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化县四水治理监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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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省 安 化 县 “四水”治理工程施工监 理 规 划 批 准: 核 定: 审 查: 编 写: 目 录1总则1.1项目基本概况 51.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61.3工程项目组织71.4监理范围和内容91.5监理主要依据111.6监理组织及职责111.7监理工作基本程序161.8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171.9监理工作人员守则和奖惩制度192工程质量控制2.1质量控制的原则202.2质量控制的目标212.3质量控制的内容212.4质量控制的措施252.5质量控制制度343工程进度控制3.1进度控制的原则383.2进度控制的目标393.3进度控制的内容393.4进度控制的措施404工程投资控制4.1投资控制的原则434.2投资控制的目标444.3投资控制的内容444.4投资控制的措施455合同管理5.1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505.2违约事件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545.3索赔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555.4工程担保与保险的审核和查验555.5分包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与程序575.6争议的调解原则、方法与程序575.7清场与撤离的监理工作内容585.8涉及合同管理其它方面的处理585.9合同管理的制度595.10合同执行情况分析595.11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分析606协调6.1监理部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626.2协调工作的原则626.3协调工作的方法637工程验收与移交7.1分部工程验收657.2单位工程完工验收667.3工程移交678信息管理8.1信息管理内容678.2信息管理的方法和措施689监理设施69 湖南省安化县 “四水”治理 工程施工监理规划 1总则益阳安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安化县水利局(以下简称“业主”)的委托,担负湖南省安化县2010年度“四水”治理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为了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根据湖南省安化县2010年度“四水”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合同编号:安水利监2011第002号)(以下简称“监理合同书”)的约定,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工程建设方面的规范及标准、设计文件和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等,并根据该项目的客观实际,编制本工程施工监理规划。1.1工程项目概况1.1.1项目工程简况安化县位于湖南省中北部偏北,雪峰山北段,资水中游,西部、西北部连接溆浦县、沅陵县,南面与新化县接壤,东临桃江县、沅江市,西北部、北部与常德市、桃源县接壤。本工程位于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城南区,资水支流辰溪河下游右岸,桩号0+0001+403,全长1403m,主要内容由堤坡整修、浆砌石防洪墙等组成。1.1.2项目区水文气象资料 安化县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多年平均降水量1692.0mm,多年平均蒸发量1117.6mm,多年平均气温16.2,平均风速1.2m/s,最大风速15.7m/s,风向NNW。1.1.3项目工程地形地质安化县属丘陵地貌,资水由西向东,纵贯安化县城区,形成一个小型的冲击盆地,呈东西狭长型,总体地势西南高,东北略低。工程区地址条件简单,地层结构较单一。1.1.4项目区对外交通条件本工程场内场外运输条件较好,1802省道贯穿境内,县城交通十分便利,市区基本可以直达工地。1.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1.2.1工程质量目标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划分,以单元工程为基础进行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质量应达到施工承包合同条件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规范要求,争创优质工程。1.2.2工期目标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4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1年9月11日,总工期为150天。若因特殊情况,经业主同意调整进度计划,并按批准后的工期目标进行控制。1.2.3投资目标本项目工程已签订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936880.98元。投资总目标系以合同总价为控制额。1.3工程项目组织1.3.1参建各方情况(1)建设单位(业主)建设单位为湖南省安化县水利局。(2)设计单位施工设计单位为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3)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为安化湘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为益阳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5)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为益阳安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3.2监理单位与参建各方的关系(1)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根据本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了益阳安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安化县2010年度“四水”治理工程监理部,作为现场监理的实施机构。依据建设单位授权,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监理。本监理单位对所属监理人员的错误和过失承担责任,监理单位应始终注意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2)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有检查的责任。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协调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3)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根据建设单位授权,按照开展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依据施工合同,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指导、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职责和义务,并依法依规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达到维护国家利益的目的。(4)监理单位与监督单位的关系监督单位与监理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督单位依法依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1.3.3参建各方的工作任务分工施工阶段,参建各方的工作任务分工见表1331所示。表1331 施工阶段参建各方工作任务分工一览表管理职能工作任务主管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单位开工报告技术交底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阶段验收初步验收完工验收工程移交1.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1.4.1 监理工作范围按照监理合同书的约定,监理人的监理工作范围,为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主要包括本规划表1.1.1-1所列工程项目内容实施监理。