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管理制度全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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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管理制度汇编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目 录第一 信贷管理办法3(一)贷前调查3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试行)3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9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18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22(二)贷时审查类26贷款审批会议规程(试行)26信贷业务报批材料受理审查工作操作规程(试行)34授信额度项下信贷支用审批实施细则(试行)45(三)贷后管理类49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49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61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试行)69信贷合同管理制度79贷款计结息制度87待处理抵债资产管理制度90第二 票据贴现管理99票据贴现管理制度99第三 风险控制类100稽核监督管理制度100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107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127第四 财务管理制度134公司会计核算办法134财务管理办法193提取信贷资产减值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205第五 信息披露制度208信息披露制度208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试行)为加强信贷业务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改善信贷服务,提高 办贷效率质量,结合我司信贷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本操作流程实用于我司开办的各类信贷业务。一、个人类客户贷款流程(一)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担保贷款单户余额在 10 万元(含)以内的贷款操作流程:借款人提出申请业务发展部信贷员初审基本符合贷款条 件查询个人征信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双人调查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整理贷款资料及撰写调查报告业务发展部主任初 审风险管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最高额抵押贷款由业务发展部提交支用手续,风险管理部审查后报有权审批 人审批发放)完善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书办理抵(质)担保登记手续贷款发放信贷资料打码装订移交档案管理人员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 2 个工作日 内完成,审查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遇审查、审批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抵押贷款 在审批完成后 2 个工作日交抵押登记部门,抵押登记完成、限制性条件落实后 1 个工作日内发放。对个人抵押、 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贷款单户 10 万元(含)以内的贷款,一、二级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组长或副经理) 为调查责任人;业务发展部主任为调查主责任人;风险管理部负 责人为审查主责任人;有权审批人为审批主责任人;一(二)级部门经理、信贷人员(组长或副经理)为贷后管理及贷款收回主责任人。(二)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贷款单户10万元(不含)以上、个人授信信用贷款的操作流程:借款人申请业务发展部初审结论业务发展部OA 系 统上报业务发展部立项同意由业务发展部、业务发展部派出管户信贷员共同参与调查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整理 贷款资料及撰写调查报告业务发展部主任初审风险管 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超过有权审批人审批权 限的由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阅同意提交授信审查委员会审议同意的报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签报 总经理审批超过总经理权限的报公司审批管户信贷员 落实相关限制性条款完善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借据等 法律文书办理抵(质)担保登记手续法律审查申请支用 贷款发放信贷资料打码装订移交档案管理人员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 4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会议审批。如遇审查、审批认为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抵押贷款在审批 完成后 2 个工作日交抵押登记部门,抵押登记完成、限制性条件 落实后 1 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额度在 10 万元(不含)以上至 30 万元的授信申请,业务发展部个人业务岗必须参与贷前调查; 贷款额度在 30 万元至 100 万元的授信申请,业务发展部负 责人必须参与贷前调查;贷款额度在 100 万元以上的授信申请, 分管前台的副总经理必须参与贷前调查。对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贷款单户贷款余额在 10 万元以上,个人授信信用贷款,一级业务发展部副经理或 信贷组长为调查责任人;一级业务发展部主任为调查主责任人; 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为审查主责任人,有权审批人为审批主责任人。 超过审批权限的信贷业务有权审批人为经营主责任人,一级分 理处经理、信贷人员(组长)为贷后管理及贷款收回主责任人。(三)贷款展期操作流程 个人类客户贷款符合展期条件的按以下操作流程办理:1、单户贷款在 10 万元(含)以内的贷款:借款人提出展期申请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双人调查分 理处经理初审风险管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 批完善展期合同等法律文书办理展期贷后管理贷款本 息收回。