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基本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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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公司法的基本制度 第五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第一节公司的设立 第二节公司的股东 第三节公司机关人员 第四节公司债券 第六节公司的合并 分立与变更 第七节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教学重点 1 公司设立的立法原则 公司设立与成立 公司设立的效力2 公司章程的内容 修改及效力3 公司资本的种类 公司资本三原则 公司资本与资产4 公司股东权的分类5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的任职资格与义务6 股东诉讼制度7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8 公司合并与分立的方式 程序及效果9 公司的清算 第一节公司的设立 例 甲股份公司成立后 董事会对公司设立期间发生的下列费用如何承担发生了分歧 发起人蒋某因公司设立事务而发生的宴请费用 发起人李某就自己出资部分所产生的验资费用 发起人钟某为论证公司要开发的项目而产生的调研费用 发起人廖某值班时乱扔烟头将公司筹备组租用的房屋烧毁 筹备组为此向房主支付5万元赔偿金 上述哪项费用应当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哪项费用应当由发起人承担 若公司未能成立 则上述费用又应如何承担 一 公司设立的概念与方式 一 概念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它不同于公司的成立 公司成立 是指已具备法律规定的实质条件 完成申请程序 以公司登记机关颁发营业执照为标志的一个特定时间点完成的活动 它们是同一连续行为的两个不同阶段 二者的区别 1 时间不同 设立行为在先 且并不必然导致成立的后果 2 性质不同 设立是一种行为 属于多方法律行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除外 成立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公司设立行为的法律后果 3 法律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同 设立阶段体现为设立人之间的合伙合同关系及设立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成立后体现为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关系 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公司与第三人的关系 二 公司设立的立法原则 三 公司设立的方式1 发起设立 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第26 78条 81条 2 募集设立 股份公司 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 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85条 四 公司设立的效力是指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概括地讲 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公司完成设立程序 符合法定条件 依法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 二是公司未完成设立程序 或虽完成设立程序但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未能依法成立或导致公司设立无效或被撤销 无论公司成立与否 就其主要内容而言 包括以下三方面 1 设立中公司的地位所谓设立中公司 是指自发起人达成设立公司的协议 制定公司章程到公司设立登记完成这一阶段的公司 设立中公司在法律地位上一般归类于无权利能力团体 发起人为其执行机关和代表机关 在设立公司的权限内从事相关活动 并以此活动为限将其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属于设立中公司 但就最终结果而言 不会产生设立中公司承担责任的情形 若公司未依法成立 则设立公司过程中因设立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债务 由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若公司依法成立 则设立过程中以设立中公司名义从事的设立行为 其法律后果自动转由成立后的公司承受 2 发起人的责任此处所涉及的发起人责任以其必要的公司设立行为为前提 若超出设立公司权限范围 以其个人身份所为的任何行为 则任何情况下均由个人负责 1 公司成立情况下的发起人责任第一 发起人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责任 应由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发起人补缴差额 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 第31条 94条 第二 发起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设立公司过程中 因发起人的过失设立行为而侵害公司或第三人利益时 应由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公司法 第95条第3项 2 公司未能依法成立情况下的发起人责任第一 因设立行为而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 第95条第1项 第二 对已收股款的返还责任 公司法 第95条第2项 3 公司设立的无效和撤销公司设立瑕疵 是指公司在形式上虽然已经成立 即已经依法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但实际上却存在未能满足法定条件或法定程序 或存在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的情形 公司法 第199条 五 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公司设立登记 习题 甲 乙 丙 丁 戊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 以商品批发为主 甲乙丙丁分别为未来的公司取一名称 其中可用的是 A 北京大地商贸公司B 北京666商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C 中国北京商品贸易国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D 北京汇通商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答案 D 引例评析 本案涉及设立中公司的地位 发起人的责任以及公司设立失败的法律后果 该案中 发起人蒋某因公司设立事务而发生的宴请费用 发起人李某就自己出资部分所产生的验资费用 发起人钟某为论证公司要开发的项目而产生的调研费用均为因公司设立而产生的费用 应当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发起人廖某值班时乱扔烟头将公司筹备组租用的房屋烧毁 筹备组为此向房主支付5万元赔偿金 应由廖某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 第95条第3项 若公司未能成立 因设立行为而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由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 第95条第1 2项 二 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 规定其名称 资本 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具有法定性 自治性 真实性 公开性 一 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1 