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异地检查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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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100C 65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00002019安全生产异地检查工作规范 2019-00-00发布2019-00-00实施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7/T 00002019目次前言引言III1范围12术语和定义13基本要求24检查准备25检查要求56现场检查67异地检查工作评估8附录A(规范性附录)异地检查每日调度表9附录B(规范性附录)异地检查问题移交表10附录C(规范性附录)各组拟立案违法行为汇总表11附录D(资料性附录)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规范用语12附录E(规范性附录)山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执法守则14参考文献1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玄志祥、付军绍、彭江丰、陈庆学、岳跃平、王洪远、武春友、曹颖颖、刘庆、秦卿、徐美江。引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要求,在总结历次安全生产异地执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特点编制而成。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异地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最大程度的提升检查效能,加强执法人员业务交流,提高执法水平,避免人情执法、干扰执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发展。III安全生产异地检查工作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异地检查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检查准备、检查要求、现场检查、异地检查工作评估等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异地检查工作。2 术语和定义2.1安全生产异地检查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根据上级要求或者工作计划,回避检查人员所在辖区抽取不同地区的安全生产检查人员和聘请的技术专家组成检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的执法检查模式。2.2联合异地检查由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派专人带队,抽调不同地区的检查人员(不包括受检地区)组成检查组,随机搭配、异地组队的检查模式。2.3交叉异地检查“A地查B地、B地查C地”或者“A地查B地,B地查A地”等相互检查的检查模式。2.4异地检查组织单位针对本辖区内安全监管现状,统筹组织开展联合异地执法、交叉异地执法的应急管理部门。2.5检查组由异地检查组织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包括异地检查组织单位人员、非受检区执法人员和技术专家,根据检查单位数量、规模大小和危险程度确定所需执法人员和技术专家的数量。2.6配合组由受检区域应急管理局组织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组成的配合异地检查的人员队伍,异地执法组检查出的问题清单,经受检单位确认后,由受检区域应急管理局配合检查并下达执法文书。2.7技术专家包括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和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专家。3 基本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注意工作结合,突出检查重点。规范程序标准,强化过程管控。注重执法实效,巩固放大战果。加强宣传报道,强化监督约束。4 检查准备4.1制定实施方案4.1.1制定实施方案应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重点工作任务和有关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异地检查的工作目标和指导思想。4.1.2上级部门统一组织指导本辖区异地检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可组织乡镇(街道)之间检查;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可组织所辖县级区域之间检查;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可组织所辖市级区域之间检查。4.2确定检查范围确定检查范围要突出重点、合理分类。可以围绕主要风险确定,如工贸生产经营单位确定为涉氨制冷生产经营单位、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涉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等;可以围绕行业确定,如化工生产经营单位确定为石油化工、氯碱化工、精细化工、农药化工、医药化工等。4.3制定异地检查标准4.3.1异地检查前,要根据检查范围,分行业制定异地检查标准。异地检查标准包含四个方面的标准,即检查标准、处置标准、处罚标准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参考标准。4.3.2检查标准是判定企业是否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准。4.3.3处置标准是针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处置要求。4.3.4处罚标准按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执行。4.3.5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参考标准适用原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4.3.6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修改变动以及执法实践反馈情况,及时修改、补充、完善相关监督检查标准,不断提高检查标准的合理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4.4确定受检单位名单确定受检单位名单应坚持衔接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随机抽取与优先检查进门难、整改难、处罚难“三难”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多次违法记录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机结合的工作原则。