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习题集》word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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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案例1某投资者依据现有的资源欲投资于商品零售,若新设成立一家商业企业,预测每年可实现的销售商品价款为300万元,购进商品价款为210万元,符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若分别新设成立甲、乙两家商业企业,预测甲企业每年度可实现的销售商品价款为160万元,购进商品价款为112万元;乙企业每年度可实现的销售商品价款为140万元,购进商品价款为98万元。甲、乙企业只能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缴纳率为4%。分析要求:分别采用增值率筹划法、抵扣率筹划法和成本利润率筹划法为该投资者进行纳税人类别的选择。案例1解题思路1该企业不含税增值率(R)=(300-210)300=30%当企业的实际增值率(30%)大于平衡点的增值率(23.53%)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企业应当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以降低税负。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30017%-21017%=15.30(万元)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160+140)4%=12.00(万元)因此,成立一家商业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5.30万元,分别成立甲、乙两家商业企业共计应纳增值税额12万元,可降低税负3.30万元。2该企业不含税抵扣率(R)=210300=70%当企业的实际抵扣率(70%)小于平衡点的抵扣率(76.47%)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企业应当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以降低税负。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30017%-21017%=15.30(万元)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160+140)4%=12.00(万元)因此,成立一家商业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5.30万元,分别成立甲、乙两家商业企业共计应纳增值税额12万元,可降低税负3.30万元。3该企业不含税成本利润率(R)=(300-210)210=42.86%当企业的实际抵扣率(42.86%)大于平衡点的抵扣率(30.77%)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企业应当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以降低税负。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30017%-21017%=15.30(万元)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160+140)4%=12.00(万元)因此,成立一家商业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5.30万元,分别成立甲、乙两家商业企业共计应纳增值税额12万元,可降低税负3.30万元。案例2某商场分别于元旦和春节推出大减价活动,商场的所有商品在活动期间一律七折销售,分别实现287万元和308万元的含税销售收入,该商场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分析要求:该商场折扣销售所降低的税负对让利损失的补偿效应。案例2解题思路假设销售商品的不含税采购成本为C未折扣销售的税负=(287+308)70%(1+17%)-C17%+(287+308)70%(1+17%)-C33% =123.50-0.17C+239.74-0.33C =363.24-0.5C折扣销售的税负=(287+308)(1+17%)-C17%+(287+308)(1+17%)-C33% =86.45-0.17C+167.82-0.33C =254.27-0.5C该商场折扣销售所降低的税负=363.24-0.5C-254.27+0.5C=108.97(万元)该商场折扣销售的损失=(287+308)70%(1+17%)30%=217.95(万元)因此,该商场折扣销售所降低的税负能够补偿折扣销售损失108.98万元案例3某企业为工业企业,欲出售机器设备一台,该设备的账面原值为200万元,已提折旧和资产减值准备10万元。分析要求:从增值税税负的角度分析该企业应如何确定设备销售价格的范围?案例3解题思路根据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筹划的相关方法,由R= ( SP)P和平衡点升值率R1.92%,可得出如下计算公式:(S200)2001.92%S203.84(万元)因此,从增值税税负的角度来看,当S大于203.84万元时,销售价格越高越好;当S小于203.84万元时,销售价格尽量不要超过设备的账面原值。案例4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主要耗用甲材料加工产品,现有A、B、C三个企业提供甲材料,其中A为生产甲材料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17%;B为生产甲材料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委托主管税局代开增值税缴纳率为6%的专用发票;C为个体工商户,只能出据普通发票,A、B、C三个企业所提供的材料质量相同,但是含税价格却不同,分别为133元、103元、100元。 分析要求:该企业应当与A、B、C三家企业中的哪一家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案例4解题思路依据不同纳税人含税价格比率的基本原理,可知:B企业与A企业的含税价格比率R=103133=77.44%71%,应当选择A企业。