制定 1 主体一般 公司设立时的全体股东 第23条 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 股东制定 第61条 国独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或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66条 发起设立 全体发起人制定股份有限公司 第77条 募集设立 发起人制定 经创立大会通过 第77条 90条 91条 2 内容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指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 属于强行性法律规范 若不记载或记载违法 将导致公司章程无效以及公司设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公司法 第25条针对有限责任公司 第82条针对股份有限公司予以明确规定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中可以记载也可以不记载的事项 属于授权性规范 其记载与否不会影响公司章程的效力 就事项本身而言 未载入章程当然不生效力 一旦载入章程即对相关主体产生拘束力 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公司法未集中规定 而是散见于多个条款中 如 公司法 第16条 对于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事项的决议 由股东会 董事会按照章程规定的权限和数额进行 第38 46 54条规定 公司可以规定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享有其他职权 任意记载事项是指公司法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之外 在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 由制定者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记载于公司章程的事项 充分体现了公司法中的意思自治理念 其记载与否同样不影响公司章程的效力 就事项本身而言 未载入章程自然不生效力 一旦载入即产生拘束力 公司法 中具有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字样的分散授权条款 如第35条 2 修改程序 1 董事会提议 修改章程的属于股东 大 会的职权 一般由董事会提议 2 通知其他股东 根据第42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103条股份有限公司应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3 决议 第44条 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章程决议 必须经代表2 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104条 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章程决议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的订立和变更并非以工商登记为生效要件 而为对抗要件 例 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 变更公司章程 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 制售成衣 一项 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对甲公司变更章程的行为 正确的是 A 董事会可以作出变更决议 自决议生效时发生变更效力B 董事会可以作出变更决议 但其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而不发生变更效力C 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自决议生效时发生变更效力D 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 自办理变更登记时发生变更效力答案 C 二 公司章程的效力1 时间效力有限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 全体股东 1 制定或发起人在章程上签字盖章时生效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 创立大会决议通过时 2 修改 股东 大 会决议生效时2 主体效力对公司 股东 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法 第11条 可见 公司章程只对内部人有约束力 对公司债权人或其他第三人等外部人等不发生效力 亦不得以章程另有规定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习题 甲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 不得处置公司资产 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 一日 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 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 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 对任某的换车行为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 违反公司章程处置公司资产 其行为无效B 违反公司章程从事非经营性交易 其行为无效C 并未违反公司章程 其行为有效D 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 只要王某无恶意 该行为就有效答案 D 三 公司资本 一 公司资本形成制度 了解 1 法定资本制 指公司设立时 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总额一次性全部发行 并由股东一次全部认足或募足 否则公司不能成立 2 授权资本制 指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确定公司资本总额 但不必一次全部发行 认足 股东认足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 公司即可成立开业 注册资本与发行资本之间的差额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再行募集 如日本 商法典 第166条 于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的总数 不得少于公司发行股份总数的四分之一 3 折中种资本制 折中授权资本制 是指公司设立时 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公司资本总额 但不必一次全部发行 认足 首次发行 认足部分资本或股份 公司即可有效成立 其他部分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予以发行 但这种发行须在法定期限内完成 且首次发行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或比例 许可资本制 是指公司设立时 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公司资本总额 并且必须一次全部发行 认足 公司方可有效成立 同时公司章程可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一定期限内 在授权的公司资本的一定比例范围内 发行新股 增加资本 而无需经股东会决议等特别程序 二 分类1 注册资本 指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 由章程载明的 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 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采取募集设立的 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 我国 公司法 中注册资本的特征 