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教学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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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教学实施细则 为实现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教学计划制定的目标,搞好本科开放教育试点具体教学管理工作,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专门人才,参照中央电大关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我们制定了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一、培养目标和实施宗旨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有别于传统教育,主要是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大批高质量的、具有自主学习能力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因此教学方案的确立和实施必须从这样一个培养目标出发,贯彻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精神,转变观念,摒弃传统封闭的单一式面授教学模式,采用先进的技术传播手段及多种媒体类型,将以往由教师面授为主的被动式教学模式转变为以学生自学为主的主动式。教学单位的任务由面授转向辅助,同时配备强有力的教学服务支持,通过集中面授辅导、函授辅导、网上教学、网上答疑(BBS)、多媒体网络或光盘课件、电视直播课堂、录音录像(包括VCD)、电子邮件、电话咨询等多种手段开展教学和支持服务,同时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制度,保障教学质量。具体表述为以导学为基础引导学生学习、以多种媒体和支持服务为手段帮助学生学习、以网络为环境组织学生学习、以考核测评为动力促使学生学习,通过大量的课程实践和集中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二、教学组织形式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利用学校提供的多种媒体教学材料资源进行个体化自主学习,教学单位及教师通过网络等现代技术开展辅助性教学及提供学习支持服务。(一)学生自主学习学生学习以自学为主,同时按照学习规律阶段性地接受教师面授辅导或集中进行某些教学活动。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制定学习计划,选择学习方式,进行自我测评。教学部门通过多种教学媒体的结合使用和综合应用为学生自学提供更多的资源选择和辅助,将数字化学习的优势和传统学习方法的优势相结合,以实现教学目标。 学生主要运用以下几种媒体形式进行自学:1、 文字教材。包括课程主教材、辅助教材(学习指导书、参考资料)、复习指导、有关的法律法规、案例等。2、 网上文本信息和辅导。包括教学大纲、课程说明、考核说明、课程一体化设计方案、教学辅导、文献资料、在线测试等。3、 IP课件,即网上流媒体视频。4、音像教材。包括VCD光盘、录像、录音和CAI课件或其他教学软盘,学生可凭证件自由租借,然后安排时间自学。5、多媒体课件,包括单机版和网络版。6、中央电大发布的VBI、电视直播课堂等教学资源。每月为学生安排两次共六课时的网络课堂,学生可到学校的网络教室观看“电大在线”有关教学辅导内容及网络版CAI课件,查询有关教学信息和法律法规,浏览相关法律网站;每学期安排两次师生网上讨论,交流学习情况,回答有关问题。(二)教师集中导学导学是学生自主学习的基础,不仅对学生学习内容进行指导,还包括对学生的学习目标、学习计划、学习组织、资掌握源、实践活动、测评考核等多方面进行指导。学生每个月两到三次定期集中接受面授辅导,具体指导内容包括:1、学习方式的指导 对如何学习进行指导。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是一个新型的教育形式,也是一个新型的学习方式。教师应帮助学生了解并逐步熟悉远程学习特点、技术特点、自学方法、掌握利用信息资源的能力。特别要帮助学生掌握网上学习、讨论、完成作业的方法和途径,使学生了解中央、省校、市校三级网络平台的教学内容和关系,了解网上学习资源所包括的媒体、各种媒体之间的关系以及媒体各自的作用和任务。指导教师要系统介绍电大系统三级平台教学资源,三级电大在线平台实名注册的方法,电大E-mail、BBS讨论的使用方法,电大电子图书馆和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的使用,Google、Baidu 搜索工具使用等。 对学习计划的指导。开放教育提倡以课程为单元展开教学,学生自主制定教学计划,自主择课,在这方面教师应加以指导,向学生详细介绍各门课程和专业的关系,课程的学习难度、媒体资源情况,根据学生的具体特点,引导学生根据个体学习需要出发,制定选课方案、设计学习方案、研究方案等。2、课程内容指导,指导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重难点讲解、疑难解答、预习指导,主要采取教师面授辅导的形式进行。重、难点讲解。由于开放教育的教学模式是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面授辅导为辅,因此教师的面授辅导教学的课时是十分有限的,所以教师的讲授内容必须精练,只能讲解重点、难点。要对所讲授课程重新设计,将重点内容按脉络形成新的教学单元或模块,以便于学生理解掌握。 疑难解答。教师针对学生在自学或小组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这些疑难问题,有的是学生向教师提问、且教师认为是典型问题的,有的是教师认为的共性问题、且认为有必要向全体学生讲解的。 预习指导。