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用户供热工地进程建设标准民用-2014年修订出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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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热201486号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用户供热工程建设标准(2014年修订)为了提升供热系统,提高供热工程建设水平,更好的适应供热计量的推广对用户供热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的要求,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供热计量技术规程、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高温热水管网供热的用户新建热力工程。一、热力站工程1 一般规定1.1 热力站的规模应以确定的热负荷为依据。1.2 热力站应设在地上建筑物内。热力站位置宜选择热负荷中心区,应便于一、二次管网布置、安装,并考虑热力站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若热力站设在半地下室,不得设置在居民楼下。1.3 热力站应设在车辆方便通行的区域。1.4 热力站的供热规模不宜大于20万(供热面积),单个供热系统的供热规模不宜大于10万(供热面积)。单个供热系统的供热规模不应大于15万(供热面积)。1.5 热力站的供热半径不得大于500m。1.6 热力站与制冷站设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在空间上分开,以便于供暖和制冷设计和运行管理。1.7 站房内冬季供暖和夏季供冷切换用阀门,应采用关断性能好的阀门,建议采用焊接球阀。1.8 热力站房设备间的门应向外开。热水热力站房长度大于12m时,应设2个门。至少有一个门的宽度比最大设备的宽度宽0.5m,能满足设备更换、检修的需要;主要通道的门宽度不宜小于1.5m。1.9 热力站的出口应便于设备检修及人员出入。1.10 热力站应设独立的电控室,放置监控、配电设备。低压配电室可与值班室合用。 1.11 热力站值班室位置应邻近站房出入口,若不能靠近站房出入口时,应另设置安全出口,以便于值班人员在紧急情况时逃生。1.12 热力站内净高不小于3.5m。1.13 热力站不应设置在剪力墙、结构柱等过多的区域,避免对设备、管道布置和人员通行产生影响。1.14 设一套供热系统的热力站,供热能力在2万以下,站房建筑面积不小于60;供热能力在25万之间,站房建筑面积不小于80;供热能力在510万之间,站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20;供热能力在1015万之间,站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50。1.15 设两套供热系统的热力站,单个系统供热能力在5万以下,站房面积不小于100;单个系统供热能力在510万之间,站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单个系统供热能力在1015万之间,站房建筑面积不小于200。三套及以上供热系统的热力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站房面积。1.16 大型热力站应设置必要的起重设备,以方便设备的检修。1.17 管道及设备高点应设排气装置,低点应设放水装置。1.18 热力站内的管道不得阻挡通道,不得跨越配电柜、仪表柜等设备。1.19 管道与设备连接时,管道上宜设支、吊架,减少加在设备和管道的荷载。1.20 热力站内设备和阀门的布置应便于操作和检修。位置较高而且需经常操作的设备处应设操作平台、扶梯和防护栏杆等设施。1.21 热力站内各种仪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安装在便于观察和维修的位置。1.22 热力站内应有良好的照明,配置GC-A防尘防水灯,灯泡功率100w,每盏灯的服务面积不大于15。1.23 热力站应设有应急照明系统(逃生指示灯,应急照明)。1.24 热力站应配置消防器材,满足配电设备的防火要求,并不少于两台干粉灭火器。1.25 热力管道应采用保温性能良好、吸水率低且耐磨损的材料作为保温层,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1.26 热力站应做好减震、防噪。1.27 热力站房内不得有架空排水设施。电控室内不得有供暖、给、排水设施。1.28 热力站主要设备采用高效节能产品。1.29 高档酒店、写字楼、商业等用户在热力站进行供热计量收费时,除一次侧热量表、调节阀、总关断阀等应按照此标准执行外,其他参照此标准执行,但不应低于此标准。