每件工作完成后会同承包人检验工作量及质量,签具工作验收单(格式由主办部门依工作性质自订)以为付款的依据。第十二条 酬金给付每月定期(依承揽书所载付款条件)由承包人检具发票或合法收据,经主办部门呈经理核决后连同工作验收单并送会计部门复核后给付酬金。第十三条 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经管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表19.5.2 股份有限公司外包工作申请书申请部门:部 厂处 课申请日期: 年 月 日总经理 经理 厂处长 科长注:本申请表须附工作承揽表。工作承揽书立承揽书人 兹向公司承揽 工作,愿依照下列各项条款规定办理,并以 为连带保证人,如承揽人未能履行下列条款,由连带保证人负责连带赔偿 贵公司一切损失,并自愿抛弃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一)工作项目:工作项目如下(按工作性质及内容详细填列):(二)酬金及计算方法:(三)工作规定:1.工具规定:承揽人在工作上所需的设备、工具及应用材料悉由公司供给,如有毁损或遗失,承揽人愿照价赔偿。(如工具、设备等由承揽自备,则另予订明)。2.人员雇用:工作人员绝不低于人,由承揽人负责雇用,于工作前造具工作人员名册一式四份送公司核备,人员如有变动需事先通知公司。3.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为小时,承揽人及所属工作人员需按时上班,并照贵公司指定的工作量及时间完成工作。4.出入厂:承揽人所属人员出入厂区及在工作场所均愿遵守公司的规定办理,空闲时绝不越区游荡。工作时的服装需适宜作业,而不着奇装异服。(四)工作验收及请款:1.承揽人于每天(或每件,视工作内容而定)工作完毕,需填具工作验收单两份交公司主办人员签认后由双方各存一份。2.酬金于每月日领取,于领取日5日前承揽人开具统一发票(或收据)连同工作验收单送贵公司主办部门请款。(公司代扣的营业税或其他税捐需由承揽人负担而由酬金内扣除)。3.承揽人除向公司请领酬金外,承揽人与所属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司编制内人员与公司无主雇关系,绝不再向公司要求任何津贴、奖金及福利。(五)安全1.承揽及其所属工作人员的投保劳人保险均需由承揽人负责办理,并于工作期间由承揽人亲自或指派代理人常驻工作地点管理及负责雇用人员的安全,如有任何意外伤亡,概由承揽人自行负责与公司交涉。2.承揽及所属工作人员遵守公司工作安全规则并严密防范火警。(六)罚则:1.因承揽人所属工作人员的过失致使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时概由承揽人赔偿并需负法律上一切责任。2.承揽人及所属工作人员在公司厂区禁止吸烟场所吸烟被发现者,愿由公司于承揽人酬金内每次扣罚 元并禁止该违规工作人员进厂工作。(七)承揽期限及终止承揽:1.承揽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公司因工作目的在期限未届满前完成或其他重大事由而于30日前通知承揽人终止承揽,承揽人愿意接受绝无异议。3.承揽人因故在期限未届满前无法继续承揽工作时,愿在30日前以书面通知公司,经公司同意后始得终止承揽。(八)保证:承揽人为履行本承揽条款,愿觅妥经公司同意之保证单位为连带保证人,保证因承揽人未履行本承揽书所订条款而致公司蒙受损失时,负连带赔偿责任,并自愿抛弃政府有关法规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连带保证人的责任必须至损害全部赔偿完毕始得终结。(九)附则:本承揽书正本一份由承揽人贴足印花送交公司存底副本 份除一份由承揽人自存外余 份由公司收执。此致公司立承揽书人: 负责人: 签章 身份证字号: 地址: 连带保证人: 负责人: 身份证字号: 资本额: 地址:年 月 日八、代办工程第四十八条 代办工程是用户自己投资委托公司设计、施工的工程。主要包括楼内管线、外线电缆、管道工程及小交换机等项内容工程。代办工程的业务一律由公司受理。其中,楼内管理(包括用户小交换机的配线)外线电缆及管道工程由工程部管线工程管理室业务主管受理,小交换机或其它终端设备(包括交换机本身及配线架或箱)由终端服务公司业务人员受理业务。第四十九条 由用户投资开发的住宅区、高层楼宇、工业区等,有关设计须在初步设计完成后送交工程部业务人员审核,提出书面意见。未经审查的管线设计或用户终端设备逾期不能提供电话服务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五十条 凡用户投资新建、扩建、改建楼宇应向公司及时提供管线或设备工程名称,向公司提出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委托书、楼宇各层平面图及装机位置图、建筑红线图),由工程部统一安排设计、施工。委托设计、施工的代办工程应事先办理签订合同手续。未经工程部统筹安排设计、施工的代办工程,工程竣工后,拒绝给予验收或入网。各分公司不得自行受理或转手委托他人进行代办工程的设计或施工。第五十一条 代办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均应接受工程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工程竣工后,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包括竣工图、电气指标测试资料、系统图、配线表等),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入网使用。第五十二条 为确保全网质量,代办工程和所用设备、材料应符合入网要求、部颁的标准。第五十三条 代办工程的投资划分应按(1989)39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建筑物内部的管线建设一律由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建筑物外部的管道以及和主干管道连接段管道,一律由开发单位投资建设。代办工程价款的收取及设计、施工费用的支付,其管线部门由工程部负责办理手续,设备部分由终端公司办理。第五十四条 代办工程设计、施工的要求标准与自办工程等同。第五十五条代办工程竣工后,统一交付公司维护、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代办工程的放号应具有优先权,代办工程中投资单位不得加价向使用单位或个人收取初装费,更不得高价转卖。