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三维互动指标核算及其电子报批技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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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三维互动指标核算及其电子报批技术规定(试行版)佛山市城乡规划局二一年四月 目 录1 DWG图的设计深度32 DWG图的制图标准53 CPI图的规整深度74 电子方案制作流程图105 指标核算与电子报批的成果格式要求126 相关概念及指标计算规则127 各类行政审核表单122为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提高规划审批工作的效率质量与公平公开,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依据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佛山市实际情况,现制定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指标核算与电子报批技术规定。本规定是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套技术规定体系的组成部分,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标准是设计与管理之间遵守的约定,由佛山市城乡规划局制定、设计单位贯彻执行、软件系统自动实施。项目将制定可操作的建设项目电子报批的相关规范,佛山市城乡规划局发布电子报批技术标准,设计院使用其中自适应标准的成图工具把设计方案定义成符合标准的报审图,在规范的流程控制下佛山市城乡规划局利用“审查模块”自动读取图形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生成关键指标与对比表,从而实现对方案直观系统的判断,给出合理评价以形成规划业务审批依据。本规定由佛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施。1 DWG图的设计深度总图、建筑单体图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2008版),按其深度完成的设计成果应按市城乡规划局采用的指标核算与电子报批系统软件进行报审件制作,报审件设计成果应符合以下规定:1.1 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1.1.1 基本要求报审方案的设计必须依据市城乡规划局提供的技术条件、已测现状地形图以及各类规划控制线。1.1.2 场地定位标明规划总用地红线、规划净用地红线转角点的坐标。1.1.3 道路区内道路分为小区干道和宅间路。小区干道要求绘制出包含人行道在内的道路红线,标注出道路红线宽度;宅间路以路两边沿石为界绘制外轮廓并标注其宽度。所有道路标明各转角点和交叉口坐标以及与沿途建构筑物间的距离。1.1.4 绿地绿地分为公共绿地、水池、花池、水域,需分别绘制其范围外轮廓。公共绿地上如果建有建构筑物(管理会所、体育休闲场所、硬化地面等),则应勾绘出清晰的平面占地外轮廓。1.1.5 车场车位绘制出车场、车位范围外轮廓,并标明停车类型,停车层数大于1层的,应在其右上角标明停车层数。1.1.6 主体轮廓(1)以粗实线(1个绘图单位宽度)绘制出裙房、塔楼、骑楼、地下室基底的外轮廓,不得将与基底无关的任何其它建筑内容(如:建筑俯视图内容的屋顶、水箱,建筑层平面剖面图内容的电梯、户型轮廓等)绘制在其中。(2)架空层、局部公建须说明清楚平面范围及其公建类别(大类和小类)。1.1.7 建筑附属(1)阳台、雨棚,须在其建筑所在的位置上准确绘制其底层平面轮廓。(2)楼顶间,屋顶梯间、水箱或设备间等统称,须说明所在位置及其自身高度尺寸。(3)室外楼梯,须绘制矩形平面轮廓,说明所处位置、层数及是否具有永久性的顶盖。(4)其它,指附属于某一建筑,在该建筑上具有实际功能或装饰用途而影响建筑间距或日照等的建筑部件。须说明其所处平面位置、轮廓、面积计算的折减系数及其面积计算权属(是否计算容积率)等。1.1.8 室外构件 (1)服务设施、构筑物设置于小区内的室外露天固定平面或空间设施,如硬化地面、烟囱、水塔等,如影响日照或绿地等需要描绘其外轮廓。(2)地理凸起须描绘平面外轮廓。1.1.9 区外建筑绘制参考上述第6条。1.1.10 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须绘制指北针。1.2 建筑单体图1.2.1 建筑单体基底建筑单体建筑主体与地面相交的水平投影范围。1.2.2 户型分解对建筑各标准层的每个户型所包含的套内、阳台以及公摊的轮廓进行划分。1.2.3 附属分解分为住宅和公建。部分根据其标准层、构件拆分建筑,并对拆分的对象围合构造相应的闭合轮廓。(住宅指不计入户型面积但计算住宅建筑面积的部分。)1.2.4 造型轮廓根据标准层主体及其构件拆分建筑,并对拆分的对象围合构造相应的闭合轮廓。