2 主要设备2.1 不同供热参数的供热系统应分开设置。2.2 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分开设置供暖系统。大型公建、商业、学校等用户应按功能进行供暖系统区分,必要时热力站分开设置。2.3 热力站采用板式换热器和循环水泵共用基础的供热机组形式。供热机组采用钢架基础,设备和管件采用可拆卸连接方式。供热机组包含板式换热器、循环水泵、电调阀、Y型过滤器及连接管件、阀门、仪表等。2.4 供热机组不需自带自动控制器,其功能由统一的远程监测控制柜实现(高档酒店、写字楼采用计量收费时除外)。现场监控系统能与总公司调度中心进行实时通讯。2.5 供热机组采用中央布局方式。机组与墙之间的净距不小于1m。机组与机组或其他设备之间的净距不小于1.2m;热力站主要通道的净宽度不小于1.5m。2.6 机组和换热器的布置,应考虑清洗、检修的场地。2.7 同一个采暖系统的换热器采用同一规格。2.8 换热器采用板式换热器,板片材质采用316L不锈钢,设计压力不小于1.6MPa,设计温度不小于150。 2.9 单个供暖系统的换热器总台数不应多于四台,供热面积大于5万时不少于两台。当单个供暖系统设置两台及以上换热器时,应满足任一台换热器停止工作,剩余换热器的设计换热量应保障供热量不应低于设计供热量的65%。换热器的单台出力和配置的台数同时应考虑实际运行时的工况。2.10换热机组一、二次侧进、出口应设总阀门。每台换热器一、二次侧进、出口应设关断阀门。2.11 除热力公司统一设置备用泵外,每个供暖系统的循环水泵和补水泵均应设置一台备用泵。循环水泵的并联使用台数应能满足系统运行调节的需要,并不应超过4台。同时运行的并联循环水泵采用型号相同的水泵。2.12 除与空调系统合用外,二次侧补水方式宜采用补水泵定压的方式。 2.13 补水泵设在水箱旁。2.14 安全阀设置在循环水泵前回水母管上水流稳定的直管段上。2.15 热力站内一次侧供水管进热力站后和一次侧回水管出热力站前设总关断阀门,采用焊接全球阀。二次侧回水管进热力站后和二次侧供水管出热力站前设总关断阀门,采用焊接全球阀。2.16 热力站设供、回水管总旁通管,小于主管2个等级,设在一次侧总关断阀外侧,采用焊接全球阀。2.17 热力站内一次网上总关断阀门的承压密封方向应朝向热源方向。2.18 热力站一次侧阀门的压力等级不应小于2.5MPa,二次侧阀门的压力等级不小于1.6MPa。2.19 每个供热系统的板式换热器二次侧设供、回连通管,管径小于主管2号,采用球阀,设在板换二次侧进、出口关断阀外侧。2.20 板式换热器二次侧设反冲洗用管道和阀门,管径不小于DN40,采用球阀,设在板换二次侧进口关断阀里侧。2.21 板式换热器一次侧设泄水用管道和阀门,管径不小于DN32,采用球阀,设在板换一次侧出口关断阀里侧。2.22 热力站一次侧供水管和二次侧回水管均分别设两级除污器。热力站一次侧,第一级设在供水总管上,采用旋流式除污器,当管径大于等于DN200时,若现场位置有限,可以采用容积式过滤器;第二级设在对应每台板换的支管上(或每个供暖系统板换的总管上),采用Y型过滤器。热力站二次侧,第一级设在各供暖系统的回水总管上,采用旋流式除污器,当管径大于等于DN200时,若现场位置有限,可以采用容积式过滤器;第二级设在对应循环水泵的支管上(或每个供暖系统循环水泵的进水母管上),采用Y型过滤器。第一级过滤器滤网孔径不大于10目,第二级过滤器滤网不大于30目。滤网采用不锈钢。Y型过滤器可以在线冲洗,规格大于等于DN100时,排污管径不小于DN50,阀门采用球阀。 2.23 热力站设在地下室时,应设机械通风,采用独立的通风设施。热力站采用机械通风时,换气次数可按6-12次/h选用。2.24 排污管、泄水管、自来水管、软化水管、补水泵进水管上的阀门采用球阀。2.25 热力站内设给水与排水设施,满足系统的冲洗、排污要求。热力站设置独立的集水坑、排污泵。2.26 当热力站设置分、集水器时,在每个回水分支上设水力平衡装置。2.27 热力站软化水装置带水箱液位控制,具有根据水箱水位自动启停的功能。2.28 热力站二次侧补水水质标准应符合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的规定。3 热工检测与控制3.1 住宅热力站的一次侧供水管上第一级过滤器后设动态一体型电动调节阀。住宅与商业、公建共用热力站,一次侧供水管上第一级过滤器后设压差平衡阀,各供热系统一次回水分支上安装电动调节阀;各供热分系统设置静态平衡阀,宜设在供水管上。3.2 过滤器、静态平衡阀、电动调节阀、压差控制阀的两侧设压力表;循环水泵、补水泵、板式换热器进、出水口处应设压力表;分、集水器设置温度计、压力表;集水器各分支管上应设压力表和温度计。一、二次侧的供、回水总管和分支管上均应设压力表和温度计。压力表和温度计量程选用合理。3.3 温度计采用表盘式双金属温度计。3.4 一次侧供水压力测点设在一次进站总关断阀门之后,第一级除污器之前;一次侧回水压力测点设在一次出站总关断阀门之前;每个供热系统二次回水第一级除污器前和第二级除污器前各设一个压力测点,分别用于监测和补水变频控制;二次供压力测点安装在二次出站总关断阀门之前。压力变送器输出信号4-20mA,与管道连接采用针型阀、表弯和三通旋塞。