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项目报建报批办事指南呕心沥血整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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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报批资料办事指南相关证件需要提交资料需要时间受理单位5.1项目立项及核准阶段5.1.1项目建议书报审报批项目建议书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二)项目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等建设方案;(三)估算总投资、资金来源及依据;(四)选址建议及建设用地规模;(五)按要求必须具备的其他内容。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与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同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1.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审报批1.立项申请文件;2.由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项目建设预期达到的目标、可行性研究工作范围及编制过程简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意义;建设条件与选址;设计方案;公用工程(水、电、气、通信、道路等);节能分析;环境影响分析;消防和劳动安全;机构设置、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招标组织方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估算总投资与资金筹措;经济影响分析及社会影响分析;结论和建议。)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5.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6.节能评估审查部门出具的节能评估意见(不需进行节能专项评估的项目除外)。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1.3环评报告书报审报批1建设单位申请报批项目环评文件的申请书。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一式三份。3建设单位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通过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的有关单位、专家或公众的意见。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俗称“环评台帐表”)。5凡委托申请的应提交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一式2份)。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名称、权限、委托事项(申报、领取批文等)及委托期限。6其他部门意见:项目建设地点在市政集水范围内,必须提供水务部门排水方案咨询答复。1环境影响登记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3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环保局5.1.4 地质灾害及矿产压覆文件报审报批1、建设项目用地立项批复文件;2、建设项目用地可行性报告书;3、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1:5万或1:1万);4、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床评价报告;5、填写申请登记表:压覆矿床说明登记表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申请表。5个工作日出具证明国土局5.1.5交通影响评估报告报审报批(注:甲方指项目单位、乙方指项目编制单位)1、报告编制完成2、甲方开具介绍信;3、项目编制方递送报告至规划委(每周一、三收件),规划委转交通委;4、交通委收到件后转预审(同时视项目情况会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如遇手续不全或硬伤会退件处理,在提出修改意见后乙方进行修改完善);5、交通委组织安排评审会议(如遇项目情况特殊则会组织上市交通专家会);6、评审会议结束;7、开始进入交通委的内部审批程序;8、交通委给规划委发出批复文件,给乙发承诺书框架(承诺周边道路同期实施规划等);9、乙方拟好承诺书后交给甲方,甲方盖章后由乙方转交给交通委;10、交委批复并通知乙方取件,乙方将批复及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最终版交付给甲方。30个工作日交通管理委员会5.1.6水土保持评价报告报审报批一、征占地面积1公顷以上(含本数)或挖填土石方量在1.0万立方米(含本数)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审所需材料:1、技术审查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原件8份)。2、行政审批阶段(1)报批申请函(原件1份);(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原件8份);(3)技术审查意见(原件1份)。二、征占地面积1公顷以下且挖填土石方量在0.5万1.0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审所需材料:(1)报批申请函(原件1份);(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原件8份);(3)技术审查意见(原件1份)。备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持证单位请登录广东省水土保持网(http:/stbc.digitwater.com/)查询法定期限: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10个工作日;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20个工作日。以上时间不包括技术评审时间。属并联审批的,承诺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市水务局5.1.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报审报批A.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资料(不包括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1、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的公函;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申请书; 3、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证明(复印件);4、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职业卫生专篇);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及专家评审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审查专家名单;6、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意见; 7、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B.