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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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编制时间:2012年2月12日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1、依照本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煤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等,应随时召开。3、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特殊情况下,由矿长授权的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或技术负责人主持。4、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各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必要时可吸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组长参加。5、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内容和任务是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具体内容由会议主持者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奖惩、表彰等事项;、研究其他相关安全生产事项。6、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应当有准备,并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通知参会人员。7、安全办公会议设规范的专门记录。、准确的记录会议时间、地点、支持人、参会人员、记录人、会议主体内容、会议决定事项,按发言顺序如实记录发言人的姓名、职务和发言要点;、会议结束,会议记录由支持人审阅签字;、会议记录保存2年,不准缺页,涂改。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了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1、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目标管理。在规划煤矿长远发展的同时规划安全生产,制定煤矿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同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2、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实行民主管理,采取相应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鼓励职工参加安全目标管理工作。3、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制定本矿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内容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年度安全管理目标;、保证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考核和奖惩。4、明确纳入本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事故死亡人数;、千人负伤率;、工日损失;、设备完好;、工程质量;、设备和财产损失;、安全教育和培训;、遵章守纪,制止“三违”。各项管理目标值不低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没有规定的,不低于上年实际或计划水平。5、制定和落实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计划,与车间、班组以签订合同或责任状等,将各项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并制定季度、月份安全管理目标,逐级按季、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车间、班组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执行情况;、遵章守纪,制止“三违”情况。6、鼓励职工参与安全目标管理,对完成安全目标好的区(队)车间、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具体条件是:、完成考核期内的安全管理目标;、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职责,无重大“三违”行为。7、年度、季度、月份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单项打分,综合考核,一票否决的办法,即将区(队)、班组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各赋一定的权值,满分100,出现死亡、重伤事故,年度不得奖。8、奖励标准平均每月进行月考核,季兑现,年度一次结清。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了规范安全技术审批工作,落实技术审批责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技术审批,是指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的审批。2、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依照本制度编制和审批。编制、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3、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省级以上煤矿管理部门审批的,如“三下采煤”安全措施和开采设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已留设的防水煤柱需要变动时新编的设计等,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按程序上报。 4、经批准的设计、措施、报告,如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的通风设计、安全措施,矿井瓦斯等级、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报告,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结果等,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5、煤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采区设计方案、“三下采煤”的方案设计、矿井反风演戏计划、采区水文地质勘查设计、“带压开采”安全措施等,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按规定的程序报县煤炭管理部门审批。6、其他由矿井审批的,如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勘查老空的安全措施,修改采掘作业规程、补充安全措施、巷道贯彻措施、采掘工作面采用串联风的安全措施、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停风措施等,由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审批。