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检查表》word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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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德泰化工设备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及内容依据法规、标准、规范、条例等检查结果备注1塔1.1应根据介质性质、通量大小、允许压力降等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塔内件,并尽可能采用经工业装置验证过的高通量、高效、节能的塔内件。SH/T 3121-20001.2根据通量选择塔内件时,可通过比较流动参数来选择板式塔或是填料塔。SH/T 3121-20001.3对具有不结垢、不结焦和不含固体粉末的介质,在压力降是关键因素时,可选用填料塔、网孔板塔或高开孔率筛板塔;在压力降不是关键因素时,而负荷弹性范围要求大于3:1时,宜选用浮阀塔,弹性负荷要求小于3:1时,可选用浮阀塔、舌型塔或筛板塔。SH/T 3121-20001.4对具有中等程度结垢或结焦的介质,在压力降是关键因素时,宜选用无堰大孔径筛板塔;在压力降不是关键因素时,宜选用大孔径筛板塔、固舌板塔、泡帽塔或V-Grid板塔。SH/T 3121-20001.5对具有严重结垢、严重结焦或含有固体粉末的介质,宜选用挡板塔。SH/T 3121-20001.6在绝对压力小于13.3kPa下操作的塔,宜选用填料或格栅,也可选用网孔、浮舌等塔板。当填料段上、下部气液负荷相差较大时,宜选用组合填料。SH/T 3121-20001.7塔内径小于0.8m时,宜选用填料塔。SH/T 3121-20001.8根据工艺需要或技术经济比较的结果,塔内结构可由几种不同型式的塔板或填料组成,但类型不宜过多。SH/T 3121-20001.9对设有中段回流的油品分馏塔,在确保分离精度的前提下,应多从中、下部取出热量,以获得较高品位的热源。SH/T 3121-20001.10降液管内液体停留时间不宜小于5s,液体在降液管内的流速不宜大于0.1m/s,液体在降液管底隙处的流速不宜大于0.3m/s。SH/T 3121-20002换热器2.1换热器的结构型式应根据工艺条件和介质性质按下列原则确定:1、一般宜选用浮头式换热器;2、当操作压力较高或管壳程介质相混合会导致产品变质或影响安全操作时,宜选用U型管换热器;3、当壳程介质为洁净流体时,且冷流进口和热流进口之间介质的温差小于110时,宜选用固定管板换热器。当冷流进口和热流进口之间介质的温差大于110时,如选用固定管板换热器,应根据结构计算要求考虑是否设置膨胀节。4、当洁净介质的流率较小、操作温度和操作压力均较低时,宜选用板式换热器;5、当介质流率较小、传热面积较小且操作温度和操作压力较高或介质含有固体颗粒时,宜选用套管式换热器。SH/T 3121-20002.2一般情况下重沸器宜选用热虹吸式。当重沸器内介质汽化率要求大于30%时,应选用循环式重沸器或罐式重沸器。当介质为高粘度、易结垢的流体或该循环系统的阻力较大时,应选用强制循环式重沸器。SH/T 3121-20002.3一般情况下,冷凝冷却器宜选用空气冷却器(以下简称空冷)或空冷和水冷却组合式冷凝冷却器。空冷器的选用按下列条件确定:1、当热流出口温度与计算气温(空气入口温度)之差大于15时,宜选用干式空冷器,否则宜选用湿式空冷器;2、当空冷器管内侧膜传热系数大于1163W(m2K)时,宜选用高翅片空冷器;当管内侧膜传热系数为116.31163 W(m2K)时,宜选用低翅片空冷器;当管内侧膜传热系数小于116.3 W(m2K)时,宜选用光管空冷器。SH/T 3121-20002.4管壳式换热器管子外径宜选用25mm或19mm的无缝钢管,当介质结垢严重或要求压力降较低时,可选用公称直径为40mm的无缝钢管。SH/T 3121-20002.5管壳式换热器的折流板间距和型式应根据传热效率、允许压力降和防振要求确定。折流板间距最大不宜超过壳体内径,最小不宜小于壳体内径的16%。两相流换热器折流板的型式和间距应满足两相流的要求。SH/T 3121-20002.6换热器系列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宜选用传热面积较大的单台换热器,不宜选用传热面积较小的多台换热器并联使用。SH/T 3121-20002.7确定介质走管程或管程的选择原则是能提高传热系数、合理的压力降及便于维修。普通冷却水、易结垢的流体、粘度较小的流体、高压流体以及有腐蚀性、有毒性或有沉淀物生成的流体宜走管程。SH/T 3121-20002.8换热网络应采用窄点设计法。SH/T 3121-20002.9管壳式过热器管内液体介质的流速不宜大于3m/s,冷却水在管内的流速不宜小于0.8m/s。SH/T 3121-20003泵和压缩机3.1泵应根据被输送介质的物性和工艺参数来选型。在一般情况下,对流量较大、扬程相对较低、粘度小于650mm2/s、溶解或夹带的气体小于5%(体)的液体介质,宜选用离心泵;对小流量、高扬程的液体介质宜选用高速离心泵;对流量较小、扬程相对较高、粘度小于35mm2/s、温度小于110的液体介质,宜选用旋涡泵;对流量小、扬程高、粘度大的液体介质,宜选用容积式泵。SH/T 3121-20003.2当两种液体的性质相近、操作条件的差别不大、且允许少量液体互混时,可共用一台备用泵,备用泵应按条件苛刻者选用。SH/T 3121-20003.3在一般情况下,排气量大的压缩机宜选用离心式或轴流式;高压或超高压的压缩机宜选用往复式;压力较低、排气量较小的压缩机可选用往复式或螺杆式。连续运行的大型离心式、轴流式和螺杆式压缩机不宜设置备用机组。连续运行的往复式压缩机宜设置一台备用机组。SH/T 3121-20003.4炼油装置内的泵和中小型压缩机的原动机宜选用交流异步电动机,个别功率较大或转速较低对全厂功率因数补偿有利的原动机宜选用同步电动机。对大中型离心式或轴流式压缩机的原动机,在全厂蒸汽合理利用的条件下,宜选用汽轮机。SH/T 3121-20003.5电动机电压应按功率大小选用,当功率大于或等于160KW时宜用6000V,当功率小于160KW宜用380V。SH/T 3121-20003.6泵试运时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转子及各运动部件运转正常,不得有异常声响和磨擦现象。GB 50275-983.7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均应灵敏、正确、可靠。