2 DWG图的制图标准(1)报审电子图的文件采用AutoCAD 2004-2006的DWG格式,文件中的坐标系采用世界坐标系。(2)绘图比例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面一律按照米为单位绘图,即一个图面的绘图单位等于1米;建筑单体图一律按照毫米为单位绘图,即一个图面的绘图单位等于是1毫米。(3)每个建筑单体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面必须为单独的图形文件,且其所有的设计内容都应在本图形文件中集中表现。 (4)报审方案图元实体分类参见第6条中的附表一、附表二。所有的封闭多段线均不得存在自交,相关实体应绘制在相应的专用图层中,其他实体不得绘制在专用图层中。(5)附表一: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面图层图类类别名称说明颜色实体类型用地规划总用地PLAN_规划总用地61粗闭合多义线规划净用地PLAN_规划净用地1粗闭合多义线小区干道PLAN_小区干道9闭合多义线公共绿地PLAN_公共绿地3红线控制红线PLAN_控制红线1多义线围墙小区围墙PLAN_小区围墙2地上室外车场PLAN_室外车场9闭合多义线机动车位PLAN_机动车位9非机动车场PLAN_非机动车9硬化绿茵PLAN_硬化绿茵62楼间交通PLAN_楼间交通 9区内小径PLAN_区内小径95建筑台阶PLAN_建筑台阶9户外设施PLAN_户外设施42地理凸起PLAN_地理凸起43构筑物PLAN_构筑物11水域PLAN_水域140区外建筑PLAN_区外建筑9区外市政PLAN_区外市政6主体轮廓建筑基底PLAN_建筑基底2粗闭合多义线局部公建PLAN_局部公建5架空层PLAN_建筑架空7附属轮廓阳台PLAN_附属轮廓6闭合多义线雨棚飘窗室外楼梯楼顶间公共交通屋顶绿地其它附表二:建筑建筑单体图层图类类别名称说明颜色实体类型建筑基底建筑单体基底PLAN_建筑单体基底1粗闭合多义线造型单元建筑单体造型PLAN_建筑单体造型4闭合多义线户型轮廓户型套内PLAN_户型套内2户型阳台PLAN_户型阳台5户型飘窗PLAN_户型飘窗5单元公摊PLAN_单元公摊11独立公摊PLAN_独立公摊11建筑单体公摊PLAN_单本公摊11小区公摊PLAN_小区公摊11附属轮廓公建PLAN_公建6闭合多义线平台绿化PLAN_平台绿化62其它构件PLAN_其它构件73 CPI图的规整深度3.1 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需要规整的类别和深度 类别名称实体类型说明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土地面积规划净用地可以用于建设的土地面积小区干道计算用地面积的道路,除楼间交通和小径外的所有区内路。公共绿地其中的硬地和小品需要绘成户外设施,水面绘制成水域,公共绿地与建筑和道路需要有间距。红线控制红线线需要输入控制间距。围墙小区围墙地上室外车场面机动车位非机动车场只定义面积折算车位,不直接定义车位。硬化绿茵植草砖。其他绿地由规划用地扣减其上的其他占地元素面积自动计算所得,不需要单独绘制定义。楼间交通区内小径建筑台阶不计算建筑面积,只是为了扣减绿地。户外设施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小品、铺地砖等绿地侵占元素。地理凸起体自然形成的影响日照等高耸地面。构筑物烟囱水塔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区内元素。水域面区外建筑体影响建筑间距和日照的区外建筑。区外市政面输入属性建筑主体建筑基底面上部单元体组成建筑的单元体块,需拉伸形成。局部公建面通过楼层分解实现。地下室基底自动生成,只有当露出地面才有。建筑附属阳台体雨棚架空层面飘窗体室外楼梯楼顶间坡屋顶只折算面积,不参与统计公共交通面建筑之上的走廊、过道等。屋顶绿地其它3.2 建筑单体需要规整的类别和深度建筑单体的规整主要是确定基底和从平面的角度对建筑的性质和构件类型划分面积,其次是确定和输入建筑单体户型,另外,通常情况下还需要叠造建筑单体的外轮廓造型,以便插入到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面中进行比较和其他分析。要规整的类别和深度见下表:类别名称实体类型说明建筑基底建筑基底面必须定义,且一个建筑单体只能有一个。建筑单体户型户型套内参与户型计算的套内、阳台、各种公摊面积范围,处于哪个性质范围则自动归属。户型阳台户型飘窗单元公摊独立公摊建筑单体公摊小区公摊建筑单体附属平面建筑主体处于哪个主体性质范围和标准层内就自动归属其中。平面架空平面阳台平面雨棚平面飘窗平面坡屋顶平面其他构件车位室内车位绿地屋顶绿地建筑单体造型三维轮廓只具三维轮廓,其面积未细化不能用作建筑单体面积统计,只能在做建筑单体的三维体块分析和日照间距检测中起作用。4 电子方案制作流程图4.1 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流程图4.2 建筑单体流程图5 指标核算与电子报批的成果格式要求指标核算与电子报批资料由建设方或设计院提供给城乡规划局的有关部门。报审资料包括电子资料和实物资料两类。