1.4.2监理工作内容按照监理合同书的约定,对上述监理范围内的工程直至完工验收各阶段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地监控,对所有相关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实施监理。其具体的监理工作内容如下。(1)核转设计文件、图纸和各项设计变更、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2)协助业主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专题讨论。(3)核转承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由业主通知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尽快给予答复。(4)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5)组织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临建工程设计、使用的原材料及试验成果等,并审查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的资质,确认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6)进度控制。督促承建单位采取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计划变更时及时提出要求调整网络计划。(7)质量控制。对施工质量进行现场监督,并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和试验测定(其试验经费由业主负责)。对施工前准备工作及单项工程、隐蔽工程等进行检查、验收和签证。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8)投资控制。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性目标和年度投资计划,审核承建单位的工程量、费用支付。当任何一方提出设计修改时,首先经监理机构审查,报建设单位同意后,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修改通知,方可进行施工。(9)安全施工监督。督促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的争议。(11)督促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12)编制监理月报,做好施工监理记录和工程大事记。(13)组织进行工程初步验收,参与工程总体验收及质量评定工作。(14)负责设计文件、图纸、技术资料、工程档案的管理,在本监理合同期满,工程完工验收后,将监理资料移交建设单位。1.5监理工作主要依据监理工作主要依据为:(1)湖南省安化县2010年度“四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3)湖南省安化县2010年度“四水”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合同编号:安水利监2011第002号)。(4)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提交的施工设计文件。(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6)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水建(1996)397号。(7)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8)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96)。(1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1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1.6监理组织及职责1.6.1 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书的约定,组建了益阳安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安化县2010年度“四水”治理工程监理部,履行监理合同授权的职责。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组成。监理组织机构见图1611益阳安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益阳安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安化县2010年度“四水”治理工程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堤防工程监理工程师堤防工程监理员(若干)图1611监理组织机构框图1.6.2监理人员组成由于本项目工程系采取分段施工的实施方案,且施工高峰期及非高峰期的动态性突出。因此,监理人员的数量也将随着施工规模的变化而进行调整。监理机构基本监理人员组成,见表1.6.21所示。表1621 基本监理人员组成表序号姓名性别职称职务1喻胜强男高工总监续表1621 基本监理人员组成表序号姓名性别职称职务2刘 建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3谌新彬男工程师监理员1.6.3监理人员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l 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l 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l 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l 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l 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l 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l 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l 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l 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l 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l 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l 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l 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l 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l 签发工程移交证书。l 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文件和档案资料。(2)监理工程师职责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权的职责权限开展工作,是所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l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组织编制负责工作范围的监理实施细则。l 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l 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l 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l 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l 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l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l 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l 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l 预审各类付款证书。l 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l 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和验收工作。l 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l 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l 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3)监理员职责监理员系按被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l 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l 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l 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方法等实施过程情况。 