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教师提示》word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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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 教师提示教师提示第1章为什么一般审计目的中的公允性只强调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的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制度进行计量、记录、确认、 报告。但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一方面,由于业务量庞大,企业很难保证每一笔业务的会计处理都是符合要求的,但从财务报表使用者利用财务报表进行判断和决策的角度看,即使财务报表存在一些不重要的会计差错,也不影响报表使用者利用已审计财务报表进行判断和决策;另一方面,按照不同的会计法规,同一业务可能有不同的处理结果,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存在“绝对正确”的财务报表。因此对于公允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应当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使用者确定已审财务报表的可靠程度,也就是说,公允性描述中的“重大”是以错报是否会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来进行划分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双向独立,是否可以代替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独立性只是保证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地对待审计业务的基础,本身并不是审计功能的体现。虽然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业务承接范围是一切营利和非营利组织,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可以替代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政府审计、内部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构成了审计监督体系,三者各自独立、各司其职、泾渭分明地在不同领域实施审计,彼此各有特点,不可替代,相互之间不存在主导和从属关系。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区别注册会计师审计内部审计审计目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审计。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进行审计。独立性为需要可靠信息的第三者提供服务,不受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领导和制约,独立性较强。为组织内部服务,接受总经理或董事会的领导,独立性较弱。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注册会计师以独立的第三方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委托人可自由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内部组织必须接受内部审计人员的监督。 审计标准注册会计师遵循的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内部审计人员遵循的是内部审计准则。审计时间通常是定期审计,每年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审计一次。通常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可随时进行审计。联系:由于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控制的一部分,外部审计就须对内部审计的设置和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同时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工作上具有一致性,注册会计师审计可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果,以提高审计效率。政府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审计对象上有何区别?政府审计的审计对象主要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公共资金的收支、运用情况;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对象则包括一切营利和非营利性单位,比如:注册会计师除可以承接企业的委托,也可以承接国家机关的委托对其下属机构进行审计,但前提是该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胜任能力。如何理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审计内容、审计方法等方面具有一致性?相对于内部审计,政府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都属于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作为审计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彼此相互区别,但在某些方面又具有一致性。(1)在审计内容上,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都需要借助业务记录载体,比如凭证、 账簿和财务报表等都是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内容。(2)在审计方法上,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通常都需要采用监盘、分析程序、截止测试等方法,并进行抽样审计,同时还需要对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部门的内部控制进行研究和评价。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具备的一致性为注册会计师审计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创造了条件。如何理解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制度基础审计是指审计人员的工作建立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和评价基础之上的一种审计方法。具体而言,它要对影响经济活动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查、测试和评价,以确定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并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采取防范措施和改进办法,从而使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在健全、有效和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监控下,取得良好的预期结果。风险导向审计是指审计人员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风险分析、评价被审计单位风险控制、确定可接受审计风险,以风险评估结果决定审计执行程序。风险导向审计的特点是:审计时,不仅评估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同时对企业所处环境、所在地区、管理层是否诚信等作出评估,从而对企业财务风险与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和评估。