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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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XSRJ/ Z072005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 起重设备一般规定一、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二、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三、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四、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有指挥人员负责。五、操作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六、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雾天作业。七、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活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八、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面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九、 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十、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十二、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活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十三、起重机在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十四、重物提升或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突快突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十五、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 安全保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小于规定数值。十六、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十七、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型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三卷以上。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转、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十八、钢丝绳采取编接固接时,编接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小于300mm,其编接部分应捆扎细钢丝。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卡的规格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匹配。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度不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U”型螺栓需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十九、每班作业前,应对钢丝绳所有部分以及钢丝绳连接部位进行检查。钢丝绳表面磨损或腐蚀使原钢丝绳的名义直径减少7%时或在规定长度范围内断丝根数达到规定值时应予更换。二十、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应更换。(1) 表面有裂纹。(2) 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3) 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4) 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3-5%。二十一、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1.5-2.0mm时(大直径取大值,小直径取小值)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均应更换。1 履带式起重机1.1 作业条件起重机工作时,必须有平坦坚实的地面,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起重机工作、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1.2 作业前检查和启动1.2.1 启动前重点检查1.2.1.1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1.2.1.2 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均应充足。1.2.1.3 各连接件无松动。1.2.2 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按照有关起动内燃机的规定启动内燃机。1.2.3 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结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1.3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1.3.1 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起重机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严禁下落臂杆。1.3.2 双机抬吊重物,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起重量的80。1.3.3 起重机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如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度。1.3.4 起重机如必须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起重量的70,并要求行走道路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cm,并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1.3.5 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1.3.6 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臂杆,主动轮应在后面,回转臂杆、吊钩等都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加保险固定。