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审查、审批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2、单户贷款在 10 万元(不含)以上的贷款:借款人展期申请业务发展部作出初步结论业务发展部OA 系统上报业务发展部立项同意由业务发展部派出管户信贷员共同参与调查风险管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超过有权审批人审批权限的由授 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阅同意提交授信审查委员会审 议同意的报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签报总经理 审批超过总经理权限的报公司审批管户信贷员落实相关 限制性条款完善展期合同等法律文书办理展期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 4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会议审批。如遇审查、审批认为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贷款额度在 10 万元(不含)以上至 30 万元的展期申请,分 理处(营业部)、业务发展部个人业务岗必须参与调查;贷 款额度在 30 万元至 100 万元的展期申请,业务发展部负责 人必须参与调查;贷款额度在 100 万元以上的展期申请,分管前台的副总经理必须参与调查。二、公司类客户贷款操作流程(一)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流程借款人提出申请业务发展部调查风险管理部审查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阅同意提交授信 审查委员会审议同意的报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签报总经理审批超过授权权限的上报公司审批。(二)贷款发放流程 管户信贷员落实相关限制性条款完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书办理抵(质)担保登记手续法律审查 完善支用手续风险管理部办理控管贷款发放抵押权证移 交营业部出纳人员保管借据监测联交信贷人员建立信贷监测 台帐信贷资料打码装订移交档案管理人员管户信贷员首 次跟踪检查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 7 个工作日 内完成,审查在 2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会议审批。如遇审查、审批认为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抵押贷款在审批 完成后2个工作日交抵押登记部门,抵押登记完成、限制性条件 落实后 1 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额度在 50 万元以上的授信申请,业务发展部负责 人必须参与贷前调查;贷款额度在 100 万元以上的授信申请,公司分管前台的副总经理必须参与贷前调查;对公司类客户贷款,业务发展部客户经理为调查责任 人;业务发展部经理为调查主责任人;风险管理部经理为 审查主责任人;有权审批人为审批主责任人。超过审批权限的信贷业务有权审批人为经营主责任人,业务发展部主要负责人、管户信贷员为贷后管理及收回主责任人。(三)贷款展期对符合展期条件的公司类客户贷款展期按以上公司类客户贷款操作流程(一)(二)和办贷时限办理。 三、低风险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低风险业务(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公司存单质押贷款)由各业务发展部调查。(一)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流程 业务发展部按规定调查,风险管理部审查,根据权限管理规定报有权审批人审批。(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流程持票人贴现申请,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按规定调查、查 询、经理审查(通过支付系统查询则需持票人出具对票据真伪风 险所带来的损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承诺),并填制重庆市南川区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贴现审查审批书(一式三份),完成后将查复 书及审查审批书提交营业部指定的两名专人(主办会计、会计各确定一人)审查票据的真实性,对票据的真实性确认后,在 审查审批书上签字确认,随相关资料直接报风险管理部审查,根 据权限管理规定报有权审批人审批。(三)公司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请业务发展部按规定调查、实地双人查询办理止付手续部门负责人初审风险管理部审查 有权审批人审批。(四)时限规定对低风险业务原则上当日办理完毕,其中公司存单质押贷款 当日办理存款止付手续后发放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当日通过 支付系统查询,待回复后当日办理贴现。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流程农户小额贷款操作流程按照重庆市南川区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农户小额信 用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遵守执行。五、尽职评价与责任追究建立贷款尽职评价制度,对难以收回、风险较大的问题贷款,应启动问责程序,对履职人员实施尽职调查评价。(一)对业务发展部的尽职调查评价由稽核审计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二)经尽职调查,确认问题贷款对象符合规定和条件,并在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发放、贷后管理等环节中,严格遵 循信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尽职的免除相关责任,确认未尽职 的,应根据责任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追究责任;(三)因制度不落实、督促不力、不严格履行职责和不作为 等情形,导致贷款管理混乱,质量严重恶化的,对业务发展部 信贷管理部门相关管理人员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处分;(四)信贷业务各环节经办人员调查不实、审查失真、违规 审批以及贷后管理未尽职等失职渎职行为导致贷款被骗、债权悬 空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造成贷款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六、本操作流程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2009年10月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南川区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提高信贷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贷 款通则及有关信贷管理制度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办法。