3.5 一次侧供水温度测点设在一次进站总关断阀门之后,第一级过滤器前;一次侧回水总关断阀前设温度测点;多个供热系统的每个一次回水分支上均应设温度测点;二次侧回水第一级过滤器前和二次侧供水总关断阀前各设一个温度测点。温度变送器加装保护套管,运行中保证不断流可更换仪表。温度变送器输出信号为4-20mA。热表配套热电阻,直接接入热表,仅用于计量热量。3.6 热力站一次回水安装分体式超声波热量表;热力站二次供水安装电磁流量计。热量表和流量计的设计压力不小于1.6MPa;一次侧使用设计温度不小于130 ;二次侧使用设计温度不小于95。3.7 流量计前后直管段符合设计要求。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流量计前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10倍管径,后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5倍管径。3.8 热力站热量测量装置作为计量收费依据时,应采用不间断电源供电。3.9 循环水泵和补水泵采用变频器控制。采用一台水泵配置一台变频器的方式。变频器功率高于电机功率一个等级。3.10 水箱设置独立的液位传感器,采用投入式液位变送器,变送器本体安装于水箱侧墙附近,输出4-20mA。3.11 水箱设置水位开关,安装于水箱补水出口上侧10-15cm位置,并远离补水口,控制水箱水位低于水位开关时自动停止补水泵。3.12 水箱设置水浸开关,安装于热力站内集水坑距顶部20cm处,如站内无集水坑,安装于热力站地面5cm处,当站房发生水淹时发出开关量报警信号。3.13 热力站设置独立的水表和电表。远程电表和远程水表均通过M-BUS总线通讯接入现场远传监控柜。3.14 当压力测点和温度测点设置在一起时,按流体方向先安装压力测点后安装温度测点。3.15 设备信号线需采用屏蔽电缆;弱电、强电电缆应分开布线。二、二次网工程1 一般规定1.1 二次网的管径应以确定的热负荷和水力计算为依据,同时应考虑实际运行工况。1.2 管道安装的平面位置、标高、坡度、坡向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1.3 二次网的阀门、附件应满足系统的最高工作温度和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1.4 供热管网要充分考虑安全问题,便于操作,并不应布置在电缆桥架上面。1.5 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安装管道的支吊架,保证管道系统的安全运行。1.6 供暖管道穿越地下室外墙处设柔性防水套管;穿越楼板、隔墙处应设套管,套管与管道之间空隙用柔性材料填实;穿地下室防火分区墙时,填充材料应采用防火材料。2 主要设施2.1 二次网宜采用支状布置。2.2 二次网宜采用架空敷设。2.3 架空敷设管道受热膨胀宜采用自然补偿方式,必要时可以设补偿器,补偿器采用波纹补偿器。2.4 设置自然补偿和补偿器时,必须设置相应的固定支架,需要时设置导向支架。2.5采暖、空调系统最不利用户的资用压头,应考虑用户系统安装过滤装置、计量装置、调节装置的压力损失,且不应低于50kPa,不宜低于70kPa。2.6二次网、室内系统管道上阀门、补偿器、附件的设计压力不小于1.6MPa。2.7 二次网的高点(包括局部高点)应安装自动排气装置(自动排气阀和管道球阀)。2.8 二次网的低点(包括局部低点)应安装放水装置,阀门采用球阀。2.9 地上敷设的供热管道穿越行人过往频繁地区时,管道保温结构下表面距地面的净距不应小于2.0m。2.10用于采暖、空调系统的管网,确定主干线管径时,宜采用经济比摩阻。一般情况下,主干线平均比摩阻可按以下数值选用:1)供回水管的总长度 500m 60100Pa/m ;2)供回水管的总长度 500m L 1000m 5080Pa/m ;3)供回水管的总长度 1000m 3060Pa/m 。 2.11支干线、支线平均比摩阻宜按60100Pa/m选用,也可按允许压力降确定。2.12地下敷设热力管道的分支点装有阀门、仪表、放气、排水等附件时,应设置检查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检查井的大小、井内管道和附件的布置,应满足安装、操作和维修的要求,空间净高不应小于1.4m,面积不应小于2;2 检查井面积大于或等于4时,人孔不应少于2个,其直径不应小于0.7m,人孔口高出地面不应小于15mm;检查井面积小于4,但检查井底深度超过3m时,除必需的人孔外还应设通风孔。3 检查井内应设置集水坑,其尺寸不应小于0.4m0.4m0.3m,并宜设置在人孔之下。4 供暖管道穿越检查井处设柔性防水套管。2.13 二次网合理设置排污口及排水设施,以方便进行二次网冲洗。2.14 当采用直埋敷设时,应采用无补偿敷设方式,设计计算按相关标准执行。2.15直埋敷设热水管道采用钢管、保温层、外护管紧密结合成一体的预制管。埋地管道的外保护层采用高密度聚乙烯保护壳。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2.16 二次网室外布置时,应做好保温层的外保护、防腐蚀和防水。