每行驶1001000米对行走机械进行检查和润滑。1.3.7 起重机通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必须先查明允许载荷后再通过。必要时应加固。通过铁路、地面、水管、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1.4 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后,臂杆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都要关门加锁。2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2.1 作业条件2.1.1 起重机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2.1.2 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离沟渠、基坑应有必要的安全距离。2.2 作业前检查和启动2.2.1 启动前重点检查:2.2.1.1 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2.2.1.2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2.2.1.3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水添加充足;2.2.1.4 各连接件无松动;2.2.1.5 轮胎气压符合标准。2.2.2 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按照内燃机启动要求进行启动。启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结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达到30度以上,方可开始作业。2.3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2.3.1 起重机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2.3.2 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如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或正后再行调整。2.3.3 起重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2.3.4 伸缩式臂杆伸缩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要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2.3.5 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2.3.6 伸缩式臂杆伸出后,臂杆下落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2.3.7 作业中发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待调整后,才能继续作业。2.3.8 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汽车驾驶室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2.3.9 轮胎式起重机需带载行驶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规定,重物离地不得超过50cm,并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2.3.10 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规定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过铁路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2.3.11 起重机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以及堆放物件。2.4 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后伸缩式臂杆的起重机应将臂杆全部缩回放妥,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的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度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都要关门加锁。3 龙门、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3.1 作业条件3.1.1 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符合原厂规定要求,轨道接地电阻应按规定执行。3.1.2 使用电缆的龙门式起重机,必须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3.1.3 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各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需设置防护栏杆。3.1.4 电动葫芦在露天工作时,电动机应有防雨雪设施。3.2 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3.2.1 轨道应平直、连接螺栓无松动,轨道运行范围应无障碍物。龙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3.2.2 作业前重点检查:3.2.2.1 机械结构的外观应正常;3.2.2.2 紧固件应紧固;3.2.2.3 钢丝绳的磨损情况符合规定;3.2.2.4 安全限位装置应齐全有效。3.2.3 通电源前应先把控制器拨到零,接通电源后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作室必须使用专用扶梯。3.3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3.3.1 开动前,先要鸣声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要平稳,提升大件不得用快速,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物品时需经主管安全部门批准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3.3.2 吊运的重物应在车间安全通道上空通行,严禁从人和设备上通过。3.3.3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和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外一台起重机。3.3.4 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另外一台上去。