五、各级审查人员的职责 (一)自检:设计人员在完成设计文件和图纸初稿后,就应仔细检查有无错误遗漏,与其它专业的相关部分有无矛盾,其检查重点是:1.是否符合任务书要求及有关协议文件,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2.所采用的基础数据、计算公式是否正确,计算结果有无错误。3.所选用的材料和设备仪表型号等是否正确落实,价格是否合理。4.所采用的标准、规范、标准图、通用图是否符合实际要求。5.技术经济的论证是否合理,设计概算(预算)是否准确。6.图纸中的尺寸、投影、材料规格、数量等是否正确无遗漏。7.图面质量是否符合要求。8.设计文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二)校对:在自检的基础上,由设计人员互相校对,校对的职责是:1.对设备、材料和劳动力的单价以及计算结果是否正确。2.对图纸中的尺寸、材料规格、数量等是否正确无遗漏。(三)审核人、单项负责人,其审核内容是:1.设计方案是否正确合理(工程规模是否合理,技术先进可靠,经济合理,符合设计规范)。2.技术措施是否正确,是否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要求。3.设备、仪表和主要器材的选型、选用是否合理。4.设计计算书,关键图纸等有无差错。5.是否符合规范。6.设计概算是否准确。7.各单项或单位工程之间的衔接、配合是否完整合理。8.设计文件的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四)总负责人、负责人、室主管的审查内容:1.总体设计方案是否正确、合理,是否符合计划任务书要求。2.设备选型是否得当,技术上是否可行。3.持指标是否符合规范。4.各单项工程配合接口是否得当。三、各项工程施工时应注意事项 粗木工程第十条 粗木工程订定水平椿板时,应注明与基准水平点的高度差,并在水平椿板上绘明挖土宽度、墙厚、柱中心线等,做为施工的准绳,订立完成后,应由工地主任详细复核无误并报查验后,方可开始挖土的工作。第十一条 复核各项放样,尤其是地下室及一楼,应重新核对所有尺寸,如有错误,即时改正,以免以后无法更改,楼梯、平台、踏步需画出墨线以为组模工作时的准绳。第十二条 放样完成立门窗框时,应注意位置是否正确,及垂直、水平等,并应加设保护板。第十三条 门窗框靠混凝土的面前,亦应事先加设铁件,以便灌浇混凝土时,埋没在内增加牢固。第十四条 砖墙施砌完成时,应注意固定门框材料,可收回者应即收回,以免使模板工随便裁剪损失浪费材料。第十五条 每层楼板灌浇混凝土前,在楼板四周模板上及各柱筋上画水平高度记号,作为灌浇混凝土时的高低凭据,施工前应复核门窗是否有变形或移位。 土方工程第十六条 基础挖土时应核对其位置宽度及深度是否正常,并随时注意安全措施。第十七条 各层楼板灌注混凝土前,须以水淋湿模板,以水泥浆灌入柱底及施工接头。 第十八条拌合混凝土时应注意水灰比及拌合是否均匀,并检查粗细骨材的清净。第十九条 灌浇混凝土时,应振动捣实。如有溢出,应即时清理,楼板、梯阶、栏杆,不可有高低不平的现象,梯阶须用镘刀抹平。第二十条 回填土时,应分层灌水捣实,以免日后发生下沉及有龟裂现象。第二十一条 排夯卵石应注意排法,以立排为原则,不得平排,以增加其承载力,排后应捣实,石缝应填细石。第二十二条 混凝土灌浇时,工程人员不应离开现场,并时时注意水灰比的配合及各种装配的卫生给水、电气、管路等,同时应叫电气工、给水工、模板工、钢筋工等在现场,以便有问题可随时解决改正。第二十三条RC混凝土楼板灌浇完成后,最少应保护二日以上才能挑放红砖。第二十四条 楼板拆除后如发现孔穴蜂窝及损坏处,应即用水泥砂浆填补完整。第二十五条 柏油油毛毡防水层完成后,应随即做隔热层施工,以免日晒及雨淋而生起伏现象。第二十六条 屋顶混凝土灌浇时应注意排水的坡度,在隔热层施工时不能点破防水层,如发现有点破应注意空出,等防水工补修完成后再予补全。 钢筋工程第二十七条 配筋时应注意钢筋的规格、数量、方向及间距位置是否正确。第二十八条 应注意梁的引长钢筋、压缩筋及接头的倍数及钢筋接头的位置及接法应按照钢筋标准图的规定施工。第二十九条 应注意钢筋与模板的距离,并用水泥砂浆做成的垫块或铁椅及吊铁等保持其间距的正确。第三十条 灌浇混凝土时,应注意钢筋的间距,如发现被践踏走样重叠时,应马上调整改正。 钢筋压接工程第三十一条 压接用的气体,加热用的吹管,应使用符合规格的品质。第三十二条 钢筋的瓦斯压接位置均应按图说所注位置施工,并应选择压力较小的直线,上行的压接的位置也应错开为宜。第三十三条 在压接前应将压接面的铁锈、油渍等污物以电磨机研磨清洁。第三十四条 如有下列情形时,应重行施工:(1)压接部位的钢筋中心轴偏心超出直径的1/10以上时,应加热修正或切断另行压接。 (2)压接处的扩涨不足时,应再加热加压至规定的直径为止。(3)压接中加热强的火焰突然停止或变化时,其压接应切断另行施工。第三十五条 现场施工中应特别注意施工的安全,如脚手设备、气体的防漏、防爆、防火等,应特别防范。 模板工程第三十六条 模板施设时,应注意材料是否安全,如模板厚度、梁及支撑尺寸等不符规定或有腐烂现象的均不得使用,只有尺寸规格过小施设间隔缩小支撑,才使用它。第三十七条 模板组合柱面梁底及梁墙时,如遇门窗框,应防护门窗框木料,不使其破坏,如有可能不准其钉连在一起。第三十八条 固定柱模的铁丝如需与门窗框一起固定时,应垫木板,不使铁丝直接扎在木料面,以保护木料的光滑。支撑应立在门窗框上也一样。第三十九条 模板组立时,应核对其尺寸及水平,柱应垂直第四十条 拆除楼板模板时也应防护门窗框不使其破坏。最好事先交代拆模工在门窗框边用拆除的柱模挡住。第四十一条 复核各层模板的水平、墙柱的垂直、梯阶需按粗木放样的尺寸,切实组模,栏杆需钉高度指示钉,以保持栏杆面的平直。第四十二条 模板的拆除应视位置的重要性参照施工说明书内规定时间拆除,不准模板工随意拆除。 砌砖工程第四十三条 砌砖时应先注意红砖是否浇水,水分是否充足。第四十四条 砌砖用的水泥砂浆配合比应正确,拌合应均匀,施砌时所留的砖缝应适当,并灌满灰浆,无雨庇的外墙楼梯间等外部,砌外面平整。第四十五条 在砌砖时,应时时注意门窗框的正确,如有动摇走样时,应即刻调整,并事先交代砌砖工及挑砖工,不得打掉或移动固定门窗框的木料。如有妨碍砌砖应更改的,可通知粗木工更改。第四十六条 遇有门窗框的墙施砌红砖时,应加设铁件,以使门窗牢固。 给水卫生工程第四十七条 定置水管时,其竖立的管道要注意垂直,平直的管道要注意坡度,不得中央下垂或弧形现象,天花板下的污水管应按规定配装吊管设施。第四十八条 给水管、污水管、排水管,每至一层须试水、试压。第四十九条 每一层管道完成后应切实核对,倘与设计图不符时,应记录于中间查验图上,全部工程完成后,合并于验收报告中送设计科存查。第五十条 水龙头、镜箱、卫生器材的安装位置需正确。第五十一条 正式送水完成后,全部试水、试压,绝不漏水方为合格。 