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实践及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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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实践及思考 作者:钟联社 文章来源:中共张掖市委政法委 点击数:3529 更新时间:2009-5-15 8:53:20 在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以下简称综治工作中心),是今年中央和省上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它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在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基层政法综治工作的职能融合、力量整合、工作配合、网络组合和信息汇合。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最近在平时掌握情况和调研的基础上,自己进行了一些思考,初步形成了一些观点和思路,提出来供大家参考。一、关于综治工作中心1、中心的性质:综治中心是平安建设工作的联合体或平台,根据“主体不变、职能不变、联合运作、优势互补、工作联动、形成合力、方便群众、服务大局”的原则,它按照“打造平安张掖,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把“上面千条线、下面千根针”的现状转变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综治工作中心,它是乡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社情民意反馈中心”、“治安防范指挥处置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等的汇总,它放大了综治工作的优势,有效提升了平安建设的效能。2、中心的组成: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由基本部门和协作部门两部分组成。基本部门为综治、信访、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部门(实际上就是原来的综治办),协作部门可根据本乡镇、街道的实际工作需要,吸收城建、城管、劳动、土管、计生、安全生产、水利、林业、农技、团委、妇联等部门参与。基本部门派员常驻中心办公,协作部门安排人员分批轮换进驻中心办公。人员性质不变、部门归属不变。3、中心的职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具体承担排查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落实治安防控措施,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4、中心的制度建设:一般来说,建立首问负责制、归口受理制、催办督办制、工作例会制、矛盾纠纷排查制、联调工作制及台帐、奖惩考核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确保中心的正常运转。5、中心的运作流程:综治工作中心通过规范制度,完善中心“统一受理、归口分流、催办督办、跟踪回访”的运转流程,有效促进中心作用的发挥。一是综治牵头,统一受理。根据党政指导、综治协调、部门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思路,中心采取一个窗口对外服务的模式,统一受理进驻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办证、登记、劳动中介、纠纷调处、咨询投诉、计生等事项,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明确责任,归口分流。中心按照“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中心专职副主任统一签发,按部门职责,归口办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疑难问题或者事态紧急容易激化的矛盾纠纷,由中心主任签头有关部门、村(社区)进行联合商议,制定措施,并落实专门的包案人员进行处理。根据不同情况,中心对受理的问题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对能调处化解的矛盾纠纷,由中心安排人员调处;对政策法律咨询类的问题进行直接解答;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问题,引导当事人走诉讼途径解决;对需要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及时予以法律援助。三是领导签批,催办督办。对分流矛盾纠纷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中心各职能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中心主任审批同意;承办期满尚未办结的,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催办,问明情况,督促办理。四是践行合约,跟踪回访。对中心办结的群众反映的问题心及由中心调解的社会矛盾纠纷,中心都按照一案一档的原则登记并存放进工作台帐。同时,定期落实中心工作人员或村(社区)综治干部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落实情况和调解协议的履约情况,确保问题的解决。6、中心的工作模式:一是联调机制。中心定期召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对直接到镇(区)要求调处或其他部门转入的矛盾纠纷及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进行疏导化解。二是联防机制。定期召开治安形势分析会议,及时发布治安预警预报,制定防范措施。指导镇、村(社区)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防活动。三是联勤机制。由中心统一组织安排各组成部门及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制定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四是联治机制。定期排摸、梳理辖区内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群众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五是联创机制。围绕平安创建总体目标,整合各方面力量,广泛组织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无毒社区”、“无邪教社区”等创建活动,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实效。7、中心与综治办的关系。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和乡镇、街道综治办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统一管理、协调指挥、集中办公,联合运作。综治办在中心起牵头协调、检查督办的作用。在不增加领导职数的情况下,综治工作中心主任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原综治办主任),设一名专职副主任(副乡级),一般由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担任,主持日常工作。中心配备2至3名专职工作人员,从乡镇、街道现有行政事业编制中调剂。二、关于我市综治中心的有关实践1、民乐县的实践近年来,民乐县探索建立了乡镇综治中心,有效整合综治资源,全面抓好治安防范、维护稳定、平安创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使全县平安创建工作呈现出了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他们的主要做法:一是健全领导机制。乡镇统一设立主抓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性机构-政法综治办公室。对外称“乡(镇)政法综治中心”,为副科级建制。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与政法综治办公室合署办公,三块牌子,一套人马。2007年上半年,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县委、县政府从发展经济、社会管理、维护稳定、公共服务的四大职能出发,将六坝、南古、民联3个乡镇的七站八所再次整合重组,重新成立了“办一中心”(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发展办和综治中心)。