3.3.5 操作人员由操作室或房架走台通过仓门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维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否则必须事先切断电源。3.3.6 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如遇暴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3.3.7 龙门、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应修理加固,使主梁挠度恢复正常后方可使用。3.4 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3.4.1作业后,桥式起重机应将吊钩提升到轨道与地面的中间,将跑车停在两条轨道中间,龙门式起重机应将夹轨器锁紧。3.4.2 将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作门窗。4 塔式起重机4.1 作业前重点检查:4.1.1 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4.1.2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4.1.3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4.1.4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越滑轮应符合规定;4.1.5 供电电缆应无破损。4.2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4.3 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4.4 作业后,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2-3m处。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4.5 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4.6 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4.7 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4.8 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4.9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4.10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4.11 起重机在起吊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4.12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严禁带载自由下降。4.13 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5 叉车5.1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重量必须在该机允许载荷范围内。如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cm后检查机械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5.2 叉装时,物件尽量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方可提升。5.3 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5.4 起步时,应平稳。交换前后方向时,须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5.5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5.6 严禁叉车上载人,驾驶室除规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或在室外搭乘。5.7 作业后,将叉车停放在平坦、紧实的地方,使叉子落至地面并将车轮制动到位。6 卷扬机6.1安装时,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楚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6.2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器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6.3 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须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6.4 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和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6.5 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心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6.6 卷扬机制动操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6.7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拉、踩钢丝绳。6.8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吊笼应降至地面。6.9 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第二章 运输机械一般规定一、严格遵守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和不得超载。二、运送超宽、超高和超长物件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外,应事先制定妥善的运输方法和安全措施。三、启动前,应重点检查转向机构和制动器、轮胎气压、仪表、灯光、喇叭、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各连接件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燃油箱盖必须加锁。四、启动前,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器。寒冷季节应先用手摇把转动曲轴数转后再启动。五、寒冷季节应采取措施使内燃机预热后再启动,不得以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严禁拖、顶启动。六、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的运转情况。待水温升到40度以上,方可启动。七、水温未达到70度时,不得高速行驶。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避免挂档时齿轮撞击。