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复习》word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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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1.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 本质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2) 基本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2. 知识产品的类别?1) 作品及其传播媒介;2) 工业技术;3) 工业标志;4) 经营性资信。著作权:1. 著作权的特点?1) 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性、永久性、不可分割性;2) 著作财产权:可让与性、有期限性、可继承性。2. 著作权的概念?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3. 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1) 实质条件:独创性,即作品是独立构思而成的,不是抄袭、剽窃或篡改他人的作品。2) 非必要条件:固定性计算机软件4. 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1) 违反宪法、法律,损害公共利益的作品;2) 法律、法规及官方文件;3) 时事新闻;4)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把握两个原则:排除纯事实;对公众有利。5. 侵犯表演权的要件?1) 以营利为目的;2) 在公共场所表演;3) 表演的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且他人在表演时未经著作权人授权。6. 表演权的含义?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此处的表演形式包括口头表演,借助放映机、录像机、录音机等机械设备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等。放映的不是作品本身,而是作品的表演形式。(活表演+机械表演)7. 著作人身权的内容?1) 发表权:决定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包括是否公之于众以及何时何地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2) 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 修改权: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 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内容完整,使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8. 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复制权、表演权、广播权、展览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摄制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其他。9. 邻接权包括哪些?1) 表演者的权利: 表明身份; 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 许可他人录音录像; +获得报酬 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2) 音像制作者的权利: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作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说明:发行是指将复制品向公众公开出售或放映。这里的放映指的是作品本身,即不包括音乐作品。未经许可且以营利为目的放映音乐的侵犯的是表演权。)3) 广播组织者的权利: 许可他人播放; 许可他人将其制作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作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组织者)使用者总结:1. 信息网络传播权:作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2. 出租权:(电影、软件)的作者、音像制作者;3. 复制权:作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组织者;4. 发行权:作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 餐馆里放流行歌曲:作者的表演权; KTV里放原创MV:作者的表演权、音像制作者的发行权;10. 合理使用包括哪些?1) 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使用(复制、朗诵、改编、翻译、表演etc)已发表之作品;(个人家庭)2)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说明某一问题而适当引用已发表之作品;(注明出处)3)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引用已发表之作品;(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4) 媒体刊登/播放其他媒体已发表的关于政、经、宗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作者声明的除外)5) 媒体刊登/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作者声明的除外)6)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少量复制已发表之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营利性培训班不在此列)7)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发表之作品;8) 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保存版本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唯一不论是否发表的)9) 免费表演已发表之作品;10) 对设置/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非接触性的复制)11) 将已发表之文字作品(中国)从汉语言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 将已发表之作品改成盲文出版。新的独立著作权把握的原则:非营利性、公益性;使用部分的数量合理;对作品价值的影响小;不得侵犯著作权人、邻接权人的其他权利。11. 法定许可包括哪些?前提条件:作者声明保留权利者除外。1) 作品刊登后,其他报刊可转载/作为文摘、资料刊登;2) 录音制造者使用他人已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翻唱)防止垄断3)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4) 为实施9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12. 强制许可的内容?1) 含义:在特定的条件下,由著作权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将对已发表之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权利的使用人的制度。