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学校消防安全建设标准.doc

上传人:wux****ua 文档编号:7836976 上传时间:2020-03-2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江县学校消防安全建设标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南江县学校消防安全建设标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南江县学校消防安全建设标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南江县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一、指导思想按照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会议精神要求,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社会化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增强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切实提高学校防控火灾能力。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南江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校,直属单位。三、建设标准(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2、学校及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1)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6)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7)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8)消防(门卫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9)化学试剂、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10)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11)食堂、灶间烟道清洗情况;(12)教职工对本岗位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13)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3、学校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及巡查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2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卫生室等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消除不安全因素。4、学校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1)学生集体宿舍及公寓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4)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5、教职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火灾隐患。义务消防队可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工作。6、岗位防火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7、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排除;对不能立即排除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8、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9、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1、学校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定期进行消防演练。高等院校应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2、学校实验室应将预案涉及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等报学校消防管理归口部门备案。3、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人员应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1)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件的人员立即摁下按钮或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2)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起火;(3)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人员引导学生疏散。4、消防控制室接到探测器报警信号后,立即通知现场最近的工作人员、巡查人员前去确认,同时通过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确认。现场人员确认火灾后,向控制室报告,并立即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附近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5、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案,在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1)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人员;(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3)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学生疏散;(4)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5)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1、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师生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2、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3、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1)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3)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4)多个防火分区的,应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1、学校校长、消防安全管理员应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熟知以下内容:(1)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2)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2、学校应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或派出所民警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3、各级各类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1)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2)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3)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4、中小学校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专题教育、主题班会、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延伸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5、高完中和中职学校每学年应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6、学校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7、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教职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应当达到以下要求:(1)熟悉消防法律法规;(2)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3)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和防火措施;(4)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5)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8、学校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四、组织验收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验收按照南江县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组织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工程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