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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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标准 GD DBJ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 blocks征求意见稿2010-07-82010发布 2010实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广东省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 blocksDBJ -备案号:J 2010批准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0年 月 日前 言根据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科函 2009394号文)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本规程征求意见稿。本征求意见稿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材料要求;4.设计与构造;5.砌筑;6.抹灰;7.质量验收。本征求意见稿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对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广州大学(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工程北楼318室工程材料研究所,联系电话:020-39366575,邮政编码510006)。本规程主编单位:广州大学 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广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广东中山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佳大实业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张传镁、黄照明、孙礼军、吴 伟、林克辉、邹扬帆、胡仲明、罗家侠、肖宇东、任宪德、甘 伟、付永勤、范荣斌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目 次1 总则12 术语23 材料要求33.1 环保要求3.2 加气混凝土砌块3.3 砂 浆3.4 其它材料4 设计与构造74.1 建筑设计4.2 建筑节能设计4.3 结构设计5 砌筑135.1 施工准备5.2 砌筑基本规定5.3 墙体的砌筑5.4 砌筑灰缝要求5.5 门窗洞与边框的砌筑5.6 墙体孔洞的砌筑5.7 构造柱、连系梁施工5.8 雨期施工5.9 冬期施工5.10 安全施工6 抹灰176.1 一般规定6.2 外墙抹灰6.3 内墙抹灰7 质量验收197.1 砌体工程的质量验收7.2 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7.3 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附录A 砂浆的技术要求附录B 材料及砌体热工性能附录C 隔声性能、耐火性能附录D 屋面隔热工程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contents1 General 12 Terminology 23 Material requirements 33.1 On the basis of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3.2 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 blocks 3.3 Mortar 3.4 Other materials 4 Design and construct design and structure 74.1 Architectural design 4.2 Building energy-saving design 4.3 Structure Design 5 Masonry135.1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 5.2 Masonry fundamental provisions 5.3 Wall masonry 5.4 Masonry cement joints require 5.5 Door hole and borders of masonry 5.6 Masonry wall holes 5.7 Structural columns, beams and construction 5.8 Rain period construction 5.9 Winter 5.10 Safe construction 6 Plastering 176.1 General provisions 6.2 Plastering 6.3 Interior plastering 7 Quality acceptance 197.1 Masonry project quality approval 7.2 Plastering works of quality acceptance 7.3 Wall of energy-saving project quality approval