GB 50275-983.8锅炉给水泵的机械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5ml/h。GB 50275-983.9易燃介质的泵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设计的规定值。GB 50275-983.10泵的转动部位应装安全防护罩。GB 12801-914辅助容器4.1同时开工、停工、检修的装置(包括联合装置各部分)有原料供求关系的,可在接受原料的装置(或部分)设置一台原料缓冲罐,其缓冲容积(高低限液位间容积)可按原料在罐内停留1530min确定。SH/T 3121-20004.2需要经分析化验证明其符合产品标准后才能送到成品罐的特殊产品,例如催化重整装置的苯和甲苯应设产品中间罐。每种产品应设置两个中间罐,每罐的容积可按产品在罐内停留8h确定,装满系数为0.8。SH/T 3121-20004.3在重油加工装置内宜设置污油罐,以便收集取样和设备、管线残存油品放空等排出的少量油品。SH/T 3121-20004.4装置内有独立的燃料油系统时,燃料油系统宜设置两个燃料油罐,每个油罐的容积按照装置824h的燃料油消耗量计算,装满系数按0.8计,且每罐的容积不宜小于10m3。SH/T 3121-20004.5当油品或溶剂不允许与空气接触时(例如芳烃抽提装置的原料、产品、溶剂、加氢装置进料等),其油品或溶剂的储罐应采用氮封措施。SH/T 3121-20005 加热炉5.1加热炉的烟道和封闭炉膛均应设置爆破门,加热炉机械鼓风的主风管道应设置爆破膜。参照GB 50028-93 5.2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二级标准的规定。SH 3011-2000 5.3基础外观不得有裂纹、蜂窝、露筋、疏松等缺陷。SH 3011-2000 5.4安装在燃气管道的阻火器应采用法兰连接。SH/T 3413-1999 5.5安装在燃气管道的阻火器应选用阻爆燃型阻火器。SH/T 3413-19995.6钢制烟道和风道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SH 3506-20005.7钢结构安装立柱偏差不应大于3mm。SH 3506-20005.8钢、结构安装立柱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柱高的/1000,当柱高小于或等于20米时,不应大于12mm。SH 3506-2000 5.9钢结构安装立柱不得向同一方向倾斜。SH 3506-20005.10钢结构安装立柱的柱脚板底面标高允许偏差3mm ,各立柱间标高之差不应大于5mm。SH 3506-2000 5.11同一平面横梁标高的允许偏差为5mm,同一接点处横梁端都应平齐,横梁中心线相对于立柱轴线偏移不应大于2mm,横梁的水平度偏差不应大于横梁长度的1/1000,且不应大于5mm。SH 3506-2000 5.12烟囱的垂直度不应大于烟囱高度的15/1000且不应大于20mm。SH 3506-2000 5.13圆筒炉筒体高度的允许偏差为5mm,筒体周长的偏差不应大于周长的2.51000,且不应大于18mm,圆度偏差不应大于直径的11000,且不应大于20mm,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筒体高度的11000,且不应大于12mmSH 3506-2000 5.14炉管焊接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且符合石油化工管式炉碳钢和铬钼钢炉管焊接技术条件SH3085和石油化工工程铬钼耐热钢管道焊接技术规程SH3520的规定。SH 3506-2000 5.15燃烧器的喷嘴及供气、供汽系统的管路必须畅通无阻;连接部位应严密、无泄漏;一、二次风门等调节机构应准确、转动应灵活。燃烧器的安装位置偏差应小于8mmSH 3506-2000 5.16烟、风道挡板和烟囱挡板的调节系统应进行试验,检查其启闭是否准确、转动是否灵活,开关位置应与标记相一致。挡板与内壁的间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SH 3506-2000 5.17人孔门、观察孔和防爆门安装位置的偏差应小于8mm。人孔门与门框、观察孔与孔盖均应接触严密,转动灵活。SH 3506-2000 5.18重力式防爆门的门盖重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铰链转动应灵活。SH 3506-20005.19加热炉保护层必须采用不燃材料GB 50264-97 5.20防止人身遭受烫伤的部位,保温层外表面的温度不得大于60GB 50264-97 5.21设备的外表面温度在50-850时,除工艺有散热要求外,均应设置绝热层GB 50264-97 5.22绝热结构外层应设置保护层,保护层结构应严密和牢固.GB 50264-97 6锅炉6.1水循环正常,从窥视孔、门孔等观察受压件可见部件无变形、泄漏、结焦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2装有不可分式省煤器,应装设再循环管或采用其他措施防止锅炉启动点火时省煤器烧坏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3为确保过热段在启动及甩负荷时的冷却,应采取向空排汽、装设蒸汽旁通管路或限制烟温等措施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4炉墙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从窥火孔、门孔等观察锅炉的耐火砌筑无破损、脱落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5当用气体做燃料,炉膛、烟道等易燃爆部位应设防爆门,防爆门的设置应不危及人身安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6锅炉应至少装两个独立的水位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7水位表应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8水位表应有放水阀门并接到安全地点的放水管。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9水位表应清晰可见,玻璃管水位表应有防护装置,但不妨碍观察真实水位。