l 现场检查监督施工质量,对工程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l 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核实工程计量结果。l 核查关键岗位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l 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室记录。l 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l 作好监理日志的填写工作。1.7监理工作基本程序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客观实际,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是:(1) 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2) 依据监理合同,并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3) 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等。(4) 编制项目监理规划。(5) 进行监理工作交底。(6) 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7) 按照监理工作流程,实施施工监理工作。(8) 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9) 参加工程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10)结清监理费用。(11)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12)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1.8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1.8.1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是:(1)现场记录。要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水文气象、施工现场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2)发布文件。采用通知、批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3)旁站监理。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行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4)巡视检验。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5)跟踪检测。在施工单位进行试样检测前,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及拟定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施工单位对试样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6)平行检测。在施工单位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监理部独立抽样进行检测,核验施工单位的检测结果。(7)协调。监理部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调解。1.8.2监理工作主要制度监理工作的主要制度有:(1)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审批制度。(2)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报验复核制度。(3)技术交底制度。(4)图纸审查及签发制度。(5)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6)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7)工程计量、支付签证制度。(8)监理部管理制度。(9)会议制度。(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1)监理报告制度。(12)工程验收制度。1.9监理人员守则和奖惩制度1.9.1监理人员守则(1)遵纪守法,坚持求实、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全面履行岗位义务,正确运用权限,勤奋、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2)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悉和掌握建设项目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全面地、及时地收集相关信息,在授权范围内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3)提高监理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公正廉洁。(4)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并应妥善做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5)除监理工作联系外,不得与承包人和材料、工程设备供货人有其它业务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6)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7)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注册,未经注册单位同意不得承担其它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8)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信誉,严禁徇私舞弊。1.9.2监理人员奖惩制度(1)监理人员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达到优良工程的,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对所监理的工程不合格或留下永久缺陷的,视其承担的责任程度给予惩罚。(2)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后,在工作上受到建设单位好评和施工单位赞扬,并能提出优化施工方案和合理化建议,取得了节省投资、缩短工期的明显效果,监理公司将从建设单位获得的奖励金额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奖励监理人员。(3)监理人员首次违反监理人员守则第4条至第8条规定的,给予警告惩戒;再次违反的,公司给予内部通报批评;第三次违反的,予以撤换,并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及依法处理。2工程质量控制2.1质量控制的原则工程质量是项目工程建设效果的根本保障,是整个监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工程质量控制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既是项目工程建设的一个整体,又是相互制约的。因此,监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在监理工作中贯彻以质量为中心的方针,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监理委托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开展工作。坚持:严格要求、科学规范、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热情服务的原则,通过超前监理、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等环节,确保施工质量,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2.2质量控制目标质量控制总目标是:单元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90%以上,整个工程争创优良工程。为了实现质量控制的总目标,应确保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工程设备均应合格,所有施工工序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规程的要求,杜绝一切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的现象发生。