因此,企业应与B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案例5 某建筑材料企业,在主营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的同时,还对外承接安装工程作业。假定该企业某年度混合销售行为较多,当年建筑材料的销售额为200万元,购进项目金额为180万元,销项税率与进项税率均为17%,取得施工作业收入18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3%。分析要求:从税务筹划的角度,分析该企业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的哪一种税比较有利?案例5解题思路企业实际增值率(200180180)(200180)100%52.63%而平衡点增值率R%(117)17%20.65%企业实际增值率(52.63%)大于平衡点增值率(20.65%),因此,应选择缴纳营业税,可以减少纳税17.66万元,即(200180)(117)17%180(117)17%(200180)%。案例6 某装饰材料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装饰材料的销售业务,同时又承揽一些装饰装修业务。某月该企业对外销售装饰装修材料获得含税销售收入14万元,增值税税率为4%;另外又承接装饰装修业务获得劳务收入5万元,营业税税率为3%。分析要求:该企业应当采取分别核算、还是采取混合核算?案例6解题思路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和营业税时应纳增值税14(14%)4%0.54(万元)应纳营业税530.15(万元)应纳税额0.69(万元)当混合核算时,应合并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145)(14%)4%0.73(万元)因此,该企业应当采取分别核算增值税和营业税,可以减低纳税额0.04万元。案例7 服装生产企业A委托棉线生产企业B加工棉线4吨,双方商定,如果采用经销加工生产,每吨棉线12 000元,供应棉纱5吨,每吨作价8 000元,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采用加工生产方式,每吨棉线支付加工费1 800元,供应的棉纱不作价,B企业电费等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为500元。分析要求:A、B企业应当如何选择加工方式?案例7解题思路假设A、B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税率17%)(1)A企业采取经销加工方式应纳增值税额=8000517%-12000417%=-1360(元)收回成本=120004=48000(元)(2)A企业采取来料加工方式应纳增值税额=-1800417%=-1224(元)收回成本=80005+18004=47200(元)(3)B企业采取经销加工方式应纳增值税额=12000417%-500=7660(元)收益额=120004-58000-7660=340(元)(4)B企业采取来料加工方式应纳增值税额=1800417%-500=724(元)收益额=18004-724=6476(元)因此,从收益额(收回成本)和增值税税负综合角度考虑,A、B企业选择来料加工方式较为合适。案例8某生产性集团公司本月出口销售额为500万元,产品成本(不考虑工资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为200万元,进项税额为34万元,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该集团公司可以采用以下方案办理出口及退税。 方案1:该公司所属的生产出口产品的工厂采取非独立核算形式,集团公司自营出口产品,出口退税采用“免、抵、退”税办法。 方案2:该集团公司设有独立的进出口公司,所有商品由集团公司委托其进出口公司出口,集团公司采用“免、抵、退”税办法。 方案3:该集团公司设有独立的进出口公司,按出口销售价格卖给进出口公司,由进出口公司报关并申请退税。 方案四:该集团公司设有独立的进出口公司,所有出口商品由集团公司按成本价卖给进出口公司,由进出口公司报关并申请退税。分析要求:比较上述四种方案哪种税负最轻?案例8解题思路:采用第一种即自营出口方式,该集团公司本月应纳税额为:500(17%-15%)-34=-24(万元)即应退税额为24万元。如果计算结果为正数,则为应纳税额。采用第二种即委托出口方式,该集团公司应纳税额的计算结果与第一种方式相同。采取第三种即买断方式,该集团公司将商品卖给其独立的进出口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为:50017%34816(万元)其独立的进出口公司应退税额为:50015%75(万元)该集团公司实际可获得退税额为其独立的进出口公司的退税额与集团已缴税额之差,即:755124(万元)从计算结果看,第三种退税方式退税额与前两种方式相同,但是,第三种方式下,该集团公司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要按应纳增值税的7和3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而这一部分并不退税,实际上增加了税负。第四种方式也是买断方式,但利用了转让定价。该集团公司应纳税额为:20017%340(万元)其独立的进出口公司应退税额为:50015%75(万元)该集团公司实际可获得退税额为其独立的进出口公司的退税额与集团已缴税额之差,即75万元。从以上计算结果可见,集团公司如果设有独立核算的进出口公司,集团可以采用转让定价方式进行税务筹划,选择出口方式时可用买断出口;如果不能利用转让定价,企业应改“买断出口”为“委托出口”,即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再销售给进出口公司,而是委托进出口公司办理出口。这样,可以将出口货物所含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减少整个集团公司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而不用等着国家予以的退税,缩短了出口货物在退税总过程和“先征后退方式带来的时间差,从而可以减少企业资金占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由于对出口货物不征增值税,出口企业就不必负担随之而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从而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另外,由于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得到抵扣,是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兑现期提前,有助于企业加快资金周转。