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一考通题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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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客体的物质性? 答: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所在,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2,简述知识产权专有性的法律表现? 答:一,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品;二,对同一项钟声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一属性的钟声产权并存;三,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在专有性的效力方面也有区别,所有权的排他性表现为所有权人排斥他人对其所有物进行不法侵占、妨害或损毁,而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则主要是排斥他人对知识产权进行不法仿制、假冒或者剽窃。3,为什么对知识产权要有时间上的限制?3,答:知识产权时间性的特点表明:(1)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有效期,相关的智力成果即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2)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原则。(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反映了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需要:既要促进文化知识的广泛传播,又要注重保护智力成果创造者的合法权益,协调知识产权专有性与智力成果社会性之间的矛盾。(4)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就在于文学艺术作品和发明创造对于社会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规定一定的期限,使智力成果从个人的专有财产适时地变为人类公有的精神财富。4,简述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答: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法律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失,相关的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不同性质的知识产权,其法律保护期限的规定不同(具体列举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保护期的规定)。5,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哪些法律制度?答:(1)著作权法律制度;(2)专利权法律制度;(3)商标权法律制度;(4)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工业版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产地标记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31,外国人的作品在哪些情形下受我国著作权的保护?答:外国人作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我国法律保护:(1)外国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受我国法律保护;(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我国法律的保护。32,简述其他著作权人的概念及其他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的几种情况。答:所谓其他著作权人,是指除作者之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国家。他们主要为继受著作权人。依据著作权法规定,其他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取得著作权。(2)因合同而取得著作权。主要是指通过著作权转让合同而取得著作权。 (3)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国家。国家作为著作权法律关系主体,一般有下列情况:购买著作权;接受赠送;依法律规定。33,简述委托作品的权利归属。 答:委托作品是他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报酬,由作者按照其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作品。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仃立合同的,著作权归受托人。34,简述我国著作权法中是怎样确定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的。 答:各国著作权法对委托作品的主体的规定迥异。有的国家注重维护委托人之利益,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著作权人应是出资创作该作品的人(如英国、印度);有的国家则重视作者权益之保护,规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首先应属于作者(如突尼斯);还有的国家采用二者兼顾的方法。规定由作者与委托人共享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如菲律宾)。 我国著作权法第1 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可见,我国著作权法侧重于维护作者的利益。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由于著作权是一种专有权,为了防止出现委托人支付相关费用却因未约定著作权归属而无法使用委托作品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这一解释较为公平地处理了委托作品双方向的利益关系。35,简述汇编作品的概念与著作权归属及种类。 答: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应包含两类:(1)是对于已发表的或已完成的作品进行选择、编排而形成的作品,如选集、期刊、百科全书等;(2)是对不构成作品的材料的内容进行或编排而形成的独创性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是汇编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36,简述美术作品的权利归属。答: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41,简述作品的概念以及作品受保护的条件。 答:我国么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城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要成力著作权客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件作品是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关键在于是否满足著作权法所要求达到的条件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均将独创性作为作品受保护的实质条件。作品的独创性,是法律保护作品表达方式的客观依据,是此类作品区别于其他作品的重要标志,也是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最主要条件。所谓独创性,是指作品是独立构思而成的属性,作品不是或基本不是与他人发表的作品相同,即作品不是抄袭、剽窃或篡改他人的作品。由此可见,独创性是作品取得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鉴于此,只要作品是由作者创作而产生的,体现了作者的思想感情,非单纯模仿或抄袭他人的作品,即使与他人的作品有某种雷同之处,也不影响其所享有的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在规定独创性的同时,还要求作品能以有形形式复制,即作品能通过印刷、绘画、录制等手段予以复制。由于符合著作权保护条件的作品,通常都可以复制,因此“可复制性”仅是作品的一个属性而非作品受保护的形式要件。42,简述著作权作品的分类。著作权作品的类别有: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脚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l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43,简述电影作品的概念和特点。 