2) 程序:使用人以合理条件、理由请求著作权人许可遭无理拒绝/不做答复;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该机关向其授权许可使用作品;使用人支付报酬。3) 对象:发明、实用新型。4)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自专利授权满3年,且自专利申请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非充分实施其专利; 依存专利对基础专利的申请;防止基础发明人对技术保密 国家紧急状态/非常情况/为公共利益的目的; 为了公共健康的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13. 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1) 擅自发表他人的作品;发表权2)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3) 侵占他人作品;合作作品(发表权、改编权)4) 强行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署名权5) 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12种都包括6) 拒付报酬;7) 剽窃他人的作品;8) 侵犯专有出版权和版式设计权;(无装帧设计权)9)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10) 侵犯邻接权;11) 其他:破解、删改权利管理电子信息etc14. 申请诉前权利保全的条件?1) 申请人:著作权人、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与邻接权人;2) 前提: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其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3) 时间:起诉前;4) 对象:各级人民法院。专利权:1. 发明人的认定标准?1) 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2) 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2. 职务作品与职务发明的规定区别?1) 职务作品:一般职务作品:工作任务作者; 特殊职务作品:工作任务+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单位承担责任单位。2) 职务发明:执行单位任务;(本职工作/其他单位任务/退休、退职、跳槽1年内)单位 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条件。单位3. 发明的特点?1) 包含创新;2) 不是自然规律/自然现象本身;3) 必须利用自然规律/自然现象;4) 创造不得违背自然现象;5) 是具体的技术性方案:能够实施、达到一定技术效果、可重复性。4. 外观设计的特点?1) 必须以产品为依托;2) 以美感为目的,不追求实用功能;美感:公众可接受、不违背社会公德/公共秩序3) 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可通过工业手段大量复制(50件)4) 排除包装: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两者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除外。5. 专利的种类?1) 发明: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 实用新型:对产品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3) 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6. 专利申请的原则?1) 书面原则;2) 先申请原则;3) 单一性原则;4) 优先权原则。7. 专利行政诉讼的程序?1) 专利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自收到通知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请求复审自收到通知3个月内向北京一中院起诉(诉专利复审委)自一审结束3个月内上诉2) 专利宣告无效:自专利被公告授权起向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请求专利复审委宣告无效/维持专利自收到通知3个月内向北京一中院起诉(诉专利复审委)自一审结束3个月内上诉3) 强制许可:自收到通知3个月内向北京一中院起诉(诉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4) 强制许可费用裁定:不服裁定,自收到通知3个月内向北京一中院起诉5) 专利侵权:地方政府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纠纷时,认为侵权责令停止的不服,自收到处理通知起15日内起诉行政诉讼法8. 授予专利的条件?实质条件1) 消极条件:(排除领域) 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益,违法获取/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其完成的发明创造; 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医疗器械可以 动植物品种;培育/生产方法可以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其他。2) 积极条件: 新颖性:非现有技术;无抵触申请。 创造性:实质性特点;进步。普通技术人员 实用性:可重复实施性;有益性(不考虑负面作用)。9. 专利权的限制?(负面效力)1) 时间:发明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0年。2) 权利行使: 首次销售原则; 先用权; 交通工具临时过境; 非营利性实施专利: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信息(最后2年);课堂教学等。 善意侵权。3)其他:政府征用许可制度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同于强制许可,仅针对发明专利)10. 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将侵权物与权力要求书中的技术方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定公告的)进行比较: 手段:技术特征;全面覆盖原则 功能; 效果。等同侵权:三基本原则+无须普通技术人员通过创造性思考就能得出的11. 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1) 中心限定:在解释权利要求时,以权利要求所陈述的内容为中心,向外做适当的扩大解释。2) 周边限定:要求解释权利要求只能按照权利要求书的字面含义来进行,不允许任何扩大解释。12. 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诉讼中止?1) 提出时间:答辩期内;2) 例外:发明专利;有权利评价报告。3) 把握原则:权利是否明确。13. 先申请原则与先发明原则的优劣比较?1) 先申请原则:优点:可以促使发明人将其发明的新技术尽早地申请专利,使之尽快地公之于众,既避免了重复开发,又可给后续开发提供借鉴;大大提高效率,减少因诉讼造成的社会财富的浪费;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 缺点:2) 先发明原则:优点: 缺点:商标权:1. 商标的含义?能够将不同的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并可为视觉所感知的显著标记。2. 根据商标的特殊作用可分为?1) 集体商标:以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工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黄岩蜜桔2) 证明商标:由对某个具体商品或服务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而由注册人以外的人使用与其商品或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纯羊毛标志3. 