教师面授指导除解决学生自学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外,还应对学生下一单元的学习进行指导,主要包括讲解有关学习要点、知识结构,使学生自学做到条理化、系统化,为学习后面的知识奠定基础,以提高学生自学的质量。 上述三个方面在面授课中所占的比例要均衡合理,可以有所侧重,但不能偏废,疑难解答和预习指导时间不能少于面授课时的三分之一,防止出现只讲解课程内容不解难答疑或不对学生下一阶段学习进行预习指导的现象。(三)成立学习小组自主学习不是封闭的独立的学习,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加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同学间的进行交流和团结协作非常重要。尤其是法学专业这样社会属性很强的学科,相互讨论、研究甚至激烈的辩论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不可缺少的,通过学习小组可以相互交流学习心得、互帮互学、相互鼓励、共同进步。管理教师应指导学生建立学习小组,小组通常按地域、专业、所修课程组成,每学期安排一定次数的小组活动,活动内容为交流学习方法,交流学习信息与资料;讨论专业问题、完成作业或案例分析。(四)从事实践活动实践能力培养是开放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央电大“实践环节工作规范”的要求,省校和市校分别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对每一学习阶段的实践活动进行部署。实践环节的指导是指在教师的指导帮助下开展不同形式的课程实践和集中实践活动,以实现开放教育的培养目标。1、课程实践环节。针对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和学习内容,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案例分析、专题讨论,这部分内容可在教师面授时进行。课程实践应随该课程教学进度安排,以保证知识的融会贯通和实践效果2、社会实践环节。这种实践方式为在教师指导下,具体参与法律实务活动,包括组织学生到实际部门实习、举办法律咨询、模拟法庭、专题辩论、法制讲座、参加法庭审理旁听以及开展法制宣传、参与普法活动等等。3、研究性实践环节。包括学生的日常理论研究和毕业作业的写作,教师要从研究方法、资料信息、启发思路等方面给予学生指导,给学生补充必要知识和介绍研究方法,及时了解课题的研究进度,做好引导和参谋。学生在日常学习选择并确定研究课题,在研究中主动获取知识,综合运用知识积累,从而解决问题形成结论。三、教学支持服务 远程开放教育需要多途径、全方位、强有力的教学支持服务,这是学生在自主学习状态下完成学业成为法律合格人才的有效保证。在教学过程中,应通过以下方式方法实现对学生自学的服务支持。(一)对教学方案和学习媒体进行整体设计要根据不同课程特点和学生的需要,选择多种媒体进行教学方案的设计。设计教学内容以课程总的知识点或知识单元的形式提供,提出所要掌握的基本内容和扩展知识的内容,对学生深入理解提供帮助,便于学生自主与探究式学习。应利用信息技术对课程进行整合,通过网络课件将课程内容、教学大纲、学习方案、案例、参考资料、形成性考核、自测练习等平面展开,将文字、视频、音频、动画立体展现,便于学生更好自学。(二)提供较全面的文字辅导材料在中央电大统配教材的基础上,结合各门课程教学的实际情况,配发学生自学所需的各种文字信息,包括教学大纲、学习方法指导、教学进度计划、考试辅导要点、自测解析习题、案例分析、必要的法律法规等教学参考资料,以利于学生自学。(三)提供与文字教材相配套的音像辅导教材包括录像带、录音带、VCD光盘、光盘课件、其他教学软盘等供学生借用,丰富自学内容。对省开课及某些重点课程省校将组织力量制作课件上网或制成光盘发行。省校将卫星数据广播VBI内容动态下载放到服务器上,为试点单位的使用提供便利条件。(四)加强网上资源建设与完善利用现代化手段组织教学,借助“电大在线”丰富的教学资源,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网络平台,及时传达发布有关教学信息、布置学习重点和复习要点、疑难解答、考试信息等。逐步开发数据库,增加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法学研究摘要、自测习题等可供学生查询的内容;逐步开发一些课程的多媒体网络教学课件,形成具有丰富教学资源和较完善的网络教学支持服务体系的网上教学模式。(五)定期开展集中面授辅导等教学活动定期开展集中导学活动,包括教师对前一段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批改作业,讲解重点,解答疑难问题,组织案例分析和专题讨论,并布置下一阶段的学习要求包括需要阅读的参考资料、需掌握的法律法规、需完成的作业等。集中组织收看中央电大的电视直播课堂,获取最新教学动态。通过面授和集中教学,增强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教学交流,达到启迪思维、解决问题、增长知识、培养综合能力的目的。考虑学生多为在职人员的实际情况对重点课程的面授辅导实行滚动的形式,安排不同时间重复进行。对中央电大电视直播课堂所讲授的重点课程辅导、省校对省开课教学辅导及重要的教学信息可制作成录音、录像带或软盘向试点学校及学生发行,供错过听课、辅导时间的学生使用。 (六)建立健全日常咨询辅导服务系统全学期安排值班教师,开设电子信箱、函授、电话等咨询服务项目,公布中央电大及省校有关网址、邮箱、教学热线电话、责任课教师联系方法并向各试点单位开放,及时解答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反馈教学信息,为学生提供多途径全天候自学服务。每学期两次组织学生进行网上专题讨论,组织参加中央电大网上答疑活动,增强教学的交互性。上述教学服务形式相互结合、互为补充,为学生提供一个在线自主学习和个别化教育的环境。(七)积极配合中央电大开展巡教工作将中央电大的教学精神直接传达给学生,省校也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到下属试点单位巡教,对试点单位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提供帮助。四、教学组织机构省校成立法学中心教研组。