第二条 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指公司为保证信贷资产的 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根据同行业统一的财务与非财务指标 体系和标准,以偿债能力为核心,分别对企业法人客户、事业法 人客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为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资信 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据此评定其信用等级。信用评级是信贷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基础性工作。评级结果是 信贷准入、退出和核定客户授信额度、定价、期限以及确定担保 方式的重要依据。第三条 评级分为内部评级和委托评级。(一)内部评级是指公司自行组织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其结 果不得对外公布,也不得告知任何单位或个人。(二)委托评级是指根据客户申请,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信用评估机构、依据公司的评级办法和评级指标体系,评定其信用 等级,其结果经客户申请可对外公布。第四条 评级采取“以定量分析为主,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评级应实事求是,做到指标统一、标准统一、程序 规范,科学、客观、公正、严谨。第五条 涉及客户的评级资料,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对外提供;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第二章评级对象和分类第六条 评级对象。除经营期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或经营期已满 一个会计年度但根据经营计划远未达产且无法提供评级所需财 务数据的新建客户、拟建或在建项目公司和办理低风险业务的客 户外,其他客户应按本办法评定信用等级。具体对象包括:(一)已建立信用关系的客户;(二)申请建立信用关系的客户;(三)为公司贷款客户提供保证担保的客户(不含担保公司)。第七条 根据客户行业特点和评级需要,将客户分为以下八大类。(一)工业类:包括加工制造业、矿产开采等;(二)农业类: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农产品加工等;(三)商贸类:包括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娱乐业、宾馆酒店业、租赁业、外贸业等;(四)交通运输类:包括铁路、公路、航空、管道运输、水上运输等;(五)房地产类: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六)建筑安装类:包括建筑、工程公司、设备安装企业等;(七)公用事业类:包括医院、学校、文化、传媒、公共服务业等。(八)综合类:上述以外的其他企业。第三章评定指标与等级第八条 指标体系。评级指标体系由基本素质、市场竞争力、 银行信用、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规模及经营能力、发展能力等 七大类组成,并分别设置各类指标标准值和权重(详见附件一)。C 五个等级:C 五个等级:C 五个等级:C 五个等级:(一)AAA 级,属于“重点支持”的客户。其标准是:综合得 分在 90 分以上(含);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最高只能评为AA 级。1.利息偿还率或到期信用偿还率指标未得满分;除房地产企业外,当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小于 0、资产负债率高于 70%;2.房地产类资产负债率高于 60%;近二年年均销售收入低于5000 万元,近三年平均现金净流量小于 0;3.房地产、建筑安装类企业资质未达到二级以上(含)。(二)AA 级,属于“积极支持”的客户。其标准是:综合得 分在 80 分以上(含)、90 分以下(不含),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的,则只能评为 A 级:利息偿还率、或到期信用偿还率指标未得 满分;房地产类资产负债率高于 65%,其他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于80%。(三)A 级,属于“审慎支持”的客户。其标准是:综合得 分在 70 分以上(含)、80 分以下(不含),但房地产类资产负债 率高于 80%,其他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于 90%的,则只能评为 B 级。(四)B 级,属于“限制支持”的客户。其标准是:综合得 分在 60 分以上(含)、70 分以下(不含);或得分在 70 分以上, 但属于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或对象的,应直接认定为 B 级。(五)C 级,属于“不予支持”的客户。其标准是:得分在60 分(不含)以下;或虽得分在 60 分以上,到期利息偿还率或 到期贷款偿还率指标未得分。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直接认定为 C 级:1.生产设备、技术和产品属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发展的客户;2.关、停、资不抵债客户;3.生产经营不正常、管理混乱,连续三年亏损已无法编制财 务报表的淘汰客户;4.客户或主要管理人员出现逃废银行债务、被人民银行或银监会列入黑名单或被银行同业协会公布为不守信誉的客户。第十条 加分条件及标准。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初评得分 达到 A 级以上(含)、并满足相应附加条件的可给予加分,但加 分总额不得超过 6 分。(一)对于供电、供水、供气(天然气)、通信、烟草等垄 断性企业或行业,视其情况可给予 2 分以内的加分。(二)近两年平均利润总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可加 2 分。(三)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或国家级保护知识产 权等荣誉并仍有效的;或具有国家级高新技术、工艺并投入生产 的,可加 2 分。第十一条 评级限制。(一)为骗取信用为目的,编造或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等评级资料的,直接认定为 B 级以下。(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的财务报告出具明确否定意见的,可直接认定为 B 级以下;拒绝发表意见或出具重大事项保留意见的,信用等级最高不得超过 A 级。(三)贷款风险分类为次级(含)以下的,其信用等级最高 不得超过 A 级。(四) 客户存在对生产经营可能发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 如违规经营、重大违约事件、重大未决民事诉讼、母(子)公司 经营持续恶化、列入国家节能环保黑名单、主要领导涉及经济或 刑事案件等,其信用等级最高不得超过 A 级。第十二条 升级限制。上年度为 B 级以下(含)的客户,本 年度升级最高不能超过两个级次。