以环境对风险的影响为例:如现在在伊拉克设立企业,社会不稳定,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就比较大,而在中国,企业受环境影响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就很小。参加审计考试,会计知识应掌握到什么程度?自2003年审计考试风格改变以来,审计考试中涉及的会计知识明显成为审计考试的难点。现在审计考试的趋势不再回避相关会计知识,因为审计的基础就是会计,注册会计师要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如果会计知识不扎实,实务中,审计业务是难以开展的,所以考试中把二者结合起来进行考核,也体现出审计考试对实务性要求比较高的特点。尽管在最近几年的考试中考查的会计知识并不是很多,但是基于谨慎起见,要想学好审计,还需要掌握好相关的会计知识。单就审计考试而言,如果您在2007年至现在没有参加过会计科目考试,则从近几年的审计考试趋势分析,应掌握以下会计知识:(1)日常业务的会计处理(55%60%)包括应收账款、存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入、费用的确认以及应付账款的基本账务处理等。(2)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35%左右)包括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等特殊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及现金流量表的勾稽关系等。(3)较少涉及的会计知识(约5%以内)包括合并财务报表、外币业务等。在这些会计知识中,日常业务的会计处理可以说是每年必考的内容,是必须掌握的;或有事项、会计政策变更等特殊业务并非每个企业都会有,但从审计实务方面来看,作为一名注册会计师是必须要熟练掌握的;现金流量表等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因为其难度确实比较大,近几年的考试也有所涉及,通常不会占较大的分数比重,但是基于谨慎起见,这部分内容也要注意近几年的考试题目,还要关注一下会计教材中的内容。第2章鉴证业务的种类种类对象程序性质和范围保证程度报告的保证审计业务历史财务报表、资本的验证足够的审计程序,使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最高合理(积极)保证审阅业务中期财务信息查阅、分析性程序中等有限(消极)保证其他鉴证业务历史财务报表以外的其他信息: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足够的审计程序,使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较高 或中等合理或有限保证审阅属于鉴证业务吗?它的主要目的和作用是什么?审阅业务属于鉴证业务。为了避免并防止对注册会计师赔偿责任不合理的无限化,有必要完善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方式的规范。建立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区别使用审计报告、审核报告和审阅报告等不同效力等级的报告方式。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按照约定,履行了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法律责任约束力最强的报告。例如对社会公信力要求很高的上市公司、国家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审计,必须出具审计报告。审核报告是审计人员对公司的账表进行了核对,验证账表一致的报告,这对小型企业是合适的。审阅报告只是注册会计师审阅了委托人的有关资料后出具的报告。例如企业若干年的盈利预测,审计人员不能也无法对其未来发展或效率、效益做出保证性承诺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包括那些内容?首先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包括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业务,其中鉴证业务包括:审计业务、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审计业务属于法定的业务。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属于非法定的业务。相关服务业务包括: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代编财务信息,管理咨询,会计服务、税务服务等。资产评估业务是否属于“管理咨询和会计服务”范围?资产评估既不属于管理咨询和会计服务,也不属于审计业务,但其属于鉴证业务的一种。只有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方可承接资产评估业务,所以资产评估业务是必须具有一定资质的人员才能从事的业务,提出的报告也具有鉴证性质,故属于鉴证业务,而不是相关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是否可以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承办的业务,包括鉴证业务和非鉴证业务,都应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会计师事务所再行委派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业务。(审计教材中的“注册会计师”指的是“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不能以个人的名义承接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如果不是注册会计师而是一般的会计人员,则可以在有关的单位或咨询机构承接会计咨询和服务业务,但只要以注册会计师的名义,就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之后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承接业务。第3章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责任承担方式及认定?注册会计师因违约、过失或欺诈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可能被判负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这三种责任可单处,也可并处。CPA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责任承担方式及认定法律责任种类责任承担方式法律责任的认定行政责任(1)对CPA个人来说,包括警告、暂停执业、吊销CPA证书(2)对事务所而言,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撤销等一般由违约、过失引起民事责任主要是指赔偿受害人损失一般由违约、过失、欺诈引起刑事责任主要是指按有关法律程序判处一定的徒刑一般由欺诈引起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利害关系人的侵权法律责任”的理解。 会计师事务所对利害关系人的侵权法律责任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如何公平分配商业活动中出现的资金损失问题。因此,损失的直接动因可能是利害关系人使用或信赖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实报告而进行了经济交易或商业决策,但损失的真正原因却是被审计单位内部存在的欺诈或经营失败,而会计师事务所的过错仅仅在于没有及时发现或披露出这些错弊。因此,会计师事务所的侵权责任案件通常都涉及到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失败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失败两个方面,从而在被审计单位、会计师事务所与遭受损失的利害关系人形成了一个三角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公平原则来分担损失,就是要在被审计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利害关系人之间分配因被审计单位经营失败或欺诈作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而导致的利害关系人的损失。在利害关系人无过错的前提下,根据民法公平原则,应当由被审计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对利害关系人的损失承担责任,而非连带责任。