7、采区设计方案,采区、采煤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符合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8、设计、规程和措施应当符合实际,内容全面、具体、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可行、安全可靠的原则。9、设计、措施各规程的编写,应条文清晰,语言精准,表达简练。计量单位、计算方法及比例尺的使用符合要求。文字要字迹清楚、图表清晰、装订整齐。10、经批准的安全措施、作业规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向参与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传达贯彻。传达贯彻结束,接受传达的人员应当签字。未参与传达贯彻的人员要补课。11、超越技术审批权限进行技术审批得,要及时的纠正;设计、安全措施、作业规程等有严重缺陷,审批人员未能认真履行审批职责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编制、审批人员的责任。12、本制度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有抵触时,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1、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及矿井周边所存在的可能危及矿井安全,导致事故的危险情况。2、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类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3、矿长对本矿存在的事故隐患负有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的责任。建立煤矿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隐患的组织领导。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相关人员的职责是:、矿长对事故的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对主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班组长负责职责范围内事故的排查、治理;、安全检查员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管理。5、煤矿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例会制度,保证每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一次。排查结果报告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级别、隐患类别、风险程度、治理前的防范措施、治理措施、资金情况等内容。6、对煤矿事故隐患实行分类掌握、分级管理。、根据可能导致事故类别,事故隐患分为10类: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3级:A级: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需要停产整顿的。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须由矿限期解决的。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班组能都且必须解决的。7、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的类别和级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重大事故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8、排查出的AB级隐患,由矿治理,矿技术负责人编制治理措施,矿长落实整改,保证资金;C级隐患由班组立即解决。9、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必须有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订,矿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10、重大隐患治理结束,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事故隐患管理档案。11、建立重大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踪管理。12、煤矿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13、因事故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4、贯彻本制度,煤矿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和标准,经矿长批准后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煤矿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1、煤矿按照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依照本制度进行安全检查,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2、对政府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安全检查,矿长或者生产副矿长负责安排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监察时,施工队、班组、有关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3、矿长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安全检查负全面责任。各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负责。4、由矿长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检查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是否将安全放在生产的首位。、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适宜,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处于执行状态;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是否满足管理需要并发挥作用,职工是否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是否形成了全员参加的管理网络。、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否落实隐患治理措施。5、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矿每10天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参加,分别对井上下作业现场,设备和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6、矿长定期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订、修改。