电气工程第五十二条 穿线应按图说回路,接线必须使用焊接。第五十三条 接线盒、开关箱、电表箱、配电盘位置务求正确、端正。第五十四条 暗开关及插座施工务求整齐、美观。第五十五条每一层管道完成后应切实核对,倘与设计图不符时应记录于中间查验图上,全部工程完成后,合并于中间查验图上,送回设计科存查。 屋顶防水工程第五十六条 屋顶柏油油毛毡防水施工时,应注意屋面的清洁及干燥,柏油用量,油毛毡厂牌及重量是否符合规定。油毛毡的搭接长度需10厘米以上,落水头边应特别处理。反水(水墙面)高度保持20厘米以上,按照规定施工。 水泥及瓷砖工程第五十七条 内外墙粉刷打底开始前应先检查电气、给水、墙内管路的装配。及墙面是否平齐,如太凹凸不平,超过1英寸以上需补粉砂浆时,应先通知原先施砌的包商打除,以免浪费材料及墙厚度增加面积减少,并在粉刷前由泥水工先用灰浆做水平及垂直线点,以为施工的准绳。第五十八条 粉刷时应注意墙面的水分是否适合,以免施工后发生龟裂现象。第五十九条 平顶及墙面粉光时,应注意泥刀的斑迹,如肉眼可看出时,应再加力抹平,如粉光面用白灰料时其墙柱角线应用水泥砂浆先粉齐而后中间面再粉白灰,以免角线容易缺损。第六十条 地坪水泥粉光或做磨石子时,应注意地面的清洁,以免施工后发生龟裂现象。 第六十一条 磨石子料施粉辗平后过二天以上才可开始磨平。第六十二条 厨房浴室及前后阳台地坪,应注意其水坡度。第六十三条 石子地磨平时遇有落水管应先叫给水工露出的水管封闭,免使磨石子的泥浆流入排水管内发生堵塞现象。第六十四条 磨平石子的泥浆应指定位置挖洞使其集中倒入,不能任其流失,以免影响完成部分的清洁。第六十五条 洗石子在喷洗时,应注意其完成部分的清净,如果风力过强时应终止喷洗。在粉石子前其分格缝的钉立应适当、美观。不能任其杂乱分格。第六十六条 地下室防水粉刷时,应注意其所渗入的防水剂量,按照规定渗入拌合,以免日后发生潮湿、漏水现象。第六十七条 浴室防水应依照规定施工,接线盒四周应割切方整。第六十八条 瓷砖马塞克打底除注意平直、及角度的正确外,并需配合瓷砖的尺寸。第六十九条 瓷砖施工时应注意尺寸灰缝及颜色的均一。 细木工程第七十条 接头应依照规定的榫头紧密接合,成品依照图样,配合门窗框的大小施工。 第七十一条 木工装设五金时应注意螺丝的钉法,应用螺丝刀旋紧不可用铁锤直接锤入,以免日后更换困难及木料破坏。 油漆工程第七十二条 门窗木料油漆开始时,应先注意钉孔缺角破损的补整及清扫干净后才能底度的粉刷。 玻璃第七十三条 玻璃装设时应注意是否照规定的厚度安装,安装后应核对其与门窗是否紧密,拉动是否会发生移动走样。 附则第七十四条 本准则未列事项随时由有关主管指示监工。第七十五条 本准则经呈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五、各种工程承包商觅保暨对保规则 第一条 凡本公司各种工程的发包于签订合约时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第二条 承包商觅保时应注意事项规定如下:1.保证人的职业尽觅与被保人的职业相同者为原则。2.工资承揽合约的保证人应选择信用可靠的同业包商一家或有确实资产的成人一人。 3.工程合约(包括工带料)其保证人则依该承包总工程费的多寡分别订定如下:(1)总工程费在2万元以内其保证人则须资本额1000元以上独资厂商一家。(2)总工程费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者,其保证人则需资本额2万元以上独资厂商一家或资本额1000元以上的独资厂商两家。(3)总工程费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内者,其保证人则需资本额5000元以上的独资厂商一家或资本额2000元以上的独资厂商两家。(4)总工程费在20万元以上者,其保证人则需资本额1万元以上的独资厂商一家或资本额5000元以上独资厂商两家。(5)带有预付款的工程,其保证人则需资本额5万元以上独资厂商一家及资本额1万元以上的独资同业厂商一家。(6)工程、工资合约的保证人,其资本额超过被保证人的承包总工程费者,得由一家作担保。4.公司组织除依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以保证为业务者外不得为任何保证人。5.保证人的住所以本市区为原则,如工程在外埠者且承包商同在该工程的所在地者,得以该工程的所在地觅保。第三条 保证人经本公司审核如认为不适当时,被保人应另觅妥保,在未换妥保证人前原保证人仍负保证全责。第四条 保证人如欲退保应事先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通知被保人另行觅保,按新保证手续办妥并经对保完妥后,始得解除其保证责任。第五条 保证期间,保证人的职业或住所有所变更时,被保人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如认为必要时,本公司得通知被保人另觅保证人。第六条 保证期间如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另觅妥保更换。1.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2.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3.铺保的工厂或商号宣告倒闭或解散者。4.保证人的资格变动致与规定不符者。第七条 各种合约的签订,其保证人经被保人觅妥送交本公司审核后,应立即着手对保,如发现有瑕疵之处,应立即报告主办单位采取紧急措施。第八条 保证人对保及信用调查,由主办科负责办理,保证人在外埠的需要委托就近工地负责人代为调查及对保。第九条 负责对保者应就保证人所记载的事项实地核实核对,并将调查资料送交工程管理科,如有必要应更进一步详查其信用财产状况,遇有疑问时,应索阅证明文件或向有关机关查阅。第十条 发包管理科对于保证人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被保人另觅妥保:1.保证人如无法调查及对保者。2.保证人在合约书所记载的事项有不实者。3.保证人资格不合规定者。第十一条 保证人保证责任的时效,则参酌各种工程实际的需要于合约书上明文订定。 第十二条 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由总经理裁定。第十三条 本规则经董事长核准实施,修改时亦同。四、工程管理及施工第十九条 公司基建或技改项目的工程施工,无论大小,一律由工程部统一管理,工程任务书由工程部相关室分类下达给施工单位。无工程任务书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不得承担其施工任务。