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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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面临的形势(一)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1、地质灾害现状青海省位于中国西部,界于北纬3139-3919,东经8935-10304之间。东西长约1200km,南北宽约800km,总面积7175104km2。青海地形多样,分带性显著。北依祁连山地,西为柴达木盆地,东跨黄土高原,南为青南高原。海拔最高点(昆仑山主峰布喀达坂峰)6860m,最低点(民和县下川口湟水出省境处)1650m。海拔超过3000m的高原、山地面积占省区总面积的五分之四以上。地势具有西南高、北东低与南北高、中部低和山地多、平原少的组合特征。2005年全省总人口5338104人。青海位于青藏高原的东北部,其内有构成全球海拔最高,隆起时代最新、地壳厚度最大,作为青藏高原基础格架并保存较为完整的世界最高原面和构造山系。阿尔金山-祁连山、昆仑山、唐古拉山脉横亘青海省北、中、南部。昆仑山以南是有“三江源”和“中华水塔”之称的我国重要河流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柴达木、青海湖、共和、贵德、西宁等一些规模较大的断陷盆地,夹持于阿尔金山-祁连山山脉与昆仑山山脉之间,为新生代青藏高原隆升的补偿性沉降带。位于各山脉之间的一些山间谷地(河谷-山间盆地),多沿各山脉内较大的断陷带分布,它们明显受构造山地分布骨架所控制,多呈狭长的多字形展布。昆仑山以南的“三江源”、可可西里地区,现仍保存着作为青藏高原原始地貌景观的世界最高原面形态。青海多年冻土发育,青南高原和祁连山地,是省域内的两大多年冻土区。青海气候干寒。年均气温界于59-87之间,其中年均气温2等值线以下的多年冻土区分布面积约3332104k。降水时空差异大,年均降水量界于16-750mm之间,全省降雨量多年平均值约为2856mm。实测最大05小时暴雨中心雨量225-294mm。青海寒冻风化、干燥剥蚀和雨洪侵蚀强烈,冻土、盐渍土和黄土等特殊类土发育,新构造运动活跃,斜坡岩土体结构稳定性差。以致与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密切相关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及冻胀沉陷、沙漠风蚀沙埋、黄土湿陷和水土流失等自然地质灾害分布广、危害大。自1990年我省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地质灾害监测调查职能以来,至2005年的16年期间,全省共发生包括地震、矿山塌陷和崩滑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300起,造成310人死亡和7968136104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其中164起(年均1025起)由自然因素造成,136起(年均85起)由人为活动引起,分别占地质灾害发生总数的5467和4533。每年造成19.38人死亡和4980.09104元的直接经济损失。16年期间共发生崩滑流地质灾害262起,占地质灾害发生总数的8733,造成12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374147104元。其中144起(年均9起)由自然因素造成,118起(年均738起)为人为活动引起。每年造成806人死亡和273384104元的直接经济损失。青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不仅具有多发、频发和危害严重的特点。而且随着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加剧,其危害范围、发生频率和致灾程度正在不断扩大和增加;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与风蚀沙埋、冻土沉陷等缓变性地质灾害,不仅分布面积大,而且危害日趋突出。2、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近年来,随着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和资源消耗增长、大规模工程建设方兴未艾的新形势,筑路建房切坡、矿山滥采乱挖、坡地灌溉跑水、水库渠道病害等人类经济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地质环境压力不断增加,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明显增加,灾害分布面积亦不断扩大。2020年之前,是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各类基础设施工程都正在或规建设中,老矿山继续开发,新矿山正在建设,从而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受区域自然地理和地质环境条件的控制以及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影响,未来一定时期内全省地质灾害高发、频发、群发的趋势不会改变。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仍然主要发生在青海东部河湟谷地及山间盆地;矿山地面塌陷灾害主要发生在青北祁连山地等煤矿开采地区;冻土冻胀沉陷灾害主要发生在青南高原和青北祁连山地区;沙漠风蚀沙埋及盐湖盐溶塌陷灾害主要发生在西部柴达木盆地。(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1、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和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取得一定进展成立了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防灾预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1998-2005年汛期共进行地质灾害险情巡(调)查599次,派出专业技术人员2324人次,向各级政府适时报送险情专报和调查报告233份;实施了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省内已有多个单位,获得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百余人参加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培训,培养了一大批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2003年11月18日省人民政府公布了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37号),2004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DB63/498-2004),标志着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2、地质灾害调查工作逐步深入在地质灾害发育重点县(市)和全省范围内,分别开展了不同精度的地质灾害现状调查。2005年底已完成了西宁市、互助县、民和县、同仁县、湟中县、尖扎县、循化县、乐都县、平安县、化隆县、大通县、贵德县、门源县、兴海县、湟源县、共和县、祁连县、贵南县、同德县、海晏县、玛沁县、德令哈市、玉树县、格尔木市等24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和青东、柴达木盆地等全省大部分地区150万以地质灾害为重点的环境地质调查工作。