八、行驶中,如发现有异响、异味、发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九、行驶中,不得把脚放在离合器踏板上,不得无故猛踩制动器。十、由前进档变为倒档或由倒档变为前进档时,需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并观察四周无障碍物,方可倒退或前进。十一、下坡时,不得熄火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除拉紧制动器并挂好低速档外,应将轮胎楔牢。十二、在泞滑、冰雪的路面上低速行驶,不得快速急转弯或紧急制动。必要时应装上防滑链条。十三、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指挥前进。十四、车辆涉水过河时,应先探明水底情况,水深不得超过排气管或曲轴皮带盘,并低速行驶,涉水后,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制动器失灵。十五、使用差速器锁时,应低速直线行驶,严禁转弯或猛冲。十六、在机车底下进行保养及修理时,应将内燃机熄灭,除拉紧手制动器外,还应将车轮楔牢。1 载重汽车1.1 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圆筒形物件卧倒装运时必须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1.2不得人货混装。因工作必须搭人时,人所在位置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内,严禁爬或卧在货物上面。1.3装载易燃品、危险品按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除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1.4加挂拖车时,起步要缓慢并减速行驶,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拖车上必须有制动装置和灯光信号。2 拖车组2.1 行车前,必须检查拖挂装置,制动气管及电缆接头等应连接良好、可靠。2.2 运输超长、超宽和超高的设备或构件时,应指派有经验的指挥和工作人员随车护送。2.3 拖车组装卸机械时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路面上,轮胎制动并用三角木楔牢。2.4 拖车搭设的跳板应坚实,与地面夹角在装卸履带式起重机、挖掘机、压路机时不应大于15,装卸履带式推土机、拖拉机时不应大于25。2.5装卸能自行上下拖车的机械,应由机长和熟练的驾驶人员操作,并须由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熟悉新指挥的拖车组及装运机械的性能、特点。上下车动作要平稳,不得在跳板上调整方向。2.6装运履带式起重机,其臂杆必须拆短并降低到机棚最高点,臂杆向后,吊钩不得自由晃动,转弯时应降低速度。2.7机械装车后,各制动器必须制动,各保险装置要锁牢,车轮或履带应楔紧,并应绑扎牢固。2.8 雨、雪、霜、冻天气装卸车时,应采取防滑措施。2.9 上下坡道时,均应提前换低速档,避免中途换档和紧急制动,严禁下坡脱档滑行。2.10 重车停放过夜时,应将平板支起,减轻轮胎承压。2.11 使用随车卷扬机装卸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拖车组必须制动住,并将车轮楔牢。3 油罐车3.1 油罐车应配备专用灭火器,并加装拖地金属链条。3.2 油罐加油口应密封严密,放油阀门、放油管均应无渗漏,油罐通气孔应畅通。3.3 内燃机的气化器和排气管不得有回火,排气管必须安装在车辆前方。3.4 不得穿有钉子的鞋上下油罐车,不得在油罐车附近吸烟,停放时必须远离火源,雷雨时不得停放在大树或高压线下。3.5 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如需进入油罐内,不得携带火种,必须采取安全措施。3.6 车上所有电器装置,必须绝缘良好,不得有火花产生,车用工作照明均须安装安全灯。3.7 装有燃油的油罐车,行驶途中停放时,应有专人看管。第三章 泵类设备1 离心水泵1.1 作业条件1.1.1 水泵安装必须牢固、平稳,并有防雨、防寒设施。数台并列安装时,每台之间应有0.81米的距离。管径较大的进出水管路需用支架支撑,转动部分应有防护装置。1.1.2 冬季施工时,应做好管路、泵房的防冻保温工作。1.2 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1.2.1 启动前应检查1.2.1.1 电动机与水泵的连接应同心,联轴节的螺栓应紧固。1.2.1.2 管路支架牢固,密封可靠。泵轴、填料及压盖应严密,吸水管底阀无堵塞、漏水。1.2.2 按规定加入润滑油,并加足引水。1.2.3 起动前应将出口阀关闭,起动后逐步打开出水阀。1.3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1.3.1 运转时发现以下情况之一应立即停机检修:1.3.1.1 漏水、漏气、填料部位发热;1.3.1.2 底阀滤网堵塞、运转声音不正常;1.3.1.3 电机温升过高、电流突然增大;1.3.1.4 机械零件松动或其他故障时。1.3.2 运转时严禁人员从机上跨越。1.3.3 升降吸水管时应站在有护栏的平台上。1.3.4 吸水管底滤网应经常保持畅通。1.4 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停机时,应先关闭出水阀,然后停机。2 潜水泵2.1 作业条件2.1.1泵应放在紧固的篮筐里放入水中,或将泵的四周设立坚固的防护围网。泵应直立于水中,水深不得小于0.5m,不得在含泥砂的混水中使用。2.1.2 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2.1.3 泵应装设接零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时周围30m以内水面不得有人、畜进入。2.2 起动前应检查2.2.1 水管应结扎牢固;2.2.2 放水、放气、注油等螺塞均应旋紧;2.2.3 叶轮和进水节应无杂物;2.2.4 电缆绝缘良好。2.3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2.3.1接通电源后,应先试运转。检查旋转方向应正确,在水外运转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2.3.2 经常注意水位变化。叶轮中心至水面距离应在0.53米之间,泵体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电缆不可与井壁、池壁相擦。2.3.3 新泵或新换密封圈,在使用50h后,应旋开放水封口塞,检查水、油泄露量,如超过5mL,应进行196Kpa(2Kgf/cm2)的气压试验,查出原因,予以排除,以后每月检查一次。若泄露量不超过25 mL,则可继续使用,检查后应换上规定的润滑油。2.3.4 经过修理的油浸式潜水泵,应先经196Kpa(2Kgf/cm2)的气压试验,检查各部无泄露现象,然后将润滑油加入上、下壳体上。3 泥浆泵3.1 泵必须安装在稳固的基础架或地基上,不应有松动。3.2 启动前检查:3.2.1 各连接部位应紧固;3.2.2 电动机旋转方向应正确;3.2.3 离合器灵活可靠;3.2.4 管路连接牢固,密封可靠,底阀灵活有效。3.3 启动前,吸水管、底阀及泵体内必须注满引水,压力表缓冲器上端应注满油。3.4用手转动,使活塞往复两次,无阻梗时方可空载启动。确定后,待运载正常,再逐步增加载荷。3.5 运转中,应注意各密封装置的密封情况,必要时加以调整,拉杆及副杆要经常涂油润滑。3.6 运转中,应经常测试泥浆含砂量不得超过10%。