有法定最低限额 采用法定资本制 但态度有所缓和 除一人公司和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外 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 必须载于章程 并予以注册登记 2 发行资本 指公司实际上已向股东发行的股本总额 在法定资本制下 发行资本等于注册资本 在授权资本制下 发行资本一般小于注册资本 在股东一次全部缴足出资的情况下 发行资本等于实缴资本 在分期缴纳的情况下 发行资本等于实缴资本和待缴资本之和 3 认购资本 指出资人同意缴付的出资总额 4 实缴资本 指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股本总额 二 公司资本三原则1 资本确定原则指公司设立时应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资本总额 并由发起人认足或缴足 否则公司不能成立 我国目前对内资公司灵活地适用该原则 实行分期交付制 第26 81条 2 资本维持原则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 应当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 具体表现在 1 公司成立后 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第36 92条 2 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第128条 3 公司原则上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第143条 4 股东的出资担保责任 第31 94条 5 亏损必先弥补 第167条第3款 6 亏损或无利润不得分配股利 第167条第4 5款 3 资本不变原则指公司资本总额一旦确定 非经法定程序 不得任意变动 如对公司减资实行严格限制 3 公司资本与公司资产公司资产 是指公司存续过程中可供其支配的全部财产或财产权利的总称 就其内容而言 包括货币 财物 民事权利等在内的积极财产和债务 民事义务在内的消极财产 公司资产与公司资本的联系在于二者均可用一定数额表示 且公司资本是公司资产的一部分 区别在于 公司资产的外延大于公司资本 公司存续过程中 公司资产随公司经营状况而不断发生变化 而公司资本则具有相对确定性 由章程载明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 就数额而言 公司成立时 公司资本数额即为公司资产数额 公司成立后 公司资产一般高于公司资本 但也会出现经营不善使公司资产小于公司资本的情形 而且一般而言 公司存续过程中 公司资本实际上仅具有纯粹的计算意义 习题 下列有关公司资本和公司资产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公司资本是公司设立必须具备的观念上的财产总额 在组成上包括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 其数额固定不变 且须登记注册B 公司资产 是指公司存续过程中可供其支配的全部财产或财产权利的总称 一般而言 公司存续过程中 公司资产实际上仅具有纯粹的计算意义 C 公司资本的外延大于公司资产 除公司资产外 公司资本还包括公司负债 经营收益和资产收益 D 按照我国现行 公司法 的相关规定 我国公司信用制度的核心是资本信用而非资产信用 答案 AD 第二节公司的股东 一 股东的概念 一 概念是指向公司出资 持有公司股份 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可以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国家 法律对股东并未无行为能力要求 二 股东资格的认定作为股东资格的外在表现 主要体现在三项法律文件中 即股东名册 公司章程 公司登记文件 这三项法律文件对股东资格的认定意义不同 1 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对股东资格认定具有权利推定的法律效力 出资证明书的发放往往与股东名册的登记相衔接 其证明力与股东名册基本相同 2 公司章程 章程为公司内部文件 且修改须经法定程序 有可能与公司股东的即时实际情况发生时差 其作为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律文件证明力显然不如股东名册 3 工商登记文件 并非对股东资格的创设 其法律效力主要体现为公示和公信效力 在涉及股东与公司 第三人的争议中 对股东资格的认定具有关键性意义 二 股东权的概念及特征股东权又称股权 是指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权利 公司法 第4条 其特征 一 内容具有综合性 包括自益权 目的性权利 与共益权 手段性权利 二 是股东通过出资形成的权利 三 是一种社员权 关于股权的性质 有物权说 债权说 社员权说 独立民事权利说等 参见石少侠 公司法 吉林人民出版社 P194 204 社员权包括财产权和管理参与权 它不同于纯粹的物权或债权 也不同于传私法中纯粹的人格权或身份权 其更像一种资格或权限 其实质是团体中的成员依其在团体中的地位而产生的具有利益内容的权限 即具有法律资格之外观而具有法律权利之实质 是一种新型的私法权利 三 股东权的分类 一 依权利行使的目的为标准 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 自益权是指股东仅以个人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 如股利分配请求权 剩余财产分配权 新股认购优先权等 共益权是指股东基于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包括股东大会参加权 提案权 质询权 知情权等 二 依权利主体不同 分为普通股股东权和特别股股东权 1 普通股 指对公司权利一律平等 无任何区别待遇的股份 其特点 第一 股息不固定 视公司有无利润及利润多少而定 且在公司支付了公司债的利息和优先股股息后方能获得 第二 公司清算时 普通股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排在公司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之后 第三 一般都享有表决权 2 特别股 1 优先股 指比普通股具有优先内容或优先权的股份 第一 优先获得股息 且股息一般固定 不受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第二 公司清算时 可优先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第三 一般均无表决权 2 劣后股 后配股 权利不及普通股权利的 在公司盈余 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普通股之后才能参加分配的股份 三 依权利性质不同 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 固有权 指股东依法享有 只能自愿放弃 不允许由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加以限制或剥夺的股东权 通常共益权和特别股东权均属固有权 非固有权 法律允许由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加以限制或剥夺的股东权 自益权一般属于非固有权 四 依权利行使的方式 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股权 单独股东权 指只持有一股股份的股东也可单独行使的权利 如自益权 表决权 少数股东股权 指须单独或共同持有一定份额股份的股东方可行使的权利 如 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 第40 101条 强制解散公司的权利 第183条 习题1 下列选项中 属于股东共益权的是 A 股份转让权B 股利分配请求权C 新股认购优先权D 表决权答案 D 习题2 下列属于少数股东权的是 A 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B 股东提案权C 股份转让权D 股利分配请求权答案 B 第三节公司机关人员 一 公司机关人员的种类 一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 第13条 董事长 执行董事 不设董事会 经理 二 其他公司机关人员及关联关系 公司法 第217条 1 高级管理人员 1 财务负责人 只包括财务主管 财务经理 财务总监 公司的普通会计 出纳人员不属于 2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2 