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人员教育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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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章 主要内容 1 法的概念 特征 分类和基本内容2 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3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 法的概念 特征 分类和基本内容 1 1法的概念 特征和分类 法的概念 法律规范 法的本质 法的效力 法律责任 法的特征 法的分类 法的概念 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 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 包括宪法 法令 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行政规章 判例 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成文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的 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 这些法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 法律规范 规范一般可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两大类 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 技术规范与法律规范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并确定违反技术规范的法律责任 技术规范则成为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义务的具体内容 法律规范由假定 处理和制裁三个要素构成 法的本质 法的最本质地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而不是任何个人的意志 更不是超阶级的共同意志 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可以体现在三个方面 意志内容的一般性 意志内容的客观性 意志内容的社会性 社会主义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广泛的人民性 是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即法的生效范围 是指法律规范对什麽人 在什麽地方和什麽时间发生效力 关于地域的效力a全国范围内b局部地区c延伸情况 关于时间的效力指法律何时生效和何时终止效力 A自法律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b法律另行规定生效时间 C规定法律公布后到达一定期限时生效 法的时间效力涉及法律的溯及力问题 法律一般只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实和关系 通常不具有溯及力 但是法不溯及既往并不是绝对的 关于人的效力a属人主义b属地原则c两者结合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它与法律制裁相联系 法律制裁是指依据法律对违法者采取的惩罚措施 违法行为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 法律制裁是追究法律责任的必然结果 追究法律责任 实施法律制裁 只能由法定的国家机关实行 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的特征 法所表现的意志首先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 但又不单纯是意识形态 而是一种社会规范 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 在其发生作用的范围内具有普遍性 稳定性和约束力 社会规范很多诸如道德 风俗习惯 宗教教规 以及社会团体的规章等 法与上述社会规范不同 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表现在 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 法是依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 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法的分类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按照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划分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广义的和狭义的具有拘束国家行政机关自身的效力 具有拘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效力 地方性法规 行政规章 法的分类 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律宪法具有最高地位和效力的法律文件 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 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根据1982年宪法的规定 次于宪法的普通法律又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特殊法和一般法从空间效力看 适用于非常时期的法律为特殊法 适用于平时的法律为一般法 从对人的效力看 适用于特定公民的法律为特殊法 适用于全体公民的为一般法 从调整对象看 适用于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律为特殊法 适用于一般调整对象的法律为一般法 1 2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程序正当 高效便民 诚实守信 权责统一 1 2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 社会主义法治泛指立法 执法和守法 社会主义法治专指社会主义的法律 制度 社会主义法治特指守法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 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 制度化 并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理的一种方式 社会主义法治的含义 有法可依是确立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 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 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切实保证 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 社会主义法的体系 在社会主义法的统一体系中 各种法律规范因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不同 而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 如宪法 刑法 民法 经济法等 在各个法律部门内部或者几个法的部门之间 又包括各种法律制度 制度与制度之间 部门与部门之间 既存在差别 又相互联系 相互制约 于是形成内在一致的统一体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子体系安全生产立法是社会主义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1 2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的适用 法的适用有两层含义 一层含义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 二层含义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其职权范围将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事项的活动 法律的适用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原则有 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 安全生产法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 2 1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 安全生产立法的涵义 安全生产的涵义 