2.17 各种支架及管道设备等部分的保温结构不得妨碍管道的滑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2.18管道试压合格后,应进行冲洗,冲洗流速不低于管道介质工作流速。三、室内供暖工程1 一般规定1.1室内供暖设施的选择应以室内热负荷计算为依据,同时应考虑实际运行情况。1.2 分户热计量供暖系统的户内供暖设备容量和户内管道,应考虑户间传热对供暖负荷的附加。1.3 供暖系统的热水参数应结合一次网供热参数、热用户供暖系统及户内管材耐温条件等因素确定。 1.4 供暖系统的各并联环路,应设置关闭和调节装置。1.5 室内供暖系统的工作压力宜保证供暖系统的最高点不小于0.2MPa。1.6 明装敷设的供暖管道宜采用镀锌钢管。1.7 使用金属接头的管材,不得将金属接头埋入地板内,室内埋地管道出地面时,接头部分应高出地面10cm以上,不宜超过20cm。1.8 供暖管道穿越地下室外墙处设柔性防水套管,穿越楼板、隔墙处应设套管,套管与管道之间空隙用柔性材料填实。1.9 设置在管道井中或住宅公用空间内的入户管道宜采用柔性保温材料。1.10 入户供、回水管在非采暖区域埋地部分采用10mm厚橡塑保温材料进行保温(具体做法参照图集12YN7第73页方案三)。1.11共用立管的供、回水管道做出标识。1.12 室内架空敷设管道的高点应设置排气装置,低点设置泄水装置。1.13 室内架空敷设管道应严格按照图纸所标坡度、坡向施工且坡度不得小于千分之二,严禁出现倒坡现象。1.14 室内供暖系统的阀门、补偿器、附件的设计压力不宜小于1.6MPa。1.15 无地下室的商住楼,其水平供回水管道宜设在具备检修条件的公共空间内;有设备层或管道层的高层住宅,其水平供回水管宜布置在设备层或管道层内,并应具备检修条件。1.16 设置热力入口装置的热力小室不应卖给私人或单位,应方便操作、检修。1.17 供暖设施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维护和查验。1.18 热力入口和管道井内采暖设施保温时应考虑操作、查验的方便。1.19 热力入口不应设在电梯前室内,不应设在汽车停车位上面。1.20供热用管道井若与给水、消防等专业合用管道井,应使各专业的设施之间距离满足操作、检修、查验的要求,且互不遮挡。1.21 管道井内应做防水隔潮,并设排水设施,如地漏及配套下水管。1.22 供暖系统公用管道不应占用私人空间。1.23 当采用散热器热水采暖时,宜采用水容量大、热惰性好、外形美观、易于清洁的明装散热器。1.24 辐射供暖系统埋设于填充层内的加热管及输配管不应有接头。1.25 地面辐射采暖加热盘管弯曲部分不得出现硬折弯现象。 1.26直埋敷设热水管道采用钢管、保温层、外护管紧密结合成一体的预制管。埋地管道的外保护层采用高密度聚乙烯保护壳。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2 居住建筑部分(包括住宅、公寓、别墅)2.1 建筑物热力入口的空间、布置应满足其操作、检修、查验的要求。2.2 建筑物热力入口布置在楼内时,应设置在专用热力小室或热力箱中,专用热力小室或热力箱应符合下列要求:1 有地下室的建筑,设置在地下室可锁闭的专用空间内,空间净高不应低于2.0m,热力入口装置的前操作面净距离不应小于0.8m;或设置在地下室热力箱内,热力箱的要求参考室外地上热力箱。2 无地下室的建筑,可于楼梯间下部设置热力小室,操作面净高不应低于1.4m,前操作面净距离不应小于1.0m;也可在合适位置设置地上可锁闭的专用空间,空间净高不应低于2.0m,热力入口装置的前操作面净距离不应小于0.8m。2.3 建筑物热力入口不应设置在室外检查井或地沟内。若布置在室外时,应设置地上热力箱。热力箱两侧面距供回水管的关断阀、旁通管不小于300mm,上面距管道不小于300mm,下面设备距管道不小于300mm,管道距墙面不小于200mm,前操作面净距离不应小于0.8m。热力箱应满足泄水、防水的要求。2.4 热力入口应设在便于操作、检修的位置,装置的布置高度宜在500mm1700mm范围。2.5 一套热力入口带两套及以上立管时,在供水管上安装关断球阀,回水管上安装关断球阀和静态平衡阀;球阀和平衡阀的安装高度应便于操作、检修。2.6 无地下室的居住建筑宜每个单元设置一个热力入口。2.7建筑物热力入口装置除应满足常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热量表设在供水管过滤器后,流量计水平安装,前后直管段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没有明确时,最小不得小于表前5倍管径,表后2倍管径的直管段。2 供、回水之间设置旁通管,管径选小于主管12号(且不小于DN32);阀门采用球阀,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3 供、回水管前后均设置关断阀,阀门采用球阀,并且除旁通管外,其它设备、仪表均应设在关断阀之间。4 供水管宜设两级过滤器,顺水流方向第一级为粗过滤,滤网孔径不大于3mm,第二级为精过滤,滤网规格为60目。当采用单级过滤器时,应为精过滤器;5 回水管设单级精过滤器,滤网规格为60目。6 过滤器采用Y型过滤器,可在线冲洗。