Appendix A Mortar specifications Appendix B Materials and thermal performance Appendix C Sound insulation properties, fire resistance performance Appendix D Roof insulation works This specification uses the term term descriptionReference standards directory Report: Provisions description 1 总 则1.0.1 为适应广东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进一步贯彻墙材革新、节能、减排产业政策,在建筑工程中更积极、合理地使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订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广东省内非抗震设防地区和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下的地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以下简称加气混凝土砌块)作为非承重墙体的有关材料、设计、施工及验收。1.0.3 加气混凝土砌块在非承重墙体工程的应用,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 blocks以硅质材料和钙质材料为主要原料,以铝粉为发气剂,加水搅拌成料浆,浇注成型,经预养、切割、蒸压养护等工艺过程制成的多孔硅酸盐砌块。常用原材料有水泥、石灰、砂、粉煤灰和矿渣。按原材料不同可分为蒸压水泥石灰砂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水泥石灰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水泥矿渣砂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品种,总称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2.0.2 专用砂浆 special mortar具有较好的保水性、粘结性,专门用于改善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质量的砌筑或抹灰砂浆。2.0.3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简称“界面处理剂”) interface treating agent for concrete 用于改善砂浆层与混凝土或加气混凝土表面粘结性能的水泥基界面处理材料(料浆或砂浆)。2.0.4 薄层砂浆干法施工(简称“薄浆干砌”) construction using thin-bed mortar without wetting block采用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为优等品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密缝精确砌块) 以专用砂浆砌筑,灰缝厚度小于等于5mm,砌筑前不用润湿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方法。3 材料要求3.1 环保要求3.1.1 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所用砌块、砂浆及其配套材料所采用的原材料和制品,必须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标准的要求,不得对人体有害和对环境有污染。3.1.2 当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所用原料检验结果符合GB 6566、GB 50325要求时,成品进场时可不进行上述指标的检验。3.2 加气混凝土砌块3.2.1 工程中采用的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质量和技术要求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2006 标准的规定。墙体工程中采用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其技术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3.2.2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规格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2-1、3.2.2-2的规定。 表3.2.2-1 砌块的规格尺寸 (mm)项 目长度 L宽度 B高度 H墙体用砌块600100 120 150 180 200 250 200 250 300注:其它规格尺寸的砌块,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表3.2.2-2 砌块的尺寸允许偏差项 目指 标优等品(A)合格品(B)尺寸允许偏差 (mm)长度L34宽度B12高度H123.2.3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2.3的规定。