因为除非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恶意串通、共同作弊,否则会计师事务所仅应为自己的执业过失而向利害关系人承担赔偿责任;加之审计活动并不能保证全面消除利害关系人交易或经济决策的商业风险,故不应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充当商业决策或投资决策的担保人的角色,这也正是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绝非担保责任的理论依据之一。有鉴于此,我们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对利害关系人的侵权民事责任归根结底是:如何在侵权行为法的基本框架下,考虑社会公共政策因素,综合运用民法公平原则,通过合理的制度规则安排,来公平地分配商业活动中的损失问题。其中,需要考虑三个重要因素:其一,利害关系人损失产生的真正原因。尽管在现实中,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的直接动因是其依赖或使用了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并做出相关的交易决策,但损失产生的真正原因是被审计单位内部存在的错弊或者欺诈或者经营失败。其二,事务所的执业过错问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错在于其在进行审计活动时,没有及时发现或者披露这些错弊或欺诈或失败等问题。其三,利害关系人的过错问题。如果利害关系人明知或者在损失的造成方面存在重大过失,那么应当免除或者相应地减轻事务所的责任份额,也就是说,在界定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时应当考虑利害关系人是否善意无过失。这三个重要因素也是本规定界定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和相关规定的理论和政策基础。基于上述分析和考虑,我们可以在确定第三人的范围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责任承担方面实现一种相对公平的解决途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所有合理依赖或使用其出具的不实审计报告而受到损失的利害关系人承担赔偿责任;与利害关系人发生交易的被审计单位应当承担第一位的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仅应当对其过错及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样不仅可以合理的界定利害关系人,而且可以通过以过错程度为基础的比例责任以及相应的责任顺位来公平认定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问题。注册会计师责任的种类责任种类通常所指针对注册会计师而言违约合同的一方或几方未能达到合同条款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商定期间内未按照业务约定书履行责任普通过失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职业谨慎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重大过失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业务或事务不加考虑,满不在乎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欺诈以欺骗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明知委托单位的财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的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营风险、经营失败、审计风险和审计失败之间有什么区别?经营失败、经营风险、审计失败和审计风险的含义 种类含 义经营失败是指企业由于经济或经营条件的变化,如经济萧条、不当管理决策或出现意料之外的行业竞争等,而无法满足投资者的预期。反映经营风险的极端情况就是经营失败经营风险是指资本投入或借给企业后就面临的某种程度的经营风险审计失败是指CPA由于没有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形成或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和审计失败二者最终都形成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其具体差异体现在形成了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原因上。审计风险是注册会计师虽然遵守了审计准则的要求,但由于内部控制和审计测试技术的固有局限性,即使注册会计师完全遵守审计准则,实施了所有必要和恰当的审计程序,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也无法将所有的错误与舞弊揭示出来,从而形成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可见,只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就会存在审计风险。审计失败是注册会计师没有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从而得出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失败是可以避免的。必须注意的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当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重大错报并出具了错误的审计意见时,就可能产生注册会计师是否恪守应有的职业谨慎的法律问题。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没有尽到应有的职业谨慎,就属于审计失败。在这种情况下,法律通常允许,因注册会计师未尽到应有的职业谨慎而蒙受损失的各方,获得由审计失败导致的部分或全部损失的补偿。注册会计如果未尽到应有的职业谨慎通常会因此承担责任,并可能致使事务所也遭受损失。如果注册会计师取消业务约定,那么,注册会计师是否属于违约行为进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业务约定属于经济合同范畴,解除业务约定的具体情况比较复杂,涉及经济合同法的规定较多,不能一概而论。但通常来说,导致注册会计师取消业务约定的原因在于被审计单位拒绝配合审计工作,在这种情况下被审计单位已经违约在先。如果被审计单位不择手段阻挠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那么,注册会计师继续进行审计,审计风险将会大大增加,此时,可以解除业务约定,而不认为注册会计师存在违约行为。第4章鉴证对象与鉴证对象信息的形式鉴证对象案 例鉴证对象信息形式(1)财务业绩或状况历史或预测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报表(2)非财务业绩或状企业的运营情况可能是反映效率或效果的关键指标(3)物理特征设备的生产能力可能是有关鉴证对象物理特征的说明文件(4)某种系统和过程企业的内部控制或信息技术系统可能是关于其有效性的认定(5)一种行为如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可能是对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或执行效果的声明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业务的区别鉴证业务与相关服务的区别包括:(1)业务涉及的关系人不同;(2)业务关注的焦点不同;(3)工作结果不同;(4)独立性的要求不同.如果客户就某一事项寻求建议或意见,此业务应当作为相关服务;如果客户需要注册会计师的特定事项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供某种程度的保证,此业务应当作为鉴证业务。