7 供、回水管均设泄水管,阀门采用球阀。8 供、回水管应设置温度计或温度传感器。温度计采用双金属表盘温度计。9 回水管过滤器后设自力式压差控制阀,其规格应由计算确定。 10 当自力式压差控制阀两端压差大于0.1MPa时,宜在回水管上设静态平衡阀,其规格应由计算确定。静态平衡阀设在压差阀与其后(顺水流方向)关断阀之间。11 过滤器、平衡阀的两侧设置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12 热力入口装置附近应设有排水设施。13 泄水和过滤器冲洗水管道引至合适位置。2.8 自力式压差控制阀采用现场可调压差型;在供水管上的取压点设在精过滤器后,且导压管上设关断阀。2.9 热力入口处泄水管管径宜按下表设置管道公称直径DN40DN50DN70DN80DN100DN125泄水管管径DN20DN20DN25DN25DN32DN322.10 共用立管和入户系统装置应设置在管道井或小室内。2.11 非独立住宅应按楼栋设置供热用管道井,供热用管道井禁止与电及燃气专业管道井合用。2.12 共用立管是否需要设置补偿器,应计算确定。若需要设置补偿器,采用波纹补偿器,并设置相应的固定支架。2.13 共用立管不宜在分区等部位设置折弯。若必须设置折弯,需要采取措施进行保护。2.14 供热用管道井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置在住宅公用空间内。2 管道井在公用空间内设置检修门,检修门尺寸应能保证管道井内管道、仪表、阀门的安装、检修及查验要求。3 管道井内宜设置照明设施。4 管道、仪表、阀门等设备的安装距离应满足操作、检修、查验的要求。2.15 管道井内共用立管宜布置为“一”型、“L”型,或分别布置在管道井的两侧。不宜布置为“井”字型,若采用“井”字型布置时,应采取相应措施。2.16 管道井内管道间距及管道距墙面距离:1 供、回水立管管径小于等于DN100时,管道中心间距不应小于300mm,管道中心距墙不应小于200mm。2 供、回水立管管径大于DN100时,管道中心间距不应小于300mm,管道中心距墙不应小于250mm。3 立管外壁距其他专业立管外壁间距不小于150mm。2.17 管道井内共用立管及入户装置的操作面净距不小于600mm。2.18 住宅宜采用共用供、回水立管的水平分环系统。2.19 共用立管应满足下列要求:1 共用立管顶端应设置自动排气装置(自动排气阀和管道球阀)。2 住宅共用立管采用双管下供下回式异程系统。3 共用立管下部宜设置泄水装置,并采用储污短管及泄水球阀。4 供水立管末端和回水立管始端的管径不宜小于DN25,当单层供热面积超过500时不宜小于DN32 。5 一对立管可连接的每一层户数不应大于三户。当设有分层分集水器时可不受此限制。2.20 下供下回共用立管的平均比摩阻宜取3060Pa/m。2.21 并联于同一对供、回水立管上的各户采暖系统采用相同的户内采暖系统形式。2.22 入户系统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1 一对立管连接的每一层户数为三户以上时,入户管道不应直接从立管引出,应采用分集水器。2 供、回水立管与分、集水器之间设关断阀,宜采用球阀。3 一个共用供、回水立管所负担的层数超过12层时,在集水器与回水支管上关断阀门之间设置静态平衡阀。4 采用户用热量表的入户系统装置,供水管上由(顺水流方向)锁闭阀、Y型过滤器、户用热量表、测温球阀构成,回水管上由(逆水流方向)锁闭阀、静态平衡阀、测温球阀构成。采用间接计量方式时,根据计量方式确定是否设置户用热量表。5 分水器前若设总过滤器,入户供水管上过滤器可以不设。6 过滤器滤网规格采用60目。7 分集水器前后设置时,采用错层布置,使得布置在前面的设施不遮挡后面的设施。从立管引出的支管与分集水器等高时,上部的宜布置在1600mm,下部的宜布置在900mm;从立管引出的支管高度与分集水器高度不同时,上部的宜布置在1600mm,下部的宜布置在800mm,支管宜高于分集水器150mm200mm。8 若分、集水器规格比支管大,且等高时,分、集水器上设自动排气装置(排气阀和关断阀)。2.23 散热器应设有放气针。2.25 散热器承压能力应满足供暖系统工作压力的要求。2.27 水平双管系统中,散热器回水管上设关断阀,散热器供水管上设恒温控制阀。若温控阀不具备关断作用,需设关断阀门。2.28 水平单管跨越式系统,应设置两通或三通恒温控制阀,同时在户内供水总管和回水总管上分别设关断阀。2.29 垂直单管跨越式系统的楼层层数不应超过6层,水平单管跨越式系统的散热器组数不应超过6组。2.30 钢制散热器和铝制散热器不应在同一热水供暖系统中使用。2.31 钢制散热器、铝制散热器应经可靠的内防腐处理。2.32 散热器的布置应确保室内温度场的分布均匀。选用对流型散热器时,宜沿外围护结构布置,并应尽量设置在外墙窗台下,当安装或布置管道有困难时,也可靠内墙安装。2.33 楼梯间的散热器,应分配在底层或按一定比例分配在下部各层。2.34 散热器外表面应刷非金属性涂料。2.35 垂直单管和垂直双管供暖系统,同一房间的两组散热器,可以采用异侧连接的水平单管串联的连接方式,也可以采用上下接口同侧连接方式。当采用上下接口同侧连接方式时,散热器之间的上下连接管应与散热器接口同径。