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大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货物拒收案.doc

上传人:wux****ua 文档编号:7910409 上传时间:2020-03-25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出口大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货物拒收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出口大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货物拒收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出口大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货物拒收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45出口大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货物拒收案【概要】某年,我国东北地区的一家出口公司向俄罗斯出口东北大豆,数量共1000吨。合同规定使用麻袋装,出口公司在装货时,发现麻袋不够,而交货时间迫在眉睫。在无奈的情况下,出口公司未与对方协商擅自更改包装物,将余下的80多吨大豆改成塑料袋包装。后来货到目的地后对方提出异议。双方最终经友好协商解决了这一纠纷。【案情】2005年9月,我国东北地区一家出口公司向俄罗斯一家进出口公司签订了一项出口1000公吨当年产东北大豆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通过铁路运输方式,货物当年10月底之前由我国的满洲里装出,目的地是俄罗斯的图伦,货物使用麻袋装,每袋50公斤,由对方开立信用证进行结算。合同还对大豆的含油量、水分及杂质等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10月中旬,中方将货源备妥,并通过铁路开始联系装运。21日,货物开始装麻袋。24日货物即将装完时,发现原来库存的麻袋中有一部分在仓库中被老鼠哨噬而不能使用,因此大约有80多吨货物缺少麻袋。由于这批麻袋已经是从邻近的几家仓库中调拨的,所以临时从附近仓库中筹措比较困难,而从远处调拨时间又来不及。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公司未与国外客户协商便擅自决定改用一种加厚的聚乙烯袋子,每袋为25公斤。25日晚,货物全部装车完毕,并于第二天早晨发出,隔日,中方在当地银行凭单办理了议付手续。27日晚,货物抵达图伦。29日上午,买方办理提货手续,发现部分货物不是合同规定的麻袋包装,便在当天下午向中方发出电函提出异议。30日,中方致电进口商,对擅自更换包装一事表示道歉,并对事情的原由进行了说明和解释。中方指出;为了确保货物按时交付,这是迫不得已的做法,另外考虑到目前天气寒冷,货物即使用塑料袋装也不会产生受热霉变之类的问题,因此才采取了这样的做法。中方出口公司还在函中表示,如若对方在对货物硷验后发现货物出现了因包装袋更改而导致的质量变异,中方愿承担一切赔偿责任。两天后,对方来电称,将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果真的发现出现质量问题,将保留向中方提出索赔的权利。但规定的30天的索赔期限过去后,对方并未提出任何索赔。【分析】这是一场因出口方擅自更换出口包装物而导致的纠纷案。虽未酿成大的争端,但其中的一些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1擅自更换包装物的违约性质问题。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第l款明确规定:“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在这里,公约把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方式交货也作为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显然,未按合同规定的包装方式交货也是违约行为。但是,这种违约的性质究竟有多严重,却是一个没有统一规定的问题。按照一般国际贸易惯例,更换包装物不是重大违约行为,因为它一般不会“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公约第25条)。但这不是绝对的,如果由于包装物使用不按合同规定而致使货物受损或变质,那么卖方就要承担重要责任,甚至遭退货和对方的索赔。因为卖方更换包装物使买方“蒙受损失,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因此这应该是重大违约,而重大违约和一般性违约所造成的后果是不一样的。本案中卖方更换了包装物而没有构成重大违约,主要是因为没有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而没有造成重大损失是因为当时临近冬季,货物即使采用了不透气包装短期内也没有出现问题。但如果是夏季,那么情况就很可能不一样了。所以同样的行为,在不同的情况下就会有不同的结局,而违约的性质因此也就不同。总之,这样做卖方是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它是一种违约,而违约性质则全凭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害程度来判断,因此也具有一定的随意性。比如,恰逢进口地市场价格跌落,进口商正为这批货物的销路发愁时,卖方的任何一点违约都可能被对方抓住不放,成为退货或索赔的理由。所以,奉劝从事出口贸易的商家在这个问题上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要清楚地认识自己所面临的风险,不要轻易地授人以柄,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境地。2.对这类问题的正确处理方法应该是怎样的呢?最好的办法是在装货前把各项工作部落实好,确保麻袋数量足数。这是最理想的。但万一出现了紧急情况,则要采取妥当的应对措施。从本案的情况来看,当然最正确的方法是与对方紧急商讨,征求对方的意见。但这种做法只能说是理论上正确,在实际工作中效果如何将取决于许多因素。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判断一项措施正确与否,必须看它在实践中效果怎么样。比如说,我们老老实实地与对方协商,但恰巧这时对方市场上这类商品行情跌落,对方正有悔约之意,出口商这种做法无疑于自找没趣,对方很有可能顺水推舟把订单撤销了。如果卖方货物已经备妥,这样做之前更要三思。但是,如果不协商就贸然发货,则很可能对方不予接受,仍然会出现退货或索赔。所以,越是对方行情不好的时候,就越需要出口商谨慎履约,千万不要给对方毁约提供借口。那么,这类问题如何处理呢?我们认为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只能根据各种主客观情况灵活处理。本案中出口公司先斩后奏的做法具有一定的风险,但在有些特殊情况下也不妨作为一种紧急处理措施加以考虑,有一定的借鉴意义。3要正确认识国际贸易的各种惯例和法规,认识国际贸易合同的严肃性。合同中的条款有重要条款与一般性条款之分,但这种划分不是绝对的,有时会误导当事人。同样的条款有些交易中是一般性条款,出现违约行为并没有构成重大后果,但这并不表示在其他交易中同样的违约也不会产生严重后果。对交易商来说,最安全的做法莫过于严守合同,把每一项条款都看成是重要条款,做到执行合同一丝不苟,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纠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大学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