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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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安全生产法 逐条解读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主讲人 张玉红 01 总则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4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3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1 制定本法 1 适用本法 另有规定的 适用其规定 2 消防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 铁路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 民用航空安全 核与辐射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 3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理念 以人为本人坚持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 1 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2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5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 5 依法获得安全 生产保障的权利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6 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制度 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 7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国务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城乡规划 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相衔接 制定 根据 8 1 4 国务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3 1 2 加强 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支持 督促各有关部门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解决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 8 2 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应当按照职责 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乡 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 开发区管理机构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8 3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消防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9 国务院有关部门 应急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 制度 修改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 执行 10 多种形式 各级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 安全法律法规 安全知识的宣传 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11 有关协会组织 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章程 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 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 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2 生产经营单位 技术 管理服务的机构 为安全生产提供 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委托 提供技术 管理服务 13 14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5 国家对以下方面的单位和个人 给予奖励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 16 0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 本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 安全生产条件 应当具备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7 18 5 7 6 督促 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建立 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 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 2 4 主要负责人职责 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 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责任制的落实 19 成本 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予以保证 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20 建筑施工 金属冶炼 矿山 道路运输 危险物品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或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或 从业人员10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或 从业人员100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设置 设置 设置 21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或者参与安全培训 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 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检查安全生产状况 及时排查事故隐患 提出改进建议 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组织或者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 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 作出涉及安全的经营决策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听取 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降低工资 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 应当 危险物品的生产 储存单位矿山 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 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告知 23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具备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矿山 金属冶炼建筑施工 道路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 储存单位 考核合格 安全知识管理能力 矿山 金属冶炼 危险物品的生产 储存 注册安全工程师 应当配备 鼓励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24 产 经 营 单 位培训不合格 从业人员 熟悉有关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了解事故应急措施 知悉权利和义务 安全培训 不得上岗 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生 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25 1 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培训 建立培训档案 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 内容 参加 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 学校实习生 25 2 新工艺 新技术 新材料 新设备 必须了解 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 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26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 27 安全设施 主体工程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8 矿山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生产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下列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 29 设计单位 设计人 生产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矿山建设项目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 审查部门 审查人员 对设计 负责 对审查结果 负责 30 生产危险物品建设项目储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矿山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 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投入生产和使用 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验收 合格 验收 不合格 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 31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有关设施 设备上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32 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设计 制造 安装 使用 检测 维修 改造 报废 安全设备 1 2 进行经常性维护 保养并定期检测 保证正常运转 3 维护 保养 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生产经营单位 33 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涉及人身安全 危险性较大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矿山井下特种设备 专业生产单位生产 专业资质的检测 检验机构 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和安全标志 对检测 检验结果负责 方可投入使用 34 未经检测 检验或者经检测检验不合格的 不得投入使用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 具体淘汰目录制定公布省级人民政府 淘汰目录制定 公布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 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淘汰 危险工艺 危险设备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 设备 35 生产 经营 运输 储存 使用 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 生产经营单位 必须执行有关法律 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有关主管部门 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有关法律 法规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接受 监督管理 36 重大危险源 登记建档 进行定期检测 评估 监控 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将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 应急措施报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37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如实记录排查治理情况 及时通报从业人员 管理措施 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技术 38 危险物品车间 危险物品商店 危险物品仓库 生产 经营 储存 使用 员工宿舍 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 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 标志明显保持畅通 禁止锁闭 禁止封堵 39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 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40爆破 规程和措施吊装 其他危险作业 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 事故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 如实告知 从业人员遵守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1 按规则佩戴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符合国家标准 符合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 监督 教育 从业人员 42 安全问题重大事故隐患 立即处理 应当 不能处理的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报有关负责人 不及时处理向主管部门报告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安全管理人员 经常性检查 发现 43 生产经营单位 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安排 经费 44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4 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 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 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 甲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甲方安全管理人员 乙方安全管理人员 协调协调 45 与承包单位 承租单位 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承包合同 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项目 场所 设备 生产经营单位 经营 发包或者出租 不得 单位个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 与承包单位 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统一协调 管理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发现安全问题的 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46 主要负责人 立即组织抢救 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发生安全事故 47 生产经营单位 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48 03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 劳动合同 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 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生死 合同 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 免除或者减轻其 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49 3 5 4 1 2 6 从业人员权利 知情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建议权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索赔权因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 除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 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批评 控告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 检举 控告 拒绝违章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停止作业权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 而降低其工资 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0515253 应当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从业人员义务 在作业过程中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服从管理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 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负责人报告 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545556 有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纠正违法行为 2 3 有权对违章指挥等提出解决建议 4 有权建议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57 5 有权参加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 有权对 三同时 进行监督 工会 派遣人员 从业人员 权利 义务 57 04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本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 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应当严格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 制定 进行 59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 不符合 不得批准或者验收 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活动 予以取缔依法处理 已取得批准的 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撤销原批准 60 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 不得收取费用 不得要求接受审查 验收的单位购买指定的设备 器材 产品 审查 验收 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 61 监督检查时可行使的职权 调查了解 当场纠正 行政处罚 扣押查封 停产停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62 予以配合 不得拒绝 阻挠 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监督检查 6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 应当忠于职守 坚持原则 秉公执法 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 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应当为其保密 64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作书面记录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拒绝签字 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向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65 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 监督检查中 应当互相配合 实行联合检查 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 应当互通情况 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 应及时移送其他部门 66 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 重大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 决定停产停业 