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相关要求.doc

上传人:xin****828 文档编号:6631139 上传时间:2020-03-01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相关要求.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相关要求.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相关要求.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相关要求一、电动自行车停放点通用要求(一)优先在室外安全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应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分散设置。新建建筑应同步设计、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在2辆/户配置电动自行车停车位的基础上,应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二)已经投入使用但缺少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区域的单位、场所,要充分利用公共用地或原有的自行车库(棚),规划增建或改建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二、附设在建筑物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库设置要求(一)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应当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保持敞开并具备挡避风雨功能。 (二)各层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执行。(三)严禁电动自行车充电库与汽车库划分为同一个防火分区。(四)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应统一设置,不得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五)电动自行车充电库内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低于6米。(六)需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平方米,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三、室外独立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设置要求(一)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应当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保持敞开并具备挡避风雨功能。 (二)独立设置的地上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设置。(三)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确需贴临居民楼或其他公共建筑建造时,贴临面应为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四)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动点内电动自行车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间距不宜小于4米。(五)独立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的布置不应影响消防车通道、室外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四、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电气设施设置要求(一)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应设专用的充电配电箱。地下、半地下具有独立空间的充电库,充电配电箱应设在充电库外、靠近库门处;(二)楼外独立的充电库(棚),配电箱应固定在车棚立柱上、地面台柱上或车棚所依托的外墙墙面上,配电箱应设于干燥处且应采用防雨型;(三)充电配电箱内断路器应兼具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功能;(四)总断路器应采用四极漏电断路器,用于防止电气线路。分支断路器应采用两极漏电断路器,用于间接接触防护;(五)每一分支回路连接的充电插座不应超过5个,插座应采用两孔加三孔1OA安全插座,电器元件和充电插座应采用安全可靠的产品。五、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要求(一)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应设置干粉灭火器,按照每50平方米设置2具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置。(二)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当未达到设置消火栓系统要求时,宜增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三)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当未达到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要求时,宜增设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满足如下要求:1.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安装。2.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确保一路可靠的水源供水,可采用市政管网、生活给水管网、屋顶水箱、管道泵从市政管网或储水箱取水、室内消火栓管道等方式供水。3.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建筑面积小于50 平方米时,供水管径不应小于50毫米;当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建筑面积大于50 平方米时,供水管径不应小于65毫米。4.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热镀锌钢管,室内配水干管管径不应小于40毫米;配水支管管径不应小于25毫米;末端试水装置的连接管管径不应小于15毫米。5.采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的最大净高度不应大于6米。喷头距离墙不应小于100毫米,一个房间喷头间距不应小于2.4米,不应大于3.6米。6.喷头工作压力应为0.05MPa,最不利点压力不应低于0.03MPa。系统供水压力不得低于0.2 MPa。(四)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当未达到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求时,宜增设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并满足如下要求:1.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可按照每只探测器保护面积不大于40平方米布置。 2.探测器应安装于房间顶部,并宜居中。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探测器周围0.5米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宜水平安装。3.独立式报警系统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装规程。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可靠,探测器指示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五)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系统流量、压力无法满足本技术要求时,宜设置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产品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相关规定。六、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城中村出租屋、住宅小区、居民楼院、群众自建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可参照本技术要求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