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10两个水位表水位应一致,同一水位检测系统,一次仪表与二次表显示应一致,一次仪表的旋塞应灵敏,水位表不泄漏。锅炉运行状态检验规则6.11用远程水位显示装置监视水位,控制室应有两个可靠的远程水位显示装置。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12水位表和汽包之间的连接管上应装有阀门,处于全开位置。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13每台锅炉至少装两个安全阀,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并应装在最高位置,安全阀下不得有使用蒸汽的出气管和阀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14安全阀排气管底部,应装有接到安全地点的疏水管,在排气管、疏水管上不允许装阀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15过热器出口处必须装安全阀,在所有的安全阀中应保证过热器安全阀首先开启。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16过热器安全阀的总排放量,必须大于锅炉额定蒸发量,并且在锅炉上所有安全阀开启后,锅筒内蒸汽压力不得超过设计计算压力的1.1倍。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17过热器出口处安全阀的排放量应保证过热器有足够的冷却。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18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阀排放试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19锅炉的过热器出口汽温、过热器入口烟温、排烟处烟温以及减温器前、后汽温部位应装设测量温度仪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20有过热器的锅炉应装设过热蒸汽温度的记录仪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21排污阀、排污管不应采用螺纹连接,排污阀的公称通径应为20-65mm,排污管应装两个串联的排污阀。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22排污管应尽量减少弯头,并接到室外安全地点或排污膨胀箱,采用有压力的排污膨胀箱,排污膨胀箱应装安全阀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23锅炉给水应保证安全可靠供水。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24管道上的阀门均应明显标示开关方向、介质流向和开度指示。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25主汽阀应装在过热器集箱出口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26与蒸汽母管连接的蒸汽管上,应设两个切断阀门,切断阀之间应有通向大气的疏水管和阀门,内径不小于18mm。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27不可分式省煤器入口的给水管上应设给水切断阀和止回阀。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28锅炉安装单位应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资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6.29锅炉必须有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6.30有技术监察部门颁发的锅炉使用证。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31锅炉投用后,建立正常使用状况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6.32锅炉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的制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6.33锅炉投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锅炉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文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6.34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制定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7压力容器7.1压力容器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制造和施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2压力容器浮头或主体部位应有制造单位装设的产品铭牌和注册铭牌。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3装置中压力容器应有产品质量证明和制造检验合格证和质量监测证。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4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有安全质检监察机构逐台办理的使用登记手续。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7.5压力容器应配置符合“容规”规定的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测量元件等安全附件。