安全生产立法的涵义一是泛指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 修订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 法规 规章的活动 二是专指国家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加强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 导致我国安全生产水平较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深层次的 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是其主要原因之一 突出表现在 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 安全生产出现了新情况 新问题 亟待依法规范 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立法滞后 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后 尚未建立健全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 缺乏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执法手段 加强安全生产立法 制定 安全生产法 的必要性 主要体现在 它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保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 它是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的需要 它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它是建立健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2 2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法 的贯彻实施 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法 的贯彻实施 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法 的贯彻实施 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法 的贯彻实施 有利于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 2 2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法 的贯彻实施 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 加强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法 的贯彻实施 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安全生产法 的贯彻实施 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 安全生产法 的贯彻实施 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 3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3 1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征 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 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 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 3 2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从法的不同层级上 可以分为上位法和下位法 法律 法规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行政规章 地方性规章 法定安全生产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3 2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从同一层级的法的效力上 可以分为普通法和特殊法 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同一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中 安全生产法律规范有普通法和特殊法之分 两者相辅相成 缺一不可 这两类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各有侧重 普通法是适用于安全生产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基本问题 共性问题的法律规范 它们不解决某一领域存在的特殊性 专业性的法律问题 特殊法是适用于某些安全生产领域独立存在的特殊性 专业性问题的法律规范 它们往往比普通法更专业 更具体 更有可操作性 在同一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问题的法律适用上 应当适用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3 2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从法的内容上 可以分为综合性法与单行法 我国安全生产立法分为综合性法和单行法 综合性法不受法律规范层级的限制 而是将各个层级的综合性法律规范作为整体来看待 适用于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域或者某一领域的主要方面 单行法的内容只涉及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的安全生产问题 在一定条件下 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的区分是相对的 可分的 3 3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背景 党中央 国务院和全国人大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立法工作 主要是要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安全生产工作如何法律化 制度化的问题 3 3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安全生产法的调整对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 有关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人员 在履行法定职权时与生产经营单位 有关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之间所发生的监督管理关系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综合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管理的协调 指导和监督关系 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管理者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 安全生产法的调整对象 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组织 公民之间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关系 涉外安全生产管理关系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 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预防为主的原则 权责一致的原则 社会监督 综合治理的原则 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章 主要内容 1 总则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3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4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5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6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1 1 安全生产法 的立法目的 适用范围 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薄弱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 生产 安全事故居高不下 