3.7有几档速度的泥浆泵,为使飞溅润滑可靠,应在每班运转中将几档速度分别运转,时间均不少于30min。3.8 严禁在运转中变速,需要变速时应停泵进行换档。3.9 运转中,出现异响或水量、压力不正常或有明显的高温时应停泵检查。3.10在正常情况下,应在空载时停泵,停泵时间较长时,必须全部打开放水孔,并松开缸盖,提起底阀放水杆,放尽泵体及管道中的全部泥砂。3.11长期停用时,应彻底清洗各部泥砂、油垢,将曲轴箱内油放尽,并采取防锈、防腐措施。第四章 金属切削机床一般规定一、机床安装必须牢固平稳,布置和排列应确保安全,机床周围不得堆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二、操作人员在生产中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要扎紧袖口,不得戴围巾和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三、启动前检查以下各项,确认可靠后方可启动。(1) 各部螺栓紧固,配合适当。(2) 行程限位、信号等安全装置完整、灵活、可靠。(3) 润滑系统保持清洁,油量充足。(4) 电气开关,接地或接零均良好。(5) 传动及电气部分的安全防护装置完好牢固。(6) 各操作手柄的位置正常,动作可靠。(7) 工件、夹具、刀具无裂纹、破损、缺边、断角,并装夹牢固。四、启动后应低速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床面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及其他物件。五、装卸较重大的工件时,床上应垫放木板,使用起重设备时,应由起重工配合进行。高速切削或切削铸铁时,必须戴防护镜。六、机床在切削过程中,操作人员的面部不得正对刀口,并不得在切削行程内检查切削面。七、在机床运转中严禁:(1) 用手触摸或用棉纱擦拭工件或机床联动部分。(2) 用手直接清除切屑。(3) 测量或找正工件。(4) 换装工件,装卸刀具、齿轮和皮带等。(5) 用人力或工具强使机床制动。八、发现运转不正常或有异响时,应立即停车,进行检修。九、作业后,切断电源,退出刀具,将各部手柄放在空档位置,并拭机床进行保养,然后锁好电闸箱。1 车床1.1 加工较长工件时,卡盘前面伸出部分不得超过工件直径的25倍,并应有顶尖支托,床头箱后面伸出部分,超过300mm时,必须加装托架,必要时装设防护栏杆。1.2 装卸卡盘时床面应垫木板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不准开车时装卸卡盘。装卸工件后应立即取下扳手。禁止用手刹车,滑丝的卡盘不得使用。1.3 工件安装应牢固,增加夹固力可用接长套管进行,不得敲打扳手。装卸工件后,应立即取下扳手。1.4 用锉刀光磨工件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身体离开卡盘,并将工架放在安全位置,不得用砂布裹在工件上砂光,但可比照用锉刀的方法成直条压在工件上打磨。1.5 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用砂布磨光内孔时,不准将手指或手臂伸进去打磨。1.6 加工偏心工件时,必须加平衡铁,并要牢固可靠,低速运转,制动不要过猛。1.7 攻丝或套丝时,必须用专用工具。不得一手扶攻丝架(扳牙架),一手开车。切断大料时,应留有足够余量,卸下后砸断;切断小料时,不得用手接料。1.8 高速切削重大工件时,不得紧急制动,或突然变换旋转方向。1.9 加工较重的工件停歇时,工件须用托架支撑。1.10 车床运转中如遇停电时,应及时退出刀具并切断电源。1.11自动、半自动车床作业前应将防护挡板安装好。严禁用锉刀、刮刀、砂布等光磨工件。2 铣床2.1 安装夹具和工件,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松动。2.2 拆装立铣刀时,台面应垫木块,不得用手托刀盘。2.3 铣削中,手和头不得靠近铣削面。高速铣削时应设防护挡板。2.4 清除切屑应在停车后用毛刷进行,不得用手抹、嘴吹。2.5 对刀时,必须慢速进刀,当刀接近工件时,应换用手动摇进。2.6 进刀不宜过猛。自动走刀时必须脱开手轮,不得突然改变进刀速度。2.7 铣削进给应在刀具与工件接触前进行,并应预先调整好限位撞块。2.8 快速行程,要在各有关手柄脱开后方可进行。2.9 正在走刀时,不得停车,铣深槽时应停车退刀。3 刨床3.1 工件夹装要牢固,增加钳口夹固力可用接长套管进行,不得敲打扳手。3.2 刀具不得伸出过长,装卡必须牢靠。3.3 龙门刨两端应有护栏,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台面上,更不能跨越台面。3.4 调整行程时,不要使刀具接触工件,应用手柄摇动进行全程试验。滑枕调好应锁紧并随即将手柄取下。3.5 作业中,头、手不得伸到床头前检查,未停稳妥前不得测量工件、调整行程或清除切屑,清扫切屑应用毛刷,不得用手抹、嘴吹。3.6 龙门刨装卡工件的宽度,必须小于门架,启动前应检查工件及夹具能否安全通过,然后调整行程挡铁位置并紧固好。3.7 工件装卸和翻身时应注意锐边、毛刺割手。4 钻床4.1工件夹装必须牢固可靠,钻小件时,应用工具夹持,不得手持工件进行钻孔。薄板钻孔时,应用老虎钳夹紧并在工件下垫好木板,使用平头钻头。4.2 用摇臂钻时,横臂必须卡紧,横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4.3 手动进钻、退钻时,应逐渐增压或减压,不得用管子套在手柄上加压进钻.4.4 排屑困难时,进钻、退钻应反复交错进行。4.5 钻头上绕有长屑时,应在停转后用铁钩或刷子清除,严禁用手拉或嘴吹。4.6 清铰深孔,以量棒测量或拨取量棒时,不可用力过猛,避免于手撞刀具。4.7 禁用手触摸旋转的刀具和将头部靠近机床旋转部分,不得在旋转着的刀具下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4.8 摇臂钻作业后,应将横臂降到最低位置,主轴箱靠近主柱,并卡紧。4.9 作业后,切断电源。5 磨床5.1 磨床砂轮的安装要做到:5.1.1 根据工件选用合适的砂轮,其硬度、强度、磨料粒度均应符合说明书要求。5.1.2 砂轮应有出厂合格证并有受检合格的标志。5.1.3 对砂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质量不合要求或外观有裂纹等缺陷时不得使用。5.1.4 砂轮在安装前必须进行静平衡试验,其最大不平衡度不超过1520gcm。5.1.5 直径150mm、园周速度15m/S以上的砂轮必须进行强度试验。5.1.6 砂轮装在轴上,其法兰直径应为砂轮直径的1/31/2。5.1.7 法兰与砂轮之间必须有衬垫垫好。5.1.8 砂轮与磨床主轴必须同心。5.1.9 装配时严禁用硬物敲击。紧帽时要用专用扳手,紧固要适当。5.1.10 装牢防护罩,砂轮侧面与罩内壁间应保持2030mm的间隙。5.1.11 砂轮装好后,起动不能过急,要先经点动检查,并经过510mln的空车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5.2 修磨砂轮时,必须戴防护镜,用金刚石修整砂轮时,必须用固定架衔住,不得用手持修正。5.3 液压系统的油压不得低于规定值,液压缸内有空气时,必须排出后方可使用。5.4 装卸工件时,必须将砂轮退至安全位置。5.5 运转中,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面对砂轮旋转的离心力方向。5.6 砂轮的转速不得超限,必须选择合适的进给量,缓慢进给,并应充分利用吸尘器。5.7 工作台快速移动时,必须先使工件与砂轮脱开,砂轮未退离工件前,不得停止转动。5.8 加工有花键、键槽的表面或扁圆工件时,进给应缓慢,并严格控制磨削量。5.9 停车前,应先关闭冷却液,继续空转数分钟,待砂轮所吸水分全部甩尽后方可停车。6 锯床6.1 应根据工件尺寸、规格、硬度选择合适的进给量。