案例9 君洋计算机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该公司既销售计算机硬件,也从事软件的开发与转让,2002年8月硬件销售额为18万元,另接受委托开发并转让软件取得收入2万元,该企业应作何种纳税筹划?硬件销售的增值税税率为4%,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税率为5%。案例9解题思路:筹划分析1 不分开核算:应纳增值税=200000(1+4%)4%=7692(元)筹划分析2分开核算:应纳增值税=180000(1+4%)4%=6923(元)应纳营业税=200005%=1000(元)筹划结果所以不分开核算可以节税231元。在实际经济活动当中,纳税人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并联仅仅局限在某单一应税项目上,往往会同时出现多项应税项目。对不同的经营行为应有不同的税务处理。这是贯彻执行营业税条例,正确处理营业税与增值税关系的一个重点。作为纳税人,必须正确掌握税收政策,准确界定什么是兼营销售和混合销售,才能避免从高适用税率,以维护自身的税收利益。案例10沃特佳百货商店销售一台热水器,价格为3000元,并上门为顾客安装,需另加安装费100元。按税法规定,销售热水器属于增值税的范围,取得的安装费属于营业税中建筑业税目的纳税范围,即该项销售行为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两个税种。但该销售行为所销售的热水器和收取的安装费又是因同一销售业务而发生的。案例10解题思路:分析说明该百货商店的这种销售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混合销售行为。由于该商店是从事货物的批发、零售企业,该店取得的100地安装费收入应并入热水器的价款一并缴纳增值税,不再缴营业税。案例12新建伟建筑材料商店,在主营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的同时,还兼营对外承接安装、装饰工程工程作业。该商店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本月对外发生一笔混合销售业务,销售建筑材料并代客户安装,这批建筑材料的购入价是100万元,该商店以115万元的价格销售并代为安装,营业税税率为3%。该企业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案例12解题思路:筹划分析 企业实际增值率=(115-100)115100%=13.04%,而P=3%17%100%=17.6%。企业实际增值率小于P,选择缴纳增值税合算,可以节税为:1153%-(11517%-10017%)=0.9万元也就是企业应当设法使货物的销售额占到全部营业额的50%以上。案例13案情说明 金鲁班建筑公司主营建筑工程施工业务,同时也兼营建筑材料的批发。当年承接某单位的办公大楼建造工程,双方议定由建筑公司包工包料,合并定价,工程总造价为1200万元。工程完工后,建筑公司在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按市场折算为1000万元,但该公司实际进价为800万元,工程建筑施工费为20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3%。该公司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案例13解题思路:筹划分析 建筑材料销售的实际增值率=(1000-800)/1000100%=20%P=3%17%100=17.6%。企业实际增值率大于P,应当筹划缴纳营业税。即要使该公司当年总的营业额中应税劳务占50%以上,这样可以节税为:(120017%-80017%)-12003%=32万元。案例14 2002年6月湖北省京山县一家纸箱厂销售给一家计味品厂20多万元的货物。因调味品厂资金紧张,无力支付货款,调味品厂表示愿用自己使用的一辆奥迪小汽车(原价19万元,现作价20多万元)抵顶所欠纸箱厂的货款。纸箱厂为不受损失,只得违心地接收了小汽车。小汽车收回后若自己用,厂方觉得太浪费,卖掉吧,需要缴纳一笔税费。筹划分析 若纸箱厂先用债权抵顶换得调味品厂的小汽车,对调味品厂来说,其用固定资产小汽车抵账,属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需纳消费税的小汽车,应按4%的增值税率减半交纳增值税。纸箱厂将收回的小汽车再销售,则属销售货物。依照规定,同样应纳以下税费:增值税=20万元17%=3.4万元城建税=3.47%=0.238万元教育费附加=3.43%=0.102万元以上三项合计3.74万元。筹划思路 若纸箱厂采取这一方案,可收取20万元的货款,但需额外付出3.74万元的税费。因此,建议纸箱厂改变处理办法,减轻额外的税费,将收回的小汽车不出售,通过过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使用一段时间后,再出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这时,应纳增值税=0元城建税、教育费=0元,税费合计0元纸箱厂采纳了这个方案,节约税费3.74万元。采用这种方法,纸箱厂用最小的付出收回了欠款。当前,这种以小汽车抵账的事例很多,企业应通过税收筹划,合理地选择低税率,尽量减少税费支出,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消费税税务筹划案例1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120元、一瓶指甲油40元、一支口红60元;护肤护发品包括两瓶浴液100元、一瓶摩丝32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上述价格均不含税。分析要求:从税务筹划角度,分析企业采用成套销售是否有利?案例1解题思路:随着人们生活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成套”消费品的市场需求日益扩大。