2.3质量控制内容2.3.1开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开工准备阶段,主要围绕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及保证体系开展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建立和完善监理部的质量监控体系,做好质量监控的准备工作。监理部的质量监控体系包括监理组织机构的建立;监理人员职责和权限的明确;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监理设施的配备等。(2)做好对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人员和分包商的资格审查确认工作。即核查承包人派驻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技工的施工资历和经验(含岗位资质),以及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是否同招投标文件一致;核查承包人选定的分包商是否与工程招投标阶段对承包人的资格预审相一致等。对项目经理、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审查,系通过工程项目负责人申报表、施工组织机构申报表、工人情况调查表等环节予以进行。(3)对施工单位进场设备进行质量机制检查。包括对承包人工地实验室配置的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的核查(要求试验计量设备须有年检合格证和率定表,材料试验室的资格需要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证书);对进场施工机具及设备的类型、型号性能、数量、状况及能力进行核查(要求与投标文件的设备清单一致)。对于计划进场的旧施工设备,应提供具有设备维修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检修合格证以及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经监理机构认可,方可进场。(4)审查签发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监理部收到由建设单位提交的施工设计图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设计单位的施工设计图纸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施工设计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章、是否有违背招投标图纸的原则和内容、图纸本身有无错误或矛盾的地方等),经审查、修正对图纸确认无误后,由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图纸上签字盖章,作为“工程师图纸”下达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只有按工程师图纸施工,才予以验收、计量与支付。施工前,监理部在与有关各方约定的时间内,主持或与发包人联合主持召开施工图技术交底会议,由设计单位对工程技术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难点、设计特点、质量要求、工艺及工序重点等进行技术交底。(5)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承包人进行现场施工时,除制定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外,还必须对每一个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甚至特殊的工程及难点工程,制定更为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说明如何实施该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其质量。因此,监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审核,是质量监控的重要基础工作,绝对不能草率完事。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审核,除了审查是否符合编写要求外,重点审查是否具有针对性及可行性,使之能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6)检查督促承包人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的复核。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设计单位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填写施工测量成果报审单,上报监理部审查。承包人使用的测量设备要具有年检合格证。(7)对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主要审查承包人的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职责与权限、会议制度、质量规章制度、奖惩制度、原材料和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检查试验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职工培训与上岗制度、职工业绩考核制度、质量检验手段与技术措施等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若达不到质量保证的要求时,要及时督促承包人予以完善。2.3.2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控制对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要点如下:(1)对施工单位的采购计划进行监督与控制。(2)进场材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单。按有关规定对进场材料进行全过程检查,检查出厂质保资料中出厂批量、出厂日期、报告日期等是否与实际相符,进场主要材料必须进行复核。(3)督促施工单位设置专门的材料检查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完善运输、仓储等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以及材料的整理保管制度。(4)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规定对材料进行检查、检验。未经检查、检验,或检查、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在工程上使用。若对材质或检验结果有疑问时,监理有权重新检验,对重要部位、主要材料可进行与施工单位平行的检验或抽检。(5)现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存放、保管以及使用条件进行监控,确保各类合格材料在受控状态下投入使用。(6)检查砼材料的最早进场日期是否在配合比试验取样日期之前,检查现场使用材料是否与报审资料一致。(7)协助建设单位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2.3.3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内容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有如下主要内容。(1)对施工质量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各工序环节符合施工规范、规程的要求。(2)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检验及质量技术要求,做好现场抽样检测和测验工作。(3)对施工前准备工作、隐蔽工程单项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及签证。(4)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5)检查督促承包人按照规范规程要求记载、整理、编写、报送工程质量方面的资料文件。(6)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监理文件的积累、整理、编制、报送及管理工作,为尔后解决质量纠纷以及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资料。(7)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验收通过后签发工程移交证书。2.4质量控制措施2.4.1质量控制程序施工过程中,按如下程序控制工程质量。(1)审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即在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均需填写单项工程开工申请表,并附上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机具设备与技术工人数量、材料及施工机具到场情况,各项施工用的建筑材料试验报告、施工放样报验单以及分包商的资格证明等,报送监理部审核。