6.2 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尖锐利,不得使用有连续两个缺齿的锯片或有裂纹的锯片。6.3 下料长度超过300mm或园料长度超过500mm时,应加托架。6.4 砂轮锯、圆盘锯的主轴有晃动时,不得使用。6.5 工件夹紧后,先空车运转,待运转正常后,再开始锯料,严禁用手持进锯。6.6 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砂轮或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6.7 进给量要适当均匀,不得突然加大进给量。6.8 切割中发现工件松动,应立即停机使锯片离开工件,重新夹紧工件。6.9 切断大料时,应留有余量,卸下后砸断,切断小料时,不得用手接。第五章 锻压设备一般规定一、机械安装、布置应确保安全,场地平整,车间应有防暑、降温、防寒设施。原料、半成品、成品及余料等不得堆放在机械近旁。二、作业前,应检查:机械上受冲击部位无裂纹损伤;主要螺栓无松动;模具无裂纹;操纵机构、自动停止装置、离合器、制动器均灵活可靠;油路畅通。三、作业中,不得用手检查工件和用样板核对尺寸。模具卡住工件时,不得用手解脱。严禁将手和工件伸进危险区内。四、工件必须用钳子夹牢传送,不得投掷。五、作业中,只能用扫帚或木棍清除机械上的氧化铁皮、边角料及剪切下的余料,不得用手或脚直接清除。1 卷板机1.1 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工件的两侧。1.2 作业中,用样板检查圆度时,须停机后进行,滚卷工件到末端时,应留一定的余量。1.3 作业时,工件上严禁站人,也不得站在已滚好的圆筒上找正圆度。1.4 滚卷较厚、直径较大的筒体或材料强度较大的工件时,应少量下降动轧辊,并应经多次滚卷成型。1.5 滚卷较窄的筒体时,应放在轧辊中间滚卷。1.6 工件进入轧辊后,应防止人手和衣服被卷入轧辊内。1.7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2 剪板机2.1 启动前,应检查各部分润滑、紧固情况,切刀不得有缺口。启动后,经空试运转1-2min,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2.2剪切钢板的厚度,不得超过剪板机规定的能力,切窄板材时,应在被剪板材上压一块较宽钢板,使垂直压紧装置下落时,能压牢被剪板材。2.3 应根据剪切板材厚度,调整上、下切刀间隙,切刀间隙不得大于板材厚度的5,斜口剪时不得大于7,调整后应用手转动及空车运转试验。2.4 制动装置应根据磨损情况,及时调整。2.5 一人以上作业时,须待指挥人员发出信号方可作业,送料时须待上剪刀停止后进行,严禁将手伸进垂直压紧装置的内侧。2.6 送料时,应放正、放平、放稳,手指不得接近切刀和压板。2.7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3 摩擦压力机3.1 作业前,必须检查锤头定位装置,缓冲垫应完好,模具应夹紧。3.2 装模前,必须检查模具闭合高度,调整冲头上、下行程,使其保持在规定范围内。3.3 工件应放在承压台正中,遇有偏心或斜面的工件,要使压头在工件的重心上。3.4 作业中应经常检查:3.4.1 油压、压力、空气压力应正常。3.4.2 两侧摩擦轮锁紧螺帽、制动、传动控制机构螺栓应紧固。3.4.3 操纵机构,拨叉必须灵活、准确,发现异常应停机检查维修。3.5 换模具时,必须将压杆螺栓升起,切断电源,停机后将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方可更换。3.6 操纵与送料人员之间应按规定信号,密切配合。4 剪冲机4.1 不得冲剪已淬火及强度超过剪冲击性能的钢材。4.2 启动前,检查离合器、制动器应灵敏、可靠;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传动的齿轮中应无杂物;并用手转动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4.3 工作前,离合器应放在空位上。4.4 送(取)工件时,脚要离开踏板,严禁用手伸到胎具内调整或送(取)工件。4.5 脚踏板周围应保持清洁,工作台上不准堆放工具及其他物件。第六章 钢筋加工机械一般规定一、机械的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二、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和半成品的场地。三、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由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四、作业后,应堆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1 钢筋调直切断机1.1 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1.2 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1.3 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1.4 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1.5 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1.6 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起动空运转,检查轴承应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1.7 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和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1.8 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1.9 当钢筋送入后,手与叶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1.10 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一米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的导孔内。1.11 作业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并回原来位置,同时预压弹簧必须回位。2 钢筋切断机2.1 机械的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2.2 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2.3 接送料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决定。2.4 起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2.5 起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2.6 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送入。2.7 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的范围内。2.8 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换高硬度切刀,直径应符合铭牌规定。2.9 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和夹牢。