4.5异地检查工作组组成和职责分工4.5.1异地检查工作组组成4.5.1.1异地检查应统一安排检查力量,根据检查模式和检查任务组建异地检查工作组,根据检查对象确定是否聘请技术专家,每个区域的检查组应包括检查组、配合组。必要时,组织单位可以设立1个机动组。4.5.1.2检查组应包含组长1名,一般由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担任,负责统筹协调执法工作,抽调异地执法人员不少于两名、可聘请专业对口的技术专家1-3人,要注意地域回避。4.5.1.3配合组应包含组长1名,由所查区域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统筹协调整个执法工作的配合工作,联络员1名,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4.5.1.4机动组应包含组长1名,一般由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担任,负责统筹整个执法工作,抽调异地执法人员不少于两名,对执法效果不好的异地执法监督检查组进行现场督导并协助执法。4.5.2成员职责分工异地检查组内部应明确职责分工,可分为管理职责和技术职责。内设多个小组的,应明确各小组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分工合理、职责清晰、配合顺畅。4.5.2.1管理职责:主要由执法人员负责,侧重检查审批手续、资质资格等安全管理方面内容,并对检查发现的所有违法行为和问题依法采取相应措施;4.5.2.2技术职责:主要由技术专家负责,要侧重检查专业性安全管理内容,及生产布局、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现场等技术层面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符合性的内容。4.6编写异地检查工作手册异地检查组织单位筹备工作完成后,要将检查分组安排、检查任务、职责分工、工作制度、检查程序、执法纪律、统计表格、工作要求等各种检查组织材料、文件进行汇编,形成工作手册,发给参加异地检查的全体检查人员。4.7检查前业务培训检查开始前,异地检查组织单位举办全体检查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班,动员部署异地检查工作,宣布检查分组和执法任务,集中培训检查标准、工作制度、检查程序及有关要求。4.8制定计划,明确分工各检查组要根据检查任务和人员配备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执法计划,细化明确工作分工,科学合理安排检查行程。4.9工作保障4.9.1建立检查保障制度根据各检查组执法计划和行程安排,配合组妥善安排执法车辆、执法仪器、执法装备和工作保障等工作。4.9.2建立联络员制度异地检查组织单位应明确一名总联络员,总联络员主要负责调度汇总各检查组执法数据、问题清单、动态信息,实时传达领导批示和有关工作要求,保持工作指挥体系畅通。配合组应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专职联络员主要负责调度、汇总、报送本检查组或本辖区内的执法检查数据、问题清单、动态信息,具体负责检查期间的行程安排、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沟通联络等各项执法保障工作。4.9.3建立日通报制度 异地检查组织单位集中活动期间每日调度、汇总各检查组执法检查情况,次日向各检查组予以通报,督促各检查组保持进度均衡(异地检查每日调度表附录A)。主要调度通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发现问题数量、问题处置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数据。4.9.4建立专家会商制度异地检查组织单位要在集中活动期间搭建专家实时会商平台,联系部门的业务专家、执法专家和提供技术服务的安全生产专家参与,通过微信会商、电话会商和电子邮件会商等方式,对各检查组在检查期间提报的疑难问题和共性问题进行实时研讨、会商,形成统一、合法、合理的会商意见,会商意见要及时通报各检查组,确保各组检查标准的统一。4.9.5建立现场观摩与集中点评制度4.9.5.1开展异地检查时,受检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可以安排执法人员,现场观摩学习检查组的检查方法、程序与技巧。4.9.5.2异地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可以集中召开点评会,点评讲解有关问题的检查重点、检查方法、法律适用、检查技巧等业务知识。4.9.6建立挂牌督办制度4.9.6.1检查组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采取现场处置措施或者相应防范措施,移交属地政府或者提请本级政府安委会进行挂牌督办,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要求,履行挂牌、督促整改、复查验收、销号等程序。4.9.6.2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案件或者进展缓慢、属地不依法落实检查组处罚意见的案件,组织异地检查的应急管理部门应直接实施行政处罚或者予以挂牌督办。4.9.6.3 对挂牌督办的处罚案件应加大跟踪督查力度,适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或者曝光。4.9.7建立“一企一档”整改制度4.9.7.1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一个问题一个编号,逐项清零销号,对支撑清零销号的整改材料等相关证据,纳入被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一企一档”中。4.9.7.2配合检查组专职联络员负责建立、维护、完善“一企一档”整改档案。4.9.7.3组织异地执法的单位门要定期调度通报“一企一档”建立及问题整改和处罚落实情况。4.9.8建立常见问题通报制度4.9.8.1异地检查结束后,要分行业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找出常见的、共性的、突出的问题,通报给同类型生产经营单位,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照常见问题开展自查自纠。4.9.8.2应急管理部门在开展“回头看”督查或者执法检查时,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还存在同类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实现检查少量典型生产经营单位、震慑规范同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效果。4.9.9建立检查经费及保障制度 每年初预算时,根据工作计划,设置异地检查的工作经费。保障执法检查人员、技术专家的差旅费、出差补助、专家费等各项费用支出。5 检查要求5.1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重点全覆盖”,即一个重点行业领域或事故隐患突出的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实施统一的执法标准,进行全覆盖检查。