7、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每半月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分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问题。8、对生产作业现场、设备、安全设施和人的行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制止人的不良行为。、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下井指挥生产,必须同时检查安全工作。、安全检查人员经常深入井下作业现场检查,每月井下次数不少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班组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使用的设备进行认真检查。9、安全大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实行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前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中应认真依照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填写。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整改时间和责任人。10、作业人员必须按“三大规程”要求,实行标准化作业,做好岗位责任范围内的检查和自保、互保工作。11、安全检查员日常检查,应当检查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三违”现场检查应当全面,突出重点。检查地点、时间、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要如实的记录。安全检查员对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能够解决的事故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场所,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对违章行为有权提出处罚意见;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矿长或有关负责人报告。11、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或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后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事故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处罚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经济处罚。12、依照本制度,矿制定严重和一般“三违”标注以及相应的处罚标准,经矿长批准后执行。13、安全检查记录要妥善保存。保存期限半年以上。安全奖惩制度为了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和安全奖惩工作,保证生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1、实行安全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引导职工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搞好安全生产。2、对在安全方面有突出贡献者,依照本制度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依照本制度实施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3、职工必须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义务,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职的安全工作负责。职工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本矿规章制度,不论是否产生后果,均应承担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矿给予奖励:、完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单位负责人;、有技术革新或发明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由于个人行为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在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明显改善安全状况的个人;、其他煤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矿给予经济处罚:、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的;、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未完成安全管理目标的单位或个人;、对生产安全事故负直接或间接责任的;6、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职工实施经济处罚,根据违章情节和危害后果,区分情况,分别处理。处罚前由安全检查人员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矿长批准后实施。对职工实施安全处罚,允许职工陈述和申辩。、违章情节较轻或尚未产生不利后果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后果较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职工严重违反劳工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违纪屡教不改的,由矿依法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7、贯彻本制度,对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最低不低于100元;对违章职工实施经济处罚,每次违章的罚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元。每月罚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元。 8、玩忽职守,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违章指挥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的,除依照本制度实施经济处罚外,还将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额度根据违章情节和损失情况确定,从本人工资收入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收入的30,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经矿长批准,赔偿金额可酌减。9、建立违章登记制度。凡在各类检查中被查出违章现象或行为的,必须到矿安全检查部门登记。10、区(队)、班组长,安全检查人员和其他对安全生产负责的人员,应当依照本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而不制止的,按违章给予处罚。11、依照本制度,矿另行制定职工“现场管理规定”狠抓三违。