2.36 住宅供暖系统的一组散热器片数不宜过多。当散热器片数过多时,可以分为两个独立的散热器组,或者分为两组,中间增设连接管,并采用异侧上进下出连接方式。2.37 明装散热器恒温阀不应安装在狭小和封闭空间,其恒温阀阀头应水平安装,且不应被散热器、窗帘或其他障碍物遮挡。2.38 暗装散热器的恒温阀应采用外置式温度传感器,并应安装在空气流通且能反映房间温度的位置上。2.39 散热器采暖系统采用同程式布置。采用同程式布置确有困难时,亦可采用异程式布置,但其供热距离不宜超过20m。采用异程式布置且有分支管路时,宜使各分支管路阻力相近。2.40 热水辐射供暖系统户内分、集水器不宜设在卫生间内,若设干、湿区时,可以设在干区内。2.41 热水辐射供暖系统在户内应设置室温调控装置。2.42 热水辐射供暖系统,分水器的总进水管和集水器的总出水管上应设总关断阀门;每个分支环路供回水管上均应设置可关断阀门;每支环路上应设置流量调节阀。2.43 热水辐射供暖系统,分水器的总进水管和集水器的总出水管上不宜设置旁通管。2.44 热水辐射供暖系统,分水器的总进水管和集水器的总出水管及户内分、集水器上不应设置泄水管。2.45 户内分水器、集水器上均应设置手动或自动排气阀。2.46 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与土壤接触的底层,应设置绝热层;绝热层与土壤之间应设置防潮层。潮湿房间,填充层上或面层下应设置隔离层。2.47 敷设供暖系统中加热管及输配管弯曲敷设时,塑料管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8倍,铝塑复合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6倍,铜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5倍。最大弯曲半径不得大于管道外径的11倍。2.48 地面上的固定设备或卫生器具下方,不应布置加热部件。2.49 户内加热管出地面与分集水器连接时,其外露部分应加黑色柔性塑料套管。2.50 加热管或输配管出地面至分水器、集水器下部阀门接口之间的明装管段,外部应加装塑料套管或波纹管套管,套管应高出面层150200mm。2.51 空调系统中各并联供水支管上设置关断阀门、过滤器;回水支管上设置静态平衡阀。2.52 空调系统中供水支管末端和回水支管始端设排气装置。2.53 空调系统中风机盘管的供水管上设置关断阀门、过滤器;回水管上设置关断阀、平衡阀;并且供回水管上均设软接。2.54 空调系统各层水系统宜采用同程式系统。2.55 热量表应根据公称流量选型,并校核在设计流量下的压降。公称流量可按照设计流量的80%确定。2.56 热量表的流量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仪表安装要求,且宜安装在供水管上。2.57热量表采用超声波热量表,并具备数据远程功能。2.58 若热量表的口径小于所连接的管道的管径时,应采用缩径措施,缩径范围不宜超过两档。2.59 在设计流量下,户用热量表的压力损失不宜大于25kPa,安装在其他位置热量表的压力损失不宜大于20kPa。2.60 当室内供暖系统为变流量系统时,不应设自力式流量控制阀。 2.61 静态水力平衡阀、自力式控制阀的规格应按热媒设计流量、工作压力及阀门允许压降等参数经计算确定;其安装位置应保证阀门前后有足够的直管段,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阀门前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5倍管径,阀门后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2倍管径。2.62 供暖系统中泄水和排气用阀门采用球阀,关断阀门宜采用球阀。2.63 供暖系统中小于等于DN50的阀门宜采用铜制阀门。2.64 Y型过滤器应水平安装,或水流向下安装。2.65 供暖管道冲洗流速不低于管道介质工作流速。2.66供热系统水平干管不应在建筑物内直埋敷设。室外直埋供热管道可以在建筑物外出地面架空敷设进入建筑物,或直埋进入建筑物后立即出地面架空敷设。3 其他民用建筑部分(包括学校、宿舍、办公、文体、商业、酒店、医疗等)3.1 供暖系统管路宜按南、北向分环供热原则进行布置并分别设置室温调控装置。3.2 公共建筑内的高大空间,宜采用辐射供暖方式。3.3 集中供暖系统在保证能分室(分区)进行室温调节的前提下,可采用下列任一制式;系统的划分和布置应能实现分区热量计量。1 上/下分式垂直双管;2 下分式水平双管;3 上分式垂直单双管;4 上分式全带跨越管的垂直单管;5 下分式全带跨越管的水平单管。3.4 集中供暖系统回水管的分支管路上,应根据水力平衡要求设置水力平衡阀装置。3.5 公共建筑的供暖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并应具备分别计量的条件,便于系统的调节、管理和收费。3.6 建筑物热力入口的空间、布置应满足其操作、检修、查验的要求。