表3.2.3 砌块的外观质量项 目指 标优等品(A)合格品(B)缺棱掉角最小尺寸不得大于 (mm)030最大尺寸不得大于 (mm)070大于以上尺寸的缺棱掉角个数,不多于 (个)02裂纹长度贯穿一棱二面的裂纹长度不得大于裂纹所在面的裂纹方向尺寸总和的01/3任一面上的裂纹长度不得大于裂纹方向尺寸的01/2大于以上尺寸的裂纹条数,不多于 (条)02爆裂,粘模和损坏深度不得大于 (mm)1030平面弯曲不允许表面疏松、层裂不允许表面油污不允许3.2.4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强度级别应符合表3.2.4-1和3.2.4-2的规定。表3.2.4-1 砌块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强度级别立方体抗压强度 (MPa)平均值不小于单组最小值不小于A3.53.52.8A5.05.04.0A7.57.56.0A10.010.08.0表3.2.4-2 砌块的强度级别干密度级别B05B06B07B08强度级别优等品(A)A3.5A5.0A7.5A10.0合格品(B)A3.5A5.0A7.53.2.5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干密度级别应符合表3.2.5的规定。表3.2.5 砌块的干密度级别干密度级别B05B06B07B08干密度(kg/m3)优等品(A)500600700800合格品(B)5256257258253.2.6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干燥收缩值、抗冻性、导热系数应符合表3.2.6的规定。表3.2.6 砌块的干燥收缩值、抗冻性和导热系数干密度级别B05B06B07B08干燥收缩值a(mm/m)标准法 0.50快速法 0.80抗冻性质量损失 (%) 5.0冻后强度(MPa ) 优等品(A) 2.84.06.08.0合格品(B) 2.02.84.06.0导热系数W/(mK) 0.140.160.180.20注:a 当采用标准法、快速法测定砌块干燥收缩值,若测定结果发生矛盾时,以标准法测定的结果为准3.2.7 进入施工现场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应提交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砌块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强度级别和密度级别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本规程第3.1、3.2节的规定分批进行检查、验收。进场验收时,同一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砌块以10,000块为一批,不足10,000块亦为一批。 3.3 砂 浆3.3.1 基本规定 1. 应逐步实施国家及地方有关使用预拌砂浆的规定,在有条件的地方,不宜采用原材料在现场配制砂浆。2.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和墙体抹灰应分别选用性能适应的专用砂浆。3.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分普通砌筑和薄浆干砌两种,所用的砂浆性能均应符合本规程及有关标准的规定。3.3.2 原材料要求水泥: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标准的相应规定。砂:应符合建筑用砂GB/T 14684标准的规定。 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JGJ 63标准的规定。外加剂、掺合料等:均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3.3.3 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砌筑专用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3.3的规定。表3.3.3 普通砌筑专用砂浆的性能指标项 目砌 筑 砂 浆抹 灰 砂 浆 干密度 (kg/m3)18001800稠度 (mm)50905090凝结时间 (h)贯入阻力达到0.5MPa时,38贯入阻力达到0.5MPa时,38保水性(%)9092强度等级 (MPa)5.0、7.5、10.05.0 7.514d拉伸粘结强度2 (MPa)0.200.150.20抗冻性25次1 (%)质量损失5、强度损失20质量损失5、强度损失20导热系数1 W/(mK)1.1 28 d收缩值 (%) 1.11.1注:1 对有抗冻或有保温隔热性能要求的砂浆的规定;2 抹灰砂浆表面粘贴面砖时砂浆的拉伸粘结强度应大于0.4 Mpa;3 本表适用于预拌砂浆和现场拌制砂浆3.3.4 加气混凝土砌块薄浆干砌专用砂浆(CAS)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3.4的规定。表3.3.4 薄浆干砌专用砂浆(CAS)的性能指标项 目砌 筑 砂 浆抹 面 砂 浆 干密度 (kg/m3)18001800 分层度 (mm)2020 保水性 (%)9295 凝结时间 (h)贯入阻力达到0.5MPa时,324贯入阻力达到0.5MPa时,324 导热系数 W/(mK)0.8 抗压强度 (MPa)2.5、5.02.5、5.0 剪切粘结强度 (MPa)0.40.4拉伸粘结强度 (MPa)0.40.4 28 d收缩值 (%) 1.11.1 吸水率 (%)530注:凝结时间可根据用户需要及季节变化进行调整3.3.5 湿拌砂浆主要品种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3.5的规定。