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上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本矿实际,制订本制度。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确保矿安全资金的正常投入,矿每砘煤至少提取10元作为矿井安全生产基金。、所提安全基金由公司建专帐,专款专用。、由矿长负责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和轻、重、缓急分阶段提出矿井安全生产所需项目及资金,公司审批后,会计建帐,出纳支付。、所报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监督落实,发现挪用和重大错误,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追查处罚。3、 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 安全生产管理经费提取的保障公司财务科应对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提取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并按月于次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技术科传送报表,确保公司安全费用使用的落实。5、 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奖励和进行责任追究及调查处理。6、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修订、解释和监督执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为了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制度:2、开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旨在使职工了解、掌握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了解、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具有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能力,保证安全生产。3、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在职培训和业余培训、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资质培训和素质培训相结合,保证职工都有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机会。4、职工应当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义务,参加煤矿安排的各种安全教育与培训。5、新入矿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没有经考试合格的工人严禁安排上岗作业。6、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加强职工培训、考核和存档管理,每次培训结束,都要按照计划和教学内容的要求,对职工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设备器材的保管、使用和维护实行分级责任制、采、掘、运输等移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和检修由机运科负责。2、机运科要成立设备器材管理组、配备器材管理员。3、机运科对新到主要设备器材、必须验收、负责检查新到设备器材配套情况,技术性能和备品备件,图纸等技术资料。设备出库后必须分类编号登帐,并在设备器材上编印财产编号。4、各种机电设备器材要实行帐板管理,分别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器材牌图板。5、为了确实掌握设备器材数量、动态,机运设备管理员每月要同采区的设备器材管理员清查核总一次设备。做到帐物一致。6、备用或闲置的机电设备器材必须妥善管理,库房整齐清洁,帐物相符。7、对于一些闲置或待修的机电设备器材、严禁任意拆零部件。8、全矿的设备器材严格执行“设备器材管理制度”。9、设备器材超过使用年限或损坏严重时,可按设备器材报废制度规定手续进行报废,并注入设备器材台帐。10、对设备器材要经常进行统计分析,有关设备的年,季度月的统计报表,要按期上报。物 资 管 理 制 度为加强我矿物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凡属公司购买的一切物资均属公共财产,所有员工都必须爱护,不得恶意浪费和损坏。因个人行为造成物质资浪费、丢失和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恶意损坏的必须加倍赔偿。2、物资管理员对所有新采购的物资必须先分类清点,后入库,上卡后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发放,除一些如纸张、铅笔、刀片、笔芯等常用的消耗品外,一般物资均应集中保管,个人不得私藏。3、任何人领用任何物资都必须履行签字手续,不履行签字手续而造成物质流失的,由保管员负责赔偿。4、每月末物资管理员应对物资库存情况进行清点,并作出相应的物资补充计划,以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好矿井灾害预防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矿井“一通三防”、顶板、水灾、机电、爆破、提升运输事故的预防。 2、职责:、 矿长对本管理制度的实施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水灾事故预防工作负责;、主管采煤、掘进的生产矿长对采面、掘进顶板事故的预防工作负责;、主管机电的矿长对重大机电运输提升事故预防工作负责;、各有关业务科室负责相关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的编写,并监督执行;、安全检查处、安检科对制度的制定及执行进行监督.、区域公司生产技术处、通风处、机电处分别负责矿井灾害预防制度的指导、审核。 3、每年组织由总工程师任组长、各副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有关科(队)长任成员的灾防计划编写领导小组,由通风科负责制定年度灾害预防计划。 4、计划部门负责提供下一年度矿井产量和开拓进尺安排情况,包括生产采区和准备采区,年度内计划采掘工作面接替情况。 5、机电科负责提供本年度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及管理现状。 6、地测科负责提供下一年度矿井涌水情况,生产地区煤层顶板简况。 7、调度室负责提供本年度井上要害部门及井下工作地点通讯设备简况。 8、以上由地测科、调度室提供的资料交通风科。 9、根据计划和其他部门提供的下一年度相关资料作好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绘制足够的各类图纸(1:2000)分别下发至矿领导、副总工程师、机关各科室、区队,同时上报区域公司、地煤公司及与矿井签署矿山救护协议的救护单位。、通风科负责绘制通风系统示意图、通风系统网络图和注浆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避灾路线图、监测系统图。、机电科负责绘制矿井供电系统图、井下排水系统图、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图和井下压风系统图。、机电科负责绘制井下压风自救系统图。、地测科负责绘制井上下对照图,图中应标明井口位置和标高,主要采区巷道和年度内发生接替的采掘工作面位置,地面建筑、公路、钻孔、储水池及其它存放可供处理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地点。