在24个县(市)内共调查到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直接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302处,涉及57036户,计282631人。当地政府落实监测报警和防灾责任人1622处,实施搬迁避让防灾总户数508户,计2473人。3、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成效明显进行了西宁市小西沟泥石流、大寺沟泥石流、瓦窑沟泥石流、林家崖滑坡、王家庄危岩、北山寺危岩、南川东路危岩、光明化工厂滑坡、德令哈市白水河泥石流、杂多县城泥石流、龙羊峡电站虎丘山滑坡、同仁县西山滑坡,循化县比堂沟滑坡等多处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的勘查(调查)和小西沟、瓦窑沟泥石流,同仁西山、小桥大街办事处、虎丘山、光明化工厂滑坡,王家庄、花石峡、林家崖、南川东路危岩等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和治理,取得了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4、初步建立了地质灾害监测网对重要经济发展和人口集中地区的一些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体,开展了专门监测。如,西宁市林家崖滑坡、西宁市王家庄滑坡、西宁市南川东路滑坡、西宁市北山土楼观滑坡等。通过实施地质环境监测,适时发布青海省地质环境监测情况通报和地质环境质量状况年报,为地质环境的监督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通过举办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班、“422”世界地球日科普宣传活动、电视宣传讲座以及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中向基层组织负责人发放填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发放填写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明白卡等,提高了受灾害威胁地区干部群众的减灾防灾意识。5、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巡)查、监测,及时编制了部分地区的防治规划通过地质灾害调(巡)查和监测,多次查出崩塌、滑坡灾害险情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确保了1619余户9390人的安全。其中,1999-2005年成功预报滑坡7处,涉及村民500余户、4660余人;为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后完成了海东地区主要城镇及交通干线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规划、西宁市地质灾害危险区红线图等重点区、段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为:1、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尚未全面到位。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所辖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所管理地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但目前各有关部门尚未能遵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点。2、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工作滞后,防治工作亟待加强。青海地域辽阔、位处偏远,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工作,近年虽得到了加强,但仍有较多欠帐,大部分重点灾害区尚未建立动态监测及信息管理。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等方面需要安排的工作还很多。湟水、黄河沿岸特别是丘陵、河谷高陡斜坡段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多发地带的村庄和主要交通干线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地质灾害的危害或威胁。重工程建设轻灾害防治的现象和只顾眼前局部利益,不顾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开山、挖坡、乱弃渣石(土)等不合理的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仍然存在。3、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缺乏。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管理经费没有列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专项勘查、治理经费没有资金来源,尚未形成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省会西宁市和黄南州、玉树州、海西州州府等所在城镇,一些危害严重又急需治理的崩滑流隐患点得不到及时治理,时刻影响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4、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手段落后,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随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趋迫切和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治理、监测等工作的大幅度增加,无论在地质灾害调查、研究与评价上,还是在勘查、治理与监测中,新方法、新技术、新理论的应用和推广都明显落后,现有专业监测部门技术人员不足,州(地)市、县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水平较低,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基本要求。(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1、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后15年,是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大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人口将进一步增长,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若不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地质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必将同步增长,其影响危害也会愈来愈大。2、地质灾害仍威胁着一些重大工程和城镇的安全。