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生产管理》讲义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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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生产管理讲义7三、事故的危机管理事故的危机管理是日常监控活动无法有效扭转危险状态的发展,企业生产活动陷入危机状态时采取的一种特殊性质的管理,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采用的特别管理方式。它是在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系统已无法控制事故状态或企业领导层基本丧失指挥能力的情况下,以特别的危机计划、特别领导小组、紧急救援体系等介入企业领导管理过程。一旦危机状态恢复到可控状态,危机管理的任务便告完成,由日常监控环节继续履行预控对策的任务。预控对策活动中的组织准备与日常监控活动,是执行预控对策任务的主体;危机管理活动,是特殊情况下对“日常监控”活动的一种扩展。日常监控和危机管理工作都要以“组织准备”活动为前提。而组织准备活动,不仅是联结预警分析与预控对策活动的环节,它也为整个事故预警管理系统提供组织运行规范。四、预警分析与预控对策的关系预警分析的活动内容主要是对系统隐患的辨识,预控对策的活动内容是对事故征兆的不良趋势进行纠错、治错的管理活动,两者相辅相成。(一)预警分析与预控对策的基本关系预警分析过程的四个环节和预控对策活动的三个环节,是明确的时间顺序关系和逻辑顺序关系。预警分析是事故预警管理系统完成其职能的基础,预控对策是其职能活动的目标,两者缺少任何一个方面,事故预警管理系统的职能便不能成立。两种活动中的有关环节是任何时期内进行预警不可缺少的,缺少一个,其过程就是不完整的,其职能实现就是残缺的。预警分析的对象,是正常生产活动中的安全管理过程,而预控对策活动的对象,则是已被确认的事故现象,两个活动对象是有差异的。如果生产已处于事故状态时,那么警分析的对象和预控活动的对象都是事故状态中的生产现象。不论生产活动是处于正常状态还是事故状态,预警分析的活动对象总是包容预控对策的活动对象,或者说,预控活动的对象总是预警分析活动对象中的主要矛盾。(二)预警分析与预控对策的沟通在预警分析活动中,监测活动环节所建立的监测信息系统(预警信息系统),既是预警各环节所共享的,也是整个预警系统所共享的。在预控对策中,组织准备环节所确立的运行方式与对策库,既是预控活动各环节所共享的,也是整个预警系统所共享的。而且。预控中的对策库要纳入预警系统的监测信息库,它为监测过程中对监测结果进行科学分类、处理、储存提供判识的背景。两个活动之间的信息沟通主要是监测信息系统的运行,而这个信息系统,又是企业生产活动整体的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有机部分,它使预警系统的活动同企业生产活动整体的安全管理融为一体。预控对策活动中的组织准备环节,是联结两个系统活动的组织手段。两大系统内各自活动的程序、方式与手段,以及两个系统联结的方式与手段,都由“组织准备”环节所设定的组织运行方式确定。而且,事故预警管理系统同企业内部其他职能系统的关系也中“组织运行,方式所规定。组织运行方式,实际上规定了两大活动环节的任务、目标与主要内容。总之,事故预警系统的活动是被程序、制度、标准所规定的统一化的管理过程。一、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及特点(一)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下述几个方面: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由于重大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范围广、危害大,应及时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必要时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在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地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特别对发生在城市或人口稠密地区的化学事故,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与事故单位技术人员一起及时控制事故继续扩展。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空气等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监测等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及时清理废墟和恢复基本设施,将事故现场恢复至相对稳定的状态。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的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并总结救援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二)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应急工作涉及技术事故、自然灾害(引发)、城市生命线、重大工程、公共活动场所、公共交通、公共卫生和人为突发事件等多个公共安全领域,构成一个复杂巨系统,具有不确定性、突发性、复杂性和后果、影响易猝变、激化、放大的特点。1.不确定性和突发性不确定性和突发性是各类公共安全事故、灾害与事件的共同特征,大部分事故都是突然爆发,爆发前基本没有明显征兆,而且一旦发生,发展蔓延迅速,甚至失控。因此,要求应急行动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在事故的第一现场作出有效反应,在事故产生重大灾难后果之前采取各种有效的防护、救助、疏散和控制事态等措施。为保证迅速对事故作出有效的初始响应,并及时控制住事态,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强调地方的应急准备工作,包括建立全天候的昼夜值班制度,确保报警、指挥通信系统始终保持完好状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种应急救援的装备、技术器材、有关物资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制定科学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2.应急活动的复杂性应急活动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事故、灾害或事件影响因素与演变规律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的多变性;众多来自不同部门参与应急救援活动的单位,在信息沟通、行动协调与指挥、授权与职责、通信等方面的有效组织和管理,以及应急响应过程中公众的反应、恐慌心理、公众过急等突发行为的复杂性等。这些复杂因素的影响,给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带来严峻的挑战,应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各种复杂的情况作出足够的估计,制定随时应对各柙复杂变化的相应方案。应急活动的复杂性另一个重要特点是现场处置措施的复杂性。重大事故的处置措施往往涉及较强的专业技术支持,包括易燃、有毒危险物质、复杂危险工艺以及矿山井下事故处置等,对每一行动方案、监测以及应急人员防护等都需要在专业人员的支持下进行决策。因此,针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化要求,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重大事故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专业检测力量和专业应急技术与信息支持等的建设。3.后果、影响易猝变、激化和放大公共安全事故、灾害与事件虽然是小概率事件,但后果一般比较严重,能造成广泛的公众影响,应急处理稍有不慎,就可能改变事故、灾害与事件的性质,使平稳、有序、和平状态向动态、混乱和冲突方面发展,引起事故、灾害与事件波及范围扩展,卷人人群数量增加和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后果加大,猝变、激化与放大造成的失控状态,不但迫使应急呼应升级,甚至可导致社会性危机出现,使公众立即陷入巨大的动荡与恐慌之中。因此,重大事故(件)的处置必须坚决果断,而且越早越好,防止事态扩大。因此,为尽可能降低重大事故的后果及影响,减少重大事故所导致的损失,要求应急救援行动必须做到迅速、准确和有效。所谓迅速,就是要求建立快速的应急响应机制,能迅速准确地传递事故信息,迅速地调集所需的大规模应急力量和设备、物资等资源,迅速地建立起统一指挥与协调系统,开展救援活动。所谓准确,要求有相应的应急决策机制,能基于事故的规模、性质、特点、现场环境等信息,正确地预测事故的发展趋势,准确地对救援行动和战术进行决策。所谓有效,主要指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它取决于应急准备的充分性与否,包括应急队伍的建设与训练、应急设备(施)、物资的配备与维护、预案的制定与落实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机制等。二、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对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等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五十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国务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应当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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