表3.3.5 普通湿拌砂浆性能指标项 目湿拌砌筑砂浆(WM)湿拌抹灰砂浆(WP)湿拌防水砂浆(WW)强度等级M5、M7.5、M10、M15、M20、M25 M30M5、M10、M15、M20M10、M15、M20稠度 (mm)5010、7010、90107010、9010、110 1055010、7010、9010凝结时间 (h)8、12、248、12、248、12、24保水性 (%)88888814 d拉伸粘结强度 (MPa)0.200.20抗渗等级P6、P8、P10注:普通湿拌砂浆用于非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墙体砌筑、抹灰和防水,以及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相关的填充、找平、垫层、钢筋砂浆带、辅助砌筑及混凝土基面的抹灰等3.3.6 干混砂浆主要品种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3.6的规定。表3.3.6 普通干混砂浆性能指标项 目干混砌筑砂浆(DM)干混抹灰砂浆(DP)干混防水砂浆(DW)强度等级M5、M7.5、M10、M15、M20、M25、M30M5M10、M15、M20M10、M15、M20 稠度 (mm)50、70、9070、90、11050、70、90 凝结时间 (h)383838 保水性 (%)88888814 d拉伸粘结强度 (MPa)0.150.200.20抗渗等级P6、P8、P10注:普通干混砂浆主要用于非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墙体砌筑、抹灰和防水,以及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相关的填充、找平、垫层、钢筋砂浆带、辅助砌筑及混凝土基面的抹灰等3.3.7 其它砂浆1. 界面处理剂:界面处理剂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3.7的规定。表3.3.7 界面处理剂性能指标项 目性 能 指 标型型剪切粘结强度 (MPa)7d1.00.714d1.51.0拉伸粘结强度 (MPa)未处理7d0.40.314d0.60.5浸水处理0.50.3热处理冻融循环处理碱处理晾置时间 min10注:型适用于水泥混凝土的界面处理,型适用于加气混凝土的界面处理2. 现场配制的砂浆及其它预拌砂浆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3.4 其它材料3.4.1 防裂、增强材料1. 用于砌体基面、墙体抹灰层或面层,采用的纤维网、短切纤维,含有机或无机、天然或人造纤维均应为耐碱纤维,并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的规定。2. 用于砌体的拉结钢筋、钢网片,用于内、外墙抹灰层的钢丝网、钢筋网、钢板网所用的钢材,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用钢材标准的有关规定。3.4.2 粘结、改性材料用于提高砂浆与砌块基面粘结强度、改善砂浆保水性、配制胶质水泥浆以及界面处理剂等采用的高分子聚合物,如各种聚合物可再分散乳胶粉、聚合物乳液、改性聚乙烯醇、纤维素醚等原料,以及各种无机添加剂等,均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本规程3.1.1条的规定。 3.4.3 防水材料配制防水砂浆使用的防水剂,应符合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 474标准的有关规定。配制聚合物防水砂浆所使用的聚合物乳液等,也应符合有关规定。3.4.4 胶结填充材料建筑结构胶、聚氨酯(PU)发泡粘结填充胶、建筑密封防水胶、植筋结构胶和磁砖粘合剂等材料的性能、质量均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3.4.5 其它预埋配件与辅助材料的性能、质量均应符合相关产品的要求。4 设计与构造4.1 建筑设计4.1.1 一般规定1. 加气混凝土砌块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内、外墙体,尤其是有轻质、节能要求的填充墙体和围护结构,但不得用于防潮层以下的墙体、地下室外墙和长期处于潮湿、浸水、干湿交替、化学侵蚀环境下,以及表面温度长期处于80以上的部位。2.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与抹灰采用的专用砂浆,应通过试验选择性能适合的品种。3. 外墙有节能要求时,首先应选用隔热性能较好的砌块与砂浆砌筑,实现砌体自保温功能,可优先选用薄浆干砌施工方法。如仍不能满足节能要求,可采用外墙内保温等方案,如采用外墙外保温方案,应进行专项设计。4.1.2 设计要点1. 建筑设计应采用1M的基本模数。墙体的平面长度及竖向高度均宜为100mm的倍数。墙体厚度应采用与主砌块宽度一致的尺寸。2. 建筑平面宜规整,墙体不宜用圆弧形转折,转折处尺寸应符合基本模数,满足使用主砌块和辅助砌块要求,如有特殊尺寸,可采用订制砌块。8度抗震设防区的建筑平面、墙体尺寸应规整。3. 砌体与混凝土梁、板、柱的联结应牢固,并应有防裂、防渗漏措施。门、窗洞口、过梁、配筋带、边框的设置应做出规定。4. 砌体上的孔、洞,以及管、线、盒在墙体内的尺寸位置,应在设计时预留和规定,并应说明孔洞周边的加固和防渗漏要求。5. 砌体应做双面抹灰,抹灰和饰面必须满足防水、防火、建筑节能和隔声要求。6. 空调设备、防盗网等重物吊挂,均应在建筑平面、立面设计时,统一考虑,宜充分利用阳台、挑板、花池等安放,不应在外墙砌体上直接吊挂重物。