5.1 实物资料报审方案图纸及其指标表,各报审阶段需要的内容另详。5.2 电子资料 (1)基础资料:对应实物资料的全部dwg格式电子图及其doc格式的指标表。(2)核心要件:满足指标核算与电子报批深度要求的cpi格式电子图。根据报审阶段不同其中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面图或者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面及其多张建筑单体图。5.3 电子文件的格式及其提供手段电子文件以光盘的形式提供。采用两级目录结构,根目录名一般为项目名称,其中包含两个子目录:基础资料、核心要件,子目录中分别存储基础资料和核心要件的内容。Dwg和cpi两类图形均要求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面和各建筑单体分别单独存图,对于造型和性质构成雷同的多个建筑单体可以只列一个编号表述于文件中,如:牡丹阁(1,2,3#).cpi(或dwg),表示该建筑单体代表1、2、3号三个建筑单体。指标核算与电子报批电子资料存储格式和内容:根目录名子目录名子目录中文件项目名称基础资料Dwg、doc文件核心要件Cpi文件6 相关概念及指标计算规则1) 规划总用地: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土地面积()。2) 规划净用地:可以用于建设的土地面积()。3) 居住用地 = 居住面积/(居住面积+公建面积)*居住公建用地()。4) 公建用地 = 公建面积/(居住面积+公建面积)*居住公建用地()。5) 道路用地:小区干道面积之和()。6) 总建筑面积:所有的建筑面积之和,包括地上、地下、公建和居住等()。7) 户数: 区内所有建筑居住套数。8) 计容建筑面积:区内所有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之和,包括小区内所有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及符合要求的地下面积()。9) 不计容建筑面积:小区内所有不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之和()。10) 容积率 = 计容建筑总面积/规划净用地。11) 建筑基底:建筑主体结构勒脚以上外围水平投影轮廓()。12) 建筑基底总面积:所有建筑基底之和(),落地阳台计算基底面积,纯地下建筑不计算基底面积。13) 总建筑密度 =(建筑基底总面积/规划净用地)*100%(%),纯地下建筑基底不计。14) 公共绿地: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其最小面积不宜小于400m2,用地宽度不应小于8m。15) 硬化绿茵:均匀植布草皮的硬化场地(),面积为几何面积 * 折算系数。16) 平台绿化面积 = 平台绿化实际面积 * 折算系数()。折算系数:平台绿化(屋顶绿地)的高度大于等于1.5米且小于18.0米时按用地面积的60%计入绿地,小于1,5米时按照100%计入绿地。17) 其它绿地:分布于建筑周边或道路广场之上的绿地()。18) 绿地率 = (公共绿地+其它绿地+屋顶绿地+水域)/ 规划净用地*100%(%)。 19) 停车位数:对区内车场车库折算车位或绘制定义的车位,根据计算法则而统计的总和(个)。20) 停车率 = (停车位数 / 小区户数)*100%(%)。21) 地上停车率 = (地上停车位数 /小区户数)*100%(%)。22) 居住平均层数 = 居住总建筑面积 / 居住基底总面积(层)。23) 人口毛密度:每公顷规划净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24) 人口净密度:每公顷居住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25) 居住建筑套密度(毛):每公顷规划净用地上拥有的居住建筑套数(套/)。26) 居住建筑套密度(净):每公顷居住用地上拥有的居住建筑套数(套/)。27) 居住建筑面积毛密度:每公顷规划净用地上拥有的居住建筑面积。28) 居住建筑面积净密度:每公顷居住用地上拥有的居住建筑面积。29) 居住建筑净密度:居住建筑基底总面积与居住用地面积的比率(%)。30) 最大层数:小区内所有建筑的最大地上层数(层)。31) 最大高度:小区内所有建筑的最大地上高度()。32) 至高点高程:至高点高程=最大建筑高度+基准点高程33) 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中阳台计算半面积:阳台所属层为居住时,阳台面积计入居住面积;所属层为公建时,计入公建面积()。建筑单体中阳台面积计算方法:套型阳台面积=套内各阳台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套型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分摊的标准层公用建筑面积套型阳台计算面积;套型阳台面积不超过套型建筑面积的18%时,套型阳台面积折半即为套型阳台计算面积。