2.10 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2.11 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2.12 作业后,切断电源,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保养,并锁好电闸箱。3 钢筋弯曲机3.1 机械的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3.2 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弯曲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3.3 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和工具。3.4 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变挡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3.5 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3.6 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头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放开。3.7 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等作业,亦不得加油或清扫。3.8 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3.9 弯曲高强度和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3.10 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3.11 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3.12 作业后,要切断电源,销好电闸箱。第七章 安装、装修机械一般规定一、机具上的刃具、胎、模具、成型辊轮等必须保证强度和精度,刃磨锋利,安装稳妥,紧固可靠。二、机具上的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作业时不得随意拆卸。三、机具应安装在有防雨、防风沙的机棚内。四、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五、长期搁置再用的机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电工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1 电动液压弯管机1.1 作业场所应设置围栏。1.2 应先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再套模弯管,不得带载荷试车。1.3 必须按加工管径选用管模,并按顺序放好。1.4 不得在管子和管模之间加油。1.5 夹紧机件、导板支承机械应按弯管的方向及时进行换向。2 咬口机2.1 应先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2.2 工件长度,宽度不得超过机具允许的范围。2.3 作业中,如有异物进入辊轮中,应及时停机处理。2.4 严禁用手触摸传动中辊轮,用手送料到末端时,手指应离开工件。2.5 加工件的厚度不准超过规定的厚度。2.6 接地要可靠,有效。2.7 作业后,切断电源。3 升降平台3.1 使用升降平台的现场要整洁、平坦,作业地面及上空不得有障碍物,倾斜角、纵横方向均不得大于2。3.2 起升平台前,应先放下支腿,使支撑坚实牢固,调整底盘处于水平位置,不得倾斜。3.3 作业前,进行空载升降两次,复查各部动作,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3.4 严禁超载使用,载人作业时平台四周应有护栏并插上锁销。3.5 在平台上作业时,水平方向操作力不得大于额定载荷的30。3.6 作业中,发现液压系统出现异响,升降叉架出现抖动、歪斜等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查处理。3.7 作业中,应将平台降至最低位置,收起支腿,切断电源。3.8 转移工地时,应放下防护栏并注意不得碰撞操作按钮。4 坡口机4.1 应先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4.2 刀排、刀具必须稳定牢固。4.3 管子过长时应加装辅助托架。4.4 作业中不得俯身近视工件,严禁用手摸坡口及擦拭铁屑。5 套丝切管机5.1 机具要安放在固定基础或稳固的基架上。5.2 应先空载运转,进行检查、调整,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5.3 按加工管径选用板头和板牙,板牙应按顺序放入,作业时应用机油润滑板牙。5.4 工件伸出长盘端面的长度过长时,后部要用辅助托架,并调整好高度。5.5 切断作业时,不得在旋转手柄上加长力臂,切平管端时,不得进刀过快。5.6 加工件的管径或椭圆度较大时,必须两次进刀。5.7 作业中应用刷子清除切屑,不得敲打震落。5.8 作业后,切断电源。第八章 焊接设备一般规定一、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二、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有防雨、防晒、防潮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三、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四、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五、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六、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容器上必须由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七、焊接预热焊件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八、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九、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套管以保护电缆。如焊接时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1直流电焊机1.1 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1.2 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1.3 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1.4 在载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1.5 新机使用前,应将换向器上的污物擦干净,使换向器与电刷接触良好。1.6 起动时,检查转子的旋转方向应符合焊机标志的箭头方向。1.7 起动后,应检查电刷和换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时,应停机查明原因,经排除后,方可使用。