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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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以下简称“罐体”)定期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项目、安全检查、罐体检验、追加检验、缺陷处理及检验结果评定、检验记录及报告的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装运介质为液体危险货物,工作压力小于0.1 MPa(表压),金属材料制造且与定型汽车底盘或半挂车车架为永久性连接的罐体及其附件的定期检验,本规范不适用于非金属材料罐体、真空绝热结构罐体或有特殊要求的军事装备用罐体。注: 本标准所指液体危险货物是指GB18564.1中附录A中的危险货物介质,对超出附录A范围以外的介质,当其物理、化学性质与附录A的介质相近时可参考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8564.1-2006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 13392-2005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6944-2005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20300-2006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 13365 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火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T3805-2008 特低电压(ELV)限值GB 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HG 20660-2000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JB/T4730-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TSG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3 术语和定义GB18564.1中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压力 pressure除注明者外,压力均指表压力。3.2 罐体 tank body系指由筒体、封头、人孔、接管和装卸口等构成的封闭容器。3.3 安全附件 safety attachments系指安装于罐体上的安全泄放装置(呼吸阀、安全阀、爆破片装置、安全阀与爆破片串联组合装置和排放系统等)、紧急切断装置、液位测量装置、压力测量装置、温度测量装置及导静电装置等能起安全保护作用的附件的总称。3.4 排放系统 venting system系指用于紧急泄放因罐体内部介质的聚合、分解等反应所引起的超压而设置的保护装置。3.5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road tanker for dangerous liquid goods系指罐体内装运液体危险货物,且与定型汽车底盘或半挂车车架永久性连接的道路运输罐式车辆。3.6 液体 liquid系指在50时蒸气压不大于0.3 MPa(绝压)或在20和0.1013 MPa(绝压)压力下不完全是气态,在0.1013 MPa(绝压)压力下熔点或起始熔点不大于20的货物。3.7 液体危险货物 dangerous liquid goods系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液体货物。3.8 授权签字人(author ized signptory)系指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由检测机构法人授权,经过检验资质认定机构考核合格,签发检测/校准报告的批准人。4 基本要求4.1 检验机构与检验人员4.1.1 进行罐体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资质及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检验资质,罐体检验必须由持有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压力容器检验员(师)证的人员担任。4.1.2 检验机构在罐体检验前应制定检验作业指导书,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罐体应制定检验方案,作业指导书、方案需得到检验机构授权的授权签字人审查批准。