商标的构成要素?1) 可视性: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及上述组合。 平面商标:单行书的名称;期刊、杂志、系列书。 立体商标:a.与商品无关的立体形状;b.商品的容器、包装的形状;c.商品本身的外形功能性三维标志。颜色商标:单一颜色、商品本身的颜色。产生识别作用后方可注册2) 显著性:指示来源显著性(谁的)、区别显著性(不同)。 固有显著性禁止使用:a.官方标志、徽记; b.通用名称; c.描述性标志: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其他特点; d.地名:县级以上、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e.功能性三维标志商品用途/质量所必须的外观设计。显著性程度:臆造商标任意商标暗示性商标(+地名商标、姓氏商标) 获得显著性:长期使用中获得标识能力不能对抗善意、正当使用的第三人a. 范围:通用名称;描述性标志;其他缺乏显著性的标志。b. 程序:申请商标检索后以商标禁用条款驳回向商标评委会请求复审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获得显著性 显著性退化、消失。3) 非冲突性消极条件 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民族歧视、夸大宣传并有欺骗性的、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其他不良影响; 不得与在先合法权利冲突:商标权/著作权/地理标志权/商号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总结商标中不得使用的情形:1. 绝对不能使用:禁止使用 官方标志、徽记; 违反公序良俗(民族歧视、夸大宣传、有害社会主义道德)。2. 相对不能使用:禁止注册 单一颜色、商品本身的颜色; 通用名称; 描述性标志; 地名; 与在先合法权利冲突; 损害驰名商标; 功能性三维标志。3. 其他:单行书的名称4. 使用原则和注册原则两种制度的利弊?1)使用取得原则:优点:能使商标投入实际使用,真正发挥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和功能; 保护已经投入实际使用的商标,从而有效保护商家的名声和信誉。缺点:不能及时或全面地使他人知晓因使用而产生权利的事实;使用人的经验活动限于某一地区,其商标权的权利范围因此而产生不确定;难以查明谁是首先使用商标的人,当事人和商标主管部门要付出较高成本,不利于权利保护。2)注册取得原则:优点:以登记注册方式能够最安全、最简便地进行权利推定和权利公示;准确地确定权利的归属和存在状态;有助于商标权人行使商标权利,如权利转让、许可使用等。缺点:容易产生一些注册而不使用的垃圾商标,给市场公平竞争造成障碍;可能出现利用先申请原则的程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损害先使用人的利益。5. 商标申请中的原则:1)先申请原则;2)申请日为同一天的,先使用原则;3)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自行协商解决;4)协商不成的,抽签决定/商标局裁定确定。6. 商标注册的条件?(实质审查)1)积极条件:三性+公序良俗;2)消极条件:与在先权利的冲突。商标近似:两个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图形的构成、颜色,或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混同近似,容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判断原则:a.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b.隔离观察;c.整体观察。商品类似:商品+服务;判断原则:a.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认识;b.参考商品分类表。7. 商标注册的程序?1)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证明文件、申请费;2)形式审查确定申请日;3)实质审查:积极条件+消极条件;4)初步审定和公告;5)公告异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6)异议受理商标局:作出裁定;7)申请复审商评委:对裁定不服的自通知起15日内;(书上为30日,但法条上为15日)8)提起诉讼:自通知起30日内;9)核准注册:无人异议公告期满登记、公告、发证;有人异议自初审公告3个月期满之日起获得商标专用权。8. 商标局和商评委受理范围?1)商标局:商标注册审查;商标异议审查(裁定);因商标的不当使用行为而撤销商标。2)商评委: 对商标局的驳回申请不服的; 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 (确权/撤销)复审 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15日内 认为已注册商标注册不当/与在先合法权益冲突的。直接请求撤销(无效宣告审查)9. 商标权的内容?1)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为限;禁止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非法印制注册商标、非法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效力范围:近似商标+类似商品)许可权;转让权。2)未注册商标正当权益:以商标已知名为条件对抗不正当注册的权利商标异议/撤销请求/民事诉讼/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在先使用权条件:a.已实际使用并持续一段时间;b.已在市场上产生一定影响;c.限于原使用范围;d.基于善意继续使用。10. 商标无效的情形?1)含有禁止使用的标志;2)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3)与在先权利冲突;4)损害驰名商标。11. 商标权限制包括哪些?1)商业性使用:合理使用:叙述性使用(不可避免+善意)、指示性使用;比较广告(客观真实、无贬损);商标用尽(商品未变化、未重新包装)。2)非商业性使用:新闻报道及评论;滑稽模仿:不产生混淆,不造成商标声誉的损害。12. 提起商标权无效申请的时限?商标局商评委时间限制绝对无效依职权主动依申请无相对无效依当事人申请5年,恶意抢注驰名商标的除外13. 制止混淆和制止淡化两种标准有何不同?1)制止混淆:排除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标志,使公众可能对商品或服务的出处产生错误。2)制止淡化:排除任何可能危及商标的独创性、显著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广告效应的行为。(冲淡+玷污)14.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1) 使用侵权;(近似商标+类似商品)2) 销售侵权;(能说明合理进货渠道的免于赔偿责任)3) 标识侵权;(不同于贴牌)4) 更换商标;反向假冒5) 其他:商标其他商业标志;提供便利条件;字号商标;商标域名。15. 假冒注册商标和冒充注册商标的区别?1) 假冒注册商标: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上述商标标识。2) 冒充注册商标:商标使用人使用未注册商标时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或在在产品的广告、说明书等宣传资料行作为注册商标予以宣传,使人误认为该商标是注册商标。16. 驰名商标的保护?1) 拒绝注册/撤销注册;2) 禁止作为商标使用;3) 禁止作为商号登记;4) 禁止作为域名注册。注册跨类保护;未注册同普通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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