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 安全生产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1 总则 如何准确理解 安全生产法 的立法目的 必须坚持 三个代表 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 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 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 从业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素质 防止和减少事故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分子 适用范围 空间的适用 主体和行为的适用 排除适用 普遍适用原则 已有规定的不再适用 安全生产法 没有规定的适用 安全生产法 今后制定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时要符合 安全生产法 的方针 原则等 1 2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 主要体现在 安全意识在先 安全投入在先 安全责任在先 建章立制在先 隐患预防在先 监督执法在先 1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依法确定了以生产经营单位作为主体 以依法生产经营为规范 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 规定了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准则 强调了加强管理 建章立制 改善条件 是生产经营单位 明确了确保安全生产是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根本目的 实现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措施 1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实际领导 指挥生产经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单位日常生产活动的决策人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活动的主要决策人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基本职责 规定了其六项基本职责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地位和职责 责任者 主要负责人有权有责 权责一致 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具体 具有可操作性 实施责任追究时有充分的依据 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致使 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 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 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该协议 无效 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 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 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1 9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 自然灾害事故 人为责任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人员 事故责任主体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人民政府及其 部门的责任人员 行政责任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法律责任追究 刑事责任它与行政责任的区别 责任内容不同 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 刑事诉讼程序决定 负刑事责任的责任主体常被处以刑罚 1 13安全生产奖励 安全生产法 第十五条规定 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防止安全生产事故 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给予奖励 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在抢险救护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受奖主体和奖励形式 2 1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 各类生产经营企业 个体工商户 公民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法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企业千差万别 法律难以作出统一的规定 企业要遵守相关安全生产立法中有关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定 安全生产条件自始至终都要遵守 并且不断完善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2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建立 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 及时 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 3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的标准 安全投入的决策和保障 安全投入不足的法律责任 2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 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从业人员的数量 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 储存单位以及矿山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 资格的规定 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6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培训的要求 从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 7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资格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的 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必须持证上岗 确定 2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 9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 矿山 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2 1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条件论证的规定 安全设施设计报有关部门审查 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2 1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 竣工验收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 验收部门及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2 12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 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 设备上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 13安全设备达标和管理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 规定 安全设备的设计 制造 安装 使用 检测 维修 改造和报废 应当符合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 14特种设备检测 检验的规定 涉及生命安全 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 实行强 制性检测检验制度 2 