鉴证业务与相关服务的区别举例:业务类型和区别代编财务信息(相关服务)历史财务信息审计(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关系人只涉及注册会计师和责任方(管理层)两方关系人涉及注册会计师、责任方(管理层)和预期使用着三方关系业务关注的焦点财务信息的收集、分类和汇总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程度不对财务信息提供任何程度的保证对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独立性的要求不对独立性提出要求,但如果不独立,应当在代编业务报告中说明这一事实要求注册会计师从实质和形式上独立于被审计单位证据无需获取证据获取足以支持所提出结论的充分、适当的证据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的姓名与代编财务信息相关联,而要出具代编业务报告,但在报告中不提出鉴证结论以书面形式提供审计报告,并在报告中就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提出鉴证结论质量控制准则与业务准则的关系质量控制准则与业务准则的联系:(1)两者都是CPA执业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2)两者都是为了保证执业质量(3)质量控制是为了合理保证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遵守业务准则区别:质量控制准则与业务准则的区别:主要区别业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性质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用指导具体业务工作,衡量工作本身好坏指导质量控制工作,衡量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内容专业胜能力和业务过程及报告质量的要求各项质量控制应达到的要求对象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具体要求有哪些?复核的基本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要求:对特定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前,不得出具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挑选不参与该业务的人员,在出具报告前,对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做出客观评价的过程。注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并不减轻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复核的对象:(1)对所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必须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2)对其他的各类、各项业务依据本所标准自行确定是否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对符合标准的所有业务必须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在制定标准时,事务所应当考虑下列事项:(1)业务的性质,包括涉及公众利益的范围;(2)在某项或某类业务中已识别的异常情况或风险;(3)法律法规是否要求实施项目质控复核。同时要注意复核人员的客观性,具体来说避免出现下列情形:(1)由项目负责人挑选;(2)复核期间以其他方式参与该业务;(3)代替项目组进行决策;(4)可能损害客观性的其他情形。合理保证业务和有限保证业务的区别有哪些?(1)目标不同;(2)证据收集程序不同;(3)所需证据多少不同;(4)鉴证业务风险不同;(5)鉴证对象信息的可信性不同;(6)提出结论的方式不同。具体内容如下:业务类型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财务报表审计)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财务报表审阅)鉴证业务目标在可接受的低审计风险下,以积极方式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高水平的保证在可接受的审阅风险下,以消极方式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阅意见,提供有意义水平的保证,该保证水平低于审计业务的保证水平证据收集程序系统,全面,足以使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有意识地加以限制,主要采用询问和分析程序所需证据数量较多较少,不能提供审计中要求的所有证据鉴证业务风险较低较高鉴证对象信息的可信性较高较低提出结论的方式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例如“我们认为,ABC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ABC公司200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例如:“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ABC公司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区别有哪些?业务类型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直接报告业务(IT系统鉴证)预期使用者获取鉴证对象信息的方式预期使用者不通过阅读预测财务信息的审核报告,便可获取责任方认定,即企业的预测财务信息可能不存在责任方认定(管理层关于IT系统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利息),或虽然存在,但该认定无法为预期使用者获取:预测使用者只能通过系统鉴证报告获取上述信息提出结论的对象鉴证对象信息,即对所审核的预测性财务信息进行评价鉴证对象,即对IT系统可应用性、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维护性等方面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责任方的责任责任方对鉴证对象信息负责,即对预测性财务信息负责责任方对鉴证对象负责,即对IT系统可应用性、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维护性等方面控制的有效性负责鉴证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供预测财务信息的审核报告,明确提及责任方认定。例如:“我们审核了后附的ABC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编制的预测(列明预测涵盖的期间和预测的名称)等”以书面形式提供鉴证报告。直接提及鉴证对象和标准,无需提及责任方认定。例如:“我们对ABC公司2001年1月1日到2002年1月1日期间IT服务系统可应用性、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维护性等方面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查等”第6章2010年本章教材变化汇总1.本章后面正文讲解中将“直系亲属”换为了“其他近亲属”;2.本章第九节 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之间对独立性要求的差异,为2010年教材新增加的节次;3.本章内容和第五章一样,对于里面的细节和表述都和原来有所不同。这就要求广大考生和学员在阅读新教材时,一定要仔细,争取将教材中变化的地方进行重点学习。关于“网络与网络事务所”的相关总结。确定为网络事务所的条件:(1)网络是指由多个实体组成,旨在通过合作实现下列一个或多个目的的联合体:1.共享收益或分担成本;2.共享所有权、控制权或管理权;3.共享统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4.共享同一经营战略;5.使用同一品牌;6.共享重要的专业资源。(2)在判断一个联合体是否形成网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下列标准:一个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权衡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后,是否很可能认为这些实体形成网络。不应被视为网络的情况:(1)如果联合体之间分担的成本不重要,或分担的成本仅限于与开发审计方法、编制审计手册或提供培训课程有关的成本,则不应当被视为网络。(2)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与某一实体以联合方式提供服务或研发产品,虽然构成联合体,但不形成网络。(3)如果一个实体与其他实体仅以联合方式应邀提供专业服务,虽然构成联合体,但不形成网络。