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团委及团总支工作达标创优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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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徐医委200410号徐州医学院分团委及团总支工作达标创优考核细则(试 行)各分团委、学生团总支:为切实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使各分团委、团总支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充分调动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团组织的内部活力,使我校共青团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分团委及团总支工作达标创优考核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凡隶属于共青团徐州医学院委员会的各分团委、团总支都在考核范围之内。二、考核办法1、每年三月份,各分团委、团总支对照考核标准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于三月三十一日前将自查报告、自评结果以及相关材料报送院团委。2、每年四月份院团委组织专人按照考核内容与标准对各分团委、团总支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三、考核内容思想教育、组织建设、推优工作、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科技学术活动、文体艺术活动、学生会与学生社团工作以及活动宣传情况等八个方面作为评估考核的基本内容,对在团建创新、理论研讨、活动经费筹集、承办大型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给予特殊加分。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四、考核结果的认定与奖励考核总分满600分,为“达标团总支”;总分低于600分,为“不达标团总支”;总分在600分以上(含600分),且在某方面成绩突出,可以申报“特色团总支”,总分在800分以上(含800分),可以申报“优秀团总支”。 “不达标团总支”,要在考核结束一个月内制定出整改措施,确保在一年内成为“达标团总支”,院团委将指定专人做好指导、督促工作。院团委每年“五四”前后进行“先进团总支”和“特色团总支”的评选。“先进团总支”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特色团总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对获得“先进团总支”、“特色团总支”称号的单位,院团委将颁发奖牌和奖金。五、本细则自2004年4月1日起试行。六、本细则解释权在院团委。附:徐州医学院分团委及团总支工作达标创优考核标准二00四年五月二十日主题词: 基层团组织 考核 细则共青团徐州医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04年5月20日(共印35份)附:徐州医学院分团委及团总支工作达标创优考核标准目标评分标准自评得分团委审定思想教育(150分)1、 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共青团基本知识,每年举办一期业余团校。有理论学习研究会、兴趣小组等组织,并能定期开展活动。利用社会资源建立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育人功能。1、 有学习计划并能落实,加10分;2、 举办业余团校加10分;3、 有理论学习研究会、兴趣小组等组织并能正常开展活动加5-10分;4、 能利用社会资源建立教育基地,并能有效发挥基地的育人功能加10分。2、 重视团员意识教育,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工作。1、 有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计划并能落实加10分;2、 教育评议工作效果好加5-10分;3、 及时做好教育评议工作的总结加10分。3、 注重结合形势和院系(部)特点,每年组织一次主题教育(团日)活动,活动形式新颖、影响大、同学参与面广、效果好。1、 有主题教育活动加20分;2、 参与面达到75%以上加10分;3、 在主题教育(团日)活动中,分团委、团总支荣获国家、省、市、校级优秀组织奖,分别加30、25、15、10分;团支部荣获国家、省、市、学校最佳(优秀)活动方案奖,每支部分别加20、15、10、5分。(此项最高分为50分)4、 充分利用网络进行思想教育。1、 分团委、团总支有独立网页,并能及时更新加10分; 2、 利用网页进行思想教育加10分。组织建设(180分)1、 分团委、团总支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团结协作,有战斗力。按时换届并及时向院团委上报换届或班子调整情况。1、 班子健全加10分;2、 能按期换届或及时调整加10分;3、 及时向校团委上报换届或调整情况加10分。2、 认真做好团员年度注册和团组织情况统计工作,各类统计表格填写正确规范、上报及时。1、 按规定时间接转团组织关系,加10分;2、 按规定时间完成团员年度注册,加10分;3、按规定时间完成团组织情况统计工作,加10分;统计数据正确、填写规范加10分。3、做好新团员发展工作;做好违纪团员的处分教育工作。 1、 发展新团员程序规范,加10分。2、 及时做好违纪团员的处分教育工作,加10分。4、认真制订学期工作计划和阶段性活动方案,学期(阶段性活动)结束时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按时上报上述材料。3、 有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阶段性活动方案加10分;4、 总结材料规范完整并按时上报加10分。5、按要求设置团支部,加强对支部工作的指导、考核、评估,及时上报考核评估结果。 1、 有支部工作考核制度加10分;2、 能定期对所属支部考核评估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加10-20分。 6、团内民主气氛浓厚,民主生活制度健全,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 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团员青年对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10分;2、 定期召开分团委成员、团总支委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10分。