7. 底层砌体应设防潮、防虫层。8. 墙体的底部宜设置坎台(墙垫),坎台厚度与墙体厚度相同,高度宜为200mm。坎台可用实心砖(混凝土砖或灰砂砖等)砌筑或现浇C15素混凝土。有防水要求或潮湿的房间,墙体底部应现浇素混凝土坎台,高度不得小于200mm。4.1.3 建筑构造1. 外墙、楼梯间墙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内墙厚度不宜小于100mm,分户墙厚度不宜小于150mm。窗间墙长度不宜小于600mm。2. 门窗洞边,宜加设与墙同厚的加筋水泥砂浆(或钢筋混凝土)边框;窗台处宜加设钢筋砂浆 (或钢筋混凝土)窗台板,洞口过梁应伸入两边墙体不小于300mm。3. 外墙凹凸装饰线,如挑檐、窗楣、窗台等应用钢筋混凝土浇筑(或辅助混凝土砖砌筑),并做好防裂、防渗漏措施。4. 顶层墙体上宜做钢筋混凝土挑檐或天沟,并做好泛水和滴水。5. 外墙墙面挑出部分,如窗台、挑板、雨蓬、阳台、挑檐、压顶和腰线等,顶面应做排水坡度,下面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与墙体交界处做好泛水,防止积水渗漏。6. 砌块用于厨、厕、卫生间墙体,应采取防水、防渗漏措施。7. 墙上吊挂设备和重物,应留设预埋件,并注意做好防水、防腐蚀处理。当砌筑完成必须补充吊挂重物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对后加的螺栓和支撑应符合强度及耐久要求。8. 墙内预埋管径不宜大于25mm。烟道、排气管应采用预制专用管道,不得用砌块砌筑。9. 严禁在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体上直接吊挂石材饰面。10. 当高度超过30米,且外墙饰面材料较重时,应全墙面加设钢网。11. 高层建筑和抗震设防地区建筑的女儿墙不应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其它建筑女儿墙如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则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A7.5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专用砂浆砌筑,并必须加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及压顶,做好双面防水砂浆抹灰。4.1.4 防水、防裂、防渗漏措施1. 钢筋混凝土屋面上应设置有效的隔热层与防水层,宜设天沟排水。2. 外墙面宜采用防水砂浆抹灰和防水涂料饰面;抹灰采用的防裂砂浆、防水砂浆砂浆,可内添抗裂纤维或加挂防裂网;饰面材料的粘贴宜采用防水性能较高的粘结胶料或砂浆。3. 大面积墙面抹灰(和饰面层)应设置分格缝,分格缝间距3m6m,缝间面积不宜超过36m2。分格缝一般缝宽10mm,深5mm,可用细砂聚合物水泥砂浆钩缝或柔性防水密封嵌缝材料嵌填。4. 墙与梁板、柱、门窗框等的结合处的缝隙,宜采用柔性密封嵌缝胶或发泡聚氨脂密封材料填充封闭。5. 墙体与梁、板、柱结合处,以及管、线回填处,宜沿缝长方向加设钢网或耐碱纤维网,网宽不应小于200mm;门、窗洞框上角45方向宜加设钢网或耐碱纤维网,网宽不应小于300mm;6. 厨、厕墙下应做不低于200mm坎台,墙身的迎水面采用防水砂浆抹灰。7. 对迎风的外墙面可采取疏水措施防止压力水的渗透。4.1.5 砌体隔声性能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标准的规定。1. 分户墙计权隔声量不应小于45dB,一般内隔墙计权隔声量不宜小于40dB。对隔声要求较高的住宅及其它建筑,应选用隔声性能较高、密度较大的砌块,并要求砌筑灰缝密实和交接处封缝密实。2. 加气混凝土隔墙隔声性能应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4.1.6 加气混凝土耐火性能应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4.2 建筑节能设计4.2.1 一般规定1. 墙体热工性能应符合广东省夏热冬冷地区或夏热冬暖地区,相应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2. 砌块用于有保温隔热和节能要求的围护结构中时,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地区气候条件、围护结构构造形式,合理地进行热工设计。当保温、隔热和节能设计要求的厚度不同时,应采用其中的最大厚度。3. 砌块用于围护结构时,其材料的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设计计算值可按表4.2.1的规定采用。表4.2.1 砌块的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设计计算值干密度级别导热系数(干态) W/(mK)理论计算值(重量含水量为6%条件下)修正系数 a设计计算值导热系数 W/(mK)蓄热系数 S24 W/(m2K)导热系数 W/(mK)蓄热系数 S24 W/(m2K)B050.140.162.811.25(1.00)0.20(0.16)3.51(2.81)B060.160.193.201.25(1.00)0.24(0.19)4.00(3.20)B070.180.223.591.25(1.00)0.28(0.22)4.49(3.59)注:括号内数据用于薄浆干砌法4.2.2 热工设计1. 外墙节能设计应首选墙体自绝热(保温)方案,宜选用隔热、保温性能好的砌块和砂浆砌筑,宜优先采用薄浆干砌法,外墙厚度不宜小于180mm,外表面宜做浅色饰面。