、调度室负责绘制井下通讯系统图(图中注明电话安置位置)。10、完成时间: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于每年的1112月完成。、11月上旬成立编写领导小组,安排编写工作。、通风科、地测科、调度室提供的资料于11月15日前完成。、计划科提供的资料于11月10日前完成。、通风科、通风队、机电科、地测科负责完成的图纸于11月30日前完成。、文字编写工作于11月30日前完成。、12月5日一10日进行会审。、12月11日一15日进行打印装订。 、12月16日上报送审。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每季度根据生产情况,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进行修订或补充,经审批以文件形式下发。12、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全员贯彻学习,每位入井员工均要熟知灾害预防措施、预兆、牢记落实措施的责任及避灾路线,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应对现场安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及时消除各类事故或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制度。1、应急救援制度是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制度。矿必须在每年一季度前将下一年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2、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由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编制并组织实施,安监处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3、矿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全矿职工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传达、贯彻和学习,并组织好学习签字活动,让每一个职工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详细内容,防患于未然。4、各项目部(施工队)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并实行全员学习签字制度。5、加强职工对水、火、煤尘、瓦斯、顶板等各种自然灾害的认识,让职工掌握发生各种灾害时的现场应急抢救基本知识。6、必须教会职工如何使用自救器,每个职工必须熟记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报告程序和逃生避灾路线。7、加强职工自救、互救知识教育,必须让每位职工掌握一定的自救技能,能在紧急情况下实施自救与互救。8、发生事故时,矿应当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对事故进行抢救。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1、为保证入井人员安全和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2、生产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外来检查工作、参观学习人员入井,依照本制度进行入井检身和出入清点。3、生产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内容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不得入井。4、外来检查工作和参观学习人员须由项目部进行安全注意事项介绍,登记后,由有关人员陪同方可入井。5、本项目部生产作业和管理人员入井,应当按矿灯牌号领取矿灯和自救器。出井后,应立即交灯、换牌,不许出井后不交灯或延时交灯。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下井:、班前喝酒的、未戴安全帽或未携带自救器、矿灯的;、穿化纤衣服或着装不整齐的;、带烟草和点火物品的;、休息不好,精神恍惚的。7、矿灯集中管理,专人专号使用。矿灯房应对矿灯统一编号,禁止无牌发放矿灯或乱发矿灯。8、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人员下井,实行挂牌制度。9、作业人员下井,实行班前点名、班后考工制度。班前未点者禁止下井;班后2小时未考工者,值班人员应当查明原因并向值班领导报告。10、班组长负责掌握当班作业人员出入井情况。当班作业结束,班组长应当最后离开作业现场。11、每班换班2小时后,矿灯房须把尚未归还矿灯人员的名单报值班领导。确因工作需要延时出井的,作业班组长或本人应事先报告值班领导。12、违反本制度,根据情节和后果,依照本矿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实施处罚。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一,是各工种职工进行生产活动的准则,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程质量,避免违章作业,减少人身、设备和财产损失,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操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请认真贯彻执行。一、组织领导成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领导小组,矿负责人任组长,矿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生产副总、安全副总、技术副总及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成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核小组每月对各单位的学习贯彻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年度进行总结评比,进行兑现奖惩。二、操作规程依据标准本矿所有上岗人员均以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学习使用标准。三、各工种学习内容结合本矿实际,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及爆炸材料等6个专业实行对口学习,并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要求本矿工人力求弄懂、学通、学会、学精。四、学习上岗要求1、本矿员工分专业、分岗位、分工种,针对各自的岗位、工种对口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参加本矿组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一律停止工作,继续学习,待考试及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对新招员工必须进行培训参加安全知识及操作规程的学习,待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凡调动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重新参加操作规程的学习,待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凡未参加安全操作规程学习上岗工作的员工,一经查出,立即停止工作,并对有关安排上岗工作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五、操作规程的落实考核1、安全科对不按时组织学习的单位,一次性罚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并及时进行补习。