5.2对非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随机抽查,针对一个非重点行业和领域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被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统一的执法标准,进行检查。5.3针对一个事项对所有行业开展专项执法,如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投入、安全培训、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等。5.4建立监督机制5.4.1法制监督5.4.1.1异地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配合组应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实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应按照要求履行法制审核程序。5.4.1.2应按山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要求,及时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5.4.2新闻舆论监督5.4.2.1举办媒体情况通报会,邀请主流新闻媒体参加,发布异地检查的工作目标、总体思路以及具体检查安排。5.4.2.2组织主流新闻媒体记者,跟踪开展集中采访报道,宣传报道工作推进情况,挖掘典型经验,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问题隐患。5.4.2.3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实时推送异地执法情况。在主流新闻媒体设立安全生产专题专栏,报道异地检查情况。6 现场检查6.1通知待检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组到达被检查区域后,根据执法检查工作需要,确定是否提前公开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公开生产经营单位名单的,由属地配合组提前通知待检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迎检准备,对标开展自查自纠,整理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安排熟悉工作情况和重点岗位的相关人员配合检查。必要的情况下,应提前报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现状安全评价报告等基础资料,便于检查人员针对性地制定现场检查方案。不提前公开生产经营单位名单的,遵守“四不两直”方式即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6.2制作现场检查方案各检查组应提前由执法人员制作现场检查方案,技术专家进行审核,小组组长进行审批,明确检查对象、时间、内容,履行签字审批程序。现场检查方案要明确执法人员、技术专家的检查任务与工作分工。6.3准备检查物品6.3.1检查组要根据检查需要,携带好检查表、检查标准、执法证件、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读卡器、测距仪、便携式气体报警仪、证据采集章、安全防护用品、有效执法文书等等。6.3.2检查组人员应准备进入作业现场检查需要的个人防护用品。6.4现场检查前告知检查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单位前,由属地配合两名以上执法人员主动向受检生产经营单位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进入生产经营单位。6.5召开检查前会议6.5.1配合组负责人要说明来意,介绍检查人员,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配合工作。6.5.2检查组负责人将执法检查的内容、程序、方法、要求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公布检查人员分组,并明确需要生产经营单位具体配合事项。6.6进行检查6.6.1按照职责分工,检查人员对照检查标准分头检查,检查宜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勘)查、人员询问、应知应会考核、现场演练(示)等多种检查方法。检查情况特别是存在问题要详细、如实记录。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和技术专家应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6.6.2对需要移交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跟进落实的,检查组应提出处置意见,经双方确认后签订异地检查问题移交表(见附录B)书面移交并将拟立案违法行为填入各组拟立案违法行为汇总表(见附录C)。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应安排执法人员下达执法文书,依法跟踪督促整改。6.7检查结果处置6.7.1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向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反馈。6.7.2针对现场发现的隐患能够立即排除的,应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以上隐患由受检方确认后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6.7.3对需要限期整改的问题,受检方确认后,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7.4发现问题涉嫌违法,证据确凿且违法行为较轻,依法应给予警告或对个人处以罚款50元以下,对单位罚款1000元以下,当场可以处罚的轻微简单的违法行为,受检方确认后下达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实施简易处罚。6.7.5对需要立案调查的其他违法行为,受检方确认后当场组织人员采集、固定时效性证据和关键性证据,为实施行政处罚收集充分的证据并启动案件调查程序。 6.7.6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应急管理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受检方确认后移送其他部门。6.8全过程记录管理 6.8.1通过书面材料、签字确认、集中归档等方式,实行检查前、检查中、检查后全过程文字记录。6.8.2 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音像全过程记录。6.8.3现场检查方案、原始检查表、问题现场移交表、执法文书、检查全过程音像资料等所有检查痕迹资料统一归档, 实现执法检查的闭环管控。6.9检查过程中沟通与交流6.9.1执法人员在异地检查中要规范执法用语(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规范用语见附录D)遵守文明执法守则(山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执法守则见附录E)。