黄河龙羊峡-寺沟峡等大型水电工程,煤炭等大型矿山工程,国道、省道等主干公路、青藏铁路、兰青铁路和西宁市、隆务镇、结古镇等县级以上12座城镇,多位于或穿越地质灾害易发区,都潜在着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威胁。3、采矿引发的环境问题,形成了许多地质灾害隐患。青海矿产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长期以来,许多矿山固体废弃物任意堆放,形成了严重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煤炭等采矿活动引发的地面塌陷规模也越来越大。4、青东贫困山区地质灾害频发。我省人口及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青海东部山区城镇和农村,特殊的黄土地质和暴雨气象条件以及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活动,致使该区地质灾害年年发生。以人为本的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艰巨。二、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治理”的总原则,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机制、体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预测预警能力和防治水平,促进人与地质环境和谐,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地质环境安全保障。(二)地质灾害防治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分散居民点,特别要将不适宜人居环境的山区贫困村、社实行搬迁,实现避灾、脱贫和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2、坚持“统一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坚持“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州(地、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管理原则。3、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坚持“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列入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制度、“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经费,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制度、“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省人民政府组织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州(地、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治理”的原则。4、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综合考虑青海省各地地质灾害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统一规划,分阶段实施。重点抓好对人民生命财产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力争在短时间内有所突破,带动和推动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紧安排地质灾害多发县(市)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集中资金优先安排基础性调查、勘查、监测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5、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原则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宣传和推广地质灾害防治新技术、新方法,降低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三)防治目标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加强基础调查工作,基本掌握我省致灾地质作用的分布与危害;加强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地质灾害预警能力和防治能力得到新的提高;积极争取国家地质灾害预警专项资金,调动多方积极性,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努力使危害严重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基本得到整治,使突发性地质灾害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降低,将地质灾害防治从分散的被动的应急状况,转变为有组织的有预见性的防灾减灾局面。1、近期(2006-2010年)规划目标-完成43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附表一),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掌握全省地质灾害发育与分布规律,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使已查出的、新发现的和正在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有效监控和防范。-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和群测群防网络建设(附表二),开展青东地区地质灾害危害严重的重点县的地质灾害详查。使分散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大部分村(居)民得到搬迁。-提高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水平,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更主动,更有针对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推进到州(地)级;建立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实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化、规范化,遏制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不合理的工程建设活动,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完成西宁市、黄南州州府隆务镇、玉树州州府结古镇等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附表三),使威胁严重的重要地质灾害得到有效防治。2、远期(2011-2020年)规划目标-完成43个以县(市)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详查,进一步区划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区,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及其危险性、危害程度等。