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采汇:房地产企业供应链金融之商票融资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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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供应链金融之商票融资篇前言:地产从严调控后,银行表外与非标融资受到严厉“打击”,私募、信托等主流机构在土地款融资方面亦被拒之门外。房地产企业在新规下除了通过各种融资主体和融资用途的转换曲线救国外,利用关联企业或关联交易的设置并通过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保理公司、P2P平台等进行商票融资亦越来越受重视。目录一、商业承兑汇票概述二、商票融资的主要方式2.1小额贷款公司商票质押贷款模式2.2担保公司票据收票收益权买断模式2.3保理公司债权转让模式2.4 P2P平台商票质押模式三、操作流程四、开票主体的选择五、风险控制5.1信用风险与道德风险5.2业务操作风险5.3发生票据纠纷的风险一、商业承兑汇票概述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其中,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票据,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06385号)的规定,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或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的汇票。对商业企业而言,以商业承兑汇票作为支付结算方式,开票方在商票开出之后就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收票方根据应收票据不计提坏账准备的规定可以达到优化企业报表的目的。同时由于商业承兑汇票具有流通性(商票上所载明的权利可经过背书转让的方式自由流通)、无因性(持有人在行使商票权利时无须证明其取得汇票的原因)、在授信额度的情况下可快速变现,融资费用低等特点,其已经从最初的支付工具演变为融资工具。二、商票融资的主要方式商票持有人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贴现的方式实现融资,但前提是承兑人或持有人已经取得银行商票贴现授信额度。除此之外,市场上可以消化商业承兑汇票的机构还有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P2P平台以及保理公司等。2.1)小额贷款公司商票质押贷款模式小额贷款公司由于不能直接开展票据贴现业务,因此,一般都是通过商票质押贷款的方式进行操作,即收票企业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借款的同时,将其持有的商票背书质押给小额贷款公司,到期前由小额贷款公司委托收款银行或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在实践中,商票到期托收需要提交的资料因银行而异,可以由公司财务人员咨询开户行后准备相关资料办理托收手续,如果开出的是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则无需提交其他资料。(请横屏看图)2.2)担保公司票据收票收益权买断模式担保公司虽然不能直接开展资金业务,但是可以采取委托贷款的方式,给持有商票的借款人提供贷款,也可以通过在全国性或地方性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购买票据收益权的方式进行操作。具体来说,收票企业注册成为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的会员后,将商票在平台上进行挂牌,并与平台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担保公司则在平台上进行通过摘牌的方式买断票据收益权,并与平台签订资产受让协议,之后,由收票企业与担保公司在线下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及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提交平台审核以完成摘牌。要注意的是,担保公司与收票企业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取得了票据权益,基于票据“无因性”的特点,收票企业与开票企业之间如存在瑕疵并不影响担保公司实现票据权利,但根据票据法及司法解释,票据的“无因性”并不是绝对的,如果持票人是以欺诈、偷窃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以上行为仍恶意取得票据,或者明知基础法律关系中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主张票据“无因性”将不被认可。(请横屏看图)2.3)保理公司债权转让模式商业保理公司在围绕核心企业开展保理业务时,最困难的就是如何解决买方对应收账款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的确认。由于商票具有“无因性”的特点,使得越来越多的商业保理公司开始青睐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来解决应收账款确认难的问题。至于商业保理公司是否可以开展以商业承兑汇票作为付款条件的保理业务以及以何种形式开展涉及商票承兑汇票的保理业务,目前监管部门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文件对此进行明确。在监管部门态度还不明朗的情况下,保理公司在操作商票业务时的通常做法是,与收票企业签订应收账款保理合同并完成应收账款转让通知等手续,形成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保理关系,在此基础上约定如基础交易合同中约定以商票作为支付结算方式的,则应将商票同时背书转让给保理公司。从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终审判决的(2015)民二终字第134号案的判决结果来看(,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终审判决的(2015)民二终字第134号案,即上诉人国中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中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所表明的司法观点来看),虽然还不能从整体上视作为商业保理公司是否可以开展以商业承兑汇票作为付款条件的保理业务以及以何种形式开展涉及商业承兑汇票的保理业务的结论性意见,但至少最高人民法院是认可保理业务关系可以作为商业保理公司取得票据权利的“真实交易关系”的。因此我们认为,保理公司通过上述交易结构取得票据权利是可行的。(请横屏看图)2.4)P2P平台商票质押模式市场上P2P平台开展商票业务的模式主要有两种:1.由于P2P平台投资人数量众多且分散,投资人作为债权人很难实现质押权,通常的做法是把票据质押在平台或者平台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但这样就导致了质权人与债权人不一致的情形。