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资料(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1、申请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的公函;2、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申请书;3、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或大型应用设备配置批文复印件(仅限大型医用设备提供);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及专家评审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审查专家名单; 5、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6、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意见(仅限企业提供);7、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中、高能加速器、进口放射治疗装置、辐照加工装置等大型辐射装置建设项目还应提交卫生部指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防护)出具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1、评审时间不列入许可时间内;2、首次评审需要申请单位整改的,评审时间以原评审专家组评审通过整改情况实际所需时间计算。)卫生局5.1.8 安全预评价报告报审报批1、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评价告知书1份2、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告知书1份3、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4、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送审稿)1份法定期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或专家组对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安全评价机构或专家组在接到企业的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查合格后5个工作日出具书面备案意见,告知申请人。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1.9水资源论证报告报审报批一般受理: 申请人对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审查的公函(送审稿,一式一份,原件);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纸质资料原件一式二十份,并附电子文挡的光盘1份);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委托合同(一式一份,复印件); 属于水库或自来水供水的提供供水协议、环评报告; 上报资料目录清单。 通过了特别程序后的受理: (1)经专家组组长和审批机关复核合格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正式稿,纸质资料原件一式八份,并附电子文挡的光盘3份);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评审专家意见(一式一份,复印件); (3)编制单位盖章的专家意见复核表(一式一份,原件); (4)经专家组组长同意报告书满足评审要求证明; (5)上报资料目录清单。受理之日起至厅领导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止二十日,技术评审时间除外。水资源规划处5.1.10节能评估报告报审报批1.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阶段同时办理节能审查的:(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报告或备案申请表;(2)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一式两份,不要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装订在一起);(3)提交节能登记表(网址:http:/www.gzplan.gov.cn/wsbs/bgxz/index_1.htm)的,需同时提交相应的项目能源消耗计算书。2.单独办理节能审查的:(1)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函;(2)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一式两份,不要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装订在一起);(3)提交节能登记表(网址:http:/www.gzplan.gov.cn/wsbs/bgxz/index_1.htm)的,需同时提交相应的项目能源消耗计算书。(4)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件一份。申请表格:节能评估报告表(网址:http:/www.gzplan.gov.cn/wsbs/bgxz/index_1.htm)或节能登记表(提交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则无需申请表格)。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并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节能评估报告书、10个工作日内办结节能评估报告表、5个工作日内办结节能登记表的审查评估工作(节能评估文件委托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市发展改革委员会5.1.11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报审报批5.1.12 办理建设项目电力上网审批手续5.1.13项目取水许可报审报批取水许可审批(新建): 1.申请人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的盖公章的公函; 2.取水许可申请书(3份,加盖公章); 3.审批机关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4.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5.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6. 已核准或立项的审批、核准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复印件;未核准或立项的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家能源局的确认函;属于备案项目的需提供有关备案材料,复印件; 7.原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原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取水许可证、历年水资源费缴纳情况证明; 8.与水源工程管理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 9.退水排入市政管网或污水处理厂的相关协议、入河排污口登记(或批准文件)和环保部门排污许可(或批准文件); 10.取水单位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1、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送受理(或补正材料)告知书;2、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承诺20个工作日)。水务局5.1.14项目核准报告报审报批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2份,并附电子文档。项目申请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项目背景及申请单位情况(二)拟建项目情况(三)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四)资源利用与能源耗用分析(五)环境影响分析(六)重大工程项目或者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安全性与评价(七)经济和社会效果评价技术改造项目还应进行项目技术水平评价项目申请单位向我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1、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2、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4、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城市规划区内的非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可简化项目申请报告,按照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填写有关申请。