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或方案进行检验并对检验结论负责。4.1.3 检验机构应为罐式车辆使用单位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罐体检验工作和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以检验签字,并由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批准,并对检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4.2 检验周期4.2.1 本规范规定的在用常压罐体定期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4.2.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按本规范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a) 罐体发生重大事故或停用一年以上重新使用;b) 罐体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重新投入使用;c) 更换罐体的;d) 变更装载介质的罐体;e) 其他有可能造成罐体损伤的情况。4.2.3 使用单位必须于罐体检验有效期满30日前(新罐体为投用满1年的前30日),携带罐体出厂技术文件、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到检验机构办理罐体报检手续。4.2.4 对于需要开罐进行追加检验项目的罐体,使用单位应在规定的定期检验日期之前将罐体内部介质处理干净,运输酸性或碱性介质的罐体,必须进行中和、清洗;运输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罐体,必须置换、消毒、清洗。4.3检验前的准备4.3.1安全防护措施4.3.1.1罐车须在指定的地方停放,并熄火候检,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汽车及罐体的滑动或移动。4.3.1.2检验人员应了解罐体所装运介质的特性,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4.3.1.3检验用的设备和器具应当在有效的检定或校准期内。罐体装运易燃、易爆介质时,应当采用防爆、防火花型设备、器具。4.3.1.4检验照明用电不超过24V,引入罐体内的电缆应当绝缘良好,接地可靠。4.3.1.5进入罐体内检验前,必须清除所有可能滞留的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并对罐内气体取样分析,确保罐内气体分析测试结果达到GBZ 2允许的范围内,方能进入罐内检验。罐内气体含氧量应当在18%-23%(体积比)之间。4.3.1.6进入罐体内检验时,应佩带好必要安全防护用品,确保罐内通风,同时设有专人监护,并且有可靠的联络措施。4.3.1.7如果需现场射线检测时,应当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4.3.1.8使用单位应当与检验机构密切配合,按本规范要求,做好罐体停用后的技术性处理和检验前的准备工作,确认符合检验要求后方可将罐体送检,并做好检验的配合工作。4.3.2定期检验前,使用单位应做好下列各项的准备工作:4.3.2.1必有将罐体装运的介质排放干净。4.3.2.2装运酸性或碱性介质的罐体,必须进行中和、清洗。4.3.2.3装运易燃、助燃、毒性或者窒息性介质的,使用单位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并出具报告,分析结果必须达到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装运易燃易爆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4.3.2.4根据检验单位的要求及实际情况,对需要进行检验的罐体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性缺陷的部位,必须彻底清理干净,露出金属本体。5 罐体检验5.1检验的一般程序包括检验前准备、罐体检验、缺陷及问题处理、检验结果汇总、检验结论和出具检验报告等常规要求(见图1),检验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工作。5.2检验项目5.2.1检验的具体项目包括资料审查、外观检查、结构及几何尺寸检查、容积测定及罐体最大充装质量检查、壁厚测定、安全附件检测、无损检测、整体压力(渗漏)试验、以及其它必要的检查项目。