7、做好团费收缴工作。3、 按规定时间、标准收缴团费加10分;4、 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加10分。推优工作(100分)认真做好“推优”工作,确保“推优”工作的质量。1、 保证每年不少于一次“推优”工作,加40分;2、 推优程序规范加30分;3、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加30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100分)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常抓不懈,成效显著。1、 有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加20分;2、 有实践基地并能在基地正常开展活动,加20分;3、 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成效显著,集体受到国家、省、市、校级表彰,分别加40、30、20、10分;(此项最高分为40分)4、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征文获国家、省、市、校奖励,一等奖每篇分别加20、15、10、8分;二等奖每篇分别加15、10、8、5分;三等奖每篇分别加10、8、5、3分;优秀(鼓励)奖每篇分别加8、5、3、1分。科技学术活动(100分)引导和激励团员青年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积极组织大学生开展(参加)科技学术创新竞赛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1、 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参加)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加30分;2、 在活动中获国家、省、市、校奖励,集体一等奖分别加50、40、30、20分;二等奖分别加40、30、20、15分;三等奖分别加30、20、15、10分;优秀(鼓励)奖分别加20、15、10、8分;个人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加20、15、10、8分;二等奖每人次分别加15、10、8、5分;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10、8、5、3分;优秀(鼓励)奖每人次分别加8、5、3、1分。3、 在国家、省、市(校)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分别加30、20、10分。(2、3项累计最高分为70分)文体艺术活动(100分)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参加)文体艺术活动,活跃校园文化、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1、 分团委及团总支有大学生加入院艺术团并能正常活动,视活动效果加20-30分;2、在国家、省、市、校文体艺术活动竞赛中获奖,集体一等奖分别加50、40、30、20分;二等奖分别加40、30、20、15分;三等奖分别加30、20、15、10分;优秀(鼓励)奖分别加20、15、10、8分;个人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加20、15、10、8分;二等奖每人次分别加15、10、8、5分;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10、8、5、3分;优秀(鼓励)奖每人次分别加8、5、3、1分。(此项最高分为70分)学生会与社团工作(100分)积极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重视学生干部的教育与培养,建立健全学生干部考核聘用制度;积极支持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注重培养特色鲜明的精品社团。1、 各分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班子健全、制度完善、活动开展正常,加20分;2、 通过举办学生干部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学生会干部的教育与培养,加20分;3、 有学生干部考核制度并能定期考核加20分;4、 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与指导,积极组织社团开展活动,效果良好加20分;5、 社团受到国家、省、市、校表彰,分别加20、15、10、5分。宣传工作(100分)重视宣传工作,在校内外媒介上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本院系(部)开展的活动。1、 有专人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加10分;通讯员受到校团委表彰,每人次加5分;(此项最高分为30分)2、 组织开展的活动在国家、省、市、校新闻媒介上报道,每篇(次)分别加30、20、10、5分。特殊加分(70分)1、 组织或承办全校性或校际活动,视活动效果加10-20分;2、 组织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竞赛、公益活动等视活动规模与影响加10-20分;3、 向社会筹集活动经费或奖品,视数额加10-40分;4、 积极开展团建创新工作视效果加10-20分。5、 分团委及团总支书记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发表论文、调查报告等酌情加10-20分;6、 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担任校团委干事或校学生会部长以上(含部长)职务,经考核被录用,加1020分。7、 其它需加分情况酌情加分。备注:1、同一活动中既获集体奖又获个人奖时,可选择得分高的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2、在校级活动或竞赛中,按支部或学生比例评奖的奖项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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