法定期限:6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对符合核准条件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受理;视需要在正式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2 用地手续办理阶段5.2.1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 立案申请表 1 原件 2 申请函 1 原件 包含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情况的说明,各用地单位盖公章。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 授权委托书 1 原件 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 代理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 6 实测广州坐标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报批文件 用地面积小于10公顷的,提供1/500现状地形图,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的,提供1/2000现状地形图;实测现状地形图标绘有拟建项目用地范围和拟选址界点坐标(广州坐标、西安坐标及拟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实测现状地形图需叠加周边历史用地情况、规划路、规划河涌、地铁、轻轨规划线路、高压线路及名胜古迹等信息 7 规划部门对项目选址的前期预审意见及附图 1 复印件 8 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 反映拟选址范围的界线及拐点坐标、建筑的总平面布局、经济技术指标等 9 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现场照片 1 原件 彩色、A4大小,并附有拍摄日期 10 属于村经济发展留用地项目的 1 复印件 提供国土房管部门核发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文件 11 属于村民住宅拆迁安置用地项目的 1 复印件 提供国土房管部门核发的关于复建房户数核定书和拆迁双方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12 其他项目 1 复印件 提供有关部门同意申请单位作为项目建设主体的批准文件。 13 属于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等市政线性工程 1 复印件 规划方案审查意见、附图 14 使用储备类用地的 1 复印件 需提供土地储备机构同意使用储备用地意见法定期限:政府投资使用储备用地类的,5个工作日;其他4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政府投资使用储备用地类的,5个工作日;其他4个工作日广州市规划局5.2.2 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1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受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4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6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7已描绘用地界址的地形图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9重要矿产压覆查询10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查符合要求的占用多划基本农田方案11银行或验资机构出具的一个月内的资金证明12作为该项目用地规模确定依据的相关技术规范文件13项目用地范围内或邻近地块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4历史用地权属证明文件15用地预审踏勘论证申请及工作方案;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专项报告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5.2.3土规调整报批申请用地性质变更报告(原件3份);特殊项目需提交市政府批准文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3份);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意见(如国土、消防、环保等);发改委立项文件(重大项目应有已审批的可研报告);原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相关文件(原件3份);规划设计条件及带有用地红线、坐标及面积实测数据并加盖测绘单位章的成果图(3份蓝图及电子文件)。15个工作日规划局5.2.4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核对原件) 备注1 立案申请表 1 原件2 申请函 1 原件 包含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情况的说明,各用地单位盖公章3 申请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4 授权委托书 1 原件 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5 代理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6 投资批准文件或投资核准文件或投资备案登记文件 1 复印件7 实测广州坐标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报批文件 用地面积小于10公顷的,提供1/500现状地形图,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的,提供1/2000现状地形图;实测现状地形图标绘有拟建项目用地范围和拟选址界点坐标(广州坐标、西安坐标及拟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实测现状地形图需叠加周边历史用地情况、规划路、规划河涌、地铁、轻轨规划线路、高压线路及名胜古迹等信息8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 1 原件 反映拟选址范围的界线及拐点坐标、建筑的总平面布局、经济技术指标等9 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现场照片 1 原件 彩色、A4大小,并附有拍摄日期10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附件) 1 复印件1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要求提交的资料 1 复印件 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加说明和规划条件相关条款中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用地许可时应提交相应的资料。1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1 复印件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及电子附图(广州坐标)13 属于以划拨方式取得政府储备用地 1 复印件 土地储备机构出具的准许使用储备用地的意见14 属于以协议出让方式或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1 复印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15 属于加油(加气)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项目 1 复印件 总平面方案审查的批复及附图(有明确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等经济技术指标)16 属于输变电项目、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敏感工程项目 1 复印件 提供环评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意见 (二)协议出让类用地提供规划条件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核对原件) 备注1 立案申请表 1 原件 2 申请函 1 原件 包含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情况的说明,各用地单位盖公章。