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大荔县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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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论文)题目:渭南市大荔县农村土地流转状况 学生姓名: 贾 盼 盼 学 号: 201307060107 学 院: 管理学院 专 业: 法学 指导教师: 王瑶 2014 年 2月 6日 渭南市大荔县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21世纪农村土地流转状况摘 要Abstract 进入21世纪之后,国家对三农问题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土地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土地改革与国民生计密切相关,与国家未来发展紧密相连。其中,土地制度是农村农业生产环节的重要重要的一环,因此陕西科技大学学生之一特对渭南市大荔县近年来的土地流转状况采用问卷调查方式进行调研。分析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条件,探索土地流转的实施模式,为关心农村土地改革问题的各方提供研究和决策的依据。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也几度变更。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其中有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强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但由于农民对土地承包法认识上有偏差、基层干部执行政策有误、土地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等原因土地调整频繁,上访案件增多、机动地面积严重超标,机动地发包不够规范、经营权证发放不到位,承包合同不完善、管理职责不明确,仲裁机构不健全等问题,需采取措施加以改善。目前来看,制约中国内需型经济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农村,而要想提高农业的生产水平,土地这个最重要的资源要素必须充分流转起来。农民以地为本,但守着条块化的“一亩责任田”,很难为其带来高收益。土地改革就是要赋予农民土地经营权、使用权以及转让权,一方面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还要让农民能从土地上获得更多利益。只要土地能合法地流转,农民无论是承包大块土地规模化经营,还是以土地入股获取分红,又或者以土地为抵押获得创业贷款,都将直接为其创造利润,从而提高收入。Enter after twenty-first Century, countries pay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the problems of agriculture, land reform to further accelerate the pace of. The land reform and the livelihood of the people closely related, is closely connected with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country. Among them, rural land system is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Shaan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o one of the students in Dali County of Weinan city in recent years the land circulation status by using the questionnaire survey. Analysis of the implementation conditions of land circulation policy, explores the implementation mode of land transfer, provides research and decision-making basis for the parties concerned problem of land reform in the countryside.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也几度变更。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其中有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强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 economy, rural land circulation policy has changed a few times. In 2004, the State Council promulgated the on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strict land management decision, the provisions concerning rural collective construction land use rights can be legally circulation, stressed that in line with the planning under the premise, villages, towns, towns of rural collective construction land use rights can be legally circulation.但由于农民对土地承包法认识上有偏差、基层干部执行政策有误、土地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等原因土地调整频繁,上访案件增多、机动地面积严重超标,机动地发包不够规范、经营权证发放不到位,承包合同不完善、管理职责不明确,仲裁机构不健全等问题,需采取措施加以改善。But because the farmers on the land contract law have bias awareness, grassroots cadres policy implementation error, land management system is not perfect and other reasons the frequent changes of the land, petition cases increased, maneuvering area serious exceed the standard, maneuvering the insufficient standard, management of payment is not in place, the contract is not perfect,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y is not clear, arbitration institution is not perfect and so on, need to take measures to improve.目前来看,制约中国内需型经济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农村,而要想提高农业的生产水平,土地这个最重要的资源要素必须充分流转起来。农民以地为本,但守着条块化的“一亩责任田”,很难为其带来高收益。土地改革就是要赋予农民土地经营权、使用权以及转让权,一方面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还要让农民能从土地上获得更多利益。只要土地能合法地流转,农民无论是承包大块土地规模化经营,还是以土地入股获取分红,又或者以土地为抵押获得创业贷款,都将直接为其创造利润,从而提高收入。At present, the key control Chinese domestic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the rural areas, and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land is the most important resource elements must fully transfer. Farmers for this, but keep the striping a mu Tian responsibility, it is difficult to bring high returns. Land reform is to give farmers the land management right, the right to use and transfer rights, improve the enthusiasm of grain farmers on the one hand, on the other hand, also let the farmers get more benefits from the land. As long as it can legally transfer the land, farmers both large-scale land management contract bulk, or to buy land acquisition dividends, or to the land as collateral to obtain loans to start businesses, will directly to create profits, thereby increasing income.