-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在防治技术、方法方面有明显提高,使危害特别严重并需要治理的致灾危险点得到有效治理(附表三)。-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治理矿山引发的地质灾害。-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推进到县(市)级。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一)分区原则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具有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地貌条件和在自然等营力作用下,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青海地质灾害的形成和发育程度主要受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气象水文等自然因素以及人为不合理工程-经济活动的共同影响,因此,根据已有地质灾害、环境地质、工程地质等专项调查成果,按照地质灾害主要灾种发育与分布的地区、地带性特征与“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分区原则,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二)易发区概述1、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易发区青海省崩滑流地质灾害易发区,包括东部河湟谷地区,西部环柴达木盆地山前带、南部高原峡谷区和北部山地区四个易发区(带)。其中东部河湟谷地区包括达日县与门源县以下的黄河干支流基岩峡谷带和其间的黄土红层丘陵区;西部环柴达木盆地山前带包括南缘昆仑山、北缘宗务隆山和阿尔金山山前片理化侵入岩、火山岩沟谷带;南部高原峡谷区包括澜沧江干支流灰岩、泥(页)岩,通天河、大渡河干支流薄层状砂岩、板(泥)岩峡谷区;北部山地区包括祁连山黑河、北大河和疏勒河片理化火山岩、砂(泥)岩山地峡谷区。青海四个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灾种和发育程度及易发性差异在于:东部河湟谷地区是全省崩滑流的最重要分布区和承灾区,其内滑坡、泥石流的发育程度几乎到了“处处见滑坡,沟沟是泥石流”,加之地域狭窄、城镇和乡、村住宅及基础设施密集,每年的崩滑流灾害损失均位居全省之冠;西部环柴达木盆地山前带沟谷泥石流为该带地质灾害的主要灾种。虽然盆地气候干旱、少雨、泥石流发生的频率低,但泥石流灾害严重,如1996年8月20日发生于德令哈市北侧宗务隆山的白水河泥石流,冲毁了沿沟布设的9座水电站,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2500104余元;南部高原峡谷区和北部山地区的地质灾害灾种以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为主,前者多发生于峡谷高陡斜坡带,巨型崩滑体常将河道堵塞,如1998年4月18日发生于澜沧江一级支流子曲娘都龙尕岩崩堵塞河道,形成高达40m左右的挡水坝,使囊谦县众多居民住宅淹没倒塌。1999年6月3日杂多县县城泥石流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200104元。2003年7月29日玉树县县城泥石流,造成死1人、伤11人,使1640户、9843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500104元。祁连县县城冰沟村于2005年8月27日、10月6日发生的两个滑坡体体积高达960104立方米,侵占冰沟河床长800m、宽120m,迫使冰沟河向西改道,使紧邻其下游的祁连县县城雨汛期防灾形势严峻。2、冻土冻胀沉陷灾害易发区青南高原和祁连山地,是省域内的两大多年冻土区,其分布下界大致与年均气温2等值线相当。全省多年冻土分布面积约3332104k。其中黄河流域为826104k;长江流域为1065104k;澜沧江流域为130104 k;可可西里地区为213104 k;柴达木盆地为795104 k;祁连山(河西水系)为154104 k;青海湖-哈拉湖盆地为149104 k。多年冻土厚度,祁连山地一般在25-90m左右,最厚达1393m;青南高原鄂拉山、阿尼玛卿山地区一般在15-78m左右,最厚达915m。鄂陵湖湖岸地带为4297m。巴颜喀拉山曲麻莱以东地区为30-40m左右。长江源区青藏公路沿线一般在30-50m之间,老温泉一带达88m。青南高原和祁连山地山原区由于地形和缓,地表、地下水径流滞缓,松散层发育和日温差较大、正负温交替频繁,因而地区多年冻土的冻胀、融沉等表生地质作用现象和类型也极为发育,如寒冻风化形成的石海、石冰川、石条、岩屑坡(锥),冻胀形成的冻胀丘、疙瘩状草丘、阶梯状草坡、石环、冰丘、厚层地下冰,热融沉陷形成的湖塘、洼地以及融冻形成的泥流、滑塌等。上述冻土冻融地质作用现象的发育与分布,有些与地形地貌条件密切,如石海、石冰川、热融滑塌、融冻泥流;有些则是地下水活动的产物,如冰丘、冻胀丘;有些则与厚层地下冰的存在有关,如热融湖塘、洼地。就它们的演变过程而论,它们的动态变化又常受到次一级地形地貌和地质环境的影响,如热融滑塌和融冻泥流虽然多发育于山地丘陵的缓坡地带或河谷阶地后缘,但热融滑塌的形态及规模又随坡度而异:坡度小于3的地方,很少发生滑塌,在热融作用下往往只发生沉陷;在3-5的山坡上常形成圈椅型沉陷或滑塌;大于5的山坡 ,易渐次形成新月型 、长条型、支叉型牵引式滑塌;大于20的山坡,滑塌少见,但坡地融化层一旦被水饱和(多发生于暖季多雨雪期)便会沿着隔水的冻土层上限面顺坡蠕滑形成龙头(蝌蚪)状融冻泥流。青南高原和祁连山地冻土冻胀沉陷地质灾害类型,以线路工程为例常见的灾种主要有边坡热融滑塌和路基冻融沉陷、热融沉陷、热融蠕滑等。其中边坡热融滑塌系工程削坡、挖沟引起,如青藏线风火山、宁玉线姜路岭等段路堑边坡溯源牵引式热融滑塌,自1960、1982年始至今尚未停止;路基冻融沉陷是由于路基高筑后,排水措施不到位或不合理,致使路基下部或一侧土体长期处于反复冻融地质作用下而引发的路基变形沉陷;路基热融沉陷是冰丘、冻胀丘、厚层地下冰和富冰冻土草沼发育段最常见、最不易根除的冻土沉陷地质灾害,因为上述冻土现象多与深层地下水的补迳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路基热融蠕滑系建筑于阴坡冻土斜坡上路基的主要破坏形式,主要由其下冻土季节活动层暖季的微量顺坡蠕滑引起。3、盐湖盐溶塌陷灾害易发区青海现代盐湖(卤水湖、半干涸盐湖和干涸盐湖)主要分布于柴达木盆地,共和盆地、黄河源区和可可西里地区也有零星发布。柴达木盆地西北自尕斯库勒湖-冷湖,东南至团结湖-柯柯盐湖,分布着32个卤水湖及石盐滩地,总面积约318104 k。天然条件下,石盐层受盆地周边上部潜水的接触溶蚀和下部承压水的天窗通道溶解,形成塌陷溶蚀沟和溶洞。盆地石盐层塌陷溶蚀沟槽和溶洞群发育区(带)主要分布在尕斯库勒湖东南、昆特依盐湖北部和依克柴达木湖东岸以及达布逊湖北岸-北、南霍布逊湖东部干盐滩区。盆地盐湖盐溶塌陷对建筑工程的危害,主要表现为路基的塌陷灾害,如敦煌至格尔木公路和青藏铁路在通过察尔汗盐湖干盐滩区时,都曾对路基的盐溶塌陷进行过反复整治。4、沙漠风蚀沙埋灾害易发区青海1994年沙漠面积为463104 k,其中流动沙丘面积为2448104 k,半固定沙丘1237104 k,固定沙丘0945104 k。柴达木盆地沙漠面积为254104 k,占全省沙漠面积的549,其中流动沙丘153104 k,占全省流动沙丘面积的624。共和盆地沙漠面积为022104 k,占全省沙漠面积 48,其中流动沙丘016104 k,占全省流动沙丘面积的65。半固定、固定沙丘006104 k,占全省半固定、固定沙丘面积的2.8。青海湖盆地沙漠面积为003104 k,占全省沙漠面积的06,其中流动沙丘003104 k,占全省流动沙丘面积的12,半固定沙丘0001104 k,占全省半固定、固定沙丘面积的04。