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 授权委托书 1 原件 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 代理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 6 实测广州坐标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报批文件 用地面积小于10公顷的,提供1/500现状地形图,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的,提供1/2000现状地形图;实测现状地形图标绘有拟建项目用地范围和拟选址界点坐标(广州坐标、西安坐标及拟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实测现状地形图需叠加周边历史用地情况、规划路、规划河涌、地铁、轻轨规划线路、高压线路及名胜古迹等信息 7 规划部门对项目选址的前期预审意见及附图 1 复印件 8 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 反映拟选址范围的界线及拐点坐标、建筑的总平面布局、经济技术指标等 9 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现场照片 1 原件 彩色、A4大小,并附有拍摄日期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核对原件) 备注1 立案申请表 1 原件 2 申请函 1 原件 说明项目概况、现场状况的描述、前期规划和用地的办理情况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各用地单位盖公章。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 原件 (我局网站下载或到窗口索取统一版本) 1、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委托内容、权限、期限; 2、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包括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6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条件和历次规划审批文件文号 1 复印件 规划条件应在有效期内 7 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规划图 2 原件 8 规划说明书、规划设计蓝图以及总平面规划彩图 3 原件 1、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设计蓝图主要包括(1)总平面规划及绿地系统规划图(原件,一式3份),(2)道路交通系统规划与竖向规划图; 2、总平面规划方案的规划设计蓝图为一张图,包含总平面规划及绿地系统规划和道路交通系统规划与竖向规划的内容。 9 总用地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还需增加管线综合规划图,包括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图、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给水燃气工程规划图、雨水污水工程规划图 3 原件 总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需提供 10 经技术审查的电子报批文件、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办结通知书 1 原件 包括说明书和图纸。 11 总用地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项目,如已取得供水、燃气、电力、电信、排水专业管理部门的书面意见或有关该工程方案初审的会议纪要,水务部门出具的城市排水设施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 1 复印件 总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需提供5.2.5办理土地有偿(划拨)使用手续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业务办理土地有偿(划拨)手续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2. 法人资格证明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5. 立项批文6. 规划批文7. 出让(划拨)宗地平面界址图8. 建设用地批准书附图9. 建设用地套图10.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11.地理位置图、正射影像图12. 现场照片13. 同意用地延期、分期(含分期附图)或变更用地单位等用地批文14. 军转民用地相关批文15. 违法用地查处结果二、各类型案件需分别提供:1.第1类型案件需提供16.批后实施通知17. 用地结案书(函)2. 第2类型案件需提供18. 建设用地通知书及附图19. 闲置土地处置决定书、闲置费缴款通知及票据20用地结案书(函)3. 第3类型案件需提供21. 历史用地证明22. 关于同意旧厂房、旧村自行改造的意见法定期限:32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5.2.6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1土地登记申请表1原件在市国土房管局窗口索取表格或在局网站下载2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报告1原件若用地有特殊情况,需提供报告说明3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1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提供原件核对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复印件和原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1.提供原件核对。2.授权委托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公章,明确委托内容、权限、期限。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1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1.提供原件核对。2.身份证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它身份证明。6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广州市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划拨通知书1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7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红线附图1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附图1复印件2009年9月1日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是按新的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供地的需提供提供原件核对9市、区拆迁办的拆迁结案证明1复印件同上,涉及拆迁的提供原件核对10查册表1原件11国有土地使用证附图2原件20个工作日国土局5.3 规划设计阶段5.3.1 申请规划设计条件一、申请基本资料1、立案申请表。2、申请函。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5、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二、主要材料一、申请基本资料1、立案申请表。2、申请函。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5、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二、主要材料一、申请基本资料1、立案申请表。2、申请函。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5、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二、主要材料1.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准文件复印件。2.我局历次用地、规划和报建批复文件、附图的复印件。3.