答:电影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的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旦借助适当装里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特点是电影作品一般由多个可独立使用的作品构成,其整体著作权属于制片人。44,请简述作品取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 答:作品的独创性,是法律保护作品表达方式的客观依据,是此类作品区别于其他作品的重要标志,也是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最主要条件。独创性,是作品取得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鉴于此,只要作品是由作者创作而产生的,体现了作者的思想感情,非单纯模仿或抄袭他人的作品,即使与他人的作品有某种雷同之处,也不影响其所享有的著作权。45,简述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 答:我国著作权法第5条明确规定了不适用ss著作权法保护的情形,是指虽具有合法性,但欠缺独创性或进入公有领域而不能享受著作权保护的材料。它们包括: (1)法律、法规及官方文件。(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4)超过著作权保护期限的作品。46,简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 答: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在一国国土之上,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一般认为,它包括语言形式(民间故事、民间诗歌等音乐形式(民歌、民间器乐等)、动作形式(民间舞蹈及戏剧等)以及用物质材料体现的形式(绘画、雕塑、工艺品、编织品等)。47,简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点及其保护。 答: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集体性、长期性、变异性、继承性的特点。伯尔尼公约授权各成员国通过立法给予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以法律保护。我国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将由国务院另行规定。48,简述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答: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3,24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权行为:(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6)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的软件的;(7)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8)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9)故意删除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行为人违反上述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10)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11)其他慢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5l,简述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及其含义。 答:(1)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又称精神权;足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又无直接对产内容的权利: (2)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权包括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和不署名两个方面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侣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墓改的权利。52,简述发表权的概念以及推定作者同意发表的情形。答:发表权,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它是著作权中的首要权利。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尽管作者未将作品公之于众,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作者同意发表其作品:(1)作者许可他人使用其未发表的作品;(2)作者将其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53,简述我国著作权法中署名权的内容。 答:署名权的内容包括: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是署真名还是署假名,以及署名的顺序等。任何人未经作者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作品的署名方式,作者也有权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如果作品以署名方式发表,其他人以改编、翻译、广播、表演等方式使用该作品时,均应说明作品的身份。署名权因与作者人身相联系,因此署名权不得转让、继承,也不得放弃;同时,署名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作者死后署名权依然受到保护。署名权保护的永久性,有利于防止他人在作者死后隐匿、改变作者的姓名。54,简述著作财产权的内容。答:著作对产权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许可权,转让权。55,简述伯尔尼公约中授予作者有关广播权的三项权利。答:关于广播权伯尔厄公约授予了作者几项权利:(1)无线广播权,即通过空间传播电磁波进行广播的权利;2)有线广播权,即通过电线.等设备以有线方式公开广播作品的权利;(3)使用扬声器等技术设备广播作品的权利。56,简述著作权取得制度。答:著作权的取得。亦即著作权的产生,是指作者因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保护,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关于著作权的收得,各国立法有不同的做法,概括起来,主要有自动取得和注册取得两大类。(1)自动取得制度。著作权自动取得,是指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执行任何手续。这种获得著作权的方法被称为“无手续主义”、“自动保护主义”。著作权的自动取得,在理论上又称为创作主义。大多数国家都采取了这种制度。伯尔尼公约确认了自动取得制度。(2)注册取得制度。注册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著作权注册取得的原则,又称为注册主义。目前,实行该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有西班牙、拉丁关洲和少数非洲国家。世界版权公约虽然不以注册登记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但也不禁止其成员要求及行登记手续作为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我国著作权法参照各国的通行做法,采用了“自动取得”原则。57,简述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著作权自动取得制度的规定。答:我国著作权法在著作权取得问题采取了自动取得制度,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也就是说,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讨于外国人的作品,如果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依照本法卒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等作权,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61,简述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答:邻接权与著作权关系密切,其共同点在于:(l)它们都与作品相联系。( 2)它们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3)它们都其有严格的地域性。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在于:(1)它们的主体不同。(2)它们的客体不同。