套型阳台面积超过套型建筑面积的18%时,则18%以内折半计算,超过18%部分全部计算,二者合计为套型阳台计算面积。34) 雨棚面积:当出挑长度大于2.1米时,雨棚按半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当出挑长度小于等于2.1米时,雨棚不计算面积。雨棚所属层为居住时,计入居住面积;所属层为公建时,计入公建面积()。35) 楼顶间面积:当楼顶间高度大于等于2.2米时,计算全面积;当楼顶间高度小于2.2米时,计算半面积。当建筑性质为居住、混合、其它时,楼顶间面积计入居住面积;当建筑性质为公建时,楼顶间面积计入公建面积()。36) 地下室面积默认不计容。37) 坡屋顶面积计算方法:高度(米)建筑系数计容系数H2.111.0H 1.201.01.2= H 3.6 且 h5.01.5+(h-5.0)/2.21.0公建建筑h4.5 且 h6.01.5+(h-6.0)/2.21.0混合建筑(除居住、公建以外的建筑)h5.0 且 h 6.62.0+(h-6.6)/2.21.0地下空间H2.20.50.039) 建筑高度:建筑高度等于地上各层层高之和加室内外高差和屋顶高度()。屋顶高度计算方法:A. 楼顶间:高度大于6米或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大于屋面建筑面积1/8时,楼顶间高计入建筑高度。B. 女儿墙:算至女儿墙顶面。C. 平屋顶:算至檐口顶。D. 坡屋顶:坡度小于等于45度,算至檐口顶;坡度大于45度,算至屋脊顶。40)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41) 按照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相关规定,以下构件不计算面积:A.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B.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C.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D.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E.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F.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米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G.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H.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I.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7 各类专用审核表单附表1: 居住、商业、办公类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表前面加项目名称,案卷编号。 居住、商业、办公类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表前面加项目名称,案卷编号。项目名称: 案卷编号:项目计量单位规划设计条件指标方案报审指标指标对比备注规划总用地面积-规划净用地面积-住宅户(套)数户(套)-户均人口人/户-住宅总人口人-规划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配套公共设施面积兼容公共设施建筑办公建筑面积商业建筑面积其它其它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半地下其中计入住宅总建筑面积部分计入商业总建筑面积部分配套公共设施总建筑面积其它计算容积率规划总建筑面积-容积率-规划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密度%-规划绿地总面积-公共绿地面积绿化水面面积屋顶/平台折算绿地面积其他折算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绿地率%套型90平方米商品住宅建筑面积-套型90平方米商品住宅所占比例%-总层数(从0.000计)层-建筑总高度(从0.000计)m-最高点高程m-住宅机动车停车位数(及停车面积)个()其中地上车库个()地面个()地下车库个()兼容商业办公机动车停车位数(及停车面积)个()其中地上车库个()地面个()地下车库个()非机动车停车面积经办人: 日期: 复核人: 日期: 附表2:工业、仓储、市政设施类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表前面加项目名称,案卷编号。 工业、仓储、市政设施类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表前面加项目名称,案卷编号。