15生产安全工艺 设备管理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 规定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 的工艺 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特种设备必须由专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 特种设备只能由取得专业资质的单位检测 检验 2 16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2 17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规定 登记 建档 摸清底数 定期进行检测 检验 评估和监控 危险物品的审批监管 制定应急预案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 18生产设施 场所安全距离和紧急疏散的规定 不允许 三合一 工厂存在 2 19爆破 吊装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 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应当设有符合要求的紧急疏散出口 2 20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 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 2 21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 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指定专职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监督 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使用 2 22生产经营项目 场所 设备发包或出租的管理 发包或出租给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2 23发生重大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及时 如实报告 立即组织抢救 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合约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发包单位负责协调 管理 坚守岗位 配合调查 不得擅离职守 2 24工伤保险的规定 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是生产经营单位义不 工伤社会保险是人身保障的经济基础 民事赔偿是工伤保险的必要补充 工伤社会保险与民事赔偿相互补充 不可替代 容辞的责任 3 1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 获得安全保障 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的权利 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给予民事赔偿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 从业人员享有相应的赔付金 从业人员权利必须符合法律 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得知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3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5 1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八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5 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5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高危险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 重大事故的应急抢救 5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的规定 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抢救并报告事故 5 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 事故责任的追究 事故统计和公布 6 1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 行政责任 6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6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 法定的其他行政机关 6 3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25种 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 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 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未经依法批准 擅自生产 经营 储存危险物品的 6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决策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 主要负责人 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致使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 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 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 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 安全生产法 对上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为实施降职 撤职 罚款 拘留等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普安县 镇胜 高速公路二十一合同段19 墩A孔 7 23 高空坠落事故的调查报告 普安县 镇胜 高速公路二十一合同段19 墩A孔 7 23 高空坠落事故的调查报告 普安县 镇胜 高速公路二十一合同段19 墩A孔 7 23 高空坠落事故 事故的经过 2005年7月23日上午 二十一合同段白水冲特大桥19 墩A孔 孔深32M 四名工人正在进行桩孔钢筋笼安装工序作业 9时30分钢筋笼已经吊放到孔中18M深处 钢筋笼长18M 重约3T 与桩孔井口平行 此时该安装班组班长程朝权 死者 试图用钢管平伸进钢筋笼加强钢筋与井口处将钢筋笼垫住时 钢筋笼加强钢筋40个焊点的焊缝突然断裂脱落 致使钢筋笼坠入孔井 并同时将程朝权带入井中 程朝权未将身上的安全背带拴扣在吊装井架上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马上组织抢救和上报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施救 并将事故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施救过程中由于井口直径小 钢筋散乱 救援困难 直至13时10分近5个小时的时间里施救人员用切割机切断井筒内钢筋后才将程朝权救处井口 程朝权因坠落时被钢筋刺入身体多个部位 救出井口时已经死亡 事故的原因分析 一 事故的直接原因1 死者程朝权 男 汉族 1961年出生 44岁 住水城县猴场乡小田坝村五组 7月23日在19 墩A孔 程朝权率安装组进行钢筋笼安装作业时 由于本人安全意识淡薄 高空作业时未将自己的安全背带拴扣在井架上 严重违规冒险作业 2 程朝权属招聘的临时工 未与业主签有任何用工合同协议 未进行岗前培训 无焊工特种作业资质证 自己亲自焊接钢筋笼 无证上岗 技术质量不过关 造成 主筋 与 加强筋 交会处焊接点 缝 断裂脱落 二 事故的间接原因1 承包孔桩工程的个体业主孙叙良 湖南籍 不具有施工资质证书 与二十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未签定施工合同和施工协议 只签有一份 安全责任书 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防范 技术质量 操作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落实不到位 执行不严 措施不力 疏于管理 2 二十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作为工程的主管部门 在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工程的质量检查监测 贯彻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等方面 