销售成套消费品,不仅可以扩大生产企业产品的市场需求,而且能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征消费税货物,应当分别核算不同货物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非应征消费税货物一并计缴消费税。习惯上,工业企业销售产品,都采取“先包装后销售”的方式进行,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消费税税负,而且增值税税负仍然保持不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产品采取“先销售后包装”方式,但在账务上未分别核算其销售额,则税务部门仍按照30%的最高税率对所有产品缴纳消费税。税负比较:成套销售应交消费税:(120+40+60+100+32+10+5)30%=110.1(元)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可以大大降低消费税税负:(120+40+60)30%=66(元)可见,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每套化妆品消费税税负降低44.1元,而且增值税税负仍然保持不变。因此,企业从事消费税的兼营业务时,能单独核算,最好单独核算,没有必要成套销售的,最好单独销售,尽量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案例2长江公司委托黄河公司将一批价值160万元的原料加工成甲半成品,加工费120万元。长江公司将甲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乙产成品,发生加工成本152万元。该批产品售价1 120万元。甲半成品消费税税率为30,乙产成品消费税率40。如果长江公司将购入的原料自行加工成乙产成品,加工成本共计280万元。分析要求:企业应选择哪种加工方式更有利?案例2解题思路: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税负有差异,在进行消费税筹划时,纳税人应事先测算哪一种方式税负较轻。在计算消费税的同时,还应计算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它与加工方式无关,这里不予涉及。委托加工方式下: (1)长江公司向黄河公司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60+120)(130%)400(万元) 应缴消费税40030%120(万元) (2)长江公司销售产品后,应缴消费税: 112040%120328(万元)自行加工方式下:长江公司应缴消费税112040%448(万元)。可见,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比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重120万元。营业税税务筹划案例1A、B双方拟合作建房,A提供土地使用权,B提供资金。两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房屋建好后双方均分。该房屋的价值共计2 000万元。分析要求:该项业务合作双方应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案例1解题思路:合作建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物易物”方式,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另一种方式是成立“合营企业”方式,即双方分别以土地使用权和货币资金入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两种方式产生了不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便有了筹划的机会。本案例中,A企业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而拥有了部分新建房屋的所有权,产生了转让无形资产的应税行为,其营业额为1000万元。B企业以转让部分房屋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应税行为,其营业额为1000万元。则A、B企业分别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为:10005%50(万元),双方合计总税负100万元。如果A、B双方分别以土地使用权和货币资金入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对投资方向合营企业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视为投资入股,对其不征营业税;合营企业对外销售房屋取得的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对双方分得房屋作为投资利润(缴纳所得税),不征营业税。经过筹划,A、B合营企业在建房环节减少了100万元的营业税税负。案例2某建筑公司欲承接一项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6 500万元,其中所安装设备的价款700万元。分析要求:在承接该业务之前,企业应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案例2解题思路: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这就要求建筑安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量不将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可由建设单位提供机器设备,建筑安装企业只负责安装,取得的只是安装费收入,使得营业额中不包括所安装设备价款,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如果该公司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把安装设备的价款作为建筑安装工程产值,将按营业税的政策规定缴纳“建筑业”营业税为:65003%195(万元)如果该公司只与对方签订除设备价款之外的建筑工程合同,则应交的营业税为:(6500-700)3%174(万元)后一种方式,公司少缴营业税21万元,该公司只应与对方签订不含设备价款的建筑安装合同。