2. 外墙的传热系数(K值)和热惰性指标(D值)(当外墙中有钢筋混凝土梁、柱、剪力墙等热桥影响时,应为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和外墙平均热惰性指标)应满足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 外墙的传热系数(K值)和热惰性指标(D值)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规定计算,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和外墙平均热惰性指标应按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计算。4. 夏热冬冷地区外墙热桥部分应做保温处理。冬季,外墙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的露点温度。低于露点温度时,应在热桥部位增加相应的保温措施。5. 当热桥部分需进行保温、隔热设计并采取相应措施时,应进行专项设计,并应在建筑初步设计方案阶段考虑。墙体的保温、隔热设计可按下列的规定选用: 1) 内衬保温、隔热性能好的砌块;2) 内抹具有保温、隔热功能的砂浆;3) 内贴(挂)保温、隔热板;4) 调整热桥部分的厚度。6. 当有特殊原因需要采用轻质材料外保温方案时,应进行专项设计。7. 采用砌块作为复合墙体的保温、隔热层时,砌块应布置在水蒸气流出的一侧。4.2.3 热工设计有关参数及要求1. B07级砌块不同厚度墙体的传热系数K值和热惰性指标D值可按表4.2.3-1的规定采用。表4.2.3-1 B07级砌块不同厚度墙体的传热系数K值和热惰性指标D值墙体厚度 (mm)传热阻R0 (m2K)/W传热系数K W/(m2K)热惰性指标D500.40(0.45)2.50(2.22)1.44(1.46)1000.58(0.67)1.72(1.49)2.24(2.25)1800.86(1.04)1.17(0.97)3.51(3.56)2000.93(1.13)1.08(0.89)3.82(3.88)2401.08(1.31)0.93(0.77)4.50(4.54)2501.11(1.36)0.90(0.74)4.63(4.72)3001.29(1.58)0.78(0.63)5.44(5.52)注:1 表内数据不包括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构造柱等热桥部位的影响; 2 括号内数据用于薄浆干法砌筑; 3 表内数据包含砌体内外侧各25mm厚抹灰层2. B06级砌块不同厚度墙体的传热系数K值和热惰性指标D值按本标准附录B.0.2的规定采用。3. 有节能要求的自保温(绝热)砌块墙体,外墙砌块强度、厚度不宜少于表4.2.3-2的规定。表 4.2.3-2 外墙砌块强度、厚度参考表密度级别强度级别最小厚度(mm)建筑类别优等品合格品B 06A5.0180低层、多层B 07A7.5A5.0180多层、高层B 08A10.0A7.5200高层4. 墙体的材料、砌体热工性能及验算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4.3 结构设计4.3.1 砌块墙体的高厚比验算1. 砌块墙体的高厚比应按下式验算:=12 (4.3.1-1)式中:H0墙体的计算高度,当墙体高H大于或等于相邻横墙壁、结构柱侧、构造柱或剪力墙边间距S时,即SH时,H0=0.6S;当2HSH时,H0=0.4S+0.2H;当S2H时,H0=1.0H;当墙体上端为自由端时,H0=2H;h墙体厚;1非承重墙体的允许高厚比的修正系数;2有门窗洞口的墙体允许高厚比的修正系数,按第4.3.1-4.条计算;墙体的允许高厚比,按表4.3.1选用。注:当与墙连接的相邻横墙壁、结构柱侧、构造柱或剪力墙边间距s12h时,墙的高度可不受本条限制。表4.3.1 墙体允许高厚比值砂浆强度等级墙M5.024M7.526注:1 上端为自由端墙的允许高厚比,除按上述规定外,尚可提高30%;2 验算施工阶段砂浆尚未硬化的新砌砌体高厚比时,允许高厚比取142. 带构造柱的墙体的高厚比验算:1) 当构造柱截面不小于墙厚时,可按公式(4.3.1-2)验算带构造柱墙的高厚比,此时公式中h取墙厚;当确定墙的计算高度时,S取相邻横墙壁、结构柱侧或剪力墙边的距离;墙的允许高厚比可乘以提高系数C:C =1+1.5 (4.3.1-2)式中:C允许高厚比的提高系数;bC 构造柱沿墙体长度方向的宽度;构造柱间距;bC /0.25时,取0.25;bC /0.05时,取0。注:考虑构造柱有利作用的高厚比验算不适用于施工阶段。 2) 设有钢筋混凝土圈梁的带构造柱墙体,当b/s1/30时,圈梁可视为构造柱间墙体的不动铰支点(b为圈梁宽度)。如不允许增加圈梁宽度,可按墙体平面外等刚度原则增加圈梁高度,以满足构造柱间墙体的不动铰支点的要求。3. 厚度h240mm的墙体,允许高厚比修正系数1应按下列规定采用。h=240mm 1=1.2;h=90mm 1=1.5;240mmh90mm 1可按插入法取值4. 对有门窗洞口的墙体,允许高厚比系数2应按下式进行计算:2=1-0.4 bs /S (4.3.1-3)式中:bs 在宽度S范围内的门窗洞口总宽度;S 相邻窗间墙体的距离。当按公式4.3.1-3算得2值小于0.7时,应采用0.7。4.3.2 构造要求1. 外墙和8度抗震设防地区内墙宜用密度级别为B07、强度级别为A7.5,但不应低于A5.0的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其它建筑内墙不应低于A3.5。对有节能要求的墙体,砌块强度级别的选用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地面以下的砌体不应低于M10;外墙砌体不应低于M7.5;其它砌体不应低于M5。