中心教研组由省校、试点学校骨干教师以及聘请的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司法实际部门的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制订和落实具体教学实施方案,组织制作CAI课件及其它多媒体教材,编制省开课教学大纲及辅导材料,对各试点单位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交流教学信息,开展师资培训,组织开展远程开放教育的课题研究等。各试点单位组成专业课指导小组和课题研究小组。各专业课指导小组由本学校教师及外聘专家教师组成,主要负责制订面授方案,进行集中备课,举办专题教研活动,编制课程导学资料、分析重点难点,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辅导答疑,布置检查平时作业等。课题小组主要就所选定的开放教育研究课题具体开展研究,总结实际经验,探索新的思路,进行可行性论证。四、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一)配备合格教师,建立健全师资队伍。远程开放教育所适用的新的教学模式对我们的师资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完成既定目标,根据中央电大实施意见的规定,省校对试点单位教师的配备及应具备的素质条件提出了以下标准: 1、省校及各试点单位每门法学专业课程均应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主持教师、专兼职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主持教师、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应具备中央电大实施意见中所明确的学历程度及专业水平条件。 2、主持教师、辅导教师均应参加对所负责任课程的师资培训。主持教师应接受中央电大对必修课及限选课程的教师培训,省校负责对下属试点单位辅导教师的培训。省校所负责的师资培训采取网络、召开培训会或下发培训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对教学要求、课程重点难点、多种教学媒体的使用以及学生开展自主学习的方法等方面进行培训。(二)对教学过程实行严格监控1、责任教师应熟练掌握所负责的课程内容 ,掌握运用多种媒体进行教学的方法;制定各教学阶段的学习重点、指定参考书目,布置作业;指导学生掌握运用多种媒体自学的能力,能组织多种媒体进行教学;及时解答学生学习中的问题,通过多种手段随时对学生进行辅导和相互交流;组织学生参加必要的社会实践活动。 2、各责任教师必须就所负责的专业课程制定详尽的课程教学方案和实践活动方案,包括教学媒体形式、网络教学的时间次数、网上辅导的时间安排、集中面授的时间及教案、形成性考核的要求、社会实践活动等。3、严格形成性考核制度。形成性考核一般由平时作业、专题研究、案例分析组成,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实践能力考核两部分,可成立由专业主管教师、课程责任教师组成的考核委员会,专门制定形成性考核的实施方案,对形成性考核的形式、要求、考核内容、评判标准加以规定。教师应将其作为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对待,在学生档案中建立形成性考核成绩表,严格考核成绩,保证质量,无形成性考核成绩者不得参加课程结业考试。4、严格考试制度。对学生理论和实际应用能力的检测应从实际出发,发挥考试对学生学习的检查督导及激励作用,对考试的内容、形式应作科学化的设计。要严格考试纪律,统一评分标准。5、定期对各试点单位的教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通过听课、座谈会及对学生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三)对教学效果及时评价和监控 将自主评价和教师主持下的评价相结合,充分发挥开放教学媒体信息量大的优势,通过网上发布教学进程配套试题,供学生自学中随时自测;发挥媒体教学的交互性和实时性优势,每教学单元完成后,组织学生网上答题,实时评判,实时解答,使教学效果得到及时的反馈,及时修正教学,以提高教学质量。(四)开展专题研讨,做好示范工作。试点单位对开放教学中的重点、难点及其解决方法可组织有关专家、教师进行专题研讨活动,通过分析论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成功的经验做法加以总结后可进行推广。(五)搞好集中实践环节按照中央电大的要求,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学生定期集中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法律实践活动可采取模拟法庭、法律咨询、专题辩论、在司法机关及律师事务所实习、就专项问题进行社会调查等形式,以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增加实践经验。具体要求参照河北广播电视大学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毕业论文写作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检验学生学习效果和理论研究水平的重要手段。为保证我省各试点单位毕业论文的写作、指导、答辩、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央电大关于 “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我们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作为规范本项工作的具体准则。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系200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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