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习题题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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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习题题库一、填空题1、目前力矩限制器有两种,一种是 电子 型,另一种是机械型。1、 电子型在显示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吊的允许力矩有预警 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 可靠度 差,易损坏、维修不便。3、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 无预警 信号,但工作 可靠 ,比较适应现场施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4、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电子型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 实际作业半径 和 实际重量 试吊重新进行标定。5、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 超载限位 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 载荷 进行调整。6、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90 %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 上升方向 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7、超高限位器。也称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 上升 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 上升 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8、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 水平移动 实现变幅。9、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 行程开关 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10、动臂变幅: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 仰角 来实现的。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并指示 仰角度 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11、行走限位器:对轨道式塔吊控制运行时不发生出轨事故。安全检查时,应进行塔吊行走动作试验。碰撞 限位器 验证可靠性。12、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但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勾事故。此装置是在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 向上开启 只能 向下压开 ,防止索具从开口处脱出。13、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 钢丝绳 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 凸缘 ,发生咬绳等事故。14爬梯护圈: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 5 m时,从平台以上 2 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15、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 建筑物 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16、附墙装置:(1) 附着在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 设计 要求。(2) 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 塔身垂直 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 垂直距离 应按照说明书规定。(3) 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 附着杆 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 强 度、刚 度和 稳定性 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4) 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提高轨道基础的 承载能力 并 切断行走 机构的电源。17、夹轨钳:轨道式起重机露天使用时,应安装 防风 夹轨钳。18、夹轨钳装置必须保证卡紧后的制动效果。当司机 午饭 、 下班 以及 中间临时 停车需要离开塔吊时,必须按规定将塔吊的夹轨钳全部 卡牢后 方可离开。19、塔吊的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 专业队伍 并取得省、市级有关部门核发的 资格证书 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指挥。20、塔吊司机属 特种 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 合格证书 。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21、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 合格证书 。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22、当现场多塔作业相互干挠,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 对讲机 进行指挥。23、塔吊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其说明书规定进行,一般情况路基土壤承载能力:中型塔 (315 t)0.120.16 Mpa;重型塔 (15 t以上)0.2 MPa。并应整修平整压实,其上铺砂、碴石,并有 排水 措施。24、枕木材料可使用木材、钢筋混凝土或钢枕木,其截面尺寸按说明书规定(如160240、180260等),枕木长度应至少比轨距尺寸大 1200 mm。当使用一长两短枕木排列时,应每隔 6 m左右加设一根槽钢拉杆以确保轨距。枕木间距为 600 mm。当使用定型路基箱时,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25、轨道的两侧应在每根枕木上用道钉钉牢(或用压板压牢),不得缺少和松动。轨道的接头 应错开,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端高差不大于 2 mm,接头夹板应与轨道配套并应将螺栓全部装满、紧固。26、轨道水平偏差在纵横方向上不大于 1/1000 。(应使用水平仪,在两条轨道上,10 m范围内,分别测不少于三点,取其平均值)。27、距轨道终端 1 m处,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止挡器),其高度应大于行走轮的 半径 ,以阻挡住断电后滑行的塔吊不出轨。28、固定式塔吊的基础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其设计计算和施工详图应列入塔吊的 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内容之一,施工后应经验收并有记录。29、塔吊电缆不允许拖地行走,应装设具有 张紧装置 的电缆卷筒,随塔吊行走卷筒自动将 电缆 缠绕,防止电缆与枕木摩擦或被轨道上 杂物 缠绕发生事故。30、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 10 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 2 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 36 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 防护 措施。31、当现场采用TT系统时,塔吊应进行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 4 ;当采用TN系统时,除作保护接零外,不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做 重复 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 10 。