(3)它们的权利内容不同。(4)它们的保护期限不同。62,简述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演者享有的权利。 答:(l)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3)项至第(6)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63,简述音像制作者的概念及义务。答:音像制作者,是指将声音、形象或两者的结合首次固定于物质载体上的人。音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音像制品时,应履行如下义务:(1)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2)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4)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诊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5音像制作者在制作发行作品时,除应单重作者的权利外,还应年重表演者的权利,即应当同表演者仃立合同,并支付报酬。64,简述广播组织权的内容。答:广播组织权,也是罗马公约、所规定的第三种邻接权,包括:(1)有权授权或禁止转播他们的广播节目;(2)有权授权或禁止录制他们的广播节目;(3)有权授权或禁止复制未经其同意而制作的其广播节目的录音或录像;有权授权或禁止复制根据第l 条合理使用的规定而制作的广播节目的录音和录像;(4)有权授权或禁止向公众传播电视节目,如果此类传播是在收门票的公共场所进行的。71,简述我国著作权法中为教学与科研目的合理使用的条件。 答: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这种合理使用的目的一定是非营利目的,带有营利性的培训等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72.,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含义。答:著作权法定许可的含义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73,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的适用情形。答: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值得注意的是,有权发表不得转载、摘编的声明的主体只能是著作权人,而不是刊登其作品的报纸和杂志,因为报纸和杂志没有专有出版权;如果著作权人未加声明,而报纸、杂志提出声明的,应视为无效。此外,著作权人的声明应当在报纸、杂志刊登其作品时附带刊出,以便于其他报纸、杂志了解著作权人的权利要求。(2)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的,可以不必征得权利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向其支付报酬;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4)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所享有的其他权利。74,简述强制许可使用与合理使用的区别。 答:强制许可使用与合理使用同属对著作权的限制手段,其区别在于合理使用不需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也不用向其支付报酬,而强制许可使用必须先由使用人以合理条件和理由请求著作权人许可,如著作权人无理由或不作答复,还须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申请,由该机关授权许可使用作品,并且需要支付于民酬。81,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答: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著作权的某一权能或多项权能的使用达成的协议。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之为许可人,获得授权而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之为被许可人著柞权许可使用合同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足诺成合同。(2)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足双务合同。 (3)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有偿合同。82,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条款有哪些? 答: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足著作权许可使用的一般形式,其主要条款包括: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幻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非专有使用权;(3)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4)付酬标准和办法;(5)违约责任;(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83,简述著作权质押。 答:著作权质钾,是指为担保债的履行,著作权人将其财产权的一项、多项或全部作为质物,在债务人不按约偿还时,债权人有权将其变卖并优先受偿的行为。我国著作权质权的设定应由双方当事人签订质押合同并向有关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 (1)著作权质钾合同。著作权质钾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作为出质人,以其享有的著作财产权之全部或部分作为质物,与主合同债权人订立的担保合同。(2)质权对著作权的限制。著作财产权出质后,非经质权人同意,作为质物的著作财产权人不得许可他人以与出质之权利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更不得转让该权利。 (3)质权的实现。著作权人所担保的债权到期未得到清偿的,质权人就可以将作为质物的著作财产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将其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4)质钾关系的终止。被担保的债权,在债权清偿期届满时已得以清偿的,质押关系终止。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许可他人利用其作品,将该许可费用于提交清偿被担保债权,且能够全部清偿的,质钾关系终止。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或者第三人以其他质物替代的,或者以其他担保形式替代的,原质押关系终止。其他形式的终止。84,著作权是否可以用来作为债的担,保?为什么?如果可以,其具体形式是什么? 答:著作权可以用来作为债的担保,因为著作财产权具有可转让性。著作权作为债的担保的具体形式表现为:用著作权设质。如果债务人不按约还债,债权人有权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全部价款优先偿还债权,其中债权人即成为质钾关系中的质权人,著作权人则成为出质人,约定特定期限和范围的著作财产权则称为质物,著作财产权的质押在我国担保法中属于权利质钾,不仅当事人应签订书面质钾合同,而且还应向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钾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能作为质押标的。91,简述我国著作权的竹理。 答:著作权管,理分为行政管理和集体管理。著作权行政管理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国家版权局作为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著作权管理工作。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管理著作权邻接权的制度。92,简述著作权集体管理对权利人的权,利实现和保护的意义。 答:(1)协调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2)保证著作权人权利的实现。(3)减少和避免纠纷。集体管理使得使用作品和支付使用费有了便捷的渠道,可以减少和避免许多因此而发生的纠纷。93,简述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 答: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有: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有关活动:(l)与使用者仃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许可使用合同;(2)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3)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4)进行沙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101,简述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的概念和责任形式。 