(2)工序质量控制及单元工程质量检验。由于工程质量是通过工序控制单元,通过单元控制分部,可见,质量控制的基本单位是工序或单元工程。只有在每一道施工工序、每一个单元工程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情况下,才能为合格(或优良)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奠定基础。因此,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核心是对工序及单元工程的质量控制。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程序见图2511所示。(3)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汇总。由承包人将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结果填写在工程质量报验单上,报监理部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作为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的依据,并作为报送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等级核定的依据。(4)单位工程质量检验。单位工程完工后,由承包方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负责自检并组织评定,然后报监理部。监理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后,组织负责分部工程的监理人员逐项检查复核,务必符合资料齐全、数据无误、评价准确的要求。根据部颁评定标准,复核质量等级。再由承包人报送质量监督站核定质量等级。2.4.2质量控制点的确立就整个项目工程而言,工程关键部位是各项工程的隐蔽部位和基础处理工程。关键工序是原材料检验、施工配合比控制、各建筑物尺寸检测、各项工程设计指标控制及工程量计量。各主要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点的确立见表2.4.21所示。图2.4.21 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程序8,监理机构审核、签认工序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评定质量等级9,核准计量6,合格否4,审核结果7,返工5,监理机构现场检验3,监理机构审核自检资料完整性2,承包人进行自检,填报工序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1,工序或单元工程施工完毕否是否是表2.4.21 各主要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点确立表序号项目名称质量控制点关键控制点1土石方开挖(含基面清理)开挖轮廓尺寸;建基面检验;计量建基面检验2土方填筑填筑体尺寸;土料;碾压密实度土料;碾压密实度3垫层工程材料;厚度材料4砼浇筑工程(含钢筋制安)原材料;模板安装;配合比;钢筋工艺;砼浇筑材料检验;立模; 配合比、钢筋架立8浆砌石砌筑材料;砂浆配合比砌筑体尺寸砂浆配合比;砌筑工序2.4.3质量控制方法施工过程中,主要应用如下方法控制工程质量。(1)严把事前技术报告审批关。除了严格审核前面所陈述的承包人的开工报告、分包单位资质材料、施工方案以外;还应严格审核原材料、中间产品及设备制造的质量检验报告,质量动态统计资料,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文件等。(2)建立相关的质量检验工作制度。其具体内容在26节中陈述。(3)现场跟踪检查,严把工序质量关。监理通过巡视、旁站、抽测、抽检、资料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现场跟踪检查的内容包括: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在封闭掩盖前的检查;工程施工预先检查(主要检查建筑物位置、基础开挖尺寸、砼工程各工序质量等);成品保护质量检查;停工复工前的检查;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完工检查等。由于工序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只有在每一道工序满足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才能确保工程质量标准。因此现场跟踪检查的核心是严把工序质量关。(4)按要求做好质量检验信息的管理工作。监理部除安排监理人员认真作好监理日记、监理工作大事记、以及按时编报监理月报以外,要检查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日记、试验室记录、及时提交月质量检测报告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还应按要求督促承包人及时报送单元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结果,并对其审查。施工过程的质量技术文档资料,要按规范要求进行整理和管理,以便为今后解决质量纠纷以及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资料。(5)运用指令文件进行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对施工中已发现或有苗头发生质量问题的情况,及时以指令文件形式通知承包人予以纠正。(6)应用协调方法解决质量问题的争议。监理部依据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可通过专题会议进行协调,并作好会议记录。(7)严把质量验收关。监理部在单元、分部、阶段及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前,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复核待验的工程质量,发现工程不合格时,督促承包人及时处理,不留隐患。2.4.4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土方开挖工程包括堤基清理、基础开挖及基面清理,其质量控制要点如下。(1)开挖轮廓线应超出设计边线30cm50cm,开挖顺序自上而下进行,要分层检查、检测及处理,并做好原始记录。(2)堤基或岸坡清理后如不能立即回填时,应预留保护层,其厚度视土质及施工条件确定,一般不应少于10cm。(3)开挖后的建基轮廓不应有反坡(结构本身许可者除外),若出现反坡时,均应处理成顺坡。(4)建基面应平整压实,无显著的坑穴现象。若有坑穴现象,应按堤身填筑要求进行处理。(5)开挖清基完成后,必须按规范要求全面取样检验,并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样品妥加保存,详作记录。当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经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建基面上的工序施工。2.4.5土方填筑工程质量控制要点(1)检查用于筑堤的土质是否满足设计要求。(2)检查防渗铺盖和均匀土堤地基是否按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了处理。(3)检查是否按要求做了碾压试验,查阅碾压试验记录及其试验报告。(4)检查碾压机具的数量、型号、性能是否满足施工要求。(5)检查土堤土料的黏粒含量、含水率、土块直径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6)检查卸料、铺料以及铺土厚度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7)检查上下层铺土之间的结合面处理,以及接缝和与边坡及岸坡结合面的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8)检查分层土料、分层碾压的工序签证情况。(9)查阅干密度试验记录,检查试验结果和检测数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2.4.6 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要点混凝土工程按施工工序进行质量控制,各工序的质量控制要点分述如下。(1)基础面或混凝土施工缝处理质量控制要点检查基础面的处理情况,有无积水、积渣、杂物等。检查施工缝处理情况,表面乳皮凿除是否彻底,冲洗是否干净,有无积渣、杂物等。(2)模板质量控制要点检查模板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检查模板表面平整度、光洁程度和有无杂物等。检查模板接缝严密程度,防止漏浆。检查模板安装尺寸、预留孔(洞)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3)钢筋质量控制要点钢筋焊接后的机械性能,应符合国家规定。焊接中不允许有脱焊、漏焊点现象,焊缝表面或焊缝中不允许有裂缝。钢筋的规格尺寸、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在进行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对钢筋的加工、安装质量进行检查,经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浇筑混凝土。