黄河源地区沙漠面积为013104 k,占全省沙漠面积的28,其中流动沙丘010104 k,占全省流动沙丘面积的41,半固定沙丘003104 k,占全省半固定、固定沙丘面积的14。长江源地区沙漠面积为062104 k,占全省沙漠面积的134,其中流动沙丘062104 k,占全省流动沙丘面积的253。区内沙漠的沙丘移动,一方面掩埋沙漠绿洲的农田、牧草地和村舍、渠道、公路,另一方面使穿越其间的国道、省道和青藏铁路普遍出现沙埋线路、沙蚀路基、线路积沙、扬沙、阻塞桥涵等沙害现象。而共和盆地沙丘的移动,尚对龙羊峡水库有淤积作用。四、地质灾害防治总体部署(一)防治分区根据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结合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省划分为重点、次重点和一般防治区。(二)分区部署1、青东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西宁市、海东地区、同仁县、尖扎县及大通河、黄河、长江、澜仓江等峡谷地带。面积7.40104 k,占全省总面积的1031%。地貌类型以中山、丘陵为主,地势起伏大。流水侵蚀强烈,沟深坡陡,地形破碎,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是省内人口最密集、经济最发达,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最发育的地区。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近期,完成重点地区地质灾害详查和西宁市、海东地区、黄南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群专结合的监测预报体系。对重大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勘查治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加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免将城镇、重要设施建在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地带和尽可能减少采矿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对矿山要加大治理力度,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煤矿矿山地面塌陷。建成西宁市林家崖滑坡、北山寺滑坡、隆务镇西山滑坡等监测预报及综合治理示范区。对于地质灾害危险区严格审批制度、科学限制建设,以保障现有城市设施安全和科学规划城市建设。中远期,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群专结合的监测预报体系。对重要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治理和搬迁避让。全面实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使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明显降低。开展对坎布拉、互助北山等国家地质公园及风景名胜旅游区的地质灾害调查。加强龙羊峡、李家峡、公伯峡、积石峡、寺沟峡等峡谷地段的地质灾害调查,对威胁与危害龙羊峡、李家峡、公伯峡等水电工程的地质灾害,进行勘查、综合治理和监测,保障水电资源开发重点地段开发活动实施和大中型水电工程的安全。2、环柴达木盆地泥石流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柴达木盆地边缘地带。面积435104 k,占全省总面积的6.06%。地貌类型以中山、山前戈壁砾石带为主,地势开阔平缓。地层岩性以片理化侵入岩、火山岩和巨厚的砂砾石、砂为主体。山前带沟谷泥石流为该区地质灾害的主要灾种。虽然盆地气候干旱、少雨、泥石流发生的频率低,但泥石流灾害严重。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近期,要做好以国土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的环境地质综合评价和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并据此及时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以及经济开发区建设布局,做好重大工程设施的选址和确保州、县、乡居民区免遭突发性地质灾害危害。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群专结合的监测预报体系。对重大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勘查治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对建设工程实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使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明显下降。中远期,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是对泥石流进行重点治理,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群专结合的监测预报体系,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勘查治理或搬迁避让,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冻胀沉陷、盐溶塌陷、沙漠风蚀沙埋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按灾种可进一步划分为三个亚区,总面积6000104 k,占全省总面积的8363%。(1)冻土冻胀沉陷地质灾害一般防治亚区(1):主要分布青南高原和青北祁连山地地区。地貌类型以高山、丘陵、高平原为主。青南高原和祁连山地山原区由于地形和缓,地表、地下水径流滞缓,松散层发育和日温差较大、正负温交替频繁,因而地区多年冻土的冻胀、融沉等表生地质作用现象和类型也极为发育。2)盐湖盐溶塌陷地质灾害一般防治亚区(2):主要分布柴达木盆地现代盐湖区。地貌类型为平原,地势平缓。盐湖盐溶塌陷灾害主要对建筑工程造成危害。(3)沙漠风蚀沙埋一般防治亚区(3):主要分布柴达木盆地西北部的大风山及一里平一带以及共和盆地。雅丹、风蚀洼地及风蚀残丘等地貌发育。区内沙漠风蚀沙埋灾害主要掩埋沙漠绿洲的农田、牧草地和村舍、渠道、水库、公路、铁路、阻塞桥涵等。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该区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是冻胀沉陷、盐溶塌陷及沙漠风蚀沙埋。高原冻融地质作用盛行,对铁路、公路、桥涵、房屋等基础设施的破坏极为普遍。考虑到国家经济建设重点逐步西移,对江河源区可能开发的大型矿产基地、大型水利枢纽,提前做好环境地质综合评价和开展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同时开展久治年保玉则、格尔木昆仑山等国家地质公园及风景名胜旅游区的地质灾害调查。西部柴达木盆地主要地质灾害是盐溶塌陷、沙漠风蚀沙埋、土地退化,防灾手段首先是加强行政管理,科学开发水资源,严格控制水资源利用量,确保绿洲生态免遭人为破坏。