案例3中原公司主营建筑工程施工业务,兼营建筑材料批发。2002年承接某单位建造楼房工程。双方议定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工程总造价为 3 000万元。建造楼房使用的建筑材料实际进价为2 250万元,市场价为2 500万元。分析要求:中原公司应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案例3解题思路: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的纳税人,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计税依据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按照这一规定,纳税人在确定营业额时,一方面应注意建筑、修缮、装饰工程所用材料物资和动力应包括在营业额内,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严格控制工程原料的预算开支,降低价款;一物多用,提供原材料及其他物资的使用效率。运用合法手段减少应计税营业额,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本案例中,如果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工程所需材料由建设单位购买,材料价款为2500万元。如果工程所需原材料由施工方购买,即采取包工包料方式,中原公司可以利用自己熟悉建材市场的优势,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较低价格购买所需原材料,材料价款2250万元。包工不包料方式下,工程承包金额与原材料费合计为 5500万元,中原公司应纳营业税额为:(3000+2500)3%165(万元)包工包料方式下,工程承包金额(承包价和材料费合计)为5250万元,则中原公司应纳营业税为:52503%157.5(万元)可见,采取包工包料方式中原公司可少交营业税7.5万元。案例4 甲公司为商品流通企业(一般纳税人),兼营融资租赁业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03年1月份,甲公司按照乙公司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一台大型设备,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是500万元,增值税额85万元,该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营业税率5%,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7%、教育费附加3%)。方案1:租期10年,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归乙公司,租金总额1 000万元,乙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00万元。方案2:租期8年,租赁期满,甲公司将设备收回,假定收回设备的可变现净值为200万元。租金总额800万元,乙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00万元。分析要求:该企业选择哪种方案可以降低营业税税负?案例4解题思路:对于融资租赁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按税法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本案例中,根据方案1,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转让,按规定应缴纳增值税,不征营业税。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该设备的进项税额应允许抵扣。甲公司应纳增值税1 000(1+17%)17%-8560.30(万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30(7%+3%)6.03(万元)由于缴纳增值税的融资租赁业务实质上只是一种购销业务,应按照购销合同缴纳万分之三的印花税。应纳印花税:1 000310 0000.30(万元)甲公司获利1 000(1+17%)-500- 6.03-0.30348.37(万元)对方案2,按规定应缴纳营业税,不征增值税。按照规定,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收回残值:585102117(万元) 应纳营业税额(800+117-585)5%16.60(万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6.60(7%+3%)1.66(万元)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对其他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征印花税。8年后,甲公司获利应该是:800+200-585-16.60-1.66396.74(万元)可见,选择第二种方案税负轻,获利高。事实上,由于科技的进步,设备的老化,客观上会使收回设备的变现值远远低于设备的理论“剩余”价值,因此,在选择租赁方式时,应当通过寻找在企业获利相同情况下设备残值的可变现净值临界点来确定。假定收回残值的可变现净值为x, 令800+x-585-16.60-1.66348.37(万元)解得,x151.63(万元)当收回残值的可变现净值超过151.63万元时,甲公司应选择方案2,反之则应选择方案1。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将以上两套租赁方案与承租方分别洽谈,按照对方提供的条件,结合预计可收回设备残值的可变现净值,然后再计算税负的高低来比较其优劣。此外,对上述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情况,由于企业的进项税额可一次性抵扣,而计算销项税额则按年分别计算,是否考虑时间价值因素,应根据各个企业的应纳增值税的不同情况而定。在进行筹划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综合考虑与之相关的各个因素,最终作出合理选择。案例5新光歌舞厅2002年2月份取得门票收入为50000元,出售饮料、烟、酒收入为100000元,收取献花费为10000元,收取卡拉OK点歌费为150000元。