(4)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转让某一部分,虽然该部分不再与其有关联,但转让协议可能规定,允许该部分在一定期间内继续使用其名称或名称中的要素。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会计师事务所和转让出的部分使用共同的名称执业,但不属于以合作为目的的联合体,因此不构成网络。在向外界介绍自己时,上述实体应当确定如何说明两者不构成网络。新制度下的教材中对“业务期间”的理解。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业务期间和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独立于审计客户。业务期间自审计项目组开始执行审计业务之日起,至出具审计报告之日止。对于连续审计,业务期间结束日应以其中一方通知解除业务关系或出具最终审计报告二者时间孰晚为准。 如果在财务报表涵盖期间之内或之后、与审计有关的专业服务开始之前向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而且这些服务在审计业务期间被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价这些服务对独立性产生的威胁。如果威胁的程度高于可接受水平,会计师事务所只有在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的情况下才能接受该审计业务。如果涉及的商业秘密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存在违反法规的行为,注册会计师是否不应在审计报告中反映?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或其他鉴证业务时必须为客户保密,但如果这些信息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存在重大错报,从而影响财务报表的公允反映,注册会计师首先应当建议调整或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接受建议,注册会计师必须将该事项的会计影响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因为会计错报不属于审计上所讲的商业秘密范畴,所以在审计报告中只限于披露相关会计错报信息,不应披露相关商业秘密的具体信息。对“公众利益实体”的正确理解从我国的法律法规来看,对于公众利益实体尚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对于这个含义的理解,我们主要还应该是从教材内容中说明的在确定公众利益实体时考虑的因素来出发。公众利益实体通常是指上市公司、银行、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等机构,这些实体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利益相关者的群体非常广泛。由于这个特点,所以针对此类企业在执行鉴证业务时,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要求也非常高。我们在判断是否属于公众利益实体时,应该利用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来分析,该实体的业务性质、规模和雇员的数量是否达到了一个公共利益实体的标准,当然这样判断更多的是建立在一个注册会计师依据其专业能力的职业判断,不具有固定的量化指标。在考试题目中,如果出现相关的实务化的题目,也会给出一个比较明确的情况分析,我们会比较容易做出准确判断的,所以不需要特别担心。第7章如果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没有披露已做抵押的存货,是否与发生以及权利和义务认定、分类和可理解性认定相关?是的。发生以及权利和义务,是指披露的交易、事项和其他情况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需要注意的是,权利和义务认定是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而发生以及权利和义务认定是与列报相关。通常而言,权利和义务认定涉及多方面的内容:比如资产所有权、资产使用权、法律义务和非法律义务。因此,如果资产使用权受到限制,管理层应当将抵押情况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比如已被抵押、出租等,都与发生以及权利和义务认定、分类和可理解性认定相关。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没有披露已做抵押的存货还与列报的完整性认定有关。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管理层对编制财务报表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在治理层的监督下,管理层作为会计工作的行为人,对编制财务报表负有直接责任:1.选择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注册会计师通过签署审计报告确认其责任。财务报表审计不能减轻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如果被审计单位未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转列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内,其违反了什么认定?如果被审计单位未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转列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内,主要会造成列报中“分类和可理解性”认定出现错误。如果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没有披露已做抵押的存货,违反了哪个认定?如果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没有披露已做抵押的存货,违反了“发生以及权利和义务”认定。如果管理层没有将已抵押的存货予以披露,则表明其认定所有存货均归其所有,且使用不受任何限制,而实际上存货的使用权已经受到限制,所以违反了该认定。另外,管理层应当对已做抵押的存货予以披露而未披露,违反了“完整性”、“分类和可理解性”认定。截止测试是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典型测试程序,如何实现审计项目的截止目标?截止目标对应的是业务交易的入账时间是否正确,因此,注册会计师需要检查有关日期是否正确。比如,对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截止测试,就需要检查三个日期是否归属于同一会计期间:发票开具日期或者收款日期、记账日期和发货日期。通常的做法是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一段时间的销售交易,分别以账簿记录、销售发票和发运凭证为起点进行追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入账时间不正确的销售业务,实现截止目标。应如何理解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认定?所谓认定,是指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组成要素的确认、计量、列报作出的明确或隐含的表达。认定与审计目标密切相关,注册会计师的基本职责就是确定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其财务报表的认定是否恰当。“认定”概念必须站在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角度来理解,管理层一旦签署财务报表,就表示其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负责,也表明其对财务报表的各方面进行了认定。第8章如何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对审计程序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对重要性及其与审计风险的关系的考虑贯穿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在不同的审计阶段,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都会对审计程序产生影响。 1.在审计计划阶段,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需要考虑计划的重要性水平。