32、塔吊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的两端各设 一组 ,对较长的轨道,每隔 30 m再加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之间应用钢筋或扁铁等作环形 电气 连接,轨与轨的接头处应用导线跨接形成电气连接。33、塔吊的保护接零和接地线必须分开。可将电源线送至塔吊道轨端部设分配电箱,由该箱引出PE线与道轨的重复接地线相连接,即相当PE线通过轨轮与设备外壳连接。34、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在相靠近的轨道上或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的最小距离:(1) 移动塔吊。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 5 m。(2) 固定塔吊。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不小于 2 m;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 2 m。35、当施工因场地作业条件的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同时采取两种措施:(1) 组织措施。对塔吊作业及行走路线进行规定,由专设的 监护人员 进行监督执行。(2) 技术措施。应设置 限位装置 缩短臂杆、升高(下降)塔身等措施,防止塔吊误操作而造成的超越规定的 作业范围 ,发生碰撞事故。36、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指重复使用安装后试运转与验收。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1) 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 紧固 情况、 滑轮 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 安装 精度。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重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千分之三 。(2) 空载试验:按 提升 、 回转 、 变幅 、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作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 碰撞 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3) 额定载荷试验:吊臂在最小工作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 20 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 提升 、 行走 、回转动作试验及 联合 动作试验。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可以投入运行。37、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的记录,并由有关人员 签字 确认符合要求。二、选择题1、分析许多倒塔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都是由于超载造成,之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安装力距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距超过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 A 动力源,并发出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A. 起升或变幅; B. 回转或行走; C. 下降或停止。2、目前力矩限制器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是 B 型。A. 液压; B.机械; C. 气动。3、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B %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A. 60; B. 90; C. 100。4、超高限位器。也称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 C 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A. 下降; B. 停止; C. 上升。5、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 A 。A. 变幅; B. 回转; C. 上升; D.停止。6、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 C 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A. 中部; B. 上部; C. 根部; D.下部。7、行走限位器。对轨道式塔吊控制运行时不发生 A 事故。安全检查时,应进行塔吊行走动作试验。碰撞限位器验证可靠性。A. 出轨; B. 损坏; C. 破坏。8、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但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勾事故。此装置是在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 A 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从开口处脱出。A. 向上; B. 向左; C. 向右。9、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 B 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等事故。A. 事故; B. 故障; C. 损坏。10、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 B m时,从平台以上2 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A. 10; B. 5; C. 15; D. 20。11、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 B 规定。A. 作业指导书; B.说明书; C. 合格证。12、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 B ,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A. 估算; B.验算。13、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并切断 C 机构的电源。A. 起升; B.回转; C. 行走; D. 变幅。14、夹轨钳:轨道式起重机露天使用时,应安装 B 夹轨钳。A. 防雨; B.防风; C. 防晒。15、夹轨钳装置必须保证卡紧后的制动效果。当司机午饭、下班以及中间临时停车需要离开塔吊时,必须按规定将塔吊的 C 全部卡牢后方可离开。A. 回转; B.上升; C. 夹轨钳。16、塔吊的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 B 队伍并取得市级有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指挥。A. 操作工; B.专业; C. 农建队。17、塔吊司机属 C 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A. 普通; B.机动翻斗车; C. 特种。18、塔吊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其说明书规定进行,一般情况路基土壤承载能力:中型塔(315 t)0.120.16 Mpa;重型塔(15 t以上)0.2 MPa。并应整修平整压实,其上铺砂、碴石,并有 A 措施。A. 排水; B.水井; C. 便道。19、枕木材料可使用木材、钢筋混凝土或钢枕木,其截面尺寸按说明书规定(如160240、180260等),枕木长度应至少比轨距尺寸大 A mm。当使用一长两短枕木排列时,应每隔6 m左右加设一根槽钢拉杆以确保轨距。枕木间距为600 mm。当使用定型路基箱时,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A. 1200; B.2500; C. 3000。20、轨道的两侧应在每根枕木上用道钉钉牢(或用压板压牢),不得缺少和松动。轨道的接头应错开,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端高差不大于 A mm,接头夹板应与轨道配套并应将螺栓全部装满、紧固。A. 2; B.3; C. 4。21、轨道水平偏差在纵横方向上不大于 A 。