第二十条 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凡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都应出示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并按照证书等级承担相应的施工项目规模和内容,严禁无证施工或转包施工。施工人员的结构根据预算编制定额的规定,凡设备安装工程,技术工与普工之比为10,线路工程技普比为10.5,管道工程与长途光缆布放工程技普比为11。第二十一条 所有外来的施工队伍承担工程均应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建设地点、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双方职责分工、工期、奖罚、违约责任、费率及结算方式等项目。合同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的分管领导签订后有效。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费用结算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吃透辖管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入工地加强工程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监督,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材料消耗和工程进度。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协助和处理工程中出现的技术、外协及材料办理工程变更等方面的问题。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有关规定,必须按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如需变动,应征得公司工程部或设计单位的相关人员认可,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要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应按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单位或单项工程的施工必须有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其名单在开工前应报至工程相关管理室备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施工明显标志,安全及路障标示、措施要齐全,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第二十五条 在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如土建、地下电缆、管道工程等,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应经建设单位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随工验收应作好详细记录,由双方签字,记录应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每一单项工程施工完后,由工程部组织交工验收。工程随工及验收工作由各分公司负责。第二十六条 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加强质量监督,必须认真做好随工检查,工程随工人员由各分公司安排工程所在工地人员担任,随工人员必须是责任心强,技术业务较全面的的人员承担,随工人员必须对工程质量有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经常深入工地,进行随工检查,对在施工过程中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令其及时返工。随工人员同时应负责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随工人员应是维护部门及分公司的全权代表。任何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公司所派随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服从检查的单位或个人,随工人员或公司工程部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工检查。工程随工检查的内容参照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相关条款。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现有或原有设备的安全,对因工程造成损坏设备的事故,应及时报告随工人员和公司工程部,并负责修补或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二十八条 为便于加强各分公司与公司工程部的联系和处理工程出现资料、随工、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问题,各分公司可根据工程任务的轻重,设23人的基建小组以便对口联系加强工程管理。第二十九条 割接方案应在工程竣工前一个月由所在分公司负责拟定,工程设计单位可配合进行,割接资料应在充分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做到方案合理,资料准确,不留遗留问题。 割接方案的审定工作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参加。七、工程决算 第四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应将竣工资料与工程决算资料一并报至工程部相关管理人员,工程决算同属工程验收范围,工程管理人员、室领导应对工程决算认真审查,核对工程量,劳力预算和材料消耗及工余料、拆旧料等情况并办理签字手续。在审查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施工合同和相关规定办理,不得无故增加开支。