2. 墙体与结构柱、混凝土墙交接处, 应沿柱(或墙) 全高每3皮砌块或不超过600mm设置26的拉结筋。拉结筋伸入墙内的长度:非抗震区不应小于700mm;6、7度抗震区不应小于1000mm,宜沿墙全长贯通;8度抗震区应沿墙全长贯通。 3. 符合下列情况下的墙体应设置构造柱:1) 墙长超过5m;2) 宽度超过2.4m或有特殊要求的洞口两侧,以及长度超过2.5m独立墙体端部;3) 墙长大于墙高且端部无柱时,应在墙端设置构造柱;4) 楼梯和人流通道两侧的墙体,应设置间距不大于层高的构造柱。4. 构造柱的截面尺寸及配筋应按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构造柱的截面尺寸取200mm墙厚,配置412竖向钢筋,顶部和底部应锚入混凝土结构中,箍筋采用6200,并应沿墙高每隔3皮砌块或不超过600mm设置26拉结筋,拉结筋每边伸入墙内的要求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5. 墙高超过4m,墙体半高处宜设置与端部结构构件连接,且沿全墙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连系梁。连系梁的截面尺寸及配筋按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连系梁梁宽同墙厚,梁高应不小于200mm,纵筋412,箍筋6200。当连系梁在门窗洞口被截断时,洞口上方过梁的截面和配筋不得低于连系梁的要求,连系梁与过梁水平投影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连系梁与过梁垂直距离的两倍,且不小于1m。6. 门窗洞口宽度大于等于900mm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过梁的截面尺寸宜与砌块的尺寸相应,配筋、支座长度应根据洞口宽度按设计要求采用。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过梁,过梁伸入墙的搁置长度每边不得小于300mm;门窗洞口宽度小于900mm时,可采用厚30mm,M10水泥砂浆内设28的钢筋过梁,钢筋锚入两边墙内不得小于250mm。7. 窗台处宜采用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窗台板,板厚宜为100mm,纵向钢筋28,6200联系筋,板两端各伸入墙体不应小于300mm。 8. 对面积较大,承受较大风压的墙体,以及抗震设防地区的高层建筑外墙,均应采取增设圈梁及构造柱等措施。4.3.3 加气混凝土砌体的标准荷载按干密度乘1.4系数计算。5 砌 筑5.1 施工准备5.1.1 砌块堆放场地应平整清洁、无积水,砌块不应被油污等污染。装卸砌块时严禁翻斗倾卸和丢掷。砌块应按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及砌块生产日期分别堆码整齐,高度不宜超过2 m。砌块堆垛上应设有标志,堆垛间应留有通道。5.1.2 砌筑前须按砌块尺寸计算其皮数和排数,宜编制排列图,保证砌体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应采用主规格砌块砌筑,按设计图的门、窗、过梁、暗线、暗管等的要求,在排列图上标明主砌块、辅助砌块、特殊砌块以及预埋件等。5.1.3 施工时在墙体阴阳角处立好皮数杆,杆间距不宜超过15m,杆上标出皮数、门窗洞口、过梁以及预埋件等部位的标高。5.1.4 砌筑墙体前应检查基础防潮层或地板等基层状况,要求表面平整、清洁、不得有积水及污泥等杂物。符合要求后再放线,并应校核放线尺寸。5.1.5 检查墙柱上的拉结钢筋预留情况,有缺陷的应采取措施补救。5.2 砌筑基本规定5.2.1 墙体砌筑的工程质量应满足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标准的规定。5.2.2 不应使用龄期不足28d、破裂、不规整、浸水和表面被污染的砌块。5.2.3 墙体砌筑材料宜保持均一性,若需镶砌,采用与原砌块物理、力学性质相近的混凝土砖。5.2.4 砌块应使用专用机具或相应的机械设备切割,不得在已砌好的砌体上随意打洞凿槽。 5.2.5 砌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墙体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及砂浆饱满度等,及时校正所发现的偏差,不得撬动已砌筑好的砌块。5.2.6 外墙、厨厕及易发生裂、漏的部位,均应严格控制砌筑质量。5.2.7 墙体的日砌筑高度应根据砌块与砂浆的材质、墙体部位、气温、风压等条件分别控制,不得因连续砌筑引起墙体变形、不均匀沉降或裂缝。5.2.8 未经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得上岗砌筑。5.3 墙体的砌筑5.3.1 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砌筑,分为普通砌筑和薄浆干砌两种施工方法。5.3.2 普通砌筑:1. 砌筑时应控制砌块的含水率,含水率宜小于15%(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宜小于20%),砌筑时应向砌筑面适当洒水;2. 砌墙前先拉水平线,在放好墨线的位置上,从墙体转角处或定位砌块处开始砌筑,砌块下应满铺砂浆; 3. 砌筑时应保证灰缝饱满,竖向灰缝应采用端面上灰法砌筑,砌块上下皮搭接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否则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网片;4. 