第四章特别规定第十三条 被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评为“AAA”级 的客户,在评级有效期内与公司发生信用业务时,可认同该评级 结果,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十四条 人民银行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其评级结果原则上予以认同,但 AAA 级客户应按公司评级办法测评。第十五条 若遇特殊情形,经公司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暂缓评级或不评级。第五章评级组织及职责第十六条 公司所属机构应建立客户信用评级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内部评级资料的收集和初评工作。第十七条 公司应建立客户信用评级委员会。其主要职责 是:负责内部评级资料及初评的审核;负责权限内信用等级的审 定;负责超过权限评级事项的上报;负责委托评级的申报。第十八条 公司应建立信用评级委员会(或具有其职能的相应组织,下同)。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相关信用等级的评审;负责委托评级事项。第六章内部评级第十九条 内部评级的基本程序:收集资料初评审核审定。(一)收集、核实资料。信贷人员应深入企业调查,走访客 户,实地查看经营场所和设施状况,收集并核实企业基本情况、 管理情况、技术装备情况、企业领导者及员工素质、产品市场情 况、生产经营情况、近 3 年和近期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确保评 级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二)初评。信贷人员依据调查无误的资料及有关数据分别 计算、测评,写出初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客户资信调查、财 务分析、综合评价和信用等级初评结果等内容。经评级小组审查、营业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三)审核。公司信贷部门应对报送的评级资料及初评结果 认真审核,并形成审核报告或审核意见,一并将有关评级资料提 交客户信用评级委员会审议。(四)审定。公司有权审批人负责权限内评级事项的审定,超过权限的核准后报公司审定。第二十条 对资料不全、信息不实的,应退回并重新调查、 核实。第二十一条 评级时间和时效。客户评级可采取集中评级与适 时评级相结合的形式,即对老客户集中于每年四月底前完成评级 和申报工作;对新拓展客户应在受理贷款申请后及时组织评级,评级可与授信调查同步进行。客户信用评级有效期为一年。第二十二条 同一客户在公司多家机构贷款的,由客户注册地所在机构或贷款份额最大的机构负责评级。第二十三条 集团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可采取整体评级和独立评级两种方式。(一)整体评级。整体评级原则上由母公司所在地公司以集 团客户的合并报表组织评定。整体评级时,集团客户在某一行业 的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 60的,采用该行业标准值 进行评级;该比例低于 60,则采用综合类客户标准值进行评级。(二)独立评级。独立评级由集团客户中与公司有信贷关系 或即将建立信贷关系的独立法人所在地行进行评级。独立评级时 首先应向母公司开户行或管辖行查询集团客户整体信用等级。集 团客户中各独立法人的评级原则上不超过集团客户的整体评级, 生产经营独立性较强的,其信用等级可不受集团客户整体评级影响。第二十四条 企业财务报表是客户信用评级的基础资料,为 保证真实性和有效性,除 A(含)级以下或贷款余额在 100 万元 以下、且经调查确认其财务信息真实可靠的客户外,其他客户原 则上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第二十五条 评级管理。(一)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后,公司客户部门或所属机构要跟 踪监测客户信用等级变化。A 级(含)以上客户每半年复测一次 信用等级,其他客户可不复测。(二)复测信用等级时发生以下情况的,必须做降级处理。 降低客户信用等级的,公司客户部门应提出下调客户信用等级的 建议报告,同级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后,报原审定行备案。1、客户提供的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明显失实;2、客户出现重大经营困难或财务指标明显恶化;3、客户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贪污、受贿、 舞弊、抽逃资本金等违法经营案件的;客户对公司或其他债权人 发生重大违约行为;4、客户主要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更,可能对公司债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5、客户资本金不能按期足额到位,行业发展前景不乐观;6、对公司的信贷管理要求拒不配合,逃避信贷监管;7、被人民银行或银监会列入黑名单或被银行同业协会公布为不守信誉客户;8、被证监会给予警告的上市公司;9、母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发生重大经营或财务困难,或其 所在国家或地区有政局不稳、宏观经济波动较大等潜在风险因 素,可能对客户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10、其他情况。(三)新拓展客户的信用评级评定,原则上要测算客户在其 它金融机构的信用履约情况。新拓展客户在他行无信用记录的, 银行信用状态评价类指标不计分,满分按剔除后的分数计算,最 后换算为百分制。新拓展客户在他行有信用记录的,销售收入归 行份额与贷款份额比指标不计分,满分按剔除后的分数计算,最后换算为百分制(具体参考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四)评级资料应纳入信贷档案,妥善管理。(五)公司应加强评级统计分析,每年 6 月 30 日、12 月31 日前将评级情况报公司。第七章 委托评级 第二十六条 委托评级的程序:(一)受理申请,即委托评级须由客户提出申请,公司受理、审核后报公司组织评审。(二)委托评审,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信 用等级。(三)评审定级,即受委托的评级机构按本办法评定信用等级,并将评定结果及相关资料返回公司确认。(四)通知结果,及时将评级结果通知客户,或按客户的要求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七条 委托级评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公司可视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调整其信用等级。第八章罚则第二十八条 公司评级人员参与或默许企业编制虚假报表骗取较高级别信用等级的,按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罚。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小企业评级不适用本办法。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南川区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制定、解释和修订。