已取得的国土部门批准核发的建设用地通知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附图附件的复印件。4.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5.审批时,须历次审查意见及审查意见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6.绘制在1/500或1/20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一式两份。7.审批:规划说明书、现状图、分区规划整合土地利用规划彩图、总平面规划彩图均一式十份,A3或A4规格,装订成册,彩色挂图一份;审批:规划说明书、现状图、分区规划整合土地利用规划彩图、总平面规划彩图、规划设计蓝图均一式四份(规划设计蓝图包括总平面规划与绿地系统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与竖向规划图),彩色挂图一份。8.电子磁盘报批文件。9.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规划立面图、节点效果图等其他规划图纸。10.整治或改造前的照片。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将依法予以撤销。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当核对原件;其余文件的复印件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40日市规划局5.3.2 申请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批、调整(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 立案申请表 1 原件 2 申请函 1 原件 包含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情况的说明,各用地单位盖公章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4 授权委托书 1 原件 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 代理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 6 投资批准文件或投资核准文件或投资备案登记文件 1 复印件 7 实测广州坐标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报批文件 用地面积小于10公顷的,提供1/500现状地形图,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的,提供1/2000现状地形图;实测现状地形图标绘有拟建项目用地范围和拟选址界点坐标(广州坐标、西安坐标及拟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实测现状地形图需叠加周边历史用地情况、规划路、规划河涌、地铁、轻轨规划线路、高压线路及名胜古迹等信息 8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 1 原件 反映拟选址范围的界线及拐点坐标、建筑的总平面布局、经济技术指标等 9 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现场照片 1 原件 彩色、A4大小,并附有拍摄日期 10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附件) 1 复印件 1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要求提交的资料 1 复印件 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加说明和规划条件相关条款中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用地许可时应提交相应的资料。 1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1 复印件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及电子附图(广州坐标) 13 属于以划拨方式取得政府储备用地 1 复印件 土地储备机构出具的准许使用储备用地的意见 14 属于以协议出让方式或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1 复印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 15 属于加油(加气)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项目 1 复印件 总平面方案审查的批复及附图(有明确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等经济技术指标) 16 属于输变电项目、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敏感工程项目 1 复印件 提供环评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意见 (二)协议出让类用地提供规划条件备注1 立案申请表 1 原件 2 申请函 1 原件 包含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情况的说明,各用地单位盖公章。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 授权委托书 1 原件 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 代理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 6 实测广州坐标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报批文件 用地面积小于10公顷的,提供1/500现状地形图,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的,提供1/2000现状地形图;实测现状地形图标绘有拟建项目用地范围和拟选址界点坐标(广州坐标、西安坐标及拟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实测现状地形图需叠加周边历史用地情况、规划路、规划河涌、地铁、轻轨规划线路、高压线路及名胜古迹等信息 7 规划部门对项目选址的前期预审意见及附图 1 复印件 8 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 反映拟选址范围的界线及拐点坐标、建筑的总平面布局、经济技术指标等 9 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现场照片 1 原件 彩色、A4大小,并附有拍摄日期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材料形式(核对原件)备注1 立案申请表 1 原件 2 申请函 1 原件 说明项目概况、现场状况的描述、前期规划和用地的办理情况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各用地单位盖公章。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 原件 (我局网站下载或到窗口索取统一版本) 1、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委托内容、权限、期限; 2、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包括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6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条件和历次规划审批文件文号 1 复印件 规划条件应在有效期内 7 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规划图 2 原件 8 规划说明书、规划设计蓝图以及总平面规划彩图 3 原件 1、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设计蓝图主要包括(1)总平面规划及绿地系统规划图(原件,一式3份),(2)道路交通系统规划与竖向规划图; 2、总平面规划方案的规划设计蓝图为一张图,包含总平面规划及绿地系统规划和道路交通系统规划与竖向规划的内容。 9 总用地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还需增加管线综合规划图,包括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图、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给水燃气工程规划图、雨水污水工程规划图 3 原件 总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需提供 10 经技术审查的电子报批文件、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办结通知书 1 原件 包括说明书和图纸。 