3.7 建筑物热力入口布置在楼内时,应设置在专用热力小室或热力箱中,专用热力小室或热力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有地下室的建筑,设置在地下室可锁闭的专用空间内,空间净高不应低于2.0m,热力入口装置的前操作面净距离不应小于0.8m。或在地下室设置在热力箱内,热力箱的要求参考室外地上热力箱。2 无地下室的建筑,可于楼梯间下部设置热力小室,操作面净高不应低于1.4m,前操作面净距离不应小于1.0m;也可在合适位置设置地上可锁闭的专用空间,空间净高不应低于2.0m,热力入口装置的前操作面净距离不应小于0.8m。3.8 建筑物热力入口不应设置在室外检查井或地沟内。若布置在建筑物外时,应设置地上热力箱。热力箱两侧面距供回水管的关断阀和旁通管不小于300mm,上面距管道不小于300mm,下面设备距管道不小于300mm,管道距墙面不小于200mm,前操作面净距离不应小于0.8m。热力箱应满足泄水、防水的要求。3.9 热力入口应设在便于操作、检修的位置,装置的布置高度宜在500mm1700mm范围。3.10 建筑物热力入口装置除应满足常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热量表设在供水管过滤器后,流量计水平安装,前后直管段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没有明确时,最小不得小于表前5倍管径,表后2倍管径的直管段;2 供、回水之间设置旁通管,管径选小于主管12号(且不小于DN32);阀门采用球阀,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3 供、回水管前后均设置关断阀,阀门采用球阀,并且除旁通管外,其它设备、仪表均应设在关断阀之间;4 供水管宜设两级过滤器,顺水流方向第一级为粗过滤,滤网孔径不大于3mm,第二级为精过滤,滤网规格为60目。当采用单级过滤器时,应为精过滤器;5 回水管设单级精过滤器,滤网规格为60目;6 过滤器采用Y型过滤器,并且可在线冲洗;7 供、回水管均设泄水管,阀门采用球阀;8 供、回水管应设置温度计或温度传感器。温度计采用双金属表盘温度计;9 回水管过滤器后设自力式压差控制阀,其规格应由计算确定; 10 当自力式压差控制阀两端压差大于0.1MPa时,宜在回水管上设静态平衡阀,其规格应由计算确定。静态平衡阀设在压差阀与其后(顺水流方向)关断阀之间;11 过滤器、平衡阀的两侧应设置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12. 热力入口装置附近应设有排水设施;13 泄水和过滤器冲洗水管道引至合适位置;3.11 自力式压差控制阀采用现场可调压差型;在供水管上的取压点设在精过滤器后,且导压管上设关断阀。3.12 热力入口处泄水管管径宜按下表设置管道公称直径DN40DN50DN70DN80DN100DN125DN150泄水管管径DN20DN20DN25DN25DN32DN32DN403.13 共用立管应设置在管道井或设备间内。3.14 共用立管是否需要设置补偿器,应计算确定。若需要设置补偿器,采用波纹补偿器,并设置相应的固定支架。3.15 共用立管不宜在分区等部位设置折弯。若必须设置折弯,需要采取措施进行保护。3.16 供热用管道井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置在公用空间内。2 管道井在公用空间内设置检修门,检修门尺寸应能保证管道井内管道、仪表、阀门的安装、检修及查验要求。3 管道井内宜设置照明设施。4 管道、仪表、阀门等设备的安装距离应满足操作、检修、查验的要求。3.17共用立管的布置应满足不互相遮挡,以便于操作、检修、查验。共用立管及引出支管上设施的操作面净距不小于800mm。3.18 管道井内管道间距及管道距墙面距离:1 供、回水立管管径小于等于DN100时,管道中心间距不应小于300mm,管道中心距墙不应小于200mm。2 供、回水立管管径大于DN100时,管道中心间距不宜小于350mm,管道中心距墙不宜小于300mm。3 立管外壁距其他专业立管外壁间距不应小于150mm。3.19 共用立管顶端应设置自动排气装置(自动排气阀和管道球阀)。共用立管下部宜设置泄水装置,并采用储污短管及泄水球阀。3.20 散热器供暖系统下供下回共用立管的平均比摩阻宜为3060Pa/m。3.21 若需要进行分室(分区)热计量时,分室(分区)支管上设施可以参考住宅建筑部分的要求。3.22 散热器应设有放气针。3.23 散热器承压能力应满足供暖系统工作压力的要求。3.24 垂直单管跨越式系统的楼层层数不应超过6层,水平单管跨越式系统的散热器组数不应超过6组。3.25 钢制散热器和铝制散热器不应在同一热水供暖系统中使用。3.26 钢制散热器、铝制散热器应经可靠的内防腐处理。3.27 散热器的布置应确保室内温度场的分布均匀。选用对流型散热器时,宜沿外围护结构布置,并应尽量设置在外墙窗台下,当安装或布置管道有困难时,也可靠内墙安装。3.28 楼梯间的散热器,应分配在底层或按一定比例分配在下部各层。3.29 散热器外表面应刷非金属性涂料。3.30 垂直单管和垂直双管供暖系统,同一房间的两组散热器,可以采用异侧连接的水平单管串联的连接方式,也可以采用上下接口同侧连接方式。