关键词:三农问题 土地流转 流转条件 问题 解决办法 Three rural problems Land transfer Flow conditions The problem Solution目 录一 一.土地流转释义及大荔县土地概况.6二 二.土地流转产生背景及相关内容.6六 三。大荔县农村土地流转七 1.现状.7 2.存在问题.7四大荔县农村土地流转原因分析.9五.土地流转相关政策.11六.土地流转针对问题所提建议及对策.12附:陕西科技大学20132014 学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论文)评分表。.16一.土地流转概念及大荔县土地状况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大荔县地处陕西关中平原东部,关中平原东部最开阔地带,全县辖18镇,400个行政村、县域总面积1800平方公里,总人口73万,是渭南市第一面积大县。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历次编绘的大荔县地图,全县总面积为1776.3平方公里,折合2664450亩。遵照国务院(1984)70号文件和省、地的具体安排,1989年县上对土地进行了详查,实际量算的总土地面积为2535780.9亩。其中军垦、农垦用地374871.1亩;县属用地2160909.8亩二.土地流转产生背景及相关内容 中国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动的政策刚出台,上海就在积极实施。据悉,上海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思路框架基本形成:将按照“土地确权、两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价值显化、市场运作、利益共享”方针,依据土地有偿使用原则,对上海郊区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有偿有期限流转制度。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合作、入股、联营、转换等方式进行流转,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其要点是: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设,建立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把农民承包的土地从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让一部分农民获得股权后安心从事二、三产业;另一部分农民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实现市郊农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 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其中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强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三大荔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存在问题 大荔县1998年实行二轮土地承包后,全县家庭承包的耕地面积 98万亩,承包经营户15.2万户。调查结果表明,大荔县在实施土地承包法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土地调整频繁,上访案件增多。土地承包法依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明确规定长期不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口的增减变化,在土地问题上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一些人口较多的家庭缺少土地或长期没有土地,而个别家庭承包着大量的土地。受此影响,部分群众产生了调整土地的强烈愿望,一些村组干部为了多收承包款,也在调整土地上打主意,违反法定程序,擅自调整土地,引起群众不满,进行单独或集体上访或毁坏青苗、果树,对农村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2、机动地面积严重超标,机动地发包不够规范。全县实有耕地面积110万亩,机动地面积高达12万亩,占11.2%,较法律规定的5%超出一倍以上。其中,未留机动地的村组5%(大部分因人口增减机动地被分完),机动地面积在5%以内的村组占30%,机动地在5%10%之间的村组占50。个别乡镇把平沙造田、治理“四荒”改造好的土地也作为机动地对外发包,使得机动地面积超标状况更为严重。同时,在机动地的发包上也很不规范,少数干部以权谋私,把机动地发包款用于支付自己吃喝费用,已成为当前农村的焦点、热点问题,群众意见很大。 3、经营权证发放不到位,承包合同不完善。“一证一书”是体现土地承包关系最具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和凭证,也是土地承包工作最关键的环节。二轮土地承包中,全县共印发土地经营权证书14.86万份,但发放到农户手中的仅有6.24万份。通过曾对城关、两宜、官池、韦林四个乡镇12个村200户群众的问卷调查显示,没有经营权证书的有76户,占38%;因土地面积与承包合同证书不符合和分户新增地等原因需补发证书的有32户,占16%。一些村组在法律规定的承包期限内,不与农户签定土地承包合同,不发放土地经营权证书,特别在对机动地承包上,常常搞“口头合同”、“收据合同”;有的虽签订了合同,但不够规范,双方责、权、利不明确,不断引起纠纷;有些村组对机动地的发包收入实行“暗箱操作”,侵占、贪污、挪用现象时有发生。 4、管理职责不明确,仲裁机构不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调查发现,近年来发生在村组和农户之间的土地纠纷问题,如能执行上述规定并不难解决。但是,由于仲裁机构不健全, 乡镇政府调解不力,加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缺乏强制执法手段,基层法院又不愿意受理,致使一些土地纠纷案件迟迟不能得到处理,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四大荔县农村土地流转原因分析 一是对土地承包法认识上有偏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其目的是为了稳定土地的产权制度,限制和禁止土地的频繁调整,以利于农地的可持续利用。但由于当前农村有少数农户长期少地或无地,在缺乏其它就业门路、生活无保障的情况下,均等占有土地已成为他们的强烈愿望。加之近年来国家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了农业税率,农民负担逐年减轻,农产品价格日趋走高,这些少地或缺地的农户对土地更加重视,迫切要求调整土地,这是土地纠纷日渐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是基层干部执行政策有误。对于土地承包法许多基层干部很少学习,知之甚少,存在着不法不依的现象。一些村组干部滥用职权,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和报经上级审批,擅自决定进行土地调整,或将机动地长期发包,侵吞、挥霍土地发包收入;有些村组干部违法收回出嫁、离婚、丧偶妇女的土地承包权,或强制收回处出务工农民或 在小城镇落户农民的承包地,然后进行发包,造成了新的无地农户,这是农村土地纠纷边处理边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是土地管理制度还不完善。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后,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对一些具体问题也没有规定出具可操作性的算是办法,加之一些基层干部对一些法律条文存在理解和认识上的分岐,因而在执法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此外,司法、行政部门配合不力,村组干部的不作为,农村中个别“难缠户”、“钉子户”不履行义务,也是土地纠纷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其中,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归属不清是影响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障碍。