按照本准则第十条的规定,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原因,并应当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即首先为财务报表层次确定重要性水平,以发现在金额上重大的错报。同时,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评估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认定层次的重要性,以便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应当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反向关系。2.在审计执行阶段,随着审计过程的推进,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评价计划阶段确定的重要性水平是否仍然合理,并根据具体环境的变化或在审计执行过程中进一步获取的信息,修正计划的重要性水平,进而修改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例如,随着审计证据的累积,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初始选用的重要性基准并不恰当,需要选用其他的基准来计算重要性水平。本准则第十一条还规定,在确定审计程序后,如果注册会计师决定接受更低的重要性水平,审计风险将增加。注册会计师应当选用下列方法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1)如有可能,通过扩大控制测试范围或实施追加的控制测试,降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并支持降低后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2)通过修改计划实施的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降低检查风险。3.在评价审计程序结果时,注册会计师确定的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可能与计划审计工作时评估的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存在差异。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重新确定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并考虑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检查风险与重大错报风险的关系如何?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在既定的审计风险水平下,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与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成反向关系。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高。也就是说当重大错报风险较高时,注册会计师必须扩大审计程序的范围,尽量将检查风险降低,以便使整个财务报表层次的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之间的关系?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的过程紧密联系,并且两者的内容也紧密相关。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总体审计策略中所识别的不同事项,制定具体审计计划,并考虑通过有效利用审计资源以实现审计目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编制总体审计策略的过程通常在具体审计计划之前,但是两项计划活动并不是孤立、不联系的过程,而是内在紧密联系的,对其中一项的决定可能会影响甚至改变对另一项的决定。对此,注册会计师可能会在具体审计计划中制定相应的审计程序,并相应调整总体审计策略的内容,做出利用信息风险管理专家的工作的决定。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的结果,对总体审计策略的内容予以调扩大审计范围和替代审计程序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关于扩大审计范围和替代审计程序的定义与区别,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的辅导教材中没有说明,其他教材与资料也没有明确的说法,此处作一总结: (1)在概念上: 扩大审计范围实质上就是扩大审计程序,比如对原来没有进行测试或详细测试的项目,现在要求测试或进行更详细的测试;扩大审计范围也包括增加样本量。测试的程序(程序的性质)与原程序相同。比如注册会计师通过对部分销售业务的测试发现,被审计单位很可能有严重的舞弊行为,该行为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异常重大,注册会计师只有扩大测试范围(包括对存货的实物流转和价值流转进行测试、对销售业务的授权、审批情况进行测试、对收款等业务进行测试),才能合理确认将影响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揭示出来,从而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替代审计程序是指原来(风险评估)确定的程序无法执行,注册会计师为了实现同一审计目标,必须执行另外一项程序,比如对存货实施监盘,因为客观原因(天气变化),注册会计师无法执行监盘程序,就应当执行替代程序,包括检查有关存货的收发凭单等原始凭证,虽然这一程序在效果上不如直接监盘好,但也应当执行;或者原来已经执行的程序无法实现既定的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同样应当执行替代审计程序,比如通过执行变量抽样测试发现,推断的总体误差过大,注册会计师不再信赖抽样结果,因此为了实现同一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可能执行更为详细的实质性程序。(2)在运用上:无论是扩大审计范围还是实施替代审计程序,本质上都是一致的,即都是为了进一步揭示财务报表错报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只是适用程度不同而已。扩大审计范围是在已发现的错报异常重大,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异常重大比如发现异常重大的舞弊行为(性质上重大),比如汇总错报超过财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金额上重大)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必须执行更大范围的审计程序,才能合理保证所有重大错报都已揭示。替代审计程序是原程序无效,注册会计师必须执行其他程序以替代原计划的程序,替代程序改变了计划程序的性质。通常只有在涉及发现的错报超过注册会计师认可的程度时,比如汇总错报超过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或者涉及的舞弊、违反法规行为异常重大,注册会计师才需扩大审计范围,从而将整体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如果既定的审计程序无法实施或者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无法实现既定的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就应当考虑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审计重要性水平对审计风险(存在的审计风险)有何影响?审计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存在的审计风险)之间存在反向变动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这里所说的重要性水平指的是错报金额的大小。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比如,对于同一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确定重要性水平为10 000元对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影响与重要性水平为100元时的影响就存在较大差异。