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 客户基本情况表2. 重庆市南川区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类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3重庆市南川区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资料4重庆市南川区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类企业等级测评明细表5综合类企业基础数据表 200910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小企业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通则、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银监发200753号)及信贷管理有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对小企业的内部评级。若客户要求委托评级,则按重庆市南川区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办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小企业的主要特点是:(一)企业规模较小,这是小企业的基本特点。主要表现在注册资本、总资产、销售收入、员工数量等方面。(二)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表现在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经营决策流程不规范,随意性较大。企业与股东、经营者在资产、收入、费用等方面没有明确界限,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表一般不能反映真实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三)抗风险能力差。资本实力较弱,资产负债率较高,组织结构不合理,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投入不足,市场一旦出现不利变化,将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第四条 本办法的小企业是指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或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但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事业单位。第五条 除经营期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新建企业和已停产的小企业外,其他小企业客户应按本办法评定信用等级。具体评级对象包括:(一)已与公司建立了信用关系的小企业客户;(二)拟与公司建立信用关系的小企业客户。第六条 小企业信用评级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以信用状况、偿债能力和经营者(股东)个人素质为核心进行综合评价。主要评级指标包括:(一)企业及领导者基本素质(二)企业信用状况(三)企业偿债能力(四)企业发展能力第七条 根据评级指标设定相应的指标值和权重(附表二),实行百分制,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信用等级。第八条 小企业客户评级不设AAA级。按其得分高低,依次分为AA、A、B、C共四个等级:(一)AA级客户,基本得分在90分(含)以上,属公司重点支持的客户;(二)A级客户,得分在80分以上(含)、90分以下(不含)的,属公司积极支持的客户;(三)B级客户,得分在70分以上(含)、80分的以下(不含),属公司限制支持的客户;(四)C级客户,得分在70分以下,属公司不予支持的客户;第九条 得分在70分以上,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客户,可直接评定为C级:1、生产设备、技术和产品属国家明令淘汰范围;2、资不抵债;3、已停止生产经营;4、存在逃废金融债权的行为。第十条 评级加分。若能提供有效担保的,可在10分以内酌情加分。加分后得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第十一条 限制条款。(一)贷款风险分类在次级以下的,其评级最高不得超过A级;(二)应付贷款利息逾期6个月以上的,评级最高不得超过B级。第十二条 小企业评级,信贷人员应进行实地走访,对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的资产、负债、现金流状况进行了解,掌握企业真实财务信息并进行实地勘察核对,重点关注非财务信息,包括行业整体状况、企业社会地位、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信息及家庭资信情况、各项费税的缴纳情况、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行业状况、国家政策对市场前景和客户生产经营状况的影响等,结合评级指标进行打分测评。第十三条 评级所需部分资料。(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和年检证明; (二)贷款卡、银行开户情况; (三)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身份证明及必要的信息; (四)能反映近两年财务状况的基本信息或已编制的财务报表; (五)企业征信报告、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征信报告;(六)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和近两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复印件;(七)主要供销合同、协议或业务往来证明; (八)抵(质)押物权属证明及其价值证明文件(如购入发票复印件),担保承诺文件;(九)水电费及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近两年缴纳凭证;(十)银行存款或往来结算清单;(十一)其他必要的资料。第十四条 小企业信用等级工作由公司评级小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委员会负责信用等级负责实施。第十五条 评级流程。收集资料初评审定。(一)收集资料。公司信贷人员负责评级资料的收集与核查工作。(二)初评。信贷人员根据收集的资料信息进行测评,经公司评级小组审查、公司负责人确认后,上报审定。(三)审定。经公司信贷部门审核无误后,提交客户信用评级委员会审议,公司经理或授权分管副经理审定确认。 第十六条 小企业评级有效期为一年。第十七条 公司应密切关注客户情况,当发生以下事项时,应及时调整其信用等级。(一)外部政策、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超能力对外担保,或抵(质)押物价值发生重大变化; (三)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四)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法律诉讼; (五)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有重大违约行为; (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七)企业产品销售持续下降或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 (八)其他可能影响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等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XXX公司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执行。