则该月应纳营业税为:应纳营业税=(50000+100000+150000)10%=31000(元)筹划分析 假设该歌厅将门票取消,改为全面提高内部服务收费,这样就使50000元门票消失在营业额之中,由此一项合理避税5000元。案例62002年8月6日北京侨雅机电有限公司有一工程需找一施工单位承建。在工程承包公司北京新绿工程有限公司的组织安排下,北京利华建筑公司最后中标,于是,北京侨雅机电有限公司与北京利华建筑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400万元。另外,北京侨雅机电有限公司还支付给北京新绿工程有限公司企业20万元的服务费用。北京新绿工程有限公司应纳营业税为:20万元5%=10000元。筹划分析 若北京新绿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筹划,让北京侨雅机电有限公司直接和自己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420万元。然后,北京新绿工程有限公司再把该工程转包给北京利华建筑公司。完工后,北京新绿工程有限公司向导北京利华建筑公司支付价款400万元。筹划结果 这样,北京新绿工程有限公司应缴纳营业税为(420万元-400万元)3%=6000元。通过筹划,北京新绿工程有限公司可少纳营业税4000元。案例7开泰工程有限公司,2000年5月承揽一办公大楼的建筑工程,工程总造价为1800万元,施工单位为金达建筑公司,承包金额为1500万元。如果开泰工程承包公司与金达建筑公司签订了分包合同,则工程承包公司应纳营业税适用3%的税率,应纳税额为:应纳营业税额=(1800-1500)3%=9万元。筹划分析 如果双方未签订分包合同,承包公司只负责组织协调业务,则300万元的收入应属“服务业”税目,适用5%的税率。筹划结果 此时应纳营业税税额为:应纳营业税税额=3005%=15万元。筹划结果 由此,签订了分包合同,使承包公司节税:15-9=6万元。案例8案情说明 深圳威尔信公司拟进行一项工程建设,它先委托国内广州立源建筑公司为其设计图纸。双方就此事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取得收入后,广州立源建筑公司应纳的营业税为:应缴营业税=100万3%=3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税发1994214号文件。筹划分析若广州立源建筑公司进行纳税筹划,在香港设立一规模较小的子公司香港威尔信公司,然后,让香港威尔信与深圳威尔信公司签订设计合同。终了之后,深圳威尔信公司付给香港威尔信公司设计费100万元。依据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香港威尔信公司不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筹划结果 于是,通过筹划,可少缴纳3万元的税款。案例92002年6月,山东省烟台市一家水泥厂以每吨200元(含税价)的价格销售给一家建筑公司5000吨水泥,价款共计100万元。因该家建筑公司资金紧张,无力支付货款,建筑公司表示愿用其闲置的一幢办公楼(市场价格为100万元)抵顶所欠水泥厂的货款。水泥厂为不受损失,初步同意按受该抵顶方案,并欲将该办公楼以市场价对外销售,以此收回建筑公司所欠的货款。筹划分析 若水泥厂先用债权抵顶换得该建筑公司办公楼的产权,对于建筑公司来说,其用不动产产权抵账,视同销售不动产,应就此行为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费/水泥厂将来销售这幢办公楼以收回账款,对水泥厂来说又再次发生销售不动户行为,依照规定,同样要缴纳以下税费:营业税=10000005%=50000(元)城建税=500007%=3500(元)教育费附加=500003%=1500(元)(假定不考虑印花税、契部等税种)以上三种税费合计共55000(元)。若水泥厂采用这个方案,可收回100万元的账款,但另需额外付出5.5万元的税费。筹划思路 建议水泥广改变收账方式,建议水泥三与建筑公司达成协议,水泥厂帮助建筑公司联系办公楼买主,然后建筑公司用售房款来偿还其欠水泥厂的账款,水泥广采纳了这个方案。筹划结果 经多方联系,终于在2002年9月底帮建筑公司找到了买主,建筑公司取得售楼款后随即清偿了水泥厂的账款,水泥厂得以全额收回账款100万元。在案例中,债权人水泥厂通过行为方式转换,将上账过程中,不动产产权转让次数由两次变为一次,从而减少了在收账过程中不必要的税费支出。目前,这种以物抵账,以物收账的事例有许多,在处理时,企业应通过税收筹划,合理地选择收账方法,减少不必要的税费支出,从而降低企业税负。关税税务筹划案例1 某钢铁企业急需进口一批矿石,在可供选择的进货渠道中有两个国家:一是澳大利亚,一是加拿大。如果进口需求为20万吨,从澳大利亚进口优质高品位矿石,其价格为20美元/吨,运费20万美元;若从加拿大进口较低品位的矿石,价格为19美元/吨,由于其航程是澳大利亚的两倍,运费及其杂费为55万美元。该矿石的进口关税税率为30%。分析要求:该钢铁企业应从哪一国家进口矿石?案例1解题思路 从澳大利亚进口矿石的应纳关税: 完税价格=200000*20+200000=4200000(美元) 应纳关税额=4200000*30%=1260000(美元)从加拿大进口矿石的应纳关税: 完税价格=200000*19+550000=4350000(美元) 应纳关税额=4350000*30%=1305000(美元) 因此,该钢铁企业应从澳大利亚进口矿石,一方面降低了购进价款150000美元,另一方面节减了应纳关税额45000美元。案例2某外贸进出口企业主要从事进口某国际知名品牌洗衣机的销售,年销售量为10 000台,每台国内的销售价格为5 000元,进口完税价格为3 000元,假定适用进口环节的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率为17%。该企业管理层提出议案:在取得该品牌洗衣机厂商的同意和技术协作的情况下,进口该品牌洗衣机的电路板和发动机,进口完税价格为整机价格的60%,假定适用进口环节的关税税率为15%。其他配件委托国内技术先进的企业加工,并完成整机组装,所发生的成本费用为进口完税价格的50%,购进配件及劳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7%。 分析要求:该管理层议案的经济可行性。