答: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违反著作权法汐的规定,对著作权人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或者对作品传播者享有的邻接权造成侵害时,依法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责任形式:(1)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3)刑事责任。102,简述著作权人申请诉前权利保全措施的条件。 答:(1)申请人应是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与邻接权人,其他人不能行使此项请求权。 (2)提出请求的前提:一是要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二是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3)提出请求的时间为在起诉前。 (4)提出请求的对象是各级人民法院。103,简述著作权纠纷的调处。答: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调处著作权纠纷的三种途径:(1)调解; (2)仲裁;(3)诉讼。111,简述专利的基本含义及其特征。 答:(1)专利的基本含义可归纳为: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即与“专利权”具有相同的意思;专利是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文献,即“专利文献”的简称;专利的准确含义是指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后,被认为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2)专利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专利是特殊的发明创造,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专利是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条件或者具有专利性的发明创造;作为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审查确定,在未经审批以前,任何一项发明创造都不得成为专利。112,简述专利权的概念及特征。 答:专利权,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垄断权。作为知识产权三大支柱之一的专利权,与著作权、商标权一样,具有独占性、时何峨和地域性。但又表现出自己的特征:枕独占性而言,在同一法域内,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就时间性而言,专利权的保护期较短。就法律授予性而言,只有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批发明创造才可能取得专利权。113,简述专利制度的基本内容。答:专利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审查,对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同时将该项发明创造的内容予以令开,专利制度的核心是授予专利权人一定期系的垄断权。114,专利制度的特征是什么? 答:(1)法律保护;(2)科学审查;(3)公开通报; (4)国际交流。121,简述将发明进行分类的法律意义。答:将发明进行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l)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不同的发明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有所不同,其撰写内容也有所不同;(2)在取得专利权后,因发明种类不同,专利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同,专利权的效力范围也不同;(3)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因发明的种类不同而导致其举证责任不同。122,简述发明的定义及其种类。答:发明是专利权的主要客体,也是各国专利法都给予保护的对象。从词义上看,发明是指科技开发者依据自然规律或规则,运用自己的资金和智力创造出来的新技术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1版)第2条第2款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根据此项规定可知,发明是一种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有两种,即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改进发明”本身并不是一种独立种类的发明,它要么是产品发明,要么是方法发明。产品发明(包括物质发明)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如电子计算机、超导材料和人造卫星的发明等。方法发明是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者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如汉字输入方法、无铅汽油的提炼方法等。123,简述实用新型的概念和特点。 答:依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其特点如下: (1)实用新型是针对产品而言的,任何方法(不论是否新颖、实用)都不属于实用新型的范围。(2)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只能是具有立体形状、构造的产品。而不能是气态产品、液态产品,也不能是粉末状、糊状、颗粒状的固态产品。 (3)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必须具有实用性,能够在工业上应用。(4)作为实用新型片象的产品必须是可自由移动的物品。124,简述外观设计的概念和特点。 答: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的特点是:(1附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2)外观设计必须是与独立的具体的产品合为一体的新设计。(3附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能够在工业上应用。(4)外观设计必须能够使人产生美感,即通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而创作出来的外观设计被用以装饰物品,能够使人的视觉触及后产生一种愉悦的感受。125,根据我国专利法分,简述不可获专利的主题的范围。答:根据专利法规定,不可获专利的主题是:(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人们进行推理、分析、利断、运算、处理、记忆等思维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但是,对血液、毛发、尿样、粪便或者精液等脱离了人体的物质的化验方法则不属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只要其具备专利条件,便可被授予专利权。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的仪器、设备或器械等,只要其具备专利条件,均可被授予专利权。 4)动物和植物品种。动植物品种可分为天然生长和人工培养两种,我国形专利法,暂时没有给动植物品种授予专利权。在我国,植物新品种可以通过该条例获得植物新品种权,而动植物品种的生产、培育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获得专利保护。美国弋专利法对动植物品种都给予专利保护。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二原子核变换方法”是指使一个或几个原子核经分裂或者聚合,形成一个或几个新原子核的过程。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该方法所获得的物质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国防、科研和公共生活的重大利益,不宜为单位或私人垄断,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6)对平面印别品的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131,简述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新颖性标准。答:、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132,简述授予专利权的可专利性的含义和内容。