10 000元的重要性水平意味着即使尚未更正的错报汇总数为8 000元,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仍然是恰当的;而重要性水平为100元,如果尚未更正的错报汇总数达到8 000元而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则属于不恰当审计意见,审计风险很高。是审计风险决定审计证据,还是审计证据决定审计风险?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1)注册会计师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应当初步评估审计风险和重要性,以帮助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阶段,注册会计师还没有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很不充分,但注册会计师仍然需要初步评估审计风险,从而影响实施阶段获取的审计证据。虽然审计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的数量,但并不是唯一影响因素,此外,重要性的运用、经济因素、内部控制的情况都直接影响审计证据的数量。(2)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审计程序,最终仍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虽然审计证据是最主要方面,但并不是说审计证据是影响审计风险的唯一因素,比如注册会计师对特定审计证据的理解和运用上的差异也会影响审计意见。因此,审计证据和审计风险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审计重要性水平对审计证据有何影响?注册会计师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应当对重要性水平作出初步判断,以确定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重要性水平越低,应当获取的审计证据越多。因此,审计重要性水平与审计证据成反向变动关系。 重要性水平是在不影响报表使用者利用财务报表作出判断和决策的前提下,允许存在于财务报表中的错报金额上限,也就是说,如果报表中存在的错报超过了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那么,报表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就受到影响,如果没有超过,就不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因此,重要性水平为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提出了要求:将尚未更正错报汇总数控制在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以下。重要性水平越高,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要求越低,获取的审计证据越少,反之则需要获取更充分的审计证据。比如对于同一被审计单位,重要性水平为10 000元时对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的影响与重要性水平为100元时的影响就存在较大差异。重要性水平为10 000元意味着只需将尚未更正的错报汇总数控制在10 000元以内即可,即使汇总错报为8 000元,注册会计师也无需再追加审计程序。如果重要性水平为100元,则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必须将尚未更正的错报汇总数控制在100元以内,因此,注册会计师就必须执行更为详细的审计程序,获取更为充分的审计证据。应该如何理解教材中对可能会导致被审计单位要求变更业务的几个原因?请举例说明。下列原因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要求变更业务: (1)情况变化对审计服务的需求产生影响。例如,某企业为了公开发行股票需要进行审计,由于情况变化,该企业决定不再上市,因此要求将审计业务变更为保证程度较低的审阅业务。(2)对原来要求的审计业务的性质存在误解。例如,某广告公司在与其客户就广告项目签约时,约定广告公司发生的与该项目有关的支出均由该客户承担。根据这一约定,广告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但在审计过程中,广告公司了解到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意见,而不是对客户关心的事项进行特别报告。因此,广告公司在与其客户沟通之后,提出将审计业务变更为对特定支出明细表执行商定程序业务。(3)审计范围存在限制。例如,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无法通过函证等程序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避免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要求注册会计师将约定的审计业务变更为审阅业务。第9章一般来说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某一事项是否属于重大事项。重大事项通常包括哪些?(1)引起特别风险的事项;(2)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该结果表明财务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或需要修正以前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和针对这些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3)导致注册会计师难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形;(4)导致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分析程序是否可以用于控制测试? 控制测试是对内部控制的进一步研究和评价,通常都属于定性程序,而非定量程序,因此控制测试很少应用分析程序,但并不是说分析程序不能用于控制测试程序,比如对内部控制历年的执行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新准则中审计程序的类型具体包括哪些?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或实质性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可根据需要单独或综合运用以下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1)检查记录或文件: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或文件进行审查。(2)检查有形资产: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资产实物进行审查,相当于原准则中的监盘,但是比监盘的范围大。(3)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执行的程序。(4)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或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 (5)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的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6)重新计算: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 (7)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重新独立执行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8)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做出评价。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的本质区别是什么?控制测试是为了证实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程序的运行有效性而执行的程序;实质性程序则是为了证实会计报表编制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而执行的程序。