2、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个人每次罚款100元。3、对学后理论不能联系实践且未按操作规程现场作业的按三违论处。4、各工种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对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的现场管理,规范矿级领导入井带班纪律,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井下每班必须确保有一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领导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深入工作现场,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安全员、瓦检员、生产队长加强现场管理;认真、仔细地检查各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在现场指挥处理。2、主要负责人每月入井带班次数不得少于5次,矿长、工程师每月入井带班次数不得少于15次,并保证每班必须有一名副矿级领导在现场带班,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井下管理人员及生产班组。3、带班领导必须坚持“三不生产”及“四不放过”的原则,“三不生产”即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4、井下职工有权对带班领导进行监督,带班领导不入井职工可以拒绝入井、带班领导早退职工可以提前出井;有权制止一切违章行为和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面出现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及时撤到安全地点,险情没有得到有效处理不能保障人身安全之前,有权拒绝作业。5、带班领导必须及时对当班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当班未处理完成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现场与接班带班领导交接清楚,出井后必须及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6、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必须严格执行。矿区巡查制度为了维护我矿的矿产资源不受他人侵犯,保障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经我矿矿委会研究决定:制定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矿区巡查制度:一、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矿长、工程师为副组长,安全科、生产科、后勤保障科负责人为成员的矿区巡查领导小组;二、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每周对矿区进行两次巡查;巡查内容主要是:非法盗采我矿的矿产资源和在我矿矿区内所发生的地质灾害等;三、建立矿区巡查档案,对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各用风地点配风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掘进工作面风筒出口风量不得少于60m3/min,回采工作面严格按作业规程配风。2、所有风门都必须永久化、钢铁化,通车门自动化,行人门连锁化。所有风门都必须编号、有专人检查和管理。3、需设风门巷道设计时要保证足够距离,安设风门必须保证行车风门间距大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m。4、发展采区时,必须构成外围通风系统后方可送采区内巷道。采区要独立通风,一条入风道不许为两个采区供风。5、送道出煤孔、瓦斯涌出异常孔、火区启封孔必须独立通风,不准与其它任何地点串联。6、各独立井要设齐反风设施,并维护管理好。通风系统改变时要及时调整,保证能随时反风。7、主扇水柱超过300mm的矿井,必须制定通风系统改造计划限期解决。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1、凡安设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 ,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换局扇。2、局扇安装、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规程规定,严禁循环风。3、局扇实行挂牌管理:注明局扇功率、风筒长度、入风量、出口风量、周围瓦斯情况、检查时间、检查人姓名。局扇由瓦检员负责管理,并负责风筒完好、送风、排瓦斯、停风时设置栅栏、免进标志。4、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风机。试验检漏时必须有瓦检员在现场,及时进行人工复电。因检修停电必须在井(区)调度会上提出,执行四联单(机电提报,通风、安全组、主任工程师签字)。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按规定进行排放。5、一台局扇只准供一个掘进孔作业通风,严禁一机多头作业通风。6、道口内瓦斯大或温度过高时,可另加一台局扇助吹,但必须保证通风断面。严禁两台以上局扇同时向一个掘进面供风。7、岩孔停孔时间超过半个月必须临时封闭,停孔时间超过一个月必须永久封闭;煤巷停孔超过七天必须永久封闭。停孔期间要保持正常通风和瓦斯监测。8、临时停电或因换局扇停风地点,必须断电撤人,在巷道口设栅栏、警标。9、严格风筒管理,发现破口及时更换或粘补。风筒吊挂要平直,百米漏风率不得超过10%。10、风筒出口到工作面距离在保证掌子头瓦斯不超限,及时吹散炮烟前提下,煤巷、半煤岩巷掘进不超过5m,岩巷掘进不超过8m。11、必须使用高效节能局扇、新型高强度拉链风筒,逐步淘汰老式局扇和风筒。12、利用局扇通风回撤的巷道必须连续作业,不准中间停工。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每一矿井必须严格划分瓦检员巡回检查区,巡回检查区要根据生产区域变化随时调整。两井(区)之间联系巷道必须挂标志牌明确界线,设有检查牌板,由两井(区)通风段技术员和检查员排长负责填写。2、各井瓦检员必须执行进行现场交接班,井(区)、段领导定期检查并有记录。3、瓦检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采掘地点及附近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区外巷道和通风设施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及时填写记录和手册,严格执行三对口。检查结果每班向井调度室汇报三次。4、瓦检员入井前必须对理研进行检查,不完好理研严禁入井。5、认真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一炮三检制、警戒接送制。6、高瓦斯工作面和综采工作面必须配两名瓦检员。7、瓦检员必须携带一氧化碳检定器(岩孔除外),随时掌握一氧化碳及发火隐患变化情况。8、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理研检查瓦斯,并携带不少于3米长胶管。每班必须对断电仪探头校对,发现超差,必须向调度室汇报。9、瓦检员必须掌握责任区域内的通风系统,并且能画出责任区域系统图。发现瓦斯超限和积存必须及时处理和汇报。应主动向来检人员汇报责任区域内的通风及有害气体情况。