第四十六条 审计部在收到工程决算10天内应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规章及结算方式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工程部门联系,做到基建开支合理、准确。审查后的工程决算应及时返回工程部,办理与施工单位结算事宜。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转移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在一个月内尽早办理。三、工程勘查设计 第十条 设计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灵魂,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重要依据。要认真贯彻勤俭办企业和努力提高投资效益的方针,要站在公证的立场上,坚持设计的科学性、经济性和合理性,要切实处理好需要与可能、长期与近期、全局与局部、主体与辅助、技术及效益的关系。第十一条 土建工程、主局交换设备安装工程、电力及较大规模的线路工程可分为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模块局的交换工程、传输、小型电力及一般的管线工程可采用一阶段设计。对于有些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可增加技术设计阶段。第十二条 设计的规范和内容要根据下达的设计任务书进行,如有变更,需经过下达设计任务书的部门批准。在编制设计文件之前,应先进行工程勘查,注重深入细致的实际调查,真正的把机与线,主干与配线配套情况摸清楚,收集必要的资料和业务预测数据,对重大方案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进行各方案比较,优化方案,做出经济评价。第十三条 勘查设计应严格按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办法及相关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各类定额,并结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制定的“管线工程八五设计原则”执行。真正做到科学性、经济性和合理性,指导工程施工,设计中未经鉴定或正在试验以及尚待开发的产品,技术尚未过关的产品一律不得使用。其质量责任应按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四条 设计概预算应具有一定的准确性,真正起到控制投资的作用,做到固定资产相对准确,设计时严格执行部颁的劳力预算定额标准、费率标准及相关材料价格。设计概预算中应包括各类技术人员、车辆、仪器、仪表、培训费、开办费,工程竣工后应向维护部门移交。第十五条 承担工程设计的单位必须具有部、省或市建设局颁发的设计等级证书,设计人员应持有国家或部颁发的设计概预算编制或审核证书,并在设计文件的封二上标明设计证书编号。严禁无证单位承担工程设计,严格控制有证单位超越自身等级范围承担工程设计内容。设计单位应严格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设计,必要时可采用附属条款加以约束。外来设计单位所承担工程设计一律应签订设计合同,设计合同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要求。第十六条 设计文件的概、预算及图纸应尽量采用先进工艺,向电脑化、标准化、通用化过渡。设计文件份数为全套设计10份,预算及器材表各2份,报建图纸2份,共12套。第十七条 设计管理:凡基建项目或技改项目及由用户承担投资的楼内管线等工程,无论工程量大小,一律由工程部统筹管理。各分公司因放号进度要求,急需承担的零星工程设计亦应有工程部下达的设计通知书后方可进行,严禁自行或自行委托设计。对违反上述规定或无工程部委托书的工程设计,其设计费用公司审计部不予审计,财务部门不予付款,不预提成。各分公司提供辖区内原始资料、用户需要情况,配合现场查勘,参与设计方案,设计图纸会审。第十八条 对交换设备的新建、扩建、土建工艺、土建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大型动力、传输、200万元以上投资的管线工程设计以及外来设计单位(无论工程大小)均应组织相关部门及技术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对于200万元以下的管线工程、小型电力、传输等工程设计可不组织会审,但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应严格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设计会审由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十一、工程看寮人员服务准则 第一条 看寮人员应恪遵工地主任、工程管理员及材料管理员的指挥,巡视工地,认真完成交办工作,使工程顺利进行。第二条 勤务中必按规定服装整齐、精神饱满执守岗位。第三条 日间工作细则如下:1.经常保持办公室清洁,并负责公司派驻人员茶水供应。2.清理并收集工地通路上什项材料(如废铁、木材、红砖、砂石等)使卡车及行人通行无阻。3.协助房屋的出售事项。4.其他临时交办事项。第四条 夜间工作细则如下:1.工地每日下班至第二日上班为止,负责看管工地所有设备、工程用材及各种帐簿、文书,不得擅离职守。2.代理材料管理员验收工程材料并于下班时向工地主任或材料管理人员请示储放地点,便于夜间材料入库,上班后并将材料入库数量交予材料管理人员复核记帐。第五条 看寮人员于办公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如有急事需外出时应先登记于外出簿,经工地主任核准后始得离开,私事不得超过一小时,倘若超过一小时,工地主任应另派人代替。第六条 看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范围内,每月日间休假一天,事前应经工地主任转呈人事单位报备,否则一律以旷职论,但在工程必要时工地主任得酌免其休假。第七条 看寮人员应善尽职责,看管材料倘有发现盗窃而经擒获者,得由主任签呈核准发放奖金以示奖励,如材料失窃时依工地材料管理规则的规定,应负赔偿责任。第八条 看寮人员在办公室禁止酗酒及其他干扰秩序妨碍公益等情形,违者从严议处。 