(1)二者的本质差异在于研究和评价对象不同。控制测试针对内部控制执行,实质性程序针对财务报表执行。(2)被审计单位设计和执行内部控制的目的在于确保所有经济业务的记录和处理都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因此注册会计师需要通过检查一定的业务执行情况来研究和评价内部控制,并不是只有实质性程序才会对业务的金额进行评价。区分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关键在于实施该程序的目的是要评价对内部控制还是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审计工作中需要对文件记录的真伪进行鉴定吗?审计工作通常不涉及鉴定文件记录的真伪,注册会计师也不是鉴定文件记录真伪的专家,但应当考虑用作审计证据的信息的可靠性,并考虑与这些信息生成与维护相关的控制的有效性。如果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情况使其认为文件记录可能是伪造的或文件记录中的某些条款已发生变动,注册会计师应当做出进一步调查,包括直接向第三方询证,或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以评价文件记录的真伪。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论是重要的审计项目还是一般审计项目是否均应考虑获取证据的成本问题?注册会计师形成任何审计结论都必须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基础,否则,审计结论和意见就不可靠。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可以考虑获取审计证据的成本,但必须要在满足充分、适当的前提下,才能考虑成本问题。对于重要的审计项目,注册会计师不应以审计成本的高低或获取审计证据的难易程度作为减少必要审计程序的理由。如果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则应视情况发表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证据可靠性强弱的判断原则是什么?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和性质的影响,并取决于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环境。注册会计师在判断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时,通常考虑的原则有:(1)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2)内部控制有效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比内部控制薄弱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3)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审计证据更可靠;(4)以文件记录形式(无论是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存在的审计证据比口头形式的审计证据更可靠;(5)从原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传真或复印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在运用第(1)项至第(5)项所述的原则评价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注意可能出现的重大例外情况。为什么“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本身不足以提供充分的审计证据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应该说,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属于审计证据,它能够提供一定的证明力,但其证明力是不够的。如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中证明销售业务的销售发票,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证明销售的发生,但不能说明这一销售就一定是真实发生的,注册会计师通常还需要其他证据,如函证等,才能得出最终的结论第10章审计抽样结果与审计结论参看下表 控制测试 细节测试 统计抽样 1.估计的总体偏差率上限低于可容忍偏差率,总体可以接受;2.估计的总体偏差率上限低于但接近于可容忍偏差率,考虑是否接受总体,并考虑是否需要扩大控制测试范围;3.估计的总体偏差率上限大于或等于可容忍偏差率,总体不能接受,此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扩大控制测试范围,以证实初步评价结果,或修正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并增加实质性程序的数量,或对其他控制进行测试 1.总体错报上限低于可容忍错报,总体可以接受,所测试的交易或账户余额不存在重大错报;2.计算的总体错报上限大于或等于可容忍错报,总体不能接受,所测试的交易或账户余额存在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建议被审计单位对错报进行调查,且在必要时调整账面记录 非统计抽样 1.样本偏差率大大低于可容忍偏差率,总体可以接受;2.样本偏差率低于可容忍偏差率,其差额不大不小,考虑是否接受总体,考虑扩大样本规模以进一步收集证据;3.样本偏差率低于但接近可容忍偏差率,总体不可接受;4.样本偏差率大于可容忍偏差率,总体不能接受,应当修正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并增加实质性程序的数量,也可以对影响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的其他控制进行测试,以支持计划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 1.调整后的总体错报大大低于可容忍错报,总体可以接受;2.调整后的总体错报小于可容忍错报,其差额不大不小,考虑是否接受总体,并考虑扩大细节测试的范围,以获取进一步证据;3.调整后的总体错报小于但接近可容忍错报,总体不能接受,应建议被审计单位调查错报,调整账面记录;修改进一步审计程序;4.调整后的总体错报大于可容忍错报,总体不能接受,应当建议被审计单位调整账面记录;修改进一步审计程序 可容忍误差和预计总体误差之间有直接的关系吗?可容忍误差和预计总体误差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因为可容忍误差是指注册会计师能够容忍的总体中存在的最大差错,而预计总体误差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抽样之前预计的总体中可能存在的误差,所以两者不存在直接关系。注册会计师在进行控制测试时,如果存在样本结果不能接受的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什么措施?当样本结果不支持注册会计师对控制运行有效性的估计和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扩大控制测试的范围,以证实初步评估结果,或提高重大错报风险水平,并增加实质性程序的数量,或者对影响重大的错报风险评估水平的其他控制进行测试,以支持计划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水平。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是否会影响审计程序的选择和样本的选取,对审计效果的影响是否也不同?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只是按照不同的依据采用的抽样测试技术,并不影响运用于样本的审计程序的选择,只会影响审计程序实施的范围问题,也就是会影响样本的选取,包括样本量和所选取的样本。 同时,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的选用也不影响获取单个样本项目证据的适当性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发现的样本错误所作的适当反映。即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只会影响样本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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