答:授予专利权的可专利性,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应当具备的实质性条件,即该项发明创造本身所具有的本质特征。广义的可专利性包括:(1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专利法第2条所指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C2)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是专利法第5条规定的那些对象;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属于专利法第5条所指的那些发明创造;4)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符合专利法第22条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符合专利法第23条所规定的条件。而狭义的可专利性主要是指广义的可专利性中的第四项标准。133,简述现有技术的概念及判断标准。答:在确定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具有新颖性的过程中,“现有技术”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专利制度中的“现有技术”,是指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现有技术是一个相对概念,具有严格的时间性。在判断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为现有技术时,必须以某个时间点为标准。从各国专利法的规定来看,确定这个时间点的标准有两个:一是以申请日为时间点,如我国;另一个是以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完成日为时间点。134,简述我国专利制度中的先申请原则。答:(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分别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给最先申请人。 (2)判断专利申请先后的标准是申请在先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3)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专利申请人彼此独立。 (4)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彼此的主题相同。135,衡量创造性的标准主要是什么?答:衡量创造性的标准主要是:1)申请专利的发明解决了人们渴望解决但一直没有解决的技术难题;C2)申请专利的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3)申请专利的发明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4)申请专利的发明在商业上获得了成功。136,简述外观设计的可专利性。答:外观设计的可专利性为新颖性、美观性和合法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与其申请日前已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美观性是指外观设计被使用在产品上能使人产生一种美感,增加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合法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而且不得违反法律、社会公德,也不得损害公共利益。141,简述专利优先权白勺概念与国际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的内容。答: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一个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优先权可分为国际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国际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优先权期限内,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向另一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有关国家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优先权。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扰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的12个月内,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后一申请时依法享有的优先权。142,简述先用权应当具备的条件。 答。先用权应其备的条件有:(1)先用权人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专利申请日之前;(2)先用权人实施的发明创造必须走自己研究开发出一来的,或是通过合法的途径得来的;(3在他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后,只有在原有范围内制造或使用;(4)先用权不得单独转让。143,专利中请人的权利有哪些? 答:专利申请人的权利:1)取得了在先申请人的地位;(2)依据其申请要求优先权;3)申清专利的发明将得到临时保护;(4转让其专利申请权;(5在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中,享有撤回权、修改权、修改请求权、陈述意见权、实审请求权以及放弃权等。144,简述“先申请原则”和“先发明原则”的优缺点。 答:“先申请原则”与“先发明原则”各有听长。先发明原则的优点主要是:让发明人能较安心地进行周密细致的研究实验,不必担心他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抢先申请;而先申请原则可以促进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尽快地申请专利,即使其发明创造尚不完全成熟也没关系,因为大多数实行先申请原则的国家都有“国内优先权”制度。先发明原则的缺点主要是:当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分别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时,要准确地确定谁最先完成发明创造,往往有比较大的困难;而先申请原则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但先申请原则的最大不足是:在某些情况下,获得专利权的人并不一定是最先完成发明创造的人。如果最先完成发明创造的人申请在后,他就不能获得专利权。145,简述专利申请日的概念及其确定。答:专利申请日,也称关健日。它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指定的专利申请受理代办处收到完整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专利申请日对专利申请人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且对申诗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否获得专利权产生直接影响。确定专利申请日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如果专利申请丈件是通过邮局邮寄的,则以寄出的邮戮日为申请日。若坏件上寄出的邮戮日不清晰,除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明外(如挂号回执单上的日期等),则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专利申请文件的递交日,并以此日为专利申请日。(2)专利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146,优先权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答:优先权的主要作用:(1)使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申请后,有足够的时间考虑是否向其他国家提出专利申请,并且有时间选择在其他国家的专利代理人,办理必要的手续;(2)有充分的时间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修改、改进,不必担心在此期间被他人抢先申请。147,简述国际优先权与国内优先权的异同。答:(1)国际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后申请与在先申请所属国家或者地区不相同而享有的优先权。国内优先权则是专利申请人的在后申请与在先申请均在同一个国家而享有的优先权。(2)两者的相同点有:在后申请均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优先权期内提出,超过优先权期的,不享有优先权;在后申请的申请日都是优先权日,即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两者均不能自动产生;两优先权的优先权期相同;先后申请必须与在先申请具有相同主题。