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法与国际私法试题历年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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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国 2002年 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法与国际私法试题 课程代码: 00222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重要的原则是 ( ) ) 宽度从邻海基线量起,不超过 ( ) 国都拒绝引渡 ( ) ) ) 早规定国籍属人法的法律文件是 ( ) 国民法典 国宪法 权宣言 鲁士法典 先采用的美国式最惠国待遇条款是 ( ) 决涉外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的一项重要原则是 ( ) 则区别说”的法学家是 ( ) 二、多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 ) 2 ) ) 须同时解决的问题有 ( ) 三、填空题 (本大题共 10 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 ) 海和 _以外的不属于任何国家领有和管辖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上。 条约是国际组织的组织约章,除另有规定外,保留须经该组织_接受。 约法公约的规定,除条约表示不同意思,或另经确定外,条约对每一当事国之拘束力的空间范围及于其 _。 现其对外政策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所形成的国际社会关系。 案件当事国在国际法院无本国籍法官,则该国可选派 _。 _整理了法律冲突法,后经莫里斯继续编撰,成为国际私法的名著。 国采用 _制度。 国采用 _。 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 _的诉讼权利义务。 用航空法规定,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 _法律。 四、名词解释 (本大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 ) 五、简答题 (本大题共 4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20 分 ) 六、论 述题 (本大题 2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20 分 ) 3 七、案例分析题 (本大题共 1 小题, 10 分 ) 当地一美国女子结婚,并居住在美国。后因感情不和等原因,双方决定离婚。请问哪国法院具有管辖权 ?应适用何国法律 ? 全国 2002年 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法与国际私法试题参考答案 课程代码: 00222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 ) 、多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 ) 、填空题 (本大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 ) 四、名词解释 (本大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 ) 领陆、领水、领空和地下四部分构成。 辑或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和执行处罚。 照国际法或协议,为使他国外交代表在接受国能有效地执行职务而由接受国给予的特殊权利和优惠待遇的总 称。 第三方应当事国请求或主动采取的促进双方直接谈判解决争端的活动,第三方不直接参加谈判。 有固定内容的、不成文的,如果一国国家承认或当事人采用,就对其具有拘束力的一种习惯作法或常例。 用 什么程序来确定外国法的内容的问题。 予它在内国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权利地位。 国法院应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进行某些讼诉行为,也就是履行另一国法院的委托的行为。 4 五、简答题 (本大题共 4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20 分 ) 36.(1)固定的居民; (2)确定的领土; (3)一定的政权组织; (4)主权。 37.(1)国民待遇是指国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外国人与本国公民同等的待遇,即在同等条件下,外国人与本国公民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2)依此原则,第一,国家给予外国人的待遇不低于本国人的待遇,第二,外国人不要求任何高于本国人的待遇; (3)根据国际实践,国民待遇一般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即限于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方面; (4)国民待遇通常是国家之间在互惠原则的基础上互相给予的。 38.(1)它只指出某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并不直接规定当事 人的权利和义务; (2)它间接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是一种间接规范,必须与其指引的某国实体法结合起来,才能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3)它本身不是程序规范。 (1)通过国内立法及判例,明确规定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不得与内国公共程序和善良风俗相抵触; (2)不得有意规避与合同及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强行性法律; (3)不得选择与当事人和合同毫无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4)不得 选择他国冲突法。 实际上,各国立法和实践都要求所选法律必须与合同及当事人之间存在着重大联系或真实联系。 六、论述题 (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20 分 ) 40.(1)一般地,条约仅对当事国有拘束力,而对作为非缔约国的第三国是不发生效力的。条约法公约第 34条规定:“条约非经第三国同意,不为第三国创设义务或权利。” (2)在特定条件下,国际法也允许某些条约为第三国创设义务或权利。 (3)关于条约为第三国创设义务问题:一般地条约当事国不能将条约义务强加给第三国。但 根据条约法公约规定,在下述条件下条约可以为第三国创设义务,即条约当事国有此意思表示且经第三国以书面形式明示予以接受。 (4)关于条约为第三国创设权利问题:条约为第三国创设权利有三个条件: 条约当事国有此意思表示,且经第三国表示同意; 如第三国无相反之表示,可推定其同意; 第三国同意后应按条约规定行使该权利。 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来处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应根据什么原则来确定依何国法律进行识别的问题。 国际上的不同主张有: (1)依法院地法识别。这种主张比较普遍,其理由为,审理案件的法院总是按照自己国家的法律规定来判断民事法律关系性质的。 (2)依准据法识别。这种主张认为,应根据适用的冲突规范所指引的某特定国家的实体法 (准据法 )进行识别。其理由为:适用冲突规范的目的是在指定准据法,依准据法识别既可避免因对冲突规范解释不准确而歪曲适用的法律,也可防止改变应适应的准据法;以事实构成为出发点来解决识别问题,理应采用准据法,因为准据法是和事实构成有密切关系的法律。但这种主张被认 为是本末倒置,理论不合逻辑。 5 (3)依比较法学和分析法学的方法识别。认为识别所依据的法律观点,应从建立在比较法研究的基础上的分析法学中求得,即所获得的普通适用的共同原则,共同概念进行识别。其理由是:国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是涉及若干个法律制度中选择何国法的规范,可能与特定国家的实体法相联系,也可能还与其他国家的实体法有关系,其分类、定性和解释,在认识上具有国际性。 七、案例分析题 (本大题共 1 小题, 10 分 ) 42.(1)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问题,美国以住所地法作为行使离婚管辖权的依据;我国实践 中的处理办法是,中国人和外国人在华离婚,依民诉法规定,由人民法院管辖,中国人和外人在外国离婚的,我国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管辖权。本案中,如果当事人到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当事人在美国提起离婚诉讼,则当事人住所地的美国法院有管辖权。 (2)关于离婚所适用的法律问题,美国冲突法重述规定,受理诉讼的当事人住所地州,得适用本地法确定离婚权;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如果我国法院受理了当事人的离婚请求,则应适用我国法律;如果当事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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