10、瓦检员必须有二年以上采掘经验,并在瓦检员岗位上实习36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工作。瓦检员的任免、调动必须经矿通风科审查,安全矿长批准。瓦检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并有考核记录。11、必须执行井(区)长区域瓦斯负责检查制度。瓦斯抽放管理制度1、煤矿各井深部煤层开采,必须先进行瓦斯预抽后方准开采,预抽时间不少于一年。2、凡有抽放瓦斯井口(包括移动抽放)必须有足够的各工种人员,包括钻工、管工、测定工、瓦斯泵司机等。瓦斯泵要有操作程序图。瓦斯泵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工种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3、抽放瓦斯工作必须纳入井口的月份生产计划,包括送瓦斯道、砌密闭、打钻(米/孔)、接管、抽放量等,每月矿考核。4、每处抽放瓦斯地点必须做设计,无设计不准施工,内容有:瓦斯道、钻场布置、钻孔(个数、方位、孔深、孔径)、管路系统和管径、负压、流量等,矿审批。原始煤层预抽设计或新方法抽放报集团公司批。5、采空区抽放瓦斯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燃和抽放瓦斯浓度过低的措施。6、抽放瓦斯管路必须保证严密不漏气,管盘必须焊接,凡新安装管路都必须进行压力试验,管路不准用胶皮杠连接(钻孔合管除外)。7、干线管路应按瓦斯流向23下降坡度安设,每200500米设一放水器,每个钻场必须有一个放水器,不是自动放水器每天(班)必须有专人放水。8、干线管每5001000米、支线管分歧处均应设一组测定装置,每个抽放地点必须设一组测定装置,能测负压、浓度、流量,测定员每天测一次。每旬要对全井抽放情况分地点填旬报报矿。9、瓦斯泵司机每小时要对瓦斯泵的负压、瓦斯浓度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抽放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机械设备及管路状况,发现异常要立即处理。10、施工每个钻孔都要做好记录,内容包括打钻时间、开孔终孔的孔径、孔深、见煤部位、施工人,及打钻过程中塌孔、喷孔等事故记录。11、每个瓦斯孔打完必须立即封孔合管抽放,否则应将钻孔堵严防止喷瓦斯。在瓦斯压力大地点打钻,要有防止推钻、防止喷孔的措施。封孔必须封严,其长度不得少于3。拆除钻孔必须经通风井(区)长批准。12、打钻钻场内必须设断电仪或便携理研。13、井下移动瓦斯抽放须设在全风压新风流中、设专人管理,并制定管理制度,排放管口必须引入总排。14、瓦斯泵站内要设瓦斯断电仪,报警值、断电值为0.5%。瓦斯抽放泵房内每小时检查一次瓦斯。15、抽放矿井应逐旬填写瓦斯抽放台帐:内容包括抽放负压、混合流量、瓦斯浓度、抽放量、钻孔个数、钻孔长度、安设管路直径和长度、逐月累计。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1、建立瓦斯监测系统的矿井要配够监测人员。监测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调动必须经通风矿长同意。2、各矿井应根据国家矿井通风安全监测使用管理规定安装各种监测仪器。3、需要安装监测仪的地点,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种类、安设位置、报警值、断电值、控制范围等。安设后由监测队和现场瓦检员共同管理。4、新购置或新检修的监测仪器都必须在地面经3天通电试验,调试合格方准入井使用。井下所有安设的探头每7天必须用标准气样按规定校验一次。5、井下监测仪发生故障监测队应立即派人修理。6、监测队应制定有关监测仪的使用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等,按规定作好各种记录台帐。7、瓦斯监测仪显示数据与人工检查误差超过0.1%时,监测人员应及时校对。误差不超过0.1%时以测值大为准。8、监测仪器必须是专电源、不能因风机停电、换扇、采区断电而造成监测仪器停电。9、瓦斯监测仪断电后,各作业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方准人工复电。10、对井下使用的监测仪器因仪器超差不准、无故停电造成事故的要追查监测管理人员责任。11、各井(区)监控系统必须保证远程监控联网系统准确、可靠、好使,以便上级部门随时查询数据。12、监测中心所获取各种资料需保存2年以上,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13、凡发生擅自移动、停用或破坏监测装置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严厉处罚。瓦斯日报和瓦斯监测日报审阅制度1、瓦检员、瓦斯监测值班人员必须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2、每天早7时前瓦检员、瓦斯监测值班人员必须负责将前一天瓦斯日报和瓦斯监测日报送矿长、工程师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3、审阅后的瓦斯日报和瓦斯监测日报必须当天返回到报送单位,报送单位要对批示意见安排落实。4、瓦斯日报和瓦斯监测日报必须如实填报,严禁弄虚作假;矿长、工程师必须亲自审阅,无特殊情况不许他人代阅。5、审阅后的瓦斯日报和瓦斯监测日报必须由报送单位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期限2年。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矿、井(区)要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矿(井)长任组长,(总)工程师负责防尘技术工作,安全矿(井)长负责防尘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2、矿、井、段队、车间都要划分防尘、除尘责任区,建立有针对性的具体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3、各矿井、车间、厂房都必须键全防尘洒水系统。地面或井下水池补给水量必须能满足防尘用水量的需要,要有过滤设施。4、所有采、掘地点、运输转载点及其它产尘地点都必须设齐防尘管路,并保证有足够水压。干线及分支管路必须使用铁管,管头距采掘工作面不大于15m,管头安设闸阀。采掘工作面的排、入风道及皮带运输巷每隔50m设一组三通闸阀,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一组三通闸阀。5、井下采、掘回风道、运输转载点、罐笼、煤仓及主要回风道都必须安设喷雾器或水幕。采煤机、掘进机设齐内外喷雾器,保证能喷雾。其它产尘点要按设喷雾降尘器。局扇要设净化器。采掘工作面要有足够水绳。6、采掘地点每班必须清扫煤尘,主要入、排风、绞车道、皮带道的落地煤尘按责任区每月至少清扫一次,扫出煤尘必须提到地面。皮带道、厂房、皮带走廊不准有煤尘堆积和飞扬。7、开采原始煤层一分层必须注水(煤层自然含水分大于4%可不注水)。8、岩巷必须水打眼。掘上山超过40度不能水打眼的个人必须戴防尘口罩。9、各矿必须有专人测尘,每月对所有采掘工作面至少测尘2次。每月5日前把测定结果报矿有关部门、领导及公司通风部。10、隔爆设施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及通风质量标准细则要求安设和使用,并挂牌管理。11、水袋吊挂要合理、能自动翻转。火工品管理制度1、火工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2、火工品仓库由煤矿负责管理,设于矿区范围内,位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要求。3、爆破器材储存于干燥的仓库内,温度保持在18-30,库内设消防设备,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雷管和炸药分库储存。雷管和炸药严禁同车运输。