(3)两者的不同点主要有:国际优先权适用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专利申请,而国内优先权仅适用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国际优先权的在先申请可以是有效申请,已撤回、被视为撤回、已驳回申请,不能成为要求优先权的基础申请;国际优先权要求前后申请不在同一个国家或者地区,而国内优先权的前后两申谕必须在同一个国家出现。148,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应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答:申诸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提交的申请文件有:(1请求书;(2)说明书;3)说明书摘要: ( 4)权利要求书。149,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应注意什么?答: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国外申谕专利,必须注意:(1)首先向中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2)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3)委托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4凡涉及微生物的,须办理出口许可证后才能发往外国。1410,简述专利申请审查制和不审查制的区别。 答:到20世纪50年代,国际上形成了两大专利体系:审查制和不审查制。二者之间的明显差异在于对申请案的审批不同:不审查制又称形式审查制度,它仅仅审查申请案的文件是否齐备、表格是否符合标准、手续是否完备、发明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保护对象;而审查制度却要求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对专利申请再进行实质审查,看其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专利条件。不审查制度的优点在于手续简单、花费较少、授权迅速,缺点在于不能保证专利质量;审查制度虽然所花时间长一些,但却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专利质量,其缺点是易造成大量申请案的积压。1411,简述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的范围和应遵循的规则。答: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的范围包括:(1)专利申请是否属于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规定的时象;或者是否符合专利法第18条、第19条第1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31条第1款、第33条或者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1款的规定。(2)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包含专利法第26条规定的中清丈件,以及这些申请文件足否符合专利法及共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3)与专利申清有关的一其他文件足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发明专利中请进行初步审查应遵循以下规则:(I)时于专利申请文件存在的可以通过补正方式消除的缺陷,应当给申请人补正机会;对于申请文件中存在的不可克服的缺陷,应当给申请人陈述意见的机会。只有经过补正和陈述意见后,仍存在未能消除的缺陷时,才能作出驳回决定。必要时,可以给申请人二次以上的补正或者陈述意见的机会。(2)对于申请文件和其他与专利申请有关的文件中存在的格式缺陷,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对于申请文件中存在的实质性缺陷仅在明显存在并影响公布时,才需要指出和处理。(3)除申请文件被驳回的情形外,审查员应当尽量在一次补正通知书中指出申请文件中存在的全部格式缺陷。1412,简述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的内容。答:(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第22条第2款、第4款、第26条第3款、第4款的规定。只有产品的形态、构造及其结合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才符合要求。涉及产品的制作方法、用途及其改进等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主题;(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5条或者第25条规定的对象;(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是否符合专利法第18条、第19条第1款、第20条第1款的规定,或者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6条至第19条、第21条至第23条的规定;(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第31条第1款、第33条的规定;;5)是否依照专利法第9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1501,简述专利权宣告无效与专利权终止之间的区别。 答: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与专利权的终止是不同的。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一项有效专利权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其效力消灭的情形,不包括专利权因无效宣告而致使其被视为自始不存在的情形。专利权因保护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等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只是表明该项专利权自此_以后不再受法律保护了,但并不能否定该项专利权的合法性,因该项专利权在此前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关系都是有效的。而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只不过是通过法定程序使本不该存在的专利权恢复到原始状态而已,不是专利权终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并不是自其被宣告无效之日起无效,而是视为自始无效。1502,简述专利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 答:1)一事不再理效力,任何人不得以 同样理由对该专利提出无效请求;2)追溯力效力,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视为自始不存在:(3)对世效力,即对双方当事人和一般公众均有效。1601,简述专利权人的独占实施权。 答: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使用、许诺销售、进口的专有权利。具体来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梢售、梢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梢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1602,简述专利实施许可权。答:实施许可权是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获取报酬的权利。专利权人有权决定与愿意实施其发明创造专利的单位或者个人签仃实施许可合同,使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能够顺利地转化为生产力,为人类作贡献。1603,简述专利权的限制。答:(1)强制许可: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为公共利益目的的强制许可;交叉强制许可。(2)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权的穷竭;先用权人的实施;临时过境;为科学研究或实验目的的使用。(3)国家计划许可。1604,申请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申请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应具备的条件为:(1)申请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2)申请的时间应是自专利权被授权之日满三年后;(3)申请的对象不能是外观设计专利而只能是发明专利或者是实用新型专利;(4)申请人必须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其以合理的条件在合理长的时间内未能与专利权人达成实施许可协议的证明;(5)申请人应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交纳申请费。