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信用联社制定、解释和修订。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文到之日起施行,XXX公司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同时废止。附件:小企业信用评级计分标准2009.10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贷款通则及有关信贷管理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指公司以收集的客户信息 和资料为依据,对个人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并据以确定其信用等 级。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客户是指向公司申请信用或有潜在 信用需求的自然人,包括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体经营户、 农户和农村专业大户。(一)行政企事业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单位个人客户)是指在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供职的在册、在职、在岗人员。(二)个体经营户是指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包括个 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非法人资格私营企业的承包 人或承租人等。(三)农户是指户口在农村、且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常住农民。(四)农村专业大户是指从事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 品加工业、农产品流通、农家乐等行业规模化生产经营的专业大 户。第四条 个人客户信用评定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 辅”,遵循实事求是、统一指标、统一标准、按程序评定的原则, 保证科学、客观、公正、严谨。第五条 评级有关资料,未经客户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提供; 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章 信用等级设置第六条 评级指标。根据不同的客户类别,分别由总部统一设置评级指标体系、指标权重。第七条 评级基本要素包括客户身份、能力、收入、信用、与银行关系等。(一)客户身份。主要包括: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是否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以及婚姻、身体、学历状况、个 人品质等。(二)能力。主要包括:经营能力、偿债能力、职务或职称、工作性质等。(三)收入。主要包括:本人及家庭收入水平、本人月收入、家庭人均收入等。(四)信用记录。主要包括:贷款情况、履约记录。(五)与银行关系。主要包括:是否为公司客户,与银行存款和业务往来情况等。第八条 等级划分。测评实行百分制,并根据综合得分将信 用等级分为四个级次。一级:综合得分90 分,表明资信状况“好”,属“重点支持”对象;二级: 80 分综合得分90 分,表明资信状况“较好”,属“积极支持”对象;三级:70 分综合得分80 分,表明资信状况“一般”,属“谨慎支持”的对象;四级:60 分综合得分70 分,表明资信状况“较差”,属“限制支持”的对象。综合得分 60 分以下的,表明资信状况“差”,不予定级。第三章 评级组织及权限第九条 部门和县公司应组建评级组织,分别履行评级工 作职责。部门负责各类客户评级信息资料的收集、调查与核实、初评工作;负责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审定;负责向公司上报有关评级资料。 公司负责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体经营户、农村专业大户等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审定。 公司可根据自身授权管理的需要上收部门的评级权限。第四章评级基本流程第十条 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基本流程为:调查初评审核审定。第十一条 调查。部门受理客户申请后,或根据管理需要, 调查人员应实地进行调查,收集核实客户信息,确定掌握评级所 需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第十二条 初评。调查人员依据调查掌握的信息资料,按评级指标和评分标准计算综合得分,并据以确定初评结果。第十三条 审核。审查人员应认真审核初评结果,若审核无 误,签署审核意见,移送审议或审定;若初评有误,则退回调查 人员更正后再行审核。第十四条 审定。部门权限内的评级审定事项,经评级组 织审议后由主任或授权副经理审定;超过权限的,则经主任核准 后报公司审定。部门申报的评级事项,经公司评级管理部门复审,评级组 织审议无误后,报公司总经理或授权的副总经理审定。第五章评级管理 第十五条 评级有效期。农户评级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个体经营户、农村专业 大户和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级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评级 有效期满需继续贷款的,应重新评级。第十六条 动态调整。评级有效期内,要注意掌握客户生产经 营变化情况,并视其变化程度调整信用等级。调整程序与原评定 程序一致。第十七条 提高评级透明度。个人客户评级条件、评级程序等应该公开。第十八条 严格评级管理,对违反操作程序,或工作不负责 致评级结果严重不实的,要追究责任;与客户串通、编造虚假信 息骗取信用等级的,应从严处罚。第十九条 客户以虚假资料骗取信用等级的,一经发现,应取消信用等级,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相应制裁。第二十条 妥善保管客户评级资料,贷款客户的评级资料纳入信贷档案保管。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XXX公司制定、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试行。附件:XXX公司信用等级评定表2009.10(二)贷时审查类贷款审批会议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改善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贷资产质量、加强信贷风险控制、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明确审批各环节职责和关系、强化审批人员审批责任,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公司贷款审批会议按授权权限分为公司贷款审批会议、授信审批部贷款审批会议及公司贷款审批会议。