4、爆破施工,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向公安局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品的许可证。5、加强火工品的管理,实行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登记本使用制度。程序如下:(1)使用火工品时,应由施工作业队根据爆破设计工程技术人员计算的当天“爆炸物品用量设计表”,提出当日爆炸物品使用的申请计划,填写“爆破现场使用爆炸物品申请表”,交由物资部门审核后,签发意见,并经安全主管领导签字后,由指定的领料员到库房领取。库房发料后,要填写“发放爆炸物品登记表”,由领取人员签字。(2)爆炸物品领回后,根据每一班组当次使用情况进行下发,填写“爆炸物品现场使用情况记录表”,并由班组长签字确认爆炸物品使用数量。(3)当班工作结束后,施工作业队要将当天剩余爆炸物品交回仓库,不得在工地留存过夜,并填写“爆炸物品退料登记表”。6、爆破器材堆垛不得过大、过高(炸药堆垛不宜超过1.8米高,雷管堆垛不宜超过1.6米高);进入爆破器材库房人员不得身着化纤服装,不得穿带铁钉皮鞋,不得在库房内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库内不得有散落的爆炸物或药粉、粉尘。 7、严禁私存用、截留、藏匿、出售、转让、倒卖爆炸物品。8、严格遵守规定的爆破作业时间,并告示施工人员及附近闲散人员,设置醒目标志牌,放炮时设专人警戒。9、爆破工要持证上岗,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放炮前要对炮眼连线进行逐孔检查,点炮前要由专职安全检查员检查其他人员及所有机械设备是否撤至安全地带。对哑炮要严格按爆破作业规程进行处理。10、爆破作业现场设专职人员现场指导,装好炸药的炮孔必须适当地加以覆盖保护。在潮湿条件下作业,采用乳化、水胶等防水炸药。地面库房爆破材料领、退用管理制度1、爆炸物品的管理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及省、市、县有关爆炸物品管理规定执行。2、爆炸物品的领取,必须先由队开具领料单,交由物资部门审核后,签发意见,并经安全主管领导签字后,由指定的爆破员到库房领取。3、当天的票必须当天领取,过时视为废票,爆炸物品管理人员对持过时的票据人员不予发放爆破物品。4、任何个人不得无票领取爆炸物品。5、井下分库或其它工作场所未用完,中途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必须退还总库统一保管,库管员必须做好登记。6、爆炸物品管理人员必须把好领、退用关,做到帐物相符。7、爆炸物品的领退必须由领退人员和库管员签名。爆破材料报废、销毁制度1、凡失效、报废的炸药、雷管必须层层退库,严禁乱丢乱放,随意丢弃。2、报废时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进行销毁。3、销毁时必须申报当地派出所和相关部门,在核对准确销毁数量后,在无人区进行销毁处理。井下放炮管理制度1、放炮员必须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的工人担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雷管必须专人专号。火药与雷管分别存放在火药箱内,当班用不完的不准转借他人必须交回火药库。3、装药必须按规定装药,炮泥深度、封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29条规定。4、强制放顶挑顶眼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1.5。5、放炮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严禁用其它电源代替。回采工作面多茬作业不准同时放炮,且两茬相距要大于30米。机组工作面放振动炮必须超前机组20米。6、要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一炮四检制”、“警戒接送制”、“炮前吹笛制”、“放炮设警戒旗”,放炮前后要洒水灭尘,严禁放糊炮、明炮。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审批权限按集团公司技术管理规定执行。2、巷道贯通或遇旧巷采迹前20m,地测部门要分别向井工程师、掘进队、通风段等有关领导及单位送通知单,通知单说明贯通距离、方位、或旧巷采迹有关情况。3、明巷贯通前20m时,对头巷道要保持正常通风,不准有瓦斯超限或积存,要加强支护或设好临时支护,通风部门提前做好调风改风等通风设施安装工作,掘进头放炮时对头要在安全距离外放好警戒。透前5开始向透点最近处打探眼,探眼松软或探眼打透视情况手掘或放零炮掘透。4、暗巷贯通前20,井(区)要根据地测部门提供的通知单要求安排有关单位打探眼,探清预透旧巷、采迹的积水、瓦斯、高温火点等有关情况,并对存在的隐患提前做好预防处理工作。5、贯通时必须有段以上干部在现场指挥,贯通后要立即调整好通风系统。盲巷及采空区管理制度1、加强盲巷及采空区有害气体的检查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报废的盲巷及结束区要及时进行封闭,并确保封闭严密,封闭前要保证正常供风。3、建立盲巷及采空区管理台帐,填清盲巷及采空区发生、封闭时间;封闭方式;盲巷及采空区示意图;盲巷及采空区简要情况。盲巷及采空区要上采掘工程平面图。4、盲巷及采空区要纳入瓦斯检查员检查范围,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密闭等设施损坏或其它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维修处理。5、对采掘工作中揭露的未知盲巷及采空区要及时进行处理并补充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6、已封闭的盲巷及采空区不得随意启封。7、要特别加强气压下降期间盲巷及采空区的检查及管理工作,发现有害气体涌出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井巷维修管理制度1、成立井巷维修管理领导小组。工程师负责井巷维修技术指导,安全副矿长负责井巷维修具体工作安排。2、所有通车巷道必须保证设计断面及规格尺寸。(1)架线机车巷道,架线距轨面不小于2米,井底车场至候车室架线距轨面不小于2.2米,架线距巷道顶板或棚梁不小于0.2米。(2)蓄电池机车巷道高度不小于2.2米,人力推车巷道高度不小于2米。(3)巷道宽度按矿车、机车最突出部分计算,非行人侧大于0.4米,行人侧大于0.8米,人车顶角距巷道帮、距管路、电缆均大于0.3米,其它矿车距管路大于0.4米。3、维修巷道必须报施工措施,严格按标准施工,出现偏差必须返工。4、每月至少对全井巷道失修情况检查一次,对失修巷道及时维修,矿井失修量增加要追究具体负责人责任。对危险巷道、无风、微风巷道要设置栅栏、警标或及时封闭。5、必须安排足够的维修人员,根据失修情况,按千米巷道35人配备,由安全副矿长负责。6、全井巷道失修率不准超过7%,严重失修率不准超过3%。7、每年11月末对全井巷道普查一次,普查内容有巷道长度、支护形式、失修状况等。8、矿井大修理工程必须按计划施工,不准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单项工程完工后,必须提交竣工报告报矿部,矿部每季对大修理工程验收。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1、各单位要成立自救器的保管、发放、检查、管理机构,发现不完好自救器要及时分离出去,严禁员工个人管理。2、每季度要对自救器气密性进行一次检查,未按规定进行气密性检测的自救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自救器要及时报废。3、要定期对员工进行自救器使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并由安全部门进行检查,不会使用自救器的员工不得入井。4、要保证每个入井员工都真正动手操作过自救器,并确保30秒钟内能正确熟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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