在村一级统一设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村支书或村主任兼任),在村支部、村委会领导下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在中心村完善中心警务室,并组建以基干民兵为主的治安巡逻中队。其它各村组建治安巡逻小队,组一级确定一名治安信息员,专门负责情报信息(治安动态信息、违法犯罪活动、重点人口的动向和邪教信息等)的上报工作。通过规范乡镇综治中心设置,为综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乡镇党委对政法综治中心人员的配备高度重视,严把“入口关”。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担任综治中心主任,专职副主任由乡镇推荐,县综治办会同组织部考察后确定,派出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长为兼职副主任。将具备大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政法、综治工作经历,年龄在40岁以下作为综治专干的选配标准,将民政、土地、计生、农技、信访等专干吸纳为综治兼职工作人员。止目前,各乡镇综治专职工作人员均达到了35人,抓政法综治工作的人员总体上占到本乡镇干部的30左右。全县共组建治安联防巡逻大队10个139人,中队44个263人,治安联防巡逻小队213个1771人,十户联防4873个56272人,帮教组织131个369人,治保会213个866人,调委会213个832人。二是完善乡镇政法综治中心职能。首先是推行为民代理服务。全县10所综治中心均实行便民服务代理制,在各村建立了便民服务代办点,设兼职代办员,形成了乡镇服务中心、村代办点两级联动的服务体系。为方便群众,服务中心发放了“连心卡”,把为民服务的工作范围、程序、联系方式“广而告之”,把直接为农民提供服务较多的计生、农技、土地、民政、信访等业务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群众一个电话即可上门服务,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切实解决了群众办事多头跑、多次跑的问题。其次是开展法律咨询服务。针对目前农业生产经营中广大群众缺乏法律知识,维权困难等问题,把法律咨询援助服务作为综治中心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帮助群众解决司法难题,指导农业生产合同的签定和履行,帮助农民工维护正当权益,为群众代写各种法律文书,代理出庭。第三是开展群众信访接待服务。充分发挥乡镇综治中心信访调解的职能作用,建立信访接待制度、信访首问责任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和治安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制度,采取群众到镇上上访与干部工作下沉上门排查调处两种办法,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狠抓民事纠纷的调处,民转刑等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第四是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各乡镇综治中心确定专人进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考察和帮教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及时进行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掌握其思想动态,教育他们立足本职,迈向新生,使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有效控制了重新犯罪案件的发生。第五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各乡镇依托综治中心,在利用中心互联网设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典型案件进行宣传的同时,邀请市、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司法局的同志举办镇、村两级法律培训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知法、懂法、护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三是建立了乡镇政法综治中心的五项制度:1、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乡镇政法综治办每月向县综治办报告一次辖区内综治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上级综治委(办)部署的各项阶段性、专项性综治工作贯彻落实情况,遇有影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发生特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及集体上访,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2、治安形势分析制度。每半月分析一次治安形势,排查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整治。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纠纷,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同时报县综治办和同级党委政府。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措施,明确解决时限。4、调解工作制度。建立乡镇、村组两级调解组织,对调解民事纠纷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教育疏导,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据法规、政策和乡规民约,公正合理进行调解。调解纠纷做到有登记、有调查材料、有调解协议书,对已调解的做好回访工作。5、工作例会制度。乡镇综治办每月召开一次综治中心全体人员会议,学习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和综治业务知识;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布置当月工作任务。四是下大力气抓了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硬件建设。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明确要求乡镇综治中心硬件建设必须达到“六个一”,即有一块统一制作的工作门牌;有一个专门的办公场所;每位工作人员有一套统一的办公桌椅和必备的办公用品;有一个资料齐全、档案完备的文件柜;有一套标准规范的综治工作台帐;有一块专门的综治工作宣传栏。在办公室布置上,要求把“两图、两项职责、五项制度、九种表册”统一规范上墙,“两图”即行政区域图、综治组织网络图;“两项职责”即乡镇综治委和综治中心工作职责;“五项制度”即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治安形势分析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调解工作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十种表册”即群防群治队伍花名册、治保调解组织花名册、流动人口登记簿、重点人员登记簿、刑事治安案件登记簿、治安灾害事故登记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登记簿、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会议纪录簿。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硬件建设的全面规范,极大地改善了综治工作中心的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五是对综治工作经费和办公经费作了进一步明确:在县财政确保人均0.5元、乡镇财政确保人均1元综治经费的基础上,各乡镇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纳入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并由乡镇综治中心安排使用。同时,根据乡镇人口多少,每年给综治中心安排30008000元办公经费,用于解决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购置办公用品和开展有关活动。