(4)止水及伸缩缝质量控制要点 水工建筑物中的止水及伸缩缝属于隐蔽工程,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和严格保护,防止损坏和变位,确保施工质量。 止水、伸缩缝的形式、结构尺寸、材料、规格等,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沥青及混凝土的原材料和配合比,在使用前需通过试验确定。 金属片止水的几何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图纸,无水泥砂浆浮皮、浮锈、油漆、油渍等杂物,搭接焊必须采用双面,焊接牢固、焊缝无砂眼裂纹,严禁在金属片上穿孔。塑料和橡胶止水片的安装,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和撕裂。(5)混凝土浇筑质量控制要点 混凝土的生产和原材料的质量均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所选用的混凝土浇筑设备能力,必须与浇筑强度相适应,以确保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如因故中止,且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必须按工作缝处理。 浇筑混凝土时,严禁在途中和仓内加水,以保证混凝土质量。浇入仓内的混凝土,应注意平仓振捣,不得堆积,严禁滚浇。为了防止混凝土裂缝,夏季和冬季的混凝土施工,其温度控制标准应符合设计文件及规范、规程的规定,并应加强混凝土养护和对表面的保护。2.4.7 垫层工程质量控制要点(1)检查垫层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2)检查石料的粒径、级配、硬度、渗透性,土工合成材料的保土、透水、防堵性能及抗拉强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材质试验报告。(3)检查垫层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4)检查垫层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查阅有关检测记录。 2.4.8 浆彻石工程质量控制要点(1)检查用于浆彻石的石材规格、质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石材质地必须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现象。(2)检查制拌砂浆的水泥、砂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查阅水泥和砂的试验报告。(3)检查砂浆配合比试验资料,抽查现场计量管理情况。(4)检查砂浆强度,抽查砂浆抗压强度试验记录。(5)检查浆砌石的砌筑质量和勾缝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2.4.9检测和试验质量控制要点检测和试验数据,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量化指标,是最具权威的数据。监理部除按规范要求自身抽检以外,应对施工单位的检测,试验数据进行定期审查和不定期抽查,以确保检测和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因此,除了监理抽测项目和抽测频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以外,还应按如下要求进行质量控制。(1)监理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所有试验和检测项目,至少保持不低于10%的抽测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纠正和改正。(2)采取联合测量和平行测量的方法,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并及时审查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经常对施工单位试验室仪器、试验方法进行检查评估,按合同要求抽查试验结果,及时审查签认试验结果,杜绝虚假,剔除水分,用正确的数据来指导和约束施工活动。2.5质量控制制度2.5.1开工(仓)申报制度建立开工(仓)申报制度,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只有在具备开工(或开仓)的条件下施工,质量才有保证。可见,建立开工(或开仓)申报制度,是十分必要的。(1)承包人完成开工准备后(含发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准备工作),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开工申请。监理机构经检查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满足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后,签发开工令。(2)对于分部工程的开工,监理机构应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每一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措施计划,检查该分部工程的开工条件,确认后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3)第一个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获准后自行开工,后续单元工程凭监理机构签发的上一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明方可开工。(4)混凝土浇筑前,承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报送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检查审核确认符合开仓条件后,签发混凝土准浇证。2.5.2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抽样检验制度(1)对于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监理部应监督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检验,并应检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2)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对于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包人及时运离工地或做出相应处理。(3)监理部如对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有异议时,可指示承包人进行重新检验;必要时,监理部应进行平行检测。(4)监理部发现承包人未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对材料、构配件进行检验,应及时指示承包人补做检验;若承包人未按监理部的指令进行补验,监理部可按施工合同约定自行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一切方便并承担相应费用。(5)监理部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时,应指示承包人立即更改。2.5.3工程设备检验制度(1)监理部应监督承包人对进场的工程设备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设备,不得在施工中使用。对于不合格的工程设备,应督促承包人及时运离工地或做出相应处理。(2)对于承包人采购的工程设备,监理部应参加工程设备的交货验收;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监理部应会同承包人参加交货验收。(3)监理部应督促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约定,保证施工设备按计划及时进场,并进行评定和认可。禁止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投入使用,并应要求承包人及时撤换。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部应督促承包人对施工设备及时进行补充、维修、维护,满足施工需要。(4)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承包人应提供该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以及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检修合格证,经监理部认可后方可进场。(5)监理部若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时,应及时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撤换。2.5.4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检验评定制度(1)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按照“三检制”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自检,详细做好自检记录,及时填写施工质量评定表。