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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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标准、编制管理及购置、处置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中的奢侈浪费现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益,根据省、州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市直所属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小轿车、吉普车、旅行车。第二章 公务用车配备标准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一)行政事业单位配备排气量在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在20万元(裸车)以内的公务用车。(二)因特殊公务,确需配置超过此标准的公务用车,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请示批准。第三章 公务用车定编标准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编标准:(一)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含工勤人员编制)在25人以内的可以配备1辆公务用车,超过25人的单位,原则上每25人配备1辆公务用车。极特殊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的,必须经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审批。(二)护林防火、防汛、环境监测、交通检查等公务用车,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公、检、法、司、纪检监察机关的公务用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核定。第六条 非常设机构原则上不核定车辆,特殊需要的,必须经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配备车辆。第七条 接受上级部门、相关单位无偿调拨、赠送的车辆,以及抵资、抵债等车辆,必须纳入公务用车编制统一管理,其接收的车辆冲抵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接受无偿调拨、赠送超出原核定编制30%的车辆和接收抵资、抵债超出原核定编制的车辆要由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程序给予处置。现未达到公务用车核定编制数量的,本规定不作为其申请购车的依据;已超出车辆编制数量的,可继续留用。第四章 公务用车购置程序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程序:(一)购车单位要集体研究决定。(二)购车单位向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购车申请,办公室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三)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采购车辆。(四)购车单位在购置车辆后,必须在30日内持XXX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准购证明到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车辆落籍手续。未提供证明的,市公安交警部门不准为其办理车辆落籍手续。 第五章 公务用车处置程序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程序:(一)处置车辆单位要集体研究决定。(二)处置车辆单位(有主管部门的,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处置申报审批表,并附购置该车原始凭证复印件。(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资产评估机构对处置车辆进行评估,并给予处置。(四)处置车辆收益按有关规定办理。第六章 公务用车的管理第十条 为加强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成立XXX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对有债务的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准购置公务用车。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申请购置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允许购置二手车辆。第十三条 车辆更新。新车购置5年以上或行驶20万公里以上的,可申请更新。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更新公务用车的,必须经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准将公务用车办私人牌照,不准借用和冒挂军、警、公安牌照。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准擅自借用、换用所属单位、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车辆。第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准以所属单位名义购置公务用车。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购置公务用车。第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处置公务用车前,到市纪委党风室进行审核备案。公、检、法、司系统配备的警务专用车辆如有变化,10日内报市纪委党风室登记备案。第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处置公务用车后,在30日内将单位固定资产处理账目复印件报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七章 违反规定的处理第二十条 市纪委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控购审批、编制管理、车辆落籍和超标、超编配车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XXX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1:XXX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附2:XXX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审批表XXX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安明植 市政府市长副组长:李福祥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闫志宏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成 员:王汉琦 市委办公室主任 金永赞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崔昌国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贵全 市纪委常委、党风室主任 崔京花 市财政局副局长 金 虎 市交巡警大队队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崔昌国(兼)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崔京花(负责日常工作) XXX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新购(报废更新)车辆申请表单 位人员编制数车辆定编数实有数辆其中:定编 辆;非定编 辆报废车辆车牌号码车辆类别厂 牌 型 号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购车日期行驶里程大(中)修次数拟购车型车辆类别车辆型号排 气 量产 地购车价格(完税)资金来源填 报 日 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理由 年 月 日(盖章)纪委审批意见:政府主管领导意见:市委主要领导意见:备注1、人员编制数为单位编内人数;2、车辆实有数含小轿车、旅行车、吉普车、的士头工具车、人货车及大、中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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