11 总用地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项目,如已取得供水、燃气、电力、电信、排水专业管理部门的书面意见或有关该工程方案初审的会议纪要,水务部门出具的城市排水设施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 1 复印件 总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需提供 备注:1、以上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法定期限:(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类3个工作日,出让类4个工作日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7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类3个工作日,出让类4个工作日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7个工作日广州市规划局5.3.3 建筑设计方案审查1 、 立案申请表2 、 立案基本资料 立案基本资料:(1)申请函;(2)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4)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3 、 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1)、 用地规划条件(复印件);(2)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历次调整)批准文件及附图(复印件)4 、 建筑设计方案(2份)5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6 、 市规划局历次批复文件中要求去的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复印件)7 、 电子报批文件(2份)8 、 规划条件或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要求提交的效果图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市规划局5.3.4排水设计咨询1、城市排水设施设计条件咨询申请表(一式两份); 2、四至图(1:2000); 3、规划部门批复的平面图及说明书; 4、周边地下综合管线资料; 5、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 6、按照规定应提供的其它资料。15个工作日以内市政园林局5.3.5申请管线综合规划审查1.申请人的IC卡号,首次来我局办理业务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先申请IC卡。2.立案申请表。3.申请函:说明申请办理的事项的基本情况、办理原因、办理基本要求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验收类业务要求写明报批情况及现场状况,其中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审查、审批时,应当包括规划编制和历次审查、修改过程的说明;整治规划申请设计条件、方案审查、审批时,应当包括申请的原因、项目建设要求、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4.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勘测信息类业务外,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5.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除勘测信息类业务外均应当提交);其中办理中心村规划设计条件、方案审查、审批由区城市规划部门申报。6.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代理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自然人办理建筑类业务时,如代理人与申请人属于配偶、父母、子女关系,应当提交户口薄复印件,委托其他人办理的,应当进行公证。20个工作日内规划局5.3.6 申请专业报建初步设计审查(一)建设单位按照办事指南的要求,在市并联审批系统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关电子文件,集齐纸质资料后报规划部门驻政务中心的窗口申请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经初步审查,按以下不同情形作出处理:1、符合要求的,出具收件回执给建设单位;2、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收件;3、申请材料存在当场可以更正错误的,指引申请人当场更正。(二)窗口工作人员在系统操作,即时抄告各相关并联部门,传送电子文件,纸质材料每1个小时分送一次,或者通知相关并联部门派人领取,并做好签收登记(市区间流转由并联部门内部解决)。(三)并联部门在签收后第2个工作日在系统确认是否同意立案或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受理窗口区分不同情形作出如下处理:1、各部门都同意立案(环保部门操作“一致”)的,受理窗口在第3个工作日内生成立案编号,抄告各并联部门,并通过网站和短信向建设单位发送受理通知。2、有部门不同意立案(环保部门操作“不一致”)的,受理窗口在第3个工作日内抄告各并联部门,并通过网站和短信向建设单位发送不予受理通知。3、需要补送资料的,受理窗口在第3个工作日内抄告各并联部门,并向建设单位发出补送资料通知书,建设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收到补送资料后,重新按照上述(二)(三)程序执行。建设单位逾期未补送资料的,受理窗口在第6个工作日抄告各并联部门,并通过网站和短信向建设单位发送不予受理通知。规划报建阶段的审批时限共11个工作日,规划部门正式向建设单位发出受理通知后第2天开始计时。规划局5.3.7 市政配套设施费的缴交(减免)1、申请报告2、符合减免规定的有关文件依据并带原件核对3、配套设施建设费缴费通知书并带原件核对4、配套设施建设费签证单并带原件核对5、固定投资计划并带原件核对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包括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并带原件核对7、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并带原件核对8、规划批复及附图并带原件核对9、方案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及附图并带原件核对10、案件办理通知或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并带原件核对11、有关合同及相关资料,如小区配套学校无偿移交教育系统等项目情况需提交并带原件核对(应采用我市统一规范文本,且合同或协议的建筑面积应与实际报建面积保持一致)15个工作日城乡建设委员会5.3.8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立案申请表。2、申请函。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5、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二、主要材料:1、本次申报的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图(原件2份;图纸深度要求详见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2、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规划图(原件,2份;图纸深度要求详见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3、设计单位的建筑设计资质证书或单项建筑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图纸盖出图章可视为已提交)。4、关于本次申报的单体建筑设计方案的有效的电子报批审核办结通知书和放线测量办结通知书(原件)。5、电子磁盘报批文件(原件,门卫房、车棚、水池、围墙和加建电梯等零星工程不需提交)。6、规划部门历史批复文件(2006年之前批复的提供复印件,2006年及之后批复的提供文证编号)。7、规划条件及历次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的:(1)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复印件)。