5.2.2检验的方法主要以外观检查、结构及几何尺寸检查、壁厚测定、安全附件检测、整体压力(渗漏)试验为主,必要可采用无损检测等其它方法。5.2.3资料审查的5.3.1至5.3.3罐体的首次检验时应全面审查,在以后的检验中可以视需要查阅。5.2.4结构及几何尺寸检查、容积测定、罐体最大充装质量校核仅在罐体的首次检验时进行,对于非首次检验的,仅对使用中可能发生变化或需验证的内容进行复查。5.3资料审查5.3.1罐车(体)设计、制造、改造单位的资质。5.3.2罐体的出厂技术文件和资料:a)产品质量证明书; b)产品竣工图; c)产品合格证; d)罐体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e)罐体安全附件质量证明书。5.3.3整车出厂合格证。5.3.4罐车随车文件,包括罐车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5.3.5罐车上次定期检验报告,重点查阅报告中提及的问题。5.3.6罐体的修理改造记录。5.3.7罐体装运介质的成份及其变化情况的记录,特别是最后一次装运介质的情况记录。5.4外观检查5.4.1涂装5.4.1.1碳钢或低合金钢罐体外表面应有完好的油漆防腐层。5.4.1.2碳钢或低合金钢罐体的涂漆颜色应为浅色或不与环形橙色反光带混淆的其它颜色,铝及铝合金或不锈钢制罐体的涂漆要求按设计图样的规定。5.4.1.3所有涂漆应色泽鲜明、分界整齐,无皱皮、脱漆等。5.4.1.4检查时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该对罐体外表面重新除锈喷漆: a)油漆严重剥落,皱皮; b)罐体颜色与规定要求不符。5.4.1.5在罐体右侧后端,色带下方应喷涂“罐体下次检验日期:XX年XX月”,字体为黑色,字高不小于100mm。5.4.2标志5.4.2.1罐体应有一条沿通过罐体中心线的水平面与罐体外表面的交线对称均匀粘贴的环形橙色反光带,反光带宽度应不小于150mm。5.4.2.2罐体(车)的标志灯标志牌应符合GB 13392的规定,标志牌应与所运载货物的类、项对应。5.4.2.3罐体(车)标志的其余要求应符合GB 20300的规定。5.4.3标识 在罐体两侧后部色带的上方标识装运介质的名称,文字的高度、字体、颜色均应符合GB 18564.1的要求。5.4.4铭牌 罐体的铭牌必须清晰,且牢固固定在罐体上,其内容应与罐体的出厂文件相符。5.4.5罐体表面5.4.5.1焊接接头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和夹渣等缺陷,不得有溶渣与飞溅。5.4.5.2罐体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变形、渗漏等情况。罐体内外表面的腐蚀、磨损处的实测厚度不得小于罐体设计的最小厚度。5.4.5.3罐体修理改造的情况。5.4.5.4焊接接头表面缺陷或机械损伤经打磨后,其厚度应不小于罐体设计的最小厚度要求。5.4.6罐体紧固5.4.6.1罐体与底盘连接结构和紧固装置应牢固可靠,紧固螺栓、螺母、垫片应齐全完好,无腐蚀、松脱、变形等情况。5.4.6.2罐体与底盘之间的缓冲胶垫等应齐整完好,不能有错位、变形、老化、残缺。5.4.6.3罐体支座、翼板根部等处应无裂纹。5.4.6.4罐体与底盘(底架或框架)连接坚固装置的检查是对罐体支座以上部分的检查(包括紧固连接螺栓),不包括底盘(底架或框架)部分。5.4.7扶梯、操作平台、护栏5.4.7.1扶梯应便于攀登,连接牢固,无开裂、松脱等情况。上下扶梯宽度应不小于350mm,步距应不大于350mm。5.4.7.2罐体顶部的操作平台应具有防滑功能。罐体顶部操作平台的护栏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5.4.8人孔盖和液体注入口盖5.4.8.1人孔盖和液体注入口盖的紧固状态良好,紧固螺栓应齐全完好,无腐蚀、松脱、变形、残缺等情况。5.4.8.2人孔盖和液体注入口盖的密封垫片(垫圈)应采用耐油或耐酸碱的橡胶或相应耐腐蚀材料制作,垫片(垫圈)应密封良好,无松脱、残缺、老化、变形等情况。5.4.9防波板的外观5.4.9.1罐内防波板与罐体连接应牢固、不易脱落,连接焊缝处不能有裂纹,紧固螺栓不能松脱等。5.4.9.2防波板上不能有裂纹、开裂,或其他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5.5结构检查5.5.1封头、隔仓板、横截面5.5.1.1封头、隔仓板不应采用无折边结构;其形状一般应碟形,其深度应不小于100mm,也可采用波状或其它具有相同强度的结构。5.5.1.2罐体的横截面应为圆形、椭圆形、带有一定曲率的凸多边形截面。5.5.2焊缝5.5.2.1罐体的对接焊缝应采用双面焊或相当于双面焊的全焊透结构,封头与筒体的连接应采用全焊透的对接接头结构。5.5.2.2装运剧毒类介质的罐体,其人孔、接管、凸缘等与筒体或封头焊接的焊接接头应采用双面焊或相当于双面焊的全焊透结构。5.5.2.3罐体内件和罐体焊接的焊缝不宜布置在筒节间对接焊缝及筒体与封头的对接焊缝上。