(应使用水平仪,在两条轨道上,10 m范围内,分别测不少于三点,取其平均值)。A. 1/1000; B. 5/1000; C. 10/1000。22、距轨道终端 C m处,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止挡器),其高度应大于行走轮的半径,以阻挡住断电后滑行的塔吊不出轨。A. 0.2; B. 0.5; C. 1; D. 3。23、固定式塔吊的基础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其设计计算和施工详图应列入塔吊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之一,施工后应经验收并有记录。A. 作业指导书; B. 施工组织; C. 技术交底; D. 记录。24、行走式塔吊电缆不允许 A 行走,应装设具有张紧装置的电缆卷筒,随塔吊行走卷筒自动将电缆缠绕,防止电缆与枕木摩擦或被轨道上杂物缠绕发生事故。A. 拖地; B. 随塔吊行走卷筒自动将电缆缠绕。25、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 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 D 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 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A. 0.5; B. 1; C. 1.5; D. 2。26、当现场采用TT系统时,塔吊应进行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4;当采用TN系统时,除作保护接零外,不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做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 A 。A. 10; B. 12; C. 15; D. 20。27、塔吊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的两端各设一组,对较长的轨道,每隔 C m再加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之间应用钢筋或扁铁等作环形电气连接,轨与轨的接头处应用导线跨接形成电气连接。A. 5; B. 9; C. 30; D. 60。28、塔吊的保护接零和接地线必须分开。可将电源线送至塔吊道轨端部设分配电箱,由该箱引出PE线与道轨的重复接地线相连接,即相当PE线通过轨轮与设备外壳连接。A. 并联; B. 分开; C. 串联。29、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在相靠近的轨道上或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的最小距离:(1)移动塔吊。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 5 m。A. 1; B. 3; C. 5。(2)固定塔吊。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不小于 C m;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2 m。A. 1; B. 1.5; C. 2。30、当施工因场地作业条件的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同时采取两种措施:(1)组织措施:对塔吊作业及行走路线进行规定,由 B 的监护人员进行监督执行。A. 兼职; B. 专设; C. 找人临时替代; D. 由操作人员自定。(2)技术措施。应设置 C 装置缩短臂杆、升高(下降)塔身等措施,防止塔吊误操作而造成的超越规定的作业范围,发生碰撞事故。A. 行走; B. 起升; C. 限位; D. 力距限制器。31、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指重复使用安装后试运转与验收。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1)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紧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重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C 。A. 0.3; B. 0.8; C. 3; D. 5。(2)空载试验: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作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 C 器,检验其灵敏度。A. 接触器; B. 响铃; C. 限位。(3)额定载荷试验:吊臂在最小工作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 D 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A. 5; B. 10; C.15; D. 20。三、判断题 对打(); 错打()1、目前力矩限制器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是机械型。电子型在显示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吊的允许力矩时,有预警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可靠度差,易损坏、维修不便;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无预警信号,但工作可靠,比较适应现场施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2、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电子型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和实际重量试吊重新进行标定。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3、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10 %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4、超高限位器:也称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上升运动,()5、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上升实现变幅。()6、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7、行走限位器:对轨道式塔吊控制运行时不发生出轨事故。安全检查时,应进行塔吊行走动作试验。碰撞限位器验证可靠性。()8、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但吊钩仍继续上升而造成的索具脱勾事故。此装置是在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向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从开口处脱出()9、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 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等事故。()10、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 m时,从平台以上2 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11、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12、附墙装置:附着在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13、附墙装置: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14、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15、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并接通行走机构的电源。()16、夹轨钳:轨道式起重机露天使用时,可不安装防风夹轨钳。()17、夹轨钳装置必须保证卡紧后的制动效果。当司机午饭、下班以及中间临时停车需要离开塔吊时,必须按规定将塔吊的夹轨钳全部卡牢后方可离开。()18、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是一项既复杂又危险的工作,再加上塔吊的类型较多,作业环境不同,安装队伍的熟悉程度不一,所以要求工作之前必须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的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作业程序、人员的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对于自升塔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和平衡保特平衡状态。