1.8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该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2 氩弧焊机2.1 电焊机的使用执行交、直流电焊机安全技术规程。2.2 检查电源、电压应符合要求,接地装置应安全可靠。2.3 检查气管、水管不得受压和漏气、漏水。2.4 根据材质的性能、尺寸、形状先确定极性后,确定电压高低、电流大小和氩气的流量。2.5 安装的氩气减压阀,管接头不得沾有油脂,安装后,试验应无障碍和漏气。2.6 冷气水应保持清洁。水冷型焊机在焊接过程中,冷却水的流量应正常,严禁断水施焊。2.7 高频引弧的焊机,要保持高频防护装置良好,不得发生短路,振荡器、电源线路中的联锁开关严禁分接。2.8 钨极粗细应随焊接厚度确定。更换时必须切断电源,磨削钨极端头,操作人员必须戴手套和口罩。磨削下来的粉尘应及时清除,钍、铈、钨极不得随身携带。2.9 焊机作业时,附近不宜装置有震动的其他设备,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2.10 氮气瓶和氩气瓶与焊接地点不应靠得太近,并应直立固定位置,不得倒放。2.11 作业后,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气源,焊接人员必须及时脱去工作服,清洗干净手脸和外露的皮肤。3 交流电焊机3.1 高空焊接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3.2 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电源的物品上,焊机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3.3 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面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3.4 在载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3.5 应注意初级接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铭牌规定,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3.6 次级抽头联接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应无松动或损坏。3.7 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3.8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4 可控硅整流电焊机4.1 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4.2 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焊接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4.3 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的地方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4.4 在载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4.5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4.6 电焊机应在原厂使用说明书要求条件下工作。4.7 使用时,必须察看冷却风机、电压表指示值是否正常,仔细察听有无异响。4.8 严禁用摇表测试焊机主变压器的次级线圈和控制变压器的次级线圈。5 埋弧自动、半自动焊机5.1 检查送丝滚轮的沟槽及齿纹应完好,滚轮导电咀(块)磨损或接触不良时应更换。5.2 检查减速箱油槽中的润滑油,不足时应添加。5.3 软管式送丝机的软管槽孔应保持清洁,定期吹洗。6 空气等离子切割机6.1 检查电源、气源应无漏电、漏气,接地安全可靠。6.2 切割工作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进行,若通风不良或在容器中进行切割时,应加强通风和采取必要的措施。6.3 在设备通电后不应接触带电零件,包括喷嘴在内,同时也不得拆卸设备的箱壳。6.4 在更换炬割零件之前,应将电源开关断开。6.5 在切割场地上不应有易燃易爆的物品。第九章 其它设备1 烘干箱1.1 接通电源后先将控温仪的温度数字拨至所需工作温度数,然后再通电加热。1.2 当烘干箱所需温度恒温后,应将超温调节器银触头调至将要脱开地方,这样如果一旦控温系统失灵,箱内温度继续上升,超温调节器就会报警。1.3 禁止将易燃、易爆、易挥发性物体放入箱内。1.4 电气控制元件如出现温升过高现象,必须立即检查发生原因,排除后待温度正常后才可工作。1.5 每次使用后应保持箱内的搁板的清洁。2 空气压缩机2.1 作业条件2.1.1 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基础要符合规定。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停置后,应保持水平,轮胎要楔紧。2.1.2 空气压缩机作业环境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须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米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2.1.3 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做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每年应校验一次。2.1.4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拖运前应检查行走装置的紧固、润滑等情况,拖行速度不超过20公里/小时。2.2 作业前的检查2.2.1 曲轴箱内的润滑油量应在标尺规定范围内,加添润滑油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规定。2.2.2 各联结部位应紧固,各运动部位阀门开闭应灵活,并处于起动前的位置。2.2.3 冷却水必须用清洁的软水,并保持畅通。2.2.4 起动空气压缩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进行,待运转正常后,再逐步进入载荷运转。2.2.5 开启送气阀门,应将输气管道联结好。输气管道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并通知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不准有人工作或站立。2.3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2.3.1 空气压缩机运转正常后,各种仪表指示值应符合原厂说明书的要求。2.3.2 贮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应灵敏有效。2.3.3 进排气阀、轴承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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