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8压力管道8.1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单位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8.2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天内,当向直辖市或设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附着于该特种设备显著位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8.3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档案并应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9特种设备9.1本装置内使用的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及其附件属特种设备,其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许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9.2起重吊车、电葫芦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安装及使用说明书,检验监督证明等文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9.3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9.4上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订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予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9.5上述特种设备应按每个技术规范定期检验,在安全检验合格存效期满一个月前向检验部门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9.6吊钩宜设有防吊重物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不得用铸造的吊钩;吊钩表面应光滑无裂痕、无剥裂等。GB 6067-859.7钢丝绳应符合GB1102-74圆股钢丝绳规定标准,其安全系数与吊物重量相匹配,在卷筒上,能按顺序整齐排列。GB 6067-859.8起重机械各行程限位,限量开关与联锁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GB 6067-859.9紧急停开关,缓冲器,终端止挡器(限位器)等停车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应有防撞装置。GB 6067-859.10起重机上外露的运转、移动、转动零部件均应装设防护罩。GB 6067-859.11起重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管槽、电缆金属外皮和变压器低压侧均应有可靠的PE措施。GB 6067-959.12起重机轨道的接地电阻,以及起重机上任何一点的接地电阻均不得大于4。GB 6067-9510安全附件10.1安全阀、爆破片10.1.1安全阀必须由有检验资格的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校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0.1.2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并应装设在压力容器液面上的气相空间部分或装在与压力容器气相空间相连的管道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0.1.3爆破片应定期更换,在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应每年更换一次,一般爆破片2-3年更换。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0.1.4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得高于设备的设计压力。 GB 50160-92(1999年版)10.2压力表10.2.1压力表的选用必须与压力容器内的介质相适应。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0.2.2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最高工作压力的1.53.0倍,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0.2.3压力表安装前应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应注明下次校验时间,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0.2.4压力表无压力时指针应回到限止钉或恢复空位,否则予以更换。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0.2.5压力表与压力容器间应装设三通旋塞或针型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0.3液面计10.3.1大型压力容器还应有集中控制的设施和报警装置,液面计上的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应做明显标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0.3.2使用单位对液面计实行定期检验制度,规定检修周期,但不应超过压力容器内外部检修周期。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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