控股股东 绝对控股 相对控股 证券法 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3 实际控制人 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是指实际向公司出资并应享有股东权利 但未记载于股东名册 公司章程或及工商登记中的投资者 与此对应的概念是 显名股东 公司法 对隐名股东问题未作规定 最高法院曾在2003年12月公布了 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 征求意见稿 其中规定了隐名投资问题 但后来未出台 第十九条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 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 但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 且公司已经认可以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 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 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 一方出资 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 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实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 实际出资人主张名义出资人转交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利益的 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方出资 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 双方未约定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 且出资人亦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以股东名义向公司主张过权利的 出资人仅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者享有债权 其起诉主张享有股权或者享有股东利益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条因公司股东有出资不足 抽逃出资等行为 公司债权人向名义出资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名义出资人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 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追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公司债权人将名义出资人与实际出资人列为共同被告的 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根据公司法的理论与实际审判经验 处理隐名股东资格纠纷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立法并未禁止隐名投资 但隐名投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2 确认隐名股东的资格 主要依据当事人之间的隐名投资协议 该协议只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效 不能对抗公司 其他股东及善意第三人 3 由于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 所以确认隐名股东的资格还应考虑其他股东的态度 应以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或不反对 且公司认可其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为条件 股份公司则不需要 4 当事人无隐名协议的情况下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 有实际出资行为 第二 其他股东同意 第三 隐名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即得到公司认可 第四 隐名投资行为合法 小结 司法实践中 确认隐名股东具有真实股东资格的关键文件是隐名投资协议 隐名股东缴付出资与否与其是否具有股东资格并非完全对应关系 4 关联关系 二 董事 监事 高管的任职资格 消极资格 公司法 第147条 一 无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 经济类犯罪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任何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后者比前者时间更长才能担任 三 企业破产负个人责任的董事 厂长 经理 破产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 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注意区分第 三 和第 四 种情况 例 某公司因董事的个人原因使公司有违法行为而被吊销营业执照 那么该董事什么时候才能担任董事 监事 高管 2008年卷三第76题 甲公司于2008年7月依法成立 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 依照 公司法 规定 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A 王某 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1年6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2004年刑满释放B 张某 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70 该公司长期经营不善 负债累累 于2006年被宣告破产C 徐某 2003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 为期2年 但因资金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偿D 赵某 曾任某音像公司董事长 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制音像制品于2006年5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赵某负有个人责任答案 CD 三 董事 监事 高管的义务 一 忠实 勤勉义务1 董事 监事 高管的义务 第148条第2款两项 2 董事 高管的义务 1 公司中董事 高管的义务 第149条八项 2 股份公司中董事 高管的特别义务 第116 117条 3 后果 公司的归入权 第149条 公司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150条 二 接受股东质询的义务 第151条第1款 三 配合监事会监督的义务 第151条第2款 四 股东诉讼制度 一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第152条 1 概念及特征又称股东代表诉讼 代位诉讼 是指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怠于起诉时 公司股东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 特征 1 救济对象方面 公司是直接受害人 股东是间接受害人 2 诉因方面 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属于公司 股东只是以代表人资格行使原本属于公司的诉权 3 诉讼当事人方面 股东以自己名义起诉 具有原告身份 被告是实施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人 包括董事 监事 高管和其他人 公司不是被告 4 诉讼效果方面 所获赔偿归于公司 2 注意 1 股东不能直接起诉 必须有一个程序 即 董 高侵害公司 请求监事告 监事侵害公司 