自评合格后,报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检,并核定质量等级。(2)凡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的上道工序及上一单元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及下一单元工程施工。(3)只有复核检验合格的单元工程,才能进行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签证。2.5.5隐蔽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1)工程完工后需要覆盖的隐蔽工程及工程的隐蔽部位,应经监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2)对于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如基础工程等),应实行联合验收。即承包人自检自评合格后,由发包人、监理、质量监督,设计及承包人组成联合小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共同核定质量等级。2.5.6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1)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2)分部工程验收由验收工作组负责。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或监理主持,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其验收成果是“分部工程验收签证”。(3)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所有分部工程已经完建并验收合格。(4)单位工程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委员会由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验收成果是“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2.5.7质量缺陷检查处理制度(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不影响建筑物安全的质量缺陷,应连同制定的处理方案及时向监理部报告。监理部组织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确认处理方案、并经得发包人同意后,批复承包人予以实施。(2)监理部应对工程缺陷的现状、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和拍照,作为工程建设的档案资料,并按信息管理要求进行保管及移交。2.5.8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按规定及时提交事故报告。监理部在向发包人报告的同时,指示承包人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保护现场,做好相应记录。(2)监理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工程质量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参与处理意见等工作。(3)监理部应指示承包人按照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对事故进行处理。经监理部检验合格后,承包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3工程进度控制3.1进度控制原则 进度控制的基本原则是:在项目工程的实施过程中,随时掌握工程进展状况,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分析,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以采取相适应的措施,确保建设总工期目标的实现。3.2进度控制目标3.2.1总进度计划 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合同项目工程预计2011年4月15日开工,2011年9月11日竣工,总工期150天,就是本合同项目工程的进度控制目标。3.2.2分时段进度计划由于施工承包合同未能约定分时段的进度目标,故承包人暂未制定分时段的进度计划。预计随着项目工程实施的进展,以及该项目工程建设的客观实际,建设单位将会确定分时段的进度目标。在此基础上,监理机构督促承包人及时制定分时段的进度计划,并按照进度控制的规范要求进行审核。3.3进度控制内容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进度控制的主要内容,是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计划变更时,及时提出要求调整网络计划。具体的进度控制内容,归纳起来有如下一些。(1)编制工程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即在工程开工前,依据承包合同文件所确定的合同工期总目标、工程阶段目标、承包人应具备的施工水平与能力施工布置、施工方案、施工资源配置、设计文件、设备进场时间、现场施工条件以及发包人提供的条件等,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以横道图或网络图的形式上墙公示。(1) 审批承包人申报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批的主要内容包括:进度安排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开竣工时间;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承包人的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供应计划能否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进度安排是否合理;进度计划是否与工作计划协调;进度计划是否 满足连续性,均衡性要求;各施工项目之间的进度计划是否协调性。(3)根据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及批准的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做好施工过程的控制工作 。当实际施工进度偏离计划进度时,及时提出调整措施,并督促承包人予以实施。3.4进度控制措施3.4.1确立合同项目进度控制程序按照监理规范要求,并结合本合同项目的实际,确立进度控制的程序见3411所示。3.4.2进度控制制度在本合同项目工程的进度控制中,应建立如下制度:(1) 承包人的施工进度报告制度。承包人应以月、季、年为时间单位,按规范要求及时间监理部提交施工进度报告,其内容包括:单位、分部、单元工程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工程量;主要材料的实际进货、消耗、储存量及进场计划(要满足检验时间、不影响施工的要求);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及维修使用情况;施工现场各类人员情况;已经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记述已经延误或可能延误施工进度的影响因素和克服这些因素重新达到预期计划所采取的措施;水文气象等资料;记述意外事项,如质量、安全事故、停工及复工情况;其他需要申报或说明的事项等。(2)施工进度检查督促制度。监理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若出现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的现象,应及时以指令文件或会议形式督促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1.承包人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11.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4.承包人编报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3.调整和修改施工总进度计划8.监理部监督、检查施工进度 不同意2.监理部审批 同 意6. 调整和修改施工进度计划5监理部审批 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 同 意7.承包人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按月编制施工进度报告9.发生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拖后)10.是否影响总工期、后续工作安排 是是 否12.监理部审批是否满足要求14.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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