5.5.2.4筒体纵焊缝不得布置在罐体横截面中心与最低点连接半径的左右两侧各20范围内。5.5.2.5封头拼缝应采用上一拼接,拼接焊缝距封头中心线应小于封头内径Di的1/4,中间板的宽度应不小于200mm,拼板的总块数应不多于3块。5.5.2.6相邻筒节纵向焊接接头的间距及封头拼接焊接接头与相邻筒节纵向焊接接头的间距应大于钢材厚度s的3倍,且不小于100mm。5.5.2.7 同一筒节上两纵向焊接的距离应不小于200mm。5.5.2.8 在用罐体检查中发现有焊接接头结构或布置不合理的部位时,应当增加无损检测,经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的,允许继续使用。5.5.3 防波板的结构5.5.3.1 罐体内均应设置防波板,防波板的设置应方便人员的进出。5.5.3.2 当防波板作为罐体加强部件时,相邻二个防波板之间的距离不超过1750mm;或相邻二个防波板之间的罐体容积不大于7.5 m,且有效面积应至少为罐体横截面面积的70。5.5.3.3 其他情况下的防波板,其有效面积应大于罐体横截面积德40,防波板的安装位置,应使上部弓形面积小于罐体横截面积的20;且相邻二个防波板之间的罐体容积不大于7.5 m。5.5.4 管路5.5.4.1 管路与汽车传动轴、回转部分、可动部分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25mm。5.5.4.2 管路联接不得采用螺纹连接,链接焊缝不得有裂纹。5.5.4.3 管路不能有碰伤、堵塞等情况。5.6 几何尺寸检查5.6.1 对接焊缝的错变量焊缝的对接错边量b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对接处板材厚度s对接错边量纵向焊接接头环向焊接头钢材质s12mm1/4s1/4s铝合金材质s12mm1/5s1/5s5.6.2 对接焊缝的棱角度焊缝的棱角度E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对接处板材的材料焊缝的棱角度E对接处板材厚度s6对接处板材厚度s6钢材质(s/10+2),且55铝合金材质(s/10+2),且5(s/10+2),且55.6.3 焊缝的咬边5.6.3.1装运剧毒类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及高合金钢制罐体的焊缝不得有咬边缺陷。5.6.2 其余罐体焊缝咬边的深度不得大于0.5mm,连续长度不得大于100mm,焊接接头两侧咬边的总长度不得超过该条焊缝总长的10。5.6.3.3 咬边超标时,应当进行修复,修复后的壁厚不得小于罐体设计的最小壁厚。5.6.4 其他主要几何尺寸5.6.4.1 罐体的外形尺寸应与罐体竣工图相符。5.6.4.2单个筒节长度应不300mm。5.6.4.3罐体表面直线度,在1m范围内不大于5mm,全长范围内不大于12mm。5.6.4.4每一个独立仓应至少设置一个人孔,人孔宜采用公称直径不450mm的圆孔或500mm350mm的椭圆孔。5.6.5在用罐体检查中发现有焊缝错边量和棱角度超标的部位时,应当增加无损检测,经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的,允许继续使用。5.7容积测定及最大充装质量检查5.7.1容积测定5.7.1.1罐体容积的测定采用水容积法或盛水称重法,根据所盛水的容积确定罐体的容积。5.7.1.2运输爆炸品车辆的罐体有效容积不得超过20 m,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的罐体有效容积不得超过10 m。5.7.2最大充装质量检查5.7.1.2罐体允许最大充装质量应按下式计算: W=V 式中: W罐体允许最大充装质量,单位为吨(t)。 =0.9, 为装运介质的密度,单位为吨每立方米(t/ m)。 V罐体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本规范的罐体容积均指罐体实测容积)。5.7.2.2罐体允许最大充装质量应不大于罐车的核定载质量。5.8壁厚测定5.8.1测量位置应当有代表性,有足够的测量点娄。测量后标图记录,对异常测厚点做详细标记。5.8.2厚度测量点的位置,一般应当选择制造成型时壁厚减薄部位、使用中易产生变形及磨损的部位、以及表面缺陷检查时,发现的可疑部位。5.8.3 罐体、隔仓板及防波板的实测最小壁厚应满足罐体设计的最小厚度要求。5.9 安全附件检测5.9.1 罐体安全附件包括:安全泄放装置(包括排放系统、呼吸阀、安全阀、爆破片装置、安全阀与爆破片串联组合装置)、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紧急切断装置、导静电装置、装卸软管等。5.9.2 温度计、压力表等外观应完好无损,且有检定合格证并在检定有效期内。5.9.3 呼吸阀5.9.3.1 装运易燃、易爆介质的罐体应设置呼吸阀。5.9.3.2 罐体的每一独立仓应至少设置一个呼吸阀,单仓容积大于12 m时,应至少设置2个呼吸阀。