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在质押权人与债权人不一致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自己是质押权人时,债权人将面临质押权无法实现的风险。为规避这一问题,P2P平台的做法是:收票企业先将商票背书转让给表面无关联的第三方保理公司,保理公司再将票据收益权转让给P2P平台投资人,保理公司同时为投资人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到期由保理公司托收后归还给平台投资人。(请横屏看图)2.通过质押权委托行使的方式开展票据业务,即通过合同约定投资人为质权人,同时由投资人与平台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平台代为行使质押权,包括代为签订质押合同、代为行使质押权等。(请横屏看图)三、操作流程虽然不同机构在开展商票融资业务时的模式不尽相同,但在具体的操作流程上基本上没有太大区别,本文结合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P2P公司以及保理公司等机构在实践中的操作方式,对商票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进行梳理如下:1.按资料清单要求收取资料并完成内部立项;2.提交立项报告并经风控部审核通过后,与持票企业确定现场尽调时间;3.现场核实持票人的经营情况及贸易真实性、历史结算情况等;4.开票企业出具查询查复书并盖章,同时核实底联;(电票除外)5.持票人将商票现场背书质押(转让)给资金方;6.签订借款合同、商票质押合同、商票背书转让确认函等法律文件;7.资金方在收到持票性支付的费用后放款;8.商票到期前10日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在实践当中,由于开票企业往往是国企、央企和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议价能力较强。所以对开票企业往往只能通过公开披露的信息对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做分析。在商票融资业务中,资金方一般都会要求持票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此,对于持票人可按照资金方的要求进行尽职调查,但最主要的还是要核实贸易真实性和历史的交易结算情况。关于贸易真实性的核实,一般会要求持票人提供贸易合同、发票原件、送货单、验收单等资料,而关于历史交易结算情况,可以通过银行流水进行核实。四、开票主体的选择在实践当中,各类机构对开票企业的选择标准不一,这和企业的资金成本与收益有关系。比如联想、中兴、比亚迪、万科等企业开出的商票,到银行申请贴现的费用基本在年化5%8%之间,这样的收益对于大多数的小贷公司、P2P平台和保理公司来说讲是没有收益甚至是亏损的。目前,市场上资金方开展商票融资业务能够接受的利率比较一致,基本在年化11%14%之间,而大多数P2P平台能够接受的利率在年化15%左右。从资产端来看,主板上市公司开出的商票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能接受的融资成本在年化10%12%之间,而中小板上市公司由于总体资产规模较小,能够接受的融资成本在年化13%14%之间。从风险控制与收益两方面考虑,较大型的国企、央企,以及主板上市公司、中小板上市公司开出来的商票是各机构最为青睐的。在实践当中,由于国企、央企等企业信息不透明,且难以配合资金方进行尽调等原因,该部分企业的商票只有少数资金方选择承办。而对于上市公司的选择,一般都会先对企业的资产规模、主营业务是否稳定、近几年企业的盈利情况、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以及短期负债情况等指标进行评估之后做出判断。五、风险控制商票融资本质上就是一种信用融资,对于资金方来讲,主要的风险来自于出票企业的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以及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此,选择信用记录良好、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就成了控制风险的最重要的手段。5.1)信用风险与道德风险从还款意愿上讲看,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是付款第一责任人,属于承兑人的刚性兑付责任,如果不兑付,将记入承兑人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因此,对于开票企业而言,一旦到期不兑付或兑付不了,将会对其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特别是上市公司。从还款能力上看,则需要通过尽调来评估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主营业务以及现金流等指标后作出综合判断。5.2)业务操作风险商业承兑汇票分为纸质商业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两种。由于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提示付款等业务都是通过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因此不会存在假票或票据存在瑕疵等问题。所以,业务操作风险主要是指纸质商业承兑汇票可能存在假票、票据存在瑕疵的风险。在实践操作中,为防止出现假票的情况,有些资金方会要求开票企业与持票企业到银行现场购买商票并完成出票、背书等手续,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假票的风险,但这属于极个别的情况。一般的做法是将已经开出的商票拿到出票企业处核验底联,并由出票企业现场出具查询复查书,当然,虽然这是目前市场上同行也是各方都能接受的做法,但仍旧并不能完全避免出现假票的风险。至于票据瑕疵的问题,通常是指背书过程中存在印鉴不清晰的问题,对此,在商票背书的同时,可以让背书人同时出具一个证明,证明系背书人疏忽导致印鉴不清晰的情况。5.3)发生票据纠纷的风险在票据纠纷发生时,持票人向出票人或背书人行使追索权时,后者往往会提出各种抗辩理由,特别是在基础法律关系存在瑕疵以及持票人取得票据的合法性上提出抗辩,但基于商票“无因性”的特点,只要持票人能够证明系合法取得,且票据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格式要求,记载事项齐全,则持票人可以基于商票无因性对抗后者的各种抗辩事由。西政资本为西政投资集团下属企业,西政投资集团是西南政法大学地产、金融圈校友倾心打造的地产全产业链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集团主营私募投资、创业投资,主要投资方向为地产、高新科技、互联网、文化传媒、创新金融等产业。集团下设西政地产金融研究院,提供地产、金融领域前端法律顾问、税务筹划等综合顾问服务,投融资架构及融资产品结构设计等顾问服务,跨境投融资结构设计、资金出入境合规设计及法律、财税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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