由于人力资源得到了整合,乡镇综治工作由过去的“单兵作战”变为“集团军作战”,“专科门诊”变为“专家会诊”,缓解了人员紧张的矛盾,同时工作经费得到了保障,工作条件和外部环境有了改善,再加上规范健全的工作制度,有力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使乡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真正成了快捷反映民意的直通道,领导及时掌握情况的快车道,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便车道,使全县的政法综治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把综治中心职能延伸到农村,体现了综治工作抓基层、抓责任、抓服务的主导思想,同时也为干群之间架起了“连心桥”。通过一年多的探索和运行,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迈出了一条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和联系群众的路子,不仅使一些事关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得以有效解决,而且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调处。近两年来,全县刑事案件发案数、八类主要案件发案数、“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发案数逐年下降,刑事案件破案率、治安案件查处率、矛盾纠纷调处率、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明显提升,实现了“三降四升”的目标,有效促进了农村的平安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甘州区的实践作为最基层政权的乡镇人民政府,如何科学准确定位,尽快实现工作中心由“抓事务、抓生产”向“抓产业、抓服务”,工作重点由事务管理向促进和谐发展、工作方法由行政推动向服务引导等职能的转变,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该区梁家墩镇的做法是:一是整合机构,突出服务。他们本着“压机关、减行管、充基层、扩基层”的原则,围绕发展,突出服务,整合现有行政机构和“七站八所”,组建“三办三中心”(党政办公室、发展办公室、综治办公室、农科教服务中心、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各级构按照职权与指责相统一、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思路,把主要职能定位在服务“三农”发展、落实国家政策、加强社会管理、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上。二是整合干部,健全机制。根据机构设置、职能界定情况,核定人员编制,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将镇干部重新“洗牌”编组,用责任和利益驱动优化干部配置,因事设岗,因岗定人,以岗定责,整合人才资源。对中层管理人员实现竞争上岗,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竟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审定等程序进行聘任;对一般干部实现双向选择,根据所学专业和工作经验自由择岗。三是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他们按照“统分结合、兼顾全面、下放职权、目标管理、以钱养事、以事养人”的原则,建立健全机构运转机制。第一是内部管理机制。镇党委、政府对各职能机构统一预算经费、统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统一考核标准,把财、事、人权下放,由部门归口管理,建立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工作机制。第二是工作服务机制。通过便民服务中心“坐下来”服务、便民服务队“沉下去”服务、“五个一”党性实践活动“面对面”服务、部门联村服务等多种形式,实现了服务群众经常化、规范化。第三是“以钱养事”机制。根据镇村公共服务需要,科学预算服务项目经费,由“三办三中心”以合同签约形式组织实施,以养事项目定支出,以考核结果定报酬,以服务质量定奖惩。第四是考核督察机制。镇党委、政府根据责任指标和工作计划,细化各个部门责任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实现百分量化考核制。第五是部门联村机制。除便民服务中心外,其他部门分片联村,指导发展生产,落实各项任务。该镇政府转变职能的做法,已经收到了初步的成效。一是优化了机构设置,下移了工作重心,改变了过去有职无权、人浮于事的局面。二是完善了工作机制,健全了服务体系,改变了过去工作搞“大杂汇”的状况。三是创新了工作方法,转变了工作作风,呈现出“三多三少”的局面。四是推进了人事改革,激发了干部活力。3、高台县的实践该县骆驼城乡创新服务载体,深化便民服务,为群众办事搭建了一个高效便捷的平台。一是整合资源,构建便民服务网络。在乡政府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全乡干部全部纳入中心管理。按照干部包村不变、站所职责职能不变的原则,设置五个综合性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和社会保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五办”均在“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挂牌开放性办公,并在各村设立了村级便民服务室,由驻村干部担任代理员,具体负责为本村群众提供无偿代理服务。二是健全机构,完善便民服务机制。乡上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各职能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乡党委副书记全面负责中心日常工作。同时坚持领导带班,工作人员集中办公,为在第一时间给群众最满意的答复,中心提出了办事标准要高、办事态度要好、办事效率要高的具体要求。三是规范运作,畅通便民服务渠道。他们采取“中心受理、全程代办、内部运作、按时办结”的运作方式,通过公开办事程序、健全规章制度、塑造服务形象,对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四是分类管理,提高便民服务效率。根据群众所办事项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并及时告知办理结果。对程序简便、可当场办理的,实行直接办理制;对需现场勘查或其他不能及时办理的,实行承诺办理制;对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由中心负责组织实行联合办理制;对需要上级办理的,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实现代理办理制;对违法违规的实行控制办理制,明确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和原因。综上所述,民乐、甘州、高台三县区的实践,虽然起步时间不同,形式也各有不同。但有几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各级党政组织根据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从正确履行好“促进经济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四大职能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对乡镇改革的认识不断深化,思想进一步统一;乡镇政府职能进一步得到转变,乡镇工作中心逐步转移到加强社会管理和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上来,乡镇干部逐步从以管理为主向以强化服务为主转变;乡镇政府有效履行职能的能力不断提高;乡镇与各层级间的关系进一步理顺;乡镇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以上这些为我们在乡镇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要紧紧抓住目前乡镇机构新一轮改革和中央、省上在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的契机,充分利用乡镇改革现有的基础,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汲取不足的教训,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努力把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优良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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