5.9.3.3呼吸阀最小通气直径应不小于19mm。5.9.3.4呼吸阀性能检测,在专用呼吸校验台上试验:a)当罐内压力高于外界6KPa8KPa时,出气阀应开启;b)当罐内压力低于外界2KPa3KPa时,进气阀应开启。5.9.4紧急切断装置5.9.4.1紧急切断装置一般由紧急切断阀、远程控制系统、以及易熔塞自动切断装置组成。5.9.4.2紧急切断阀的外观质量应良好,不应兼作它用,在非装卸时紧急切断阀应处于闭合状态。5.9.4.3紧急切断阀应能防止任何因或意外动作所致的无意识的打开。为了防止在外部配件(管道,外侧切断装置)损坏的情况下罐内液体泄漏,内部截止阀应为剪式结构。5.9.4.4紧急切断装置应动作灵活可靠,并检查其自始闭起,是否在10s内闭止。5.9.5导静电检查及防火要求装运易燃、易爆类介质的罐车庆满足下列要求:5.9.5.1罐体(车)必须设置导静电拖地带,其外观应完好并牢固安装在罐车上,罐车装运介质时,应能有效拖地。罐体上的导电部件上任意一点到拖地带末端的电阻值不大于5。5.9.5.2带非金属衬里的罐体,应采取能防止发生危险的静电放电措施。5.9.5.3装卸软管的两端电阻不大于5。5.9.5.4 罐车必须配备导静电接地装置,其外观应完好并牢固安装在罐车上,接拉伸或收缩应灵活自如。罐车上的导电部件上任意一点到导静电接地装置末端的电阻值应不大于5。5.9.5.5罐休必须配备不少于2个与载运介质性能相适应的有效的灭火器或灭火装置,灭火器应固定牢靠,取用方便。5.9.5.6发动机排气装置应采用防火型或在出气口加装排气是火花熄灭器,且排气管出口应安装到车身前部。5.9.5.7当蓄电池安装在罐体下方时,必须有专用箱和盖,并关闭良好。5.9.6装卸软管5.9.6.1软管的材质应与所接触的介质相容。5.9.6.2软管与两端连接接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5.9.6.3软管外观不得有变形、破损、老公及堵塞等现象。5.9.6.4对装卸软管进行气压试验,试验压力为罐体装卸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2倍且不低于196KPa,保压5min不得泄漏。5.9.7装卸口5.9.7.1装卸口的设置应符合罐体设计、制造标准的要求。5.9.7.2装卸口应设置阀门箱或防碰撞护栏等保护装置,且应配置密封老辣或密封式集漏器。冷门箱庆关闭严密,且无杂物。5.9.8阀门5.9.8.1阀门用材料应与装运介质相容,装运易燃、易爆介质的罐体,宜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铜、铝合金或不锈钢材质阀门。5.9.8.2装运剧毒类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腐蚀性介质的罐体,庆采用公称压力不低于PN1.6MPa的钢质阀门或其他专用阀门。5.9.8.3设置在后封头处的阀门,其出料口应不能超出罐车后保险杠。5.9.8.4阀门有其密封面应无渗漏、裂纹、腐蚀、操作变形等缺陷。6无损检测6.1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选用射线、磁粉或渗透检测进行焊缝缺陷的检查: a)使用过程中补焊过的部位; b)检验时发现焊缝表面裂缝,认为需要进行焊缝埋藏缺陷检查的部位; c)使用中出现焊接接头泄漏的部位及其两端延长部位; d)用户要求或者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部位。 已进行过上述检查的,再次检验时,如果无异常情况,一般不现复查。6.2无损检测庆符合JB4730.2、JB4730.5的规定,其合格级别应满足如下要求: a)进行射线检测的,透照质量不应低于AB级,其合格级别不低于级; b)进行磁粉、渗透检测的,其合格级别不低于级。7整体压力(渗漏)试验7.1一般规定7.1.1罐体经上述项目检验合格后,应进行整体压力(渗漏)试验。罐体的整体压力(渗漏)试验包括盛水试验、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其中耐压试验包括液压试验和气压试验两种。7.1.2整体压力(渗漏)试验的方法应依据罐体的实际使用情况及设计资料进行选择。 a)一般进行盛水试验; b)装运介质为极度、高度砍割或者设计上不允许有微量泄漏的罐体,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c)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7.1.3盛水试验和液压试验的液体一般用水,必要时,也可使用不会导致发生危险的其他液体。对奥氏体不锈钢罐体用水进行试验后应立即将水渍消除干净,当无法达到这一要求时,试验用水的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mg/L。7.1.4有多个独立仓的罐体,各个独立仓的试验应分别进行,以便检查隔仓板的密封性。