第三条 符合重大关联交易规定的授信业务由公司贷款审批会议提出审批意见后报关联交易委员会批准。第四条 本规程所称牵头审批人和专职审批人只适用于授信审批部贷款审批会议及公司贷款审批会议,公司贷款审批会适用本办法第七章规定。第二章 成员组成及职责第一节 贷款审批人第五条 贷款审批人包括牵头审批人和专职审批人。第六条 贷款审批人的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确定的信贷经营战略,从公司的利益出发审查每一笔信贷业务的技术、经济和商业可行性,并根据该笔信贷业务预计给公司带来的效益和风险决定是否批准该笔信贷业务。第七条 贷款审批人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阅读审查项目申报材料,参加贷款审批会议讨论,找出上报项目的主要风险点并研究风险规避和防范措施,最终根据对项目本身风险和效益的判断进行表决。第八条 贷款审批人原则上在贷款决策前不得与经办行就所审批贷款情况或申报材料中的问题进行直接交流。如果贷款审批人认为某一笔贷款的申报材料存在重大问题,可在上会前将情况反馈给审批受理人,由审批受理人与经办行或公司前台部门联系解决。第九条 对公司营销的重点客户和重点项目所涉及的可能影响到审批决策结果和产生风险倾向的重大问题,公司信贷经营部门可以协调会的方式与贷款审批人沟通情况。协调会原则上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主持,可委托其它行级领导主持会议。前台经营部门、资产保全部门负责人、授信审批部负责人、专职审批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及会议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第十条 贷款审批人之间可以就项目问题进行有益的交流或讨论,但必须独立决策,不得私下以任何形式影响其他贷款审批人的表决或相互协商、配合、左右贷款审批会议。第十一条 贷款审批人如因故不能出席贷款审批会议,应最迟于会议前一天通知授信审批部。贷款审批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贷款审批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已经通知的贷款审批会议,必须立即将情况通知授信审批部。第二节 牵头审批人第十二条 每次贷款审批会议必须由一名牵头审批人主持,该牵头审批人即为该笔信贷业务的审批主责任人。授信审批部贷款审批会议牵头审批人由部门正副总经理担任,公司贷款审批会议的牵头审批人由经授权的行领导担任。第十三条 牵头审批人的职责是主持贷款审批会议,在充分听取各审批人意见的基础上对信贷业务进行把关。牵头审批人要保障贷款决策的民主化、程序化和科学化,并注重提高效率。牵头审批人有责任控制贷款审批会议秩序,掌握讨论时间,保证会议讨论在公正、透明、民主的气氛中进行。第十四条 如果牵头审批人认为有其他贷款审批人可能不了解的项目背景情况,可自行决定是否应在表决前将情况向其他贷款审批人说明。除此之外牵头审批人原则上不在表决前对审批项目发表引导性或主导性意见。第十五条 牵头审批人由授信审批部根据授权权限在有权审批人中随机抽取。第三节 汇报人第十六条 项目汇报人包括该贷款项目上报行的经营主责任人、调查、审查人员以及公司前台部门调查人员。牵头审批人可视项目情况决定项目汇报人是否参会,参会的项目汇报人不能超过三人,要明确一名主汇报人。第十七条 主汇报人必须全面掌握上报项目的情况,认真阅读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在内的所有重要项目资料,有责任如实回答贷款审批人质询的与审批项目有直接关系的每一个问题。第十八条 借款人的各方面的信息均由主汇报人透彻了解和掌握后在贷款申报材料中和贷款审批会议上阐明,禁止汇报人带客户到公司直接向贷款审批人和授信审批部汇报项目。第十九条 主汇报人意见应在贷款审批会议上向全体贷款审批人公开、全面阐明。禁止主汇报人在审批会议项目决策前后对贷款审批人施加影响或探询贷款审批人个人决策意见。第三章 贷款审批会议的组织和准备第二十条 贷款审批会议的议程和组织准备工作由授信审批部负责。经分管经理批准后,授信审批部应至少于二个工作日之前将下一次贷款审批会议的议程通知拟参加会议的贷款审批人和列席会议人员。第二十一条 授信审批部必须将全部项目材料分发至每一位拟参加会议的专职贷款审批人。项目材料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及其附件,前台经营部门调查意见,合规性审查意见单。发送给牵头审批人的项目材料应包括前台经营部门调查意见和合规性审查意见单,牵头审批人如需要阅读项目申请报告及其附件等资料,可要求授信审批部提供。第二十二条 授信审批部受理审查岗负责上报项目材料的合规性审查。合规性审查包括上报项目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受理审查岗不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但有权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出疑问。第二十三条 受理审查岗如果发现上报项目材料中有不完整、不规范、不真实或不正确之处,应及时将要求补报材料的通知传达至经办行。第二十四条 公司上报公司待批项目上会讨论的顺序原则上根据上报项目申报材料通过授信审批部合规性审查的先后顺序而定,先通过合规性审查,符合上会条件的项目先上会。授信审批部应适当考虑尽量安排同一上报行的不同项目同时上会。在个别情况下授信审批部可视具体情况优先安排确有急需的项目上会。第二十五条 贷款审批实行限时审批的制度,符合上会条件的项目原则上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自通过合规性审查,符合上会条件之日起)上会讨论审批。第四章 贷款审批会议及程序第二十六条 贷款审批会议由四名专职审批人出席,同时必须有一名牵头审批人,否则,审批结论无效。第二十七条 公司贷款审批会议必须有一名授信审批部负责人列席,牵头审批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要求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合规部等部门派人列席贷款审批会议,提供政策咨询。审批会议列席人员无表决权。第二十八条 贷款审批会议开始时先由主汇报人汇报,汇报时不应重复项目审批申报材料中已经载明的内容。汇报内容原则上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需要向贷款审批人特别强调的问题;(二)书面申报材料中难以说明的问题;(三)项目上报以后新发生的情况;(四)贷款的主要风险及其防范措施。第二十九条 主汇报人如无需要进一步向贷款审批人说明的情况,经牵头审批人同意可不经汇报而直接进入讨论。项目讨论完毕后,汇报人退场。第三十条 审批表决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在进行必要的简短讨论后,由各位贷款审批人向牵头审批人说明各自的表决意见。第五章 审批结论第三十一条 贷款审批结论分为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续议和否决三种。审批会议以牵头审批人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并有三名及以上贷款审批人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为同意贷款(含附加条件同意)。如果某一笔贷款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续议票数之和不低于(含等于)全体贷款审批人半数,经牵头审批人同意,则该笔贷款可以续议。