案例2解题思路直接购进整机的税负与收益:应纳关税额=1*3000*20%=600(万元)应纳增值税额=(1*3000+600)*17%=612(万元)收益额=1*5000-1*3000-600-612=788(万元)购进部件及其组装的税负与收益: 应纳关税额=1*3000*60%*15%=270(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1*3000*60%+270)*17%=351.90(万元)国内组装的应纳增值税=1*3000*50%*17%=255(万元)收益额=1*5000-1*3000*60%-270-351.99-1*3000*50%-255=823.01(万元)因此,作为管理层应当选择从国外购进部件并在国内组装方式,虽然购进成本比整机方式上升300万元,但支付的税额比整机方式下降了335.01万元,降低的税负抵减购进成本的上升后,增加收益额35.01万元。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案例1某企业在2004年先后进同样数量的货物两批,进价分别是400万元和600万元。2005年和2006年各售出一半,售价均为75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分析要求:纳税人如何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税务筹划? 答案要点:(1) 不同的计价方法对企业的纳税会产生不同的影响。(2) 如果2005年企业是正常纳税期,应使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缩小,存货计价适宜采用后进先出法。则:企业2005年所得税额(750600)3349.5(万元) 企业2006年所得税额(750400)33115.5(万元)(3) 如果2005年企业是免税优惠期,应使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扩大,以充分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存货计价适宜采用先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下可以免税115.5万元,后进先出法下只能免税49.5万元。案例2设在深圳的某生产性中外合资企业,1999年9月13日成立,经营期15年。中外双方各持股50。2000年开始生产,同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公司2000至2005年的税后利润均未分配,金额分别是800万元、1 200万元、1 000万元、1 300万元、1 500万元、4 600万元。2006年,外国投资者决定从历年税后的未分配利润中拿出1 500万元进行再投资。外国投资者按期申请退税,并提供有关证明。地方所得税免征。 分析要求:为该外商投资者筹划几种再投资方案,并分析哪种方案最节省税款。答案要点: 依据有关规定,该合资企业所得税税率15,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再投资的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退税率100。年份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外商当年分配利润额(万元)4006005006507502300假如外国投资者未能提供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的证明,税局就按照外国投资者再投资前的企业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外商的部分,从最早年度2000年开始推算。1500万元的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分别是:2000年:400万元;2001年600万元;2002年500万元。据此计算再投资退税额。但是因为2000年、2001年属于免税期未缴纳所得税,故不需退税。2002年属于减半纳税期。再投资退税额50017.57.5100 40.54(万元)(2)假如投资者能提供再投资利润属于20022004年获得的,因为均按照15征税,就可以多退税。再投资退税额150017.57.5100121.62(万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多享受再投资退税额81.08万元。案例3国内某企业甲出资500万元与某一从事制药工业的经营期12年的外商投资企业乙进行联营。乙企业1995年开始获利,且当年开始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乙企业1999年、2000年、2001年均盈利。甲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乙企业所在地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0,地方所得税全免。2003年、2004年,甲每年从乙企业分回利润90万元。分析要求:企业应该如何进行税务筹划,以减轻纳税负担? 答案要点:(1)由于2003年是乙企业的减半纳税年度,实际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按规定,其享受的优惠的部分应视同已经缴纳。因此,当甲企业得到从乙分来的90万元利润时,尽管该部分利润在乙企业仅缴纳了15、15.88万元的所得税,在甲要缴纳30的所得税,但甲企业享受了22.69万元的税收饶让优惠。 (2)2004年乙企业不再享受税收优惠,按正常税率纳税,实际适用税率是30,企业实际纳税38.57万元,在A却要缴纳42.43万元的所得税。由于享受地方所得税减免的优惠,勿需补税,但只能享受386万元的税收饶让。 投资方企业选择处于减免税优惠期或得到特殊税收优惠的联营企业进行投资,分回利润时,可享受税收饶让优惠。案例4 某公司是2000年成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开业后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决定于2004年新上一个生产线并对企业进行相关的技术改造。在拟投资的新项目中,公司拟花费1 200万元购买某设备。公司的盈利情况如下表所示(假定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总额相同、地方所得税全免) 公司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年 份200020012002200320042005税前利润151004006001 2001 600分析要求:企业如何利用购买设备进行税务筹划?答案要点:(1)购买国产设备因为公司从2000年开始盈利,则2000年、2001年公司免缴所得税,2002年2004年减半缴纳所得税。