7.1.5试验过程中,检验人员与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到试验现场进行检验。检验时不得进行与试验无关的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在试验现场停留。7.1.6试验介质为液体时,试验完毕后,应立即将液体排净,并使之干燥,并保证罐内无积液和杂物。7.2盛水试验7.2.1盛水试验为采用罐体盛水静压试验方法进行的整体压力(渗漏)试验。7.2.2试验前应将焊缝的外表面清除干净,使之充分干燥,并确保罐体装满水。7.2.3试验的时间庆根据观察与检查所需的时间决定,但不得少于一小时。7.2.4试验中焊缝、安全附件与罐体连接处、法兰连接处应无渗漏,罐体应无渗漏、无可见的变形、无异常的响声。7.3耐压试验7.3.1试验前,罐体各连接部位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紧固妥当。7.3.2耐压试验应用两个量程相同的燕经过校验的压力表。压力瑶 量程为试验压力的2倍为宜,但不应低于1.5倍或高于 4倍的试验压力。7.3.3试验的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不庆采用加方式维持压力不变,也不应带压紧固螺栓或向受压元件施加外力。7.3.4耐压试验优先选择液压试验。7.3.5液压试验7.3.5.1碳素钢、低合金钢制的罐体进行液压试验时,液体的温度应不低于5;其它材料制罐液压试验温度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7.3.5.2试验时,罐体的顶部应设排气口。进液时,将罐体内的空气全部排尽。试验过程中,庆保持窗口外表面干燥。7.3.5.3液压试验的压力应按GB18564.1-2006附录A选取。7.3.5.4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达到规定试验压力后,保压时间不小于30分钟,然后降至设计压力,再保压足够时间进行检查。7.3.5.5液压试验过程中,应以无渗漏、无可见的变形、无异常的响声为合格。7.3.6气压试验7.3.6.1 使用条件不允许残留试验液体的罐体,可以按设计图样规定采用气压试验。7.3.6.2 装运易燃介质的罐体,在气压试验前,必须采用蒸汽或者其他有效的手段进行彻底的清洗、置换并且取样分析合格,否则严禁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7.3.6.3 试验所用的气体应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7.3.6.4 碳素钢、低合金钢的罐体进行气压试验时,气体的温度赢不低于15;其他材料制罐体的气压试验温度赢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7.3.6.5 气压试验的压力为罐体设计压力的1.15倍,且不应低于42kPa。7.3.6.6 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达到规定试验压力之后,保持时间不小于30分钟,然后降至设计压力,再保压足够时间进行检查。7.3.6.7 气压试验的整个过程中,罐体无异常响声、经肥皂液或其他检漏液检查无漏气、无可见变形为合格。7.4 气密性试验7.4.1 试验所用的气体应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对于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罐体,气体温度应不低于5。7.4.2 气密性试验应在所有安全附件安装完毕后进行。7.4.3 气密性试验的压力等于罐体的设计压力,且不应低于36kPa。7.4.4 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达到设计压力后,保压10min,对所有的焊接接头和连接部位喷涂中性发泡剂进行检漏,无泄漏和异常现象,压力不下降即为合格。7.4.5 保压时禁止采用连续加压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的做法。有压力时,不得紧固螺栓或者进行维修工作。8 检验结论8.1 对检验中发现影响罐体安全使用的缺陷及问题,可参照本标准附录A出具罐体检验意见通知书。8.2 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根据实际检验情况,出具检验报告,并做出下述结论:8.2.1 允许使用:允许使用系指全部检验项目合格,或只存在轻度不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结论中应注明允许使用的核定载质量、介质,及下次检验的日期。8.2.2 整改后使用:整改后使用是指发现有影响罐体安全使用的缺陷,必须对缺陷进行整改处理。结论中应说明需要整改的性质和存在缺陷的部位,注明整改后经检验人员到现场确认或仅对整改报告审查确认。