(2)规划模型或效果图(原件)。(3)其他材料(复印件)。8、批前公示材料(确定需要开展批前公示的案件):(1)批前公示的电子文件CAD文件(后缀名为DWG),CAD文件如使用天正或理正等专业软件编辑,须转为AutoCAD2008及以下版本(AutoCAD2004除外)可以正常打开的图形电子文件;需清晰表示该工程的总平面及其他需公示的相关内容,属于加建电梯工程的,应提供加建电梯的平、立、剖面图和总平面图。(2)批前公示情况报告(原件,说明公示主要情况,当公示结束后再次向我局申报案件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3)现场批前公示公证书原件,当公示结束后再次向我局申报案件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由公证部门出具,具体要求详见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现场规划公示公证的函(穗规2009792号)。三、属于以下情形,请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标明要原件的除外):1、属于新征用地上建筑工程的:(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及其他规划审批文件(含附图、附件)。(2)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含附图)。(3)单体工程的配套综合管线图和小区内部道路图(原件2份;图纸深度要求参考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4)勘测成果资料备案回执。2、用地规模大于或等于1万平方米的:(1)修建性详细规划已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规划批准文件及附图。用地规模大于等于2万平方米且修建性详细规划未包含管线综合规划的,应当提交地块管线综合规划审查意见。(2)修建性详细规划未经批准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规划说明书、规划设计蓝图以及总平面规划彩图(原件3份;修建性详细规划图主要包括总平面规划、绿地规划、道路交通系统规划、竖向规划、无障碍设计以及规划说明等。图纸深度要求详见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用地规模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应当提交管线综合规划图,供水、燃气、电力、电信、排水专业管理部门的书面意见或有关该工程方案初审的会议纪要,水务部门出具的城市排水设施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图纸原件3份;包含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图、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给水燃气工程规划图、雨水污水工程规划图;图纸深度要求详见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电子磁盘报批文件(包括说明书和图纸)。3、属于住宅类项目的:(1)土地出让合同。(2)住宅结构比例统计数据表(原件)。4、加建、扩建、改建工程:(1)权属证明文件(含附图、附件,有共有权属人的,应一并提供;其中加建电梯间工程,应提供同意加建业主的权属证明文件)。(2)权属证明文件持证人身份证明文件。(3)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结构安全说明(原件)。(4)属于建筑物经规划验收投入使用后的加建、改建、扩建或自有用地再利用的建筑工程(不含加建电梯间工程),应当提供建设用地规划条件。(5)属于建筑物经规划验收投入使用后的加建、改建、扩建且尚未办理产权的(不含加建电梯间工程),应当提交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竣工测量图,以及调整前后对比图。(6)属于加建电梯间工程,应当提交专有部分占拟加建电梯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书面意见及负责协调邻里纠纷的承诺书。5、属于需要城市设计研究或专家评审的:设计方案文本及演示文件(原件15份,简本)。11个工作日市规划局5.3.9节能设计审查备案1、广州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表(居住/公共)/广州市免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表。(份数:8份;材料形式:原件;备注:通过网上咨询后生成的带二维码加密后的表格,加盖设计、审查、建设单位业务章,免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只用提供该项。)2、广州市绿色建筑设计审查表(居住/公共)。(份数:1份;材料形式:原件;备注:限需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的民用建筑项目提供,通过网上咨询后生成的带水印的表格,加盖设计、审查、建设单位业务章。)3、建筑节能计算报告书。(份数:1份;材料形式:原件;备注:通过网上咨询后生成的带水印的计算报告书。有设计人、审查人签名、盖章。)4、广州市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审查表。(份数:1份;材料形式:原件;备注:限设计变更项目提供,加盖设计、审查、建设单位业务章。)法定期限: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5.3.10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审查备案(一)工程用地红线图; (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三)建筑红线外30米范围内的地面、地下建(构)筑物及管线资料; (四)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计算说明书及图纸; (五)本项目工程简况及地下工程的平面图和剖面图。5.3.11消防设计备案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且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提供下列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5、消防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等);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申报改建工程(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消防设计备案的建设单位除了提供2.3.1所要求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2)、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3)、所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均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4)、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属1998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对于所申报资料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并进入资料审查程序;对于所申报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提供资料的建设工程,确定其为消防设计不合格。法定期限:网上备案即时完成;备案抽查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市公安消防局5.3.12防雷设计审查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原件备注:提交材料前需在网上(办理网址http:/www.gzflb.com.cn)对申请书的内容进行录入并用A4纸打印申请书,提交的申请书纸质材料的内容与网上录入的内容必须相同,页和页之间需加盖申请单位骑缝公章。整改或补装工程应在申请书的设计简介中注明为整改或补装工程。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复印件备注:复印件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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