第九条 看寮人员一律禁止招来非公司职员住宿。第十条 看寮人员服务成绩优良者,依公司需要于工地结束后可转调其他工地继续服务,如有特殊技术与表现者得签订提升。第十一条 工程结束后倘看寮人员不予继续雇用时,其服务满六个月以上者需支给遣散金以示慰劳,其办法如下:1.服务满六个月未满二年者支给半个月薪资。2.服务满二年未满三年者支给一个月薪资,以后增满一年加发半个月薪资,但最高以10个月为限。第十二条 看寮人员离职后再被雇用时其服务年资得以往年资合并计算,在最后一次遣散金中扣除已支给的遣散金。第十三条 看寮人员服务满六个月未满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支领遣散金:1.曾受任何一种惩诫者。2.未尽职责,致失窃材料经签请处理者。3.违反本准则任何一项者。第十四条 看寮人员服务满一年以上,于离职前一年内曾受惩诫者,得依下列情形扣发遣散金:1.申诫一次扣1/9。2.记过一次扣1/3。3.记大过一次停发遣散金。第十五条 本准则经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五章 其他工程管理规则一、工程客户变更工程处理准则第一条 本公司为处理客户变更工程特定本准则。第二条 客户申请变更工程的范围以内部隔间为限,以不影响外观及结构为原则,但不得接受房屋外部变更及违章工程施工的请求。第三条 客户变更事件原则上在买卖契约书所添附隔间装修变更期限内以一次为限。期限内由设计科主办人员负责办理,期限外如客户坚持要求变更时,由业务科尽可能说服客户不得变更,如不能说服时,请客户至工地,由工地主任视工程进度等情况负责办理。第四条 公司内接受变更条件,主办人员应自备理客户变更之日起一周内将估价单及设计图送达业务科,由业务一科整理送达客户签章后分送工地、供应科、工程管理科,再由业务一科报备,并于收款记录卡上记载金额。第五条 工地接受变更条件,须经客户签章及注明日期后三天内将估价单及设计图送回公司(如估价单无客户签章者,不得送回公司,亦不得径行变更)。第六条 自提出申请使用执照之日起不论公司或工地皆不得再接受客户变更工程为原则,但如因特殊情形并经公司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七条 变更工程以不减少买卖总价为原则,倘变更扣减较变更追加金额为多时概不退还。但在买卖契约书中无订立“倘变更工程仅为减少工程时概不退还”者不在此限。第八条 供应科于每月5日前将报价单送达设计科,再由设计科分析后经主管协理核定,于每月10日前将统一单价表送达工地,尔后受理变更工程、追加、扣减均依同一单价行之,如无统一单价的项目随时由设计科分析后,呈主管协理核定补充。第九条 变更工程款的计算以变更增加项目扣减变更减少项目后的余款,加收10%“税捐及管理费用”为应收款。第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随时呈请总经理裁决。第十一条 本办法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二、工程设计管理和职责(一)列入计划的设计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分所、室两级管理。1.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的审查和设计文件审定,由所主管负责审定签字后送出版。2.其余项目设计的组织安排,均由设计室主管负责。3.涉及两个以上设计室的设计,以主要的工艺设计室为主体设计单位,负责相互之间的协调工作。(二)一般工程设计均由承办设计室选派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室主管领导下承担该项工程的全部设计管理任务;对设计质量、进度及各单项设计间的组织协调等全面负责,对各单项工程之间的衔接、协调和总体方案质量负主要责任,并负责编写总说明,汇编总概算。重大复杂的设计项目,由总工程师担任设计总负责人或由所长指定设计总负责人。较大的综合工程,查勘前作出查勘提纲,回来后举行汇报会,明确方案,沟通专业间关系,确定完成设计日期。六、工程施工管理细则 为工程施工管理的规范化,针对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制定本管理细则,作为对工程管理室和施工单位进行协调工作的行为准则。(一)每个工程在设计文件、施工文件齐备条件下,由工程部组织设计部门、审计部和相关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设计文件会审,召开工程协调会,研究工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二)由工程管理室的项目负责人起草工程任务书,任务书要说明工程内容,进场时间和要求完工时间。(三)在施工现场条件不合要求情况下,不能进场施工。(四)设备进场,由工程部调度,开箱验货必须由工程部代表、安装和调试施工单位代表及厂方代表三方在场情况下进行。安装材料和测试材料由安装工程施工人员清点保管。 (五)施工单位在设备材料进场后,应按厂家督导的要求,妥善做好材料和工具的存放。 (六)施工单位如无特殊情况,需按任务书所安排开工时间进场,并按时交工。施工中途如遇材料短缺等原因须停工时,应先写好停工报告,报请工程部领导同意后再做停工处理。(七)施工现场须保持清洁,施工队伍需换掉拖鞋进场施工,在每天收工前应将现场清扫整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八)在有厂方督导的情况下,施工单位须根据督导的安排,制订工程进度计划,按督导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如施工单位与督导有不同意见时,须由工程部协调解决。施工单位须与工程管理人员积极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九)施工单位施工时,在工艺上应完全按照厂方督导或安装文件的要求操作,严格技术把关,规范施工,由于错误操作引起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十)如果设计文件存在问题,使施工无法进行,需修改施工文件时,应由工程部与厂方协调,有厂方督导时由厂方督导作修改,没有厂方督导时,由工程部安排随工作人员修改。(十一)施工过程中发现材料短缺,由施工管理人员核实,由规划引进室或物资供应部联系厂家或承运商解决。(十二)安装工程结束时,施工单位应清理好现场,清点剩余材料,如数移交给工程管理室材料员。对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作一个统计,报项目负责人。