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农业法第3条重申了这一点。但对“集体所有”的解释,各种法规的界定不一,导致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产权归属不清。这种情况下,村支两委和社干部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管理“越位”现象时有发生,使农村土地流转难以真正按效率优先的原则优化组合。 五土地流转相关政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第三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简称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或土地流转。2003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流转应遵循的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土地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六.农村土地流转对策及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再掀土地承包法贯彻热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农村的全面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全社会的小康。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农村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村是落后社区、农民是弱势群体的格局还没有得到彻底改变,各种坑农、害农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严重的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土地承包法的实施,把广大农民群众应当享有的各项土地承包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标志着农村土地承包管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抱着对农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为农民维权利、谋利、服务为重点,学好法律,用好法律,把法律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再度掀起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贯彻热潮,切实把土地承包法的精神宣传到村、到户、到人,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掌握土地承包法的指导思想、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发包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承包的原则、程序、期限,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及流转等法律规定,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土地承包法上来,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2、强化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综合素质。农村基层干部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具体实施者,他们对法律知识掌握的程度和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直接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着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要围绕土地承包法的实施,对基层干部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并通过查处典型违法案件,切实纠正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坚持做到“五个禁止”:禁止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禁止打乱重分多留机动地、禁止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禁止违法占用农民承包地搞非农建设、禁止截留扣缴农 民的征地补偿费。要把对土地承包法学习的情况和掌握的程度,列入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考核的内容之一。通过培训,使基层干部深刻了解土地承包30年不变政策的深刻含义,准确掌握法律的各项内容,正确运用法律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工作。 3、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切实解决遗留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稳定和完善以土地承包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承包经营制,依法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针对二轮土地承包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要在坚持“四不变”(土地所有制不变、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期30年不变、其他承包方式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的基础上,制定出台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一是进一步落实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现已承包到户,但手续不全,补签合同,补发经营权证书;对承包面积与合同、证书不相符的,要以现有面积为据,作好补签和换证工作;对机关单位或个人承包治理开发“四荒地”的,要坚持“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做好确权和发证工作。二是要健全合同档案,实施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土地承包方案、合同、权证、登记薄的程序化管理,采取县、乡、村、组、户五级建档的办法,切实做到户有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组有登记册、村有合同书、乡有土地台账、县级档案齐全。三是创新经营机制,加快土地流转。针对目前人多地少的矛盾,要在坚持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提前下,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由村民代表大会协商解决办法,加快土地合理流转,妥善解决人地矛盾问题。四是强化土地承包纠纷处理,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4、健全土地仲裁机构,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仲裁,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纠纷仲裁,不同于仲裁法规定的一般经济纠纷仲裁,这不需要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申请,有关的仲裁机枪即可受理。要按照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法纠纷仲裁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乡村三级农业承包合同仲裁、鉴证、调解机构,做到县有仲裁委员会、乡有调解室、村有调解组,切实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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