()19、塔吊的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专业队伍并取得市级有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指挥。()20、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21、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22、当现场多塔作业相互干挠,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对讲机进行指挥。()23、塔吊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其说明书规定进行,一般情况路基土壤承载能力:中型塔(315 t)0.120.16 Mpa;重型塔(15 t以上)0.2 MPa。并应整修平整压实,其上铺砂、碴石,并有排水措施。()24、枕木材料可使用木材、钢筋混凝土或钢枕木,其截面尺寸按说明书规定(如160240、180260等),枕木长度应至少比轨距尺寸大800 mm。当使用一长两短枕木排列时,应每隔6 m左右加设一根槽钢拉杆以确保轨距。枕木间距为900 mm。当使用定型路基箱时,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25、轨道的两侧应在每根枕木上用道钉钉牢(或用压板压牢),不得缺少和松动。轨道的接头应错开,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端高差不大于5 mm,接头夹板应与轨道配套并应将螺栓全部装满、紧固。()26、轨道水平偏差在纵横方向上不大于1/100。(应使用水平仪,在两条轨道上,20 m范围内,分别测不少于三点,取其平均值)。()27、距轨道终端1 m处,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止挡器),其高度应大于行走轮的半径,以阻挡住断电后滑行的塔吊不出轨。()28、固定式塔吊的基础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其设计计算和施工详图应列入塔吊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之一,施工后应经验收并有记录。()29、塔吊电缆不允许拖地行走,应装设具有张紧装置的电缆卷筒,随塔吊行走卷筒自动将电缆缠绕,防止电缆与枕木摩擦或被轨道上杂物缠绕发生事故。()30、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 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 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 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31、当现场采用TT系统时,塔吊应进行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10;当采用TN系统时,除作保护接零外,不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做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30。()32、塔吊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的两端各设一组,对较长的轨道,每隔60 m再加一组接地装置。()33、两条轨道之间应用钢筋或扁铁等作环形电气连接,轨与轨的接头处应用导线跨接形成电气连接。()34、塔吊的保护接零和接地线必须分开。可将电源线送至塔吊道轨端部设分配电箱,由该箱引出PE线与道轨的重复接地线相连接,即相当PE线通过轨轮与设备外壳连接。()35、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在相靠近的轨道上或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的最小距离:(1)移动塔吊。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2 m。()(2)固定塔吊。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不小于1 m;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1 m。()36、当施工因场地作业条件的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同时采取两种措施:(1)组织措施:对塔吊作业及行走路线进行规定,由专设的监护人员进行监督执行。()(2)技术措施:应设置限位装置缩短臂杆、升高(下降)塔身等措施,防止塔吊误操作而造成的超越规定的作业范围,发生碰撞事故。()37、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指重复使用安装后试运转与验收。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1)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紧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重直度偏差不得超过百分之三。()(2)空载试验: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作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3)额定载荷试验。吊臂在最小工作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0 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38、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的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四、问答题1、为什么塔式起重机必须安装力矩限制器呢?答:分析许多倒塔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都是由于超载造成,之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安装力距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距超过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出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2、目前塔式起重机安装的力矩限制器有哪两种型式?各有哪些优缺点?答: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是机械型。电子型在显示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吊的允许力矩时,有预警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可靠度差,易损坏、维修不便;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无预警信号,但工作可靠,比较适应现场施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3、塔式起重机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这是为什么?答:因为电子型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和实际重量试吊重新进行标定。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4、塔式起重机安装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有何作用?答: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 %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5、塔式起重机安装超高限位器(也称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有何作用?答:超高限位器的作用是: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6、塔式起重机安装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有何作用?答:(1)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2)动臂变幅: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并指示仰角度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7、塔式起重机安装行走限位器有何作用?