存在措施落实不力 管理不科学 执行不严格 认识不到位 贯彻不落实 质量不保证 施工人员不按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作业 事故的责任认定 一 从业人员程朝权 在吊装钢筋笼过程中缺乏安全意识 未按与技术人员签定的 孔桩钢筋安全技术交底 规定的注意事项进行操作 未将安全背带拴扣在吊装井架上 严重违规 冒险作业 加之本人无特种作业证 无证上岗 且自己焊接钢筋笼 质量无法保证 在吊装钢筋笼过程中导致事故的发生 违反了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三条 四十九条 五十条之规定 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 个体业主孙叙良 不具备工程施工资质 承揽工程 违反了 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条之规定 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规程和安全措施执行不严 措施不力 疏于管理 违反了 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五条 三十七条之规定 负事故的主要管理责任 三 二十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作为该项工程的主管部门 将桩孔工程承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个体业主且又未与之签定合同和协议 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理 贯彻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等方面 存在措施落实不力 管理不科学 执行不严格 监管不到位 贯彻不落实 质量不保证等 违反了 建筑法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三条 三十五条 三十六条 四十一条之规定 负管理责任 事故的处理 一 从业人员程朝权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违章冒险作业 鉴于本人已在事故中死亡 不在追究其责任 二 个体业主孙叙良 不具备工程施工资质 承揽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对法律法规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严 措施不力 疏于管理 违反了 安全生产法 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等多项规定 负事故的主要管理责任 根据 安全生产法 第23条 82条三款 四款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36条五款之规定 建议给予孙叙良贰万元 20000 00 经济处罚 三 二十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将工程承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个体业主且又未与之签定合同和协议 在安全生产管理 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理 贯彻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等方面 存在措施落实不力 管理不科学 执行不严格 违反了 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等多项规定 负事故的管理责任 根据 安全生产法 第23条 82条四款 86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39条五款之规定 建议给予二十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壹万元 10000 00 经济处罚 防范措施 一 通过这起事故 项目部要引以为戒 要对所有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 除培训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外 要对 安全生产法 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以切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 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要与处 科 班组及所有从业人员层层签定安全生产合同 做到横向到底 纵向到边 不留死角 抓好落实 三 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 做到文明施工 规范管理 杜绝违章作业 树立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 以人为本 关爱生命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从根本上改变事故频发的现象 省桥梁工程总公司务川县务彭公路珍珠大桥拱架施工 11 5 特大垮塌事故 事故的经过 2005年11月5日12时 现场技术员李杰带领17名工人在拱架上施工 指挥台上有两名工人 另有5人在岸上组装贝雷片 13时55分 位于务川岸的指挥塔上带班人员邓玉勇突然发现彭水岸一侧的拱架产生剧烈晃动 随即看到拱架侧向上游方向倾倒堕落至河谷底 致使拱架上的18名作业人员除先下拱架检掉入河中的工具2名工人外 其余16名工人全部随拱架坠入河中 连接拱架的钢绳把正在拼装贝雷片的3名工人击伤 造成死亡16人 伤3人 直接经济损失352 1万元的特大垮塌事故 事故的原因分析 一 直接原因 违规施工和使用不合格材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 用作扣索及浪风绳的钢索均为重复使用料具 使用前没有进行检验 抗扭及抗弯力未达标 起重滑车未进行检验 贝雷片接头不合格 2 违规施工 在拱架合拢口的贝雷片改装过程中 对所使用的钢材和焊条规格 焊缝等级和验收标准均无工艺标准要求 拱架的安装过程中 拱架底部的水平联结撑和横向联结槽钢没有安装 同时在没有进行计算的基础上随意解除扣索 两岸各解除两组 浪风绳夹角过小 削弱了横向稳定的控制能力 临时拱座未与正式拱座整体浇注 致使在拱架的安装过程中临时拱座与基础分离 降低了拱架的纵向稳定性 间接原因 1 现场管理混乱 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施工单位在珍珠大桥开工报告没有批准的情况下组织施工 施工现场部份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员无证上岗 组织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的农民工冒险作业 其中有一名农民工是未成人 2 没有针对拱架施工安装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3 现场技术力量薄弱 现场技术人员缺乏 项目经理张启平长期不在工地上 总工程师10月9日辞职后 没有安排技术人员接替 4 省桥梁工程总公司管理不到位 监督检查不力 对珍珠桥项目部现场管理混乱 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的行为失察 5 重庆交通学院负责珍珠大桥项目进行施工控制及监测 不认真履行职责 安排两名在校研究生进行现场监控 且事故前不在现场 对拱架拼装施工过程均没有提供相应的施工计算和控制指标 标高 挠度 索力等 使得拱架的安装过程处于无监控状态 6 省交通建设工程咨询监理公司没有履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 对施工单位开工报告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就组织施工的行为没有制止 没有对施工单位拱架拼装施工过程进行监理 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示警或下达停工整改指令 7 务川县交通局作为建设单位和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 对施工单位在开工报告没有批准的情况下组织施工和安全管理混乱的问题没有进行制止 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处理 一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 1 李杰 珍珠大桥项目部现场技术员 负责拱架拼装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工作 违规操作 对此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 免于追究 2 杨金松 珍珠大桥项目部副经理 负责项目部具体工作 违章指挥 组织施工人员在没有拱架施工安装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现场管理混乱 农民工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违规施工 对此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建议给予撤销项目部副经理职务处分 