其次,要做好以国土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的环境地质综合评价和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并据此及时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以及经济开发区建设布局,避免重大工程和重要设施的建设,对水环境条件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五、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一)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1、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继续开展基础调查,进一步查清省域内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划和风险区划研究,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高风险区,全面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认识程度,为制定防灾规划,建立监测预报系统,部署防治工程,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提供依据。(1)2010年以前完成刚察县、河南县和泽库县等19个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附表一)。(2)开展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工作,以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和150万环境地质调查等资料为基础,运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建立潜在地质灾害危险性和社会经济易损性为函数的风险性评估模型、分析地质灾害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评价地质灾害风险程度与地区差异,为国土开发和地区经济布局提供科学依据。2、重点地区地质灾害专项调查(1)湟水河谷区地质灾害详查与评价湟水河谷区有湟中、互助、乐都、民和等县城及海东地区(平安镇)、省会(西宁市)等多座重要城镇;是我省水浇地集中分布的重要产粮区和现代工业与地方民族工业主要发展区;是全省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最集中地带,铁路横贯全境,公路四通八达,属于我省经济最发达,人口最密集的地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威胁与危害严重。应尽早开展地质灾害详查与评价,提出监测方案和防治对策,确保工农业生产、城镇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2)黄河河谷区地质灾害调查黄河干流龙羊峡至寺沟峡197km的河段,河床比降大、落差集中、河道深窄、峡盆相间、两岸陡峻、基岩裸露,是建水电站的理想地区。规划了龙羊峡、拉西瓦、李家峡、公伯峡、积石峡和寺沟峡等六座大型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可达760104千瓦,被誉为我国水能资源的“富矿区”,将建成为我国西部的重要能源基地。黄河河谷区崩滑体和泥石流多,不但对电站建设安全有威胁,蓄水后水库坍岸还将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应尽早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进一步查明区内地质灾害、环境地质条件和已建库区地质灾害的变化,以便及时提出防治对策。3、重点工程区地质灾害调查属于国家重点工程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地质灾害综合调查与评价”项目和“青藏铁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其大部分调查范围在青海省。为保证“国家重点工程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实施,按照“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部署,积极参与前期调查与评价工作,以期逐步查明沿线地质灾害和环境地质条件。(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程加强以地质灾害调查为基础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和现代化专业监测为主导的重要地区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建设;加强以青海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为主体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建设;加强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以期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建设(1)群测群防监测网络体系建设(附表二)于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区,建立起相应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到2005年完成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24个县(市)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到2010年再完成19个县(市)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从而形成一个覆盖全省43个突发性地质灾害多发县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2)专业监测网络体系建设(附表二)近期(2010年前),完成互助县、黄南州和西宁市3处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报示范点建设。其中西宁市小西沟为泥石流,另外2处为滑坡。远期(2011-2020年),建成覆盖全省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网络体系。2、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程为更好地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2003年开始,每年汛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首先从省级业务单位开始,并在省级业务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业务的基础上,逐步安排州(地、市)、县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3、应急反应系统建设建成 以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为主体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每年汛期前对有重大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重点检查防灾减灾措施,群测群防网络,监测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并对主要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期中加强监测,汛后进行复查。