答:对轨道式塔吊控制运行时不发生出轨事故。安全检查时,应进行塔吊行走动作试验。碰撞限位器验证可靠性。8、塔式起重机安装吊钩保险装置有何作用?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但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勾事故。此装置是在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向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从开口处脱出。9、塔式起重机安装卷筒保险装置有何作用?答: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 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等事故。10、塔式起重机安装爬梯护圈的技术要求有哪些?答:(1)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 m时,从平台以上2 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2)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 m,可不设护圈。11、塔式起重机安装对附墙装置的技术要求有哪些?答:(1)附着在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2)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3)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4)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并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12、轨道式起重机露天使用时,当塔机司机要离开塔吊时应做好哪些工作?答:当司机午饭、下班以及中间临时停车需要离开塔吊时,必须按规定将塔吊的防风夹轨钳全部卡牢后方可离开。13、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前为什么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呢?其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答: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是一项既复杂又危险的工作,再加上塔吊的类型较多,作业环境不同,安装队伍的熟悉程度不一,所以要求工作之前必须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的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作业程序、人员的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对于自升塔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和平衡保特平衡状态的具体要求,和顶升过程中的顶升步骤及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14、当现场多塔作业相互干挠,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如何处理?答: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对讲机进行指挥。15、塔式起重机路基铺设的技术要求有哪些?答:塔吊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其说明书规定进行,一般情况路基土壤承载能力:中型塔(315 t)0.120.16 Mpa;重型塔(15 t以上)0.2 MPa。并应整修平整压实,其上铺砂、碴石,并有排水措施。16、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的技术要求有哪些?答: (1)对枕木材料可使用木材、钢筋混凝土或钢枕木,其截面尺寸按说明书规定(如160240、180260等),枕木长度应至少比轨距尺寸大1200 mm。当使用一长两短枕木排列时,应每隔6 m左右加设一根槽钢拉杆以确保轨距。枕木间距为600 mm。当使用定型路基箱时,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2)对轨道的两侧应在每根枕木上用道钉钉牢(或用压板压牢),不得缺少和松动。轨道的接头应错开,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端高差不大于2 mm,接头夹板应与轨道配套并应将螺栓全部装满、紧固。 (3)对轨道水平偏差在纵横方向上不大于1/1000。(应使用水平仪,在两条轨道上10m范围内,分别测不少于三点,取其平均值)。(4)距轨道终端1 m处,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止挡器),其高度应大于行走轮的半径,以阻挡住断电后滑行的塔吊不出轨。17、对固定式塔吊的基础施工如何处理?固定式塔吊的基础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其设计计算和施工详图应列入塔吊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之一,施工后应经验收并有记录。18、对行走式塔吊电缆为什么不允许拖地行走答:行走式塔吊电缆不允许拖地,应装设具有张紧装置的电缆卷筒,随塔吊行走卷筒自动将电缆缠绕,防止电缆与枕木摩擦或被轨道上杂物缠绕发生事故。19、施工现场架空线路规范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有何要求?答:按照JGJ46-88临时用电规范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 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 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 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20、对行走式塔吊轨道的重复接地有什么要求?答:行走式塔吊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的两端各设一组,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 m再加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之间应用钢筋或扁铁等作环形电气连接,轨与轨的接头处应用导线跨接形成电气连接。21、对塔式起重机的保护零线和接地线有何要求?塔吊的保护接零和接地线必须分开。可将电源线送至塔吊道轨端部设分配电箱,由该箱引出PE线与道轨的重复接地线相连接,即相当PE线通过轨轮与设备外壳连接。22、两台或两台以上(多塔作业)塔吊在相靠近的轨道上或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的最小距离是多少?:答:(1) 移动塔吊。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5 m。(2) 固定塔吊。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不小于2 m;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2 m。23、多塔作业,当施工因场地作业条件的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同时采取哪两种措施?答:(1)组织措施:对塔吊作业及行走路线进行规定,由专设的监护人员进行监督执行。(2)技术措施:应设置限位装置缩短臂杆、升高(下降)塔身等措施,防止塔吊误操作而造成的超越规定的作业范围,发生碰撞事故。24、塔吊重复使用安装后试运转与验收,包括哪几个部分及其内容?答:(1)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紧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重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2)空载试验: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作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3)额定载荷试验:吊臂在最小工作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 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可以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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