6.9.2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人员要坚持说理式执法,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认同度,提高执法公信力。6.9.3客观、规范、准确表述问题,明确指出问题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依据。凡不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所要求的内容,不得强制生产经营单位整改。6.9.4执法人员要充分听取生产经营单位的陈述申辩,充分沟通问题整改要求,充分告知生产经营单位违法后果及权利救济途径。6.10召开反馈会议6.10.1检查组要当场向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反馈检查情况,并进行所做出各项执法措施的相关解释工作,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6.10.2配合组组长安排需要生产经营单位后续配合的工作,并对检查出的各类问题询问无异意后进行书面确认。7 异地检查工作评估7.1开展专项评估7.1.1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中介技术服务机构从专业维度和“第三方”客观角度,分析每次异地检查的决策过程、活动形式、流程设计、检查标准、执法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评估异地检查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查找活动组织方面的薄弱环节,为改善下步监管执法工作提供决策参考。7.1.2评估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督促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寻求对策。7.2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7.2.1异地检查结束后,应适时对异地检查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重点查找处罚主体、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采集、程序履行、自由裁量、文书制作等方面的问题。7.2.2对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应点评分析,汇编成册,作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办案的参考用书。 7.3建立激励约束机制7.3.1 明确每个执法人员和技术专家的工作职责,对不按规定落实工作职责、不遵守异地执法纪律的,检查组组长要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约谈无效或者性质比较恶劣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执法人员由所在单位进一步按规定问责,技术专家要从各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除名。7.3.2对表现突出的检查人员,要予以通报表扬。执法人员要在年度评先树优等考核中优先推荐,技术专家要推荐给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进行评先树优先。18附录A:(规范性附录)异地检查每日调度表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各市县派出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聘请安全专家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数量现场立即整改责令限期整改现场紧急处置暂时停产停业拟立案处罚企业数拟立案违法行为数当场简易处罚其他处置措施下达整改文书移交其他部门个人次人次家项项项项家家项项项份项市局区局县局合 计审核人: 制表人: 联系电话:填表说明:1.本表所填数据为累加数据,一旦报送,不得随意修改。2.发现问题数量包括现场立即整改和责令限期整改项问题。3.出动执法人员包括检查组执法人员、属地配合执法人员数量,以检查企业数量为次的统计单位。4.派出检查组和聘用安全专家以检查企业数为统计单位。5.拟立案处罚企业数和拟立案违法行为数是指一般程序的违法行为,不含简易程序违法行为数量。6.暂时停产停业整顿是现场处理的一种措施,一般指暂时停产停业、暂时停止建设、暂时停止施工等措施。7.现场紧急处置是指立即撤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使用某个设备设施或工具等。8.下达整改文书是指向企业下达的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检查记录等整改类文书的总数量。附录B:(规范性附录)异地检查问题移交表企业名称:所在县(市、区):企业地址:检查时间:2019年 月 日序号所属检查项目问题描述法律依据标准依据问题提出人员执法责任单位执法处置意见现场立即整改责令限期整改现场紧急处置暂时停产停业移交其他部门简易处罚立案处罚其他处置措施 执法组人员签字: 属地执法人员签字:附件C:(规范性附录)各组拟立案违法行为汇总表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序号企业名称违法行为描述违反依据处罚依据承办单位1.;2.;3.审核人: 专职联络员: 联系电话:填表说明:1.本表要与异地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完全对应,不予处罚的要另附函(盖章)书面说明原因。2.一个企业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均需实施行政处罚的,以企业为单位填写在一栏内,不需逐栏填写。附录D (资料性附录)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规范用语 为了规范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用语,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树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特制定规范用语。1、亮明身份:您好!我们是应急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证件,请您过目。2、告知检查事项:我们是根据计划到这里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请您配合。3、告知权利:如果您认为在场的执法人员与您有直接利害关系,您有权申请回避。4、要求对方出示有关证件:请您出示证件(证件完整名称)。5、勘验(检查)现场时,要明确告知勘验(检查)的事项。如:我们要检查您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仓库,请带路。6、要求对方提供有关资料时,清楚地告知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所要检查的资料名称。如:请您提供证照(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资料),我们有义务为您保守有关秘密。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为查清案情,是本案的证据,我们将依法对物品进行登记保存,请予以配合,谢谢!