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反垄断法》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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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反垄断法讲义司考经济法考点精讲:反垄断法。2014年司法考试备战已经悄然拉开了帷幕,为了各位考友能够更好地复习应战,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反垄断法的内容,希望能对各位考生的备考有所帮助。精彩链接:司法考试经济法考点强化:社保事业保障司法考试经济法考点强化:社会保险制度司法考试经济法考点强化:限制竞争行为司法考试经济法考点强化:虚假广告精讲考点一 反垄断法适用范围 1、地域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于反垄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反垄断法。 2、适用除外 (1)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 (2)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本法。 精讲考点二 协议行为 1、横向协议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5)联合抵制交易;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2、纵向协议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3、适用除外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垄断协议; (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4、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 精讲考点三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1、支配地位的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1) 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2)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3)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形 (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4)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5)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7)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精讲考点四 经营者集中 1、经营者集中的形式: (1)经营者合并; (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2、免于申报的情形 (1)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法律 敎育 网(2)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3、经营者集中的审查程序及处理结果 审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初步审查 30天内,作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 第二、实质审查90天内,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60天,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处理结果:禁止集中;附条件允许集中;允许集中 精讲考点五 行政垄断 1、主体: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2、表现形式: (1)限定经营 (2)地区封锁 A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 B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C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D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者本地商品运出; E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其他行为。 (3)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 (4)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5)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 (6)抽象行政性垄断行为 3、处罚: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 真题演练: 1 关于市场支配地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64) A有市场支配地位而无滥用该地位的行为者,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 B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只考虑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 C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不影响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D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推定为有市场支配地位 【答案】AD 精讲考点六 反垄断调查执行机构 1、反垄断协调机构及其职权 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 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 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 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2、反垄断法执行机构 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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