8.2.3 停止使用:停止使用系指发现严重缺陷,不能保证罐体的正常安全使用,结论中应注明原因,并且提出判废、修理或其他要求等。9 附则9.1检验机构应当保证检验(包括缺陷处理后的检验)质量,检验时必须有记录,检验后及时出具报告,报告的格式可参照本标准附录要求。检验记录应当详尽、真实、准确,检验记录记载的信息量不得少于检验报告的信息量。9.2 检验工作结束后,一般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有检验、审核、审批三级签字,审批人为检验机构授权的技术负责人。9.3 使用单位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可以向当地或省级的检验机构主管部门提请复议。9.4 罐体的使用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支付有关检验检测费用。附录A(资料性附录)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检验意见书检验机构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检验意见书文件编号: 记录编号:使用单位车辆牌号罐体出厂编号检验日期年 月 日存在日期及整改意见:本次检验发现该罐体存在下述不合格项目。序号不合格项目内容整改意见复检结果12345678910检验意见:为了确保罐体的使用安全,请在 天内对上述的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检验单位。整改后,所有不合格项须经检验单位复检确认。检验人员: 年 月 日 使用单位接受人: 年 月 日整改结果:使用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整改确认: 检验人员: 年 月 日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检验单位与使用单位各执一份。附录B(资料性附录)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检验报告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检验报告使用单位:车辆牌号:检验日期:检验机构地址:电话:邮编:检验机构金属常压罐体检验报告目录文件编号: 报告编号:序号检验项目页码附页、附图1金属常压罐体检验结论报告2金属常压罐体资料审查报告3金属常压罐体外观检查报告4金属常压罐体结构及几何尺寸检查报告5金属常压罐体安全附件检测报告6金属常压罐体整体压力(渗漏)试验报告7金属常压罐体壁厚测定报告8金属常压罐体射线检测报告9金属常压罐体磁粉检测报告10金属常压罐体渗透检测报告1112131415161718192021 DBXXXX检验机构金属常压罐体检验结论报告文件编号: 报告编号: 使用单位单位代码车辆牌号罐体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罐体制造单位出厂日期道路运输证号营运证发证日期罐体型号车辆类型罐车核定载罐体出厂编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罐体材质联系人员联系电话装运介质罐体外形尺寸主要检验依据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规则本次检验项目罐体资料审查 外观检查 结构及几何尺寸检查安全附件检测 壁厚测定 整体压力(渗漏)试验射线检测 磁粉检测 渗透检测(其它)结论一、 允许使用,同意在载质量 Kg, 介质下使用。 整改后使用。 停止使用。二、下次检验日期, 年 月。问题记录及处理意见检验审核审批 第 页共 页 DBXXXX检验机构金属常压罐体资料审查报告文件编号: 报告编号: 出厂编号/设备注册代码:设计单位设计日期设计规范罐体图号制造单位出厂编号制造规范制造日期使用单位投用日期罐体外形尺寸 mm罐体型号装运介质罐体额定容积 m罐体容积 m封头型式截面型式罐体材质罐体公称壁厚设计压力 Kpa工作压力Kpa液压试验压力Kpa气压试验压力Kpa设计温度工作温度车架号发动机号车辆类型罐车核定载质量Kg资料审查问题记载检 验: 年 月 日审 核: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DBXXXX检验机构金属常压罐体外观检查报告文件编号: 报告编号: 出厂编号/设备注册代码: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单项评价备注外观检查罐体铭牌状况罐体涂装罐体表面色带标志标志灯危险包装物标志牌罐体两侧色带上方的标识罐体本体裂纹罐体表面局部损伤变形表面腐蚀情况焊接接头表面缺陷扶梯罐体紧固操作平台罐体护栏人孔盖紧固状况、密封垫片液体注入口盖紧固状况、密封垫片防波板外观罐体修理改造情况其他检 验: 年 月 日审 核: 年 月 日注:没有或未进行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和单项评价栏打“”;无问题或合格的检查项目在单项评价栏打“”;有问题或不合格的检查项目在单项评价打“”,并在备注栏中说明。 