如:这是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及物品清单,请仔细核对,如无误,请在这里签字,我们将在7日内通知您到应急管理局办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事项。8、制作完现场检查记录和询问笔录后,要将现场检查记录和询问笔录提供给当事人核对,并告知当事人应当在现场检查记录和询问笔录上签字、捺印。如遇到当事人有不识字或其他阅读障碍时,应该当场将上述内容宣读给当事人听。如果没有异议,请当事人签字捺印。9、在调查取证时,如遇当事人拒绝在有关执法文书上签字,应当简明地告知拒绝签字后果。如:请您再次考虑是否签字,如果您拒绝签字,我们将记录在案,依法处理。10、检查中发现问题时,参与检查的有关执法人员要进行合议,形成统一意见后向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反馈,并制作相应的执法文书,由当事人在相关执法文书上签字。如:对您单位检查后发现了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问题,经执法人员合议,我局拟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您单位应当按照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上的时限要求进行整改。这是我们的联系电话,在整改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如果确有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请于整改期限届满前1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我们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答复是否准予延期。如果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我局将依据的规定,对您单位作出的处理。11、整改复查。如果完成整改:您好!我们是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我局于月日向您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经过我们复查,已经整改到位,这是整改复查意见书,请您签字确认。如果未完成整改:您好!我们是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我局于月日向您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经过我们复查,您单位还有项问题未及时整改完毕,我们将根据的规定,对您单位进行。12、当事人妨碍公务时,要警告对方不得妨碍公务,并告知法律后果。如:请保持冷静!我们是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妨碍执行公务是违法的,将会受到法律制裁,请您配合。13、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应向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决定和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如:经查实,您(单位)有行为,违反了第条第款()项规定,根据第条第款()项的规定,我局现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具体宣读内容要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14、向当事人反馈陈述申辩意见复核情况时,要告知当事人是否采纳的理由和依据。如:经过复核,我局认为您提出的事实或理由成立,决定予以采纳。经过复核,我局认为您提出的事实或理由不成立,原因是,所以决定不予采纳。15、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有争议时,应告知权利救济途经。如:如果您对我局本次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请您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16、当事人拒收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明确告知拒绝签字后果。如:由于您拒绝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我们将请见证人签字,按照规定将作留置送达,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17、当场收缴罚款时,要准确无误地告知缴纳罚款的依据和具体数额,并当场向当事人开缴款票据。如:这是缴纳票据,请核对。18、当事人向银行缴纳罚款的,要明确告知当事人缴纳罚款的地点和期限。如:请您(单位)于月日前到银行缴纳罚款。19、当事人要求减免处罚时,要说明无法满足对方要求原因。如:对不起,我们这是按的规定处理,我们无权对您的违法行为减免处罚,请您谅解。20、当事人拒绝缴纳罚款的,要告知法律后果。如:您拒绝缴纳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们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收取滞纳金)。如果您在月日前还不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滞纳金),我们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附录E(规范性附录)山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执法守则一、忠于职责,杜绝玩忽职守二、公正执法,杜绝刁难报复三、严格执法,杜绝徇私舞弊四、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五、执法为民,杜绝以势压人六、规范执法,杜绝混乱无序七、清正廉洁,杜绝吃拿卡要八、勤政务实,杜绝推诿扯皮九、文明执法,杜绝失态毁誉十、阳光执法,杜绝暗箱操作参考文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4 山东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5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1943号)6 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7 山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8 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企一档”整改档案管理制度(鲁应急发201798号)9 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公示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64号)10 山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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