并将施工文件移交测试人员,对有关修改部分要做说明。(十三)安装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及时呈报竣工报告,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检查全部设备工程完成情况,并在厂方督导认可安装工程完工后,施工人员才能撤离施工现场,每个安装工程部应留下一二个安装人员配合调试工作,JP3对于调试中发现的安装问题,予以配合解决。(十四)施工单位在完工撤离现场时,需提交交工报告,送工程部项目负责人,若存在遗留问题,待条件具备时即派人解决。(十五)调试工程须按部颁标准对各项目指标逐项进行测试,不合指标的,由测试人员配合厂方督导解决。测试项目须包括各机型竣工技术文件中要求的各个项目,并严格将结果按规定的格式及项目填写竣工文件。(十六)调试工程中,中继电路测试须按维护部的电路调度单进行。(十七)验收前各单位应将所有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纸、文件、测试资料、重大障碍记录、测试报告)整理好,送交工程管理室。(十八)有关备用板及各种备件管理,在开箱时由测试人员清点保管,由随工负责人对所有备板作测试,验收结束后移交给维护单位。十、工程与土地管理(一)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地人员管理规则第一条 凡本公司工地人员(包括主任、工程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及看寮人员在内)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照本规则实行。第二条 工地人员应恪遵公司规章及通告,竭诚尽职,并须团结一致,和衷共济,使工程进行顺利。第三条 工地主任为工地的主管,指挥工地所属人员、工头及承包商等并对工地的监工及管理员负一切责任,如发现有不遵照指挥者,由工地主任负责呈报上级处理。第四条 工程管理员,除负责分配的范围指挥工头承包商并协办工程事务外,对于工程的施工,应依照图样切实负责监督,实不得让施工者偷工减料的现象。第五条 工地材料管理员专司负责工程用料的申请,验收及登帐等事项并督促看寮人员看管材料。第六条 工地人员,应随时巡视材料放置场所,并看管工地所有设备及工程用料,倘若发生材料遗失时依照工地材料遗失处理办法负赔偿之责。第七条 工地人员不分星期假日均应依照规定时间到工地上班,并亲自签到,无故不得请假或迟到早退。第八条 工地人员在不影响公务范围内,每个月得轮流申请公假两天,但不得连续一次请假两天,若逢平板浇置混凝土时,一律不得请假,凡请假应事先向公司人事单位报备,否则一律以旷职论。第九条 工地人员于办公时间内非经工地主任核准,不得擅离职守,如有急事需外出时,应按公司内勤人员外出办法办理,每月月底由材料管理员整册送回公司报备。第十条 工地人员无论在办公时间内或外,一律禁止赌博、酗酒、打架及其他扰乱秩序妨碍公益等情形,违者从严议处。第十一条 工地人员一律禁止招来非公司职员住宿。第十二条 配合工程的需要,工地工作人员归建日期如下,但经特准者不在此限。(1)材料管理员:于工程竣工后10天内归建。(2)工程管理员:店铺于工程竣工后10天内归建。公寓于工程竣工后20天内归建。(3)工地主任:于全部工程验收通过后三天内归建。(4)看寮人员:于房屋移交业务一科接管后撤离工地。第十三条 本规则未订定事项悉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的规定行之。第十四条 本规则呈奉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六、基建财务与器材管理第四十条 基建财务和器材管理,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做到消耗有定额,成本有核算,用款按计划,开支有标准,努力降低材料消耗和工程造价,基建财务应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财务制度,不得违反财经纪律,任意扩大基建开支,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四十一条 工程器材应根据年度工程计划、工程量、工程进度和具体要求,及时或提前办理器材设备的订货。工程器材应有充分的储备量,器材供应部门应确保材料供应,不得影响工程进度。物资部每月向公司工程部器材计划人员提供物资现有存量表,以供安排订货计划。工程器材的订货计划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提供。维护料由维护部提供计划。工程用料,维护部门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动用。第四十二条 工程器材在进货时物资部门必须经过认真严格验收,不合质量标准要求时应及时向厂方或供货单位提出,令其负责解决。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第四十三条 工程领料,相关工程管理人员应认真加强审核,领料单必须有领料人、审核和授权签字齐全方可领料。工程料单在领取材料后应将其中一联单据回送到工程管理人员手中(即审核人)以便工程结算时核查。器材供应部门应急工程所急,想工程所想,做到及时、热心、周到、向施工领料单位提供材料,积极主动的做好服务。第四十四条 工程建成后,施工单位应认真清点工程余料、和拆旧料,书面报工程部管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应认真核查,做好材料核销,安排施工单位做好拆旧料、工余料归库工作。二、基建前期工作管理 第七条 中长期规划及立项:中长期规划应根据市场要求,结合用户的需求程度及建设规划的具体要求,以市场发展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进行编制。中长期规划是建设项目立项的主要依据。中长期规划和立项工作由工程部负责编报,其审定工作由工程部组织,相关公司领导、维护、业务、分公司、财务、物资、设计所等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审定报批后执行。年度计划工程项目,工程规模应包含新建、扩建及续建工程、工程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情况,续建项目应划分总投资及本年投资,年度计划由财务部会同工程部负责编报。 