1605.,申请交叉的强制许可应具备什么条件?答:申请交叉的强制许可,应具备的条件为:(1)第二项专利权人如果不利用第一项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就不能实施其专利;(2)获得第二项的专利比第一项具有更大的进步意义;(3)第一项专利权人有权取得第二项专利的交叉许可。1606,简述行为人享有先用权的条件。答: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行为人享有先用权的条件是:1,实施行为人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的行为或者所作的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必须发生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否则实施行为人不能享有先用权。2,实施行为人在先制造的产品或者使用的方法。应当时行为人自己独立研究完成的,或者通过合法的受让方式取得的,而不是在专刊申请日前抄袭、窃取或考以其他不正当手段从专利权人那里继获取的。3,实施行为人在他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后,仍然在原有范围内制造或者使用。4)先用权人叶于自己在先实施的枝术不能转让,除非随着先用权所属一企业一并转让,先用权不再转让。此外,光用权也不能成为抵抑、投资、入股或者进行其他交易的对象、叶根据光用权制造或者生产出的产品的销售,也不视为慢权专利权。/当实施行为人以先用权作为使权诉讼的杭辩事由时。实施行为人应当负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制造产品、使用方法的行为发生在专利中请日以前,或者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就已经作好了制造或者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在专利权被授予后,仍在原有范围内实施。实施行为人所举之证据足以使先用权成立的,其行为就不视为专利俊权。1607,简述临时过境不视为侵权的条件。签:临时过境不视为侵权的条件有:(1)使用我国专利产品仅限是外国运输工具上的一种必要装置或零部件;(2)仅适用于我国仃有条约或互惠关系的国家的这桥工具;(:1)仅这用予临时或拉赞经过我国国境的运输工具。1701,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各以什么为准?保护期限各为多少年?答:C1)发明专利权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产品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及于一切具有相同特征、相同结构和相同性能的产品方法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及于一切具有相同特征、相同参数和抽同效果的方法;(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淮;(3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4)实用新型专利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1702,简述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 答: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侵权行为构成条件是:(I)实施的发明创造必须是有效的专利;(2)实施发明创造专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3)实施发明创造专利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l4)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是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1703,简述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答:(1)专利权有效原则。(2)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的原则。(3)技术特征完整对待原则。(4)全面覆盖原则。(5)等同原则。(6禁止反悔原则。7多余指定原则。1704,简述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表现。答:间接侵权行为,即行为人积极诱导或促使他人实施直接专利侵权的行为。我国专利法对此未作规定,但行政及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处理有该类行为:1,故意制造、销售只能用于他人专利产品的关键部件;2,未经授权委托,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3,专利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1705,简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特征。答: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特征:1,假冒产品不是专利产品,且与专利产品不同;2,假冒者在其非专利产品上所标注的专利号必须与某项有效专利的专利号相同;3,假百者在其非专利产品上所标注的专利号必须是某项有效专利的专利号。4,行为人标注他人有效专利之专利号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许可,否则其行为不构成假霄他人专利。1706,简述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起侵权诉讼,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专利法第6I条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专利俊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该规定说明,当专利侵权诉讼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时,举证责任发生转移,由被告负举证责任。关于举证责任转移的另一问题是:当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指控被告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梢售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被告依法承担证明自己所使用或者销售的专利产品来源合法的责任。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便犯专利权。否则,其行为构成侵权,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707,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依法应当如何计算。答:专利俊权的损害赔偿额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顺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的赔偿。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对于这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选择采用。当事人双方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害赔偿额的,只要是公平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1801,简述商标的含义与分类。 答:(1)商标作为一种标记,具有以下几个含义:商标是应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商标的这一特点,使之区别于其他类型的标记,例如国徽、会徽、厂标、路标等;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有了商标这种标志,消费者就容易判明商品的不同来源以至其质量、性能或特点;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具有显著特征的人为标记。(2)商标从不同的角度,依不同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商标按照其使用的对象不同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商标按照其构成商标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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