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 王卫明 珍珠大桥项目部总工程师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违反公司规定 没有制订拱架施工安装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技术管理混乱 违规施工 对此事故负有主要技术管理责任 虽然其在2005年10月10日辞职 但是 拱架施工存在的问题是其担任总工程师期间形成的 建议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 张启平 黔通道桥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珍珠大桥工程项目部经理该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违章指挥 在开工报告没有批准和无拱架施工安装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现场管理混乱 农民工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现场技术力量薄弱 在总工程师10月9日辞职后 没有安排技术人员接替 违规施工 对此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建议撤销公司和项目经理职务处分 并建议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的 1 邱江 省桥梁工程总公司工程部部长 对珍珠大桥项目部生产技术工作监督检查不力 在10月26日检查中 发现了该项目部珍珠大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没有拱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但没有采取坚决措施责令停工整改 对此事故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 刘经建 省桥梁工程总公司总工程师 该公司技术负责人 监督检查不力 对此事故负有技术管理责任 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 潘海 省桥梁工程总公司总经理 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领导不力 对此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 文政 珍珠大桥现场监理员 不认真履行职责 对施工单位在没有开工令的情况进行施工作业不进行制止 对施工单位进行拱架拼装施工没有进行监理 对此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建议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5 刘明志 监理工程师 珍珠大桥现场监理负责人 不认真履行职责 对施工单位在没有开工令的情况进行施工作业不进行制止 对施工单位进行拱架拼装施工没有进行监理 对此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建议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6 邓勋华 贵州省交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经理 监督检查不力 对此事故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7刘东 重庆交通大学高级工程师 珍珠大桥施工控制及监测项目组负责人 不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对拱架拼装施工过程均没有提供相应的施工计算和控制指标 对此事故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8 王银辉 宁波理工学院副教授 原重庆交通学院副教授 珍珠大桥施工控制及监测项目组负责人 不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对拱架拼装施工过程均没有提供相应的施工计算和控制指标 对此事故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9 卢忠建 务川县交通局技术员 县交通局派驻珍珠大桥技术负责人 监督检查不力 对此事故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0 苏其州 务川县交通局局长 务川县务彭公路 贵州段 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长 监督检查不力 对珍珠大桥现场管理混乱 违规施工行为失察 对此事故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三 对事故单位的处罚建议 部门 监督检查不力 对此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建议责成其向务川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2 务川县政府 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不力 对此事故1 省桥梁工程总公司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 造成事故发生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规定 建议对其给予30万元的罚款 2 省交通建设咨询监理公司 负责珍珠大桥工程施工监理 不认真履行职责 根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规定 建议对其给予20万元的罚款 3 务川县交通局 作为建设单位和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负有领导责任 建议责成其向遵义市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4 省交通厅公路局 作为省桥梁工程总公司上级管理部门 对此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建议责成其向省交通厅写出书面检查 并通报批评 防范措施 一 省桥梁工程总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领导 确定由一名行政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措施审批 加强对二级公司的管理和项目部督促检查 二 贵州黔通道桥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制订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员持证上岗 严格劳动用工制度 严禁使用未成年人 加强施工管理 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 三 工程监理单位要按规定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 严格执行制度 制止工程无开工令施工 对存在隐患的 要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四 务川县交通局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加大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力度 严格把关 落实责任 加强执法 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行为 五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建设工程要安排专项安全经费 保障施工和建设工程的安全 防范措施及建议 一 中铁三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领导 严格措施审批 加强对项目部督促检查 强化对劳务承包施工队伍管理 二 工程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严格执行制度 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 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事故隐患的督促检查 对存在隐患的 要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三 西南设计院要加强管理 认真执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 严格施工图设计审批 在设计中要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 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 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 中铁五局集团公司要加强对所属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 