发现险情或接到险情报告后,要及时组织技术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应急抢险和采取应急措施并提出处理对策。4、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示范区建设(1)西宁地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群测群防示范区建设2010年以前建成示范区(包括西宁市区及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县所属的丘陵及河谷地带)。主要是通过对已有资料、当地灾害历史情况的认真分析和野外地质环境补充调查,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特别是降雨在灾害发生中所起的作用,研究临界暴雨强度,通过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利用较为精确的天气预报进行灾害预报。在此基础上,夯实群测群防网络,完善监测预报系统。远期推广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经验。(2)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报示范点建设2010年以前,完成互助县张家村滑坡和西宁市小西沟泥石流等两处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报示范点建设;2015年以前,在专业网点建设的基础上,完成西宁市北山寺危岩滑坡和黄南州隆务镇西山滑坡等两处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报示范点建设。 5、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的建设,2015年以前建立比较完善的青海省地质灾害数据库,建立地质灾害监测、气象监测等为一体的全省地质灾害气象监测信息系统;2020年前实现地质灾害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传输和存储,实现全省地质灾害的有效监控,及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为防灾减灾提供基础信息。近期完成24个县(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建成青海地质灾害监控中心站。通过互联网实现州(地、市)区级中心站与国家中心站信息数据共享。远期完成19个县(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建成8个州(地、市)级监控站。实现国家、青海省中心站与州(地、市)级监控站的网络互联和信息数据共享。及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为防灾减灾提供基础信息。(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2010年前,有重点地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分散居民点,实施移民搬迁避让工程;对新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实施应急处置工程。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对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治理工程;对县级以上城镇构成严重危害和威胁的重大地质灾害,尽快实施勘查与治理。把治理地质灾害的重点放在经济发达地区(西宁市、青东地区等)、人口密集区(城镇区等)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区。(1)2010年以前治理工程主要安排在西宁市和黄南、玉树州府所在地。每年安排1-2个项目,每年治理经费2000104元左右。计划安排滑坡、危岩、泥石流治理6个。(2)2020年以前治理工程主要安排在西宁市和县级以上城镇。大约每年安排2个项目,每年治理经费2000104元左右。计划安排滑坡治理2个,泥石流治理9个。均为人口密集的村镇(附表三、附表四)。2、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按照先勘查选址、后搬迁的原则,近期安排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2所学校、686户农牧民,共计3860人的移民搬迁工作。远期安排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5所学校、1072户农牧民,共计5834人的移民搬迁工作(附表五)。3、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是指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所规定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为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布置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工作阶段以年为单位,其具体任务随突发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灾害类型、灾情大小、危害程度等而发生变化。从历史资料看,每年平均发生25处左右。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费用按照青海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中相关规定执行。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推进法制建设,依法防治地质灾害以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为基础,尽快制定出台青海省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管理办法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实施办法等政府规章,形成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为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提供法律保障。(二)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各州(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治理,应当以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依据。下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必须以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以及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的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地质灾害防治目标、防治原则、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并与同级相关规划相衔接。