公司2004年应纳所得税12003050180(万元)公司2005年应纳所得税160030480(万元)按照规定,允许公司将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加的所得税额中抵扣设备购置款底40。因此,企业若选择2005年购买国产设备,480万元的设备购置款可从2005年比2004年新增加的300万元所得税中抵扣,余额可从2005年开始的五年内用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加的所得税额中抵扣。则,公司2005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为180万元。(2)假如公司购买国外设备,2005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480万元。其他税税务筹划案例1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05年商品房销售收入为10 000万元,其中普通住宅的销售额为6 000万元,豪华住宅的销售额为4 000万元。税法规定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5 600万元,其中普通住宅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3 000万元,豪华住宅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2 600万元。 分析要求:该企业应该如何对此进行税务筹划,以使土地增值税的纳税负担最小化。答案要点:(1)不分开核算时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10000-5600)560078.57%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100005600)40560051480(万元)(2)分开核算时,普通住宅:增值率(60003000)3000100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60003000)40300051050(万元)豪华住宅:增值率(40002600)260053.85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40002600)4026005430(万元)通过计算发现,发现分开核算和不分开核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相同。原因在于:普通标准住宅的增值率为100,超过20,还得缴纳土地增值税。进一步筹划的关键就是通过适当减少销售收入使普通住宅的增值率控制在20以内。这样做的好处有两个:一是可以免缴土地增值税,二是降低房价或提高房屋质量、改善房屋的配套设施等,在激烈的销售战中取得优势。案例2朱先生在武汉市有一套私人住宅,市价8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25万元。已经居住满三年零九个月。这时因工作调动,需要出售其原有住房。分析要求:朱先生售房的时间有几种选择,应该何时售出才可能减轻缴纳土地增值税的义务?答案要点:朱先生至少可以选择两种时点转让住房:(1)现在出售。 增值额 802555(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 5525100220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55602535)5012.125(万元)(2)一年零三个月后出售。朱先生的住房已经住满五年,在其出售时可享受免缴土地增值税的优惠。即其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为零。 显然,如果朱先生现在马上出售该住房,就只能享受减半缴纳土地增值税的优惠。如果再等一年零三个月出售该套住房,便可以免缴土地增值税,可以使得朱先生减少12.125万元的纳税义务。案例3 双嘉门窗厂与某建筑安装企业签立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规定:双嘉门窗厂受安居建筑安装公司委托,负责加工总价值40万元的铝合金门窗,加工所需原材料由双嘉门窗厂提供。双嘉门窗厂共收取加工费及原材料费共计25万元。双嘉门窗厂提供零配件,价值10万元。分析要求:双嘉门窗厂应该如何进行税务筹划,以尽量减轻印花税的纳税负担?答案要点:(1)未分开核算时,双嘉门窗厂交印花税为: 应纳税额 (25+10) 0.5 0.0175(万元) (2)分开核算时如果合同中将双嘉门窗厂所提供的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分别核算,则能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如,收取费用25万元,列明其中加工费为10万元,原材料费为15万元。 则振兴铝合金门窗厂交印花税为: 应纳税额 (1005) (1503)(1005) 0.0145(万元)。 由于分开核算,企业少纳税30元。案例4某煤矿2005年6月与铁道部门签订运输合同,合同所载运输费及保管费共计350万元。货物运输合同的税率为0.05,仓储保管合同的税率为0.1 。分析要求:该煤矿应该如何就缴纳印花税进行筹划,可以减少多少税额?答案要点:(1)未分开核算时,因未分开记载金额,应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即按0.1税率计算应贴印花。 应纳印花税税额 350 0.1 0.35(万元) (2)分开核算时,假定运输合同列明,含货物运输费300万元,仓储保管费50万元。则: 应纳印花税税额(300 005)(5001)0.2(万元) 企业通过简单的税务筹划,使得订立合同的双方均节省1500元税款。案例5 赵先生在儿子结婚时准备送其一套住房。一种方案是赠其现金40万元,让他自行购买一套110130平方米的新房;二是把一套市价30万元的现房赠送给他儿子,但是,在是否办理房产证转移手续上犹豫。契税的适用税率是5。分析要求:请为赵先生出谋划策,以最大限度减轻其交纳契税的负担。答案要点:赵先生赠送市价一套30万元住房,适用5的税率缴纳契税,则该男士或其女儿要支付的契税税额为: 应纳税额 30 515(万元)假如并不办理房产转移手续,则就可以节省15万元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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