当采用上下接口同侧连接方式时,散热器之间的上下连接管应与散热器接口同径。3.31 供暖系统的一组散热器片数不宜过多。当散热器片数过多时,可以分为两个独立的散热器组,或者分为两组,中间增设连接管,并采用异侧上进下出连接方式。3.32 明装散热器恒温阀不应安装在狭小和封闭空间,其恒温阀阀头应水平安装,且不应被散热器、窗帘或其他障碍物遮挡。3.33 暗装散热器的恒温阀应采用外置式温度传感器,并应安装在空气流通且能反映房间温度的位置上。3.34 热水辐射供暖系统分、集水器若设在潮湿区域,宜采用铸铜成品。3.35 热水辐射供暖系统,分水器的总进水管和集水器的总出水管上应设总关断阀门;每个分支环路供回水管上均应设置可关断阀门;每支环路上应设置流量调节阀。3.36 热水辐射供暖系统,分水器的总进水管和集水器的总出水管上不宜设置旁通管。分水器的总进水管和集水器的总出水管及户内分、集水器上不宜设置泄水管。3.37 分水器、集水器上均应设置手动或自动排气阀。3.38 敷设供暖系统中加热管及输配管弯曲敷设时,塑料管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8倍,铝塑复合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6倍,铜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5倍。 最大弯曲半径不得大于管道外径的11倍。3.39 地面上的固定设备或卫生器具下方,不应布置加热部件。3.40 加热管出地面与分集水器连接时,其外露部分应加黑色柔性塑料套管。3.41 加热管或输配管出地面至分水器、集水器下部阀门接口之间的明装管段,外部应加装塑料套管或波纹管套管,套管应高出面层150200mm。3.42 空调系统中各并联供水支管上设置关断阀门、过滤器;回水支管上设置静态平衡阀。3.43 架空敷设供水支管末端和回水支管始端设排气装置。3.44 空调系统中风机盘管的供水管上设置关断阀门、过滤器;回水管上设置关断阀、平衡阀;并且供回水管上均设软接。3.45 空调系统各层水系统宜采用同程式系统。3.46 空调系统冷、热水系统的采用两管制或四管制水系统应根据运行情况确定。3.47 热量表应根据公称流量选型,并校核在设计流量下的压降。公称流量可按照设计流量的80%确定。3.48 热量表的流量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仪表安装要求,且宜安装在供水管上。3.49 热量表采用超声波热量表,并具备数据远程功能。3.50 若热量表的口径小于所连接的管道的管径时,应采用缩径措施,缩径范围不宜超过两档。3.51 在设计流量下,户用热量表的压力损失不宜大于25kPa,安装在其他位置热量表的压力损失不宜大于20kPa。3.52 公共建筑应在热力入口或热力站设置热量表,并以此作为热量结算点。3.53 以散热器为主的公共建筑的室内供暖系统应安装自动温度控制阀进行室温调控。3.54 静态水力平衡阀、自力式控制阀的规格应按热媒设计流量、工作压力及阀门允许压降等参数经计算确定;其安装位置应保证阀门前后有足够的直管段,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阀门前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5倍管径,阀门后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2倍管径。3.55 供暖系统中泄水和排气用阀门采用球阀,关断阀门宜采用球阀。3.56 供暖系统中小于等于DN50的阀门宜采用铜制阀门。3.57 Y型过滤器应水平安装,或水流向下安装。3.58 供暖管道冲洗流速不低于管道介质工作流速。3.59 供热系统水平干管不应在建筑物内直埋敷设。室外直埋供热管道可以在建筑物外出地面架空敷设进入建筑物,或直埋进入建筑物后立即出地面架空敷设。四、其他4.1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所属经营、设计、施工管理、并网验收等相关部门,均应按照本标准开展工作。4.3 用户供热工程建设尚应符合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用户供热计量工程技术标准、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无人值守站建设标准(试行)的规定。4.2 本标准仅为最基本要求,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4.4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同时郑热【2011】84号文废止。 2014年6月4日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2014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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