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地质灾害规划管理,建立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的领导责任制,加强对地质灾害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并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的监督。(三)加强领导,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各级政府领导负责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建立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的社会化减灾系统,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分别承担特大型、大型和中、小型地质灾害减灾管理和防治工作;在政府领导下,企业和民众承担为保护自身安全和利益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按照统一规划和标准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四)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调查、评估、监测、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技术规程,实现地质灾害防治标准化、规范化。(五)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在划分省和州(地、市)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省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同时争取中央财政给予支持。建立一个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通过财政投入与社会赞助、有关专项资金等渠道,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基金。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多元化、多渠道吸纳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因工程活动等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要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承担治理费用。鼓励社会资助。(六)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及信息化水平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地质灾害监测信息采集、分析、传输、发布和应急防治能力。(七)加强地质灾害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和民众的地质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意识,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一步增强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和全民防灾减灾的能力。加强群测群防预警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八)依法行政,实行严格的地质灾害防治奖惩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和行政监察力度,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对引发地质灾害以及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渎职行为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责任。七、投资需求及资金筹措(一)项目概况1、非工程措施(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规划新建刚察县、河南县、泽库县、都兰县、乌兰县、茫崖行委、大柴旦行委、冷湖行委、天峻县、曲麻莱县、治多县、囊谦县、称多县、杂多县、班玛县、甘德县、久治县、达日县、玛多县等19个县(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2)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建设全省已有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69个,规划新建专业监测点50个。(3)搬迁避让规划搬迁危险区村(居)民共计1758户,9694人,学校7所。(4)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规划安排7州1市43个县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5)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建设规划完成43个县(市)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建设。(6)其他包括政策法规以及新技术的研究,各项防灾工程及设施的管理维护等。2、工程措施(1)县(市)地质灾害调(详)查与区划规划完成所剩19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完成地质灾害严重的15个县(市)地质灾害详查。(2)重点地区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规划重点地区地质灾害专项调查项目12个。(3)地质灾害治理规划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7处,其中滑坡6处,危岩1处,泥石流沟10条。(4)应急处置工程每年按发生25处计,近期预计发生125处左右。(二)投资需求经初步估算,青海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投资总需求为6.27亿元,其中非工程投资2.76亿元,工程投资3.51亿元(附表六)。(三)资金筹措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规划的各项防治措施的全面实施投资需求较大,应采取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筹措资金。但因青海省经济欠发达,应以国家投资为主、地方自筹为辅,力争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努力解决。八、附则本规划经青海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本规划由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本规划执行中每3-5年修编一次。本规划以青海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研究报告及其所反映的“地质灾害成灾环境、发育特征和分布、危害现状”为依据编制而成,有关基础资料从略。(附表略)lar_148281文件提供:vip.chinalawinf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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