如果某一笔贷款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续议的票数之和低于全体贷款审批人数半数,或牵头审批人不同意该笔贷款,该笔贷款即被否决。牵头审批人有一票否决的权利。第三十二条 贷款审批会议决定的附加条件同意的信贷业务,经营主责任人应负责组织落实贷款条件,并对贷款条件的落实情况予以确认。如落实某些条件确实有困难,上报行或部门认为有必要考虑修改或放弃某些条件,可以就该情况向授信审批部书面报告,申请变更贷款条件。第三十三条 续议为对无法当场决策,需要补充材料后重新上报项目的再次审议。如贷款审批会议认为某一项目审批申报材料内容不全或汇报人回答问题不清,以至无法决策,需要续议,牵头审批人可以决定对该笔信贷业务暂不做同意与否的决定,待条件成熟时续议。同一笔信贷业务只允许续议一次。续议项目的贷款审批会议的牵头人以及参加会议的所有贷款审批人应与第一次审批该项目时的牵头人以及贷款审批人一致。第三十四条 对已被贷款审批会议否决的贷款项目,上报行如果有充分理由认为贷款审批会议决策有不当之处,可向公司书面申请复议。由公司各级贷款审批会议否决的项目,需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才能进入复议程序。原项目经过公司前台业务部门的,复议仍需先报前台部门。第三十五条 任何项目只能复议一次,提起复议的时间限于三个月之内。复议项目的贷款审批会议牵头人以及参加会议的所有贷款审批人应与第一次审批该项目时的牵头人以及贷款审批人一致。复议被否决后如需再报,应在一年后按新项目上报。第六章 贷款审批会议文书第三十六条 贷款审批人对每一笔信贷业务的正式表决方式为在XXX公司信贷业务评审表(附表一)上签名并签注同意、不同意、附加条件同意、或待落实有关问题后续议。贷款审批人不得弃权。贷款审批人必须在会议结束前逐项填写XXX公司信贷业务评审表。第三十七条 授信审批部应及时汇总贷款审批人意见交贷款牵头审批人。贷款牵头审批人在填写审批会议决策意见汇总表(附表二)时应综合考虑,充分吸收和汇总其他贷款审批人的合理意见,特别是贷款附加条件。牵头审批人应在审批会议后一个工作日之内将书面审批结论交授信审批部。第三十八条 贷款批复文件由授信审批部根据贷款牵头审批人书面审批结论起草,由牵头审批人审定签发。第三十九条 贷款审批会议采用全程摄像记录方式如实、详细地反映贷款审批会议上的讨论、问答和决策情况。摄像资料刻录成光盘存入项目审批档案。审批会议记录必须当场填列完毕。第四十条 贷款审批会议纪要简要记录每次贷款审批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名单、会议议程和审批结论。会议纪要由牵头审批人审定签发,分发范围包括公司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 第七章 公司贷款审批会议第四十一条 公司应成立授信审查委员会,委员由九人组成,其中流动委员二名,分管后台的副总经理,前、后台部门负责人必须是授信审查委员会成员。第四十二条 分管后台的副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有投票权但无否决权,公司总经理有否决权但无投票权。贷款审批会议必须至少有七名委员出席会议,出席委员人数2/3以上同意为通过,投票表决见XXX公司XX公司授信审查委员会投票表决表(附表三)。第四十三条 主任委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经总经理批准可委托其它行级领导担任主任委员,主持审贷会议。第四十四条 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授信业务,公司总经理为审批主责任人。审批决策意见填写见XXX公司授信审查委员会审议事项审批表(附表四)。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五条 贷款审批人如认为本人参加审批某一笔信贷业务有重大利益冲突,应主动向牵头审批人说明情况,由牵头审批人决定该贷款审批人是否应该回避。牵头审批人如认为本人参加审批某一笔信贷业务可能有重大利益冲突,可向分管经理或总经理提出申请回避,经同意后另外安排牵头审批人。牵头审批人如认为某一贷款审批人参加审批某一笔信贷业务可能有重大利益冲突,可要求该贷款审批人回避。第四十六条 贷款审批人,列席贷款审批会议的其他人员,以及授信审批部可以直接或间接接触到贷款审批会议讨论或决策信息的人员应对贷款审批讨论情况严守秘密,严禁将表决细节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客户或其他人。第四十七条 在审批会议上形成的摄像记录、光盘等审批档案专人保管,未经分管经理或总经理、董事长同意,任何人无权调阅。第四十九条 凡参加贷款审批会议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关闭通讯工具。第五十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附表一:XXX公司信贷业务评审表附表二:XXX公司信贷审批会议决策意见汇总表 附表四:XXX公司授信审查委员会审议事项审批表 2009.10信贷业务报批材料受理审查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信贷业务报批材料受理审查工作操作流程,统一报批材料审查标准,确保报批材料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充分性和及时性,为审批决策提供支持,特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将报批项目分为新项目、续议项目、复议项目、变更贷款条件项目。新项目是指未曾经过公司贷款审批会议审议的项目;或超过公司贷款审批会议审批同意的期限,需重新申请审批的项目;或在公司贷款审批会议结论下发三个月内未申请复议的项目。续议项目是指上报行在解决了公司贷款审批会议提出的续议问题后,再次提出上会审批的项目。复议项目是指已被公司贷款审批会议否决但符合XXX公司贷款审批会议规程有关规定的情况,在三个月内重新申请审批的项目。变更贷款条件项目是指上报行落实公司贷款审批会议决定的附加条件有困难,申请修改或放弃某些条件的项目。第二章 报批材料第三条 信贷业务报批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及时,报批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逐项填列、分析,对于不能提供的信息应说明原因。第四条 新项目报批材料组成如下:(各类报批材料清单见附件1)。(一)公司申报材料1、单一客户(1)上报行贷款申请专用文件:上报行以“XXX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贷款专用文件”上报,文号为“南川聚源公司贷年份号,标题格式为“关于(借款人)(金额)(信贷业务)的请示”(下同)。内容主要为项目名称、报批信贷业务的种类、金额、期限,上报行意见,经营主责任人的职务和姓名,上报行联系人电话。上报行应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同时上报。(2)授信申请报告内容。(3)客户信用等级审批批文。(4)客户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2、集团客户(1)上报行贷款申请专用文件。(2)授信申请报告内容。(3)集团整体的客户信用评级审批批文。(4)集团客户最近三年集团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及最近一期合并报表及集团母公司本部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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