项目名称: 案卷编号: 项目计量单位规划设计条件指标方案报审指标指标对比备注规划总用地面积规划净用地面积工业用房总建筑面积配套设施用房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其中工业厂房、仓储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半地下容积率规划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密度%规划绿地总面积绿地率%总层数(从0.000计)层建筑总高度(从0.000计)m最高点高程m机动车停车位数(及停车面积)个()非机动车停车面积经办人: 日期: 复核人: 日期: 附表3:规划配建停车位数(及停车面积)统计表规划配建停车位数(及停车面积)统计表项目名称: 案卷编号: 项目计量单位规划设计条件指标方案报审指标指标对比配套机动车总停车位数(及停车面积)个()其中住宅配套机动车总停车位数(及停车面积)个()其中地上车库停车位数(及停车面积)个()地面停车位数(及停车面积)地下车库停车位数(及停车面积)个()兼容商业、办公等配套机动车总停车位数(及停车面积)个()其中地上车库停车位数(及停车面积)个()地面停车位数(及停车面积)地下车库停车位数(及停车面积)个()非机动车停车面积经办人: 日期: 复核人: 日期: 附表4: 编号单体建筑面积核对表 编号单体建筑面积核对表项目名称: 案卷编号: 楼号1#2#合计裙房塔楼A塔楼B层数(层)建筑高度(米)地下、半地下()(计容/不计容)首层()(计容/不计容)2层()3层()4层()屋面层()(计容/不计容)总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公建面积()住宅建筑面积注: 标准层可写:几层几层,标准层面积层数;建设项目地下室、半地下室室外地面起算基准点高程应按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进行设定;地下(半地下)部分,结构顶板面1.5米不计入计算容积率面积;首层的绿化、通道、居民休闲公共活动等功能架空部分不计入计算容积率面积;屋顶层设备房(含公共楼梯间)建筑面积不超标准层建筑面积1/8部分不计入计算容积率面积。 经办人: 日期: 复核人: 日期: 附表5:套型建筑面积明细表套型建筑面积明细表项目名称: 案卷编号: 建筑编号单栋套型总建筑面积()户型套内建筑面积()本户分摊面积()套内阳台投影面积()套型建筑面积()套内阳台投影面积占校正后套型建筑面积比例(%)套内阳台计算面积()校正后套型建筑面积()户数套型建筑面积合计()所占比例总计经办人: 日期: 复核人: 日期:附表6:各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楼层属性分类各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楼层属性分类大类小类居住住宅公寓教育普通高中6大公共服务设施参考:佛山技术规定,第24页-表6-1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汇总表初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医疗卫生综合医院社区医院(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含残疾人康复中心)文化体育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综合体育活动中心居民健身设施社区服务敬老院(颐养院)老年人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市政公用邮政支局邮政所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社会停车场/库公交首末站配电房燃气供气站(液化气瓶装供应站)调压站开闭所商业服务肉菜市场(可设于超市内)商业办公公建停车小型汽车、微型汽车、自行车、摩托车待市局确定住宅停车小型汽车(住宅)、微型汽车(住宅)、自行车(住宅)、摩托车(住宅)待市局确定设备用房电信通讯设备房佛山技术规定中没有此类,在实际总平图中会遇到此类性质的用房,需市局确定。暂保留此类变配电房其他设备用房工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工业)厂房(工业)仓储其他附表7:规划竣工验收明细一览表规划竣工验收明细一览表建筑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子项名称分项层数建筑高度 基底面积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地上地下1#裙房原批准值现核准值差值百分比塔楼A原批准值现核准值差值百分比塔楼B原批准值现核准值差值百分比原批准值现核准值差值百分比2#现核准值差值百分比百分比合计原批准值现核准值差值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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