第八条 可行性研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必须在技术经济方面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初步论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形成生产能力,满足用户需要的水平和产生的经济效益,采取何种手段或建设方式最经济最合理,以及选点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经多方案比较,提供最佳方案。工程项目的设置,较大设备项目的引进,均应作可行性研究。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单项购置、小型项目及管线建设项目一般不做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由工程部负责编报,亦可委托有关设计所及其他设计部门编制,其审定工作由工程部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参加。第九条 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是在技术经济论证或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和协作配合条件,审查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可靠性,为项目的最后决策与初步设计提供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均应编制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由工程部按专业分别下达至各设计单位,较大规模的设计任务书应由公司领导签发后下达。七、计量器具与技术资料的保管使用制度 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一)各部、室的计量器具由专(兼)职计量人员负责管理。(二)使用计量器具,必须先了解其性能和使用规定,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正确使用,严禁违章操作。(三)任何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由于使用超过检定周期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而造成的事故,由使用者直接负责。(四)各种计量标准器具及精密计量器具,应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计量器具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五)各种计量器具必须由使用人定期进行保养,经常保持清洁。注意防尘、防潮、防撞,存放在安全位置,计量器具严禁与其他工具、杂物堆放。较长时间不用的仪表要定期通电去潮,防止霉变。(六)计量器具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使用,并送相关部门进行修理,严禁计量器具带病工作。非专业修理人员不得自行拆修计量器具,违者要对造成的后果负责。(七)领用、借用的计量器具、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其他非正常原因造成严重损坏,使用者必须填写器具损坏报告,说明原因,所在部、室领导签署意见,根据损坏情况,认识态度等进行处理。责任要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对于非正常损失贵重精密计量器具者,除经济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建议公司给予行政处分。(八)领用、借用的计量器具丢失,应填写器具丢失报告单,按计量器具的原值和实际使用年限赔偿部分余值。 计量技术档案和资料保管使用制度 (一)各种计量网络图,计量技术文件、资料、刊物等由计量室统一保管使用,借用时必须办理手续。(二)各种计量器具(进口计量器具除外)的使用说明书、图纸、资料等由计量室负责保管和借用。使用人员借用时必须办理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三)进口计量器具的说明书及图纸资料,连同订货合同、运单、装箱单、发票等统一由计量室归档保存。计量室可把使用说明书部分复印(或译成中文)交使用部门使用。使用部门需要整套资料使用时,可到计量室借用。(四)对于连同大批设备一起进口的计理器具,应把合同、运单及装箱中有关计量器具部分复印归档保存。三、建筑工程公司发包小组办事准则第一条 本小组系依据本组织规程第十四条的规定订定。第二条 本小组由主管协理担任主席,营建部经理为召集人,发包管理科科长主办。指导人员:总经理其他参加人员依发包小组编制人员为准,但视实际需要邀请有关人员列席。第三条 本小组的职能如下:1.由主办人提交审议的各项发包工程的估价,承包能力、施工优劣等事项以拟定承包人。2.其他奉令交办的各项工程的发包审议事项。第四条 本小组的开会,主办人应于一天前将有关发包审议资料汇集整理,指定召开时间通知小组人员开会审议,如遇特殊急要审议案者当日由主办人提前通知。第五条 通知厂商的估价单内应注明工程期限及详细施工说明,便于明确承包。第六条 本准则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九、建筑工程查验收交屋办法 总则第一条 本公司为确实履行“按图施工”、“如期交屋”提高施工水准及确保公司信誉,特订立本办法。第二条 凡本公司有关工程的查验、验收、交屋事项悉依照本办法办理。 工程查验第三条 各种工程的查验分为配筋查验、重点查验及抽查等三类。(一)配筋查验第四条 各种工程的配筋查验工地人员应于灌注混凝土前两天填表向建筑主管机关报备,并接受监造建筑师的查验(或由设计科派员查验)。其工程用途若属供公众使用者并应按建筑主管机关派员查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依建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第五条 自领取建筑执照或杂项执照之日起,应于三个月内开工,并应于开工前会同承造人及监造人将开工日期连同姓名或名称、住址及证书字号申请该主管建筑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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