请求董事告 被拒或情况急 原告是自己 2 请求董事 监事告 都是以公司名义告 被拒或紧急时 股东以自己名义告 3 适格股东 有限公司为任一股东 股份公司为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2006年5月9日施行的 公司法司法解释 一 第四条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 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 已期满的持股时间 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二 其他股东诉讼制度1 管理机构决议无效或撤销之诉 第22条 2 股东知情权之诉 第34条 3 异议股东退股权之诉 第75 143条 4 股东直接诉讼 第153条 5 强制解散公司之诉 第183条 习题 王某是某有限公司的董事 2002年6月 因公司需要购进一台汽车开展业务 于是私下将自己的汽车卖给公司 同年10月 他又以本公司资产100万元为公司股东高某的购房贷款提供担保 2003年2月事情暴露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将自己的汽车卖给公司是违法的B 如果事前经过股东会的同意 则王某的卖车行为是合法的C 王某为高某提供担保而取得的收入应上缴公司答案 ABC 第四节公司债券 引例1 某地方造纸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后 为了获得更多资金用于拓展业务 向职工提议 每人借给公司一万元 多借不限 作为回报 公司给予年利率10 而且如果公司收入较多还可以进行年终分红 公司给每个借款职工发了一张债券 作为书面凭证 问 什么是公司债券 该公司的借款行为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引例2 张某年老多病 其好友李某对其饮食起居悉心照顾多年 张某为报答李某 多次表示将其持有的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记名公司债券赠与李某 2005年8月 张某因病去世 李某便一直持有该公司债券 2008年2月该债券到期 李某持有该债券请求公司还本付息 造公司拒绝 李某遂将此事诉诸法院 问 该公司债券是否归李某所有 公司应否向李某还本付息 一 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的 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154条 1 是一种有价证券 2 是债权证券 3 其发行需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4 是缴回证券 二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 一 证券持有人与公司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 二 证券发行主体的范围不同 三 证券利益实现方式不同 三 公司债券的分类 一 以是否在公司债券上记载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为标准 分为记名债券与无记名债券 二 以公司债券能否转换为股票为标准 分为转换公司债券与非转换公司债券 四 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和程序 一 发行主体 所有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 发行条件 证券法 第16条 证券法 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 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几个术语的理解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如 某公司资产总额1 2亿 负债总额2000万 那么净资产为1亿 累计债券余额 指已经发行而尚未到期的债券的余额 不管发行多少次 可以边发边还 如 某公司净资产2亿元 发行过两次债券 分别是4000万元和7000万元 其中4000万元已经到期支付 7000万元尚未到期 那么累计债券余额就是7000万元 三 发行程序决议申请政府审查与核准公告债券募集办法资金缴付五 公司债券的转让 第161条 记名债券 背书或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无记名债券 交付 第五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一 公积金的种类公积金是指企业根据法律和章程的规定提留备用 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 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 二 公积金的提取 第167条 三 公积金的构成 第168条 资本公积金的来源 1 股票溢价发行收入 2 公司资产评估后的增值额 3 处分公司资产所得的溢价收入 4 公司接受赠与的财产 三 公积金的用途 第169条 一 任意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金三项用途 资本公积金两项用途 二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任意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没有留存比例的限制 习题1 依 公司法 规定 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可以用于下列哪些项目 A 弥补公司亏损B 扩大生产经营C 转增公司资本D 改善职工福利答案 BC 习题2 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 公司现有法定公积金1000万元 任意公积金500万元 现该公司拟以公积金500万元增资派股 下列哪些方案符合规定 A 将法定公积金5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B 将任意公积金5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C 将法定公积金200万元 任意公积金3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D 将法定公积金300万元 任意公积金2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答案 BC 第六节公司的合并 分立与变更 一 公司合并 一 合并的方式 第173条 1 吸收合并 A B A或B2 新设合并 A B C 习题1 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 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 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后的甲股份责任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 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 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 A 兼并登记B 设立登记C 变更登记D注销登记答案 B 二 合并的程序 第174条 1 合并各方订立合并协议 2 股东 大 会通过合并协议 第44条 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合并决议 必须经代表2 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104条 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合并决议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 通知债权人和公告 5 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6 设立 变更或注销登记 三 合并的法律效果 第175条 1 公司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 2 公司股东资格的当然承继 习题2 大地有限公司由甲 乙投资设立 天河有限公司 由丙 丁投资设立 之后两公司合并为天地有限公司 股东为甲 乙 丙 