第 页共 页 DBXXXX检验机构金属常压罐体结构及尺寸检查报告文件编号: 报告编号: 出厂编号/设备注册代码: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单项评价备注结构检查封头型式隔仓板型式罐体横截面形式焊缝布置角接搭接相邻筒节两纵焊缝的最小距离mm同一筒节上两纵焊缝的最小距离mm罐内防波析的结构管路几何尺寸检查罐体外形尺寸m单个筒节最小长度mm罐体表面的直线度mm纵焊缝最大对接错边量mm环焊缝最大对接错边量mm焊缝棱角度E mm焊缝咬边mm人孔尺寸mm上下罐体扶梯(宽度/步距)mm其他检 验: 年 月 日审 核: 年 月 日注:没有或未进行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和单项评价栏打“”;无问题或合格的检查项目在单项评价栏打“”;有问题或不合格的检查项目在单项评价打“”,并在备注栏中说明。 第 页共 页DBXXXX检验机构金属常压罐体安全附件检测报告文件编号: 报告编号: 出厂编号/设备注册代码: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单项评价备注安全附件检查灭火器数量发动机排气装置发动机排气管位置蓄电池箱温度计压力表液位计其它安全泄放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装卸软管外观质量导静电检测罐体任一点到导静电拖地带末端的导电通路电阻值装卸软管两端电阻值导静电接地装置呼吸阀检验呼吸阀装置呼吸阀性能装卸口检验装卸口的保护装置阀门箱状况装卸阀门卸料口堵盖或积漏器卸料口设置其他检 验: 年 月 日审 核: 年 月 日注:没有或未进行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和单项评价栏打“”;无问题或合格的检查项目在单项评价栏打“”;有问题或不合格的检查项目在单项评价打“”,并在备注栏中说明。 第 页共 页DBXXXX检验机构金属常压罐体整体压力(渗漏)试验报告文件编号: 报告编号: 出厂编号/设备注册代码:罐体容积m试验方法盛水试验 液压试验气压试验 气密性试验设计压力Kpa设计温度装运介质工作压力Kpa工作温度试验介质试验压力Kpa试验介质温度试验日期压力表编号压力表精度等级压力表量程压力表检定有效期试验过程试验结果单项评价试 验: 年 月 日审 核: 年 月 日注:表格中没有的项目在其空白栏内打“”。 第 页共 页DBXXXX检验机构金属常压罐体壁厚测定报告文件编号: 报告编号: 出厂编号/设备注册代码:测量仪器型号测量仪器编号测量仪器精度耦合剂公称壁厚封头mm实测最小壁厚封头mm封头mm封头mm表面状况实测点数罐体厚度测定位置示意图:(单位mm)测 厚 记 录测点编号测点厚度测点编号测点厚度测点编号测点厚度测点编号测点厚度测点编号测点厚度单项评价检 测: 年 月 日审 核: 年 月 日注:测厚记录表格不够时,可按测厚记录格式增加续页。 第 页共 页DBXXXX检验机构金属常压罐体射线检测报告文件编号: 报告编号: 出厂编号/设备注册代码:源各类X射线 Ir192 Co60 其他增感方式探伤机型号仪器编号管电压/源活度Kv/Ci管电流 mA象质计型号象质计指数透照方式曝光时间 min焦距 mm焦点尺寸 mm胶片类型底片黑度母材厚度检测比例 %显影液配方 mm显影温度 检测标准合格级别检测部位(布片示意图):底片编号一次透照长度(mm)缺陷位置缺陷性质及缺陷尺寸(mm)评定级别备注评定结果:检 测: 年 月 日评 片: 年 月 日审 核: 年 月 日注:射线底片评定表不够时,可按评定表的格式增加续页。 第 页共 页DBXXXX检验机构金属常压罐体磁粉检测报告文件编号: 报告编号: 出厂编号/设备注册代码:检测仪器型号检测仪器编号表面状况热处理状态磁粉类型磁悬液浓度磁悬液施加方式磁化方法提升力/磁化电流灵敏度试片磁化时间检测比例检测标准合格级别检测部位(区段)及缺陷位置示意图:区段编号缺陷位置缺陷磁痕尺寸(mm)缺陷性质评定级别备注检测结果: 检 测: 年 月 日审 核: 年 月 日注:磁粉检测结果评定表不够时,可按评定表的格式增加续页。 第 页共 页DBXXXX检验机构金属常压罐体渗透检测报告文件编号: 报告编号: 出厂编号/设备注册代码:渗透剂类型检测剂型号表面状况对比试块环境温度检测比例渗透时间显像方式显像时间观察方式检测标准合格级别检测部位及缺陷位置示意图:渗透检测结果评定表区段编号缺陷位置缺陷磁痕尺寸(mm)缺陷性质评定级别备注检 测: 年 月 日审 核: 年 月 日注:渗透检测结果评定表不够时,可按评定表的格式增加续页。 第 页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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