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 依法 执行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可以采取 停止供电 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 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有发生事故的现实危险部门负责人批准24小时书面通知 拒不执行解除规定 67 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和工作人员 监察机关 依照行政监察法 实施监察 68 安全评价 认证 检测 检验的机构 69 电话 信箱 电子邮件 受理 调查核实 公开举报 书面材料 形成 需要落实 整改措施 报经有关负责人 签字并督促落实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建立举报制度 70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 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 71 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存在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 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 72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73 义务 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 权利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新闻 出版 广播 电影 电视 单位 74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 向社会公告 行业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投资主管部门 有关金融机构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通报 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 建立 75 05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重点行业及领域 建立 应急救援基地 应急救援队伍 生产经营单位 其他社会力量 鼓励建立 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国家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国务院有关部门 建立健全相关行业 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76 建立 制定 组织 有关部门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体系 77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生产经营单位定期演练 制定 应急预案 相衔接所在地县级以上 政府应急预案 78 建筑施工 金属冶炼 危险物品 矿山 城市轨道交通 应当建立 应急救援组织 应急救援器材 设备和物资 生产规模较小的 应当指定 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进行经常性维护 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79 发生安全事故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本单位负责人 应当指定 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 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 不得隐瞒 不报 谎报或者迟报 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毁灭有关证据 接到事故报告 80 单位负责人 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 事故 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汇报 立即按照国家有关 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 谎报或者迟报 81 事故抢救 统一指挥 协同联合 生产经营单位 其他相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地方人民政府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 有关政府负责人 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 事故现场组织抢救 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 疏散等措施 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 配合事故抢救 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82 事故调查处理 科学严谨 1 依法依规 2 实事求是 4 注重实效 5 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及时 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83 发生安全事故 经调查确定 为责任事故 查明 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 对安全生产有关事项负有审查 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 查明 有失职渎职行为 依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 8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85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定期向社会公布 86 06 法律责任 责任主体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 违法行为 违法后果 87 1 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2 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 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3 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4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前款规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 不构成犯罪 构成犯罪的 降职或撤职 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处分 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主体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违法行为 要求被审查 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 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 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 验收中收取费用的 违法后果 88 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不构成犯罪 构成犯罪的 责任主体 承担安全评价 认证 检测 检验工作的机构 违法行为 出具虚假证明 违法后果 89 追究刑事责任 对承担安全评价 认证 检测 检验工作的机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 吊销其相应资质 处罚2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 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 单位或并处并处罚款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违法所得10万以上 违法所得10万以下 构 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责任主体 违法行为 违法后果 90 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经营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投资人 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 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未发生安全事故 追究刑事责任 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资金 逾期未改正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未构成犯罪 构成犯罪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违法行为 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违法后果 91 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 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未发生安全事故 未构成犯罪 构成犯罪 撤职处分 追究刑事责任 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违法行为 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违法后果 92 0 20 40 60 80 100 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 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 上一年年收入 30 40 60 80 罚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主体 违法行为 违法后果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构成犯罪 责令限期改正暂停或撤销其安全生产有关资格追究刑事责任 93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 违法行为 1 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2 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 储存单位以及矿山 金属冶炼 建筑施工 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3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 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4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5 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6 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7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上岗作业的 违法后果 94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改正 处五万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 违法行为 1 未按照规定对矿山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 储存 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2 矿山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 储存 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3 矿山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 储存 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4 矿山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 储存 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 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违法后果 95 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 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 违法行为 1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 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2 安全设备的安装 使用 检测 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3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 保养和定期检测的4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5 危险物品的容器 运输工具 以及涉及人身安全 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 检验合格 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投入使用的6 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 设备的 违法后果 96 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 追究刑事责任 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 违法行为 未经依法批准 擅自生产 经营 运输 储存 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 违法后果 97 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 犯罪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 违法行为 1 生产 经营 运输 储存 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 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 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2 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 或者未进行评估 监控 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3 进行爆破 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 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4 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违法后果 98 追究刑事责任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 未构成犯罪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 违法行为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违法后果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停产停业整顿 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拒不执行 99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 违法行为 将生产经营项目 场所 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违法后果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 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 责令限期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与承包方 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0 1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 违法行为 未与承包单位 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 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 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 管理 违法后果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 100 2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责任主体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 违法行为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违法后果 101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 违法行为 1 生产 经营 储存 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 商店 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 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2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 标志明显 保持畅通的出口 或者锁闭 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违法后果 102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逾期未改正 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 违法行为 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 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违法后果 103 该协议无效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主体 违法行为 违法后果 不服从管理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构成犯罪 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追究刑事责任 104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 违法行为 拒绝 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违法后果 105 追究刑事责任 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限期改正 拒不改正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 未构成犯罪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违法行为 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 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违法后果 106 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追究刑事责任 1 给予降级 撤职的处分2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60 至100 的罚款 构成犯罪 未构成犯罪 责任主体 违法行为 违法后果 107 地方人民政府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 谎报或者迟报的 构成犯罪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 违法行为 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违法后果 108 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予以关闭 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 违法行为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违法后果 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 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 处罚金额 20万 50万 罚 50万 100万 100万 500万 500万 1000万 1000万 2000万 情节特别严重 109 110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 违法行为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他人财产损失 违法后果 111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 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 继续履行赔偿义务 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 07 附则 112 113 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114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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