丁 合并前大地公司有100万元债务尚未偿还 问合并后该债务应由谁承担 A 大地公司股东甲乙共同偿还B 大地公司与天河公司协商确定C 天地公司D 甲 乙 丙 丁共同偿还答案 C 二 公司分立 引例2 甲有限公司资产为100万元 欠债权人乙100万元 现甲公司分立为A B两个公司 A公司30万 B公司70万 问 1 若甲 乙达成协议 分立后由B负责偿还乙的债务 是否可行 2 若A或B与乙达成协议 由A或B一方偿还乙的债务 是否可行 3 若A与B达成协议由A或B一方偿还乙的债务 是否可行 一 公司分立的方式1 派生分立 A A B2 新设分立 A B C 二 程序 第176条 1 拟定分立方案 2 股东 大 会通过分立方案 3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 通知债权人和公告 5 设立 变更或注销登记 三 分立的法律效果 第177条 1 公司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 2 公司股东资格的当然承继 习题3 天意公司是某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因业务需要 该集团公司决定将天意公司分立为甲 乙两个公司 鉴于天意公司已有的债权债务全部发生在集团内部 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A 天意公司的分立应当由天意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B 天意公司的分立应当由集团公司作出决议C 天意公司的分立只需进行财产分割 无需进行清算D 因天意公司的债权债务均发生在集团内部 故其分立无需通知债权人答案 BC 2009年卷三72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 丙公司货款50万元 2009年9月 甲公司与丁公司达成意向 拟由丁公司兼并甲公司 乙公司原欠丁公司租金80万元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 两个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同时归于消灭B 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 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债务抵销C 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 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或丁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D 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 应当分别由甲公司和丁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答案 BC 三 公司的减资程序 第178条 1 董事会制定方案 股东 大 会决议 2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 通知债权人和公告 4 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5 变更登记 习题4 某股份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 需要依法实施的行为是 A 减资决议须由2 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B 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C 向所有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D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答案 BD 习题5 在下列哪些情形下 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A 公司合并B 公司分立C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D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发行新股答案 AC 第七节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一 公司解散 一 公司解散的原因 第181条 第191条 二 公司免于解散而存续 第182条 三 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 第184条 1 除合并 分立和破产的外 解散公司应依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清算 2 解散的公司 公司法人资格仍然存在 但公司的权利能力仅限于清算活动必要的范围内 3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和业务执行机关丧失权力 由清算人接替 2009年卷三73 甲为某有限公司股东 持有该公司15 的表决权股 甲与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 已两年未开成公司股东会 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困难 甲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 在此情况下 甲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解决问题 A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B 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C 将股权转让给另外两个股东退出公司D 经另外两个股东同意撤回出资以退出公司答案 AC 二 公司的清算 一 成立清算组 第184条 习题1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的成员是 A 股东B 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C 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D 董事或股东会确定的人员答案 A 二 清算组的职权 义务与责任 第185条 三 清算程序 第186 187 189条 1 通知和公告 2 制定清算方案和处分公司财产 3 清算结束 习题2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 该公司下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股东会选派股东甲 股东乙和股东丙组成清算组 未采纳股东丁提出吸收一名律师参加清算组的建议B 清算组成立次日 将公司解散一事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并发出公告C 在清理公司财产过程中 清算组发现设备贬值 变现收入只能清偿75 的债务 遂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剩余债务由股东甲负责偿还 清算继续进行D 清算组经职代会同意 决定清偿债务前将公司办公家具分给职工答案 AB 第八章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习题 芬兰一家电子公司为开拓国际市场 准备在中国设立几个办事处 下列符合我国 公司法 的是 A 该芬兰公司在其办事处名称中未标明芬兰国籍B 该芬兰公司设立办事处 应向中国商务部提出申请C 该芬兰公司在申请中提出 各个办事处的活动不受芬兰公司因合并 分立或破产而终止的影响D 办事处因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对外债务以该芬兰公司拨付的资金为限答案 B 思考题 1 公司设立的效力2 公司章程的修改及效力3 公司资本与资产4 股东权的分类5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的任职资格与义务6 公司债券的种类7 公积金的种类及其用途8 公司解散的原因及法律效果9 公司清算的主体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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