铺设砌筑砂浆的长度一次不宜超过800mm。铺浆后应立即放置砌块,要求一次摆正放平,砌块砌筑后砂浆已凝固,如需移动时,应铲除原有砂浆重新铺设砂浆砌筑;5. 砌体转角及纵横交接处应咬槎砌筑。如采用不同材料或不同规格砌块接槎时,应沿墙高每600mm左右或符合砌块模数,用26钢筋伸入墙内拉结,每边长度应不小于1000mm;6. 砌体的转角和纵横墙交界处应同时砌筑,因特殊原因不能同时砌筑及其他需留置的临时间断处设置施工缝。施工缝应砌成斜槎,斜槎长度应不小于高度的2/3。如留斜槎确有困难时,除转角处或抗震设防地区的墙体外,也可砌成直槎,但必须沿墙高度设置拉结筋并应符合本规程4.3.2条第4款的规定。7. 砌筑墙端时砌块必须与框架柱面、剪力墙面填满砂浆靠紧,并将结构(柱、墙)上预留的拉结钢筋展平,砌入水平灰缝中;8. 墙体日砌高度控制在1.4m以内为宜,雨天施工不宜超过1.2m;9. 距梁、板底部约200mm高的砌体,应至少隔7日后补砌。补砌采用辅助实心小砖块约60。斜砌挤紧,空隙处用砂浆填实。5.3.3 薄浆干砌:1. 采用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为优等品砌块和(CAS)专用砂浆砌筑;2结构柱(混凝土墙)上的拉结筋应采用后锚固连接;3. 砌筑时应控制砌块的含水率,含水率应不大于15%,砌块施工前不应淋水;4. 砌筑前拉好水平线,先在梁(板)底下留200mm250mm高度作为斜顶砖位置,然后计算皮数(包括砂浆灰缝尺寸),根据排列结果,备好不同尺寸的砌块,并确定结构柱(混凝土墙)上拉结筋的位置及楼面坎台的砌筑(或浇筑)高度;坎台表面应水平、平整,坎台完成后(12)天可进行砌块的砌筑;5. 砌筑时,砌块上下皮搭接不得小于砌块长度的三分之一。先用毛刷将砌块表面浮灰清理干净,然后将薄浆干砌专用砌筑砂浆均匀铺刮于下皮砌块表面及待砌砌块端面。砌块上墙后用橡皮锤轻击砌块,橡皮锤应先从砌块的顶部向下敲击,然后沿水平方向敲击压实,使砂浆能从灰缝中挤出,灰缝不得留空隙,做到随砌随钩缝,及时清理挤出的砂浆;6. 砌好的砌块不应随意移动或撞击,如需校正必须刮去原有砂浆从新铺施;7. 砌体转角及纵横交接处的咬槎按本规程5.3.2条笫5款的规定砌筑;8. 墙体的施工缝处的斜槎按本规程5.3.2条笫6款的规定砌筑;9. 砌体应分次砌筑,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5m,每天砌筑不宜大于两次,应待前次砂浆终凝后再继续砌筑。一般情况下,日砌筑高度控制在2.8m以内。10. 砌筑至距梁(或板)底约200mm时,当墙高小于3m时,至少间隔3天后补砌;当墙高大于3m时,至少间隔5天后补砌。补砌宜用配套砌块顷斜顶紧砌筑,倾斜度以60。为宜;11. 砌体必须与梁底、柱、墙间填满砂浆挤紧,并将结构上预留的拉结钢筋展平,砌入水平灰缝中;12. 砌体内埋设钢筋,应采用专用开槽机开槽。5.4 砌筑灰缝要求5.4.1 灰缝应横平竖直,砂浆饱满,均匀密实,随砌随用原浆钩缝。严禁出现瞎缝、透亮缝和用杂物塞缝。砂浆饱满度:水平缝不低于90%,竖直缝不低于80%,薄浆干砌应达到90%以上。5.4.2 灰缝厚度应均匀,普通砌筑灰缝厚度宜8mm12mm;薄浆干砌法宜为5mm。5.5 门、窗洞与边框的砌筑5.5.1 门窗洞口两侧应采用无缺损砌块砌筑,保证洞口周边平直,在设计要求部位砌入预制锚固件。5.5.2 门窗洞口的加筋水泥砂浆或混凝土边框施工时,周边钢筋应与墙体中预留的水平拉结钢筋相搭结。5.5.3 安装窗框前混凝土窗台板的板面应平整,如窗台采用砌块砌筑时,上部应铺设钢筋并以水泥砂浆抹平。5.5.4 门窗洞口现浇钢筋混凝土过梁,砌体砂浆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的75%以上时,不得拆除过梁底部的支撑和模板;如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过梁,应座砌砂浆安装,按设计标高将过梁牢固砌入墙体内。5.5.5 门、窗框必须用锚固件固定,门、窗框与砌体间如有间隙,应用砂浆和或发泡聚氨酯等密封嵌缝材料填实、抹平。5.6 墙体孔洞的砌筑5.6.1 对设计规定的洞、孔、管道、沟槽、预埋件等应在砌筑时预留、预埋或采用特殊砌块。否则应在砌筑完成,砂浆达到75%以上设计强度后,采用专用工具钻孔开槽,不得引起砌块松动、破坏和裂纹。埋管固定好后,应用加气混凝土专用砂浆分遍修补填塞。5.6.2 施工中如需设置临时施工洞口,其洞边离交接处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600mm,且顶部应参照设计洞口构造设置过梁,过梁支座不应小于250mm。填砌施工洞口时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应相应提高一级。5.7 构造柱、连系梁施工5.7.1 构造柱的施工 1. 墙体砌筑时,在构造柱设置处留马牙槎,牙槎长不应小于90mm,柱与墙体的拉结钢筋应按要求两端砌入墙体内,长不小于700mm。砌筑完成7天后,再进行构造柱的施工。2. 模板安装时,先立一侧模板,另一侧模板沿柱高分段安装,采用拉固镙栓将模板夹紧砌体,分段浇注混凝土。3. 构造柱浇混凝土前,应将柱中杂物清理干净,并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适当润湿。浇注混凝土时,用木锤震动模板配合捣实,使其充满柱腔和马牙槎部位的空间,但不得碰撞墙体。5.7.2 水平连系梁或钢筋砂浆带施工1. 水平连系梁按设计要求,在砌块的水平面布置好钢筋,支好模板,浇注混凝土。2. 钢筋砂浆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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