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 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作为业主单位 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和协调监督 认真履行建设单位的相关职责 安排专项安全经费 保障施工和建设工程的安全 贵开公路小尖山大桥施工支架 12 14 重大垮塌事故调查报告 贵开公路小尖山大桥施工支架 12 14 重大垮塌事故调查报告 贵开公路小尖山大桥施工支架 12 14 重大垮塌事故 事故发生的经过 二 事故发生经过 2004年1月 中铁三公司组织小尖山大桥施工 2005年3月中旬 施工单位完成小尖山大桥1号墩 2号墩支架基础的台阶施工 由于资金不到位 工程处于停工状态 2005年7月 开始进行支架搭设 10月中旬完成搭设工作 预压后支架检验未出现变形 11月14日开始浇注箱梁底 腹板砼 12月13日10时30分 按照工作安排 施工单位组织人员进行顶板浇筑 由于砼方量较大 需24小时连续施工 12月14日5时30分 顶板浇筑约1 3时 突然发生支架垮塌 当时在桥面上共有22人 20人随桥面坠下 造成8人死亡 12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260 8万元重大垮塌事故 事故的原因分析 一 直接原因 开阳岸边坡陡峭 支架基础台阶过小 边坡由泥岩 粉砂质泥岩构成 地质节理发育 岩体破碎 开挖后未采取保护和固定措施 长时间暴露下风化严重 承载力下降 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 间接原因 西南设计院对开阳岸边坡地质条件认识不足 设计要求采用支架施工方法 支架最高处约50米 但对开阳岸边坡陡峭 岩层风化严重 支架基础不能形成大台阶等问题 没有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 环节和提出针对性处理措施 贵开公路J3驻监办组织业主 设计单位 质监站及施工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小尖山大桥开阳岸边坡治理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勘察 设计单位认为不必做永久性防护 边坡没有得到治理 武胜公司承包小尖山大桥施工项目劳务工程 施工现场部份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员无证上岗 组织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的农民工高空作业 部分支架缺枕木和扫地纵杆 中铁三公司安排项目经理杨远明到另外的工地工作 由门光锋负责项目部具体工作 现场管理力量薄弱 管理不力 支架搭设施工中使用的部分支架钢管和扣件达不到承载要求 劳务工程以包代管 对武胜公司施工队违规行为失察 监理单位履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不到位 对小尖山大桥开阳岸边坡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处理 一 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 熊代奉 武胜公司小尖山大桥劳务工程负责人 违规施工 施工现场部份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员无证上岗 组织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的农民工高空作业 对此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建议武胜公司按企业内部规定对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2 苟武生 中铁三公司小尖山大桥项目部总工程师 施工方案技术把关不严 支架方案对开阳一侧边坡陡峭 地质构造复杂的情况考虑不够 施工现场技术管理不力 对此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建议撤销项目部总工程师职务处分 3 门光锋 中共党员 中铁三公司小尖山大桥项目部负责人 现场管理不力 施工中使用的支架钢管和扣件达不到承载要求 对承包劳务工程的武胜公司违规施工行为失察 监督检查不力 对此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张建国 中铁三公司经理 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领导不力 监督检查不到位 在项目经理杨远明调离后 没有安排有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接替 对此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邓仁丰 贵阳交通工程监理站监理工程师 具体负责小尖山大桥施工的现场监理 审查支架施工方案把关不严 对施工中使用的支架钢管检查不够 对开阳岸边坡和支架存在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提出整改 对此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张国明 贵阳交通工程监理站副站长 贵开公路五 六标段驻地高监 监督检查不力 审批支架施工方案把关不严 对开阳岸边坡和支架存在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提出整改 对此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崔宁 西南设计院工程师 负责小尖山大桥施工图设计 在设计图中 没有针对边坡陡峭 地质构造复杂的情况 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 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 对此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刘荣 贵阳通源公司副经理 贵开公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监督检查不力 管理不到位 对此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 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 1 武胜公司 承包小尖山大桥施工劳务工程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根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的规定 建议对其给予2万元的罚款 2 中铁三公司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 造成事故发生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规定 建议对其给予15万元的罚款 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3 贵阳交通工程监理站承担工程项目监理 负责小尖山大桥工程施工监理 未认真履行职责 根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规定 建议对其给予10万元的罚款 4 西南设计院 负责小尖山大桥施工图设计 设计把关不严 没有根据开阳岸边坡地质条件的实际情况 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 没有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 环节和提出针对性处理措施 根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规定 建议对其给予10万元的罚款 马岭供料场 1 28 爆破事故 马岭河特大桥第二合同段供料场 1 28 爆破事故 马岭河特大桥第二合同段供料场 1 28 爆破事故 马岭河特大桥第二合同段供料场 1 28 爆破事故 马岭河特大桥第二合同段供料场 1 28 爆破事故 马岭河特大桥第二合同段供料场 1 28 爆破事故 马岭河特大桥第二合同段供料场 1 28 爆破事故 一 事故的经过 2007年1月28日上午 该料场做从业人员杜立河等六人在料场作业 当时装了70多炮 爆破员代佳忠 工人佘明兴在采面山上准备放炮作业 当杜立合等五人点燃石炮后跑到料场中两面块巨石下进行躲避 炮响后 一块100多吨巨石猛然落下将料场中两面块巨石掀翻并压在上面 把在此躲避的杜立河等4人当场挤压致死 1人受伤 二 事故的原因 避险的安全距离不够 三 事故的处理 1 给予马岭河特大桥第二合同段供料场负责人蒋公杯五万元的经济处罚 提请发证机关吊销矿长资格证 并移送司法机关 2 爆破员代佳忠违规爆破作业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给予中港二航局马岭河特大桥第二合同段项目部及有关负责人违反有关法律 给予行政处罚 4 杜立河等四人违规作业 在事故中死亡 不予追究责任 5 给予兴义市国土局地质矿产管理股股长王平 马岭镇国土所副所长吕凤涛 马岭镇分管国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林厚行政处分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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