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7852441 上传时间:2020-03-25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公司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公司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制度方案公司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温馨提示:本示范文本内容均可根据需要任意编辑,文本仅供参考,感谢您的阅读下载!第 1 页 共 7 页1目的与范围本制度规定了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吊(索)具的采购、检验、使用、报废、维护等内容。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吊(索)具的安全管理,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制度适用于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吊(索)具采购、检验、使用、报废、维护的安全管理。2管理职责2.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吊(索)具管理的领导工作。2.2设备安全课负责吊(索)具的安全监督管理。2.3生产部负责吊(索)具的采购工作。2.4各单位负责吊(索)具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报废处理、检验工作。3管理内容3.1本制度所称吊(索)具是指起重机械在吊卸、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绕性部件(含上、下端配件)。包括:钢丝绳、吊链、起重真空吸盘、磁力吸盘、纤维吊索(带)和组合吊具等。3.2额定起重量:吊(索)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3.3极限工作载荷:单肢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3.4安全工作载荷: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由特定吊挂方式允许承受的最大质量。3.5吊索:起重机械吊卸、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绕性部件(含上、下端配件)。3.6检验载荷(验证力):吊具与锁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验证吊具或锁具承载能力所施加的非破坏性垂直向下载荷。4管理内容4.1设备安全课负责公司吊(索)具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同时对吊(索)具管理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提供咨询与服务。4.2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吊(索)具的日常管理、检查、使用和维护工作。其内容应包括:4.2.1使用的范围、方法。4.2.2存放和保养方法。4.2.3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4.2.4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4.2.5检查、管理的责任等。4.2.6吊(索)具安全性能的鉴定由各单位安技员负责,必要时可向设备安全课进行咨询。4.2.7纤维吊索(带)不得用插接、打结和绳卡固定的方法缩短或加长。4.2.8除特殊要求和采取一定保护措施外,吊(索)具不得直接暴露于腐蚀性介质中,在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4.2.9纤维吊索(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不得在有热源、有机溶剂和酸、碱腐蚀作业场所使用(特殊吊索带除外);潮湿后不得采取加热的方式烘干,应自然风干后,方可再次使用。4.2.10吊(索)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肢)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严禁使用磨损超标和报废的吊(索)具进行起吊作业。4.2.11一般情况下,吊(索)具不得打结使用,特殊情况需打结使用时,必须降低额定起重量(一般应降低40%)。4.2.12吊装作业时,吊(索)具肢间夹角一般应不超过90,最大不得超过120;纤维吊索(带)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吊带软索眼连接处夹角不得超过20。4.2.13人造纤维吊(索)具应采用聚酰胺、聚酯、聚丙烯材质,禁止使用其他材质的纤维绳索。直径小于16和大于48纤维绳不宜采用作吊索。4.3采购与贮存4.3.1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物资部统一采购。4.3.2物资部在购置吊(索)具时,应审核、验证供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并留存。采购的吊(索)具上应有明显、不易磨损的标记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标记内容至少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极限工作载荷)、检验标志、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名称等内容。检验合格证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应附有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4.3.3吊(索)具应存放在干燥、无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存放及保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4.3.3.1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4.3.3.2吊(索)具上不得压重物。4.4使用与维护4.4.1各单位应对各类索具进行编号,建立档案。作业现场的吊(索)具上应有明显、不易磨损的标记(标记内容同4.3.2条要求),进行分类、有序的管理,禁止在作业现场随意丢弃和放置。4.4.2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作业环境、吊运物品、吊挂方式和起吊重量等不同正确选用吊(索)具,严禁超载和超范围使用。4.4.3起吊前,作业人员必须确认吊挂方式正确、吊运物品捆绑牢固、各种连接可靠,进行试吊(距地面0.5m左右)后,方可吊运。吊运过程中应避免严重振动、碰撞和冲击载荷。4.4.4起吊有快口和尖锐棱角的物品时,作业人员应在吊(索)具与快口和棱角接触处加装衬垫物,防止快口和棱角割断吊(索)具。4.4.5作业时,吊物重心应与吊(索)具提升连接点在同一条铅垂线上,禁止外拉斜吊和使吊(索)具在吊物边缘拉拽或滑动。4.4.6使用二根以上吊(索)具吊运同一物品时,吊(索)具的材质、结构尺寸、端部配件等性能应相同。4.4.7吊锁具被吊运物品压住不能直接取出时,应清除上层重物后再取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硬性拉拽。4.5检查与报废4.5.1初始检查新购置的吊(索)具接收单位应对吊(索)具的标记、检验合格证及外观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4.5.2经常性检查使用人员应对吊(索)具进行经常性(含使用前、使用间歇时间)的目视检查,发现有影响安全性能的缺陷时,应停止使用,报本单位安技员进行安全性能鉴定。4.5.3定期检查各单位应根据吊(索)具使用的频度、工况条件恶劣程度或吊(索)具的经验使用寿命等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一般不低于半月/次)并记录,检查记录作为继续检查、维修或报废的依据。4.5.4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纤维制品的烧焦、老化等。4.5.5静载试验a试验载荷为吊具额定起重量的1.25倍。c试验载荷应逐渐地加上去,起升至离地面100-200mm高处,悬空时间不得少于100min,卸载后进行目测检查,试验如此重复三次后,若各部结构未出现裂纹、永久变形或对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坏,连接处没有出现松动或损坏,即认为静载试验合格。4.5.6动载试验a试验载荷为吊具额定起重量的1.1倍。c.试试验时,必须把加速度、减速度和速度限制在起重机正常工作的范围内,并应按其工作循环进行,时间一般应延续到1h,若各机构动作灵敏,工作平稳可靠,各项参数达到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各限位开关及安全保护装置的动作准确可靠,结构及零部件无裂纹、连接无松动等对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坏,即认为动载试验合格。4.6监督检查4.6.1设备安全课负责在日常巡检和专项检查中对各单位吊(索)具的管理、检查、使用和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6.2经鉴定报废的吊(索)具,应立即从作业现场清除,不得使用。4.6.3未按本制度执行的,将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考核。5相关文件GB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LD48-19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GB/T5972-200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范围6记录(表格)JHAJ038(纤维材料)吊(索)具安全检查表附件1吊(索)具报废标准7 / 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